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机构文化建设论文

2022-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对河南省900名学前儿童家庭教养现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学前儿童核心家庭比率略有下降,联合家庭有增多趋势,但无论在何种结构的家庭,家庭教育的主体都是父母;受科学教养观念缺失的影响,不少学前儿童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有些儿童日常活动安排不科学;城市的家长更注重与儿童进行亲子沟通;父母的教养知识、教养观念等存在不少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早教机构文化建设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早教机构文化建设论文 篇1:

我国早教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目前我国早教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不到位,收费偏高;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对家庭教养者缺乏有效的指导;机构间差距较大,城乡间发展不均衡等。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政府应加强对早教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应完善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应加强早教机构的自身建设;早教机构应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早教机构的扶持力度。

关键词:早教机构;发展概况;问题;对策

一、早教机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

1.早期教育能够有效促进婴幼儿大脑的发育

早期教育一般是指针对0~3岁的幼儿实行的教育。早期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兴起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发展任务中也明确提出,“应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有关脑科学的研究表明,婴儿出生后的头三年其大脑发育是最快的,3岁时,幼儿的脑重量已基本接近成人。如果家长能抓住幼儿的大脑发育的关键期,对其进行科学开发,就能有效地促进幼儿大脑的发育。另外,幼儿的发展分为关键期和敏感期,如2~3岁是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想象力和创造力表现最为活跃的时期。教育者如果能抓住这一关键期,则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0~3岁是婴儿身体、情感、动作和认知能力发展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如果能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早期教育,则可以充分发掘幼儿的潜能,使幼儿更具发展潜力。

2.早教机构对婴幼儿家长具有指导价值

对于许多初为父母的年轻家长来说,早期教育是一个既重要又棘手的问题。早教机构与幼儿园教育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早教机构更强调亲子互动,在活动中注重指导家长与孩子进行情感沟通,以便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亲子关系,从而促进婴幼儿形成健全的人格。同时,教师在引导家长与幼儿一同游戏时,会对幼儿进行观察,掌握亲子教育的方法与技能,使自身成为合格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因此,早教机构的出现不仅有利于开发婴幼儿的潜能,同时还能够为家长提供专业指导和教育咨询,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使他们能够掌握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

3.早教机构对完善教育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设立专门针对0~3岁幼儿进行教育的机构,幼儿要到3岁左右方能进入幼儿园接受学龄前教育。3岁前,婴幼儿接受的教育主要以家庭教育为主。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早期教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早教机构弥补了我国教育机构设置在这一年龄阶段的空缺,使幼儿教育更加完整化、全面化。早教机构的出现使幼儿接受了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教育,同时也满足了社会和家长对这一年龄段教育的渴望和需求。

二、我国早教机构发展的概况

婴幼儿早期教育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美,80年代开始出现了专门为家庭服务的早期教育机构。早教机构在我国出现于90年代,随着早教理念的深入传播,在近十几年的时间里,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早教机构主要有三类模式,第一类是幼儿园开办的,面向0~3岁婴幼儿,这类早教机构在教育理论上有一定的专业保障;第二类是各类培训学校的延伸业务,虽然不是专门针对早期教育的,但在培训场地、师资和管理上也具备了基本的教育条件;第三类是以咨询公司等名义从事早教业务的机构,这类早教机构不同于前两类,它只需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即可。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部分早教机构属于第三种类型。

按早教机构的经营类型来划分,可将其分为综合性早教机构和特色早教机构两大类。综合性早教机构一般规模较大,硬件设施较完善,多采用加盟的方式进行连锁经营。特色早教机构以发展婴幼儿的专项潜能为主,如以音乐、美术为特色或以感觉统和训练为主等,这类早教机构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教学体系,但一般不配置游戏设施。

从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看,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以蒙台梭利理论为主,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是感官教具和数学教具,蒙氏课程一般采用小班教学;二是围绕感觉统和训练设置课程,可以有效地预防幼儿出现的感觉统合失调的问题,促进幼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三是以幼儿全脑开发为主设置课程,主要分为全脑开发和右脑开发两种类型;四是以双语教育为主设置课程,此类早教机构为幼儿提供英语学习环境,一般配有外籍教师。

三、早教机构存在问题的表现

1.监管不到位,收费偏高

目前,市场上多数的早教机构是以“咨询公司”、“培训中心”等名义注册的,开办早教机构往往同开办一个公司并无太大差异,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

相关部门对早教机构在教育资质、课程设置、保教环境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管。如在教育内容的选择方面,目前的早教机构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和实施方案,课程设置随意性较大,课程的质量和科学性无从保障。很多早教机构为了吸引家长的目光,常对自己的早教品牌进行夸大宣传,如标榜自己是第一品牌、全球同步、天才教育等。在“洋味十足”、 名目繁多的早教课程背后是昂贵的费用。调查发现,早教机构普遍存在收费偏高的问题。早教机构收费标准一般为每节课100至200元,要学习一个系统完整的早教课程至少需要1000至3000元,甚至有个别的早教机构漫天要价,学费高达上万元。早教机构变成了赤裸裸的追求利润的商业运作产物,丧失了社会公益性和应有的教育功能,高昂的费用也使得许多家长望而却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早教事业的发展。

2.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较低

目前,对早教机构教师资格的认定主要参照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文件中将此职业划分为三个等级: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其中对级别较低的育婴员的学历要求为初中毕业,专业方面未提出任何要求。除“育婴师”外,另一个与从事早教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为“早期教育指导师”,其中,在助理早期教育指导师的报考条件中,对学历方面的要求为:幼师(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是从事婴儿教养工作一年以上的有相当实践经验者。可以看出,这两类资格证书的取得在申报条件方面对于学历、专业方面的要求均较低。另一方面,在获取资格证的培训过程中,一些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只要参加培训就能通过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即便如此,这两种资格证也并不被作为在早教机构从教的必备条件。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早教机构的从业教师只拥有一个证书,有些教师仅仅接受了内部培训就上岗了。这种培训一般时间较短、授课内容缺乏系统性,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所起的作用不大。

另外,早教师资的缺失也是导致早教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早教机构的教师主要来自幼师专业或是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大多数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局限在 3~6 岁的幼儿园教育技能上,对 0~3 岁婴幼儿的教养知识了解甚少”[1] 。目前,我国的师资培养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专业,幼师和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面向3~6岁儿童的幼儿教师,0~3岁的早期教育相关内容很少被提及,仅仅作为一门选修课来开设。

3.对家庭教养者缺乏有效的指导

早期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主要差异在于教育对象的不同。幼儿园教育虽强调家园合作共育,但其教育对象主要是3~6岁的幼儿,可通过幼儿一日在园的生活常规、游戏及教学活动对他们进行保教工作。而早教机构不仅要面向0~3岁的婴幼儿,同时也要面向家长,因为婴幼儿活动范围主要在家庭中,教养者的育儿理念和能力直接影响着这一阶段的教育质量。因此,在早教机构中,教师作为专业指导者,应指导家长在亲子活动中提升其自身的教育能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的早教机构将教育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婴幼儿的自身发展上,重视潜能的开发及技能的培养,而疏于对家长的指导,尚未建立完整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早教机构的教师大多缺乏对家长进行指导的意识,指导能力更是无从谈起。很多年轻的家长因缺乏经验,在教育方法上可能存在误区。因此,利用早教机构加强对家长的指导,提高家庭教养者的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早期教育观,提高家长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的教养水平,才能确保幼儿在这一阶段能够健康成长。

4.机构间差距较大,城乡间发展不均衡

早教机构的设立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主要集中于城市,高档早教机构大多在一线城市,农村地区几乎没有早教机构。在城市,早教市场的两极分化现象也十分明显,一些硬件设施较完善、师资水平较高的早教机构,因教育质量有一定保障,容易获得家长的认可。但由于前期投入资金量比较大,加之往往存在高昂的加盟费,因此这类早教机构收费相对较高,使得许多家长只能望而却步。另一些早教机构在师资、设施等方面虽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但相对来说收费较低,因而往往也有一定的市场。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早教机构的发展十分落后,早教费用对家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单纯盈利性的早教机构在广大农村没有市场。因此,早期教育仍然以家庭教育为主,因缺少来自专业机构的指导,加之农村隔代教养问题比较普遍,落后的早期教育观念无法得到改变,不利于对农村地区婴幼儿进行潜能开发,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四、促进早教机构健康发展的对策

1.政府应提高对早教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首先,各级政府应提高对早期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一方面,将早教机构纳入到教育部门监管的范围内,注重对早教机构的规范与引导。在教育系统内设立主管0~3岁早期教育的部门,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早教机构的保教工作。国家应着手制定和完善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法律、法规,出台早教机构的设立标准,制定评估和验收办法,规范和引导早期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另外,当前“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发展瓶颈在于缺乏一个共同投入与积极合作的机制,以便让有着共同需求、共同价值理念的主体能够积极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水平的提高”[2] 。因此,应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早教机构开办资质的审核,对于已运营的早教机构,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使各部门明确责任,统一协调合作,为幼儿创设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早教环境。

其次,要改变早教机构收费完全靠个人定价的现状,教育部门及物价局应加强对早教机构收费的监管,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国家对于社会力量办学在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引导社会各行业对早教机构进行投资,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化投资早教事业的局面,促进我国早教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于一些发展态势良好、实力较强的早教机构,政府应给予其必要的扶持,让其在盈利的同时,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2.完善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早教机构的师资水平直接决定了早期教育的水准。在我国,对幼儿园以及中小学的教师在获得入职资格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早教机构从业者则缺乏统一的、硬性的准入标准,存在入职门槛过低的问题。为此应逐步完善早教教师的准入制度,对早教教师在学历和专业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在对其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应关注培训的质量及效果,对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在源头上严把教师质量关。对于从事早期教育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持证上岗,取得育婴师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认证的从业人员,教育部门应对其进行考核,采取淘汰制,对于不达标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达标者,则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不允许其继续从事早教工作。各级各类教育部门应为早教工作者提供职后培训的机会,使他们与其他阶段的教师一样享有同等的培训待遇,以提高他们的理论基础和职业技能。只有不断提高早教教师的专业素质,才能使这一行业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从而提高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同时,对早教机构的工作人员,政府应在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为其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早教机构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3.应加强早教机构的自身建设

早教机构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和服务的质量。早教机构应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设施建设、课程开发中,杜绝虚假宣传,不要因单纯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首先,应加强对家庭教养者的指导。家庭是0~3岁婴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主要场所,家长是孩子最主要的老师。因此,早教机构应承担起指导家庭教养者的重任。除早教指导师外,每个早教机构应至少配备一名保健人员及心理医生,对家长进行有关婴幼儿保健、心理发展等方面知识的辅导,向家长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在课堂上,应鼓励家长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帮助家长提高亲子交往的质量,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在课外,应为家长搭建交流的平台,鼓励家长互相分享育儿经验。其次,注重提高早教机构教师的专业化化水平。在调查中发现,师资水平成为家长选择早教机构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早教机构要获得发展,单靠硬件条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为此,不仅要聘用具备资格证的教师,还应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在职培训的机会,可采取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定期开展研讨等多种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4.早教机构应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

早期教育是人生的启蒙教育,具有奠基的意义。早教机构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因此,早教机构要想办出自己的特色,就要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目前,国内的很多早教理论是由国外引入的舶来品,如果未经专业解读就将其设置为早教机构的课程,只能是生搬硬套,影响早期教育质量的提高。借助高校相关专业人员的研究力量,可以将外国的早教理论本土化,使其更适合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实际,这是提高我国早教机构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另外,早教机构可以邀请高校专家对教师进行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同时,高校应担负起培养早教教师的任务,尤其应拓宽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中增加针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课程的比重,组织学生到早教机构进行见习、实习,并成为培养早教人才的基地,拓宽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择业范围。

5.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早教机构扶持的力度

针对农村地区早教资源十分匮乏的现状,政府和教育部门应以社区为依托,将早期教育纳入社区宣传、文化建设和设施配置等工作中,提高农村幼儿家长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对于一些在城市发展较好、实力较强的早教机构,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通过优先办理有关证件、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这些早教机构从城市走向农村,让其从宣传自己的早教品牌入手,为农村幼儿家长提供免费的早期教育指导和咨询,最终使其在农村地区开办连锁机构,从而改变农村地区早教资源匮乏的现状。

参考文献:

[1]高向东,牟宇峰.大城市社区0~3岁婴幼儿教养现状及对策思考[J].上海教育科研,2009(7).

[2]陈红梅.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共同体的建构与保障[J].学前教育研究,2011(8).

〔责任编辑:张 华〕

作者:刘霖芳

早教机构文化建设论文 篇2:

河南省学前儿童家庭教养现状调查及分析

[摘要]对河南省900名学前儿童家庭教养现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学前儿童核心家庭比率略有下降,联合家庭有增多趋势,但无论在何种结构的家庭,家庭教育的主体都是父母;受科学教养观念缺失的影响,不少学前儿童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有些儿童日常活动安排不科学;城市的家长更注重与儿童进行亲子沟通;父母的教养知识、教养观念等存在不少问题。要提高学前儿童家庭教养水平,必须从家长做起;改善学前儿童家庭教养的整体现状,“主战场”在农村,重点是农村家长。

[关键词]学前儿童;教养环境;教养状况;教养知识;教养观念

一、问题的提出

家庭是每个儿童最初的生活环境,也是其终身发展的教育场所,家庭教育是影响学前儿童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现状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社会经济及文化教育发展极不平衡,河南省居于中原腹地,是我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为了解该省学前儿童家庭教养现状,笔者对900名河南省学前儿童家长进行了调查研究。

二、研究方法

(一)调查对象

随机选取河南省六区一市七县共900位学前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调查覆盖了城市、城镇和乡村等不同地域。

(二)调查工具及方法

研究者根据本研究目的自编调查问卷,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儿童的年龄、性别、家庭收入、家长职业和文化程度、家庭居住地等;第二,家庭教养环境,包括家庭结构、主要抚养人、儿童生活场所、图书和玩具、活动空间等;第三,家庭教养状况,包括儿童每天的睡眠时间、进餐次数、户外活动时间、亲子沟通、亲子活动等;第四,家长教养知识及观念,涉及家长所具有的抚育知识以及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方面的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对早期教育和早教机构的认识等。

问卷调查采用无记名方式,研究者在某一区域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共发放问卷900份,收回有效问卷831份。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家庭教养环境现状及分析

家庭教养环境主要包括家庭结构、家庭气氛、家庭环境等因素。

家庭结构指家庭成员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人数的多少。随着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都出现了家庭结构核心化的趋势。上世纪90年代,我国核心家庭户占65.77%。

本调查结果表明,学前儿童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由父母和未婚子女构成的家庭)为主,占56.9%,其次为联合家庭(由三代人组合而成的家庭),占31.5%。结合居住区域看,在城市、城镇和乡村的核心家庭比率分别为62.4%、51.1%、55.8%:联合家庭比率分别为29.7%、33.4%、31.9%。可见,被调查家庭总体状况符合家庭结构核心化的发展趋势,但核心家庭比率略有下降,联合家庭比率有所上升。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年轻父母工作一般较繁忙,需要祖辈帮助教养孩子;二是所调查对象多为居住在城镇或乡村的家长,受农村传统思想影响,联合家庭比较多。

调查发现,不管学前儿童生活在何种结构的家庭,承担起抚养儿童重任的主要是母亲,累计频次为648,其次是父亲,累计频次为160。

家庭生活环境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家庭为儿童营造的精神环境看,83.5%的调查对象选择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和睦。从家庭为儿童创设的物质环境看,有近2/3的家庭能为儿童提供独立的活动空间,有1/4的家庭能为儿童提供充足的玩具、图书。这反映出河南省学前儿童家庭为孩子们提供的物质环境状况并不乐观。

家长为儿童开辟独立的活动空间及投放适量的玩具图书可以满足儿童的成长需要,促进其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方面的发展,所以,家长要尽量创造条件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若经济条件不允许为孩子提供适量的玩具和图书,家长可以充分利用身边各类资源,为儿童提供一些自制玩具。

(二)家庭教养现状及分析

1、儿童母乳喂养状况

调查显示,80.1%的家庭能够用母乳喂养年幼儿童。其中,乡村家庭母乳喂养比率最高,达到85.9%;城镇家庭比率最低,只有76%,城市家庭介于两者之间,达到81.2%。母乳喂养不仅能较好地满足儿童的营养需求,也有利于建立母子之间的依恋情感,从而满足儿童的心理发展需要。《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2010年)》提出婴儿母乳喂养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达到85%的主要目标。调查显示,目前河南省城乡家庭平均母乳喂养率只有80.1%,尚未达到85%的目标。

2、儿童一日生活状况

儿童一日生活主要包括睡眠、进餐和户外活动等,家长应为儿童制订合理的生活日程,以保证其身体正常生长和发展,培养其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其情绪稳定发展。1985年国家卫生部曾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对不同年龄儿童一日的饮食、睡眠和日常活动有详细规定。同时,对3~7岁儿童的一日活动安排也有规定。就河南省儿童一日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在一日活动的时间安排上,许多家长缺乏科学指导,随意性强,或凭借经验办事,或以成人的一日活动为参照,不顾及儿童的年龄特征。具体表现在:若以1~2岁儿童为界,比之年幼的儿童往往睡眠时间不足,户外活动时间过长;比之年长的儿童则是进餐次数不够,多以成人生活习惯为标准。比如,1-6个月的儿童,只有16.2%睡眠时间在16小时以上,6个月~1岁的儿童,只有8.5%睡眠时间在14~16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在3小时以上的,6个月~1岁的儿童占44.7%,1岁~2岁的儿童占32.4%;在进餐次数的安排上,74.8%的3岁以上儿童进餐次数只有3次,2-3岁儿童中,有53.5%的儿童进餐次数是3次。

3、亲子沟通与亲子活动情况

家长给儿童讲故事或做游戏是最常见的亲子互动方式,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方式。在讲故事或做游戏的过程中,家长不仅可以帮助儿童获得新知,还能促进儿童品德、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

调查显示,亲子沟通方面,90.7%的家长选择能经常与儿童交谈,但在亲子活动方面,只有47.8%的家长表示能经常给儿童讲故事或做游戏。相比而言,城市的家长做得更好,有57.6%的家长选择能经常与儿童开展亲子活动。而乡村家长只有30.1%。

上述分析说明,在具体的家庭教养过程中,不管是养育儿童还是教育儿童,家长都存在一些问题。造成这种现状的深层原因在于很多家长把家庭教养简单地看作是让孩子吃饱睡好,没有意识到科学育儿、亲子互动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息息

相关,更没有意识到不管多大年龄的儿童都是一个有着丰富思想情感的独特个体,他们有着多重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

(三)家长教养知识和观念现状及分析

1、家长教养知识现状

调查显示,家长对育儿知识的了解现状不容乐观,有近3/4的家长对育儿知识只了解一点甚至是不了解,但有96.6%的家长表示非常迫切或比较愿意去学习和了解育儿知识。

具体来说,目前家长所欠缺的教养知识集中在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两方面(见图1)。

调查还发现,家长获取教养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阅读书籍,其次是通过与他人交流以及观看电视等,而通过正规培训获取教养知识的比率较低。

进一步比较分析发现,家长通过书籍了解育儿知识与其学历水平、居住区域和职业有一定内在联系。家长文化程度越高,通过阅读书籍获取教养知识的比率也越高;从家长职业角度分析,通过阅读书籍获取教养知识的家长,其职业为军人、专业人员和教师的排在前三位,分别为74.1%、63.9%、62.3%,而位列后两名的是个体劳动者和农民,分别是45.4%和29.2%;从地域角度看,城市和城镇家长通过阅读书籍获取教养知识的比率分别达58.5%、53.6%,而农民只有30.7%。可见,农民通过阅读书籍获取教养知识的比率最低。造成这种现象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客观上,受居住区域和职业限制。这些家长可能不易获得有关书籍;主观上,不少农民以及学历层次较低的家长没有意识去主动读书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教养水平。

2、家长教养观念现状

家长教养观念指家长在教养和抚养儿童的过程中,对儿童的发展、教育儿童的方式和途径以及儿童的可塑性等问题所持有的观点或看法。本调查通过家长对早期教育、早教机构的认识来分析其教养观念现状。

(1)对早期教育的认识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家长比较重视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67.5%和29.6%的家长选择非常有必要或比较有必要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从具体的发展观层面上分析,家长所持有的教养观念却有所偏差。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家长(600人以上)最关注的是“开发儿童智力”,而对儿童其他方面的发展比较忽视,尤其是对儿童能否“与人友好相处”这一社会性方面的发展较少关注(不到200人选择了此项)。

调查还显示文化程度越高的家长越关注儿童“情绪愉快”和“与人相处”等方面的发展。农民对于儿童“情绪愉快”和“与人相处”等方面发展的关注程度最低(见图2)。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人们对儿童发展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的演变过程:片面强调儿童“身体发展”——只重视“知识传授”——提倡“智力开发”——关注“个性和谐发展”。这一认识过程越来越接近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随着人们对儿童发展的不断认识、社会对人才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完整儿童”成为现代学前教育所提倡的新理念。所谓“完整儿童”是指一个全面发展、和谐平衡的儿童,是指儿童身体的、社会的、情感的、认知的和社会性的整合性发展。由此来分析目前家长所持的教养观念,可以说绝大多数家长对儿童发展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观念上,过度关注儿童“智力开发”,忽视其他方面的和谐发展,这一陈旧认识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规律不相吻合。

(2)对早教机构的认识

早教机构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引导的正规场所,是影响儿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调查所指早教机构包括各种形式的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等。

调查发现,家长对各种类型的早教机构并不是很了解。只有约1/5的家长非常和比较了解早教机构。大部分家长尽管不太了解早教机构,但还是愿意把儿童送进早教机构接受教育:家长无所谓和不愿意送儿童进入早教机构的只有14.6%。从家长职业看,家长为农民的最想把儿童送进早教机构,占43.8%;从地域看,乡村家庭对早教机构的需求最迫切,达47.9%。这突出反映出广大农村对幼儿教育的迫切需求。

家长选择早教机构的标准可以折射出家长的教育价值取向和其认同的教育理念。本调查结果显示,家长选择早教机构的依据还停留在距家远近、环境设施如何等外在的基本要求上,只有职业为教师的家长把“教育理念先进”作为评价早教机构的首选标准。其余家长首先考虑的均是“正规的教学方案”这一标准;相比之下,农民选择“环境设施好”“教育理念先进”“师资水平高”等标准的比率最低,分别为17.8%、24.5%、16%(见图3),这说明不管是外在要求还是核心要素,农民对早教机构的要求都相对较低。之所以存在这种现状,首先是因为农村大部分家长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其次是一些早教机构在招生时多以“xx教学方案”吸引和说服家长,导致一些家长的认识出现偏差;最后农村早教机构发展的不足客观上使得农村家长不能对早教机构有过高要求。

四、思考与建议

(一)家庭教育的主体是父母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发展。家庭教育占据着重要地位,是协调三方面教育作用的重要力量,而父母则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是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影响人。为此,父母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儿童的第一任教师”的角色,充分发挥自身在儿童身心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有关部门把0-3岁儿童父母作为教养知识传播的主要对象,帮助年轻家长树立“科学育儿、为国教子”的家教理念,为年轻父母教养素质的提高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迫在眉睫

父母教育素质是父母对儿童进行教育所应具备的特殊的专业素质,包括正确的教养观念、丰富的教养知识和科学的教养行为等。从儿童发展及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是确保家庭教育质量的关键。从调查结果看,许多父母教育素质极其贫乏,往往是想当然、凭传统做法或凭别人的经验来教养孩子。要改变这一现状,提升父母教育素质迫在眉睫。

为人父母者并不是天生就具备教育素质,也不是在养育儿童的同时自然而然就获得教育素质,父母教育素质的养成是一个不断学习、积累经验、反思提升的过程。因此,许多有识之士提出,做父母的也应取得家庭教育的“资格证书”。国外已在探索针对父母的“亲职教育”,即教导父母如何了解与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求,善尽父母职责,以协助儿童不断成长。从父母自身来说,要提升自己的教育素质,必须具备强烈的学习意识,不断获取科学育儿知识,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

(三)改善学前儿童家庭教养整体现状,“主战场”在农村,重点是农村家长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居多。目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还比较落后,农民的教养观念还比较陈旧,所以,提升农民的教育素质是新时期改善家庭教养整体现状的攻坚战。

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从关注民生的高度把父母教育素质的提高纳入各项工作职责的考核范围。首先,应把提升农民教育素质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农村文化建设不仅仅是脱贫致富,也不仅仅是建设美好家园,其最终目标应是转变农民传统观念,培育和提升人口素质,尤其是教育素质,使其子孙万代能够持续享有幸福和谐的人生。因此,农村基层组织应对农民教育素质的提升给予高度关注。其次,政府应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鼓励有自主创业意识并热心学前教育事业的人士在乡村开办多种形式的早教机构。最后,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共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或“送书下乡”,加大科学育儿书籍的投放宣传力度,广泛传播育儿新观念;或“送课下乡”,通过通俗易懂的讲座传授相关知识;或“送关系下乡”,即深入农村与农民建立一定的帮扶关系,对农民的各种育儿问题答疑解惑:或“送项目下乡”,通过深入的项目研究,探索提升农民教育素质的方式、策略,提供科学育儿的理论依据。

作者:杜燕红

早教机构文化建设论文 篇3:

幼儿园尝试公益早教服务指导的新思路

【摘要】随着教育的发展,人们对早前教育也越来越重视,但社会上大部分是民办早教机构,服务对象是中心内的孩子,覆盖面较小;且机构的收费高、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家长对此保持观望的态度,这都让许多0-3岁婴幼儿错过了一些关键期的早期教育。基于这样的情况下,公益性早教的服务指导思路得以提出。本文主要针对幼儿园公益早教服务指导的新思路进行相关探讨,从政府的投入,幼儿园的改造、师资培训及社区服务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公益性早教服务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的参考。

【关键词】公益性  早教指导  新思路

早期教育是人类终生教育的起点,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对其未来的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如今,早期教育已被纳入我国的学前教育体系中,自2014年起思明区“公益早教进社区”的活动作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我园作为早期教育指导的基地园,深刻地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并在这项工作的落实中,充分发挥幼儿园、社区的优势,除了方便居民就近就接收科学育儿信息外,我们也在探索开展早期教育服务的方法及对家长的有效指导策略,以推进早期教育公益之路的发展。

一、政府支持,改建早教活动室

在思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每年下拨给幼儿园专项经费,用作早教活动室的建设。幼儿园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从0-3岁婴幼儿的需求出发,对功能室进行改造,如:室内的半墙软包,铺设木地板或根据需要铺设地毯;订做适合宝宝身高的桌椅、玩具柜;根据宝宝的月龄特点对于活动设备和教玩具进行科学的筛选。

经过多方考察,我们借鉴了国内外的一些好经验,为宝宝们创设了温暖、舒适的环境,婴幼儿可以融入真实的生活情境,开放自主地接触身边的人和物,接纳我们提供的有针对性的材料,在操作中得到自然的发展。

二、师资培养,打造专业早教团队

在幼儿园里办早教的另一大优势即是师资,由于有稳定的教师队伍,且都具有学前教育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这为培养出一支专业亲子师团队奠定了基础。早期教育的内容涵盖面大,所以在培训的形式上就要多样化,如:专家讲座、实操观摩、外出考察等。

幼儿园可以集中持育婴师资格证的教师,以自愿报名的形式,成立早期教育团队,分工合作,扎实到位地做好早教工作。当然,教师也要在实践中积极思考,慢慢摸索出观察婴幼儿及与家长沟通的方式方法,以保证给家长科学化、专业化的早教指导。

三、专家引领,转变家长早教理念

社区中,家长们的养育态度和方式虽不尽相同,但年轻父母都有接受先进理念的需求,且家长们对幼儿园组织的教育讲座信任度较高,因此,幼儿园针对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可以尝试的做法有:

1.搭建信息平台,普及早期教育知识

幼儿园应多渠道收集、听取家长的意见,了解社区中0=3岁婴幼儿家庭的养育习惯和做法,根据家长的需求,借助社区、宣传栏、早教小报等平台,及时将早期教育信息传达给社区家长,让更多的社区家长了解幼儿园在0-3婴幼儿活动的新动态,从而提高家长对早教活动的重要性和参与的积极性。

2.开设家长讲堂,引领早期教育指导

针对0-3岁婴幼儿发展特点,邀请专家为家长开展内容丰富的公益讲座,包括生长发育、营养保健、养育妙招、心理培养等等,家长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形式,报名参加专题讲座、家长沙龙、现场观摩等,借助专业的力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家长也可以与专家交流,接受到面对面的早期教育理念的指导。

四、协商教育,用科学理念指导早教亲子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在婴幼儿早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开展的是面向婴幼儿的早期教育与面向家长的早期教育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即是在亲子游戏中与家长充分协商、有效互动。

比如:《19-24个月  喂娃娃》,老师在矿泉水瓶身上挖了个“洞”,给宝宝提供勺子,红枣,与家长就围绕“宝宝怎样使用汤勺?”这一观察点请家长分享自己在游戏中的观察,家长们可以了解宝宝手指动作分化的不同阶段。

过程中,老师也观察家长和宝宝的自然互动,了解不同家庭的教养方式,请家长一起思考:为什么同一月龄段的宝宝,舀的动作发展却如此多样?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包办的、强势的教养环境对宝宝的成长都是不適宜的。在观察后老师会适时地介入,结合实例传递给家长科学的养育理念。

活动后,老师会给带养者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比如:汤勺的合理选择;喂养建议:给宝宝准备一个小碗和一把合适的勺子,让宝宝自己“掌勺”,享受“自己吃”的快乐。

通过我们的活动,家长获得一些基本的育儿知识和技能,让家庭养育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让早期教育从幼儿园顺利地向家庭延伸,家长的教育观念得以转变或提升,就能在家“天天做早教”。

五、多方联动,共同推进公益早教

在践行公益早教期间,幼儿园也发现存在的问题,比如:街道的宣传力度不足,社区居民不了解这项惠民服务,以至于早教服务指导的辐射面有局限;计生部门提供的摸底材料不清晰,范围不全面,导致早教信息的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每户家庭只能享受到一次宣传指导和两次亲子活动的机会,大部分家庭走进幼儿园,亲身体验过后感觉十分受益,但受“早教服务包”次数的限制,不能满足家长和婴幼儿接受持久服务指导的需求。

建议由政府牵头教育、计生、妇联、街道社区共同参与,设立专职岗位,专人负责,部门间相互协商,如:计生部门做好婴幼儿信息的收集整理、妇联给予婴幼儿保健方面的支持、街道社区则可以负责公益早教的前期宣传推广工作、教育部门则完成早教进社区的理念宣传和教育服务指导等。这样,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公益早教事业的发展。

另外,由于公益早教需求量很大,家长的反响也很好,他们愿意在教育上有一定的投入,以获得持续的教育指导,希望幼儿园里的公益早教能从全免费向普惠性收费发展。因此,建议在收费方面物价局也能出台一定的标准,这样既能减轻政府的负担、也能满足公益早教的持续性发展、扩大影响范围、满足更多社区家长的需求。

早教日益受到社会、家庭的重视,家长需要更规范、更科学的养育指导,而我们正在做的就是借助幼儿园的平台和婴幼儿家长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智慧启蒙提供最真诚、最有力的支持。幼儿园早期教育的公益之路很长,还需要政府主导,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努力,携手推进早期教育工作,使广大家长和婴幼儿接受到切实、有效的指导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明红,左志宏,冀彩虹.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幼儿教育,2010(Z3)

[2]王海英.公益性、普惠性、科学性——新政策背景下的幼儿园新文化建设冰[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11,(7)

[3]王颖蕙,曹桂莲.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文献综述[J].新课程(教育学术版)2009(11)

作者:张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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