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晋级申请表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主治医师晋级申请表

医师晋级学分

?主治医师: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所以护士每一年都是需要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或者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申请缴费获得学分证

但这些都是获得现年度的,就好象现在是2013年只能获得13年的学分了. 因为注册连续五年每一年都是需要的,所以你要是缺那年的学分就得去补了。

(12:04:4-8:40:59)括号中的十位数字连串起来,是代理学分的QQ,你加下问问补办一事~ PS。一般的地级市的学分很少了,往年的更几乎找不到。现在仅存的大多为协会发行的通用的了 2013.04.21 肯定是需要继续教育学分的,前些天在创新医学网上看到过医学继教学分的各方面政策,具体的授予办法是这样规定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

1、2项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II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0-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6-4学分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省级刊物5-3学分

地(市)级刊物4-2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4、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2-3-4-5

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

5、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9均由单位主管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审查给分。)

(三)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按该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的学分数办理;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属级别授予标准记分。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II类学分授予的具体规定,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另行制定。

(四)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

四、学分登记和考核

(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现代远程教育也按此原则执行,在实践过程中,教学单位和教学站点需密切配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和印发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三)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996年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卫科教发[1996]第24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2篇:医师晋级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临床医学各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主治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审条件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行医权的医师。

第五条 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分为两个部分:

(一)按二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十四个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三十二个子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

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 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第九条 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十条 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第四章 二级学科专业评审条件(略)

第五章 三级学科专业评审条件(略)

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评审条件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五十八条 本评审条件中的医学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学历、工作经历与能力为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条件。

第五十九条 本评审条件中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理论知识及学识水平应通过考试或答辩进行考查。

第六十条 本评审条件中的从事专业的能力应通过实际工作考核及适当形式的答辩进行考查。

第六十一条 本条件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1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2 年以上;

(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4 年以上;

( 3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5 年以上;

( 4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5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8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7 年以上(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历证明材料),同时经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并经公证的合同,保证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10 年以上者,可申报副主任(中)医师。 ( 5 )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 20 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 7 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40 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 15 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 2 次。有带教 2 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4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技术)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具备下列 2 条中的 1 条。

( 1 )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3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本专业省级学术论文 1 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2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

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其中 2 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②获得本专业省辖市或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 7 名)

各级医院在设置护理高级职务岗位时,应符合以下原则:副高岗位只设在 2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正高岗位只设在 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护理岗位中的高级职务不能超过本单位卫生系列高级岗位总数的 5 %。

第3篇:医师晋级学分

?主治医师: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不能跨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所以护士每一年都是需要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或者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申请缴费获得学分证

但这些都是获得现的,就好象现在是2013年只能获得13年的学分了. 因为注册连续五年每一年都是需要的,所以你要是缺那年的学分就得去补了。

(12:04:4-8:40:59)括号中的十位数字连串起来,是代理学分的QQ,你加下问问补办一事~ PS。一般的地级市的学分很少了,往年的更几乎找不到。现在仅存的大多为协会发行的通用的了 2013.04.21 肯定是需要继续教育学分的,前些天在创新医学网上看到过医学继教学分的各方面政策,具体的授予办法是这样规定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

1、2项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II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10-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6-4学分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省级刊物5-3学分

地(市)级刊物4-2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4、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2-3-4-5

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

5、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9均由单位主管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审查给分。)

(三)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按该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的学分数办理;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属级别授予标准记分。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II类学分授予的具体规定,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另行制定。

(四)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

四、学分登记和考核

(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现代远程教育也按此原则执行,在实践过程中,教学单位和教学站点需密切配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和印发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三)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996年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卫科教发[1996]第24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4篇:工资晋级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1992年参加工作。1994年到*******从事内科工作至今,1999年12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2005年通过了内科中级考试,于2006年6月取得内科学中级职称,2007年1月被聘为主治医师,至今已有4年余。 参加工作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任务。工作上,踏实勤奋,想病人之所想,救死扶伤,学业上积极上进。进十几年以来,不断订阅各种医学杂志学习,并参加卫生局和卫生院组织的各种学习任务,和在互联网上参加专业医学论坛的医学讨论,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基本熟练掌握了本专业技能。在多年的行医中,无差错、态度好、诊疗成效良好等,受到病人的好评。

本人在聘为主治医师4年余以来,在卫生院领导领导下,负责本院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预防工作。能够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低年资医师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能够掌握病员的病倩变化,病员发生病危等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和其他医师一起参加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敌。协助护士搞好病房管理。

积极参加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近3年以来,在卫生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辖区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的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其中管理高血压一千二百余人、糖尿病一百二十余人,今后还有继续增加。掌握本辖区居民主要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健康教育宣传。根据主要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开展慢性病监测和干预。开展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负责主要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督导规范治疗、开展行为干预、定制随访评估、及时修订健康指导计划。根据不同人群特点,给病人各种健康知识讲解,开展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做好慢性病的资料管理,定期对管理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估,并接受上级专业机构指导、检查与考评。

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和能力,已符合晋级条件和标准,请给予支持照顾,把我的工资级别从十级晋升到九级为盼,不胜感激。

申请人:

2011年6月27日

第5篇:晋级申请书

尊敬的党支部:

我自愿申请留队转为二级士官。在部队这几年里,我觉得收获很大,从为人、为事上我懂得了关心、帮助、团结、尊重和责任这些要素,更懂得了将影响我一生的是军旅。

通过学习,我对士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有积大的仰慕之情,从士官制度了解到,要晋升高一级的士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通过自己的查摆和自己入伍以来的表现,发现自己具备晋升士官的条件。

本人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组织递交晋升士官申请书。

在我留队转为二级士官之后,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一、坚持党对军队的决对领导不动摇,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条令条例,履行职责,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积极努力学习政治,自觉学习科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

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把自己培养成为部队建设有用之才;

四、 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继承和发扬部队优良传统。

五、积极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争当先进。

以上五点是我向组织的承诺,考虑不全或未写到的,将坚决以上级领导的指示为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决议,努力完成好任务。

我深知,我在同年兵中并不出类拔萃,但我有决心努力改造和纠正,也恳请领导和战友们给予我指证和监督。离退伍时间越来越近,我也知道一纸申请不能锤定我的走留,但我始终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平常心,努力工作,争取用自己的行动向组织表示我的决心。

恳请组织和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第6篇:士官晋级申请书

自2008年8月入伍以来,我已经在军队这个大熔炉中完成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合格军人的转变。尤其是在近几年的军营生活中,我接受了党的教育,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与帮助,这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思想指导,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武装集团,是人民的子弟兵,也是一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在我胸中不时涌动着无比的神圣与自豪。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铁一般的纪律,顽强刻苦的作风,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感到很荣耀,我坚决作出继续留守军营这个特殊群体,继续学习、锻炼,迅速成长进步的打算!

在过去近两年的军营生活中,我感觉正像歌中唱的一模样:当兵也有苦,当兵也有乐,当过兵的人都会这样对我说,说苦也不苦,说乐也是乐,时时处处紧紧张张严肃又活泼……对于这种生活我总是激情满怀,我时时都在想从军报国最光荣,能够走进这个熔炉里,是我一生的荣幸,我个人以为一块好钢只有在这里炼成。想想有没有哪棵参天大树是一夜长成的?有没有哪位英雄伟人是一日造成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仅有两年的军营生活,对我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需要在这个大家庭中再学习再进步。当然,在自己学习成长

进步中,我从不曾淡忘“从军只图报效祖国,为绿色长城添砖加瓦”的参军初衷。因此,我再次恳请组织再给我一次深造的机会,再给我一次奉献高原、扎根高原、服务官兵和人民的机会,我会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好军队的新政策、新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开展自己的工作,在部队履行我军新的历史使命中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令如山倒,军队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只有这样,军队才是一个有力的整体,如果我能继续留在部队、留守高原,我一定会遵守军人道德,服从组织分配,作一名合格的军人,为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自己全部力量。

如果我能够继续成为军队的一份子,保证在今后的军旅生涯和人生旅途中,一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好胡主席提了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川藏线的“三不倒”精神和老西藏精神,以高度的革命热情与精神,热爱军队,热爱本职,安心基层,扎根高原,勤奋工作,处处起到一名士官的模范作用,履行好自己的使命;我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保证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安心服役,投身到部队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的建设事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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