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受理通知书

2023-06-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变更受理通知书

食品流通变更准予许可受理通知书

食品流通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工商食变许准字()第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变更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年月日,凭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我局领取变更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章)

年月日 审核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食品流通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工商食变许准字()第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变更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年月日,凭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我局领取变更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公章)

年月日

第2篇:典当行设立、变更受理(商委网)

受理--注意事项:

依据:

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2、商务部、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

3、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典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程序: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程序

申请人到拟申请设立典当行的所在区(县)商务局登记排队,等待指标(每年由商务部向各省市下达指标),待取得指标后,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二)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1、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1)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3)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

(5)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6)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2、申报材料: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4)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5)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二、典当行有关变更事项

典当行按以下变更事项要求准备资料,并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后出具明确意见送市商务委,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

(一)名称变更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经营地址变更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典当行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新地址平面结构图,以及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6)区县公安部门初审意见。

(7)住所证明: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本市跨区变更经营地址,由原地址所在区县商务局出具同意调出证明,经拟迁址所在区县商务局同意后,向市商务委报送申报资料。

2、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增加注册资本(典当行开业时间或前一次增资相融的时间在一年以上;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增资股东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5)股东出资协议。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典当行审计报告、验资证明、银行入资对帐单。。

(7)公司章程。

(8)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典当企业出具的上一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2、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股权转让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股权转让协议。

(5)如有新股东需提交如下材料:

法人股东: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企业入资证明及银行入资对帐单;公安机关出具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需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章或公章);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入资证明及银行入资对帐单;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公司章程。

(7)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典当企业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2、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点击下载),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6)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六)解散

典当行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区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同时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审核--注意事项:

程序: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

由区(县)商务局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审核后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审批并下发典当经营许可证书。

(二)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首先向所辖区(县)商务局报送申请材料。区(县)商务局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市商务委审核,市商务委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市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区(县)公安机关。

二、典当行有关变更事项

(一)名称变更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县商务局初审,由区、县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后出具明确意见报市商务委审批,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二)经营地址变更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县商务局,区、县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并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出具明确意见报市商务委审批,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三)增加注册资本(典当行开业时间或前一次增资相融的时间在一年以上;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县商务局,区、县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出具明确意见报市商务委审批,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下的,由市商务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由市商务委出示明确意见在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商务部在45个工作日内批复。

(四)股权转让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县商务局,区、县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出具明确意见报市商务委审批,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

符合要求后受理。企业对外转让股份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由市商务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超过50%以上(含50%)市商务委出示明确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商务部,商务部在45个工作日内批复。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

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报区、县商务局,区、县商务局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是否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要求,出示明确意见报市商务委审批,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六)解散

典当行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确认后,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市公安部门。市公安部门通知区(县)公安机关在5日内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行在清算结束后,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商务委对终止经营的典当行应当予以公告,并报商务部备案。

告知--注意事项:

告知与送达: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

由区(县)商务局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审核后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审批并下发典当经营许可证书。

(二)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市商务委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二、典当行有关变更事项

(一)名称变更

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二)经营地址变更

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三)增加注册资本(典当行开业时间或前一次增资相融的时间在一年以上;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下的,由市商务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由市商务委出示明确意见在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商务部在45个工作日内批复。

(四)股权转让

企业对外转让股份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由市商务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超过50%以上(含50%)市商务委出示明确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商务部,商务部在45个工作日内批复。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

市商务委查询网上申报、纸制文件符合要求后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市商务委在批复后20个工日内报商务部备案。

(六)解散

市商务委对终止经营的典当行应当予以公告,并报商务部备案。

其他:

企业有关变更事项后需更换典当经营许可证。按照商务部要求,换证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12月份,需要换证的企业请于每年的5月31日前或11月30日前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和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送区县商务局,由区县商务局送市商务委,市商务委送商务部。

业务咨询:

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9号窗口咨询电话:85163380

各区县商务局送交材料及领取批复文件和证书请到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9号窗口

第3篇:受理通知书

xxxxxxx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行初字第号

你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

第4篇:受理案件通知书

瓜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字第号:

你送来的申诉书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会决定立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前送交本委员会。

二、请向本会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2、

3、

4、

年月日

第5篇:受理案件通知书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民初字第 号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 月 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 月 日

要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查阅案件庭审材料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请求重新鉴定、调查、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等。原告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义务。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此也规定了相应的内容。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葵花市水民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0)葵法民一(民)初字第7号

书虫:

你(单位)诉冲虚动物侵权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及有关证据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已经立案受理。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本案的承办法官、书记员以及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提出回避申请。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主审法官是本院审判员晴烟。你若有法定理由申请回避的,可以向本院提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原告,你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3、上述第

1、2项告知的当事人的权利,我院在开庭审理时不再告知,谨请注意!

4、你(单位)应在二0一0年六月十四日前向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递交身份证明(属于企业的,应当递交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属于个人的,应当递交《身份证》)。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本项要求的内容如已在起诉时即已完成,则可省略);

5、你(单位)起诉时向本院提供的有关书证,我院连同诉状副本一起发给被告;被告如提供书面答辩的我院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你(单位),被告若同时提供书证的,我院也会将书证复印件发送你(单位);

6、你(单位)除已向本院提供的证据外,尚需向本院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如果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本院收集证据,是否准许由本院确定。申请应当写明需收集什么证据、你(单位)收集有什么困难以及收集证据的线索或途径;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也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常住地址以及能够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基本内容;

7、为公正审理本案,本案承办法官在非庭审场合不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接触,请予以合作。此外,如你(单位)在非庭审时有新的证据向本院提供或有有关本案的意见需向本院陈述,请与主审法官晴烟联系,联系电话是:000-881155661转000-88775566。

8、本案若日后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当事人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权利;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签名,后寄回我院)。

葵花市水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第6篇:责令受理通知书格式

____________[ ]号 __________(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抄送:______(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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