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现状

2023-07-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现状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中国人过年有浓浓的年味儿,这个味儿有一部分来自于烟花爆竹,但城市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燃放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危害也是有的。农村的基本上都是会燃放的。燃放期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欢迎借鉴参考。

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管理方案一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府发〔2016〕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春节是近年来我区首次在主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违法查处等各环节,确保燃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教育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栏及LED显示屏等方式,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xx日报、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方案请于2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持续滚动宣传报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要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拒绝超标、非标、非法产品,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意识。

三、强化执法管理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环保、安监、市政、供销社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过日常巡逻、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除夕、初

一、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巡逻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对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打击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为今冬明春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通告》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配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管理方案二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电视电话会议、市委12届3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实现“批发、零售储运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0日)

1.制订工作方案(2016年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订2016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在按期购买货品基础上,要从企业基础管理、人员素质、产品堆垛、库房管理等诸环节,强化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安全经营。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排查,尤其是强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排查,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不法分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要逐级逐层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检查实名制、常态化,定期报告、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和非法行为发生。

4.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查摆隐患,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二)零售许可、摆摊销售(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2月22日)

1.零售许可(2016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踏查布设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的选址、人员培训、许可发放等工作。许可要依据本地区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把住准入关。

2.销售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月22日),xx区主城区要严格执行上述时间规定,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今年销售资格。业户可于1月30日进行摆摊布点工作,但不许摆放实货进行销售。

3.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

4.禁止设置销售网点及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行人多的街道、广场;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者范围。

(三)全面检查、整治(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1.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明查、暗查、逐一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组织人员力量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

(四)收好关,结好尾(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6日)

1.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业主自2月22日24时起,撤下摊点货品,对摊点进行清理,清点销售情况,做好返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2.批发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清理库房,对业户返库的烟花爆竹定库、定区域做好存放、保管工作。要做到返库有序,保管到位,品种清楚,专库储存。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零售企业余货返库等扫尾工作特点,对批发企业、零售点经营旺季的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摊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安全运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二科,具体负责烟花爆竹协调、指导、检查、综合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部署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并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是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设置销售网点,加大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3.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x政办〔2011〕x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依法严查,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进行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区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房产住宅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园林、文物、民政、电力、国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16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工作的安全监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等单位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花爆竹春节燃放期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自社区、村屯直至区政府的安全管理、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要组织经常性地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屯)、社区实行包村(屯)、社区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村(屯)、社区要按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设卡检查、路面巡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案件,严厉惩处一批非法经营人员,及时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窝点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类媒体,以专题报道或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引导市民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区安监局举报电话:xx,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xx)

(五)严肃法纪。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隐瞒不报以及疏于管理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顺藤摸瓜,彻底查清来龙去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

做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区。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欢迎阅读。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1

1、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4、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7、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8、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9、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0、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11、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12、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3、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14、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15、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16、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7、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1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19、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20、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2

1、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禁止燃放鞭炮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3、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4、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5、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6、禁放烟花爆竹好,安全除噪又环保。

7、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

8、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9、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文明市民。

1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

1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和谐新家园。

13、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

14、声声爆竹声声怨,人人禁鞭人人安。

15、做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区。

16、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文明燃放是您的优良品德

17、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努力构建和谐巢湖

18、严禁在禁放场所、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9、文明守法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1、积极行动起来,坚决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2、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元宵。

24、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25、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6、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27、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8、宣传烟花爆竹安全法规,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29、自觉维护法律严肃性,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健康平安过新年

第3篇: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否应该禁止烟火最近成为关注的焦点来。虽然有些限制是必要的,我不认为应该完全禁止烟火。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1、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3、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4、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5、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6、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7、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8、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9、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10、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11、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生态文明县城!

13、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

1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1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17、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18、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19、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0、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21、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22、珍惜生命和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3、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24、从严查处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5、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27、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2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2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3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32、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3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34、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35、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6、严禁摆设灵堂,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37、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38、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39、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40、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1、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42、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43、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44、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45、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节俭办事。

46、禁鞭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鞭炮。

47、广泛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48、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

49、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50、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51、禁止城区放鞭,维护社会秩序。

52、禁止城区放鞭,倡导文明新风。

53、禁止放鞭,民心所愿;城区禁鞭,人人有责。

第4篇:中学禁止春节及寒假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

各位老师、同学们及家长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全校师生和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守护蓝天,远离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和规定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全体师生健康成长!新春快乐、全家幸福安康!

第5篇: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稳定和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视禁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现场安全、消防工作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所属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职责,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要利用公司基地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及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结合所属人员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内部宣传栏等方式,教育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在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时掌握正确的求助报警方法。各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一直持续到春节、元宵节期间。

三、强化安全管理,履行安全职责

1、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值班巡查,深入开展可燃物清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

2、洛阳公司是洛阳基地小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管理部门,节日期间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后勤保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门卫管理并做好小区内、特别是周边临界区易燃堆积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小区外燃放的烟花爆竹飞入小区而引发火灾。禁止外部人员进入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巡逻,严密布防,及时发现和制止小区内发生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做好职工及其家属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校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并要随时做好备勤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突发事件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警。

3、各分公司、各项目部要针对假期施工的情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要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开展禁放看护工作,全面排查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并在建筑物外墙悬挂标示牌,进行禁放提示,对于外墙保温系统与室外存在缝隙、裸露保温材料的,要采用不燃材料对缝隙进行封堵、对裸露保温材料进行全覆盖。在施工现场周边区域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专人值班,防止现场外飞入的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加强对假期留守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有关规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配合主管部门查处涉及本单位违反禁放的问题和相关人员。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部门和人员,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或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6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总结

新立街社区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燃放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基础,按照《广宁街道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要求,新立街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群防群治力量进行街巷巡逻,安全燃放宣传,重点地区巡视,可燃物清理,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做好宣传工作

新立街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共 悬挂5条横幅,3块板报,召开社区居民组长代表安全燃放工作会,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发放张贴宣传材料465件,受教育人数1421人。

通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引导广大社区居民了解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性,认清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有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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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新立街社区要求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居委会,同时居委会在接到有关信息时上报给广宁街道综治办,报告完毕后再出现场。

在广宁街道2010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立街社区于2010年2月28日圆满的完成“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禁放时段禁得住和禁放点、燃放点安全”的工作目标,使新立街社区广大居民渡过了一个快乐、祥和、喜庆、平安的春节。

新立街社区居委会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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