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2022-06-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如何你是一名人民教师,那么你必然会经常书写计划,这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你真的熟悉计划的书写要领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田庄水电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摘 要】 为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田庄水电站采取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关键词】 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应急预案

【Key words】 Safety Production;Comprehensive Management;Emergency Response Plan

根据省水利部水利厅对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水电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排除田庄水电站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结合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措施。

1.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我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电站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通过这次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电站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确保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现电站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

2. 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具体措施

(1)电站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我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电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2)召开全体职工党员大会,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运行中全面细致地查找事故隐患,最大限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规定等都予以坚决贯彻执行,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3)电站站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整个电站的安全负总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和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三项活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积极应对生产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田庄电站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站工作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4)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是做好安全发电的前提。每年春灌前对全体运行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及考试,成绩合格方能上岗。我站主要负责人、安监员、运行人员、特殊工种等按照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经过各级部门的相关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测,确保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力求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围绕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画等宣传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生产现场会、事故救援演练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在电站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6)运行中严格执行“两票”(操作票、工作票)、“三规”(《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四制”(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制度、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将重要制度上墙公示。具有完整的“运行日志”和完整的调度命令及执行情况记录(《调度命令簿》);具有反映真实情况的正常操作、故障及事故处理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簿》);厂房内悬挂有完整的安全运行天数及操作次数的“记录统计表”;每年春灌运行前进行“设备预防性实验”,提前查找设备隐患。春灌结束后进行设备定级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管理局,等待验收。

(7)在汛期,电站最大的威胁是来自太平河的洪水,它可以引起下游水位抬高,进而造成水淹厂房,针对此情况电站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的十一人防汛小组,制定了《田庄电站下游防洪预案》、《厂用电消失应急预案》、《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等多种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进行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对各种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在汛期我站抗洪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8)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田庄电站投入运行已近30年,设备设施老化严重。为严防火灾,站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对职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加强了对机组电器设备、库房、办公场所的电源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排查。三是完善消防设施。

[

[作者简介] 苏磊,男,汉族,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耿岳维,男,汉族,职称:助理工程师,工作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吕静,女,蒙古族,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韩宁,女,汉族,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作者:苏磊 耿岳维 吕静 韩宁

第2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3篇:期待专项整治的效果

今年的“3·15”,恰逢两会期间,在住建部领衔的新闻发布会上,陆克华副部长就记者提出的“房地产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加价卖房,牟取暴利等不法手段坑害消费者”问题详细阐述了住建部的意见:“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是房地产市场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国家目前大概有6万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对促进房地产交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甚至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坑害消费者权益。为此,我部已经决定今年要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通过专项整治,不仅仅是打击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更要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

时间过去了1个月,这项整顿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铺开,各地的政府主管部门都出台了文件,具体整治措施正是按照陆副部长在记者会上披露的:

一,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

二,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

三,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人的交易资金,保证资金安全。

四,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

五,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六,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

七,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目前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取消了准入门槛、不需要职业资格准入的情况下,如何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加强监管,确实对主管部门来说是一个挑战。在笔者看来,治本之策还是要对人员资质加强监管。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例如美国,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是需要参加由州政府统一举行的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牌照之后才可从业的。美国也有行业自律,但行业自律是在政府牌照监管的基础上开展的,行业自律的要求比政府监管更高——全美有300万持牌经纪人,而加入房地产经纪协会的会员人数是100万,这100万会员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和职业素养,这些是通过协会的道德规范约束和职业继续教育培训来实现的。所以,可以认为行业自律的基础是政府监管。有了政府部门实施的人员资质管理,对中介从业人员的监管才有了抓手。也只有管住了从业人员,才能进一步管好中介机构和整合整个中介行业。

我们希望,经过这次专项整治,收到的成效能像陆副部长在记者会上所说:“通过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努力、相关部门的配合,包括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自律,以及广大消费者、舆论的监督,中国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会走上一个规范有序发展的轨道。”

王春敏/责任编辑

作者:廖俊平

第4篇: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进展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局、xx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生产中,圆满地实现了项目部“自查自整阶段”的安全目标。为保证这一阶段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我项目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在建项目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各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项目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实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坚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主要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式及如何搞好各队组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通过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了“事故可防”的安全意识。我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

开展,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操作技能。将全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落实到位,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深入开展 “自查自整”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整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个主题。为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实施,我项目部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具体职责和责任划分为: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日常事宜。

xxx:责任区。。。。。。

xxx:责任区。。。。。 。

xxx:责任区。。。。。

xxx:责任区。。。。。

xxx:责任区。。。。。。

领导小组为了项目部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对标段内的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进

行了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的巡查,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

六、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对我标段内王家里隧道、王家里大桥、贺家沟大桥、贺家沟隧道、后月镜、梁场、拌和站的施工现场做了重点排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严格管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重点加以管理和落实,严格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使项目部安全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

Xx高速公路路基xxx段项目部

2012年6月25日

第5篇: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进展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局、xx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生产中,圆满地实现了项目部“自查自整阶段”的安全目标。为保证这一阶段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我项目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在建项目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各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项目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实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坚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主要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式及如何搞好各队组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通过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了“事故可防”的安全意识。我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操作技能。将全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落实到位,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深入开展 “自查自整”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整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个主题。为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实施,我项目部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具体职责和责任划分为:

组 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日常事宜。

xxx :责任区。。。。。。

xxx :责任区。。。。。 。

xxx :责任区。。。。。

xxx :责任区。。。。。

xxx :责任区。。。。。。

领导小组为了项目部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对标段内的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进行了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的巡查,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

六、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对我标段内王家里隧道、王家里大桥、贺家沟大桥、贺家沟隧道、后月镜、梁场、拌和站的施工现场做了重点排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严格管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重点加以管理和落实,严格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使项目部安全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

Xx高速公路路基xxx段项目部

2012年6月25日

第6篇: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农村药械动态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年内对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药械经营企业按规定次数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检查单位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记录。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械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促进规范自律,增强诚信意识, XX年我局将继续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药械质量动态监管,对所有被监管对象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12月份对照相关标准确定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等级和药械质量管理等级,通过鼓励、提倡守法和诚信,警示和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涉药涉械单位的自律和质量责任意识。

二、认真组织和开展药械专项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加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药品经营企业认识到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对消费者用药安全构成的潜在隐患,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不经营与药品同名、与药品包装相似、直接或间接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通过在政务信息网上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继续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危害性,提醒公众正确识别药品和非药品,自觉抵制冒充药品的非药品类产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检查工作

为确保防治甲型h1n1流感用药的安全有效,我局XX年将继续对清热、解表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此类药品的购进渠道、质量验收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质量可疑的此类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抽检。

(三)做好节假日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按州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安排布署,开展好XX年度的其他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的指导工作

XX年度我县共有77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到期,我局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和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XX年度我县共有31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我局将认真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的材料初审及现场初验工作。

对通过新一轮gsp认证现场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按时限进行认证跟踪检查,对认证跟踪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

四、切实做好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年内与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医疗机构签订特殊药品安全使用承诺书,强化医疗机构安全使用的责任意识,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年内对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检查两次,对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每季度检查一次。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确保医疗机构安全使用特殊管理药品,有效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继续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

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当按照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

认真做好禁毒防艾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积极参与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点美沙酮口服液安全使用的监管工作,根据州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按排,做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械广告监测工作

进一步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时上报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制定药械广告日常监测工作制度,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发布的涉药涉械广告进行监测,对发现违法发布药械广告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同时抄报州局提请省局对相关药械生产企业采取停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净化药械市场。

六、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工作,对医疗机构 、药品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贮存、销售、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当前药械质量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商付监管手段和方法。

七、完成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保障药品安全,强化技术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按州局的有关要求,完成州局按排的药品监督抽验任务,配合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快检车做好辖区内药品快检工作。

八、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截止XX年12月份,通过宣传发动,全县在行政村、自然村共设立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专柜195个,确立了云南太阳鸟药业有限公司祥云分公司为乙类非处方药配送企业,药品直接配送到每个专柜。

为使全县乙类非处方药供应网点得到巩固和发展,经营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农村用药安全。我局拟在XX年加强对乙类非处方药供应网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注册证》到期专柜做好换证的指导和现场检查工作。

我县建立了履盖县、乡、村三级的药品监督网络,XX年拟集中对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一次,提高其发现药品违法行为线索的能力。对协管员、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和群众举报,及时出动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第7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株洲市宏达工程有限公司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株建通字〔2007〕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整治如下:

一、成立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夏佐

副组长:戴建辉黄卫平

组员:张梅香龙舞聂席军蔡振洋唐自强沈泽柱

汤海波范正清吴建陶连生吴顺初侯正亚 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电话:0733-8391207 0733-839018

1二、对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和添置

1、对原有的机动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测试,不合格的报废。

2、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备用数量检查。

3、更新报废设备,加大安全投入。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以组长为主,各级分管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强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对新进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对从业人员进入现场之前,组织安全培训。

3、项目施工之前,做好安全、环保交底工作。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建设局的各类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安全制度落实

以组长为主,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安全因数及时消除和整改。

六、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

株洲市宏达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

第8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北陡社区2010年市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为美化我社区环境,优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治理目标

通过社区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努力使社区实现配套设施完善、环卫设备充实、环境优美舒适、管理规范有序、卫生习惯养成、文明蔚然成风,全面提升社区环境质量。

二、治理内容

(一)切实加强社区市容整治领导机制。成立强有力的社区环境治理组织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制定工作目标,治理规划,完善实施方案,为社区环境治理提供人、财、物保障。

(二)建立健全社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社区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在清扫保洁力量配置、治理工作责任落实、社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日常工作巡查、群众投诉处理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落实社区环境治理共驻共建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以制度促进社区市容专项整治持续有效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开展社区容貌和秩序治理。把解决脏、乱、差、堵等环境问题作为本次社区市容专项整治的重点,全面消除社区垃圾乱丢、污水乱排、广告乱贴、杂物乱堆、家禽乱养、车辆乱停、摊点乱摆、电线乱牵现象。

(四)大力完善社区环境基础设施。社区开展一次全面的社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调查,摸清社区环境设施现状,找准社区环境治理问

题。按照“保障所需、健全功能”的要求,增添和完善垃圾收集池、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疏通、增添雨污排水管道、沟渠,增添社区夜间照明设施,开设社区环境治理宣传专栏,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五)着力营造社区环境治理氛围。围绕“全覆盖、全知晓、全参与”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社区环境治理新闻报道宣传,全面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社区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志愿服务、城乡环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城乡环境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志愿服务四大社区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低保对象志愿者三大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社区市容专项整治的扎实开展提供引领、带动、促进和示范作用。

四、具体要求

(一)社区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四项志愿活动;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力争做到垃圾收集设施和日常清扫保洁力量覆盖社区全域,没有遗漏和死角。

(三)开展文明卫生评比和日常巡查。文明卫生小区、楼院、家庭、商户等评选每半月进行一次,巡查每两天进行一次,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以社区书记贺道金为组长市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我社区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区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市容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对口联系社区的其它社区也要加强督导工作,共同抓好落实。

北陡社区居委会

2010年3月2日

第9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稻城县中学校

中学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2004‟8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学生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学生安全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按照《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2004‟8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组织教职工领会文件精神,要求每位教职工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关心学生的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文明、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各班主任结合学校的要求,在全校三个年级都进行了宣传,使每位学生也认识到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校师生中都形成了共识,要搞好学校各项工作,就

必须有一个稳定的校园环境,文明的社会环境 .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

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一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成立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由两名副校长担任整治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成员由九名教师组成,大家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保证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全面普查,突出重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学校整治领导小组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普查,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寄宿制学生住房,学校围墙,道路交通安全,学生食堂,学校附近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一是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住房的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维修。老化电线、闸刀全部更换,各个班指定了专人负责,电源做到人走电关,确保学生用电的安全。二是检查三大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安全,首先明确实验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实验室随时保持通风,用电线路安全,化学药品分类存放和保管,学生和非学科教师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而且要求学科教师对每次实验课进行登记,规范管理。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为了校园内的安全,学校在十一月初对学校的围墙进行了维修和加固。对学校后山围墙进行了加高、加固,临公路方面的围墙进行了重新修复,现主体工程已完工,而

且增设了门卫,学校大门按时开放,这样,保证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校内,牲畜被彻底拒之门外。校园环境得到了净化,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加强寄宿制学生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伙食团的管理。首先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和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食品的采购到定点摊位,具有“QS”标志;食品的存储,要规范,采购的蔬菜要新鲜,做到当天吃当天买。其次是坚持熟食留样制;再是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而且要求随时保持厨房及食堂内外清洁,随时消毒,确保了学生生命安全。

五、密切与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配合,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及道路安全

在抓好校园内安全管理的同时,学校还注意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十一月中旬,学校邀请了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求学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必须自身要遵守交通法规,懂得消防的基础知识,安全上网,健康上网,不登录黄色网站等,利用十二月一日“艾滋病”宣传日,对学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要求每位学生要自尊、自爱,珍惜生命。

六、做到“回头看”、“回头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学校整治工作小组确定了日常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系会,每半月一次复查,每月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生安全。

通过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校园内秩序井然,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利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努力,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上一篇:南京外国语学校八上下一篇:商场收银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