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弘扬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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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我们如何弘扬时代精神

论检察机关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收稿日期:20130921

作者简介:施业家(1970—),男,湖北省大悟县人,江汉大学期刊社副编审,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和检察制度研究;

吴忠良(1962—),男,湖北省阳新县人,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

*基金项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重点项目“检察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HJ2012A01)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际上是综合了法治的内在精神本质、法治的价值追求以及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根本任务的规范性价值体系,在内容上既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又体现了法治的一些基本内在价值与规范要件。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的监督者,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者,是社会主义法治改革的推动者,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履行犯罪追诉职能、对刑事侦查和审判的监督、进行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行使司法解释权以及行使立法建议权推动法治改革进程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依法治国的法治方略以来,我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逐步深入和完善。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际上是综合了法治的内在精神本质、法治的价值追求以及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根本任务的规范性价值体系,在内容上既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要求的“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项基本原则之外,还应该体现法治的一些基本的内在价值与规范要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1]。

一、检察机关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力量

胡锦涛同志曾在讲话中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锦涛还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全民守法进程。各级党委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依法办事,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2]。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关键是权力的监督制约。检察权的运用就是对国家其他公权力的监督制约过程。检察权的运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深刻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检察权的运行是常态社会条件下最深刻地影响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运作程序。在现代人权保障理念的影响下,个人不再是国家权力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不再是国家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而成为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主体。因此,为了保护这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或少受国家公权力的无理侵犯,检察机关这种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决定了检察机关是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行使以下权力: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等。由此,检察权就有这些具体功能:防止权力异化的功能;保障司法公正的功能;维护法制统一的功能。检察权这些功能的实现有力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政治架构体系的重要环节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权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对其负责。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总体来看,我国检察机关是与“一府”(人民政府)并列的“两院”之一,是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在法律地位上是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平行的政治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权力结构中,检察权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既不隶属于行政权,也不隶属于审判权;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处于同一系列之中,并对行政机关的执行行为和审判机关的司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法负有监督的职责[3]。通过参与国家的政治体制运行,保障各项政治活动合法、公正、高效,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享有充分的职权,承担重要的职能,对于整个国家的法治的顺利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

(二)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的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政治权力机关,其行使的检察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权。对于检察权的性质,法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力[4],他们认为从组织机构体制、行使权力的法律性质以及权力行使主体不具备中立等方面看,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权是具有司法性质的权力,检察官与法官一道承担重要司法功能,作为“法律守护人”的检察官和“以遵从法律为天职”的法官具有相似的使命和目标,履行职能的方式以及检察官地位独立性等方面均具有相似性,认为检察权是一种司法权[5];此外,有人主张检察权兼具司法、行政双重性质的权力。我们认为,检察权从根本上是一种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使在国家公诉、审判监督、对公职人员公务活动廉洁性进行监督等多种权力,这些权力具有共同的属性,即监督法律的执行,监督法律的公正、公平运用,即法律监督权。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权的本质特点,司法属性和行政属性都只是检察权的兼有特征和局部特征,任何对检察权性质的全面把握,都必须立足于法律监督,兼顾其司法性和行政性[6]。检察院作为国家机构中具有法律监督和法律执行的“看守人”,具有对于各种违法行政、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代表国家对于违反法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国家追诉,对于利益受到非法侵犯的各类弱势群体给以公益性起诉以及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廉洁性进行监督。检察院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功能,其所享有的采取行政、司法措施的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权,最终目的是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权,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公正高效运行。

(三)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宣传者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措施的坚定的执行者,检察机关通过法律赋予的独立于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之外的法律监督权力,可以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活动中享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力,这些权力伴随着法律的执行与司法裁判的全过程,是全方位、多角度和立体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是被动的依照法律履行法律的消极监督权力,而是充分与各项社会活动以及人民群众的各项管理国家的权力行使紧密结合,这种结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法律,主动调查各类执法、司法活动中有可能违背法律规定、触犯法律基本精神的各类行为,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检察监督权;二是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职能活动与公民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息息相关,人民检察院是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基本权利的正常行使,而不是与人民群众的行使权力活动隔离;三是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的法律职权,本身是对于相关当事人的法律教育与法制宣传,同时通过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从而对于国家和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间接地向不特定的多数群众宣示法律的基本精神,重申法律的各项禁止性或者否定性条款,以及预示着对于相关社会行为将会给公民带来的法律后果或者法律制裁。各级检察机关本身即是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检察机关的日常活动,可以更好地结合法治实践,对于全体公民进行普遍、细致、深入的法治宣传和教育,从而为社会主义法治舆论环境产生积极和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改革的重要推动者

检察机关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的“守护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者,而且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广泛地参与国家的政权运行,与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可以感受到整个社会法制建设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执行情况可以接触到大量的第一手反馈情况,特别是通过人民群众向人民检察院的各种申诉和呼声,可以准确把握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运行中的问题,可以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法律解释与法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自己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国家的法定程序,推动整个法治建设的改革和进步。

三、检察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履行犯罪追诉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机关,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国家追诉职能。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要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和师生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行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国家公诉职能是维护整个社会主义法制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民主、自由权利的重要保障,不仅要打击危害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要随时处理人民内部各类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将公诉职能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职能,推进内部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公诉行为的公正高效行使。检察机关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死刑执行监督)的职能,既处在同犯罪直接较量的第一线,又处于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既是侦查程序的审查把关者,又是审判程序的启动者和诉讼程序的纠错匡正者,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证法律在诉讼中得到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7]。因此,检察机关为更好地行使公诉职能,应该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 贯彻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正视敌对势力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区别。对于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充分体现刑罚的宽恤精神,尽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社会和谐秩序。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策划实施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三股势力”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黑社会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级领导关系体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通过对重要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指导,健全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8]。

2. 推进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官行使国家追诉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维护法治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监督行为,这种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于犯罪的准确追诉与对于无罪者免受国家权力侵犯来实现的。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囿于对于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级领导下级制度的片面理解,造成了检察官基于对于法律的忠诚,独立行使检察权变成了履行检察院系统行政命令的工具性行为,造成了国家追诉权受到了各方面的制约,影响了检察权的公正与权威。有部分学者认为可以借鉴西方检察制度的成功经验,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9]。而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可改变过去的公诉权由检察机关按照行政科层制由上级分配给下级行使的弊端。由公诉部门的主要检察官担任主诉检察官,同时配以适量的辅助官员,使主诉检察官成为相对独立的检控官署,保证检察官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诉检察官制度实施,可以使检察官站在超脱的立场上,完全依照法律和正义精神独立行使国家追诉权和监督权,可以有效避免检察长决定一切而又不对具体的国家追诉行为负责的弊端,从而凸显检察权的权威性。为此,对于公诉人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追诉权的独立行使,赋予主诉检察官对一般起诉业务问题(如提起公诉)的决定权和重大业务事项的建议权;二是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扁平化,即在检察长和检察官之间不再设置过多的行政中间机构,检察官有权独立作出决定,检察权行使唯一的依据就是法律,检察官接受检察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检察官的任命,采取更加严格的选拔方式,并且实现检察官的巡回检察制度,在最高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之间设立巡回检察庭,代替目前检察院过于地方化和行政分割的管理体制。

(二)通过对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就是通过对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实施监督,确保任何人非依照法律不受逮捕和其他强制措施侵害,不受不公正审判的刑事后果,公民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以充分保护公民基本的人权。

1. 严格审查公安机关侦查行为。检察机关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享有对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活动的司法监督职责,但是如何将检察机关的刑事侦查监督权落到实处,保证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当前刑事司法研究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一些领域检察监督权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在西方法治完善的国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检察官享有对于侦查行为的指导、监督的重要职权,警察的司法行为受到检察官的领导和指挥,确保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为此,当前的刑事侦查监督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检察官与刑事司法警察的职务协调机制。由于目前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领导体制,检察官无权对于公安机关的司法警员实施直接的指挥与监督,应该尝试建立检察官与司法警察之间直接联系的侦查监督体制。根据大陆法系经验,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不仅享有警察的全部权力,而且还享有警察所没有的特殊权力,如强制证人到场作证、延长拘捕期限、紧急情况下授权警察进行强制侦查、指挥警察进行必要的侦查和补充侦查等。此外,警察在着手侦查时特别是发现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及时向检察官报告,然后根据检察官的指示继续侦查。警察侦查终结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移送检察官处理,警察个人无权直接作出处理[7]。通过刑事司法改革,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建立运转顺畅,权力透明与执法公正的刑事侦查机制。

二是检察官享有对于司法警察业务活动的奖惩的建议权,并在一定阶段将刑事司法警察从警察系统独立,受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由于当前从事刑事司法的警政人员受到公安系统化管理,难以做到专业化管理,许多基层司法警察人员均是临时抽调,难以确保刑事侦查警察职业化建设。应该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警察体制的改革,在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将从事刑事司法的警察独立出来单独管理,并接受检察官的双重领导,在检察官的统一监督和协调下,完成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任务。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改革,可以避免当前刑事司法警察力量运用的无序和浪费。

2. 严格执行审判监督规定。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权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行为行使监督权,以促进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主要集中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对于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相对薄弱,还有许多制度性问题有待解决。目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中,需要加强检察机关对于审判活动全方位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首先是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审判监督的地位和角色。检察机关不是司法裁判者,只是代表国家,从中立立场对于诉讼过程的程序正当性和是否违反法律进行监督。因此,检察机关始终是法律监督者,是人民权益的维护者,是国家利益的最直接代表者,通过诉讼程序履行法律监督的使命。其次,检察机关应该通过行使监督职权,将诉讼活动的程序公正性与诉讼实质结果的公平性结合起来,不偏废于某一方面。再次,检察机关应当兼顾司法监督与权益保障双重任务,检察机关参与各种审判监督活动,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各项合法权益,比如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根据法院的邀请,或者根据有关社会组织、团体的请求,积极参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其公权力的法律资源,保护诉讼者的弱势群体,确保诉讼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的实质性平衡”[8]。最后,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的活动,实际上是参与社会对于法律的重新评价和认识,是接受社会对于法律普遍价值和规范选择的一个互动过程,因此,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的决定,应该更多的吸收社会公众和媒体对于诉讼案件的意见和建议,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由公共舆论中形成的公共意见“所具有的影响,当然是一种可以起举足轻重作用的经验变量”[9]。因此,检察机关应该将公众舆论中形成的代表性的舆论以法律监督的程序行使进入诉讼过程,从而充分体现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三)直接侦查职务犯罪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以下四类案件享有立案侦查的权力:一是贪污贿赂案件;二是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四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案件。从检察院的自行侦查案件的性质来说,主要是与公务员执行职务有关的犯罪活动,即通常所说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等类型案件。通过加强检察院行使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和起诉权,可以实现对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情况的刚性监督,从而保障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能够得到实质性的体现和支撑[10]。通过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机制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可以对于一切违反法律规定的各类公职腐败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维护国家机关干部的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清除少数利用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各类腐败行为,为社会主义法治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和公正性,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通过司法解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享有除法律规定的监督职权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可以行使法律监督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针对有关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法律解释权。依法对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是法律赋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神圣职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全国各级检察院正确掌握立法原意,规范检察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11]。检察机关通过单独行使司法解释权,也可以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适用相关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来行使司法解释权。检察机关的司法解释,可以有效解决在行使广泛的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确保监督措施、监督机制和监督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可以提高法律监督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法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出全国统一的适用规定,以确保法治在全国的统一和普遍执行,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立法具有的滞后性、抽象性和法律本身的矛盾,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行提供统一性、规范性的保障。

(五)通过推动法治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作为法治原则和法律精神的监护人,负有对于维护整个法治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所有职权都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12]。作为检察机关本身也是需要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法律执行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和引导公众舆论和人民群众对于法律规范本身的改革需要,将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与法律本身的真正精神,通过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治本身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比如,对于山西等部分地区出现的强迫少数公民进行奴役性劳动的违法行为,建议修改我国刑法,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加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在广泛的法律监督中,可以更多地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公民和法人等不同的法律主体进行接触,可以广泛地汇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于法律修改、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公共领域的信号传导机制,检察机关可以更好地听取民意和民声,充当法律运行过程中的舆论传送带,将合理的人民舆论向国家的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传递,从而可以进一步推动法律在社会中的法治化和合理化运行,实现从应然之正义向实然之正义的法治精神的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建制化的法律支持。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新华每日电讯20121116(1).

[2]胡锦涛.推进依法行政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EB/OL].(20110330)[20140210].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4270221.html.

[3]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J].法学,2000(2):1417.

[4]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J].法学研究,2002(2):319.

[5]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J].法学,1999(10):27.

[6]朱孝清.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J].人民检察,2010(14):614.

[7]张平,张明友.侦查监督权能配置之完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10):5359.

[8]汤维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模式的定位及完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6674.

[9]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459.

[10]陈卫东.论法治理念下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J].人民检察,2005(13):1619.

[11]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权应当保留[J].中国律师,2000(7):1012.

[12]王磊.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机制下的职务犯罪侦查[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9395.

(责任编辑江海波)

作者:施业家 吴忠良

第2篇:1、我们应如何大力弘扬长征精神

1、 我们应如何大力弘扬长征精神,走好青春之路? 回顾长征艰难而辉煌的历程,横渡乌江、四渡赤水、强渡大渡河、过草地、翻雪山等一幅幅鲜活的历史画卷还历历在目,“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诗篇还吟咏在口。两万五千里的红军长征不仅谱写了一部不朽的英雄史诗,更重要的是蕴含其中所流传下来的伟大长征精神。无可置疑的是,长征精神给予我们的影响应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讲话时提到:“伟大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的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

1、首先应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崇高理想信念而矢志奋斗。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用真理武装头脑,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思想道德品质建设,做到全面发展。

3、培育艰苦奋斗精神,学习上高要求,生活上勤俭朴素,树立历史责任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4、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正是红军在长征途中“爱民”、“为民”、“护民”的一举一动使红军在人民心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也为之后奠定了一定的稳固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当代我们更应树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认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把个人的成长与祖国和人民的需要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同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顾全大局,服从集体、国家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应在走好自己青春之路的同时致力于弘扬长征精神,以实现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的繁荣富强。

第3篇:新时期我们应当如何弘扬民族精神

姓名:孔颜

班级:会计164

学号:1631508107

摘要: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正文: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大学生,我们为什么要弘扬民族精神,应当如何去弘扬民族精神。

一:因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既使中华民族精神的蕴涵更加丰富,又使民族精神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同时更具有现代气息和时代风貌。

二:因为民族精神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 三:因为民族精神是根据社会发展要求,我们应当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民族精神。

四:因为民族精神是不断增强综合国力的根本要求。(综合国力即包括经济,科技,军事等物质力量;同时也包括民族团结精神,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这种强大精神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物质力量的民展,而且在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交融,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是否有高度的民族精神,便成为制约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因素。) 五:因为民族精神具有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精神基础。失去这一精神基础,国家便失去长期统

一、稳定,发展壮大,也就不可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六:因为民族精神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当今世界,面对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大趋势,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渗透及经济扩张,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军事威胁的结伴而来,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的错综复杂形式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树立民族自信、自立、自强,与时俱进的进程中,尤为重要和紧迫。

七:因为民族精神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并成为提高中华民族综合素质的核心。 八:因为民族精神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九:因为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精髓。一个民族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有一种昂扬向上的民族精神。一个民族只有具有高尚的民族品格,坚定的民族志向,远大的民族理想,才能有巨大的凝聚力,才能成就伟业,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十:因为民族文化是民族的根,民族精神是民族的魂。面队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一: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接受民族精神教育,感悟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 二:我们要在校园生活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我们学习民族精神的有效形式.

三:我们应当弘扬和培肓民族精神,更多的是表现在校园生活中

四:我们要从树立爱囯思想主义做起,从树立远大志向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以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第4篇:新时期我们应如何看待和弘扬雷锋精神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雷锋这个响亮的名字和雷锋精神,深深镌刻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心中,影响和激励着他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勇前进。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集中体现为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为什么要弘扬雷锋精神?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雷锋精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 体现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是雷锋精神鲜明的民族性的具体表现。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悠久的道德传统中一朵亮丽的奇葩,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表现。

二、雷锋精神鲜明的时代性,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雷锋精神源于时代,但它的意义和影响远远超越了时代,并被历史定格为代表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取向的一面旗帜。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雷锋久孕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

三、雷锋精神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雷锋精神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他的思想和行为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他把一切乃至生命最终献给了他的事业,他的祖国和人民。雷锋精神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推动了社会的全面发展。雷锋精神是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重要内容,弘扬雷锋精神是践行先进文化的重要举措。随着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利益追求,不同价值取向的日趋分化,我们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需要大力倡导、强化具有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精神理念。

要热情也要有理性

雷锋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在21实际新的社会条件下,雷锋精神的内涵得到了新的诠释,我们要发扬雷锋精神,但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灵活的方式,尤其是面对突发状况时。在突发状况面前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加理性而有效的方式维护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当行动的巨人

一年一度的雷锋纪念日马上就到了,我们身边各种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的让人感动,有的发人深思,雷锋精神也会引起大家的讨论。在我看来,雷锋精神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少口号重实干,我们要学习和发扬雷锋精神,也要做行动的巨人,而不是做只会夸夸其谈的人,因为行动比言语更具说服力。比如看见地上有别人随便丢弃的垃圾,弯腰捡起来比站着评论别人的素质更让人折服;比如对待专业学习,把功夫用在钻研知识和业务上,比每天空头树立一个目标来得更实际。

提升道德修养

在我看来,雷锋精神最大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实,雷锋精神最让我受触动的是他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我们当代青年也要从提升道德修养的层面向雷锋学习,学习他时刻从集体利益出发,学习他先人后己甚至舍己为人的精神。

奉献,从小事做起

雷锋在一生当中都非常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小事。作为当代青年,发扬雷锋精神,需要从小事做起,从内心做起。拿无私奉献来说,事实上,奉献并不难做,难做的是要从细节做起,从

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做的有很多,也很简单,例如出入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为所欲为,这是为他人着想;

让雷锋常驻心中

每年3月,全国各地都会开展各种学雷锋活动。首先,我们要保持一颗爱国心,做一个热爱祖国的人。其次,我们应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比如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同时,我们还有培养刻苦钻研、艰苦奋斗、尽职尽责的“钉子精神”,总之,我们要将雷锋精神作为心中不朽的丰碑,时时仰望,以此为榜样鼓励自己前行,为校园增添文明气息,为社会营造和谐氛围。 学习雷锋也要与时俱进

我们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也需要与时俱进,才能走在时代的前沿。对的在校大学生而言,迫切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对雷锋精神加深理解,并适应时代的需要应用到实际行动中。 让文明行为成为习惯

我觉得学习雷锋、以雷锋精神来要求自己应当成为习惯,而非每年开展一次学雷锋活动月的形式。我们首先要意识到雷锋精神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就个人发展来讲,只有乐于钻研的人才能有所成就,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说,爱人者人恒爱之,善待别人自然会获得尊重;其次,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我们不能光做语言的巨人,而是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做行动的巨人;另外,持久的坚持会形成良好的习惯,我们的社会需要雷锋,但不是只在每年的3月份需要,而是每一天,甚至每时每刻都需要。

如何弘扬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像雷锋那样确立坚定的信念,努力培养自己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种对于美好社会的坚定信心,一种矢志不渝的踏实追求。弘扬雷锋精神,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既修身自律,又示范带动他人,学习雷锋助人为乐、勇于奉献、克己奉公、热爱集体的精神,在实践中加深对雷锋精神的认识,并借此掀起“做人民好公仆”的热潮。弘扬雷锋精神,像雷锋那样努力学习成才。雷锋不仅是奉献的楷模,还是学习成才的典范。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我们应学习和发扬“钉子”精神,凭借那股挤劲和钻劲,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求实创新。弘扬雷锋精神,抒写青春风采,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积极投身各项自愿者活动,让美好的青春在为广大人民的服务中得到永恒的记录。弘扬雷锋精神,必须付出实际行动,并努力使之贯穿自己生活的始终-----在工作中,做团结友爱、尊重他人、勤奋学习、善于合作的伙伴,在生活中,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标兵”;在个人生活中实践,做胸怀广阔、心理健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主人”。雷锋精神过去需要,现在需要,将来仍然需要。我们更应该懂得,学雷锋只有不脱离时代,才能不脱离实际,着眼时代,与时俱进,寻找雷锋精神新的实现形式,并不断丰富和发展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才能使学雷锋活动永葆生机与活力,这样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传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第5篇:如何弘扬长征精神

作业:在今天,我们该如何去理解长征精神的现实意义,怎么去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

如何弘扬长征精神

从1934年到1936年结束的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整整两年的时间,红军辗转十四省,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包围封锁,唱响战略转移的凯歌,是人类近代战争史上,凡人谱写的英雄史诗。

时至今日,已过去75年的时间,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但当现在我打开电脑重新搜索这一段原本就是每位国民铭记于心的历史时,还是又一次深深震撼了。当富足和安康使我们把前辈们的努力只是看作历史书中的一页时,我们又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这段历史,去善待并铭记呢?我想真正值得记忆的,能矢志不忘的都已经融汇在我们的民族集体无意识之中,通过我们的基因遗传代代相延。比如我们中华民族的勤劳善良、纯朴敦厚„„,“长征精神”是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一部分吗?或者说它和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其他部分有什么联系呢?直接查证“长征精神“是不是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组成部份,还需要时间的考验,但是找出它和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其他组成部分的联系确是现在就可以做的工作。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由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最终取得长征的胜利,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历史也将证明,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长征精神还将继续激励中国青年坚定地跟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长征的胜利是信念的坚持。 当海上地小船被汹涌的波涛打翻,信念是希望的灯塔,当安静的夜空被炮弹划破,信念是反击的长枪。信念所在,平凡的生命就会点缀成烂漫的山花。长征途中走草地,爬雪山,渡赤水,处处透着死亡的威胁,可是红军战士不退却,他们用坚毅的眼神响应组织的安排,他们就如同星星之火,燃烧整个华夏大地。是什么让他们做到这一点的?信念!——他们心中不灭的灯。就是这盏灯指引了他们,我们大学生要是有了这盏不熄的灯来照耀我们的人生,照耀我们的生活,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

长征能坚持下来并且取得伟大的胜利不仅要有信念支撑,还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人们常说“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看看革命老前辈。”长征精神没有离我们远去,没有被尘封,它就在我们青年人的身边,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教育着年轻一代。长征最苦的是爬雪山、过草地时吃不好,穿不暖,有时候一两天喝不上一口水。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年轻一代,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仅仅是口头上的颂扬,还要将其切实融入到实际生活。使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目标。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主人,在这庄严的历史时刻,老一辈革命家点燃的革命火炬,无疑要靠我们擎起,祖国灿烂的明天也都要靠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去开创。如今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和谐的大家庭中,应该懂得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而不久的将来,我们也要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让我们发扬长征精神,认真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好好学习,努力奋斗,去迎接新的“长征”!

09物流管理(1)班陈润秋

第6篇:如何弘扬长征精神

一、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必须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

长征中,革命先烈为了实现革命理想,为了让子孙后代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就是要求我们必须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更快更好发展总揽全局,高举科学发展旗帜,奏响发展最强音。

二、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长征的历史证明,人民群众是党的生命和力量源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克服困难、夺取胜利的根本保证。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就是要求我们在经济建设的新征途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富民强县”的发展理念,坚持一切为民谋发展,既维护好群众的长远利益,又维护好群众的现实利益,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必须发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革命英雄气慨。

长征的胜利,是在红军兵力处于绝对劣势且无后方依托的情况下,靠坚定的信念和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革命英雄气慨所取得的。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就要求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长征中,正确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发展难题,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涣散改革意志,懈怠奋斗精神。同时,在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办公设施都比以前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有骄傲自大、贪图享受的思想,要敢于战胜一切困难,善于探索新路子,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四、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必须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带领全县人民进行新长征的坚强领导核心。

长征的胜利充分证明,党的坚强领导,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就要求我们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当前,要注重建立健全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用制度保障先进性。

长征精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继承和弘扬长征精神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推动发展的道路上,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赋予长征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长征精神,勤于学习、甘于奉献,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实现新河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7篇:如何弘扬中国精神

说到民族精神,不得不说中国的悠久历史,中华民族5000多年煌煌历史积淀了博大精深的文化,孕育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是团结一心的纽带、自强不息的动力。

抗日战争期间,民族矛盾上升,抗日救亡成为中华民族的大义。日本侵略者可以杀死我们几千万民众,但摧不垮舍生取义的民族精神;日本侵略者可以暂时占领大片中国土地,但征服不了中国人的爱国心。日寇越残暴,抗战的斗志越坚强;环境越艰苦,对敌斗争的办法越多越灵活。这就是人民战争的力量也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同样需要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弘扬民族精神,弘扬民族精神,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贵在实践,重在行动。可以从小事做起,可以在公交车上,我们可以给那些老弱病残孕让位,过马路时,可以扶那些老人过马路,还可以不乱丢,乱涂,乱扔„„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贯彻到每个行业,化为每个我们报效祖国的精神支柱,成为每个人爱岗敬业的巨大动力。我们要大力坚持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中华文明蜿蜒奔腾了五千年,让我们在这里回顾、反思、警醒。 我们要弘扬 民族精神,要让我们的祖国经过我们的努力,变得更加繁荣。

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不管是民族危亡关头的同仇敌忾,还是众志成城抵御重大灾害,凝聚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个人命运才会与民族命运紧密相连,滴水之微才能汇聚成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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