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知识培训

2022-05-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行车安全知识培训

基于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佩戴安全头盔的知识、态度及行为调查

摘要:【目的】了解上海市居民对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佩戴安全头盔的立法认知、相关态度及行为。【方法】利用问卷星进行问卷调查,在微信公众号“@上海疾控”推送问卷链接,分析安全头盔使用情况及认知情况,并进行相关因素分析。【结果】共回收有效问卷19 065份,有关《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条款认知题的回答正确率为70.23%。84.21%的调查对象支持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强制立法,80.73%的调查对象支持立法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89.42%的调查对象为电动自行车配备有安全头盔,其中总是或经常佩戴安全头盔的占84.59%。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配备率驾驶者高于乘客(89.91%,82.02%,P<0.05)。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女性佩戴安全头盔频率高于男性(P<0.05),外卖行业佩戴频率最高,快递行业的佩戴频率最低(P<0.0167)。视野受限、天气热和携带不方便等是多数调查对象未配备或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结论】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的立法支持率较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配备率较高;但佩戴情况一般,外卖行业的佩戴情况相对较好。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除依靠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外,还需要改善产品性能。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头盔;立法;微信;知识;态度;行为

DOI:10.19428/j.cnki.sjpm.2018.18803

引用格式:徐乃婷,高宁,苏慧佳,等.基于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佩戴安全头盔的知识、态度及行为调查[J].上海预防医学,2018,30(9):744-749.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年均增长率为9.4%[1]。上海市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实际使用规模為500~600万辆[2]。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除承担居民出行外,电动自行车也是快递、送餐等从业人员的重要工作工具。但在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急剧增加。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驾驶电动自行车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1.27%,受伤人数占比达15.28%[3]。以电动自行车为主要出行方式的非机动车是近年上海市交通事故增加的重要因素[4]。据统计,2017年上海市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17起,共造成9人死亡,134人受伤,而未佩戴头盔是主要的原因[5],颅脑损伤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的主要原因[6]。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急剧增多的原因复杂,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加;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大、速度快;电动自行车的自身稳定性、防护性差;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7]。安全头盔的使用是减少头部和致命性道路交通伤害最为有效的手段[8-9],提高骑行者安全头盔的佩戴率是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伤害的重要干预措施。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的条款。本研究以上海市新交通法规实施为切入点,通过微信公众号调查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立法认知及态度,分析上海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的使用现况,为今后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佩戴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星软件(http: //www.sojump.com/)制作调查问卷,在微信公众号“@上海疾控”推送链接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调查(设置同一设备号仅可提交一次问卷)。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问卷设置了逻辑控制和自动跳转功能。线上调查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7: 00至2017年11月24日24: 00。

1.2 调查内容

基本信息:年龄、性别、近6个月居住地等。对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认知和立法态度:涉及儿童乘客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汽车安全带、分心驾驶行为等方面,共5道条款认知题。道路交通行为:过去30天主要的出行方式和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头盔配备及佩戴情况,其中安全头盔佩戴频率以平均10次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的次数分为“总是(9~10次)”“经常(6~8次)”“有时(3~5次)”“偶尔(1~2次)”“从不(0次)”五种选项。道路交通行为问题部分,通过逻辑控制和自动跳转功能,回答对象限定为近6个月居住在上海市的人员。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Excel 2007录入调查数据,SPSS 2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配备率的单因素分析采用χ2检验,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频率的单因素分析采用Kruskal-Wallis检验。检验水准α=0.05。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19 421份,其中有效问卷19 065份,有效率98.17%。男性12 380人,占64.94%,女性6 685人,占35.06%;18周岁以下3 200人,占16.78%,18~34岁12 077人,占63.35%,35~59周岁3 557人,占18.66%,60周岁及以上231人,占1.21%;近6个月居住在上海市的16 091人,占84.40%,居住在外省市的2 974人,占15.60%。近6个月居住在上海市的调查对象中,近30天的主要出行方式中有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的占49.11%(表1)。7 407名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3 277人(44.24%)从事外卖行业,1 673人(22.59%)从事快递行业,2 457人(33.17%)并未从事此两类行业。

2.2 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认知和立法态度

5道涉及儿童安全座椅、副驾驶座乘坐年龄限制、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汽车安全带、分心驾驶条款认知题的回答正确率分别为30.18%、36.00%、70.23%、41.09%、51.39%(表2)。对儿童安全座椅、副驾驶座乘坐年龄限制、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汽车后排安全带的强制立法支持率分别为85.13%、83.13%、84.21%、84.50%;处罚支持率分别为81.40%、79.94%、80.73%、80.64%。

2.3 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配备和佩戴情况

2.3.1 安全头盔配备情况 近30天以电动自行车(含共享)为主要出行方式的7 906名调查对象中,7 066人配备有安全头盔,占89.42%,836人未配备,占10.58%。其中乘坐而未驾驶过电动自行车的495名调查对象中,有406人配备有安全头盔,占82.02%;驾驶过电动自行车的7 407名调查对象中,有6 660人配备有安全头盔,占89.91%。配备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中,全盔和半盔或3/4盔都配备的有1 471人,占20.82%;单配全盔的有3 662人,占51.83%;单配半盔或3/4盔的有1 716人,占24.29%;还有217人仅配备有自行车头盔,占3.07%。

2.3.2 安全头盔佩戴情况 配备有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7 066名调查对象中,总是和经常佩戴安全头盔的分别有3 724人(52.70%)和2 253人(31.89%),共占84.59%。其中乘坐而未驾驶过电动自行车的406名调查对象中,总是和经常佩戴安全头盔的分别有190人(46.80%)和110人(27.09%),共占73.89%;驾驶过电动自行车的6 660名调查对象中,总是和经常佩戴安全头盔的分别有3 534人(53.06%)和2 143人(32.18%),共占85.24%。

2.4 未配备和不佩戴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原因

836名未配备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者选择前三位原因依次是视野受限(42.94%)、天气热(36.60%)和携带不方便(26.79%),路程近也有22.49%。60周岁及以上年龄组未配备安全头盔的原因视野受限比例更高(54.55%),其次为路程近(22.73%)和携带不方便(13.64%)。

1 089名配有安全頭盔而不经常佩戴者选择前三位原因依次是视野受限(48.94%)、携带不方便(40.96%)和天气热(36.64%),选择了路程近和不方便接电话者也较多(25.44%和16.71%)。

1 925名未配备或不经常佩戴安全头盔者中,1 411人(73.30%)表示如果立法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自己会佩戴安全头盔。

2.5 不同特征人群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配备率和佩戴频率

2.5.1 安全头盔配备率分析 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安全头盔配备率高于乘客(P<0.05)。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女性的头盔配备率高于男性(P<0.05),18~34周岁年龄组配备率最高,60周岁及以上年龄组配备率最低,各年龄组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Bonferroni校正,两两比较均P<0.05),外卖行业配备率最高,快递行业的配备率最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Bonferroni校正,两两比较均P<0.01)。见表3。

2.5.2 安全头盔佩戴频率 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安全头盔佩戴频率高于乘客(P<0.05)。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女性的头盔佩戴频率高于男性(P<0.05),其中18~34岁年龄组和35~59岁年龄组之间佩戴频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Bonferroni校正,P0.05);外卖行业、快递行业和不从事此两类行业的驾驶者的佩戴频率不全相同(χ2=135.068,P<0.05),外卖行业头盔佩戴频率最高,快递行业的佩戴频率最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Bonferroni校正,两两比较均P<0.01)。见表4。

3 讨论

自2017年3月25日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首次提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使用条款(第三十五条),上海市的道路交通大整治将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这体现了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视。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内容有一定认知,并且对将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写入条款和进行处罚的支持率都较高,稍低于儿童安全座椅。立法是提高我国电动自行车头盔使用率的有效手段。部分被调查者表示即使立法也不会佩戴头盔,因此需加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識教育,改善头盔产品性能,提高舒适度和便捷性。

本次研究发现上海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头盔配备率较高,但总是佩戴头盔者仅占五成左右。从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头盔购置成本相对较低,并不是推广使用头盔的主要障碍。头盔产品的使用体验,如舒适性、便携性在一定程度影响人们的使用意愿。女性的配备率和佩戴频率均高于男性,可能是女性更重视交通安全防护有关。从职业角度看,外卖行业的头盔配备率和佩戴率都明显更高。一方面外卖送餐员因其职业特点,易发生交通事故[10],更需要加强保护;另一方面,2017年9月1日起《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开始实施,其中对配送箱、配送车和头盔作了相应规定[11]。多数互联网送餐公司如美团、饿了么等,都有提供印有企业Logo的安全头盔。这些规定都很大程度促进了外卖送餐员头盔配备率和佩戴频率的提高。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同样需要使用电动自行车为工作工具的快递行业,骑手的头盔配备率和佩戴频率却要低于一般居民。为员工配备统一头盔的快递企业较少可能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快递员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时间比一般群众要长,如果需要佩戴头盔,对头盔的舒适性和便携性的要求更高,也更增加了佩戴的障碍。从职业保护角度考虑,建议快递行业建立和健全有效制度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头盔佩戴率。

本次调查结果中的头盔配备率和佩戴率整体不低,尤其是佩戴率和以往调查相比要高出许多。一项2012年3月在苏州开展的横断面观测研究得到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佩戴率为9.0%[12],另有在安徽省某市的研究中观测到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为5.90%[13]。本次调查的头盔佩戴率与以往研究相比较高,可能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首先,居民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加强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执行,如上海市新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条款的增加和《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实施,促进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使用;其次,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本次调查中关于头盔佩戴情况询问的是近30天将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出行方式之一的调查对象,而不是所有驾乘过电动自行车的人,调查时间是在11月,上海的天气相对舒适,头盔佩戴率比夏季要高;最后,新媒体的调查方式有一定局限性,本次调查是通过微信号面向公众的网络调查,与抽样调查不同,调查对象不具有全市代表性,微信分享功能可能会导致滚雪球效应使同一类群体所占比例较高,关注“@上海疾控”的人群多数对健康关注度较高,网络调查得到的自报佩戴频率和配备率容易高估。

总之,此次通过微信公众号调查发现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的立法支持率较高。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的配备率较高,但佩戴情况一般,外卖行业的佩戴情况相对较好。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除依靠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外,还需要改善产品性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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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邵丹.上海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J].交通与运输,2017,33(2):18-19.

[3]王涛,黎文皓,李文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影响因素分析[J].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42(6):2080-2088.

[4]侯心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特征及管理对策——以上海为例[J].上海城市管理,2014,23(5):52-57.

[5]DU W,YANG J,POWIS B,et al.Epidemiological profile of hospitalised injuries among electric bicycle riders admitted to a rural hospital in Suzhou: a cross-sectional study[J].Inj Prev,2014,20(2):128-133.

[6]吴欧,刘庆敏.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伤害状况及影响因素[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2,29(9):591-594,599.

[7]郏红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法律规制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6):123-131.

[8]LIU B C,IVERS R,NORTON R,et al.Helmets for preventing injury in motorcycle riders[J].Cochrane Database Syst Rev,2008(1):CD004333.

[9]THOMPSON D C,RIVARA F P,THOMPSON R.Helmets for preventing head and facial injuries in bicyclists[J].Nurs Times,2001,97(43):41.

[10]佚名.公安部交管局提示企业规范管理督促"外卖骑手"文明行车[J].汽车与安全,2017(11):21-22.

[11]张天潘.用生命在送餐: 骑手伤亡下的外卖行业生态[J].江淮法治,2017(22):40-41.

[12]DU W,YANG J,POWIS B,et al.Understanding on-road practices of electric bike riders: an observational study in a developed city of China[J].Accid Anal Prev,2013,59:319-326.

[13]邢秀雅,徐伟,陈叶纪,等.安徽省某市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危险行为路边观测研究[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7,21(9):943-946,952.

(收稿日期:2018-04-13)

作者:徐乃婷 高宁 苏慧佳 喻彦 周德定 彭娟娟

第2篇:铁路行车调度员行车指挥安全的风险控制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铁路运输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事业中重要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承担着大部分的生产资料运输和人员运输。保证铁路行车安全是铁路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调度员的行车指挥工作是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依据,铁路行车调度员的个人素质、调度部门的管理水平以及调度岗位的设置等都是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对调度员的管理、提高调度管理所内部的管理水平、优化调度岗位的设置都是控制行车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行车指挥;铁路行车调度;风险控制;安全

0 引言

铁路运输是国家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资料运输的主要承担对象。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运行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各项经济建设顺利开展的基础。铁路行车的安全性是铁路行车管理中的重要工作,铁路调度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经济建设事业中各项生产资料的有效运输,以及在旅客运输中保障铁路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铁路调度岗位上调度员的思想管理工作。提高调度员的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是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依据。

1 行车调度的重要性分析

铁路是我国运输系统中最重要的运输部门,承担着货物资料和人员运输的主要任务,铁路运输具有安全、快捷、经济等运输优势,是经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组成部分。行车调度工作关系着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输,是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铁路部门的行车调度工作是在特定的铁路行车范围内进行的行车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我国铁路行车与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保障各项经济建设事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的重要基础。调度员在具体的行车指挥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度管理规范,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保障铁路行车的有效调度和铁路行车安全。同时,铁路行车人员在行使中要严格遵守调度员的管理工作,配合行车,提高整个铁路系统的行车效率和速度,确保行车安全[1]。因此,铁路行车调度工作是铁路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度工作的有效进行是保障铁路行车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

2 透视行车调度的安全风险

2.1 安全意识层面

行车调度员自身认识不到安全指挥行车的重要性,因此常常出现班中离岗、工作工程中精神不振、违章操作等行为。对已经出现疲劳驾驶的列车未能及时采取有效调整,为铁路行车指挥安全埋下隐患。

部分调度员,尤其是大多数新职员,认为只要列车行驶脱离自身管辖范围内,出现事故或没有进行调车工作均不是自己的责任。并未深刻认识到行车指挥员的真正意义,只局限于自身责任范围之内,没有从全局考虑安全行驶、安全指挥的意义。一旦行车调度指挥安全出现问题,很容易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毁、阻碍铁路运输事业发展等。我国曾在2008年发生过一次重大列车行驶事故,足以引起铁路工作人员以及列车调度指挥员的重视,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列车行驶指挥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则[1]。

2.2 安全管理层面

部分行车调度员在工作岗位中,作风漂浮、缺乏严格的自我管理。出现此种现象最多的是经验丰富、从事此行业多年的老调度员,以及新上任的部分年轻调度员,前者通常认为,自身从事此行业多年,有丰富的经验,有信心可以处理任何突发状况;年轻调度员则大都因为刚刚接触此行业,没有认识到行车调度员安全指挥的重要性。因此,常常对现场状况不加以了解,经常因为换岗时间到,而放弃目前做了一半的工作,且交接工作做的不到位,对列车及乘客安全不够重视。在自身管辖的区域及时间内,没有制定一个完成的计划,导致出现货车行驶顺序错乱的现象。列车运行计划的不严密,为现场造成了很多困扰,同时也为铁路安全行驶埋下隐患。

2.3 岗位设置层面

自从我国全面开展铁路局直管站以来,一直处于行车调度员少,列车行驶速度长、调度管理范围过大等问题,对行车调度指挥员来说,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压力。行车调度工作虽不繁琐,却责任重大,一旦出现工作上的失误,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财伤亡等严重后果。尤其当出现天气恶化、修建施工、非正常行车等情况时,行车调度员长时间处于繁忙、紧张的调度工作中,偶尔会因为烦躁或其他原因,导致指挥不当,甚至手忙脚乱,此种情形不只会影响运输效率,同时对行车指挥安全造成一定干扰。因此铁路管理层应对行车调度员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规定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及权限,以免出现命令重复,或者遗漏某辆车的行车指挥,如此一来,可以大大提升行车安全率[2]。

3 控制行车调度安全风险的思考

3.1 强化安全意识

通过现实中的各种事故或其他的形式对调度人员进行深入的责任、安全意识的教育。使调度人员心中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铁路输送安全的责任与使命不断得到提升。工作过程中把始终遵循安全理念,调和好安全与效率间的关系,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完全的遵循,行车调度员的岗位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在调度员工作的全过程严格的执行。同时,调度所的所有科室不但要适时组织调度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学习、运用,还要对调度指挥的方法进行良好的传授,宣传推广相关方面的有用的经验。此外,行车调度员的本身要进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等精神的发扬与光大[3]。

3.2 加强安全管理

对施工、客运、罐车、军运等不同岗位的作业标准进行完善与修订,中心是“安全”二字。各工种在调度过程中要为调度员的指挥安全提供安全保障。有关科室人员要进行不断的配合、探索和创新,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培训机制,来提高调度员的素质与水平,从而培养出一支业务业务一流、吃苦耐劳,能保障铁路运输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值班主任、副主任对与安全有关的文件、指示等进行全面的指导与提醒,特别在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时,主任或副主任要对调度进行检查与指导。各科室对行车调度台要进行明确的分工,保证调度台除当班调度员还要有一位包保干部,在遇到特殊情况下,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出调度员进行指挥,协助作业。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来提高调度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评选出各类标兵称号等,对于优秀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的奖励,来刺激调度员的积极性[4]。

3.3 优化行车调度台

目前,行车调度台距离过远,行车调度台的作用没有完全的发挥出来,影响了铁路运输服务的效率,同时也给社会群众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了切实解决行车调度台工作跨度大的问题,必须要尽快优化行车调度台,要科学的增设行车调度工作岗位,协调行车调度台和其他部门工作上的配合,提高行车调度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证行车调度工作的工作质量,在行车调度工作相对繁忙的时间段,也能充分发挥出行车调度台的作用,同时避免行车指挥员忙中出错,有效降低指挥安全风险,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提高铁路运输的服务质量,促进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5]。

3.4 工作方法科学化发展

铁路调度部门应该重视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加强与信息管理部门与运输部门的各项联系,通过提升科技水平来提高调度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调度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在铁路行车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行车安全水平。

4 结语

强化铁路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提高铁路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应该从调度员个人素质的提升、铁路调度部门管理工作的加强以及调度岗位优化设置等各方面来进行铁路行车安全风险控制工作。要不断优化管理方式,调动行车指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思想认识上提升调度员对本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优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调度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好的服务于铁路行车安全调度工作。

参 考 文 献

[1] 宋蔚晨.铁路行车调度员行车指挥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J].科技风,2014,03(03):214.

[2] 杨德昭.浅谈安全风险管理在行车工作中的重要性[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2,03(03):162-163.

[3] 周妍,周磊山.高速铁路行车调度指挥一体化仿真实验平台设计与研究[J].铁道学报,2012,06(06):1-7.

[4] 刘志钢,胡华,黄远春,陈颖雪.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调度指挥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2,12:+27.

[5] 崔艳萍,庄河.国内外铁路调度集中系统的差异性分析[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3,04:16-21.

作者:冯向南

第3篇:渑池县举办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暨知识普及强化监管工作培训

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劣能力。近日,渑池县隆重举办全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暨知识普及强化监管工作培训会议,就人们普遍关注的农村食品、学校食堂、流动宴席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履职尽责和强化监管作出专门安排。各乡(镇)及食安委成员单位主抓领导、食安办主任,各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宴席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幼儿园园长等60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政府党组成员周来拴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渑池县人民政府食安办)

作者:丁书平 韩立红

第4篇:冬季校车行车安全知识培训会

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1、防冻液。车辆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在防冻液中加入过普通水,则必须更换防冻液。冷却液不足的要适量补足。要做到勤检查,勤补充。

2、注意检查轮胎。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3、冰雪天气安装防滑链。冰雪天气,应在出行之前安好防滑链,不要在遇到冰雪路面之后再安装,因为临时停车安装防滑链比提前安装麻烦,也不利于安全。安装、拆卸前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如在繁忙的路上,需要设臵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50Km/小时,并注意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并可考虑携带铁锹、铁镐等防滑工具。

4、遇到恶劣天气,驾驶员可自行停止出车,但是必须先通知家长和学校。

5、冬季学生穿戴比较多,上下车照管员须提醒学生不把手放在口袋里,并在旁保护学生上下车。

6、不得让学生在途中下车买东西(如:学习用品、早餐)

7、所有校车在早上送学生来学校时,尽量停到离校门近的地方,不得停在路中间。放学时所有校车都停在后门路边,并且要求车门与后校门相邻,不得把车停在车门靠路的方向。

8、所有车辆在上或者下学生的时候都要打开停车指示牌。

黄材中心小学

2017年12月20日

第5篇:春季安全行车知识

春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一年之际在于春,春季万物复苏、气候宜人,是客运行业的旺季,为保证春季行车安全,排除季节性的事故隐患,注意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一、“四防”

1、防春困:春季气温回升,人的皮肤毛孔舒展,血液流量增大,这样供应大脑的血液就减少了,同时,天气转暖也使大脑皮层刺激与兴奋大为下降,大脑会处于一种昏昏欲睡的状态。而这种现象发生在驾驶员身上,就会影响行车安全。因此,驾驶员要加强活动和锻炼,多呼吸新鲜空气,多吃些富含维生素、咖啡因和碱性的食物,行车时嚼口香糖或使用提神剂,以助克服春因。

2、防春雨:春季时晴时雨,天气多变。雨后路面的尘土与水混合在一起,使车辆轮胎附着系数降低,制动距离延长,紧急制动后会发生方向失控、侧翻等意外。雨后的沙土路坑坑洼洼,公路边泥土松软,行车险情多。这时,驾驶员务必不要开“英雄车”,应主动避让其他车辆。另外,雨中行人手撑雨伞,骑车人头戴雨帽,使他们的视线、听觉都受到限制,往往在车辆临近时突然转向或惊慌失措自行滑倒,使司机措手不及。因此,司机在雨中行车时应减速行驶多鸣笛,耐心避让莫急躁。

3、防行人:春季景色宜人,是外出旅游的大好时节。道路上的行人、车辆剧增,车安全增加了难度。这时,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警惕性,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4、防春寒:春季有时也可能出现寒冷天气,俗称“倒春寒”。驾驶员出车时,要关注天气预报,做好防寒准备。

二、“三注意”

1、注意饮食卫生:驾驶工作流动性大,需要就餐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饮店就餐,防止传染疾病。

2、注意休息:要保持充足睡眠,才能精力充沛、才能集中思想,开好安全车。

3、注意保持安全车距:行驶中,要保持足够的纵、横向安全间隔距离,时刻注意车辆、行人动态,切不可跟随前车太近或并排行驶,防止追尾和碰擦事故的发生。

三、“三不准”

1、不准违章超车:超车时,待前车让车后,对面无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超越。发现对面来车,切不可产生冒险侥幸心理,凭自己的高速“插空”,低估对方及被超车车速,造成无路可走,引发事故。

2、不准超速行驶:超速行驶会大大延长车辆的停车距离,影响车辆的稳定性,使制动非安全期延长,并且超速驾驶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不能作出准确判断,以致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从而造成事故。

3、不准在饥饿状态下驾车:在饥饿状态下人体内血糖降低,到一定程度就会头晕眼花,疲劳乏力,注意不集中,直接影响到驾驶者的反应能力,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性事故隐患。

安全行车常识

春季来临,天气渐渐变暖,很容易产生疲劳感,导致很多司机开车时精神不集中,甚至打瞌睡。同时,初春高低气压活动频繁,气温变化无常,各种细菌、病毒都大量繁殖活跃,稍不注意就会受到感冒和流感病毒的侵袭,给安全行车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因此春季驾驶员安全行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怎样预防“春困”

进入春天,随着温度的升高,皮肤毛孔舒展、血液供应增多,而供应大脑的氧气相应减少,于是出现了懒洋洋、昏昏欲睡等现象,也就是春困,它是人体生理机能随着自然气候变化而发生的一种现象。如何预防“春困”和春季疾病的发生呢?

首先,保证充足睡眠和体力。睡眠不足是造成疲劳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因疲劳造成的事故60%是睡眠不足3.5小时引起的。睡眠不足导致驾驶过程中叹气、打哈欠。特别是长途行车,连续驾车时间不宜过长,如果在驾车途中感到倦意时,可以嚼嚼口香糖、打开窗户通通风透透气或者有意识地变换车速,改变行车节奏。如果还不能赶走倦意,就一定要停车休息一会,下车洗洗脸,活动活动。

其次,保持良好的车内环境。经常对一些卫生死角做好清扫工作,防止滋生各种病菌。保持车内环境的干爽整洁,也是保护好我们的身体。车干净了心情才会好,才能保证安全行车。 除此之外,还可以在饮食方面进行调理。驾车人多吃些防止疲倦的食品也是防止春困的有效方法。如胡萝卜、白菜、柑桔等食品含有大量的维生素,维生素是很好的清醒剂,它能将人体疲劳时所积存的代谢产物尽快处理掉。另外,行车中需要就餐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饮店就餐,防止传染疾病。

二、春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春季由于季节的变化和人体生理的反应,驾驶员在行车中很容易导致疲劳。因此,驾驶

员平时要正确处理生活事务,工作不要过分劳累,娱乐要适可而止,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以保证充足的驾驶精力。

2、天气暖和了,晨练者增多,早晨要注意在马路上跑步锻炼的人;晚上酒后驾车和“速成班”驾驶员较多,在市区驾驶一定要注意避让私家车。

3、春暖花开,是旅游包车的黄金季节。在旅游包车前,车辆单位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向驾驶员做好安全交待,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险路、人车罕至路段不得行驶。

4、春季雨天增多,车辆行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防视线不清。雨中行车,司机视线受阻,行车中应降低车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防雾灯;刮雨器失效时应及时修复。夜间下雨时,为防止打开前大灯而形成炫目的光幕,应关闭前大灯使用防雾灯,同时降低车速;二防行车撞人。雨中行人手撑雨伞,骑车人头戴雨帽,使他们的视线、听觉都受到限制,往往在车辆临近时会突然转向或惊慌失措,使司机措手不及。因此,司机在雨中行车时应:减速行驶多鸣笛,耐心避让莫急躁;三防车辆侧滑。下雨时,路面上的雨水在车轮与路面之间形成“润滑剂”,使机车的制动性能变差,容易产生侧滑。为防侧滑,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高速行驶,避免急转弯或急刹车,会车时应加大横向距离。当前轮侧滑时,可将方向朝产生侧滑的相反侧纠正;当后轮侧滑时,则应将方向朝产生侧滑的同侧转动,切不可打反。

5、春天也是多雾季节,雾天安全驾驶注意事项见《冬季安全行车常识》。

三、春季车辆保养注意事项

1、随着天气渐暖气温增高,要全面检查一下轮胎的气压;

2、春季要做好空滤的保养工作,要保持空滤的完好和清洁,必要时更换;

3、春季干燥、风沙大,空气中的杂质很多,如柳絮、沙粒等,要及时清洗空调冷凝器散热器、冷却水散热器;

4、如果水箱里的冷却液不足,须及时添加或更换;

5、仔细检查各部位胶管有无损伤或老化,以防爆漏造成严重后果;

6、检查制动液,必要时添加或更换,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6篇:安全行车知识手册

一、安全行车小常识

(一)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隐险行为

饮酒是“悠闲自得“的隐险行为 吸烟是“吞云吐雾“的隐险行为 看玻璃幕墙是“光彩照人“的隐险行为 喷洒得水是“香气扑鼻“的隐险行为 聆听节奏强烈音乐是“令人陶醉“的隐险行为

过度装饰车辆是“默默无闻“的隐险行为 娱乐场所是“五彩缤纷”的隐险行为

(二)安全行车十原则

1、车辆行驶中驾驶员与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车祸中因没有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伤的比例要比系安全带的死伤比例高得多。

2、驾驶车辆时要集中精力。不要被身旁的乘客或车外景色所干扰。

3、经常察看后视镜。在改变行进路线或超车时,这个动作更不能少。

4、不要盲目地跟随路面标志及标线。在弯道或上下坡路段更要小心谨慎,往往是在这些视线不良的路段与对面来车相撞。

5、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尤其不要紧跟在大型车辆之后。距前车越近、越难以观察前面的情况,一旦出现突发情况难以避让。

6、不只盯着前车车尾。要把眼光放得更远些,随时观察更前面的道路状况,遇到危险时才能有时间采取更好的避让措施。

7、定期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在湿滑路面,磨损严重的轮胎与地面摩擦力会大打折扣。

8、夜间行驶要特别小心。行驶在没有路灯的路段,往往会有动物窜出,引发驾驶员下意识避让反应。

9、别占用非机动车道。即使保持在安全速限范围内,在拥挤的非机动车道也容易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

10、十次车祸九次快,高速公路应急道路不能占,切记还有比你更快的“飞车”。

(三)各类道路行车须知 城市路

城市驾驶稳为先,标志信号察周全。 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喧嚣闹市人车涌,超速行驶危险大。 十字路口变化快,一慢二快三通过。 的士进站遮视线,提前鸣号减速度。 遇到转盘绕盘走,不走捷径免祸端。 穿越铁路多顾盼,观察清楚再越轨。 超车让车视条件,于人于己都可行。 乡村路

村民交通知识少,行车更须防意外。 道路狭窄质量差,礼让三先避危险。 选择宽路超会车,免离中心出路肩。 牲畜横穿莫慌知,减速慎行不鸣号。 沙石路段易坏胎,看清路面仔细行。 若有石子卡胎间,及时清除不拖延。 炎夏酷暑晚间行,须防路上纳凉人。 收获季节过晒场,防滑防撞防火灾。 山地路

山地驾驶险情多,聚精会神无旁骛。 上坡行驶阻力大,加大油门早冲坡。

下坡滑行不可取,低挡牵阻制动助。 转弯牢记三件事,减速鸣笛靠右行。 倾斜路面易侧翻,转向平稳忌猛蹿。 急弯窄路免超车,规避碰刮少祸殃。 弯道转向须稳妥,左右均衡抓时机。 处置情况应提前,眼疾手快不磨蹭。 雨水路

暴风雨中交通乱,仔细观察慎避让。 蒙蒙细雨湿地皮,溜滑如踩西瓜皮。 大雨过后水漫路,低挡缓行莫熄火。 涉水过河即善后,多踩刹车磨碲片。 车辆侧滑莫紧张,松开制动顺转向。 巧过水坑休莽撞,顾车也须顾行人。 泥泞道路低挡行,稳驾防滑循辙行。 避让淤陷莫强行,石块树枝胎下垫。 高速路

高速公路车速高,确认车距要精准。 十分把握七八开,留着三分防意外。 超车时机把握准,三车同线藏祸端。 疲劳驾驭须切忌,长途飙车亦可怕。 高速更须早戒备,从容处置免忙乱。 险情出现要果断,事到万难须放胆。 条令规章血凝成,循规蹈矩不离弃。 行车总有停车战,安全永无终点站。

(五)长途行车备点保健药

抗菌药、治感冒药、止咳药、风油精、伤湿止痛膏、创可贴。

(六)让车四戒

一戒让车不主动;二戒让车不让速; 三戒让车不坚决;四戒让车时机不适宜。

(七)处险四原则

一是遇紧急情况的避让;二是遇险时先顾人后顾物;

三是遇险时要避重就轻;四是遇险时先人后己。

(八)安全行车若干误区

加挡超车、空挡滑行、先离合后制动、高挡位低负荷省油、灯光越亮越安全。

(九)“危险时辰”行车须警惕

午间时分

经过一上午的劳累,人的大脑神经已趋向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

黄昏时分

黄昏时分光线由阴转暗,驾驶员容易出现视觉障碍,导致判断失识。

午夜时分

1时至3时,万物处于“休眠状态”,驾驶员易产生道路“空旷”感。

(十一)冰雪路面行车技巧

冰雪路面驾车技巧:起步时,应缓踏加速踏板、慢抬离合器踏板。行车中,要始终保持低速平稳行驶。冰雪路面禁止急转转向盘。冰雪路面上行驶,尽量少用脚制动器。超车有讲究。保持车辆前后风挡玻璃的良好视线。会车时要保持较大的横向安全距离。

跟车余地 通常情况下,前后车辆的间距可近似于行车速度的公里数。

超车余地 超车侧向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绝不能盲目超车。

会车余地 会车安全距离应保持在两车横向间距1.2米以上。

车速余地 根据路况、车辆性能、驾驶员驾驶技术素质等留下较大的余地。

(十二)开车境界一二三

从驾驶技术来讲,开车境界大致可分成3个等级:

一等境界会踩加速踏板、二等境界会踩制动、三等境界会打转向盘。

一等车品礼让先行,二等车品抢道争先、三等车品责人宥己、不入流的是肇事逃逸。

(十三)10种严重交通违章行为:

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闯红灯、走禁行路、不服从交警指挥、疲劳驾驶、带故障行车、无证驾驶、行车中使用手机。

二、安全行车警句

体会和谐交通愉悦 ,享受平安交通幸福 交通法规血凝成,自觉遵守保安宁 遵守交规,善待生命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珍惜生命,遵守交规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酒后驾车难把舵,驾车上路必闯祸 心无交规,路有坎坷

不讲卫生要生病,不守交规要送命 把好方向盘,大家才团圆 要想任务完成好,安全是法宝 违法超载,惹祸生灾

公路连着你我他,安全行车靠大家 车好路好,安全最好 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 走平安路,开安全车 安全是财富,平安是幸福 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做人诚为本,开车慎当先 车祸猛于虎,安全胜万金 开车多一份小心,部队多一分放心

对交通法规放任行为,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

车行高速不要快,请你系好安全带 十次事故九次快,谁不相信谁受害 儿行千里母担忧,安全始终放心头 装上安全上路,满载幸福返回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你一生 超速行车是抢占死亡线 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安全放心中,平安又畅通 安全守法一线牵,平安幸福两相连 违法与事故相连,守法与幸福相伴 累了困了要休息,疲劳驾驶要出事 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交通安全时刻记,幸福生活一辈子 逞一时之勇,得一生之悔 超速危险,谨慎安全

生命存在太多爱,安全驾驶莫贪快 超速行驶,命悬一线

爱妻爱子爱庭,不守交规等于零 油门加到底,害人又害己 超速逞强,车毁人亡 礼让三先,路畅民安 系好安全带,平安无意外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五不要: 请勿超速行驶 请勿疲劳驾驶 请勿酒后开车 请勿违法停车 请勿带故障行车

安全警语

初学驾驶莫心急,打好基础有意义; 多学多练技术精,循序渐进安全行。 实习驾车莫逞强,正规操作细思量; 遵章守纪慢慢行,急于求成入“高墙”。 道路行车别乱穿,服从警察和监管; 安全意识记心中,无视法规要伤残。 交通法规记心中,违章违法别强求;虎口拔牙莫去做,依据法规来执行。安全行车数万里,事故出在眼皮底;安全行车几十年,出事就在一眨眼。驾驶车辆讲礼貌,遇到行人要避让;横道线上逞英豪,出事就要负全责;交通法规记心中,驾驶技术要练精;礼让三先养成好,平安大道任我跑。安全行车无小事,时时处处要细致;乘载人员违规定,行车途中丢性命。倒车之前先看好,防止前后行人跑;前后左右观仔细,安全事关你我他。红灯绿灯和黄灯,交叉路口指路明;黄灯闪烁莫强过,等待绿灯安全行。思想隐患在身边,事故就在一瞬间;重视安全随时在,免去灾祸把身缠。警惕驾驶保安全,麻痹大意起祸端;

时时处处想安全,险在身边不为险。

安全行车警语18则

酒杯不大能勾魂,饮酒开车害死人; 劝君开车莫进酒,防患未然心中留。 饮酒驾车胆量大,飞驰通告无惧怕;左拐右撞不觉醒,伤人害己都不轻。酒席桌上莫贪杯,亲朋相劝也不随;不听劝告若违背,酿成事故方后悔。车况不熟莫要粘,新车新手不安全;强拉硬年驾了车,左拐右窜事故连。无证驾驶好可怕,技术不行胆子大;侥幸行驶瞎得意,造成事故惩罚您。碰乔现像非偶然,强行超车是根源;热天驾车易瞌睡,切勿迷糊把车追;感觉疲劳要休息,行车安全是首位。翻越护栏有危险,往来汽车身边窜;为走捷径求方便,安全忘记脑后面。违章行车心发虚,左顾右盼怕抄记;遵章守记神镇定,平安出入千万里。你追我赶比速度,别拿生命当赌注;为赶时间玩命跑,出了事故把命抛。

路宽人少开快车,麻痹心急祸要惹; 谨慎驾驶别麻痹,亲人朋友惦记你。 疲劳驾车易瞌睡,身体透支车祸追; 劳逸结合精力好,出入平安尽逍遥。 交通肇事犯了错,故意逃逸错上错; 侥幸逃脱心不安,事故阴影把你缠。肇事之后莫要慌,救死扶伤护现场;心存侥幸若逃跑,追查后果要坐牢。交通法规记心中,技术熟练有保证;赶路心急图方便,搭乘超员车祸生。客车超员不能上,行车安全没保障;驾驶失控惹大祸,群死群伤方知错。货车装载真方便,人和货物一块填;安全常识全忘干,事故隐患在身边。病车废车最危险,非法拼装存隐患;上路行驶不安全,遇到险情命归西。

八荣八耻:

以拒绝美酒为荣,以喝酒后驾车为耻以保护生命为荣,以不系安全带为耻以平安出行为荣,以超速开快车为耻以按章操作为荣,以驾驶超载车为耻

以文明礼让为荣,以抢道强超车为耻 以精神饱满为荣,以疲劳强开车为耻 以安全保障为荣,以盲目出事故为耻 以学习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规为耻

三、“五种不良倾向”

“十个问题”

“五种不良倾向”:

①酒驾醉驾、肇事逃逸;

②闯红灯、走逆行,挤占公交车道、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悬挂单只号牌、故意遮挡号牌;

③私自出车、随意改变行车路线,擅自带车远离驻地旅游探亲;

④军车参与有偿服务、特种车私用滥用;⑤滥用警灯警报,态度蛮横、寻衅滋事、耍特权搞特殊等问题。

“10个方面问题”:

1.查是否有违规安装的警灯警报装具和使用特种车辆标牌的,如有要立即拆除警灯警报装具、收缴特种车辆标牌;2.查是否有违规将驾驶人员借给非军队单位长期使用,如有要立即撤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查是否有违规为非军队人员办理军队人员身份证件、军车驾驶证、运行凭证,如有要立即收缴证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查是否有出借、出租军车和军车号牌,如有立即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查是否有挪用车辆号牌、使用可拆卸式车辆号牌架的,如有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查是否有违反规定申请领取、换领军车驾驶证的,如有立即收缴,并按《海军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查是否有禁止驾驶军车的军队人员驾驶军车的,如有按《海军规定》追究责任;

8.查是否有驾驶军车参加地方庆典、个人婚庆等车队活动和参与、协助非法活动的,如有按《海军规定》追究责任;

9.查是否有驾驶作风差、交通违法违纪以及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行驶中使用手机等问题,如有要集中组织整训,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队伍;

10.查是否有对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不予制止,纵容、指使或者强迫驾驶员违法驾车,或者强迫驾驶员将军车交给自己或他人驾驶的,如有按《海军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行车 “七字诀”

交通法规记心上,军车驾驶需常想, 路上行驶需记牢,遵纪守法平安保。 启动之前先坐稳,车辆状况检查准, 油压电压都稳定,切记调准后视镜。 路好不开英雄车,路阻不开赌气车, 十分把握七分开,留着三分防意外。 交通信号要留意,提前减速别忘记, 公路标志看仔细,行车方向要注意。 交叉路口情况杂,车前左右细观察, 交通规章要牢记,出事就在一两米。 变道之前打转向,后视镜里看车辆, 车后无车可转向,侧面有车让一让。军车形象心里明,车辆不能到处停,遵守交规找车位,安全你我心灵美。车辆出行需批准,拿到车单才放行,公车道路不可占,文明驾驶众人赞。遇上事故不能乱,冷静处理先报警,切忌逃逸态度蛮,抢救生命是首选。交通法规是个宝,安全驾驶要记牢,生命人人要珍惜,平安健康最重要。

第7篇: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一、基本知识:

1、驾驶人上车前观察车周围情况,乘车人下车,先观察情况后再开车门。

2、驾车严禁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3、踏制动用右脚前掌,踏下抬起。不用观察。

4、换挡不低头下视。

5、自动挡车,Z挡援坡用,P挡驻车用,起步踏制动踏板从P挡换入其他档位,停车变速杆在P挡拨下钥匙,起动发动机应放在P挡。

二、驾驶环境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雨天路面湿滑,视线受阻。

2、下雨用制动发生横滑、侧滑。

3、车辆在湿滑的路面上,附着力急剧减小,距离延长。

4、雾天能见度低,视线不清。

5、高速行车受侧风影响,方向被夺,紧握转向盘减速行驶。

6、行人参与道路行走随意、方向多变。

7、夜间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道路情况。

8、夜间对物体比白天差,视距变短。

9、冰雪路面溜滑,日光反射强影响视线。

10、冰雪路制动距离延长。

11、泥行路车轮易滑转侧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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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水毁路,无法观察暗坑凸起路面。

13、山区路坡长、弯多危险路段多。

14、对方强行超车,尽可能减速避让。

15、夜间全车灯光突然熄灭,立即制动,靠边停车。

三、文明驾驶:

1、发现援助的,减速停车给对方帮助;有人问路,耐心回答;发生事故,保护现场报警;车有安全隐患,提醒对方;有车陷入损坏路段,尽力帮助;事故需要抢救,送医院;对方占道主动给对方让行;前方路段拥堵,排队;对方行进困难,让对方先行;后方超车,减速慢行,靠右边行驶;对方陷于泥泞路段主动帮助。

2、谨慎驾驶三条黄金原则: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

3、正常行驶,对路面有预见性,接近障碍物平稳停车。

4、驾驶车辆时,要安全行车,文明礼让,友好驾驶。

5、前方车辆行驶慢,提前变更车道超车。

6、前车不减速让路,停止超车。

7、超车时,发现前车正在超车,停止超车,让前车先超。

8、经过积水路,特别注意减速慢行。开车不穿拖鞋。

9、在拥挤路段低速,有车强行加塞,主动礼让,确保安全。

10、驾驶车辆时,两侧有行人且有积水,应减速慢行。

11、驾驶人与其他人发生矛盾或争执,待情绪平静再开车。

12、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按车速表控制车速,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行车。

四、安全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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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车中有障碍物一方,让对方先行。

2、在交叉路口变更车路,应在虚线区变更。

3、行车汇入主干流时,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汇入。

4、行近人行横道时,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再通过。

5、车道绿色箭头灯亮时,但前方人行横道仍有行人走,等行人过后再起步。

6、起步后有车较多,沿行进方缓行,等时机入车行道。

7、倒车时,发现有过往车辆,应主动避让。

8、如掉头倒车,应选择不影响交通地方。

9、山区路进入弯道前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10、通过无人看守铁路,一慢二看三通过。

11、过铁路口前减速换挡,进入后不能换挡。

12、驶出环岛开右转向,进入环岛不开转向。

13、超越右方停放的车辆,留横向安全距离,减速行驶。

14、行车中遇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逆行,靠边减速或停车避让。

15、发现其他机动车行驶异常,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16、行车中突然有皮球滚出,注意儿童。

17、行车中遇拨接电话人,减速鸣喇叭提醒。

18、行车中遇老人,降低车速提前鸣喇叭。

19、行车中遇盲人,减速避让。

20、车辆通过凹凸路,低速缓慢平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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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夜间行车对面有自行车驶来,改近光减速或停车避让。

22、车在主干道行驶,行近主支干道交汇处,防止与从支路突驶的车辆相撞,提前减速、观察,谨慎驾驶。

23、在允许停车的路段停车,顺行方向靠路边停放。

24、车辆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

25、车辆在雨、雾、夜间、雪临时停车,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26、在路边临时停车,右轮与路肩距离不能超过30厘米。

27、车辆遇撑雨伞和穿雨衣的行人,提前鸣喇叭,适当降低车速

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教学目标

掌握上、下车前和安全认识方法及安全机构的操作要领;掌握驾驶环境对安全行车影响及安全行为密切相关的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礼让、文明驾驶的道德意识。

1、上、下车及驾驶姿势

驾驶人在上车前,应仔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上车前不观察周围情况或开启车门直接上车,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驾驶人进入驾驶室前,首先应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并确认安全。

1、上车动作

(1)安全确认。确认车辆前后均无影响安全起步的障碍物等。 (2)上车。打开车门,按右脚、腰部、上身左脚的顺序上车。

(3)关车门。将车门关到离车门框10厘米左右,再用力。关门后要再次确定车门是否关严。

(4)锁车门。关好车门后,要从驾驶室内锁好车门。

2、下车动作

4 / 36 (1)安全确认。通过室内,外后视镜和侧头观察前方和后面情况,确认无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临近。

(2)开车门。打开车门锁,将车门先打开一点观察后方,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 (3)下车。左手控制车门,按右左脚、上身、腰部、右脚的顺序下车。 (4)关车门。先将车门关至距车门10厘米左右,再用力关严。 (5)锁车门。确认锁好车门后再离开。

3、正确的驾驶姿势

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驾驶人能够方便地操纵各操装置,使全身保持自然、放松的状态。正确的驾驶姿势是保证安全基础;错误的姿势会影响操作,造成安全隐患。

2、操作装置的规范操作方法

1、转向盘

(1)双手握在转向盘两侧盘缘,食指到小指四个手指由内外自然地握住转向盘,拇指沿着转向盘缘自然地按住,注意不要握得太紧。

(2)向左转动转向盘时,左手为主向右开始转动,右手辅助转动。

左手转动妻不方便的位置后,右手握住转向盘上方,左手松开。右手转动转向盘,左手转换姿势,回原位。

(3)向左转动转向盘时,右手为主向左开始转动,载手辅助转动。 右手转动到不方便的位置后,左手握住转向盘上方,右手松开。 左手转动转向盘,右手转换姿势,回原位。

(4)转向盘回原位要采用与向左、右转动转向盘相反的要领,手往相反方向转动。也可利用转向盘自动回正力,自回位。

2、变速器操纵杆(简称变速杆),可变换变速器内相应的各挡齿轮,使不同比列的变速器齿轮的全力,实现加速、减速或者倒车。

3、驻车制动器操纵机构

驻车制动器用于长时间停车或在上坡路段的起步。不同车型驻车制动器操纵装置不尽相同,有手动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和脚踏驻车制动器踏板两种。

4、离合器踏板

(1)踏离合器踏板,应将左脚前掌置于离合器踏板中央,用脚掌踏下或松抬踏板,踏离合器踏板时应该一次到位,松抬时自然地逐渐将膝盖部上抬。

(2)离合器半联动指力不完全传递状态(用于起步等状态)。掌握好半联动,才可以实现平稳起步。

5、制动踏板

5 / 36 制动踏板用于减速、停车。踏板离合器踏板,应将右脚前掌置于在制动踏板中央,踏下或松开踏板。踏制动踏板时,不能注视踏板,必须靠脚和腿的感觉进行操作。

6、加速踏板

踏加速踏板,应将右脚脚跟置于地面,以脚跟为支点,脚掌轻轻踏在踏板上。操纵时脚跟不动,脚前掌轻轻踏下或抬起,做到“轻踏缓抬”。

7、仪表

常见的仪表有电流表、燃油表、机油压表、水温表、车速里程表(日里程表)、发动机转速表等。

(1)电流表与充电指示灯,用以指示蓄电池充电或放电的电流值,监控充电电路工作是否正常。电流表指示在中间“0”位置,指示灯不亮,打开点火开关,电流表指针指向“一”的一侧,指示灯亮,表示蓄电池放电,发机动向蓄电池充电时,电流表指针向“+”的一侧指示灯熄灭。

(2)燃油表与液面报警灯,用以指示油箱内存油量,表上标有“0”、“1/2”、“1”三个读数,分别表示“空、“一半”、“满”。进汽车上燃油表上标有“FUEL”字样,指针指向“F”表示空,当最低燃油液面报警灯亮时,提醒需要加注燃油。

(3)机油压力表用以指示发动机运转时润滑系主油道内机油的压力,机油压力报警灯是发动机机油压力过低的报警装置。接通点火开关,指针摆在“0”位置,报警灯亮,发动机怠速运转时,机油压力不低于800千帕,报警灯熄灭,发动机正常运转,机油压力应在300~400千帕之间。

(4)水温表用以指示发动机冷却液的温度,单位摄氏度,打开点火灯开关,水温表显示温度,温度报警灯瞬间闪烁且或发动机后熄灭,标有字母“H”、“C”的水温表,指针指向“H”区表示过热,指向“C”区表示温度过低,指抽两个字母之间位置表示温度正常,冷却液温度过高或冷却液液面过低时,报警灯亮。

(5)车速里程表一般由速度表、里程表、日里表组成。速度表指示汽车行驶速度;里程表累计行驶总里程数;日里程表用于记录一天或某段区行驶总里程数;按回零位按扭至“0”位后开始计数。

(6)发动机转速表用于调整发动机怠速时检视转速,检视发动机适时的每分钟转速。电子转速表的指示器可以用模拟或数字形式显示转速数值。转速表上有红色示警限数,发动机转速不得超过红色警区。

(7)制动报警灯是驻车制动器及制动系统故障指示灯。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拉起(或踏板踏下)时,指示灯亮,颜色为红色,松开且,指示宁熄灭。行驶途中该灯亮起,表示制动系统出了问题或故障。

6 / 36 (8)开门报警灯是车门打开时的指示灯,车上任何一扇车门打开或关闭不严时,指示灯亮,颜色为红色。部分车辆没有左右两侧门指示灯,分别指示左或右一侧车门开或关闭不严。

(9)安全带报警是提示安全带连接一断开指示灯。安全带插头未插入固定扣时,指示灯亮。颜色为红色;插头插入固定扣时,指示灯灭。

(10)危险报警闪光灯也称为故障停车信号灯,一般与转向信号灯、停车信号灯共用,有的车辆单独设置。打开危险报警闪光开关,所有的转向信号灯和停车信号灯同时闪烁。

(11)倒车信号指示灯及时报警是倒车时的报警装置。鼗变速器操纵挂入倒档时,倒车信号灯亮,报警器发出断续的报警声,用以警告车后的行人和车辆。

8、其他操纵件

(1)点火开关用于接通或切断起动机,点火和电器线路。点火开关一般设有四个位置,分别标注0或look(插入或拔出点火花钥匙位置,在此位置时,转向盘会被锁住)、I或ACC(在此位置时,发动机关闭,其他车用电器可正常使用)、II或ON(发动机工作位置)、III或START(起动机工作位置)。

(2)喇叭按钮一般位于转向盘顶端,少数车辆安装地一侧手柄或组合开关上。按下按钮时喇叭响,松开按钮停止喇叭。

(3)灯光,信号组合开关是控制转向灯,照明灯和信号灯光的装置,大多数用左手操纵。常见的有旋转—提拉式。

(4)风窗玻璃乱水器开关,是控制乱水器的操作装置,大多数安装地转向盘右下方转向柱上,用右手操纵,将开关手柄下拉或向上推,可选择不同的乱刷挡位。

(5)防雾灯开关是控制前后防雾灯的,打载前雾灯开关,前雾指示灯、前雾灯亮,采开后雾灯开关,后雾害指示灯亮,后雾灯亮。部分车辆前、后雾灯只有在示廓灯或边灯、近光灯和远光灯亮时才工作。

(6)后视镜操纵杆是操纵室外后视镜和室内后视镜操纵件,车外后视镜手动操纵杆位于车辆前门内侧,可在车内4个方向调整车外后视镜。室内后视镜调整,可扳动扳钮使后视镜上下转动一个角度,扳回扳钮,后视镜恢复原位。

(7)行李舱门手柄(按钮)是打开行李舱的操纵件,拉起手柄或按下按钮行李打开;关闭行李舱门从车外部操作,抓住行李舱门内衬上的手把往下拉,至3/4行程,然后可在外部舱门按到底。

(8)发动机盖(罩)手柄(按钮)是打开发动机盖(罩)的操纵件,拉起手柄或按下按钮发动机盖打开。提起发动机罩盖边缘上锁舌,即可掀开发动机盖,关闭时,从外部放下发动机机盖,落到底就位并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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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车前的车辆检查与调整

1、调整座椅、头枕

用右手握住转向盘,左手控制座位调节手柄,前后滑动调整到能将离合器踏板和行车制动踏板轻松踏到底的位置,将头枕调整到合适位置(头枕是为了保护颈部的,调整到能支撑自己头部的高度)。

2、调整后视镜

调整车内后视镜时,保持正确驾驶姿势,面向正前方,右手握后视镜边缘,调整到转动眼睛时更可看到车后部的情况为宜。

调整外后视镜时,应调至能看到的车体占镜子纵向的1/4,车外物体占镜子纵向3/4,使地平线位于上下方的中间,尽量能看到后方更远的地方。

3、系、松安全带

(1)板动调整钮调整好安全带的高度,缓慢将安全带向下拉,使安全带位于肩与颈根之间,并通过胸部的适当位置,再将搭扣插头插入插座的插孔里。猛拉安全带,检查自动锁止是否安全有效。

(2)解脱安全带时,用拇指按下搭扣插座上端的按钮,插头便会从插座是脱出。

4、检查操纵装置

(1)检查汽车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最大不得超过30度。 (2)检查变速器操纵杆是否在空档(P档)位置。 (3)检查驻车制动器操纵是否处于制动状态。

(4)检查制动踏板和离合器踏板是否能踏到到底,踏板与驾驶室地板炎间的间隙是否合适。

(5)检查加速踏板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

5、起动发动机

(1)踏下离合器踏板(自动变速器车辆踏下制动踏板),将火点开关旋至起动“SRART”位置,起动发动贡。钥匙转不动时,可一边轻轻晃动转向盘,一边转动钥匙即可。

(2)发动机起动后,应立即松开点火开关,使起动机不致和发动机同时运转。 (3)如果发动机不能立即起动,连续起动时间不能超过10抄,应间隔30抄再重新起动。

6、检查仪表

起动发动机后,应检查各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刚刚起动发动机时,水温表显示温度较低,尤其是冬季或严寒地带更为明显。需要一段时间的预热,才能到达适合的温度(水温度中央附近)。一般情况下,车辆应在水温升高超过“C”附近的白色区域后再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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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钥匙转动到“ACC”位置,发动机熄火。长时间停车时,应将发动机熄火,否则不仅浪费燃料,还会增加发动机的磨损。

4、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驾驶人安全心理知识

交通安全与驾驶的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驾驶人心理因素中安全行车的决定因素。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特征品质,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1)驾驶人积极的心理理活动能保障安全行车,而消极的心理活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2)驾驶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对交通安全的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心理特征表现在驾驶车辆时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

(3)驾驶人因年龄、性别、身高、经验上的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驾驶人只有根据自己个性差异味,适时地把握自己,不断努力克服弱点,弥补不足,才能减少行为错误,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驶人在行车时要有效地控制自己情绪、情感、养成优良的性格是安全行车的行重要条件。

(5)驾驶人应具有自觉性、果断性、坚持性、自制性等基本的意志品质和一定的注意转移、分配能力,始终保持好良好的心态,安全地驾驶车辆。

2、驾驶人生理状况与安全行车 1)驾驶疲劳对驾驶人的影响 (1)驾驶疲劳的外表征兆。

驾驶人长时间坐在固定的座位上驾驶,动作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由于长时间高度集中和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格外紧张,从而出现驾驶疲劳。疲劳驾驶是引发沟通事故的一个潜在的重要原因。

(2)形成驾驶疲劳的原因

①睡眠质量:睡眠不足,睡眠效果产好,睡眠环境差等; ②生活环境:家务事多,夫妻不和睦,精神负担重等;

③车内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噪声过大,座椅不合适,掀动剧烈等; ④车外环境:路面状况差,交通环境复杂,气候条件不良等;

⑤运行条件:长时间、长距离行车,车速过快或过慢,过于限制到达时间; ⑥身体条件:体力、耐久力差,视听能力下降,患有某种慢性病等; ⑦驾驶经历:技术水平低,操作生疏,驾驶经验少,安全意识差等。 (3)驾驶疲劳对驾驶人的影响。

9 / 36 当驾驶人每天驾车超过8个小时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体力消耗过大或睡眠不足,容易出现“过度疲劳”以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

(4)预防驾驶疲劳的措施

①发生疲劳的顺序:首先是眼睛,其次是颈部、肩部、腰部。尤其是眼睛和身体的疲劳为甚。

②在疲劳有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

疲劳的第一阶段:动作不及时,驾驶人应停车休息片刻;

疲劳的第二阶段:操作粗糙,不准确,情绪低落,身体不适,这时应坚决停车,作较长时间的休息;

疲劳的第三阶段:驾驶人呈水上警察状态,爱打瞌睡,此时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作长时间休息。严禁在过度疲劳的时候驾驶车辆。

③强调劳逸结合,讲究科学驾车,要保证有充足、必要有睡眠时间,一盘每日睡眠8小时,白天睡眠效果比夜间差,因此,白天睡眠时间未完要适当增加,一天行车不超过8小时最好,深夜行车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如果正副驾驶人在夜间换驾驶时,在10小时内一人的实际驾驶时间应为4~6个小时为宜。

④注意休息的方式和环境:驾驶人可以地驾驶室内调整一下局部位的姿势,如伸伸臂,提提腿,活动活动腰部,也可以躺一下,放松全身肌肉,最好不要坐着休息休息的环境要安静,空气要新鲜,温度最好使人感到凉爽。

⑤行车中去除困意的最佳办法是停车休息片刻或下车活动。 2)饮酒对驾驶人有影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1)驾驶人饮酒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感觉模糊,判断失误,反应不当,对安全行车是非常有害的。

(2)当血液中酒精含量≥1.0‰时,酒精对驾驶行为的影响,包括发现道路标志的能力差,对速度、距离、信号灯和停车标志的错误判断以及知觉能力下降,大脑反应开始迟钝,头脑昏沉,神志不清,眼花缭乱,精神疲乏,失去自控力。

(3)饮酒会影响人的注意力和记忆力,判断能力下降,酒后驾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饮酒过量,后果是极其危险的。

3)疾病、药物对驾驶人的影响

(1)特殊的交通环境与正确的驾驶姿势和操作动作,车辆掀动、噪声、复杂的混合式交通,使驾驶人的身心负荷增大,甚至会导致多种疾病,尤其是慢性病。比较常见的有高血

10 / 36 压、胃病、腰、肌痛、肌炎、神经根炎、下肢静脉曲张、痔疮等,驾驶人在病态下开车,注意力和反应力会大大降低,动作不协调,准确性和速度也会下降,慢性疾病同样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2)服用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药物,如摧眼药物,使人恶心和产生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治疗高血压的的药物后,会使驾驶人反应迟钝,降低注意集中的能力和工作能力,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5、驾驶环境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天气条件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雨天、直接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路面湿滑,视线受阻,车辆在滑湿路面上行驶,路面附着力随阗车速的增加而急剧减小。使用行制动时,车辆容易发生横滑或侧滑。

(2)雾天,由于能见度低,视线不清,驾驶人不能清楚地看到前方障碍,必须保持较低的速度行驶,才能避免交通事故。车辆在低速下行驶,不会影响行驶阻力,制动过急也不会发生侧滑。

(3)大风天气,由于风速和风向往往不断地变化,车辆高速行驶时,受到侧风和影响,转向盘会有突然“被夺”的感觉,狂风袭来,可能会使行驶中和车辆产生横向偏移。因此,驾驶人在大风天气行车,不可麻痹大意,应握紧转向盘,减速行驶。

2、道路条件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夜间道路环境,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夜间行车,驾驶人对物体明显比白天差,视距变短,影响观察,同时注意力高度集中,易产生疲劳。行车中遇对向灯光照射后,短时间内看不清前方道路情况。夜间行车时,遇全车灯光突然熄灭,应立即制动,靠边停车,不得继续行驶,不可紧急制动,原地停车。

(2)冰雪道路,路面溜滑,日光反射强烈,影响视线,由于积雪对光线的反射,极易造成驾驶人目眩而产生错觉,在冰雪路面行车时,车辆的稳定性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加速过急时车轮极易空转或溜滑。

(3)泥泞路面特别松软和黏稠,车辆行驶阻力大,附着力减小,车轮极易滑转和侧滑,车辆制动时,易发生侧滑或甩尾,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4)漫水路由于路面被水覆盖财贸法看清水底路面情况,应在确认安全后,挂低速挡,缓慢通过,遇水毁路面时,因无法观察到暗坑和凸起的路面不得冒险通行。

(5)山区道路大多依山傍崖而建,坡长而陡,路面窄,弯洞过涧,危险路段多。

3、其他交通情况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行人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1 / 36 道路上的行人各有差异,可分为老年人、青年人、儿童乖,各类行人都有不同特点,且同类行人交通经验也不相同,行人的主要特点是行走随意性大,方向多变。

2)违章超车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行车中突然遇对方车辆强行超车,占据自己的车道时,应尽量减速避让,切为可赌气加速或保持速度相迎追迫使其让路,更不能强行档住其去路。

2、安全礼让

驾驶人在行车中,经常会遇到其他车辆违章行驶,占道抢行,强行超车等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此时,驾驶人应正确处理好有理与无理的关系,要宽容、大度的注意礼让,经常保持冷静的心态:“宁可有理让无理,不可无理对无理”尽量避免引起事端。

(1)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时,应该耐心申辩,不要带着情绪驾车。 (2)遇违章超车和强行占道行驶的车辆,应注意避让。

(3)发现前方道路或路口堵塞,应按顺序减速或停车,等前方路口疏通后或前方车辆开始行驶时,再尾随继续行驶。

(4)山区行李、,对方车辆主动让行时,可低声短促鸣喇叭以示谢意。

(5)在狭窄的路段会车时,应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遇到路口情况复杂时,应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3、助人为乐

(1)行车中,发现的需要援助的车辆时,应该减速停车,给对方以帮助。 (2)发现其他车辆陷入损坏路段而不能行驶时,应尽力给柔顺帮助。 (3)遇其他驾驶人向自己询问路线时,应耐心回答,实事求是。

(4)前方遇有交通事故,需要帮助时,应减速停车,协助对方,保护现场,并立即抑制报警。

(5)发现其他驾驶人的车辆有隐患,驾驶操作或方法不正确时,应及时提醒对方,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文明行车

驾驶人地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做到不开英雄车,冒险车、赌气车和带病车。 (1)车辆行驶时,发现本车道前方的国画行驶速度比较慢,应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其他车道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变更车道超越,也可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尾随其后。

(2)车辆行驶时,发现后车示意超车,应减速慢行,靠边行驶,给对方让出超车空间。 (3)车辆行驶时,发现后车示意超车,应停止超车,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或减速慢行,或变更车道。

(4)超车时,发现前方车辆正地超车时,应减速慢行,刘前方车辆先超车。

12 / 36 (5)当汽车经过积水路面时,应特别注意减速慢行,以免泥水飞溅到道路两侧行人身上。

(6)经过不允许鸣喇叭的路段,应注意安全,禁止鸣喇叭,行经没有禁止鸣喇叭和路段,驾驶人应尽可能的少鸣喇叭,以免影响其他人的正常工作。

(7)驾驶车辆通过有老人或儿童的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以免行人受到惊吓,发生意外。

(8)夏天驾驶人不准穿拖鞋,穿拖鞋既不礼貌,也不安全。 (9)当志其他有员发生矛盾时,不要急躁,待情绪平静后再行车。

7、安全驾驶行为

1、保护行人(尤其是儿童)的安全 1)保护儿童

行车是要注意儿童动态,看到“注意儿童标志”的时候,应谨慎选择行车速度,以防儿童突然横穿道路,发现儿童在路边玩耍或嬉戏打闹时,应当减速慢行,谨慎驾车通过,必要时停车避让,行车中突然有皮球滚到路上,应立即减速,随时准备停车,以防碰撞追逐的儿童。

2)保护老年人

行车中遇到老年人在道路上行走影响通行时,应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鸣喇叭,切不可冒险提前加速或从其身后绕过,遇到老年人横过道路,行动缓慢,不可持续鸣喇叭催促,应减速或停车让行。

3)保护残疾人

行车中遇到残疾人或行动不方便的人影响车辆通行时,应该减速慢行,主动礼让,必要时停车。遇盲人时,应及时减速,、避让,不得鸣喇叭示意其让道,也不得迅速绕行或紧跟其后。

4)对其他人拓人的保护

(1)缺乏交通经验的人,不能正确地避让道路上车辆,往往在车辆临近叶左右徘徊,甚至突然横穿道路,有的为了避让一侧来车而忽视另一来车。行车中遇到缺乏经验的行人时,应提高警惕,管制好车速,做好随时停车或让行的准备。

(2)设有安全带装置的车辆起步前,驾驶人应要求车内乘员系好安全带。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设法迅速疏散车上人员,确保乘车人员安全。

(3)行车中遇到赶骑牲畜在道路通过或同方向行进时,应适当降低车速,保持较大的安全间距。切忌持续鸣喇叭或加绕行,以防引起牲畜骚动或赶牲畜的人为保护牲畜突然冲到路中。

13 / 36 (4)雨天行车,遇撑伞和穿雨衣的行人在公路上行走时,应当提前鸣喇叭进行提示,并适当降低车速,注意观察其动态,保持一定的间距通赤,同时要随时准备应付,突然情况。

(5)驾车遇挑担或农具有人时,观察其动态,控制好车速,通过时需保持较大安全间距。预防其忽视将担子、农具横出。

2、行车中遇到非机动车时安全驾驶

行车中,应时刻注意避让非机动车,遇有非机动车准备绕过准备绕过停放的车辆或抢道行驶时,应主动减速让行,连续鸣喇叭示意其让道或加速绕过,容易引起乱标准燃烧热事故。

1)遇自行车的安全驾驶

(1)自行车的稳定性差,机动车临近时骑车人一旦摔倒很容易发生乱碰或碾压事故,行车中前方遇到自行车影响通行,可鸣喇叭提示,减速并保持较大安全距离通过,遇老年人骑自行车时,应提前鸣喇叭,减速避让。

(2)超越成群青少年骑自行车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随时准备停车,超越同向行驶和自行车时,注意观察动态,减速慢行,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夜间驾驶车辆遇自行车对各驶来时,应提前鸣喇叭,减速避让。

2)遇人力车、畜力车的安全驾驶

(1)行车中遇人力车时,应减速慢行,留出安全间距。在下坡超载人力车后制动或停车时,要给人力车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2)行车中遇畜力车时,应在较远处鸣喇叭,并提前减速。监控时急加速或鸣喇叭,都可能会因牲畜受惊吓而使赶车人对车辆失去控制,导致事故。

(3)遇畜牧(畜力车)突然横穿、抢道时,应在确保车上人员和物资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

起步、停车时的安全驾驶

1)安全起步

(1)准备起步前,应先观察周围交通情况,并打开左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2)通过内,外后视镜和向左转头观察(左侧后视镜看不到的盲氏),确认左侧后方安全,必要时也可直接将头伸出窗外确认左右方是否安全。

14 / 36 (3)挂起步挡,两次确认前后方安全。将离全器踏板抬到半联动位置,一边踏加事踏板,同时放松驻车制动器。继续踩加事踏板,将离全器踏板缓慢抬起,使车辆平稳起步。

2)安全停车

(1)机动车在道路上停车时,应选择允许停放的路段,按顺行方向靠道路边停放,在道路边临时停车时,右侧车轮与路肩的距离不能超过30厘米,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

(2)车辆在雨天、雪天、雾天、夜间临时停车时,应选择允许停放的路段,按顺行方向靠道路边停放,并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3)车辆长时间停放时,应选择在停车场,停在路面停车们标线的区域内;在无路面停车位标线的停车场内停车,要选择车辆出入方便的方式停放。

变更车道时的安全驾驶

(1)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应至少提前3秒钟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同时注意观察,保持安全距离,驶放要变更的车道。

(2)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应在虚线区按导向箭头批示驶入要变更的车前。向左变更车道,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驶入左侧车道。身右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3)车辆左转时,注意左后方车辆的速度和距离,判断是加速变换车道还是减速变换车道。 (4)向右变换车道时,要充分利用内,外后视镜和直接观察确认右后方安全,同时要注意与右后方自行车保持安全的间距。车辆右转时,应确认右后方安全后,再向右侧转弯。右转时应注意右侧自行车,以免发生与自行车刮碰事故。

交会时的安全驾驶

(1)行车中需要借道绕过前方障碍物时,应提前变更车道,临近时突然变道是很危险的。若发现有对向来车已接近障碍物时,应及时降低速度靠边行驶或停车,让对向来车优先通行。不得加速提前抢过或鸣喇叭示意对向车辆让道;更不得迅速占用车道,迫使对向来车停车让首。通过凹凸路面时,为了避免车辆颠簸,应当低速缓慢平稳通过。

15 / 36 (2)驾驶车辆汇入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车流。从其他道路线汇入车流前,还应注意观察侧后方车辆的动态。不得未经观察直接汇入车流或强行汇入车流,更不得加速汇入,连续变更车道。

(3)驾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礼让行人。驶近人行横道时,应当先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动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遇行人正在横穿道路,京戏停车让行,行车道绿色箭头灯亮时,若前方人行机工道仍有行人行走,应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从行人两侧绕行或与行人抢行都不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

(4)在没有中心虚线的道路上,对向有车辆驶来时,应在各自的行车道内行驶,不得超过中心线。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驾驶人应根据双方车型,车速及道路善和交通情况,选择正确的会车地点和车速进行会车。会车前选择的交会位置不理想时,应立即减速,低速会车或停车让行。夜间遇对面来车没有关闭远光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让行,不得高速行驶或开启远光灯对射。

超车、让超车时的安全驾驶

车辆超车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对面无来车且道路两侧均无影响超车障碍物的路段进行。超车应在确认前车让超并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从前车的左侧超越,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或被超车无让超空间时,应主动放弃超车。

(1)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超车时,应开启左转弯灯,从被超车左侧超越,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应提前减速,跟随前车行台。通过隧道,铁路道口,急转弯路段、窄路、窄桥或遇前方道路上有车辆掉头时,不得超车。

(2)行车中超越右侧停放的车辆时,为预防其突然超步或开启车门,应预留出横向安全距离,减速行驶。长鸣喇叭、加速通过和保持正常速度行驶,都无法预防突然出现的危险。 (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只要具备让超条件就应主动减速示意后车超越,当被其他车辆超越时,应当减速靠右侧行驶,不得靠道路中心行驶或加速不让超越,让车不让速,更不得向左转向或紧急制动,以免后车瓜不及时发生追尾或侧撞事故。

倒车、掉头时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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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倒车

(1)驾驶车辆倒车前,京戏仔细观察倒车路线,确认具备安全倒车条件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过程中要缓慢行驶。注意观察车辆两侧和后方的情况,并随时注意车头两侧的窨位置,随时做好停车准备,以免因转向角度过大而发生刮擦事故。即便是后方道路条件较好,也不得加速倒车。

(2)在一般道路一倒车应避交通繁忙,非机动车和行人较多,路面狭窄的路段。倒车时,若发出有过往车辆通过,应主动停车避让,因掉头需要倒车时。应选择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地段进行。 2)安全掉头

(1)车辆掉头应选择无禁止掉头标志,交通流量小的宽阔路段进行,严禁在不准掉头的区域或危险路段掉头。车辆掉头前,应首先观察车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 (2)掉头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车速,仔细观察道路前后方情况,确认宽安全后方可前进或倒车,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在坡道上因故必须掉头时,每次停车都应使用车制动器和驻车制器控制以免因车辆溜动而发生事故。

通过弯道时安全驾驶

(1)车辆转弯时应沿道路右侧行驶,不要侵占对方的车道,做到“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弯”。行至道路急转弯处,防止与越过弯道中心线的对方车辆相撞。

(2)车辆转弯较大时,靠弯道外侧一方的车辆不得侵占对方的车道行驶。通过连续弯道驾驶时,应尽量靠弯道的,内侧行驶,转弯时紧急制动或靠弯道外侧行驶。容易造成车辆驶出道路或倾翻事故。

(3)山区道路车辆进入弯道前,在对面没有来车的情况下,应“减速、鸣号、靠右行”。靠弯道外侧行驶或加速沿弯道切线方向通过,极易导致驶出路外或颂翻事故。转弯过程中,不得借用对方的车道,以免与对方车发生碰撞事故。

通过路口的安全驾驶

1)通过交叉路口

17 / 36 (1)驾驶车辆进入交叉四季口前,应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快车道行驶的车辆右转弯时,应按安全导向箭头指示,提前向右变更车道,左转弯车辆在绿灯或直行箭头灯亮时方可进入左弯待转区。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车辆在交叉路口有优行通行权的。有车辆抢收行时,应减速避让;有堵轩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车辆不能驶入交叉路口,待拥堵缓解后再通行。

(3)车辆在主干道上行驶,驶近主支干道交叉汇处时,为防止与从支路突然驶入的车辆相撞,应提前减速、观察、谨慎驾驶。 2)通过环岛路口

驾驶车辆进入环岛前,应根据环岛内行驶车辆的情况,选择时机按逆时针方向安全驶入,驶入环岛时不用开启转向灯。驶出环岛前,就在驶出的路口前开永右转向灯。在内车道的车辆应提前驶入外车道,注意观察道路右侧,安全驶出。车辆在环形路口内行驶时,如果有车辆强行驶入,应减速避让。 3)通过铁路道口

(1)驾驶车辆驶入铁路道口前减速降挡,通过路口时,应用低速挡安全通过。中途不得换挡,以避免发动机熄火影响车辆通行或滞留在路口内。

(2)通过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服从道口管理人员指挥,不要与火车抢道,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没有看到火车到来,也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行经铁路道口,遇前方堵车时,即使交通信号允许通行也不应驶、入,经免因堵堵塞在路口而发生与火车相撞事故。

通过学校、小区、车站的安全驾驶

(1)车辆通过学校、小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低速行驶,不要鸣喇叭。遇列队横过道路的学生时,应当停车让行,不得连续鸣喇叭催促或加速抢行。

(2)车辆驶近停在车站的公交车辆时,为预防公交车突然赴或行人从车前穿出,应减速,保持足够间距,随时准备停车。

安全通过桥梁

18 / 36 (1)立交桥的设计一般都是单向行驶,车辆通过时应减速行驶。通过立交桥左转弯时,应先观察交通标志,后按标线的引导行驶,过桥后向右转弯进入匝道,再右转弯完成。 (2)行经立交桥右转弯时,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减速行驶,不过桥进入右转弯匝道一次完成右转弯。车辆通过立交桥时,如发现选择路线错误,应继续行驶至下一立交桥或允许掉头的,路口掉头,不得立即在原地掉头或倒车。

(3)车辆通过桥梁前,应减速并注意观察限制标志,当载贷质量超过桥梁限制质量标志所示的数值时,不得通过。

遇异常行驶车辆的安全驾驶与礼让

(1)行车中遇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时,应及时避让:遇抢救伤员的救护车逆向驶来时,就靠边减速或停车让行,确保其通行无阻。

(2)行车中发现行驶异常的车辆时,就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不得用开打灯或用车辆阻挡的方法迫使对方让行,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典型道路及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教学目标

了解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的行车方法和注意事项;了解夜间驾驶的特点、一般规律、道路识别与判断,正确使用照明和信号装置;了解雨天、雾天、冰雪路面、泥泞路、翻浆路、涉水、施工路段等恶劣重要任务条件的特点和驾驶方法。

1、夜间安全驾驶 1夜间驾驶的特点

1)驾驶员的视力变差,视野变窄

夜间驾驶,由于灯光照射范围和亮度有限,对驾驶员的视力等会有以下影响: (1)对事物的观察明显比白天差,视距变短。 (2)灯光照射的范围小横纵视野受限。 (3)易产生视觉障碍和疲劳。

19 / 36 (4)在昏暗的灯光下,眼睛调整需要时间。

(5)闪光或遇到对向灯光照射后,短时间内看不清前方道路情况。 2)驾驶员的观察力和判断力降低

进入夜间后,驾驶员的兴奋度较差,个别人接近于半清醒状态,相比之下,夜间行车比白天行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在上述精神状态下夜间驾驶,有两类情况容易发生车祸:

(1)驾驶员以前方大型慢速行进车辆的尾灯为目标快速(或高速)追超,由于目测不准,等到发觉跟得过近已为时太晚,容易发生追尾。

(2)亮着尾灯的车辆停靠于路边(肩),后方驶来的车辆因判断失误而造成追尾。 2车速控制

1)夜间灯光照明与车速的关系

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内,可使用近光灯(灯光须照出30米以外);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须照出100米以外)。 2)行车速度的控制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或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夜间驾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速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1)由于视线仅限于前照灯的照射范围,在灯光照笛以外的区域却是很难发现行人,因此要减速行驶。

(2)由于对面来车的灯光会造成眩目而看不清前方的动态,应将视线避开对方灯光右移并减速行驶。

夜间灯光的使用

夜间灯光有照明和信号两方面的作用,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1)基本要求

(1)起步前,先打开车灯,看清道路及周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起步;停车时,待停稳后再关灯。

(2)夜间通过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时,应使用远光灯,但对面有来车或跟车行驶,不得使用远光灯。 2)会车时灯光的使用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夜间会车时灯光使用的规定

20 / 36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以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若对方不关远光灯,应连续变光提示对向来车,同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支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夜间超车

夜间行车,要昼避免超车,需要超车时,京九使用灯光对前车驾驶员进行提示,在跟近前车后,连续地变换远,近光灯,在确认前车让速让路后方可超越。 档:关闭。不使用前照灯、示廓灯和尾灯。

档:示廓灯和尾灯。能见度低时(黎明或黄昏等),使其他车辆能够发现自己。

档:前照灯。夜间行驶,提供车辆前方照明,此档有“近光”和“远光”两种光线。分别对应为“近光灯和“远光灯”。有路灯时,使用近光灯,在没有路灯情况下使用远光灯。 注意!当对面来车时,要切换成近光灯。 路面情况的判断

(1)灯光照射由远及近

1驶进转变一侧有山体或屏碍的弯道。 2到达起伏超产的低谷段。 3驶近或驶入上坡道。 (2)灯光照射距离由近变远 1即将由弯道进入直线道。 2下坡时,即将由缓坡驶入陡坡。 3即将进入下坡道。 (3)灯光照射离开路面 1前方急转弯或面临大坑。 2上坡车已驶到坡顶。

(4)汽车行驶到视线差的地段:车辆行驶到视线较差的交叉路口和弯道前时,应降低车速变换远光,近光灯,以使其他车辆和行人知道来车。

(5)灯光照射由路中移到路侧; 1前方出现一般弯道。

2进入连续弯道,灯光随之从道路的一侧移到另一侧。 (6)前方出现黑影

1驶近时若黑影逐渐消失,路面有浅小坑。 2驶近时,若黑影不消失,路面有深坑大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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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驾驶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完全不同于一般道路的驾驶。由于高速公路具有车速高、车道区分明确、车辆流向单一且流量大的特点,驾驶员应掌握高速公路的正确行驶方法。

1安全驶入高速公路

(1)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口时,应选择绿灯亮的入口,依次队通行。 (2)进入收费口处,昼将车身靠近收费亭,停车应使驾驶室车窗与收费亭窗口对齐,以便交接通告卡或通行费。

(3)车辆驶过高速公路收费口后,应根据指路标志选择需要的匝道口。驶入确定匝道口后,迅速提高车速,但不得超过标志限定的速度;在匝道上,不准超车、掉头、停车和倒车。

(4)驾驶车辆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加速国产后,应打开左转向灯,尽快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以上,并仔细观察行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情况选择驶入行国产的时机,不准在加速国产紧急制动或停车。

(5)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后,应根据行车道的情况选择驶入时机,行车道车辆稀少时,可从正常行驶车辆后驶入行车道,遇高速公路正常行驶车辆尾随相距较近时,应控制好车速,在所有车辆通过后再驶入行车道,不是迅速从中间插入。

2高速公路安全行车 1)分道行驶

(1)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应严格按规定选择行驶车道,不得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行车。 (2)在同向2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应在右侧车道上行驶。 (3)在同向3车道高速公路上行车,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车速高于每小时90公里的车辆应在中间车前上行驶,车速高于每小时110公里的车辆应在最左侧车道上行驶。

(4)在同向4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高于每小时90公里的车辆应在中间两条车道上行驶,车速高于每小时110公里的车辆应在最左侧车道上行驶。 2)速度控制

(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要通过车速表确认车速。长时间高速行驶,驾驶人对车速的感觉变得迟钝,仅凭感觉不能准确地判断车速。

22 / 36 (2)高速公路行车,应根路行驶速度、天气和道路情况保持安全距离。 3)安全距离

(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车,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时,最小横向间距应为1.5米。 (2)高速公路每隔一段距离,设有专门为驾驶人确认安全距离使用的路段和标志牌,该路段用于驾驶人确认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时的安全距离。车辆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100米为安全距离,50米为危险车间距。

4)变更车道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不得频繁地变更车道。确需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道路标志、标牌和路上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缓转转向盘,驶入需要变更的车道。 5)通过遂道

(1)车辆通过高速公路隧道时,应在距隧道50米左右,打开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以便观察隧道内道路情况以及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

(2)驶出隧道口时,可能会受到横风的袭击,会明显出现方向偏移,此时应握稳转向盘,控制好行驶路线。

6)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如果因疏忽驶过出口、应继续向前行驶,寻找下一个出口或立交桥,驶出高速公路或掉头。不得紧急制动、停车或沿路肩倒车退到出口处,更不得借行车道掉头或逆行。

(2)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停车时,应迅速将驾乘人员转移到高速公路以外安全的地方,不可滞留在右侧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

3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1)驶入减速车道。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按出口预告标志适时向右侧变更车道。驶离行车道的最佳时机是行至离出口500米处,开启右转向灯,适当高速车速,平顺地驶入减速车道。

(2)进入匝道。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经减速后进入匝首。车辆驶入减速车道后,应关闭转向灯,注意观察车速表,进入匝道之前将车速降到标志规定值以下。

(3)安全驶离。车辆驶离高速公路进入匝道后,应通过观察车速表控制和确认车速,使车速降到限定值以下。同时注意从其他行车道全流驶来的车辆,礼让行车,不得争道抢行。

3、山区道路驾驶

23 / 36 山区道路大多依册傍水而建,或盘册绕行,或临崖靠涧,道路坡长弯急,穿洞过栈。因此,在山区道路行车时,必须根据其特点,掌握山路驾驶车辆的方法,确保山路行车的安全。

因为山区道路的交通动态同平原及市区的交通动态差别很大,路上经常有担货行人、放牧人、运输车辆等,加之道路崎岖、坡陡弯多。所以,驾车入山区道路后,要特别注意“连续转弯”标志、主动避让、适时减速和提前鸣喇叭。

坡 道 驾 驶

(1)车辆上坡行驶,要提前观察路况,坡道长度,减挡要及时、准确、迅速、避免拖挡行驶导发动机动力不足。上陡坡时,应在坡底提前减档加速冲坡。

(2)车辆上坡行驶,要适当控制车速,充分利用发动机进行制动,不是空挡滑行,下长坡时,车速会因为惯性而越来越快,连续使用德国制动,会使制动器温度升高而使制动效果急剧下降。控制车速最有效的方法是利用发支机制动。车辆在下陡坡时,不得超车。

(3)山区道路应昼避免停车,确需停车时应确保安全。下破中途停车时,踏制动踏板要比在末端距时提前,上坡尾随前车中途停车时,与前车的距离要比平路时大。

弯 道 驾 驶

通过山路弯道时,要按照“减速、鸣号、靠右行”的规则,提前降低车速。

避免在转弯时换挡,以确保双手能有效地控制转向盘。

跟车、超车、会车

(1)车辆在山区道路跟车行驶时,与前车应适当加大安全距离。遇视线不清或道路条件差的路段,跟车距离还应加大,以防前车突然停车或停车后溜时发生碰撞事故。

24 / 36 (2)在山区道路超车时,应选择宽阔的缓上坡路段,打开左转向灯,提前鸣喇叭,在确认前车让超后超越。严禁在禁止超车或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

(3)在山区道路遇对向来车时,应选择安全路段减速或停车交会。不得加速或紧靠道路中心会车,以防发生刮碰事故。

危险路段的安全驾驶

车辆通过山区危险路段,应谨慎驾驶,避免停车,在较窄的山路上行车时,如果靠山体的一方车辆不让行,应当提前减速并选择安全的地方避让。通过经常发生塌方、泥石流的山区地段,不能停车。

隧 道 驾 驶

山区隧道有单向行驶隧道和双向行驶隧道。隧道内一般都比较狭窄、黑暗,有时路面湿滑。较短的隧道可从入口看到出口,而较长的隧道或路途有弯的阳关道则从入口无法看到出口。有的隧道在入口处设有信号灯,只有当绿色信号灯亮时,车辆方可驶入。雨天驶入、驶出隧道时,由于明暗差大和雨水造成的水帘影响,视线变差,昼降低车速行驶。

单向行驶隧道的驾驶

(1)通过仅能单向车行驶的窄隧道时,应提前减速,观察对方有无对向来车,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2)如发现对向有来车时,应及时有隧道口外靠右停让,待来车通过或风放行信号时,再驶入隧道。

(3)如遇有信号灯控制的隧道时,应应严格遵守红灯停车,绿灯通行的原则。

双向行驶隧道的驾驶

(1)驶入前,应打开示宽灯或近光灯,靠左侧行驶,注意对向来车,安全会车。

25 / 36 (2)在双行隧道内行驶,会车时京戏加大车辆的侧向间距,切不可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在隧道内应尽量避免使用喇叭,特别是在距离长、车流量大的隧道内,鸣喇叭会增大隧道内噪声。

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

风、雨、雪、雾等复杂气象条件下行车,应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雾天还应开启防雾灯,遇同方向行驶前车速度较低时,应降低车速并保持安全距离跟车行驶,不得开启前照灯,连续鸣喇叭迅速超越。

1雨天驾驶

雨天,直接影响行驶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视线受阻和路面变化,比如,雨水洒落使风窗下班和后视镜模糊不清,潮湿路面的光线反射、路面发滑等。

久雨天气,要注意路基是否疏松及有可能出现坍塌情况,选择安全路面行驶。 1)附着系数与车轮滑转的关系

雨天行车,由于路面湿滑,车辆容易发生横滑或侧滑,此时切不可急转方向或紧急制动,应利用发支机制动减速。 2)雨天行驶速度的控制

在干燥路面驾驶,车速提高车轮与路面间的附着力(俗称“抓地力”)几乎没有变化。而雨天当车辆在潮湿路上行驶,车轮的附着力则随车速的增加而急剧变小,很容易发生“水滑”现象,此时,不要急踩制动踏板或猛打转向盘。

(1)雨天驾驶,除视线障碍是行车不安全的因素外,由于雨中或雨后路面变湿,车轮容易打滑给驾驶员操作增加的困难更不空忽视。

(2)由于视线不佳,有时不能及时发现儿童所以必须减速行驶。 (3)行人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车辆就要接近,所以必须减速行驶。 (4)行人为了躲避积水,有可能占用行车道,所以必须减速行驶。 3)雨天刮水器的正确使用

下雨天,当雨点洒落在风窗下班上时,车前方的视线很快受到障碍,车辆、行人和景物等会变得模糊不清。此时,开启刮水器,车前方就会一片清晰。

如果雨天驾驶车辆,不使用刮水器或刮水器发生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的话,对行车安全十分不利。

(1)雨季来临或大雨之前,应检查刮水器是否能正常工作。

26 / 36 (2)暴雨天,急速而大颗雨点打在风窗下班上,刮水器运动再快,也难刮净雨水,致使驾驶员的视线受到障碍,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应立即停驶。

2雾天驾驶

雾天,由于能见度降低,视野变窄,视线模糊,行进车辆中的驾驶人很迟才能看清前方障碍(行人、慢行车、故障车、事故车、凹坑等)。或者由于自己未及时开启防雾灯等灯光而不能被其他车辆的驾驶人发现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雾天灯光的使用

(1)雾天驾驶首先应打开前后防雾灯及示宽灯,或打开近光灯起补充作用。

(2)要遵守灯光使用规定,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行人及路况,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

2)雾天安全驾驶的原则

(1)时刻注意车速与可视距离的关系,加大跟车距离。

(2)视线不清时,千万不要在道路中央行驶,也不压线行驶,以避免会车时发生碰撞。 (3)雾中德国要打开示宽灯。

(4)慎用后雾灯。只有可视距离小于50米时才能使用。 3)雾天车速与安全距离

车速与安全距离要适应能见度,由于雾天行车,视距缩短,方向难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时,应严格控制车速,根据能见度选择不同的车速和安全距离行驶。 3冰雪路驾驶

道路上的积雪,即使融化了,又会在0摄氏度以下时凝结成薄冰。因此,在极滑的冰雪路面上驾驶,必须加大安全距离低速缓慢行驶 1)雪天驾驶特点

下雪天,由于路面不断积雪,致使行驶阻力增大,同时驾驶员的视线也往往因曝光的强烈反射或纷飞的雪花所阻拦,从而难以确定车前方的目标,使得识别能力变弱。 2)减速行驶

(1)紧急制动有可能会侧滑,应利用发动机制动来减速行驶。 (2)对向车辆有可能侧滑,所以要减速行驶。

(3)有可能会和对向车辆接触,所以要减速行驶,发保证两车在交会处能够停下。 4泥泞与翻浆路驾驶

由于泥泞路与翻浆路的路面特别桦软和粘稠汽车行驶阻力大且车轮极易滑转和侧滑,因此行驶中要十分注意以下要点。 1)停车察看

27 / 36 汽车行至泥泞或翻浆路段时,应停车察看路况(深度、宽度和距离等)。模清情况后,昼选择平整,坚实或有车辙的路段行驶。 2)控制车速

在泥泞路段上行驶时,应选用适当挡位(一般可用中低速挡),保持足够的动力,稳住加速踏板,匀速一次性通过 3)防止侧滑

通过泥泞或翻浆路段,应挂低速挡,牢牢稳住转向盘,缓缓驶进。当车辆发生侧滑时,要冷静清醒,在松抬加速踏板的同时,将转向盘向后轮侧滑地一方适当缓转修正方向。 4)陷入泥泞路段后的自救方法

(1)应先将车稍向退出,然后改变车轮行进方向。挂入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的冲力驶出。 (2)车轮继续打滑时,应立即停车,挖去泥浆或设法支起车轮。铺垫柴草,碎石或在驱动轮上缠绕绳索等,加大车轮的“抓地力”,防止倾覆。

5、涉水驾驶

由于自然灾害的侵袭(如山洪和连日暴雨),道路将因水流产冲击而受到损坏。路基垮陷、道路和桥梁淹没等。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危险性极大,特别在遇到突如其来的险情时,一定要谨慎驾驶,甚至停驶。 1)涉水驾驶的特点

涉水驾驶与在一般道路上驾驶完全不同,由于水的浮力和流水的冲击作用,车辆驱动力的发挥受到限制,电器设备也极易受潮短路。 2)涉水驾驶的要领

(1)应对涉水路线的深度,水流速度和水义情况进行调查。切不可冒险涉水行驶。 (2)摸清涉水路线后,用低速挡平稳驶入水中并缓缓行进,以防水花溅湿发动机电器而导致熄火。

(3)涉水驾车行进中,驾驶员要目视远处固定目标,不要看水流,以防因视觉上判断错误而导致行驶方向的偏移。

(4)要保持车速均匀平稳且有足够动力,尽量不要中途换挡,停车和急转弯,要“一气”通过涉水路段。

3)轿车涉水能力较贷车差,当水深过轮胎一半时,切不可冒险涉水驾驶。正确的做法如下: (1)涉水前注意水深及水下是否有淤泥,流沙等障碍物。市内行车要回忆积水前原处是否有井盖,台阶等。

28 / 36 (2)挂低速挡缓缓驶入水中应握稳转向盘,不要换挡和停车。发现车轮打滑,切忌猛加油冲车,正确的方法是应在发动机不熄火的情况下,在有专人指挥下或他人,他车的协助下驶出水区。

(3)涉水后,擦干被水浸湿的部位,保持低速行驶,并间断轻踩制动踏板,以恢复制动效果。如果轿车因泡水而出现异常,应送修理厂检修。

6、其他恶劣与复杂环境的驾驶 1)酷暑天气驾驶

高温对驾驶员,车辆以及交通环境均会造成各种不利的影响。因此,在高温气候条件下驾驶,驾驶员应做到:

(1)充分休息,确保有旺盛的精力驾驶。

(2)对车辆认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不缺水,不缺油风扇皮带张紧度和轮胎气压正常。 2)严寒天气驾驶

低温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影响极大,因此,严寒气候下驾驶员应做到:

(1)起步—行驶前起动发动机,用怠速运转数分钟以预热发动机,使发动机各部分得到充分润滑。

(2)起步后—低速行驶一段距离,再逐渐加快车速。 (3临时停车—应尽量选择在避风朝阳处停放。 3)大风天气的驾驶

在狂风龚来时的安全驾驶,既有经验问题,也有一定的驾驶方法和驾驶技巧。

(1)握稳转向盘—由于风速和风向往往是不断地发生变化,在大风中驾驶,驾驶员常会感到转向盘突然“被夺”(俗称夺把)的感觉。 千万记住!此时一定要两手握稳转向盘。

(2)微调转向盘—行驶中如果遇到狂风袭来,感觉车辆产生横向偏移时,应微量地转动转向盘拨正车头。

千万记住!不能慌忙急转转向盘以图拨正车辆行进方向。

(3)适当放慢车速—大风来临时伴随的飞沙走石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适当降低车速。以保障为躲避风沙而奔跑的行人的安全。

7、施工路段的安全驾驶

驾驶车辆行经施工路段时,应当及时减速,服从施工人员的指挥。按照指路标志和指示牌绕行。

29 / 36 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知识

教学目标

了解爆胎、侧滑、转向失控、制动失灵及车辆发生碰撞、倾翻、火灾、落水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及消防知识;了解高速公路的紧急避险方法;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

1、行驶中出现突然情况的应急措施 1)紧急情况处置的原则

遇紧急情况避险时,应沉着冷静,坚持先避人后避物的处理原则,车辆在高速行驶时急转向,极易造成车辆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倾翻的事故。因此,即使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驾驶人亦应先制动减速,后转向避让。 2)爆胎时的应急措施

(1)行驶中车轮漏气后采取紧急制动,轻者可能导致漏气轮胎的严重损坏甚至报废,重者可能导致车辆以漏气轮胎为支点而发生滚翻。所以发现轮胎漏气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慢慢制动减速,极力控制行驶方向,尽快驶离行车道。

(2)高速行驶时若出现前轮爆胎,车辆会倾向爆胎那一边,如果是后办爆胎,侧车辆将可能会旋转。此时如采取紧急制动,车辆可能向爆胎一侧滚翻,所以发现爆胎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或制动踏板,千万不要紧急制动,极力控制行驶方向,必要时抢挂低速挡,平稳驶离行车道。

(3)轮胎气压过低时,高速行驶轮胎会出现反复波浪变形。使橡胶分子内摩擦温度升高而导致爆胎。预防爆胎的正确方法主要有定期检查轮胎,保持标准气压,及时清理轮胎沟槽里的异物、更换有裂纹或有很深损伤的轮胎。 3车辆侧滑时的应急措施

(1)

车辆转弯时速度赶快,离心力越大,车辆越容易冲出弯道或侧滑。车辆速度超过每小时60公里时,紧急制动易导致侧滑或甩尾等危险情况。

(2)

车辆发生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同时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若车辆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不可使用行车制动。

(3)

下雨开始时路面的尘土易与雨水形成泥浆,最容易使车辆发生侧滑。车辆在泥泞、溜滑路面上紧急制动或猛转方向时,易导致行驶方向失控,产生侧滑,甚至造成翻车,

30 / 36 坠车或与其他车辆、行人相撞。车辆在泥泞路上发生侧滑时,应向侧滑的一侧转动转向盘适量修正。

4转向突然不灵、失控时的应急措施

(1)

装有动力转向装置的车辆,突然出现转抽不灵或转向困难时,切不可继续驾驶,京戏尽快减速,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查明原因。若出现向突然不灵,但还可实现转向,应低速将车开到附近修理厂修好再行驶。

(2)

对于转向失控的车辆,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平衡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当车辆转向失控、行驶方向偏离,事故已经不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放松制动踏板,尽快减速,极力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车力度。

5制动突然失灵或失效时的应急措施

(1)制动时前车轮抱死会出现丧失转向能力的情况,后车轮抱死可能会出侧滑甩的情况。混凝土路、土路、冰雪路面及沙土路中,制动时车轮最容易抱死的路面是冰雪路面。冰雪路面,抱死的车轮很容易产生侧滑。

(2)对未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ABS)的车辆在冰雪、湿滑、砑石路面或者比较光滑的路面上制动时,要轻踏或间歇制动踏板,避免车轮抱死。

(3)行车中制动突然失灵或失效时,驾驶人要沉着镇静,以控制方向为第一应急措施,再迅速利用“抢挡”或驻车制动进行减速。为发挥最大制动作用,使用驻车制动器时不可将操纵杆一次性拉紧。

(4)下坡路制动失效可失灵后,驾驶人应立即寻找并冲入紧急避险车道。停车后,拉紧驻车制动器,以防溜动发生二次险情。若没有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逐级或越一级减挡,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控制车速,切不可采用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或越二级挡位减挡的办法。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用前保险杠侧面撞击山坡,迫使车辆停住。 6发动机突然烽火时的应急措施

行车中发动机突然熄火后,若不能再次起动应开启右转向灯,将车缓慢滑行到路边停车检查熄火原因。不得采取紧急制动,迫使车辆迅速停住的方法。

车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及消防知识

车辆碰撞时的应急措施

31 / 36 (1)车辆在会车、超车或避让障碍物时,车辆之间或与其他物体容易发生刮碰现象,所以应加大车辆间的横向间距。

(2)行车中与其他车辆有迎面碰撞可能时,应先向右侧稍转方向,随即适量回转,并迅速踩踏制动踏板。若与其他车辆要不可避免地发生正面碰撞时,应紧急制动,以减少正面碰撞。在迎面相接发生的瞬间,迅速放开转向盘,并抬起双腿,身体侧卧于右侧座上,避免身体被转向盘抱住。

(3)发生被后车追尾碰撞时,驾驶人应紧靠椅背,双手迅速置于脑后全并护住头后部。 (4)通常车辆的侧面碰撞安全防护性能明显弱于下面碰撞安全防护性能,所以车辆撞击无法避免时,驾驶人应当尽力避免侧面相撞。车辆发生撞击的位置不在驾驶人一侧或撞击力量较小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两腿向前蹬,身体向后紧靠座椅。发生侧面碰撞的部位无论在哪一侧,都不可采取跳车的方法。 2车辆倾翻时的应急措施

(1)

车辆突然发生倾翻时,驾驶人应双手紧握转向盘,双脚钩住踏板,背部紧靠座椅靠背,稳定自己的身体,避免自身在车内撞伤,进而注意避免因车体变形而遭挤压受伤。当车辆向深沟连续翻滚时,身体应迅速躲向座椅前下方,抓住转向盘管等将身体稳住,避免身体流动受伤。

(2)

在车中感到不可避免地要被抛出车外的力量,借势跳出车外,跳出车外落地后,应力争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力的方向多滚动一段距离,以躲开车体,增大离开危险区的距离,当发生缓慢翻车的可能跳车逃生时,应向翻车相反方向跳车。以避免跳车后被滚翻的车辆碾压。

3车辆发生行车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

发动机着火时应迅速停熄发动机,用灭火器或覆盖法灭火。不得开启发动机罩后灭火,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因大量空气进入而加大火势。

(2)

车辆燃油着火时应当使用灭火器或路边沙土,棉衣等覆盖法灭火,不能使用水灭火。因为燃油较水轻,当水与燃油接触后,水不但不能覆盖燃油,反而将承载燃油四处流淌扩展火势。

(3)

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高潮将车辆停在远离城镇,建筑物、树林、车辆及易燃物的空旷地带及时把事故情况和地点能报给救援机构。高速公路行车发生火灾时,不得将车辆驶进服务区或停车场灭火。

(4)

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源。救火时,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呐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注意脱去所穿的化纤服装,保护暴露在外面的皮肤。

32 / 36 (5)

含酒精的防冻液着火时,可立即用水浇泼着火部位,以冲淡酒精防冻液的浓度。驾驶人在逃离火灾前,应关闭点火开关、电源总开关和百叶窗,并高潮关闭油箱开关。

4车辆落水后的应急措施

(1)

驾驶车辆不慎意外落水,车窗是最易逃脱的途径。当外部水的压力圈套很难开启车门时,应迅速开启车窗或用粗重的物体敲碎车窗玻璃(必要时可用脚踹),才有逃生的希望。

(2)

落水后,驾驶人应保持冷静,并告知乘员不要慌张,做好深呼吸,待水快满车厢时,再开启国门或摇开车窗逃生。不得采用关闭车窗阻挡车内进水或打急救电话告知救援人员等错误方法。在紧急时刻,不要过于惊惶,通常会有3~5分钟充足的时间逃生。

*3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千万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应的民事责任。 1 (1)

在高速公路上,发现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千万不应有的损害。

(2)

车辆在高速公路急转向,极易造成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翻滚的事故。因此,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首先采取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车辆在高速公路意外撞击护栏时,应稳住方向,适当修正,切忌猛转转向盘。

2高速公路发生“水滑”时的应急措施

雨天高速公路行驶时,随着车速的增加,轮胎与路面之间易形成水膜,使轮胎悬浮,而发生“水滑”现象。雨天在高速公路行车,为避免发生“水滑”现象而造成方向失控,应保持较低的车速。发生“水滑”现象时,应握稳方向,逐渐降低车速。不得迅速转向或急踏制动踏板减速。

3急需停车时的处置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除遇异常情况外,不准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应选择服务区停车当发生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时,应逐渐向右变更车道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4雾天遇事故的处置

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尾灯,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驾乘人员尽快从右侧离开车辆并量站到防护栏以外,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5遇横风时的应急措施

33 / 36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至隧道出口或凿开的山谷出口处,可能遇到横风。当驾驶人感到车辆行驶方向依稀时,应双手稳握转向盘,进行微量高速,适当减速。

夜 间 行 车

教学目标

掌握夜间驾驶的规律,正确变换灯光和使用信号装置,能够在夜间道路安全行车。

1、正确使用灯光

(1)夜间灯光有照明和信号两方面作用,为了告知道路使用者,应在灯光能显示的车的轮廓时就开启前照灯、示廊灯、牌照灯等。

(2)夜间行车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的使用灯光,起步前先打开车灯,看清楚道路及周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起步。停车时,待停稳后打再关灯。

(3)夜间在不同条件下,灯光的使用是不同的。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使用近光灯;车速高于30公里/小时,使用远光灯。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使用近光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差的道路上行驶,使用远光灯。

2、准确判断道路情况

(1)灯光照射距离由远及近,表明车辆驶进转弯一侧有山体或屏障有弯道、到达起伏坡道的低谷地段、驶近或驶入上坡道。

(2)灯光照射距离由近变远,表明车辆即将由弯道进入直线道、由下缓坡驶入下陡坡、即将进入下坡道或由下坡道驶入平路。

(3)灯光照射离开路面,表明前方出现急转弯、面临大坑或上坡车已驶到坡顶。 (4)灯光照射由路中移到路侧,表明前方出现一般弯道,进入连续弯道,灯光随之从道路的一侧移到另一侧。

3、安全会车

(1)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应年前选择交会地点,距对面150米之外,与对方车辆配合变换远近光灯,即对开远光灯时用近光灯,对方用近光灯时用远光灯,并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尽量靠右侧行驶。

34 / 36 (2)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防眩目灯,以免驾驶员眼睛因强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对面来车相距150米以内没有关闭远光灯时,应换远、近光灯示意。如对方车辆不改用近光灯时,不要直视对面来的灯光,应及时减速让路。

(3)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时,应提前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两车交会时关闭近光灯,只开小灯或示廊灯,当两车的光灯通过驾驶室后方可开启近光灯行驶。

4、跑车、超车与让超车 1)跟车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应使用近光灯,并保持较大的安全车距,行车中注意观察前车信号灯的变化,随时做好减速或停车的准备行驶速度应控制在遇到紧急情况制动时,车辆能在前照灯的照射范围内安全减速停车。

2)超车

在夜间超车时,应提前打开左转向指示灯,观察左侧车道无来车时,逐渐向左变更车道,并变换远,近灯光提醒被超车辆。确认被超车辆让车后开启近光灯,加速超越。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车辆行驶的前提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行驶车道。

3)让超车

在夜间行车,遇后车打左转向灯并连续变换远近光时,要注意到后车准备超越自己的车辆,此时应及时打右转向灯减速靠右行驶,让对方超越。但要注意不能过于靠右,以防因看不清右侧状况而发生危险。

5、安全通过交叉路口

(1)夜间通过视线较差的交叉路口,应距交叉路口150米以外,进行远,近光变换,示意左右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低速通过;在路口转弯时,应距路口来车30~100米关闭远光灯,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进入路口前应降低车速,不断变换远近光灯,安全通过。

(2)夜间通过城市交叉路口时,应提前选择行驶车道,在距交叉路口100米处,关闭近光灯,按交通信号灯的提示通过或等候。遇信号灯解除,黄灯闪烁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瞭望,并变换远,近光灯提醒来往车辆行人,通过时,应注意暗中的行人和机动车辆。

6、通过急弯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 通过急弯路

通过急的弯路,在距转弯150米处,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转弯时应关闭远光灯,开启近光灯,低速靠右侧行驶,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通过连续弯道焊,应持续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将视线注视到弯道尽头,适时调整行驶方向,确保安全。

2)通过坡路和拱桥

35 / 36 上坡行驶,应提前加速冲坡,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对面来车和行人注意,车辆驶近坡顶时,要合理的控制车速,将远光灯换为近光灯,以防对面来车眩目而千万车辆失控。下坡行驶,应开启远光灯,以增大视线范围。

3)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据路口100米减速慢行,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通过人行横道或者路口时,应注意提防黑暗中的非机动车和行人,降低车速,谨慎驾驶车辆。

掉 头

教学目标

掌握安全、规范地掉头方法

1、掉头地点的选择

(1)掉头应根据道路条件或交通情况,选择不妨碍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有允掉头的安全路段进行。掉头地点应尽量选择交通流量小、道路较宽能一次完成掉头的地段和路口进行。

(2)严禁在人行横道线、铁路道口、窄路、弯道、桥梁、遂道、涵洞和有禁止掉头标志的路段掉头。

2、安全掉头方法

(1)严禁在人行横道设施允许掉头的路段或路口掉头,应提前打开左转向灯,在不应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向左侧变更车道,按交通标志的指向完成掉头。掉头时,应严格控制车速,认真观察道路上交通动态,确保安全通行。

(2)在无隔离设施的掉头的路段掉头,应仔细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情况、必要时停车进行观察、确认车辆前后无车辆或无行人通过时,方可打开转向灯进行掉头。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的行人通行。

(3)掉头的每一次前进或后倒过程中,都应认真观察车辆后侧道路的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充分考虑车辆的前端及路障碍物的距离,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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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铁路安全行车知识

一、填空题(每空3分计60分)

1、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二、选择题(每题5分计15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A 、1000

B、900

C、850

D、1500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采空等作业时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A 、地方政府

B、土地局

C、市长

D、铁路运输企业

3、禁止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禁止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

1 )米的范围内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A 、2

B、1

C、1.5

D、3

三、问答题(25分)

《铁路安全管路条例》第四十八条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在铁路道口内发生故障或者装载物掉落的,应当立即将故障车辆或者掉落的装载物移至铁路道口停止线以外或者铁路线路最外侧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无法立即移至安全地点的,应当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在无人看守道口,应当立即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并就近通知铁路车站或者公安机关。

一、填空题(每空3分计60分)

1、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4、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5、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二、选择题(每题5分计15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 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A 、1000

B、900

C、850

D、1500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采空等作业时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A 、地方政府

B、土地局

C、市长

D、铁路运输企业

3、禁止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禁止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6.1)米的范围内挖砂、取土。

A 、2

B、2.5

C、

6、1

D、3

三、问答题(共计2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是如何规定的?(10分)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是如何规定的?(15分)

禁止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第9篇:安全行车知识手册--公交车

城市公交安全行车手册雍○城○公○交 ○

目 录

一、法律法规摘录 ....................................................................................... 2

1.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2 1.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 12 1.3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规范 .................................................. 17

二、 驾驶员行车注意事项 ....................................................................... 26

2.1驾驶员操作手则 .......................................................................... 26 2.2城市公交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事项 .......................................... 29 2.3公交运营中安全防范要点 .......................................................... 35

三、交通应急救援常识 ............................................................................. 39

3.1驾驶员如何应对道路交通情况突变 .......................................... 39 3.2驾驶员应掌握的道路交通紧急避险措施 .................................. 42 3.3常见的简单快捷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 50 3.4常见的交通事故 .......................................................................... 52 3.5交通事故急救常识 ...................................................................... 55

1

一、法律法规摘录

1.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有序运营,保护城市公共交通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对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应当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优先发展,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第四条 国家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配置城乡公共交通资源,统筹协调城乡公共交通发展。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考核制度,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有关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2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线路布局、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配置、信息化建设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等内容。

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并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功能及规模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依法实行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并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

第十三条 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公路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配套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设置首末站、中途停靠站、换乘接驳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道路的技术条件、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因素,开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设置公共汽(电)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第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征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

第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完好。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十八条 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应当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

3 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运营资金;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驾驶员;

(五)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有健全的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对申请人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九条 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证件,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对有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车辆维修和安全应急知识考核合格。

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乘务员、调度员等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对有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安全应急知识考核合格。

第二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开辟、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社会公众出行调查,收集、汇总社会公众出行目的、出行方式等交通信息,并作为开辟、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参考。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授予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件。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

禁止转让或者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许可和线路运营权。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运营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 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从事线路运营。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应当包括站点、日总班次、班

4 次间隔、首班车和末班车时间、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数量、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外观、车型、票制、票价、服务质量、安全应急措施等内容。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优化线路、提高服务质量等需要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制定和实施作业计划,合理调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第二十四条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走向、站点或者运营时间的,有关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五条 未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得擅自变更、暂停、终止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经批准变更、暂停、终止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在变更、暂停、终止之日前30日向社会公告。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因破产、解散、被吊销许可证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运营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连续性。

第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并换发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整或者撤销其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由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运营成本等因素制定。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应当进行价格听证,充分体现社会公益性事业特征,有利于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

第二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执行规定的票价。

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低于正常运营成本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低于正常运营成本的部分给予补贴。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老年人、残疾人、

5 军人、学生优惠乘车,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开通冷僻线路、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给予专项财政补贴和补偿。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前两款规定的补贴、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对乘客乘车期间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的相关费用列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成本。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城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计算盈亏和财政补贴、补偿额度。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第三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进行检测、维护,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购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使用清洁、节能和方便残疾人上下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规定位置公布运行线路图、价格表等运营服务标识。

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等从业人员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 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管理人应当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场站正常运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进入场站。

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公共交通

6 场站运营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财政补贴、补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招标,延续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和撤销有关运营许可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等联系方式。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对乘客的投诉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逾期不答复或者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乘客可以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乘客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 运营安全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城乡建设、质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加强安全乘车和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知识。

第四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动态监管,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履行好运营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十一条 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监测系统等安全设施与城市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营,并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汛、防护、报警、安全检查等器材和设备。

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定期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测系统以及消防、防汛、防护、报警、安全检查等安全设施、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市轨

7 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及设施的安全。

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作业。

第四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以便于乘客知晓的方式公布禁止携带物品的目录。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采取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第四十四条 发生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疏散乘客和车辆、限制客流、停止运行等应急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第四十五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并保持灭火器、安全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四十六条 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有关设施进行设置广告等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第四十七条 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卫生,服从管理,按照规定购票;不得携带宠物乘车,不得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内饮酒、吸烟、乞讨、卖艺以及实施其他影响车辆正常运营、乘客安全和乘车秩序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任何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及其出入口通道擅自停放非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摆摊设点;

(二)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三)非法拦截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或者强行上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四)擅自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五)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设施、设备;

(六)干扰驾驶员、乘务员的正常工作;

(七)其他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工作人员发现上述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

第四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8 依法查处扰乱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危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正式运营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运营,进行竣工验收,对建设单位和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分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等从业人员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许可:(一)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擅自从事线路运营的;

(二)未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从事线路运营的;

(三)未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暂停、终止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转让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许可和线路运营权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许可证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变更、暂停、终止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在变更、暂停、终止之日前30日向社会公告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向社会公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向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9

(一)未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规定位置公布运行线路图、价格表等运营服务标识的;

(二)未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进入场站的;

(二)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有关设施进行设置广告等经营活动,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许可:

(一)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

(二)未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安装灭火器、安全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汛、防护、报警、安全检查等安全器材和设备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测系统等安全设施、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二)未经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

10 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生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有关工作人员未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二)发生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有关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疏散乘客和车辆、限制客流、停止运行等应急措施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不依法查处扰乱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危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车辆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是指综合换乘枢纽、首末站、中途停靠站、停车场、保养场等城市公共交通场站以及调度(控制)中心、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城市轨道交通专用设施等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设施。

11 1.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供配电等设施。

第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应当服从规划、公平竞争、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便利乘客。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

第八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候车亭、站台等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

第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公交港湾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第十一条 航空港、铁路客运站、居住区、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商业中心、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标准确定配套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

12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的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点设置站牌。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始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名称等内容。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标准,向乘客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

(二)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

(三)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

(四)不得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五)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

(六)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

第十六条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当通过新 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

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阻拦、扣押营运中的城市公共汽电车。

第二十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价格依据地方定价目录确定。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其管理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

13 务设施技术、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发生故障时,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及时抢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和妨碍抢修作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

(二)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

(三)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

(四)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

(五)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

(六)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车辆的统一调度、指挥,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对安全客运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客运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客运条件;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客运工作,及时消除客运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客运教育与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客运安全事故。

第二十六条 发生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事故后,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发生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4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乘客享有获得安全便捷客运服务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支付车费、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车、遵守乘坐规则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在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要求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经营中的不良行为等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监管制度,组织有乘客代表参加的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服务状况的评议,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的;

(二)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的;

(三)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不符合有关标准的。

15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的;

(二)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

(三)客运线路或者站点临时变更,未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公众的;

(四)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照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

(五)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

(六)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

(二)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的;

(三)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的;

(四)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的;

(五)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的;

(六)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施行。

16 1.3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推动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遵循本规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一章

车辆技术规范

第五条

车辆的等级和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技术标准。 第六条

车容和卫生:

(一)车身外表漆面整洁、完好、无剐痕、无污垢。

(二)车外顶无污垢、堆积物。

(三)车门及周边无污垢、油污。

(四)地板、踏步无污垢、尘土和垃圾。

(五)车厢内壁无污垢。

(六)车窗玻璃清洁、明亮。

(七)座椅无尘土和积水。

(八)扶手杆、环无污垢。

(九)驾驶舱无尘土、杂物。

(十)轮胎、轮毂无积泥、油污。

(十一)车内外各种标志清晰、无破损。

(十二)车内垃圾箱应及时清理、无异味。 第七条

服务设施:

(一)车门、车窗、顶窗设施应完好,开关应灵活,应安全可靠。

(二)车身顶蓬及内外皮无破损、无变形。

(三)地板、踏步、座椅、车内扶握设施应完整、牢靠。

(四)电脑报站器、读卡机、投币箱(机)、电子显示屏、视频监视器、车内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7

(五)应设有小型垃圾容器。

(六)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非密封窗必须保证容易打开。

第八条

服务标志:

(一)在车厢外侧标明公交企业名称(或标志)和车辆编号。

(二)车辆首、尾、腰牌应齐全完整,并与行驶路线相符。

(三)对空调车、无人售票车、IC卡收费车、分段计价车、无障碍车以及有上、下车门顺序要求的车辆等应在车厢外侧标注相关标志。

(四)在车内适当位置应张贴本线路的站名排序、票制票价、服务监督电话号码、乘客须知、服务公约等。

(五)车厢内上车门附近应设儿童购票高度标线。

(六)老幼病残孕坐席应设置颜色标志和标识。

(七)空调车内应在固定位置设温度计,并明示开启冷暖风条件。 第九条

安全提示标志:

(一)在驾驶区应设置“严禁干扰司机正常驾驶”标志。

(二)在车门内侧设置“请勿倚靠”、“当心夹手”标志。

(三)在乘客门旋转立柱上和铰接护栏上应设置“请勿触摸”标志。

(四)在醒目位置应设置“请勿吸烟”、“禁止头手伸出窗外”及“请勿乱扔废弃物”标志等。

双层车辆在车厢内阶梯口应标有“上下阶梯注意安全”提示语;在上层车厢应标有“行车时请勿在车厢站立”、“请勿将头、手和身体探伸车窗外以防刮伤”等提示语。

(五)在快速公共汽车车门处应设置“请注意地板间隙”标志。

(六)各种标志应符合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国家标准。 第十条

车辆广告发布:

(一)广告发布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共汽(电)车车厢广告设置规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广告发布要求。

1、在营运车辆和服务设施上设置广告,除应当符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广告的色彩、图案、标志、位置、面积、声响等还应当符合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有关规定。

2、车身商业广告的主题色彩,尽可能采用与车身识别色彩相近或相邻色系,尽可能避免大面积使用反差过分强烈的对比色彩。

3、车身发布的商业广告画面应紧贴车体,不得使用突出车身的立

18 体形式发布。

4、车身发布的商业广告,禁止使用反光材料制作。

5、车身广告制作完成同时,必须完成公共汽车头牌、尾牌、腰牌、车头、车尾线路编号、车门警示语,并且应当与广告图案明显区别,方便市民乘车识别。

(三)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内容应健康、文明、规范,制作整洁、美观,商业广告制作发布不得违反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药品、农药、医疗器械、食品、酒类、化妆品、烟草等特殊商品广告的发布必须严格遵循有关专门性法规的规定,严禁发布有关管理部门明确禁止发布的广告。广告不得影响车辆各种安全设施和各种服务规范标识。

(四)广告制作的材质。必须是环保、精美,提倡使用高科技含量的专用材料,保持画面不褪色,不鼓泡、不残缺、色泽鲜明整洁。

(五)广告发布位置。按照广告法和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章

车站设施规范 第十一条

站台

(一)停靠6条以下线路的车站,站台长度宜不少于两个停靠车位。停靠线路多于6条时,宜分组分区段停靠。

(二)根据需要在站台边缘应设置安全护栏。

(三)排队上车的车站应按线路设置排队标志和标线。

(四)在设有无障碍设施的街道,应按《为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JGJ50)的要求设置站台。

(五)有条件的车站宜设置标有本站及其附近公交车站位置和停靠线路的街道交通简图。

第十二条

候车亭

(一)候车亭应安全、实用、美观、简洁,具有标识性。

(二)候车亭的设置便于乘客遮阳、避雨,且不影响乘客集散和行人通行。

(三)候车亭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设施 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CJ/T107-1999)的规定。

(四)顶蓬限界与路缘石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4m。 第十三条

站牌

(一)站牌的内容、形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T5845.3)的规定。

(二)线路及车站命名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GB/T22484-2008)

19 的要求。

(三)站牌应设在站台前端,其朝向和高度应便于查看,且不应影响乘客集散。按要求分组分区段停靠的线路,其站牌设在相应区段的前端。

(四)鼓励在市区主要线路设置电子站牌。 第十四条

首末站应设置下列设施

(一)线路管理、行车调度的工作用房和相应设施。

(二)运营车回车道和停车坪。

(三)车辆检修和保洁的场地和设施。

(四)运营服务人员休息、餐饮、卫生等场所和设施。

(五)消防设施。

(六)有条件的始发站应设置发车显示屏(牌),指示下一车次的车号、发车时间和当前时间。

(七)有条件的,应设港湾式车站。

(八)车站设施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的规定。

(九)车站设施应定期维护、打扫,保持完好、整洁。

第三章

运营服务人员规范 第十五条

基本要求:

(一)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工作的要求。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四)岗位培训合格。

(五)工作时按照规定佩带或放置标明个人姓名、工号、岗位的服务证。

(六)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有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着装。

(七)使用普遍话服务,吐字清楚,语速适中,用语文明。

(八)尊重乘客,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九)在服务过程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与他人闲谈,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一)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二)熟悉车辆性能,集中精力,文明驾驶,礼让行车。

(三)按规定车速驾驶,保持安全车距。

20

(四)超车和会车时注意车头和车尾、让车时应让道减速。

(五)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

(六)通过繁华路段、交叉路口和拐弯时应提前减速,谨慎驾驶,不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

(七)熟悉本线路所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谨慎驾驶。

(八)通过铁道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九)站外非故障停车,不得开门上下乘客。

(十)能见度较差的风雾雨雪天气及在冰雪路面行车时,保持安全车速,禁止超车。

(十一)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应点刹制动,配备缓速器的车辆宜使用缓速器辅助制动。

(十二)遇积水路面,水情不明和积水深度超过车轮半径时,不宜通过。涉水通过后,及时采取点磨刹车的措施。

(十三)无轨电车通过分线器、并线器、交叉器时应减速行驶。

(十四)随时观查制动气压是否正常,如低于规定值时应补足气量到规定值后再行车。

(十五)发现异响或异味时,靠路边停车查验,在判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行车。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时,立即靠路边停车检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十七)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和使用手机。

(十八)停车场内限速15KM/H,出入口限速5KM/H。

(十九)离开车辆时,拉好手刹。收车时,关闭电源和燃气总开关。

(二十) 如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乘务员安全要求:

(一)维护乘车秩序,劝解乘客纠纷。

(二)配合驾驶员开关车门防止夹摔乘客。

(三)进出站、拐弯、经过繁华地段及能见度较差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提醒车旁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安全。

(四)关照老幼病残孕乘客乘车安全。

(五)运营中不与驾驶员闲谈。

(六)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有毒及其他禁带物品乘车时应及时制止。

(七) 每一单程运营结束时,应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留物品。

21

(八)如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九)运营中发生冒烟、起火、漏电事故时,立即停车,打开车门,切断电、气源,疏散乘客,用消防器材灭火,及时报警。

(十)发生客伤事故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寻找证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一) 发现可能造成严重损害人身安全的可疑危险物品(例如爆炸物、剧毒物等),立即组织乘客离车疏散,迅速报警。

(十二)遇有持械抢劫伤人等事件时,保持冷静,并寻机报警。

(十三)遇有严重传染病流行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处理。

(十四)遇有突发严重病人时,立即向急救中心呼救,协助医务人员抢救病人。

(十五)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交通法规处置。

(十六)在无人售票的公交车辆,驾驶员应承担起上述相应责任。

第四章

营运服务规范 第十八条

运营调度:

(一)编制线路运行计划及应急调度预案。

(二)根据需要对线路进行客流调查。

(三)根据客流数据按季度编制平日和节假日行车时刻表。

(四)编制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调度预案。

(五)按计划发车。提示车组提前进站,准时发车。保证首、末班车正点发车。

(六)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及时采取调度措施,保证正常的行车间隔。

(七)客流意外增大时应及时增加车次;道路受阻时,应临时调整营运线路。

(八)应观察司乘人员工作状态和身体状况,对不符合上车条件的,应及时调整。

(九)遇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启动应急调度预案。

(十)记录发车及运行情况信息。

(十一)接待乘客咨询和投诉。 第十九条

行车服务

(一)每日出车前按规定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二)按调度指令提前进站,准时发车。

22

(三)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改道行驶。

(四)车辆进站时,避让出站车辆,按规定位置停靠。

(五)平稳停车,车停稳后开车门。乘客上下车完毕并关好车门后平稳起步。

(六)停车时靠近路边,车身与道路平行,停靠站台时尽可能让乘客一步上车。雨天停车时车门宜避开积水。

(七)在不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应等候跑来的乘客上车,但不得滞站揽客。

(八)交接班时,应交代车况和路况,在中途交接班的,接班人员未到时,应继续行驶到终点。

第二十条

车厢服务

(一)按规定提前上岗,检查服务设施。

(二)礼貌待客,不说服务忌语和不文明用语。

(三)按规定操作报站器、读卡机、GPS车载机等电子设备。

(四)提示乘客刷卡、投币、购票。本车满员时,劝告留站乘客等候下一次车。

(五)车辆进站时应向车内乘客报到达站名,出站时向乘客报下一站站名。报站器、动态显示屏和移动电视同时报站时,其内容应一致。报站器故障时,应人工报站;在大中城市主要线路、旅游线路上,应实行中英文报站。

(六)开关车门时应注意防止夹摔乘客。

(七)执行票制票价规定,有乘务员时主动售票,唱收唱付,认真验票,收钱给车票,必要时应流动售票。

(八)执行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规定,并提供同等服务。

(九)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十)重点照顾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乘客。

(十一)向乘客进行文明乘车和安全防范的宣传。乘客较多时,应进行疏导。

(十二) 劝阻和制止乘客携带宠物、车内吸烟、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物等违反乘车规则的行为。

(十三)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车窗开度,按规定的车内温度开启空调。

(十四)夜间行车时,按规定开启发光路牌和厢灯。

(十五)本车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引导乘客换乘本线路后续车,后续车应积极配合换乘。

23 (十六)发生服务纠纷时,应冷静对待,化解矛盾,当矛盾激化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报警并向上级报告。

(十七)无障碍车遇残疾人坐轮椅乘车时,应放下无障碍踏板。 (十八)拣拾乘客遗失的物品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上交。

(十九)车辆到达终点站,待乘客离车后,整理车内卫生,并对服务设施故障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

信息服务

(一)下列情况应该提前十天在各相关车站公告,并在实施前更车站、车厢及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在媒体公布:

——公交线路在开通、调整、撤消; ——变更首末车发车时间; ——变更线路名或车站名;

(二)采用公交热线、网站及多媒体查询等方式提供信息服务;

(三)提供任意两站之间的公交乘车方案;

(四)提供公交服务质量电话号码;

(五)提供相关道路、公交服务设施等地理信息;

(六)提供公交政策法规等信息;

(七)车站设置的公交线路图或街道简图,应适时更新。

第五章

企业经营规范

第二十二条

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实行线路合作经营的,要依法与合作人签订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经营者要依据法规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做好驾驶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相关的各类档案和台帐。按规定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报表和统计资料。企业安全、财务、运营服务机构应专门设置。管理人员应按照机构进行相应配置,安全、财务、运营服务、投诉受理应设置专人负责。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制度、业务受理制度、运营服务规程、培训教育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劳动保障制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驾驶员交接班制度等。

第二十四条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按规定为营运车辆办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性保险。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

24 驾驶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技能、行业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运营车辆进行检测和检查,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运营服务设施和标识完好有效、运营服务证件齐全、车辆外观和卫生状况良好并符合规定标准。

第二十七条

建立24小时投诉接待和受理制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设专人值班,做好投诉受理记录。受理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24小时内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进展情况,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每月10日前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上报上月的投诉处理情况。管理机构责成企业处理的投诉,企业正式答复后的7天内向管理机构回复。

第二十八条

定期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考核以及本企业考核自检工作,要建立相应完备的考核档案,依据考核情况实施相应奖惩。考核结果,按规定报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本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积极参与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成政府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要求的公益性事务。

第三十条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维稳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制度,制定维稳和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重大活动,应服从政府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不得利用城市公共汽(电)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客运经营和社会秩序;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煽动、参与游行示威、罢运、集体上访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

积极推进车辆管理、调度、监控系统的科技化进程,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六节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市(州)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5

二、驾驶员行车注意事项

2.1驾驶员操作手则

一、驾驶员资质 1.1资格审查

驾驶员取得符合驾驶公共车的相关证件后,由安全员负责审查驾驶员准入关,审查合格后,由安全员开具驾驶证查询证明,到交警支队办证厅查询三年内有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将查询结果单交由安全员审查合格后,安全员按《驾驶员资质登记台帐》内容进行证件登记,然后由安全员填写考试,到集团公司安全处进行车辆安全技术考试,考试合格后,安全处监考员将驾驶员信息录入微机建立档案,开具考试合格通知单,准许驾驶公司车辆,安全员必须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查询结果单、考试合格通知单复印保存,建立档案,交由机务员登记保管。

1.2岗位须知

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 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

二、车辆安全准备 2.1车辆技术认可

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年检到期日期由公司机务员通知驾驶员,安排车辆到集团公司保修厂报修,进厂维修,经上线检测合格后,将检测合格报告单交到公司,由机务员复印存档,按《驾驶员、车辆技术状况登记台帐》的内容登记后,驾驶员再将检测合格报告单送到运政管理所,经运政管理所办证人员审核存档,在道路运输证上注明下次维护、评定日期,盖章。维护、评定日期即检测合格报告单

26 日期。

2.2应如何进行例保检查

驾驶员班次结束后,在终点站有序地排队等候例检,经例检员引导将车驶上例检台;检查合格后,驶出例检台,恢复参加运营;对例保不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将车辆开到有资质的修理厂维修,车辆修复后,经例检员检查合格后,恢复运营。

例保检查项目根据(运营客车例保检查项目及技术要求)的内容,由公司例检员到忙岗终点站、忙令终点站、忙角终点站、南信桥终点站进行,按《交通运输集团公共汽车公司例保检查登记表》的内容进行登记,加盖例检员章、例保检查合格章,驾驶员签名后,批准车辆恢复运营。车辆例检时间确定:每月4次,每两次间隔时间为7至10天,由例检员做出例检计划。

三、发车服务准备

出车前,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要检查相关证件、票据是否携带齐全,将线路牌安放在指定的位置,检查机油、水箱水、气压,灯光。驾驶员按公司的规定每天早晨进行环车检查后,到公司报到签名,公司调度员根据驾驶员的签到情况,登记在《公共汽车公司站点发车监督情况登记表》。

如果车辆出现故障和发生其他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员,说明原因,待处理完后,即刻参加运营。

休班的驾驶员和车辆按《休班车辆管理规定》,到公司说明休班原因,同时将线路牌交回公司。

四、运行过程服务事项 4.1入站服务事项

车辆进入站点前,开启转向灯,后视镜查看后方,按车道减速进入站点,乘务员报站名,提醒乘客先下后上,开始对上车的乘客售票,票价按物价局核定的计价收取。

4.2离站服务事项

车辆驶离站点前,驾驶员关好车门,乘务员提醒乘客注意车辆起步、防盗等安全事项,驾驶员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来车,驶出车道。车辆进入弯道前或前方路面损坏,要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同时提醒乘客不要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

4.3运行行为规范

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礼貌行车,严禁强超车、抢车、会车、追车、开霸王车等违章行为。驾驶

27 员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赤膊、吸烟、接电话、打电话,不准与乘客交谈,要着装整齐,文明用语。运行中发现车辆有异常响动

时,要立即停车检查,确定情况正常后,才能继续运营,车辆每次到达终点站后驾驶员要下车进行环车例行检查。

4.4运行秩序监督

车辆从早上发班到晚上收车的运行过程中,由驾驶员之间互相监督行车秩序,同时公司不定时上路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车辆有违规行为,或者有其他驾驶员、乘客举报违规车辆,经公司核查情况属实的,公司将按《公共汽车公司车辆调度及安全文明服务工作制度》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五、交接班及收车注意事项 5.1车辆交接班

车辆交接班在中午12时至13时,车辆到达终点站后,当班驾驶员对接班驾驶员说明车辆技术状况,运行路线,进行车辆相关证件、票据交接。接班驾驶员检查相关证件,收好票据,对车辆进行环车例行检查合格后,完成交接班。

5.2收车

车辆按公司规定每天运行到20:30分收车,驾驶员到停车场停放车辆,收好票款,对车辆进行环车例行检查,关好车门车窗。由于公司没有统一的停车场,各车主自己解决车辆停放地点,报公司备案,登记车辆停放地点,公司按《休班车辆管理规定》不定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防止收车后发生车辆失控现象。

如果驾驶员无故提前收车和推迟发车时间,经其他驾驶员举报,公司核查情况属实的,公司将按《公共汽车公司车辆调度及安全文明服务工作制度》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28 2.2城市公交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事项

一、配齐安全装备

出车之前装备齐,防患未然心有底。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安全装备,如轮胎是否完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情况等,尤其要配齐应急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装备,在紧急情况下,这些装备能帮助驾驶人和乘客赢得逃生的时间,摆脱险境

二、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安全带,远离危险作用大。

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发生侧翻时,能将驾驶人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挡风玻璃或车体发生碰撞造成伤害,从而对驾驶人起到保护作用。“使用安全带,安全我率先”,客运驾驶人不仅要规范使用安全带,还要让系安全带成为驾驶人员共同的自觉行为。

小贴士:汽车安全带的作用

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有效保护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避免和减轻伤害。调查表明,如果系了安全带,在发生正面碰撞时,死亡率可减少57%;发生侧面碰撞时,死亡率可减少44%;翻车或坠车时,死亡率可减少80%。

三、超速行驶危险大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多隐患。驾驶人的视野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变窄:车速为40公里/小时,视野范围可达90-100度;车速为95公里/小时,视野范围只有40度。公交车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视点变远、视野变窄,注意力转移困难,对速度及路况的判断力降低,易因判断失误或滞后而导致交通事故。同时,车速越快,制动距离就会越长,冲击力越大,发生事故时危害也会大大增加。

四、拒绝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隐患多,确保休息很重要。驾车时间过长或在路况单一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容易出现疲劳,因此,连续驾车4小时,要确保休息20分钟以上。中午和午夜是最容易疲劳的时段,一旦觉得困倦、精神不佳,就要停车休息,继续行车非常危险。按要求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技术装备,要注意保养,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小贴士饱餐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饱餐后,人体内大量血液流向胃肠等消化器官,而大脑则会因供血不足而缺氧,使人感觉到瞌睡、困倦和注意力分散。因此,若驾驶

29 车辆,用餐不宜过饱,餐后最好休息半小时到一个小时再驾车。

五、公交车超员易失控

超员行驶负荷大,车况变差事故发。公交车超员后,载质量增加,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加长,影响公交车转向性能。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同时,由于公交车超员,一旦发生事故,会加重损害后果。

六、杜绝酒后驾驶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酒精的作用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醉酒更是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醉酒后超速、闯红灯造成的恶性事故屡见不鲜。

酒精对人的大脑既有短时间刺激作用,使人“假兴奋”,又有麻醉作用,使人反应迟钝,甚至行为失控。饮酒后人的反应速度要比正常情况下慢2-3倍。研究表明,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没有饮酒的16倍。

七、“药驾”危险堪比“酒驾”

了解药物副作用,驾车切忌乱服药。药物副作用不可忽视,一些感冒药、抗过敏药物、镇静类药物中含有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成分,驾驶人服用后,会出现困倦、嗜睡等现象,反应能力、动作协调能力显著降低,易“手脚不听使唤”,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挂挡、操作方向盘。出车前如果服药,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者向医生问清楚药物的副作用。为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在服用有副作用的药物期间不要驾车。

小贴士:药物的副作用

近年来,因“药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世界卫生组织列出的7大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药物、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

八、雨天行车要减速

雨天行车易侧滑,减速慢行是关键。雨天路面湿滑,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就会发生侧滑。因此,雨中行车,要降低车速,尤其是在弯道或斜坡路段更要尽量减速。一旦发生侧滑,不要慌张,双手应紧握方向盘,利用发动机制动减速。车辆在积水路面上高速行驶,轮胎与路面之间容易形成水膜,使轮胎悬浮,摩擦系数降低,导致车辆发生侧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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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冰雪路行车要用防滑链

冰雪道路需谨慎防滑措施要得当。光滑的冰雪道路,让驾驶人望而生畏。狭窄的冰雪路段,更是举步艰难。要想在冰雪道路安全通行,最简单的办法是减速并安装与车型相匹配的防滑链。长期在冰雪路行车,使用雪地轮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小贴士:汽车防滑链

汽车防滑链在雪地和泥泞路况下,可起到保护轮胎,防止轮胎打滑的作用。防滑链有不同类型,要注意选择与轮胎尺寸相匹配的型号。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40公里/小时,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常见的汽车防滑链材质有聚氨酯橡胶、牛筋、钢铁三种。

十、隧道内注意防滑

隧道潮湿路面滑,谨慎驾驶早减速。隧道内路面见不到阳光,通风条件不良,汽车排放的尾气易沉到路面形成油垢,路面摩擦系数降低。特别是雨天,隧道内道路上水与油的混后物使路面更加湿滑,如果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则极易发生侧滑。因此,驾驶车辆进入隧道前应减速,开启大灯,注意隧道前的信号;进入隧道后应按车道行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和超车。

小贴士:眼睛的明适应和暗适应

从光亮处进入黑暗处,开始一切都看不见,经过一段时间才逐渐看清轮廓,这是暗适应现象。相反,从暗处进入亮处,也会出现什么也看不清的一瞬间,几秒到几十秒后才能看清物体,这是明适应现象。一般情况下,暗适应需过渡5~15分钟,完全适应需要大约30分钟。明适应需要数秒至1分钟。车辆进入隧道和驶出隧道,驾驶人都将经历明适应和暗适应过程。因此,进出隧道都要减速,待眼睛适应后再转入正常速度行驶。

十一、驾车接打手机最危险接打手机风险大,集中精力最安全。 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机、接收发送短信息会分散注意力,影响正常操作和临危处置,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大幅增加。

十二、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易燃易爆,坚决杜绝带上车。危险化学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在接触、处理及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否则极可能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公交车驾驶人要充分认识到违法携带和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坚决杜绝此类行为。

小贴士:常见化学危险品

31 类别 常见化学危险品名称爆炸品 炸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气体 氧气、氢气、天然石油气、石油液化气、打火机填充气体等易燃液体 乙醇(酒精)、苯、油漆、涂料等易燃固体 火柴、油纸、油布、碳化钙(电石)等氧化性物质 过氧化氢(双氧水)、次氯酸钙(漂白类物质)等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生漆、农药(有机磷、灭鼠药等)等放射性物质 含铀等放射性元素的矿石及浓缩物等腐蚀性物质 硫酸、盐酸、硝酸、过氧化钠、甲醛及其水溶液(福尔马林等)等

十三、安全行车及应急处置小知识 1.正确使用灯光

夜间行车不斗气,正确使用远光灯。驾车开灯不仅为了看清楚路况,也是为了让其他驾驶人、行人尽早发现自己驾驶的车辆。驾驶人要文明使用灯光,尤其是夜间,应避免不当使用远光灯干扰对方驾驶人视线造成事故。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如果对方来车未关闭远光灯使自己视线不清时,不要斗气开远光灯对照,应及时减速向右侧移视线,必要时停车让行。

2.注意公交车盲区

公交车盲区挡视线,仔细观察最安全。在驾驶室内,驾驶人除了直接观察和通过后视镜能观察到的地方外,还有一些区域驾驶人视线达不到,这些区域就是盲区。驾驶公交车起步、变换车道、转弯时,盲区内即可能潜在着危险,在这些情况下,驾驶人要转头直接观察,避免发生事故。另外,要了解其他车辆盲区的位置,尽量不要在其他车辆的盲区内行驶。

3、转向失灵控车速

转向失灵车失控,尽快制动控车速。驾驶公交车如果突然出现转向失灵,驾驶人应保持冷静,尽快采取制动减速措施,同时迅速将危险警示信息及时传递出去,告知车内乘客并提醒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避让。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紧急制动,以免发生侧滑,造成车辆倾翻。

4.制动失效稳方向

制动失效要沉着,控制方向不偏行。公交车在行驶中发生制动失效时,驾驶人要握稳方向盘,设法避开交通复杂、人员较多的地方。及时告知乘客,并视情况进行抢挡或使用驻车制动进行减速,紧要关头可利用坡道或天然障碍迫使车辆降速、停车。

5.爆胎切忌急制动

32 前轮爆胎易失控,紧急制动车横甩。公交车爆胎时如处置不当会发生侧滑、倾翻、撞击等危险。公交车前轮爆胎最危险,驾驶人一旦觉察到前轮胎爆裂,要立即握紧方向盘,控制车辆直线行驶,保持车辆稳定。同时,缓踩制动踏板,降低车速后迅速抢挂低速挡。切记不要猛踩制动,以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危险。

6.火灾迅速散乘客

发生火灾先疏散,乘客生命最关键。公交车出现火情时,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打开车门,开启应急门,指导乘客使用应急锤敲碎车窗,果断采取措施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向逆风方向逃生。

7.转弯注意内轮差

转弯注意内轮差,避免刮蹭人和车。公交车转弯时,后轮并不是沿着前轮的轨迹行驶。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间形成的偏差就叫内轮差。车身越长,内轮差就越大。大公交车转弯时,如果只注意前轮通过,而忽视给后轮留有足够的余量,就可能造成后内轮驶出路面或刮蹭行人和车辆。

33

34 2.3公交运营中安全防范要点

一、发现欲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者怎么办?

1、一问二闻三看,注重识别和观察,密切注意乘客携带的物品,细致询问该人携带的是何物品,是否存在:汽油、柴油、煤油、油漆、雷管、炸药、烟花爆竹、酒精、喷雾剂、松香、双氧水、液化气体、溶剂油、氟利昂等易燃易爆物品;

2、对神情紧张、含糊其辞、言行异常者要特别关注,从中发现可疑人员及经伪装的可疑物品;

3、发现欲携带明显是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者,应主动阻止其上车,告知其公交车辆系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4、如强行上车的,可以靠边停车、开门、熄火,疏散乘客,协助乘客换乘,及时拨打“110”报警,等候警方处置。

二、发现或闻到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怎么办?

1、闻到具有刺激性味、芳香味、氨味、苦杏仁味等气味的,立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断电情况下使用应急开门截气阀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协助乘客换乘;

2、关闭电源(电车首先拉下集电杆)、燃油、燃气总开关,劝阻周边群众不要在现场吸烟,打手机,防止明火引爆;

3、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泄漏,取出灭火器作好扑救准备;

4、选择安全地带向“110”、“119”报警,向单位领导报告;

5、保护现场,控制当事人,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三、车内发现可疑遗留物怎么办?(三种情况) 处置要点:严禁触碰和移动。

1、信:不要触动。要将可疑物视作危险品处置,不能心存侥幸心理;

2、快:迅速从“现场”撤离;

3、细:细致观察周围的可疑人、事、物;

4、报:迅速报警;

5、记:识别可疑物发现的时间、大小、位置、外观,有无人动过等情况,如有可能,用手中的手机、照相机进行“现场”照相或录像,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协助调查。

(一)营运中途车内发现或经乘客举报发现被遗留的可疑物品:

1、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开门,断电情况下使用应急开门截气阀,以“营运公交车出现故障”,将所有乘客劝离车厢,尽量避免引起群众

35 恐慌;

2、如果乘客拒绝下车,应告知“车上发现可疑危险品”,迅速疏散乘客;

3、在安全地带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单位领导汇报,等待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如车处在加油站等危险、复杂路段的,驾驶员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将该车驶至相对空旷和人群稀少区域;

4、识别取证,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5、协助乘客换乘,防止群众围观,同时尽可能留下乘客的联系方式。

(二)终点站发现车内有被遗留的可疑物品:

1、单程营运结束,车到终点站后即刻巡查,对车厢内、座位下细致检查,注意发现是否有无人认领、被遗留的可疑物品,特别是大型箱包;

2、不将可疑遗留物品带进场;

3、发现被遗留的可疑物品特别是大型箱包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等待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发现有人将物品带上车后遗留车上,经提醒却矢口否认的:

1、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稳定其情绪,与其周旋;

2、立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断电情况下使用应急开门截气阀,以“营运公交车出现故障”, 疏散乘客,尽量避免引起群众恐慌;

3、如果乘客拒绝下车,应告知“车上发现可疑危险品”,迅速疏散乘客;

4、找机会拨打“110”报警;

5、可疑人想逃离现场的,予以阻止,如其强行逃逸,应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留下2名以上目击证人,配合警方调查。

四、有人扬言爆炸怎么办?

1、立即平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

2、保持冷静,与其周旋,尽可能稳定其情绪;

3、想办法报警、报告,寻机疏散乘客;

4、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五、车内发生爆炸怎么办?

1、立即停车开门熄火,迅速疏散乘客,抢救人员;

2、迅速向“110”报警,向单位领导报告;

3、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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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现场,留下2名以上目击证人,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六、有人在车上纵火怎么办?

(一)如未起火:

1、立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迅速疏散乘客;

2、想方设法稳定作案人的情绪,与其周旋,阻止其纵火;

3、取出灭火器,作好扑救准备;

4、向“110”报警,向单位领导报告;

5、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二)如发生起火:

1、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开门,迅速疏散乘客,抢救人员;

2、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扑救火灾;

3、向“110”报警,向单位领导报告;

4、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七、发动机起火怎么办?

1、立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断电情况下使用应急开门截气阀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抢救人员;

2、关闭电源(电车首先拉下集电杆)、燃油、燃气总开关;

3、取出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前置式发动机应从发动机底部和发动机盖缝隙处进行扑救。后置式发动机应打开后机舱门,对准起火点进行扑救;

4、就近寻求帮助,同时向“119”报警,向单位领导报告。

八、 有人劫持车辆怎么办

1、保持冷静,坚守岗位,控制住驾驶机构;

2、想方设法稳定劫持人的情绪,尽力阻止,在保护乘客和自身的安全情况下相机处置,如要停车尽量避开重点要害部位;

3、设法及时报警、报告;

4、在危急情况下,应果断采取熄火、扔掉车钥匙、拽断发动机控制线路等紧急措施切断电源,使车辆不能行驶,防止作案人员利用公交车辆制造恶性事端。

九、其它

1、做好行车前车辆例保检查工作,并对车辆监视监控设备、逃生设备、防火设备进行例行检查,严格遵守设备不完好不出车的制度;

2、在行车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应主动或协助受害人向警方报案,并提供有关破案要素,如:路别、车号、发生时间、可疑对象特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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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报警的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十、哪些是易燃易爆物品?

顾名思义,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从常规上分,易燃易爆物品分为六大类、十五项,这些物品大多化学性质比较活泼,一旦遭遇明火,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特别是盛夏高温季节,环境气温上升,一些易燃液体较之平常更易挥发,一些高分子氧化剂、还原剂受热后性质更不稳定,一些装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内外压差骤然加大,这些都会成为不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火星,就会酿成惨祸。

列入国家标准公布的相关危险物品,常见的有汽油、柴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气体、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电石、美发摩丝、空调加液用氟利昂及各类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清洗剂、上色剂、光亮剂、胶水等。

十一、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何危害?

公交车、地铁、磁悬浮等公共交通工具,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大部分门窗紧闭,形成一个有限的封闭空间。在乘客较多时,空间更为狭小。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很有可能由于人流拥挤、车门轧压、高温下强度差等因素变形受损,致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挥发、洒落。在高温、狭小空间内,易燃易爆蒸汽在短时间内就能够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到火星,就会酿成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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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应急救援常识

3.1驾驶员如何应对道路交通情况突变

一、突变是道路交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突变是自然界一种最普遍的现象,所谓突变是指自然现象(实际上,社会现象也有类似的情况)的突然变化,比如天气可以突然由暖变冷,由晴天变成阴雨天。道路交通中最容易出现的突变现象;比如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道路突然由宽变窄、由直变弯、由平坦路变成上下坡路;突然遇到交叉路口;突然遇到桥面结冰、背阴路段冰雪未化和团雾;突然遇到坑洼路;突然遇到较宽的中心隔离带;突然合并车道;突然遇到交叉路口;突然遇到行人、或骑车人、或农机车横穿及调头;突然发现道路上有停驶的车辆或障碍物;在高速路上行驶突然发现机动车逆行或违法调头;同一车道的前方车辆突然停车或者突然改变行进方向,后方车辆突然超车或者已超车而突然并车道,前方车辆已开始超车但突然退回到原车道;正常行驶中遇到逆向车辆突然驶入我方车道,或借道行驶前方突然来车不让道;夜间行驶时突然遇到对方车辆超高远光灯照射;如此等等。这是一些我们在驾驶车辆时经常遇到的突变现象。还有一类道路交通现象看来似乎是缓变,但从本质上来讲也是突变。比如驾驶疲劳,驾驶员驾驶车辆由不疲劳到感到疲劳,中间必然有一个突变过程;又比如道路催眠现象,当驾驶员打盹时车辆失去控制是突然发生的,还有驾驶员酒后开车,酒精在驾驶员体内的作用是缓慢进行的,但到一定程度后驾驶员不能正常驾驶车辆则是突然发生的,因此,这也是突变现象。

总之,道路交通的突变性,是普遍的规律。从根本上来讲,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突变时刻,因此,应教育驾驶员正确地应对突变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对策。

二、要掌握突变的先兆

自然界中任何突变现象总有先兆,以对人类威胁最大的地震为例,这是一种地壳运动的突变。在地震发生前就有许多的先兆现象,如鸡乱蹦乱跳,老鼠乱跑乱窜等反常现象。道路交通现象中的任何突变也都有先兆的。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必须掌握道路交通情况突变前的先兆。这是安全驾驶车辆的经验总结,也是科学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的基础。

39 交通突变现象的先兆从形态来说,可分为两类:一是静态先兆,二是动态先兆。比如小孩突然横过马路这种突变的交通现象从静态来说,在公路旁有小学,有居民的路段,有可能出现小孩突然横过马路;从动态来讲,如在车辆运行的前方车行道上突然出现一个小皮球或者一个小气球,这是最有可能随后出现小孩追赶捡球,这就是小孩突然横过道路或进入行车道的动态先兆现象。又比如电动车和农机车突然横过马路或猛拐这种突变的交通现象,从静态来说,在交叉路口,在有路口的路段,在设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为抢信号,最容易出现电动车、农机车横过马路或猛拐;从动态来说,如所驾驶的车辆右前方有电动车或农机车,驾驶员如突然看到电动车或农机车速度变慢并看到驾车人回头看望,这是最有可能出现电动车、农机车横过公路或猛拐,这就是电动车、农机车横过马路或猛拐的先兆现象。动态先兆出现在静态先兆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动态先兆是交通突变现象出现的前提条件。如前所述,在公路旁有小学的地方虽有可能出现小孩横过马路或者突然进入车行道,但也不一定,不过当有小皮球或有小气球出现在车行道上时,一般来讲,往往紧接着有小孩横过或进入车行道,驾驶员如能掌握这些先兆现象将可能有充分的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交通突变现象的先兆从确认性来说,可分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类,确定的先兆一般是指道路条件,如车辆行进的前方有弯道,有交叉路口,道路有宽变窄等等。不确定的先兆一般是指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如行人突然横过公路,电动车、农机车突然猛拐等。从交通工程学来说,确定的先兆应有预告性交通标志和路面交通标示。比如“前方道路变窄”的交通标志等,而不确定性的先兆则完全有驾驶员根据对静态先兆和动态先兆的分析来掌握交通突变的可能性。

三.驾驶员应对突变的基本修养

从在道路上安全驾驶车辆的基本原理来说,驾驶员应付交通突变的基本修养是:

1.必须对交通突变点保持充分的缓冲空间和缓冲时间。道路交通安全经验告诉我们,驾驶车辆时必须与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或交通参与物体(包括活动物体如行人,车辆等和静态物体如停驶的车辆等固定物体)保持足够的缓冲空间。

在分道行驶的道路上,驾驶员比较注意与反方向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保持一定的缓冲空间,但不太注意与同车道同向车辆保持足够的缓冲空间,这样当同向行驶的车辆突然停车或变换车道时很容易发生追尾或碰撞。应该提醒驾驶员,同向行驶的车辆也很容易发生突变,

40 特别是在高速道路上极易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而切后果严重,造成后车驾驶员死亡。据有关统计,这类事故,在我国占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总数的34%。

保持足够的缓冲时间的目的是在交通突变发生时,使自己的车辆有充分的制动距离或能采取其他应变措施,掌握这一点对于安全驾驶车辆十分重要。

2.必须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从根本上讲,交通法规是为了防止道路上交通参与者或交通物体之间相互冲突而制定的,也是生命和鲜血的总结,是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行为法律准则,也是驾驶员应付交通突变的准绳。一般来说,驾驶员大都是遵守交通法规的,但是也有不少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结果一遇交通突变情况就会束手无策,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还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路好车好天气好,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一时超速也不一定会发生交通事故!这种心理是很危险的。比如在夜晚,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驾驶员以为不会有交叉通过的车辆就高速运行,一有异常情况出现就来不及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这是因为驾驶员忘记了:交叉路口本身就是一个突变点。所以说,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为了自己和车上乘员的生命安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礼让三先。生命和鲜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十次事故九次快,违法违章祸害来。

3.要经常锻炼自己的反应能力。驾驶员能否应对突变,与自己有没有良好的反应能力是分不开的。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即使掌握交通突变前的先兆,从而可以及时发现突变,识别突变,如果驾驶员发现与识别交通突变迟缓,就说明驾驶员反应能力差。要锻炼这方面的反应能力必须经常总结各种交通突变情况和交通突变地点的特征,要锻炼自己以最快的速度视认交通标志的能力。第二是要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应对各种突变的方法和紧急避险措施,这也是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综合素质和技能的要求。

4.要善于注意和选择应对交通突变有关的交通信息。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有各种交通信息通过感官系统传到大脑,这些交通信息对于驾驶员应对交通突变来说,有的是有用的,有的是没有用的,驾驶员要善于从中选择那些有用的交通信息。比如车辆大小. 形状和装载情况等对驾驶员应付突变用处不大,而它的方向灯和制动灯等信息对驾驶员应对交通突变是很有用的,因此,驾驶员应该集中注意这些信息。打个比喻来说,道路上许多交通信息象天空中频率不同的无线电波一

41 样,而眼睛就象一架收音机,只“收进”那些有用的无线电波,这样才能听到最清晰的声音。

3.2驾驶员应掌握的道路交通紧急避险措施

1、在公路上车辆突然爆胎应采取怎样的紧急避险措施?

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爆胎,尤其是前轮突爆,极有可能引发车辆失控而倾翻,遇到这种紧急情况,不少驾驶员普遍都会采取紧急制动的方法,希望车辆在短时间内马上停止。其实这种方式是完全错误的,并且在遭遇高速爆胎时,如果驾驶员选择这类方式进行紧急避险,非但效果不佳,还会适得其反,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应该怎么正确处置呢?作为驾驶员,

1、“一定不能惊慌,应冷静对待。”

2、应立即松开油门,采取点刹方式,逐步将车速降下来,同时双手紧握方向盘,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随时调整车辆由于爆胎而引起的不规则滑行,切忌在车辆爆胎时一脚踩死制动。因汽车轮胎突爆时,车身一般都会迅速歪斜,方向盘向爆胎一侧急转,此时驾驶员一定要保持镇静,切不可采取紧急制动,应全力控制住方向盘,松抬加速踏板,尽量保持车身正直向前,并迅速拉下缓冲器拨杆,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辆减速。在发动机制动作用尚未控制住车速时,不要冒险猛踩或踏死制动停车,以免车辆横甩发生翻车事故。当车前轮胎爆裂已出现转向时,驾驶员不要过度矫正,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

应怎样防止爆胎事故呢?首先是思想准备,即对行驶路线、途中所经过的地点、天气状况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是做好上路前车辆安全检查,道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即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尤其是制动系统和行驶系统(转向,轮胎气压、磨损状况,轮辋等)做一次仔细检查;随时注意掌握车载对轮胎所产生的影响,切忌超员超载;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夏季车辆轮胎应充用氮气;同时应学会掌握变换车速节奏,一般应为快慢快慢,如此循环,既安全又节油又省力,另外要充分利用公交总站点进行短时间休息,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在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行驶在公路上的机动车,如因燃料耗尽、车轮故障、制动系统失控等不能使车辆再继续正常安全行驶,或给正常行驶带来不安全因素

42 的,属于机动车在公路上发生故障的情形。一般来说,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是每个驾驶员时刻都要做到的重要一点,特别是在驾车上路前,就应当对车辆的各个方面做认真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车辆不安全技术因素和发生故障的苗头,做到:不开凑合车,病车不上路。

一旦车辆在公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扩大示警距离,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

尤其是客车驾驶员应当迅速打开车门,组织全车乘客迅速下车并转移安全地带。

3、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中刹车突然失灵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对于驾驶员开车而言,最可怕的莫过于刹车失灵。作为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主动安全技术,刹车几乎是汽车安全关键中的关键。试想,一部高速行驶而无法停下来的车是何其危险。那么,当车辆在行驶中刹车失灵怎么办?

(1)、切忌惊慌。这是正确处理好交通突发情况的前提,行驶中一旦发觉车辆刹车失灵,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否则踩到了油门或者乱打方向都只能雪上加霜。正确的办法是掌握好掌握稳方向盘,不要随意变线,密切注视周围行车的情况,尽量保持车辆的平稳运行,当然,切忌再踩油门。

(2)、启动应急灯。在保持车辆平稳运行的同时,立即启动汽车应急双闪灯功能,引起周边行驶车辆的注意。这非常关键的,因为这可以明白告诉周围的汽车,你的车处于紧急状态,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周围的车都会立即对你的车的行驶状况保持警惕状态,要么避让要么减速要么绕行,总之,周围的车辆会让你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更容易有效的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控制车辆,而不至于使驾驶员在应付刹车失灵的情况下还要过多的应付周围的危险情况。

(3)、逐步减挡。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要让车辆的速度很快降下来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按顺序快速逐步减挡,让发动机因降挡而产生的阻矩力迫使发动机转速降低,从而使得汽车速度降低。正确的办法是从刹车失灵时车辆所处的挡位依次往下降。比如刹车失灵时变速器处于五挡,那么就依次踩离合器降为4挡,4挡降为3挡,直至降到1挡。当车辆降到1挡的时候,车速应该已经降下来了。装有缓冲器配

43 置的车辆,应同时将缓冲器拨杆(或手柄)拉到底。通过降挡使汽车速度降低以后,应打靠边右转向灯,在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靠边,利用手刹或者路边的障碍物,通过增大阻力或者擦挂的方式让车辆最终安全停下来,最大限度的确保车上乘客安全。

(4)、利用手刹或者障碍物停车。在快速换低速挡的同时,应结合正确使用手刹,但要注意手刹不能拉紧不放,也不能拉的太慢(高级客车配置的是断气刹)。如果拉的太紧,容易使制动盘“抱死”很可能损坏传动机件而丧失制动能力;如果拉的太慢,会使制动盘磨损烧蚀而失去制动作用。

(5).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挡,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石块、垫木等物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山坡或安全一面,并打开紧急双闪信号灯,引起前后车辆的注意。

(6).下坡刹车失灵,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时,驾驶员应果断的利用天然障碍物,如路旁的岩石、大树等,给汽车造成阻力。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形、物体可以利用,紧急情况下可将车身的一侧向山边靠拢,用摩擦来增加阻力,逐渐的降低车速。

(7).车辆在下长坡、陡坡时不管有无情况都应该踩一下刹车。即可以检验刹车性能,也可以在发现刹车失灵时赢得控制车速的时间,也称为预见性刹车。另外,下长坡时,一定要用档位控制车速,严禁空档滑行,高速行驶。因为,长时间使用刹车,会使刹车盘或蹄片发热烧毁,造成刹车失灵引发事故。在有限速的路段,如遇长距离下坡时,一定要将车速控制在限速以下的20%,这样才能更有效的确保安全行车。

4、在正常行驶中对方车辆突然驶入我方车道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驾驶员在正常行驶时,如遇对方车辆突然进入我方车道时、不要惊慌不要盲目绕行避让,三绕不如一慢,一定要以确保车上乘客安全为首要职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向右边小打方向进行避让,一定要牢记千万不要猛打方向,因高速行驶时猛打方向会使车辆产生很大的离心力失去平衡,而造成车辆翻车或下沟,引发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还要负主要以上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更不要向左边打方向,进入对方车道避让,如果进入对方车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还是要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所以说,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在如何情况下都要依

44 法行车,安全行车,提前预防,尤其作为大客车驾驶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车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对大客车驾驶员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大客车驾驶员最基本的职责。

5、在行驶中遇到有雾天气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1)、据统计,雨、雪、雾、冰等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行车的事故发生率是晴天的三至四倍,而雾天高速公路上事故的发生率更远远超过正常情况,且经常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学习和了解特殊环境下的行车特征,掌握特殊环境下正确的驾驶方法和采取正确避险措施,是减少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方面。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能见度在50~500米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充分利用各种车灯提高能见度,在行车中应该打开防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宽灯和前大灯(近光)。雾灯灯光为黄色,穿透雾气的能力较强。在发现前方道路发生堵车时,需在500米以外开启报警双闪信号灯,告诉后面的车辆前方有危险,降低车速行驶,以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2)正确控制车速车距。雾天行车,应该将车速降至最低限速行驶,以使制动距离控制在可见的安全距离之内,并保持一定的车距,以防追尾相撞。在高速道路上能见度在300米左右的淡雾时,要控制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同前车距离须保持150米,不可猛踩油门、急刹车或急打方向,注意道路标志;能见度在150米左右时,车速不超过60公里/小时,同前车距离须保持在100米以内;若能见度在50~150米范围内的浓雾天气,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同前车距离须保持50米以内;若能见度已降低至50米以下时,则应采取紧急停车措施,立即将车停到安全地带,较安全的方法是将汽车驶向最近的服务区暂避。

(3)集中思想、谨慎驾驶、正确操作车辆。自然科学证明:雾是向下流动的,极易引起路面潮湿,由此导致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减小,制动距离加长车轮打滑。因此操作过程中要注意稳定车速,不要猛加油、急刹车或急打方向,同时防止误入其它车道和出口。

6、在行驶中遇到下雨天气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雨天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是巨大的。据统计,雨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比晴天高出近25%,其中因驾驶员操作失误、不注意雨天安全行车的要领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80%以上。因此,驾驶员很有必要掌握

45 一些雨天安全行车的诀窍,确保交通安全。

(1)、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车速和车距。由于雨天道路湿滑、视线比较差,因此要降低车速,保持比晴天大的车距。如果雨刮器的扫水能力下降,雨天行车观察路面情况将更困难,特别是高速行驶时,雨刮片向上浮起,扫水能力更差。另外,雨夜中行车,没有刮净的雨滴会在灯光下产生各种反射光,使前方视线模糊。因此最好给前挡风玻璃上点蜡,这样可以在玻璃表面形成蜡膜,雨刮器扫水会非常彻底,还可以保护玻璃。

(2)、要正确使用制动。由于雨天路面滑溜,使制动距离加大,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制动过猛,因为紧急制动或制动过猛很容易引起侧滑。不能完全依赖ABS或ASR功能。再就是要特别注意刚下雨的头几分钟,尤其下毛毛雨不久,路面灰尘及沙土还没有被完全冲洗干净,吸了水分的沙土就变为黏土,非常容易滑胎,行车时应该注意降低车速,特别注意不要急刹车或猛松油门。

(3)、要保持正常的胎压。在雨中刹车时,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压强把轮胎与路面的雨水排开,如果轮胎气压不足,会使轮胎触地面积变大,对地面单位面积的压强减小,从而导致刹车时力量减弱,不能很快将轮胎与地面间的雨水排出,致使滑行距离变长。同时,要定期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及时更换,因为轮胎磨损过度,容易在胎面与水面间形成水膜,造成车辆跑偏、甩尾和制动距离加长。

(4)、要注意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异常行为。在雨中许多行人尤其骑车人过马路时往往是低头猛跑、埋头急奔而不顾及周围的情况。如遇紧急情况,用缓冲器和手刹的效果会更好些。因此,驾车时应沉着谨慎,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保持足够的纵向和横向间距,必须随时做好刹车的准备。

(5)、要选择安全路面行驶。久雨或暴雨天气可能造成道路、桥梁损坏,要注意路基疏松和可能出现坍塌。在傍山路、堤路或沿河道上,不宜靠边行驶或停车。超车、会车时更须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车事故。

7、在行驶中遇到冰雪道路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1)、驾驶员须集中思想,遵守操作规程,注意道路行人车辆动态,不得超速行驶,应降低车速少用刹车,正确使用缓冲器和手制动降低车速,利用档位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2)、如果使用制动车辆发生侧滑时,应迅速松开制动,使车轮断续滚动。同时,稍收油门,把方向盘向侧滑方向转动,待侧滑消除

46 后,再驶入正常路线。

(3)、在冰雪道路上一定要保持中速或低速行驶,严禁超车。应提前处理情况,不得脱档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30公里/小时,车距应保持在50米以上。调头、转弯、出站应提前换档减速,并放宽停车横距,以防侧滑。需要减速,转向或停车时,切勿紧急制动和急转向,应先减档和抢档减速;后用点刹和慢拉手制动杆相结合的方法减速。行车中要注意路面的状况,有的路肩是积雪后再结成冰,这种路肩很滑,不能驶近,以防溜滑出路肩。为防止车轮产生空转和横滑,上冰雪道路前,应装上防滑链。

(4)、行驶在坡道及桥梁段路时,上坡、上桥时就提前换入低速档,匀速行驶,防止上坡、上桥换档不慎使车辆倒滑,下坡下桥时,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严禁使用紧急刹车。

(5)、会车时,要提前换入低速档减速,选择有利地形主动让道,并密切注视路边行人及非机动车动向,留宽横距,以防止其突然滑倒。

8、夜间驾驶车辆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1)夜间行车中如遇对向车,不要一会儿踩制动踏板,一会儿向右打轮,要切实注意右侧行人和自行车。与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若遇对方不改用近光,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的办法来示意对方;如仍不改变,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切勿斗气以强光对射,以免损害双方视觉而酿成车祸。如遇对方车辆,使用高强度远光灯时,看不清前面的情况下,一定要降低车速,并开启危险信号双闪灯,让后面的车辆降速行驶。避免发生被追尾的交通事故。

(2)夜间行车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行人。在城市道路的交通繁忙地段,有时对向车道上排满了等红灯的车,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有行人从车队的间隙中跑出来从左向右横过马路。

(3)严格控制车速。这是保证夜间行车安全的根本性措施。由于夜间道路上的交通量小,行人和自行车的干扰也比较少,加上驾驶员的心理状态(如急于快赶等),一般比较容易高速行车,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该充分认识到在夜间高速行车的危险性。夜间行车由亮处到暗处时,眼睛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必须降低车速,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驶经繁华街道时,由于霓虹灯以及其它灯光的照射,对驾驶员的视线有影响,这时也须低速行驶;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雾等恶劣的天气时更须低速小心行驶。

47 (4)增加跟车距离。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一是视线不良。二是常遇危险、紧急情况,为此,驾驶员必须准备随时停车。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危险,要注意适当增加跟车距离,以防止前后车相碰撞事故。

(5)尽量避免夜间超车,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告知前车,在确实判定前车让路允许超越后,再进行超车。

(6)注意克服驾驶疲劳。夜间行车特别是午夜以后行车最容易疲劳瞌睡。另外,夜间行车由于不能见到道路两旁的景观,对驾驶员兴奋性刺激物小,因此最易产主驾驶疲劳,如稍有感觉就应振作精神或停车休息片刻。

9、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采取怎样的避险措施?

在道路交通的所有地段中,可以说交叉路口的情况最为复杂,特别是省道国道交叉路口,各种车辆汇集,行人密度大,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驾驶员需特别注意。

(1)防止抢灯发生事故。道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为确保安全,在通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如绿灯还有三秒以内或黄灯亮时,一定要记住不要抢灯通过路口,应为这时你通过路口,就要加速通过,一旦发生突然事情,就造成刹车距离加长,而在等红绿灯通过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可能红灯还有3至5秒时,就强行通过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抢灯通过时,往往会认为机动车会让他们,机动车如果抢灯通过,往往会加速通过,这样会造成刹车距离加长,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在绿灯还有三秒时或黄灯亮时一定要记着不要过路口。另外,当你驾车抢黄灯驶入交叉路口时,你行车的横向道路上有许多停车等候的驾驶员看着信号灯,也急着要通过交叉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2)防止视线“盲区”导致事故。在十字交叉路口,除直行车辆外,还有不少左右转弯的车辆,特别是那些大型货车和客车,由于车辆本身结构的原因,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形成了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当有其他车辆转弯或直行时,坐在大车内的驾驶员很难看到它们,或者因为车速、角度估计错误,都有可能发生擦碰。

(3)防止紧跟前车发生追尾。有的驾驶员在接近交叉路口时看见是绿灯亮,就想加速而不减速通过,一旦看见绿灯变黄灯或红灯时,或发现情况时,又突然刹车,这时如果跟车过近,就易发生追尾事故。

(4).遇放行信号,需让被放行的前车先行,在没有信号或交警

48 指挥的交叉路口右转弯,需开启右转向灯,将车辆变换到右边车道,变换过程不得强行抢入。

(5)、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不注意已超过应下路口时,严禁掉头或倒车下路口,因为这是严重违法行为,更有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确保安全应在下一个路口下路。同时,要注意观察其他车辆违法从服务区进口匝道驶出,提前做好预防。

10、如何预防车辆自燃事故发生?

每年的6月至9月,是汽车自燃事故的高发期,其中近八成的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在行驶途中,而且灭火救助困难,难以扑救不是车毁就是人亡,伤亡惨重,后果不可想象,可谓水火无情。近年来,各种汽车的自燃事故不断发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统计,每年北京地区发生自燃的车辆总数将超过3000辆。随着汽车数量不断上升,汽车自燃现象越来越常见。

1、车辆自燃原因:

车辆自燃事故的诱因很多,总的来说主要有三种;一是车辆长时间停放在烈日下,车体内聚集的高温热量无法散发,温度不断升高致使发动机自燃;二是车辆油电路老化,泄漏的燃油与裸露老化的线路接触导致自燃;三是车辆维修或改装不良,线路发生搭铁、短路等原因造成自燃。而后两者情况发生的频率最高。

2、预防车辆自燃的措施: (1)、应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检查,严格例保,强制二维。重点检查燃油管路、接头以及电器线路等,发现漏油和管线破皮、裸露,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千万不能凑合、拖延、带病行车。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所以,车辆保养不要只贪图便宜或方便,老旧车型或曾经历过严重事故的车辆更应该如此。到了多雨高温的夏季,驾驶员每日应对车的油电路进行1-2次常规检查,检查电器电路有无老化、油路有无破损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

(2)、不要私自或到没有资质的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油、电路、改装、加装等。确需维修、电路改装或增加设备时,一定要去专业化具有一定规模和信誉好的地方,必须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不能因为贪图便宜或其他原因,因小失大,为以后的火灾的发生留下了隐患。维修、改装完成后,应该仔细查查电线、油路或其他元器件,看看是否有漏电、漏油等安全隐患。

(3)、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且要定期更换。驾驶员要会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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