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论文

2022-04-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领导者,校长如何领导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本文立足校长对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岗位职责,针对学校实践层面存在的核心问题,提出了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七个关键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论文 篇1: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化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发展,关注涉及学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作为一名小学安全管理者,要在开展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关注师生安全健康。进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优化学校安全管理,成为学校的重要任务。接下来,笔者将结合自身的教学管理经验,浅谈如何开展安全相关工作,为小学生们打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校园空间。

关键词: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优化

前言:

校园属于人口聚集地,校园安全备受关注,容不得半点疏忽。尤其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小学要严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孩子们的课外活动时间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学生在学校中的种种活动更加自由。同时也容易带来部分问题,比如由于学生相互追逐打闹造成受伤事故等。这些事情需要分管副校长协同校长解决,往往会牵涉校方很多的时间精力,让我们难以全力以赴搞教学。所以我们务必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学生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一、责任到人,提高全员意识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首先要建立健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一所小学,日常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管理者就应当将各项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充分落实一岗多责的责任机制。要明确学校中层领导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共同抓,安全工作分块抓;明确班主任和学校教师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具体抓、安全工作人人抓。

比如,我校实行的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学校各个时间、空间划分为一个个的“网格”,每个 “网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求各责任人负责相应“网格”内小学生的学习活动等安全。例如:我们将傍晚校车候车室划为一个网格,由放学值周老师负责管理。放学时,值周老师就要提前进入候车室,等学生来到后,要清点学生,维持候车纪律,进行简短的上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领到校车车门口交由校车照管员管理,这样才能算完成“网格”管理工作。像这样的校园里划分各个“网格”,让全体教师都参与安全管理,让教师们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提高教师的安全全员意识,才能真正保证校园的整体安全。

二、严肃校规,优化学校管理

学校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安全。尽管当前学校的管理手段更加先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学生们的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小学阶段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是在关注校园及周边整体环境的安全的基础上,更要关注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学校的管理人员应当严肃校规校纪,进一步优化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例如:我们学校门口就是一条马路,平时上放学时校门口比较拥堵,虽然学校经常强调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但有些学生每次放学总要抢时间过馬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一方面加强校门口值班力量,让值班教师一边疏导指挥,一边教育学生慢行安全通过。另一方面组织家长志愿者维持秩序,人车间隔而行,确保安全。再一方面联系交通部门在路口设置“前方学校 缓速通行”提示牌,提醒车辆避让行人。最后一方面将“过马路时多留意,多观察,坚决不与车争行。”增为学校规章制度,加强教育、监督,施行半个月后情况大有改观。

另外,我们学校周边地处“水乡”,学生家门口就是河流,学生是喜欢在河堤之类的地方玩耍,存在溺水隐患。我们学校在做好平时的短信提醒家长的同时,把“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添加到规章制度之中,提醒学生危险的事情不要做,要做遵守规则的小学生。

三、长鸣警钟,渗透细节教育

当前,社会发展繁荣稳定,教育投入得到极大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很少出现校园责任事件。但小学生有自己的特性:活泼好动,缺乏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又非常淡薄。所以校长必须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学生自身上,防止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伤害。为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的管理工作者必须长鸣警钟,适当渗透细节教育,打造良好氛围,有利于从细微之处保证师生们的安全。

例如:按照校园消防规范建设的要求学校每个楼层、教室都会配备消防器械,在做好消防安全的同时,要教师提醒学生平时不玩火,不随带打火机等。站在笔者的角度来看,更需要管理的是教师群体。教师寝室、办公室,经常因为用电不当导致小火情,所以要时常提醒教师,人走电器要关好,平时多查查多看看,注意小细节。此外校园内严禁吸烟,避免因为防护不当导致的悲剧。除此之外,副校长也可以关注学生们衣食住行等细节问题,比如小学生在校喝的直饮水,就要了解学生所喝的水质检测结果,以及是否按要求开展常规的直饮机维护、清洗,确保小学生每天喝的是安全、放心的水。注重食品安全,这也是安全意识的一个重要部分。安全管理工作事无巨细,学校的管理工作者必须密切注意每一个细节。

四、专项活动,提升防护能力

保证学校的安全管理落到位,安全教育出实效,学校可以根据季节特点,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比如上半年可以结合“5·12防震减灾日”开展防震安全教育。首先,要组织小学生观看和地震有关的图片、视频,向学生宣传防震的逃生自救常识,进行避险教育。通过直观呈现让学生加深最基本的安全知识的认知。其次,要组织全校性的防震减灾疏散演练,指挥学生按安全路线迅速有序疏散到指定位置,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的能力。最后,要总结存在不足,利于下次提高。

又如,下半年可以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学校可以邀请消防队员前来给学生演示灭火器、消防栓的正确用法,引导学生在了解火灾的相关知识基础上,懂得如何在发生火情的时候,第一时间保护个人安全。通过专题教育活动,使得低段小学生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遇到火灾会逃生;使得中高段学生熟悉消防器材,增强安全技能,掌握火场逃生技能,关键时刻能脱险。这样不仅有利于提升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也能够提升学校的管理质量。

总结:

综上所述,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仍然有很多细节策略值得尝试,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小学生接受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保证了学生自身的安全,才能保证他们能够科学有效地学习知识,也只有保证了学生的自身安全,才能够进一步提升校园教学的整体质量,帮助学生在将来成为一个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应当在安全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的研究,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健康、绿色的校园环境中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1]冉福昇.浅谈小学管理中的德育和安全管理[J].甘肃教育,2020(09):27.

[2]闫实.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标准问题及对策研究[J].大众标准化,2021(19):133-135.

作者:斯徐峰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论文 篇2:

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七个关键点

[摘 要]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领导者,校长如何领导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本文立足校长对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岗位职责,针对学校实践层面存在的核心问题,提出了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七个关键点。

[关键词] 校长 学校安全 关键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与学生安全事故密切关联。从时空角度看,学校安全工作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备与防范、事故发生时的应急与控制、事故发生后的惩戒与改进。事故发生后的惩戒与改进实际上是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也是一种预防。所以,从性质上讲,学校安全工作可以分为预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和应对事故的安全工作。其中,预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包括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常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问题研究等,是工作量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在学习和生活中,学生在不同时段可能遇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威胁是多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学校安全工作是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的,是繁重而繁杂的。

面对实际情况,如何在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基础上,建立起学校安全工作的整体框架和良好格局?如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以下七个关键点。

一、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边界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长如何履行好这份沉甸甸的责任?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边界。在实践中,校长们在观念上都非常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都非常害怕出现安全事故。但是,一些校长对于自己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边界的认识是模糊的,在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时,往往不明确自己应该负责哪些事情、承担哪些责任,不明确自己对上如何负责,对下如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左对右如何联系相关部门寻求支持,处在一种“人为的孤立无援”和似乎是“一个人在战斗”的被动境况。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往往缺乏整体考虑,也显得没有章法,总是被动、盲目地疲于应对。

那么,校长如何才能明确自己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边界?最重要的是密切关注和深入理解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的政策法规。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非常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力度很大。这些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边界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校长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做了一些规定。

在这些政策法规中,非常重要的是以下三个。其一是教育部2006年以十部委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其中涉及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从静态的不同社会部门对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和学校内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到动态的学校内外的各项具体的安全工作及其善后处理,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前预防和工作机制到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后处置和监督检查,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二是国务院2007年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方式转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提出规范的要求,不仅提出了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整体要求,而且明确了不同学段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系列,同时还规定了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途径,构建了实施公共安全教育的保障机制。其三是教育部2002年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其中对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的各种情形、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各种情形,以及处理事故的整体流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管理好自己的注意力判断和分配

作为一校之长,校长面临的管理事务繁重而多样,如何区分轻重缓急、平衡好方方面面的事情非常重要。注意力分配就是校长在不同类型的事物上面花费时间、精力和心血的情况,它与校长的工作业绩直接相关。

作为管理者,校长面临的事务可以按照重要与否、紧急与否两个维度划分为四个象限:第一象限是“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务;第二象限是“重要而不紧急”的事务;第三象限是“紧急而不重要”的事务;第四象限是“既重要又紧急”的事务。在这四个象限的事务中,校长的注意力判断在第一象限“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务和第四象限“既重要又紧急”的事务方面一般不会发生问题,但是,在第二象限“重要而不紧急”的事务和第三象限“紧急而不重要”的事务方面会发生偏差。校长往往会重视第三象限“紧急而不重要”的事务,而忽视第二象限“重要而不紧急”的事务。由此,校长的注意力分配从多到少往往依次为:第四象限“既重要又紧急”的事务、第三象限“紧急而不重要”的事务、第二象限“重要而不紧急”的事务、第一象限“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务。

在学校安全工作构成中,应对事故的安全工作往往被认定和当做第四象限“既重要又紧急”的事务优先和重点处置,或者被认定和当做第三象限“紧急而不重要”的事务快速处置;而预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往往被认定和当做第二象限“重要而不紧急”的事务事务做一般性处置,甚至被认定和当做第一象限“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务忽略和遗忘。对于很多学校而言,预防事故的安全工作还应当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改进。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从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与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有关:第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学生采取的不应该采取的、有事故隐患的行为;第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学校的办学设施和设备存在安全不合格或者出现了问题成为安全隐患;第三是管理措施不力,主要是指学校的安全管理不规范、有漏洞成为安全隐患;第四是环境因素不良,主要是学校的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存在问题成为安全隐患。这四个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没有制度、制度不完备或者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另外一个是制度执行有问题。在学校的安全管理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非常重要。

那么学校应该建立哪些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专门阐述了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门卫制度、校内设施设备和建筑危房的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工作责任制、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医务保健人员的配备和学生体检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寄宿学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记录制度。这些制度都是学校安全管理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一些制度,强调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从而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学校在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时候,要关注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的内容,另一个是制度制定的程序。制度的内容应该科学、全面,既要关注应该做什么事,还要关注如何去做事;既要关注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还要关注不应该做、不能做的事情是什么。制度制定的程序既要体现有针对性的广泛参与,让学校的教职工和与制度主题有关的校外的专家都能够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中来,又要体现整个制定流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注意上下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校内与校外结合。

四、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积极预防、科学预防、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是我国首次对学校突发事件预案制定进行法律上的规定。《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不仅能够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是学校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也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就意味着制定学校突发事件预案不仅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也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校长对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缺乏足够的认知,甚至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种。第一,一些校长认为,应急预案只是一篇“书面文章”,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实际上,应急预案是学校针对特定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的实际操作方案,其主要目的在于事先明确在自己学校行得通的科学的应对的措施、流程和方法、途径。第二,一些学校管理者认为,应急预案就是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事件的被动的紧急处理安排,只是一些事后的补救性措施;实际上,应急预案是主动、先发的预防和事发后应对设计、安排的结合。第三,一些校长认为,应急预案只要写出来放在办公室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应急预案不仅要写出来,而且平时要定期开展针对预案的实际演练。

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很多学校没有应急预案,或者是有预案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预案,或者是有预案但是在常规的预防事故的安全工作中没有充分有效地运用起来。所以,学校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急预案编写的规范要求,立足学校实际情况,编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其次,要科学、有效地使用应急预案,使之在科学预防事故和有效应对事故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五、发现并解决主要问题

学校安全工作繁杂多样,又具有很大的风险,必须找到切入点。学校安全工作的切入点是什么呢?应该是学校当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安全工作就是要针对和围绕问题开展各项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就是针对学校应该承担的安全职责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首先,要发现问题,看不到问题本身就是学校安全工作最大的问题。真正的问题不是简单地听听汇报、检查检查就能发现的,发现问题够本身也是一个纵深思考的过程。第一,校长要善于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去发现问题,最常用的方法的是调查研究、集体座谈和个人深度访谈。第二,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问题。出于对自身的“习惯性防卫”,人往往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问题,承认问题往往带来负面的情感体验,但是,承认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其次,要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第一,学校安全事关每一个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职责,所以校长要通过一定的组织设计使学校全体教职工、乃至学生都要参与到问题解决中来。第二,解决学校安全问题所需要的资源涉及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其中很多资源是学校所不具备的,所以,校长要善于争取包括相关部门、社区和家长等在内的校外资源的支持。

六、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

作为一校之长,校长靠什么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靠自己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实力和能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不能只靠满腔热情和埋头苦干,而要靠实力和能力,要从道德激情到技术理性,从苦干到巧干。所以,校长要切实提高自己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

如何提高校长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第一,除了积极参加国家、地区层面的安全培训和学习外,校长要立足学校安全工作现状,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校本安全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弥补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不足。第二,校长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现状,特别是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进行安全工作课题研究,通过研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促进安全工作创新,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七、持之以恒地做好本职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是的核心是预防事故,预防事故的核心是积极预防和科学预防。学校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校长领导全体教职工持之以恒地做好本职工作。

墨菲定律指出:凡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出现。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对于学校安全工作,该做的事情“一件都不能少”,学校安全工作需要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绝对不能心存侥幸。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也无法取代实际操作层面每个人合格、高效的日常工作。

就学校安全的本职工作而言,绝大部分都是小事、简单的事。但是,坚持做小事就能成就大事,坚持做简单的事就能够创造奇迹,学生的安全就是最大的大事,学生的安全就是最伟大的奇迹。

作者单位 北京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潘静波)

作者:李 雯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论文 篇3:

中小学“校闹”防控机制构建的实践探索

[摘要]近年来,由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频现,且倍受全社会关注。这不仅揭示出学校管理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也凸显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短板,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增强学校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已成为政府和学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对J省试点区域中小学“校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可梳理“校闹”防控工作的样态呈现及症结,进而提出J省“校闹”防控机制构建的关键点。

[关键词]中小学;“校闹”;防控机制;安全管理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106004

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教育规律,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1],并提出要“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认为,应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避免对校园安全事故的相互推诿,导致“校闹”产生与扩大。据了解,多省已在探索出台维护学校安全、防控和治理“校闹”的地方性法规。贵州、山东、湖南、上海等地先后出台相关条例,将事故预防和处理细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然而,近年来,J省并没有出台与“校闹”防控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或意见等。基于此,依托J省试点区域“校闹”防控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对J省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一、“校闹”之概念厘定

《意见》中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的表现:一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二是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三是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四是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五是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六是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七是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八是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2]。

对此8种行为进行归类总结得出:所谓“校闹”,是指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3]。

二、J省试点区域中小学“校闹”典型案例剖析

(一)“校闹”事件发生类型划分

仔细查阅近两年来J省(特别是试点区域)中小学内发生的“校闹”案例,可将其划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由校园安全事故导致的;另一种是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引发的。通过座谈了解到,8421%的“校闹”由学校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导致,如学生在校运动时受伤、致死等;1579%的“校闹”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引发,如学校、班级管理矛盾激化,教师惩戒不当等(图1)。

(二)“校闹”事件行为类型划分

纵观J省(特别是试点区域)近两年发生的“校闹”事件,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两种行为类型:一是寻求利益型。此类“校闹”行为主要由学校安全事故导致,且具有持续时间长、调解工作难的特点。二是宣泄情感型。此类“校闹”行为主要由学校安全事故和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引发,多不以经济赔偿为目的,且具有持续时间较短、调解工作难度较低的特点(图2)。

三、J省试点区域中小学“校闹”防控工作之構建体系J省C市E区作为全国依法治理“校闹”试点区域,根据易导致“校闹”发生的根源,构建了防控和治理“校闹”之八大体系,即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监管体系、学生生命与安全教育体系、学校依法化解纠纷调解体系、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体系、学校安全风险联动治理体系、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体系、学校学生及家长文明风尚体系、学校安全风险科学研究体系[4]。以下主要从这8个方面对试点区域的“校闹”防控现状进行阐述,以纵观全省“校闹”防控工作的构建体系。

(一)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依托信息技术,从“安全风险分级预警体系”下的预警应急、责任监督、智能监测、教育培训4大系统,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下的信息档案、日常排查、隐患治理、数据考核4大系统,实现了42个子系统的校园安全大数据实时对接、采集、分析、预警、应用,构筑起全角色、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五全式”校园平安生态网,确保对校园安全“十式十化”的高效智能监管。这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教育安全工作的一大特色,对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乃至防控“校闹”具有重要的实践支撑作用。

纵观J省其他区域的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区域,尚有一定比例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和监管工作未实现全覆盖,难以构建实时监控式的安全预警体系。这就为“校闹”的滋生埋下了隐患。

(二)学生生命与安全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结合“生命与安全”教育特点,多维度重塑课程空间,应用“生命与安全教育”应用系统、“生命与安全教育”学科教室、“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体验中心”打造出3种现代化课堂模式,即安全教育电子化课堂、安全教育娱乐化课堂和安全教育实践化课堂,营造出全新的“生命与安全”教学环境,以“情境式+体验式”的培训教育模式系统学习安全知识,保障安全技能的教学效果,从而有效防控“校闹”产生。

J省的生命与安全教育工作几乎实现全覆盖。2015年,研究部门针对“J省中小学校对生命安全教育的认同度”开展了问卷调研,结果显示:从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到学生家长,对于生命安全教育的认同度普遍较高(9788%),这也为下一步J省“校闹”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学校依法化解纠纷工作的推进情况

1.化解纠纷工作载体有所创新。为更好地打造“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稳定、有序”的家校关系,试点区域率先在省内成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各中小学(幼儿园)以教育集团(校级联盟及大学区)、幼儿园为单位,由引领校为组长、成员校为组员,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了6个“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34个工作室,帮助厘清关乎校园安全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个主体的责任,将矛盾纠纷抑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影响,让校园伤害事故处置有法可依。试点学校尝试建立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第三方协调机制。设置政法、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家校纠纷调解中心”,探索建立学生伤害纠纷第三方处置体系,统筹协调解决“家校纠纷”问题[5]。

2.调解普法工作力度有所加大。试点区域以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建立了法院、交警大队、辖区派出所、社区等30个普法教育活动基地,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动力,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试点学校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充分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LED屏滚动安全教育标语等校园宣传工具开展法治讲座,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用典型案例告诫学生远离危险动作,注重人身安全,强化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

纵观J省其他区域,各校的校园纠纷化解能力相对薄弱,这也是“校闹”滋生的导火索之一,应予以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机制需逐步常态化。

(四)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教育局与保险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其合作内容包括:校园相关保险(校责险、教责险、食责险、学生医疗补充),纠纷调解(依托省校调委和区校调委、法院及保险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研究和制定纠纷调解工作)和其他服务(提高学校风险管理员科研水平、提高学生自身防护能力培训)三大方面,欲构建校园安全事故伤害赔偿体系。试点学校加快社保政策和保险政策的统筹协调,实现学生人身保险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伤害人在一定额度内直接给予赔偿。此举既可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也可缓解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对峙”,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纵观J省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情况,基本可以做到学生人身保险全覆盖,但保险范围多限于校园相关保险,学校与保险公司在纠纷调解和其他服务(如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落实得不够全面、考虑得不够充分。

(五)学校安全风险联动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教育系统深度开启“综合治理”的全领域协同“315”模式——“3” 即综治工作常态化、智能化、联动化“三化”建设;“1”即建设一个“校园综治中心”;“5”即五星级“无乱象”校园。此模式一是构建了“校园综治中心”,由教育、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食药监、住建、市容、街道(乡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联防机构;二是健全了校园周边全时段协调联动。依托“校园综治中心”,与公安、交通、街镇等区块联合,督促指导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预警到位,构建了校园周边全维度安全保障。依托“校园校车安全监管平台”下的智能预警系统,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可靠保障。试点学校组成校园安全巡视工作小组,采取定点执勤与巡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手机APP加强对校内外治安秩序管理与排查,及时处理各种治安隐患,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6]。

纵观J省学校安全风险治理工作,还没有真正进入风险治理联动阶段,没有建立起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社会助力的治理格局尚未成熟。

(六)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的推进情况

为加强和改進教育舆情监控及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应急管理水平,试点区域公布了《舆情监控及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舆情监控及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总要求,完善监测、预警、应对有机结合的教育舆情监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但由于校园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试点学校在舆情应对方面缺乏灵活度、协调度,加之针对舆情应对人员和学校发言人的培训制度还未确立,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不能第一时间准确研判舆情走向,不能及时上报舆情动态,学校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较低。纵观J省各中小学,以上也是舆情应对工作不能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七)家校和谐育人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严格按照家庭教育有目标、有体系、有实践的“三有”发展战略和家长学校标准化、课程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四化”工作目标,出台了《家庭教育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构建适合区域家庭教育实际的四位一体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家庭教育咨询、活动专区、在线课程等形式逐步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打造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队、班主任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团队、区域专业讲师团队,形成教师培养机制、课程建设机制、家长学校机制、评价督导机制,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全新格局。

调研发现,J省家校和谐育人工作开展得较好。虽然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助推了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的高效沟通,但仍有一些家长对家校共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家校双方教育理念不统一,容易出现“校闹”行为。

(八)学校安全风险科学研究工作的推进情况

试点区域教育局申请立项了区域主导课题项目——“学校安全风险之防控规律与方法探索”,主要就“校闹”防控和治理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带领各试点学校实现科学研究和工作实践“两步走”,围绕防控和治理“校闹”问题,确定了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学校安全风险分担联动体系、学生伤害事故防范专题课程及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安全事故预防管理与处置、学校依法化解安全事故纠纷、学校和家庭和谐育人关系等6大研究内容,以研究长认知、以研究促实践,为“校闹”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纵观J省各学校的相关研究工作,近几年来,各地区重视程度较高,但主要研究方向偏向于生命与安全教育,对于安全风险防控及“校闹”相关的研究项目较少。

四、J省中小学“校闹”防控工作之症结呈现

试点区域“校闹”防控工作在全省是走在前列的,与其他区域乃至全省的“校闹”防控工作进行横向及纵向比较,可发现J省中小学在“校闹”防控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重视的问题。

(一)省级层面的“校闹”防控相关政策意见尚未出台

2019年发布的《意见》中重点提及“校闹”的防控工作。《意见》指出,要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7]。然而,目前J省教育政策部门尚未出台学校安全风险预防、“校闹”防控与治理相关政策、意见等。从区域上看,也仅有C市E区在2020年上半年发布了《依法治理“校闹” 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教育部试点工作实践方案》,“校闹”防控工作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支撑。

(二)学校生命与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并未在全省范围内铺开

学校开设生命与安全教育课程是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防控“校闹”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全国各地20余省份陆续开设了生命与安全教育相关课程,临近两省早在2004年就已经开设了全省性的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而J省相对滞后。目前,仅有C市地方15个县市区开设了此课程,且开设时间较早(2008年),具有相对成功的实践经验,应在各地逐步推进。

(三)学校校园纠纷化解能力薄弱

各校大多教师对于“学校是否设有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室”这一问题不太了解,只有2365%的教师知晓学校设有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室,且这些学校均为“校闹”试点校。由此可以看出,J省缺乏层级式校园纠纷调解组织。2018年,J省成立了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为推进“校闹”相关组织工作,试点区域成立了省域范围内首个区域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且下设调解工作站和工作室。然而,全省其他地区并未成立相关组织,“市—区—县—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处于断裂状态,没有形成链接式工作程序,致使各学校发生校园纠纷事件时无地所依,纠纷化解能力薄弱。

(四)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机制不健全

通过座谈了解到,各学校为学生申请保险的范围多限于校园相关保险,学校与保险公司在纠纷调解和其他服务(如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落实不够全面、考虑不够充分。对于纠纷调解工作,没有建立第三方(保险)主动参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另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培训未达到常态化。

(五)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未建立

通过座谈了解到,只要提及学校安全工作,联系最密切的部门就是公安、消防。从全方位看,司法、文化、卫生、工商、质检、妇联等相关部门在“校闹”防控工作中都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对于多维度维护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助推作用。但各学校在部门协作联动上落实得不够,没有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六)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不成体系

通过座谈了解到,各学校对于舆情应对工作不够熟悉,很多学校缺少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从外向内看,多数学校没有建立舆情室,没有专门负责舆情信息发布的人员及发言人,学校相关领导舆情认知度低,更是缺少对舆情发布人员的培训制度,一旦突发事件发生,便束手无策、手忙脚乱,舆情应对工作不成体系。

(七)学校教师、家长对于“校闹”问题的认知度仅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通过对488份有效教师问卷和1 717份有效家长问卷的分析可知,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对于“校闹”情况的了解程度并不深入,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其中,对“校闹”有所了解的家长大多为教育工作者。他们通常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主观意识去判断这类事件。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一是“校闹”事件发生频率低,学校及教师在这一方面接触到的信息较少;二是当学校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相关事件发生时,仅涉及部分教师或学校领导参与处理,其他教师并不是特别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且“校闹”问题较敏感,学校的处理往往颇为“低调”,所以很难从这一方面对全校教师进行具有针对性的防控培训;三是家长教育落实难、家庭相关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八)家校和谐育人工作缺乏管理、培训和监督渠道

通过座谈了解到,对于家校联系平台,学校及教师多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情况等与家长进行沟通,缺少关于学校安全资质信息的分享。遇到学校安全纠纷,联系平台上的信息公开度极低,且在有限的开放日活动中,家长平时参与的学校安全相关活动很少。另外,J省各學校(除村小外)几乎都设有家长委员会,但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学校事务的范围仅包括对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支持、监督等,对于学校安全的管理、监督和评议工作以及纠纷沟通协调化解工作的参与度不够。

五、J省中小学“校闹”防控机制构建之关键点

(一)出台省域层面的“学校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建议在对影响学校安全因素进行系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J省学校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将防控和治理“校闹”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加入其中,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途径、标准和保障措施,使“校闹”防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建立学校生命与安全相关课程体系和实践基地

亟需在全省范围内开设生命与安全、心理健康等地方课程,编写教材、培训教室,优化教学资源。以“生命与安全”课程为核心,推进学生校园安全综合性发展。分级建设“生命与安全教育体验实践基地”,通过形式多样的生命安全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守护安全、防范危险的基本技能,培训教师把握生命与安全理念下施行教育惩戒的责权规范和法律尺度。

(三)设立层级式校园纠纷调解组织

加快推进J省“市—区—县—校”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站等的设立工作。其中,市、县、区三级可根据实际设立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校级可根据情况设立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站或工作室,形成链接式工作程序,提升各学校的纠纷化解能力。另外,在组织中建立由教育、法律、保险、心理、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智库,帮助完善受理、调解、反馈等工作制度。

(四)健全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机制

在指导学校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积极拓展食品卫生、体育运动伤害等多领域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借助相关社会机构资源实现责任共担,积极引导、利用社会捐赠、财政补贴、互助计划等多渠道设置安全风险基金(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救助赔偿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最大程度给予伤亡学生和家庭合理的经济补偿,最大程度化解学校风险。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8]。

(五)逐步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建议增强防控“校闹”行为的联动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区积极协调公安、司法、卫生、文化、保险、心理、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确定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亦可由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库人员直接组成,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预防监督体系、学校安全教育社会化培训体系,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联系治理体系、学校安全事故社会化学校应对社会化舆情引导体系等。

(六)构建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体系

建议建立校级舆情室,健全教育部门和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应对能力,消除潜在负面舆情的产生传播和恶劣影响,及时制订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和化解对策。同时,积极掌握话语主动权,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在处置预案中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能力以及培训力度[9],学校中一旦出现“校闹”的苗头,要及时收集有利证据,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部门,有效引导正向舆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部署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和化解对策。

(七)加大对学校教师、家长的培训力度

防控和治理“校闹”行为,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育人工作良好开展的基本要求,所以要提高学校教师、家长对于“校闹”问题的重视程度。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培训,以防因教育惩戒等问题产生“校闹”行为。建议每周固定时段进行教师安全教育培训,线上培训或线下培训均可,培训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商议。在家庭教育中,应强化建立家长法制道德规范与教育方法培训机制。许多“校闹”的产生,是由于家长法制观念淡漠、道德境界低下和不了解孩子成长规律而导致的。所以,应规定家长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及方式可与家长的具体情况商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成长规律及应对策略等。

(八)构建学校学生及家长文明风尚体系

开动全社会共建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的健康模式。通过家校共建示范校、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拓宽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加强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形成和谐的家校关系。同时,建议建立“家校共育工作站”,全面深化“家校共育深耕工程”。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完善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防止“校闹”事件出现与升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构建“校闹”防控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朱颖婕.依法制止“校闹”,为校园撑起安全网[N].文汇报,2019-08-21.

[2][3][7][9]中国教育新闻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EB/OL].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1908/t20190820_254048.html,2019-08.

[4]孙娇杨.防治“校闹” 法治来“撑腰”[N].长春日报,2020-07-06.

[5]杨盼.高校“校闹”治理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6.

[6]庆城区教育局.关于对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EB/OL].https://www.docin.com/p-254319457.html,2011-09.

[8]杨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规律与方法探索——基于长春市二道区教育部门工作实践[J].吉林劳动保护,2021(02).

(责任编辑:许高蕊)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Construction of

“School Disturbance”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Taking J Province as an Example

SHEN Yinzi

(Jil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s, Changchun, Jilin 130000, China)

Key word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school disturbanc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safety management

[收稿日期]2021-08-06

[基金項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少年生命与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的深化研究”(项目编号:DGA180308);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吉林省校闹防控机制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DY2007)。

[作者简介]申寅子(1986-),女,吉林长春人,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党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理事、中陶会生命教育专委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

作者:申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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