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

2022-06-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规定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云敏等16名同志拟提拔使用,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6日。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85212380)或县纪委信访室(联系电话:85212156)反映。

附: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31日

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云敏 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泗阳临河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计生局局长助理、规划统计科科长,拟任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免县计生局局长助理职务。

刘志中 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泗阳八集乡人,党校大学学历,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王集镇镇长助理,拟任王集镇副镇长。 刘厚柱 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泗阳高渡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办主任助理,拟任县委办副主任。 刘桂兰 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泗阳农场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政协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政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广宣 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泗阳农场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雪泉 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泗阳众兴镇人,电大大学学历,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

参加工作,现任县财政局局长助理、预算科科长,拟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县财政局局长助理职务。

李维兵 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泗阳新袁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机要局局长助理,拟任县保密办副主任,免现职。

宋爱忠 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泗阳王集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财政局局长助理,拟任县金融办副主任,免现职。

陈景太 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泗阳众兴镇人,大学学历,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泗阳中学校长助理,拟任泗阳中学党委委员。

郑周 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泗阳里仁乡人,大专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卢集镇镇长助理,拟任卢集镇副镇长。

胡发儒 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泗阳卢集镇人,大专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建设局局长助理,拟任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免现职。

赵宇 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泗阳南刘集乡人,党校大学学历,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政府办党组

成员,免现职。

徐正军 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泗阳王集镇人,电大大学学历,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政研室主任助理,拟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免现职。

葛凡 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泗阳李口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接待办副主任,免现职。

薛靓 女,汉族,1977年7月出生,泗阳高渡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大办主任助理、秘书科科长,拟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县人大办主任助理职务。

戴正涛 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泗阳新袁镇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泗阳中学校长助理,拟明确副科级。

第2篇: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XX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XXX)。

X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徐德广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吴玲丽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曹 振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陶 琳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4日到9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4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张 超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4日到9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4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朱康宁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火庆忠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吴万彬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管根宏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杨明庚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韩云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祝黄琴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莫祥慧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朱兆权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 月27日到10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08年9月27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薛蓉蓉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到5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11年4月26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李 庚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到5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11年4月26日

干部任前公示

经仙女镇党委会研究,车莉同志拟提拔使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到5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仙女镇党委组织科反映(联系电话:86869781)。

仙女镇党委组织科

2011年4月26日

第3篇: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考察和县委研究,王充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朱波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副科级);庄新强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为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充,女,1986年04月生,山东济宁人,全日制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11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朱波,男,1986年01月生,江苏赣榆人,全日制研究生(天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6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庄新强,男,1988年02月生,山东莒县人,全日制研究生(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8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公示期限:2014年2月23日——2014年3月1日(公休日有人值班)

接访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7212548

电话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3日

第4篇:中层干部任前公示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拟考察对象

根据《........关于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要求,经过竞聘演讲、教职员工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学校党委会研究,拟确定以下同志为学校中层干部(正职)考察对象(以姓氏拼音为序):

............................. 拟确定以下同志为学校中层干部(副职)考察对象(以姓氏拼音为序):

......................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以及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等问题,请于3个工作日内(6月29日至7月3日),以实名形式向学校党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28日

.................................

第5篇: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干部任前公示

经***会议研究,拟提拔***同志担任领导职务。根据有关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对象及基本情况如下:

***,男,**族,**县人,****年*月出生,**文化,中共党员。****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拟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同志

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理举报单位:*********

电 话:****-*******

*********

****年*月**日

第6篇:工会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一、公示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示对象

县委拟提拔的县管正局(镇)级、副局(镇)级职位的领导干部(含由镇长改任镇党委书记的干部);拟交流任职的县管正局(镇)级领导干部;其它有关重要岗位、重要职务认为需要公示的对象。

三、公示内容

被公示对象的自然情况、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年度考核情况及任职意向。

四、公示形式

由县委组织部印发专号公示文件。公示范围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可以在内部公示,以通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党组织公示,或在所在单位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公示;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天,全过程接受社会反映情况。

六、反映、举报形式

各单位和个人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举报被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反映、举报情况者要署真实姓名。

七、公示程序

1、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干部任用方案。

2、对拟任用对象进行公示。

3、收集对公示对象的反映、举报意见,根据反映、举报的情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及时调查核实。

4、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举报或有反映、举报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或查无实据的公示对象,及时按有关程序任命。

5、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调查结果提请下次县委常委会复议,并按有关程序决定是否任命:(1)对举报问题比较严重,在公示期满前无法查清者,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公示期,暂缓任用;

(2)对有群众举报,经查确有问题者。

八、公示监督

1、反映、举报的重点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部门严格为所有反映、举报公示对象问题的同志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怀疑和打击举报人,发现有泄密或打击报复现象的,对当事人严查重处。

3、反映、举报问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故意诽谤。凡故意诽谤,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4、组织部门对群众署名来信或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5、对反映存在轻微问题,不影响今后行使职责、开展工作的公示对象,可按正常程序进行研究任命,但在任职前组织上必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

6、对举报反映有以下问题之一,经查属实的公示对象,视情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

(1)政治思想有问题的;

(2)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在计划生育工作上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

7、对在调查中发现有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行为的公示对象,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九、本制度由中共江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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