马克思哲学思考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如果“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两个术语还有意义的话,并作为关于马克思哲学存在论基础的术语,它们就是批判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甚至教条式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马克思哲学思考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马克思哲学思考论文 篇1:

关于“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哲学思考

【摘 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近一百年的当今中国,重新审视什么是马克思哲学?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三个基本问题具有更加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的梳理与探讨,结合当今中国的实际发展,反思并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中所起到的理论指导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是两个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和实践密切相关的问题。只有在正确地理解它们的前提下,才可以运用其正确地指导实践工作。在当代世界的学术界,马克思主义已经不仅指一种学说,它已经发展为具有地域、文化和不同专业背景下的一个大的思想潮流。从地理位置上划分,马克思主义可分为东欧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自东欧,更确切地说是来自前苏联,但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進一步发展,国内有些学者也对东欧其他国家和西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进行研究来充实国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从专业背景的角度划分,随着现代哲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又和西方各现在哲学思想融合,产生了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女性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等思想,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应用。所以在现代思想大融合的大环境下,如何定义马克思主义则更加困难。然而,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哲学的关系是毋庸置疑的,提起马克思主义,人们首先会想到马克思哲学,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以首先搞清什么是马克思哲学,会对我们界定马克思主义起到很大的帮助。

一、马克思哲学是由马克思本人所开创的哲学

从形式上来看,马克思哲学就是马克思本人所开创的哲学思想,但我们通常对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并不做出具体区分,不过恩格斯说过:“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创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哲学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哲学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1](P.248)这段虽然是恩格斯对于马克思主义诞生所做的阐释,但同样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主要是由马克思本人所开创。可以说,马克思的其他诸如政治思想、经济思想、人类社会思想等等在逻辑上都来自于他的哲学思想。

对于历史上任何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占核心位置的一定是他的哲学思想,只是有些人把其理论化独立化出来,有些只是把其蕴涵在他们的其他各种思想中罢了。例如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的思想可谓是空前的庞杂,但其政治、文化、艺术、伦理等思想都以他的“形而上学”为前提,它既是亚氏的思想体系的核心又是他思想体系的方法论。近代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思想同样是建立在他所特有的“辩证法”基础上。并且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大部分是来自于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改造。列宁曾指出:“马克思的学说是人类在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的哲学、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社会主义的当然继承者。”[2] (P.309-310) 在哲学方面,马克思直接继承的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思想,并开创性地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为唯物主义的辩证法,也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哲学中最具特色的是他的总体性思想。弘扬人的地位是从启蒙运动开始的,人是世界的中心,人所具有的创造力是巨大的,德国古典哲学正是对启蒙运动在哲学上的总结和概括,康德已经看到人作为人的本质就是世界,但真正把人融于国家、融于社会的是黑格尔。黑格尔在“客观精神”中把人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到社会、国家的高度,认为只有在社会和国家中,人的本质才能真正的实现。然而黑格尔所说的社会、国家还是抽象的,没有实践的动力,马克思正是看到了黑格尔这方面的局限,提出了以人为中心的总体性思想,只有人才能创造世界,但首先要解放束缚人本质的东西,所以就需要革命,把现实世界中阻碍人发展的一切纠绊全都剔除掉。可以说马克思的总体性思想既是他理论的出发点,也是他革命思想的最高目标。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并未以独立的形式出现,他在确立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后,直接转向了实践领域。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尝试把他的哲学思想运用于对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中,我们说这种尝试是成功的,在当今世界经济千变万化的时代,他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同样可以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胡乐明老师在转引佩里·安德森的话中曾指出,“马克思本人的研究工作相继从哲学转到政治学再转到经济学,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则颠倒了他的路线。大萧条之后,马克思主义分析框架之中对于资本主义大量的经济分析大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日益兴起的哲学分析、文化艺术和意识形态研究。”[3] (P. 24)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不断地吸收各种新思想、文化,所以由开始到结束不是一个终结,而是向着另一个高度的迈进。政治与经济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思想在现实中的表象,其本质存在于文化、哲学等形而上的领域中,所以一个成熟的思想中的核心一定是哲学。但马克思本人所关注的不是在如何改进理论方面的问题,而是现实问题,是工人阶级和无产阶级解放的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哲学家是在解释世界,而真正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世界,[4] (P. 133-140) 这后一个问题才是根本问题,马克思在时代精神中抓住了本质的方面,他的理论和实践的洞见是敏锐且犀利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其他的如“新黑格尔主义”“新康德主义”等纯粹的理论式主义的地方,马克思主义具有极强的实践色彩。

二、马克思主义是具有普遍性、真理性的学说

赖特·米尔斯在《马克思主义者》一书中说过,“正如大多数复杂的思想家一样,马克思并沒有得到人们统一的认识。我们根据他在不同发展阶段写出的书籍,小册子,论文和书信对他的著述做出什么样的说明,取决于我们自己的观点,因此,这些说明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代表‘真正的马克思’。”[5] (P. 39) 作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真理性的学说,每一种界定只能是对它的一个证明,而理论本身却是自明的。这么说当然有些古典哲学的特点,然而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应那些想把马克思主义界定为一个特殊学说的人。国内学者陈先达曾指出过:“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一种学说的名词,而是一种学说的本质。”[6] (P. 35) 本质是相对于现象来说的,上述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各种判断对于它的本质来说只是现象,两者是一与多的关系,本质是一,现象是多。另一位国内学者孙正聿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学说,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进行‘界说’,从而形成多种不同的解释。但是,存在各种不同的‘界说’并不意味着存在多种不同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界说’可以是‘多’,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却是‘一’。”[7] (P. 4)

哲学不走出自身,它仅是潜在的真理,马克思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由潜在到现实就是由理论到实践的辩证道路,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另一种解读即:实践是真理的完成,实践是理论的现实。所以,只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一种哲学是很片面的。第二点,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强调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成就不在于它是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个无产阶级实践的最终目标的认识,而在于发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道路,马克思和恩格斯发现了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代表之一的卢卡奇曾在《历史与阶段意识》一书中对何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做了如下理解:“我们姑且假定新的研究完全驳倒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论点。即使这点得到证明,每个严肃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毫无保留地接受所有这些新结论,放弃马克思的所有全部论点,而无须放弃他的马克思主义正统。所以,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8] (P. 47-48) 用求同存异来形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很恰当的,开放的体系是可以接受一切异与自己的思想的,这也是为什么在黑格尔去世后,多数人都是在批评他的哲学体系的原因之一,封闭的体系是经受不住时代的考验的,同时也阻碍了时代的发展。马克思本人常谈人要有批判意识,所以对于他的思想,后人同样要用批判的眼光审视,每位伟人都有超出他所在时代的伟大思想,同时也有受他所在时代的局限,只有正确地分清其思想中哪些是具有普遍性的,哪些是具有时代性的,才能算得上是批判地接受了他的思想,才能算得上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以卢卡奇在书中指出只有方法才是普遍的,内容在每个时代、每个问题中所显示的是各不相同的。

马克思所谓的批判意识同时也是指真理具有的时代局限性。最早提出“批判”概念的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康德,但在康德那里批判是指对于思想自身的考察,而在其另一部带有批判性的著作《实践理性批判》中,批判也仅指道德领域,在康德那里,实践与批判还仅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相比之下,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所讲的批判则是对于真理的实践考察。马克思在分析研究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后认为真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每个时代的真理只能反映它所处的那个时代,例如封建时代的真理就是“分封建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真理则是一切以资本为基础与目的,这些是指特殊真理。马克思在研究德国古典哲学时也看到了黑格尔所谓的具有普遍性的真理,黑格尔说“真理是全体”,[9] (P.12) 马克思看到了真理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体系。因此,只有站在全体的高度,才能辩证地审视真理,才不会片面地抓住过时的、不能指导实践的真理。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和“坚实内核”

斯宾诺莎曾说过“一切规定就是否定”,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界定上。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大的思潮,那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是这个思潮的指导思想,但是正如斯宾诺莎所说,当我们规定一个事情时,就否定了它作为其他事物的可能,所以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什么的时候,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其他特质。本质还要由本质自己证明,由其应用所做出的只能是旁证。上文我们曾说过马克思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那么现在要说的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哲学的直接本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间接本质。

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特征。一方面,基本原理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它是区别于其他学说、主义的标志,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等,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内核。另一方面,基本原理则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一定发展阶段内具有普遍性的原理,如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原理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是一种学说,既然是学说,就要有区别于其他学说的独特之处。马克思主义学说来源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学说,但又与之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其重点在于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唯物主义的,其继承的部分是辨证法的合理内核,改造的部分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最终开创的是“辨证唯物主义”,这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本质特征之一。其二是通过对“空想社会主义”的改造,开创了“历史唯物主义”。

唯物辨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方法论。国内现在通行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然沿用苏联由斯大林主编的政治教科书的体系,这个体系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在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划分上还是正确的,对于唯物主义辨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这一论断对于今天研究马克思主义来说仍然具有借鉴价值。“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的辨证法思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三大组成部分,它们贯穿于马克思的全部思想之中。马克思最具体表性的著作《资本论》中处处可见三大方法论的身影。唯物辨证法是研究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方法,但它们不是人主观思想的产生,而是先天寓于事物之中的,人们只有通过不断地生产实践才认识到它们。唯心主义辨证法则认为事物的规律和本质是存在于意识之中的,先验哲学认为事物的规律先天存在于主观的意识中,而客观唯心主义则认为事物的规律存在于一个客观的意识中,如存在于上帝的意识中。这些观点在历史中的存在自然有其合理之处,但对于研究世界、物质的根本特征却仍然是外在的、不具真理性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这方面则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唯物主义辨证法避免了上述唯心主义辨证法的不足,这对于人类认识事物及其发展规律来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唯物辨证法的另一内核——唯物史观,给人们正确认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提供了理论依据。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其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这种规律总结为:生产力、生产关系、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上述总结的四点可以称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四要素,四者存在着辨证关系,生产力是动力,生产关系是经济基本,两者共同构成物质条件,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思想、文化等,它们与意识形态共同构成精神条件,物质是精神的基础,精神是物质的完成,在没有人类时物质自在存在,但经过人类改造过的物质具有了人类精神的特征,成为了精神的产物,成为了自为的存在。物质与精神的辨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基本特征,即所谓的党性,是区分唯心与唯物的根本标志。

总结起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整体性、独特性、稳定性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著作中不断重复出现的,它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强大武器,只有真正理解、抓住这些特征,才能在实践中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有在实践的检验下才能放出永恒的光芒。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2]列宁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胡乐明.当代西文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新取 向[J].当代经济研究,2011,(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5]赖特·米尔斯. 马克思主义者[M].北京:商务印书 馆,1964.

[6]陈先达.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价值[J]. 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3).

[7]孙正聿.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究[M].北京:北京师范 大学出版集团,2011.

[8]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 杜章智译. 北京:商务 印书馆, 1992.

[9]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 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 印书馆,1979.

[责任编辑:褚永慧]

作者:薛刚

马克思哲学思考论文 篇2:

从马克思哲学基础阐释出发:如何思考历史时间概念

[摘要]如果“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两个术语还有意义的话,并作为关于马克思哲学存在论基础的术语,它们就是批判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甚至教条式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阐释定向中,有什么东西能够从流俗的政治经济学语境中被拯救出来,以便用它来阐明马克思哲学基础?我们这样做的条件是,靠重返马克思主义基础的辩证法,澄明马克思哲学的时间那一向度,和澄明现代社会之历史性质。

f关键词]马克思哲学 唯物主义 辩证法 历史时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传统阐释对历史过程中时间性问题是漠不关心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历史的研究则取决于对历史过程中的时间性问题的澄明。何以产生如此偏离,则只有凭借对思想史的深入探究来辨明。借助于这种探究,我们可以弄清楚,对于马克思历史观的当代性研究来说,从传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迫切任务。

一、抽象的唯物主义耽搁了对历史时间的思考

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时间问题的关注得益于同时代人已经注意到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什么是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人们试图通过重新评价马克思和那些自称以他的名义讲话或以马克思为导师的人之间在本质上的区别,来开展对这一问题的阐释。真正说来,对马克思哲学的阐释必须考虑马克思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区别,考虑时至今日还困扰着我们的有关马克思哲学与哲学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官方”阐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非官方”阐释之间的区别,以及由此区别引起的全部复杂问题。这不是我们刻意要作出的区分,而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诸如此类的区别不单单容易为哲学沉思蔽而不见。也同样容易因不知其真正的来源而陷入逻辑上的深坑:我们无须引入新的事实。只要我们以轻视或忽视的方式,来追溯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源”与“流”的同一性和非同一性之间的差异关系时,就可能在成功地开始于指证它们(“源”与“流”)之间的连贯性时,已然面临同一性和单义性的危险——即假定“一”对“多”的优先性并进而认为,历史上,每一种思想形式之前都有更早的形式。这样一来,100年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就真的成了2000年以来的柏拉图主义的注脚。我们将看到,一些主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之所以失去批判力,盖出于让差异服从完美的重复。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阐释来讲,它所意味着的危险性并不仅仅是被束缚并从属于“回到马克思”那一口号之隐蔽的教条主义基础;更加严重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陷入了重复一个哲学家所说的境地,要说出以前没有说过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在这块园地中的任何探索工作都势必因不能分辨差异在哪儿,而贬损或遮蔽马克思哲学革命成果的独特意义。 “唯物主义是怎样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当从哲学史上来追问这一关乎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论基础的根本问题时,我们有时候听到的就是这样的担保:马克思主义是它以前各种形式的唯物主义理所当然的继续。既然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实际上就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那么很明显恩格斯也只是重复了费尔巴哈的观点。同样道理,如果费尔巴哈的观点是斯宾诺莎主义者的观点,那么人们也能够重新发现,和它相同的恩格斯的观点不可能是另一种观点。

早在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中,就有人依循这样的认识来坚持马克思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天衣无缝的连续性观点了。显然,这二观点照例既可以为马克思主义者也可以为非马克思主义者接受或利用,这不是偶然的——在第二国际时期马克思主义一直关心政治正统性问题,很少顾念理论上的创新,亦即本质重要地甄别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以及归属于整个现代形而上学建制的唯物主义之间的质的差别。现在关键是要指出,在今天,不管我们对问题的新提法与前辈有多少不同,其对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规定的根本方向依然可能是不断向前驱迫性的追溯,它不会终止于费尔巴哈、不会终止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甚至只有直达乎踏上通向古希腊思想根源(譬如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方才休止。这样一来,尽管马克思的哲学通常用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来表示,但在任何意义上马克思都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即“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在种种混淆的使用中,已经导致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重陷现代形而上学的泥坑。如果我们追随马克思说,这些“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所谓的本体论范畴,只是从相当不同的历史根源中提出性质互异的诸概念的方式而已,不仅如此。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的观点是按照“抽象物质方向”理解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那么,他的所谓唯物主义就不会与唯心主义相矛盾,而仅仅是唯心主义的另一种形式。这个事实也清楚地表明,上述观点实际上依然可能突出地标识为当今某种对马克思哲学基础之退行性理解的立场——这种退行性理解的立场倾向于将自己建立在一种无时间性的、永不变化的实体性和直观的形式立场之上,或者至少假设知识(特别是范畴)的形式属性不可改变。从而把马克思哲学纳入一种“以发现永恒研究构架为中心”的准认识论体系。而我们知道,马克思哲学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基本样式不可能是实体主义或范畴论、知识论性质的,而应当是生存实践论性质的。

与存在论基础方面的革命相一致,在根本性的哲学思考中,马克思谈及的是生存论的时间、仅仅存在于或涌现于人之中的时间。一如他所说的那样,“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据此,宇宙时间、钟表时间是派生性的、第二性的,这同唯物主义把“存在”或“实在”与物质等同一样,引致“世界的没落”,“占统治地位的维度变成了延伸和数量的维度”。倘若不是这样来看,时间虽仍然可以在处于马克思哲学之存在论基础外部的某一点或遥远的边缘上得到了承认,但“历史时间”却被忽略了。传统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定向中,不正是一向把时间理解为一种“教科书”上的东西?时间不就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间隔性和顺序性吗?这不就是意味着说,时间是在根据一种空洞的形式和顺序中得到定义?在对物质运动的计数式追寻之中来和我们照面的?据之,因为时间依赖于物质运动,如果没有物质运动,便没有时间。显而易见,这种时间仍然是抽象的,仍然是通过世界市场的建立而表现出同时性特点所建立起来的时间来谈论时间,并具有资产阶级生活语境中的时间性质。它并不指涉“真正的”时间和历史时间,即不指涉“感性活动”的时间,并不指涉那种为了去做这做那的时间,而是指涉一种即便是一个物理学学生必定也会承认的其他因素:在这里,我们只是发现以知识论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了问题,它所关心的只是像星云、只是像天体运行之类的重复现象。因此,我们同时代人已经注意到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获得预制的过去,又如何缺乏对将来的思考这一现实性难题。历史的具体形态在马克思主义传统阐释定向中被忽略了。

二、对辩证法的各式各样的偏离

从我们所讨论问题的角度来看,这就等于再一次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何以被错误地阐释为切合传统

的唯物主义模式的一种方法,那是因为把传统唯物主义哲学归根到底看成是一种逃避历史的企图,是一种去发现任何可能的历史发展的非历史性(非时间性)本体条件的企图。当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提出问题的时候,即是说,马克思哲学阐释仍然面临着耽搁对历史时间的思考这样的问题。更确切地说。这样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限于费尔巴哈式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哲学阐释上的本质重要性,而引致或迎合局限于以所谓知识反映论、机械唯物主义、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实证主义、经济主义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框架,从而被遮蔽起来而形成的历史效果。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史上,人们将这种按照费尔巴哈哲学存在论来为马克思哲学奠基的做法,指称为“梅林一普列汉诺夫正统”哲学及其变式、衍生物之范本。这个范本有两个要点。第一。把马克思主义通常分为哲学和科学这样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常常被看作牵扯本体论意义上加以领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历史唯物主义则常常被视为(规范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尽管哲学与科学如何之不同。但哲学经常从科学中借用观念来表现哲学。哲学和科学的区分最终依循于以下看法:即哲学的核心是“知识论”,它是一种不同于各门科学的理论,因为它是各门科学的“基础”。第二,规定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的另一条指导线索是认识论中产生的某种形而上学图画。在近代哲学形而上学的世界里,哲学必须按照知识论的观念获得定义。如果没有“知识论”的观念,就难以想象历史唯物主义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推导出来的。据说,历史唯物主义这样的名目所意谓的东西只牵扯历史这样的“专门领域”,它通常被用来指称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世界观的历史方面和经济方面。这就等于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不具有普遍知识的性质,假如要在知识论上论证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保证了历史观点的唯物主义性质,大概只有把这种不具有普遍性的知识变成普遍性的知识这样一条路了。而当人们认为马克思是以科学家的才能(譬如恩格斯比拟的像达尔文秉持的才能)揭示了历史的一般规律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的时候,历史唯物主义似乎成了适合任何社会的“没有时间性的规律”。它的意义就顶多只是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补充”。在这里,真正的问题出现了。人们仿佛感到难以定义历史辩证法,也许是因为依现代性规划看,共产主义的胜利容易被误认为只是意味着西方自然科学的胜利。而如今,人们隐约地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在其目前阶段,还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能把我们引向那种称之为决定辩证法的东西的时刻:即矛盾和最后的综合时刻。这么看来,马克思似乎还需要等待有足够的时间以便让历史的风云际会能产生某种结果,因此,他并不关心写一本关于辩证法的书,如果这本书写成了。对我们克服实践的或理论的困难、对付更加深刻的危机该具有多么巨大的帮助!

但这样一来,人们不仅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纳入逼促狭窄的理解轨道,而且在原则上错误地规定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两个概念的基本性质。连阿尔都塞都没有看出这种关于作为纯粹方法、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的理解是不充分的,并因而使它陷入无关乎历史规定、远离历史之纯粹中立境地。一句话。人们破坏了它们之间在历史时间中的真正统一。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里所提示出来的问题,仅仅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过去已然经历的命运。事实上,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身后,这些屡屡以某种唯物主义因素来反驳某种辩证法的因素(正像用某种辩证法因素来反驳某种唯物主义因素)为调性的现象在马克思哲学阐释定向上早已人所周知,在哲学教科书中也已一再得到重演。对此,具体可以作如下解说——我们将用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依循费尔巴哈来为马克思哲学奠定存在论基础一事作为例解,但讨论只限于澄清上述问题提法所要求的限度。

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依循费尔巴哈来为马克思哲学奠定存在论基础这一工作,同任何更晚近的所谓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确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阐释一样,只能从先已展开的一种对于唯物主义的实际理解的前康德的立场之上来进行。因此,问题依然如故:是否可以借“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即所谓的前康德性质的立场来从存在论上阐释马克思哲学?根本不可能!于此第二国际的理论家或多或少地将马克思哲学的基础规定为前康德性质是何其不适当,以致于他们不得不在这种前康德的立场周围外在地附加各式各样的“补充”——作为从外界偶然性补充物加给本体的东西——思以补救。如果从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这完全是令人害怕的混乱(沉沦于二元论),但形而上学不能阻止这样的补充。对于梅林来说,补充的东西主要是“历史因素”,但是他在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历史发展的观念“移入了唯物主义”之际,说出和说起的东西始终只是作为以付唯物主义“新的论证”之需的东西,即完全是形式的东西。对于普列汉诺夫来说,由于他比梅林有着更为广泛的哲学史知识,因而也比梅林更严格地设法固守形式辩证法和实质辩证法之间的区分,并且在理论上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唯物主义方面的“最伟大的功绩之一”,就是他们制定了正确的方法。但普列汉诺夫还是滑回到那种不恰当的问题提法中去了,他要求用“辩证唯物主义”称呼马克思哲学观点,实际上也是依照用唯物主义来规定辩证法的做法。也就是说,“辩证法”乃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主要补充;而这样的补充对于克服他自己对马克思历史理论阐释的实证主义倾向是完全无济于事的。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辩证法是一句空话。因此,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的领袖不无道理地与其前辈背道而驰,试图从内部根据黑格尔的总体性来阐释马克思哲学基础:如果他们还注意把经济的优先性也包括到总体在历史科学方法论上的核心地位中来,也可以把社会生活中往往以对立两极表现出来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使之归诸一个总体的情况来加以把握。但是,例如卢卡奇的辩证的“总体”根本是一个只靠“纯粹黑格尔的精神方式”获得的概念。因而,为了克服其前辈的那种实证主义初衷,也必定不得不退行性地返回费希特的“自我意识”。虽然由此获得了对社会现实的理解作为一种总体性的方法论有其理由,但这种返回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在培植那个不祥的成见,后世就是从这个成见出发才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以一种内在冲突的形式保留并日臻凸显的姿态持存下来。正如吴晓明所说,“马克思哲学的科学性与革命性、作为实证知识的方面与作为批判诉求的方面、唯物主义与辩证法、黑格尔因素与费尔巴哈因素、以及作为知性科学的样式和作为价值理想(或宗教关怀)的样式等等,总是以其公开、或者隐蔽的对立方式重新产生出来。”这一番解释不仅说明后世不可能不对马克思当时由存在论根基所进行的革命意义缺乏同情与深入的理解,而且也显示出,为什么在那些思维和存在的形而上学之抽象对立尚未得到真正解决和植根于现代生活的本质尚未得到深刻改造之前,不可能出现马克思所阐扬的那种辩证法——辩证法的主导原则与唯物主义乃有最关紧密、至为切近的联系,即进入唯物主义之存在论基础。马克思告诫说,“对于我们如何对待黑格尔的辩证法这一表面上看来是形式的问题,而实际上是本质的问题,则完全缺乏认识”。因而势必耽搁如何研

究随历史时间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现代社会这个无限复杂的有机体的问题。

三、为什么需要辩证法?或者说,辩证法如何关注历史时间

有了以上思考奠定基础之后,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就更为深刻了。如果比拟着说,马克思哲学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样两条腿站着,任何一种对于马克思哲学仅只是从其一个方面来作出解释的观点,势必在曲解马克思立场的同时曲解马克思哲学的基础,毋宁说马克思哲学是辩证地、是历史地、在同历史的一定的联系中来理解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哲学。但唯物主义对辩证法过去始终是疏离的,正像辩证法对唯物主义也始终是疏离的一样。过去曾经把它们暂时结合起来,不过是离奇的幻想。虽然经典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存在着结合的意志,但缺少结合的能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怀着真诚然而天真的信仰,重复黑格尔主义的论据。再则,从理论方面不再从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逻辑研究这门学科的学究中,有像德里达那样专事解构而无批判能力的播撒家;有像德勒兹那样在辩证悖论方面舞文弄墨的人;或者有像齐泽克那样把外国哲学稀释成黑格尔或拉康语言的思辨哲学家。从这一切最终看到的是,晚期马克思主义或后马克思主义也只是顺便地考虑到辩证法,仅仅把它看作是从黑格尔辩证法的传统中解放马克思主义或实现马克思主义转向的因素。因此,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通过形形色色的分合与扭曲,直到今天还规定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的阐释方式。滑稽可笑的是,或者是费尔巴哈哲学的基调,或者是黑格尔哲学的基调,还规定着对马克思哲学基础的阐释。我们不禁要问,在对马克思哲学阐释定向中,还有哪一部分比他的存在论基础之被阉割、遭到的误解更多呢?结果,问题的关键可用福柯的话来说,即在教条式地承受对结构和变化之间的冲突或对立的基本看法的限度内。马克思哲学革命所带来的历史认识论的变化即便是在今天“仍未被予以关注和思考”。

我们不应该为此感到惊讶,因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即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事例上推进费尔巴哈开启的唯物主义的前进运动,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同时,我们要正确对待黑格尔的辩证法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恩格斯对此强调说,“对这个方法的批判不是一件小事,全部官方哲学过去害怕而且现在还害怕干这件事”,“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里恩格斯沉浸到19世纪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的,但这个批判本身不是否定地对待过去,它的批判针对“今天”,针对经济学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处理方式。无论这种处理方式是按照逻辑,还是按照历史,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或者后黑格尔的德国经济学归根到底仍然没有埋葬旧的形而上学。只有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切中了形而上学之根本,并因而是创造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马克思没有只满足于复述黑格尔所说的内容,而是逃离了抽象的形而上学性质的哲学史,说出了黑格尔没有说出却存在于他的言语之中的东西——黑格尔哲学的革命性质和真实意义。而这种意义不能不由一种在时间上面向未来而不是面向过去的政治经济学来获得其本质内容。简言之,马克思使政治经济学成为社会自身的辩证法。恩格斯还用这样的话来标识这一事实:“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

这概括了我们前面所作的对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基础之定向的基本判断,在这个正面意见中,对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基础的一个更深刻的规定浮现出来了,它是以比照黑格尔作为绝对理性的真正形式的逻辑学来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前提。在这里,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从而也是对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问题的中心提法都植根于正确看出了黑格尔的历史原则之反“历史性”、反“时间性”。换句话说,马克思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把握为“新唯物主义”的逻辑出发点,不仅是因为黑格尔的体系是颠倒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则确实可由“历史原则”来担任总纲;而且是因为剥除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诡辩和琐碎言辞”之后,还有只有着眼于时间才能把握的“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理论前提”。关于这一点,在《词与物》中,福柯曾从“知识型”划分的角度提示,在西方知识的深层面上,当马克思重建了关于生命、劳动和语言的话语时,历史时间就成为知识对象的内在因素或话语本质。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正是以李嘉图为代表,将历史性(一种比拟着说来是时间性)引入经济学中去,才使得由注重空间性和可见性变化的知识型转变为注重时间性和不可见变化(因而不能用显微镜和化学试剂)的知识型。而由李嘉图在经济学中达及的社会历史观的逻辑层面,是马克思后来科学思想革命的真实起点。这种说法暗中指明了马克思重视历史时间所引起的知识型转变,并包含着比照李嘉图经济学唯物主义来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企图。但是,当福柯直接说“马克思主义处于19世纪思想中”的时候,就仍然囿于认识型领域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方向上。

考虑到只有着眼于时间才可能把握历史存在,所以,如果马克思的历史方法是从生产人手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如果这种方法所掌握的历史性导致在处理那种特殊的历史即经济史上的一种巨大的前进,那么马克思的历史方法的“时间”究竟曾经是如何的呢?我们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理解,如果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范畴)人手回溯性地阐明了中世纪、古代社会和原始社会,那么马克思的历史原则本身比拟着说就是“时间”的、“历史”的。马克思深刻地看到了,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是随着时代变化的。这种变化表明,凭借或者基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学范畴系统是无法理解作为独立存在的过去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就像它也无法面对未来一样。这意味着,不能把“资产阶级社会”等术语所包含的生产方式及其结构辐射或者移植于既定的、特殊的其他社会类型上。马克思说过,“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范畴可以在发展了的、萎缩了的、漫哂式的种种形式上,总是在有本质区别的形式上,包含着这些社会形式。所说的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因为它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自我批判……所以总是对过去的形式做片面的理解。”正因为范畴只是表现一定社会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在这里我们不禁会用海德格尔式的语言说,存在不能被存在者(范畴)所解释。同样,一定社会的存在,也不是在人们用抽象的范畴(在康德的意义上)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存在。换句话说,一定社会的存在被设想是由于能够发现其理论表述(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这种理论表述才使这种存在变得清楚明白了,这种观点只是黑格尔主义的表述。因为在这种表述中,仍然囿于黑格尔式的时间理论怪圈中,即黑格尔

的历史时间性本身是观念总体的同时性逻辑存在。这就是为什么通过马克思辩证法,不能将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生产、生产力、生产方式和基础——当成逻辑图式(理想)的等价物的道理。

但是,哲学历史观的吊诡在于,谈论变化(时间性)是以谈论某种东西的持续(非时间性)为条件的。否则,我们便不能谈论什么变化。而人们由此认为,马克思历史观同样显得存在吊诡的地方——就在于设想同一种物质因素(资产阶级社会最发达最多样的生产组织所表现的客观关系)能同时在时间中消失和重新出现。这里的意思是说,某些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者借用阿尔都塞的术语便把社会结构这一观念称为导致马克思历史理论中时间缺席的根源。因为马克思的如下观点——即通过那些表现资产阶级社会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使他们认为这样的历史叙述与现代的本体神学没有什么差别。

他们让马克思的历史观落人以下二元对立:在这段话里,马克思是在作范畴的套用和外推。还是旨在批判地理解整个历史?是在致力于一种社会结构的转变过程理论时,给予同时性高于历时性的方法论上的优先地位,还是“宁可是根据变化而具体化为社会的易变性”来揭示资本的“在场结构”?是把“无时间的”命题和范畴的意义同道出命题和范畴的“时间性”过程对立起来,还是不再把结构和变化对立起来?马克思历史理论(以及社会结构观念)中能否有真正巩固的历史时间?这里所提示出来的问题,决不是无所谓的,毋宁说,它深刻地植根于以现代性为原则作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定向中。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中,只要思考一下后马克思思潮那种我们可以叫做马克思黑格尔化的解读就清楚了。譬如,依鲍德里亚的指认,历史唯物主义是这样一种“历史的欧几里德几何学”:“这是一种将所有社会,包括我们的社会进行理想性还原的观点”。为的是让它作为相同的东西被重新发现。由此得出在这种历史观中,过去保留在现在,未来已经在这里。过去与过去的现在是同时性的。 “历史的发展过程在所有早期社会就已经存在(生产方式、矛盾、辩证法)”,但由于早期社会的“人们没有生产出这些概念,因此也就无法超越这些社会”。因之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性质被鲍德里亚错误地刻画为“再现历史”、“重复历史”。显然,鲍德里亚据以所思、思及的仅仅是“符码”存在(存在者),那些不过是接近黑格尔图式之“运动和时间的逻辑”范畴(存在)。他没有对马克思历史观中的历史时间的性质跟社会现实结构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也没有把历史分期的一般原则与所有历史之时间性的依存性联系起来。

总之,如果我们确应从时间来理解存在,如果事实上确应着眼于时间才能理解存在怎样形成种种不同的样式以及怎样发生种种衍化,那么,我们也就应该摆明历史方法(即辩证法)的时间性。于是,以时间为其视野对存在的阐释的马克思历史观中,将“时间性的”东西仅仅说成“在时间中存在着的”东西,或者将“超时间的”东西说成“非时间性的”东西就不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鲍德里亚没有注意到,马克思认真研究社会整体的结构,亦即研究社会整体的“生成”,这种社会整体结构的“生成”,对鲍德里亚来说,似乎是社会形态变化中的不同阶段一个接一个依次发生的。但即便是在日常经验的视野中,这也意味要求给每个阶段假定一个短暂的时间。当这一社会形态变化的所有阶段都被抽象成正在发生之中的时候——正如马克思对流通和再生产过程的分析一样,所有的阶段都会被视为同时发生的。“而同时性则以建立在社会内部分工基础上的生产方式为前提”。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历史学家所看到的现象是同时还是依次发生,取决于确立有关要素的暂时的范围。当马克思把“一年作为再生产过程的时间尺度”时,其所有的原因和结果都被假定为同时(一年)发生的。从马克思对同时性的这种假定来看,同时性是马克思对社会有机体有关相互作用以时间那一度的抽象,这种抽象往往忽略了那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从相互作用中的一个因素向其他因素的转移的性质,而这又相应地假定了连续的时间与同一性的存在。从实践的意义来讲,这种抽象模糊了现代社会之暂时的性质。从而马克思必须提出下面的问题:我们总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吗?如果答案为“是”,我们就要接受这种抽象的思想及表现。在这个意义上,同时性在表面上不过就是“斯宾诺莎意义上的永恒性”,或者不过就是黑格尔意义上自身在否定之否定中建立起来的无差别的点。马克思自己意识到,为了理解相互依存的社会机体的运动,我们就不能从同时性去考察现实的历史顺序。“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我们几乎没有必要去说明,对任何一种社会有机体的运动之理解,都必须以(从重复中反映差异性)时间为其视野。所以,为了理解任何一个这样的有机运动,必须给有关的相互作用以足够的时间以便使它们都能产生某种结果。如果给每个阶段抽象的时间太短,那么留给人们的就会是相互作用的一个未完成的部分,并使他们误把有机的联系当作好像是偶然的联系。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中的“抽象”性质同所谓“历史科学”的“具体”性质之间的对立的看法,纯粹就是一种误解。因为,马克思所寻求的是资本主义各种变化的形式,以及为什么这些变化可以表现得已经静止。同样,马克思的抽象足以囊括包含其量变必然要引起未来质变的主要方面,和包含于后者的新的现象和功能;包含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以及为了使过程发生而耗费的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这样。马克思的抽象就决不会冒抹杀未来的质变而将未来收缩于当下的错误。这正是我们在研究历史时间之谜时需要“辩证法”的道理。实际上,只有当人们掌握了马克思辩证法,马克思历史理论分析工作至今赢得的东西才会在生存实践论上被恰当地理解。

作者:张文喜

马克思哲学思考论文 篇3:

马克思哲学中人的个性问题的几点思考

摘要:人的个性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紧密联系,我们应当在马克思的哲学语境里来理解;马克思一反传统用主体性阐释个性的思路,而用个性来解释、重建人的主体性;马克思关于人的个性问题的论述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关键词:人的个性;实践;主体性;现代性

人的个性问题在哲学史上一直是思想者们有意无意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它所出现的形式不尽相同,但是人对自身个性的真正独立和发展的追求确是人们思考的主要线索。然而这种诉求始终没有真正转化成人们的现实行动,从原始人以原始宗教对自然力量的对抗,直到德国古典哲学中对主体性的高扬,再到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都不过是人们对这种诉求的梦呓,都没有真正从人的意识世界走向现实生活的前台。究其原因,在出发点上“现实中的个人”从来就没有真正走进他们的视野之内,也因此实践所具有的批判性、革命性的意义也不会被发现出来,而只能被埋没在历史的某个角落。可以说人们对个性的追寻所发出的呐喊是歇斯底里的,同时也是软弱无力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的贡献无疑是革命性的,在其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之内,以实践为发力点,真正从其现实性上为人的个性的发展和实现提供一条可思、可行之径。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对马克思人的个性问题的理解并不是尽善尽美的,还需要作出不断的探索和研究。

一、马克思哲学语境下人的个性是什么

在马克思的文本里虽然经常提到人的个性,但关于人的个性究竟如何加以理解却从来没有现成的定义。很多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从不同角度都对此做出过自己的阐释,这些都无所谓孰对孰错,角度不同罢了,每一种解释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有必要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尝试着进一步对这个问题加以理解和把握。究竟什么是人的个性?对这个问题在传统的意义上我们一般认为:“个性是个人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总和,是特定时代的社会关系和个人独特的社会经历的反映”,这是最常见的界定方式。其他的还有认为个性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功能的个人独有的对社会与个人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心理行为特征的总和”,或者认为个性是“主体性的个体表现”等等。总之,对人的个性的规定有着丰富的内容,但是这些规定的共同缺陷就是都借助于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解,而没有在马克思的话语体系里对之加以分析。笔者认为如果我们从马克思的语境里试图对这一问题做出理解,就要切实把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真内涵,从实践的角度赋予人的个性以新的内容和生命力。那么人的个性应当是这样的,即是标志着人的自主活动性的范围和程度并以此来确证自身生命本质的哲学话语。

对此理解包含有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在马克思的哲学语境下,人的完整个性是以人的自主活动性相标识的,但它并不因此就是一种盲目的自发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讲到:“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人的个性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特征,都是通过实践,通过自主活动不断外化的生命本质的体现。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传统理解上的心理特征还是行为特征都要通过实践的对象化活动得以确证。同时,这种外化和确证本身并不是盲目自发地,它是以人之为人的本质生命体现为目的的。其次,人的个性是一个历史性的生成过程,而不是一个生而是其所是的特征总体。这点应该是马克思对传统形而上学体系解构的重要方面,也是往往最容易被想当然的忽视掉的,而对形而上学造成最有力冲击的无疑是实践辩证法。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马克思提到:“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形成一样,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即历史”,但是与自然物的形成不同,人是通过实践不断地实现、发展、占有自身的。人的发展不是封闭的,而是全面的和开放的,正如海德格尔所理解的一样“此在”的存在是不断向外展开的。再次,人的个性并不意味着个体的为所欲为,它所表征的是与社会的一个互动过程。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从“群体本位”“个体本位”到“类本位”发展形态转换为重要标识的。马克思所致力于描绘的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不是纯粹意义上单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离不开他所生活的世界,这是人的类本质的重要体现。同时一个人的个性也只有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才能得到更好地体现和发展。人的“类生活”就是在现实社会存在的条件下个体价值的实现,也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个体本质的确证。

二、对传统主体性的反思与建构

我们一般用三个方面来说明人的个性,既是主体性、独立性及自主性,因为从整个西方哲学史上看,人类对个性的追求是以主体的独立为基本标志的。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近现代主体性的过分膨胀和张扬,主体性问题已经是值得人们深刻反思的了。并且这些问题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资本主义创造着巨大财富的时代,已经被马克思自觉的意识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依然用传统的主体性概念来解释马克思话语中的人的个性问题,难免会产生一系列误解。

在近现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的主体能动性得到了全面而具体的体现,但人们并没有因此而备感幸福,与之相反人类的生存却走进了无以自拔的困境之中。具体说来,在与自然相处时,资本主义在创造前所未有的财富的同时也在毁灭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在与他者相处时人们体认到的是冷漠无情、彼此的孤立;在对主体的认识时迷失了主体,每个人都像走失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家园,失去了自身的归属感。面对这样的问题后现代主义者们开始了对传统主体性的解构和重建,而他们或多或少总是在借鉴着马克思关于人的个性问题的理解和表述。

可以说,马克思的人的个性问题是对传统主体性认识的一种超越。其具体意义在于一反传统用主体性阐释个性的思路,而用个性来解释、重建人的主体性。正如前面所说过,人的个性并不意味着个体的为所欲为,它所表征的是与社会的一个互动过程,人通过社会的互动展现着自身的个性。同样在面对他者和自然时,人的个性也是以一种互动过程表现的,而不是传统主体性的压倒性和侵犯性。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段论述:“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感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也就是说社会和人的真实互动是既不排斥人的个性又不否定人的社会性的,个性的人不是孤立的、完全主体性的人,而应当是和谐共处的、相互联系的人。对此,或许我们联系马克思的一些继承者的思想更好理解。哈贝马斯在以自己的交往理论批判“主体形而上学”时建立了“主体间性观念”,在一种相互关联中寻求相对共识,这种观念是个体间相互承认的对称关系的表现。同样在阿多诺那里主张一种非同一性、承认差异性的思想,对此他形象地称这种关系为“星丛”。总之,马克思关于人的个性的观念的论述既是对传统主体性的一种反思和解构,又是一种重新建构和超越。

三、现代性批判以及人的个性问题的当代意义

现代性是一个与资本主义世界紧密联系的概念,它所指代的是在启蒙运动以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生成的时代,一种持续进步的、合目的性的、不可逆转的发展的时间观念。现代性推进了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并且形成了民族国家的政治观念与法的观念,建立了高效率的社会组织机制,创建了一整套以自由、民主、平等政治要义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可以说现代性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都是以前时代所无法比拟的,但是这种文明的进步却是畸形的,它所带来的人类生存困境也使得人们不得不将批判的眼光引向现代性。

马克思在对现代性的批判中,对人的个体生存予以了充分关注。其中有两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第一个方面是人的异化和物化,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发现,生产者在生产巨大的社会财富的同时,自身却更加贫困了,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不仅不属于生产者,反而与生产者相对立。这是一种异化的生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四种异化表现,即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行为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以及人与人相异化。也正是因此,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被剥夺了,劳动者只是资本主义生产链条上的一个零件,物一样的东西。第二个方面,资本权利和抽象的统治。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市场交换是以商品的交换价值为中介的,交换价值的最高表现形态是资本。资本家行使支配他人和社会的权利,正是因为他拥有资本,他的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利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资本成了人们竞相追逐的价值,抽象的资本在这种追逐中获得了一种独立的地位,并支配、统治着现实的人。

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视野里,“现实中的个人”的发展一直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共同进行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现实的个人自由发展则是社会生活得以维持和完善的基本参照和最终目的。因此面对这种异化、物化和被抽象所统治的现实,如何获得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我们当代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马克思关于人的个性的论述正是对现代性问题的正面批判,同时也暗含了对人重新占有、获得自身本质的一种理论诉求。对人的应有发展状态,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描述道:“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当然这种描述是美好的,马克思关于人的个性问题的独到之处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深入挖掘。无论怎样,在当代社会,尤其是中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物化现象逐步显露的时代,更赋予了马克思人的个性问题以新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李秀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卞绍斌.马克思的社会概念[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

[4]迟克举.试论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的个性范畴[J].哲学研究,1991,(3).

作者:宋伟林

上一篇:应急工作要点(精选2篇)下一篇:社区工作思路(精选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