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扶贫开展情况报告

2022-05-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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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精神扶贫开展情况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代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6年以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承担着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责。200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十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精神,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贯穿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至2007年6月(下同),全省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802人,提起公诉123745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98件,提起刑事、民事和行政抗诉964件,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注重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也注意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全省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该立而未立的案件1086件,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该立而立的案件770件。坚持突出重点,着力监督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监督立案侦查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12件,盗窃、抢劫等多发侵财性犯罪258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势力犯罪141件,涉毒涉赌犯罪55件。注重监督实效,落实监督立案案件的跟踪措施,侦查机关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772人,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01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64人,死刑缓期执行2人,结案率、重刑率均位居全国前列。认真分析立案监督案件中暴露的问题,采取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刑事立案的规范化,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调研,共同制定实施了规范刑事立案工作的制度。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依法追究遗罪漏犯,又严防冤及无辜,依法决定追捕882人、追诉727人,不捕5113人、不诉1265人。加强对案件的审查和把关,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1885人、不诉141人,对不构成犯罪和法律规定不予追究的决定不捕1008人、不诉7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轻微犯罪等决定不捕369人,不诉184人。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监督纠正刑讯逼供等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200件次。针对刑拘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开展监督试点,积极探索加强对刑拘后未提请批捕案件的监督。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共提出抗诉195件,法院已审结152件,改判53件,其中,纠正有罪判无罪2件,重罪轻判38件,轻罪重判6件,改变事实定性7件。如被告人吴道江、王新伟贩卖假海洛因38.9克,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温州市检察院审查后以被告人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为由提出抗诉,二审分别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和二年。为改变刑事抗诉工作长期相对薄弱的状况,2006年初省人民检察院在公诉部门设立抗诉科,抽调办案骨干充实力量,并实行上级检察院对刑事抗诉书补充说明、分管检察长和处科长带头出庭等措施,切实予以改进和加强。2006年全省刑事案件抗诉数、改判数比上一年分别上升54.7%和37.7%,今年1至6月同比又分别上升5.2%和5%。同时,加强了对审判活动中违反程序审理情况的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4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突出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逐案审查、逐件登记、逐人建档的长效机制,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82人次,已纠正772人次。认真贯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要求,加强对减刑、假释与罚金挂钩问题的监督,现法院已暂停减刑、假释与罚余的挂钩。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监督监外执行罪犯142人,提出纠正脱管、漏管意见4人次,监督重新收监执行2人。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会见、通信、提审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11人次,已纠正307人次。认真开展第二轮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安装应用监所检察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的计算机联网,促进监所检察规范化、信息化。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的支持下,有97个检察院实现了与监管单位的计算机联网,82个检察室被评为三级以上规范化检察室,其中,6个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创新基层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责,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抗诉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69件。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抗诉书说理改革,提高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在法院已审结的609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中,改判230件,调解结案181件,两者共占审结总数的67.5%。在审判机关的支持下,积极开展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由同级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工作,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8件,法院采纳71件。整合民事行政检察力量集中消化积案,开发应用民事行政检察网上办案软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倒三角”、大量积压在省检察院的情况得到彻底改变。注意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823件申诉,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突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深刻认识惩治司法腐败既是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更是防止司法不公的治本之策,把惩治司法腐败始终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6件,渎职侵权犯罪42件。坚持把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紧密结合起来,恢复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部门的侦查职能,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部门直接立案侦查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和监管干警职务犯罪24件。完善侦查监督、公诉等内设机构发现和移送司法腐败线索的责任和奖惩机制,根据内部移送线索立案查处2l件,占司法人员案件总数的26.9%。在查处的司法人员中,科级以上干部34人,担任领导职务的29人,不少案件有影响、有震动,起到了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二)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增强监督效果。

开展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为了提高逮捕工作质量,2006年,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采取各地集中自查、上级重点抽查、各市交叉检查等措施,对2005年受理批捕的69937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情况、逮捕执行情况、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情

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了把握逮捕条件过宽或过严、执行逮捕不及时、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并共同制定实施了规范批准逮捕和执行逮捕的制度。今年3月,又部署了对2006年度逮捕质量有缺陷案件的专项检查,集中清理纠正犯罪嫌疑人批捕后被判处管制、拘役、单处罚金、缓刑等五类逮捕质量有缺陷的案件。

开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针对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开展了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196件,其中,重特大案件88件,占45%。今年1月,又部署了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同步参加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从2003年起连续五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工作。2006年以来,各级检察院采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领导下访巡访、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邀请人大代表共同接访等措施,对受理的涉检信访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共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38636件,其中,重大疑难信访案件526件,已办结492件,息诉282件。为切实解决重复访、来省进京访,今年3月,开展了涉检信访责任倒查专项活动,省、市检察院分别确定10件左右重点案件,正在进行责任倒查。经过努力,全省涉检信访开始回落,今年1至6月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2%,来省进京访同比下降26.6%。

开展对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紧紧依靠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重视支持,增设专门工作机构,向全省遴选22名公诉骨干,与省法院一起,在全国较早地开展了死刑二审案件审理方式改革。省检察院从2006年6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派员出席法庭,开展审判监督。共对确有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法院已审结3件,改判2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被告人黄世荣因故意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应立即执行死刑,遂提出抗诉,二审依法予以了改判。

巩固已经开展的专项监督成果。从2003年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为期一至二年的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等六个专项监督活动。2006年以来,各地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监督立案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148件,查办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犯罪10件,全省检察环节连续4年实现了无超期羁押。

(三)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努力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和监督法,增强党的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共受理公安机关复议复核不批捕、不起诉决定421件,改变原决定20件。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245件,不同意原处理意见12件,检察机关采纳5件;探索开展人民监督员对立案不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努力构建刚性的外部监督机制。

深入清理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以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和环节为重点,深入清理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采取一季一通报等措施,扎实推进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清退扣押冻结款物30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扣押冻结款物制度。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接受省委巡视,对2005年以来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检查,依法纠正处理不当案件14件,决定予以赔偿25件。今年,又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11个市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检察干警意见,确定重点清理不文明办案、不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等问题。省检察院自身的查摆整改情况,将向全省检察机关通报,接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严肃处理。2005年4月,温州市中级法院决定瑞安市检察院、法院对叶银顺等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直到今年4月仍未执行。省检察院发现后即责令瑞安市检察院立即纠正,现该院已作了赔偿,并进行了认真整改。

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以建立健全办案流程、执法责任制、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执法公开制度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省共修订制度870项,制定新制度771项。省检察院围绕执法不规范的多发岗位、环节和问题,出台了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4个方面14项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组织起草了涵盖各项工作操作规程、工作流程的《浙江检察工作规范》,今年初已印发全省执行。目前,正在开发集动态管理、流程跟踪、质量监控、考评对接等功能在内的办案软件,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基本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

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设机构之间的制约,坚持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赔偿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制度。开展检务督察试点,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强化对自身执法的全面动态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纪检察人员4人。

(四)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大力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适应执法办案的新形势新要求,实行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技能训练、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理论研讨“五管齐下”,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全省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77.2%,其中研究生占5.3%,同时涌现出不少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业务人才。在去年全国公诉人评选中,我省有2人同时获全国十佳公诉人,1人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今年全国检察系统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9人中我省有2人。

目前,我省已有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全国称号的业务人才15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省级称号的业务人才69人,有83人入选了全国、全省两级各类业务人才库。

积极创新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与我省经济社会先发相适应,在深化检察改革的同时,不断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推动机制创新、工作创优。主要有: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14家省级执法部门联合制定工作衔接机制,2006年来,共建议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0件,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探索对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案件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依法督促、支持民事起诉692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3亿余元;增强法律监督的说理性,率先推行民事行政抗诉说理、不捕说理,实行涉检信访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阳光息诉”与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提高执法的公信度。同时,着眼于以理论创新推动机制创新,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连续5年保持了全国领先。

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工作。去年7月,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检察基础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各级检察院以加强业务基础性工作、检察工作规范体系、信息化平台、队伍专业化和检务保障五方面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应用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破解法律监督的难点问题。目前,信息化方面,有80%的检察院已安装使用办案、办公管理软件,讯问监控系统、民事行政检察网上办案系统等已在全省实现一体化应用,控告申诉信息管理、网上举报系统等二十余个项目得到不同程度应用,有的检察院已初步实现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完善业务机制方面,确定建立检察机关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等八个课题,在部分检察院开展了试点,省检察院全面征求各市县检察院意见,修改完善了业务考评机制;强化检务保障方面,依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努力解决编制紧张、人才短缺、经费困难等问题,保障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监督力度、质量和效果需要提高。有的立案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撤案比监督立案案件多,监督立案案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多,有的甚至仅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社会效果不好。有的不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况。有的怕影响关系不敢提出刑事抗诉,抗诉水平低,抗诉后自行撤回和被裁定维持原判的多,有的甚至连续三、四年没有抗诉案件。有的不重视监督附加刑,对预缴罚金等违法问题监督不力。有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少,抗准率低,不重视平等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有的甚至引发当事人上访。

(二)自身执法不规范的情况仍有发生。有的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长时间连续审讯,使用不文明语言,极个别的甚至搞变相体罚。有的讯问录音录像不同步、不全程。有的自行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甚至罚没取保候审保证金。有的不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及时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有的不告知当事人不服逮捕决定有权申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不组织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开展监督。有的二审案件向法院借阅案卷时间过长。少数案件质量不高,2006年以来被法院判无罪的14人。

(三)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工作需要。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水平不高,办案的科技含量低。刑事抗诉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省市检察院对下工作领导、业务指导水平不高,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不多,业务考核仍然有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

(四)法律监督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2006年,我省检察机关以全国1/32的干警办理了全国1/12的批捕起诉案件;一些检察院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紧张,公用经费达不到省检察院和省财政厅共同下发的最低保障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开展。

以上问题,省检察院将负起领导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要在提高监督意识上下功夫,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继续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牢固树立监督意识,突出履行职责中的监督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继续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二)要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着重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切实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提高抗诉质量。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依法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继续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

(三)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加大改革组织实施力度。继续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同时,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检察基础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信息情报、外部协查、侦查一体化等业务基础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法律监督的基础。

(四)要在规范执法上下功夫,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对党的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深入抓好《浙江检察工作规范》的学习贯彻,加快开发应用办案软件,促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健全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落实检务督查机制,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实现。

(五)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在敢于监督的基础上,提高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代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强大动力。希望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关心支持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浙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作者:陈云龙

第2篇:关于开展精神扶贫激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内生动力工作情况汇报

乡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

精神扶贫激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内生动力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乡宁县脱贫成效巩固提升领导组关于开展精神扶贫激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内生动力实施意见》(乡脱贫巩固组[20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工作

为切实解决好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2013年起,我县不断加大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在充分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分批次在全县农村区域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到目前为止,已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9个,其中活动中心12个,照料中心7个,中心共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85万平方米。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休闲娱乐、图书阅览、健身康复及就餐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可就餐)。

另外,为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对全县低保范围内的高龄和失能老人发放生活补贴(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目前享受高龄补贴的有146人,享受失能老人补贴的28人。

二、取得成效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且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目前全县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较低且各日间照料中心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现象,各中心大多只是从内部挖掘,除了政府出一点,村委补一点,个人交一点外,“社会捐一点”开展甚微。从整体层面上说,还是宣传的不够到位,社会各界对日间照料中心的认知度还不高,还没有引起各界的关注和关爱。

下一步,我们将把建设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解决农村社区养老难问题的有效载体,按照长效化、规范化、有效化的原则,加强指导和督促,稳步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完善中心功能,发挥中心作用。

第3篇: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基层党委(党组织)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责任,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和不实不准等问题。县委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办组成三个巡察组,于xxxx年x月xx日开始,历时xx天,对全县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和全县驻出单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和各镇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县委关于对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专项巡察的总体要求,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形成震摄为导向,聚焦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以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为巡察对象,重点对精准识别、精确退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纠正和查处巡察对象在精准识别、精确退出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发挥巡察作用,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发现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不履行协管责任等问题xx个,责令立巡立改并监督整改情况。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专项检查中“找”线索;从部门协作中“拓”线索;从访民情中“引”线索;从巡查中“审”出案源线索;从网络舆情中“捉”案源线索;从上级指导中“获”线索。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阳光村务工程网公开《暂行意见》、在电视台发布专项治理公告、在广场屏幕循环播放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警示教育,组织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展示大厅,以案为戒,净化心灵。在城乡主要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张贴专项工作公告xxx余份,在制作大型广告牌和宣传栏xx块,力求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巡察组参与驻村精准识别入户走访工作实践,在掌握基层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听汇报、个别谈话、受理反映投诉举报、调阅资料、走访入户、随机调查走访、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等巡察方式,对扶贫办和各乡镇组织开展培训情况、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对象识别建档立卡情况、执行退出标准情况、贫困户公示情况、精准识别程度抽查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巡察。先后发现问题个,其中涉及乡镇履行扶贫主体责任问题个;涉及派出单位履行协管职责问题x个,涉及驻村工作队员问题个。巡察组分别向xx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反馈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县纪委对x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情节严重的x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巡察移交的线索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某乡镇镇名低保人员非本村村民等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正式立案个,对在低保工作中存在违纪的相关县乡公职人员给予当即处分,其中,对县低保局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个乡镇的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开展扶贫领域巡察的意见建议

一是巡察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党委、纪检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二是巡察要注重程序、方法,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专项巡察工作开始前,参与巡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掌握扶贫政策规定情况,认真梳理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点对象,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做足情况准备,确保做到巡察监督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要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入户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升精准度。要健全工作机制。巡察组要认真做好各项对接工作,细化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沟通联系的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问题线索报告及问题线索分类移交机制,注重巡察成果运用,体现标本兼治和震慑作用。

三是提高巡察认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全省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被巡察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和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配合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监督,确保专项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巡察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干预被巡察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泄露或扩散巡察情况;要严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时不得随意增加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负担。被巡察单位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不得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逃避巡察监督的,要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一把手”的主要领导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第4篇:志愿者扶贫助困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地直机关文明委:

根据《关于地直机关开展"千名志愿者"扶贫助困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大机文明委[2013]3号)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开展行动,组织相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组织动员,传达文件精神

按照地区文明办、地直机关文明委的要求,我局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传承学习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下发行署人社局开展"千名志愿者"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与我局开展的"百、千、万"党员服务活动、"百局联百村"活动,"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相结合迅速开展行动。同时在行署人社局党务政务公开群中转发机关工委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做最美兴安人"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积极动员我局干部职工参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帮扶活动,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送"。各支部党员在了解了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后,针对不同的情况开展了帮扶活动,通过送资金、送米面、送衣物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展了救助渠道。共为26户长虹社区困难群众送去了温暖。开展了"一帮一,送温暖"活动。活动中,范华忠副局长一行4人为**热电厂困难职工刘晓文的家中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在对困难教职工进行帮扶的同时,还送去就业岗位信息,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

二是"帮",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我区的就业、医保政策优惠政策宣传单,并详细地进行了讲解和答疑,让他们及时了解有关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还为每户送去加区最新的用工岗位信息,让他们随时了解岗位动态,便于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通过帮助解决就业等问题,从源头上帮助解决被帮扶对象生活困难的问题。

三、加强帮扶工作,形成帮扶困难群众长效机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计划开展长期帮扶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的自身优势,并把每年的三月份定为学习雷锋精神主题活动月,开展"雷锋精神同行"、"送温暖献爱心"等多项志愿服务行动,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发现身边的"雷锋"。确保帮扶工作见实效、出实绩。

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5篇: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陕西西安****************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领导带领职工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里对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2015年11月以来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出国等落实情况展开认真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公务用车。

经自查,无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无违规新增公务用车;无违规启用封存的公务用车等行为。

2.办公用房。

经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规定,不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无违规占用多处办公用房的现象。

3.公务接待。

经查,我公司不存在违规安排工作餐情况;也不存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情况;没有承担被接待单位住宿费的情况; 不存在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等情况;不存在组织到营利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情况等。 4.公款出国。

经查,本单位无任何公款出国行为发生,不存在未履行出国审批手续情况;不存在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情况;也不存在次数、天数、国家、人数等超限制情况;因私出国证件均按规定统一登记、集中保管,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无按规定报销因公临时出国的费用;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外事纪律的情况。

5.其他情形

未发生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第6篇:2015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文秘助手()之2015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按照上级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交提高认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意见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局党组、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通过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等形式,营造全局上下学习的氛围。认真开展“抓典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严、执行能力不强、干群关系不密切等问题;把学习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持续有力地推进房管事业工作开展。

2、突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实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尽量减少低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大力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尽量减少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节约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三是扎实做好节假日厉行节约各项工作,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红包”一拒、二退、三上交。

3、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抓落实的要求、措施、考核办法及责任。做到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2、在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3、在厉行勤俭节约教育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工作举措

1、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督察的帮助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4、进一步加强纠“四风”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第7篇: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扶贫工作统揽全局,认真履行行业扶贫、驻村帮扶目标责任,切实增强精准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钦北区通信网络建设情况

截止至8月31日,计划铺设宽带网络***个,开工***个,完工***个,完工率**%,投资**.*万元。计划建设4G基站***个

(8月份新增***个),5G基站***个(8月份新增***个),合计***个,完工***个,完工率**.*%。其中,按照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我区***个行政村所有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均通网络宽带。

二、帮扶挂点村情况

我局挂点帮扶的村为大寺镇南间村,自开展挂点帮扶以来,我局派出***名干部帮扶南间村***户贫困户,截止至2018年底,共帮扶脱贫***户,今年预脱贫户2户。2019年以来,我局组织入户帮扶9次,开展慰问2次,帮助贫困户申报奖补2次,参加三方见面会1次,为村委提供空调1台。

三、派驻驻村队员情况

2019年,我局累计派出驻村工作队员4人,分赴大寺镇大寺村、新晓村和屯强村。我局积极配合大寺镇党委对驻村队员进行管理,督促驻村队员按要求进行整改,年内与驻村队员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开展慰问2次,帮助改善驻村条件1个--为各村配备空调1台。

四、动员企业参与扶贫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行业管理优势,积极发动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年内,动员广西新榕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赞助空调4台,价值**.*万元;广西戎鑫达资源有限公司赞助3万元用于大寺那桑村危房改造和发展产业脱贫。

五、存在问题

一是通信基站建设受阻。

群众对应通信信号的了解不足,以辐射或影响风水为由阻碍选址或工程施工,亦有少部分村民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导致基站无法建设;另外,部分镇人民政府没有积极配合,村民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受阻较严重的是板城、长滩、小董和大寺等镇。

二是由于扶贫政策的变动,部分贫困户没能享受到应有的补助,对帮扶干部有抵触情绪,不愿如实申报收入或缴纳相关费用,影响整村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部分驻村干部思想认识不高,经常以驻村环境差为由晚上不住村。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协调各镇积极推进通信基站建设。

二是积极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消除贫困户抵触情绪,积极帮助贫困户申报各类奖补。

三是加强督促驻村队员开展整改。

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

1、通过村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切实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街道主要领导及时调度脱贫攻坚工作,配强工作人员,保证我街道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巩固省定贫困村的扶贫成果

1、加强道路建设,对省定贫困村交界村长约310米、宽约4.5米的出村路进行硬化,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方便村民生产生活。

2、加强无线网络建设,完成交界村智慧乡村-信息扶贫项目,建设4个无线WIFI

基站,无线信号覆盖村内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村委办公室及村内大部分区域,有效解决村内信息化水平不高、村民思想落后问题。

3、在交界村举办免费义诊活动,让村民享受到便捷、周到的服务,关心其身心健康,让贫困户和普通村民充分感受党的惠民政策。

三、实施精准扶贫

1、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惠保险卡发放工作、贫困户危房核查工作、“雨露计划”等多项重点工作,保证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任务成果。

2、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整改和数据信息调整补录工作,对街道贫困人口进一步梳理排查,对有车、有房、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梳理清退。

3、进一步加强帮扶责任人管理,确定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督促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落实帮扶责任、提高脱贫质量,确保脱贫的贫困户不会出现返贫现象。

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9年袁集镇自开展春季攻势、夏季攻势以来,聚焦脱贫攻坚“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联合各部门落实好各项政策,以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中央脱贫攻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深入推进贫困县摘帽工作,深入开展春季攻势“回头看”活动为重要任务,为开展“夏季攻势”打好基础。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春季攻势工作情况

1.区摘帽工作。2018年10月份以来,按照区摘帽及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我镇组织干部持续开展“访民情、聚民意、惠民生”入户走访工作,对全镇10***户进行全覆盖走访,对户收入进行2018算账,确保无错评户、漏评户、错退户,入户解决户上问题,提高满意度,确保区摘帽检查两率一度无问题。

2.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我镇按照区方案认领5大类13项***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按照要求完成了区下达的任务目标,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指导各村根据实际建立问题清单,以有效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光伏扶贫等十大工程措施落实为目标进行整改落实到村到户项目,完善因人因户施策。

3.政策落实情况。我镇摸底符合申报且有意愿***户,实施产业扶贫第一批申报***户;实施就业扶贫公益岗位***个(每月**元),23家就业扶贫基地务工人员***人(按工资比例补贴300-**元/月的补贴工资**%,500—1**元/月的补贴工资的**%,1**元/月以上的补贴**元);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审核***人,光伏扶贫户用***户3KW(调整***人),1300KW村级光伏电站重新制定分配方案,开发村级岗位***个及小微奖励补助;健康扶贫2018年10月以来住院报销享受351政策***人次,门诊享受180政策1***人次;五保、低保兜底***户(享受低保五保人员***人),签订赡养协议书***人。

二、夏季攻势开展情况

近期组织两次脱贫攻坚夏季攻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入户走访,5月7日至5月17日开展了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5月21日起成立扶贫专干核查组对前期走访质量进行核查。

1.走访基本情况: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组织保障不够有力。我镇进一步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扶贫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发动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及驻村工作队积极入户走访,对没有及时走访的帮扶责任人通报到单位,督促走访。第一轮帮扶责任人走访情况:我镇***个村共组织

304

人次,走访

1491

户,其中,已脱贫户

1181

户,

未脱贫户

58

户,边缘户

252

户,一般农户

0

户。第二轮扶贫专干核查组走访情况:组织扶贫专干对所有贫困户、边缘户进行全覆盖走访。走访内容除了核实“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外,还对因人因户施策表、扶贫手册进行核查。截止5月23日前炉村、安徐村已核查结束,对核查问题已反馈到村。

2.走访发现问题情况:住房方面:1户危房改造户,因地基不稳有细微裂缝;2户贫困户想要加盖厨房;1户危改户没有窗户;2户危改户因子女不孝和身体原因不能入住危改的房内;1户危房改造户验收时未达标,没有拨款现需要解决建房资金。健康医疗方面:1户发生意外,医药费花费3万元。安全饮水方面:1户未接通自来水;个别户反应自来水经常停水。帮扶工作落实:5名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政策落实:2户低保未办理,1户五保未办理,5户需要低保未提标,2户需要办理残疾证,部分改厕未完成或需要整修,部分户改厕未用闲置作为杂物房,3户需要修建入户路。基础业务方面:系统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有错误,个别户户档资料混乱,手册基本信息填写不正确,更新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组织扶贫专干对帮扶责任人走访质量进行查验;针对整改发现的需要镇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2.严格执行现行标准,确保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用水无问题,按照因人因户施策计划精准施策,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并见成效。

3.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及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需要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对应入户走访情况,对走访走实排查问题做细,确保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无问题,各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且“不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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