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

2022-03-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局机关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现参照省、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行动和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组织

县地震局设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地震应急期间,统一指挥我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机关台办负责人组成。总 指 挥:局长

职责:负责地震应急的全面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各副局长

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分别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评估与救助;应急情况汇总及后勤保证工作。办公室、地震台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指挥部与市政府、省地震局的工作联系;负责与震情、灾情有关的报告(简报)的审定、印制、发送;负责有关宣传报道及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工作;负责应急经费、设备、车辆、物资的保障与调配。

地震台:负责震情分析和会商;地震发展趋势判断;地震现场监测预报的管理。负责指导各部门应急期间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宣传工作和声像摄制工作。 负责地震参数的测定和上报;负责管理全局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网络。

二、应急反应

县地震局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既要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又

要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县地震局应急反应为:

(一)有感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发生有感地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应急行动:

1、尽快确定地震参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2、迅速进行震情会商,判断震后震情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县局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和地震监测工作,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4、判断有无更大的地震,向县政府汇报后,及时发布震情判断消息,稳定社会秩序。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域内发生4.5 -- 5.5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时。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0--4.5级强有感地震及邻县发生强震波及我县时。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汇总灾情和进行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测评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根据灾情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

4、组织震情会商,做出震后趋势判断,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5、派出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震后现场震情监视、震害调查、震灾评估和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7、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三)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域内发生M 5.5级或造成特大损失的地震。

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进行震灾损失快速评估,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进行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进行震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现场烈度考察及科学考察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6、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四)震情应急

启动条件:发现重大短临异常或者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后。

应急行动:

1、台站对短临异常(观测点)及时上报。

2、随时核实异常。重要异常由县局派出人员到现场核实。

3、加强震情会商,对异常提出判断意见和对震情提出预测意见。

4、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观测数据、异常核实报告及会商意见。

5、强化仪器维护,保证台站仪器正常运转,数据连续可靠。

6、加强震情行政值班,办公室和地震台昼夜值班,开展宏

观异常的观察、收集和上报。

(五)临震应急

启动条件:省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

应急行动:

1、在临震预报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震情跟踪,加强监测,及时核实异常,加紧震情会商。

2、做好地震现场地震监测、震害评估、科学考察工作的准备。

3、派出队伍,进入预报区加强监测和震情跟踪。

4、根据震灾预测结果,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协助县政府部署落实临震应急的有关工作。

5、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强化宣传,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知识。

(六)平息地震谣言

启动条件:在县区域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应急行动:

1、迅速将谣言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2、调查谣言的影响情况,分析谣言起因,向当地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谣言的对策。

3、协助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类有关媒体,迅速平息地震谣言。

(七)应急戒备

启动条件:中国地震局规定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应急行动:

1、加强震情值班和地震监测,对异常及时上报与核实。

2、做好信息传递和震情会商工作。

3、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三、应急工作程序

接到临震预报或境内发生有感地震、邻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时,县地震局的应急工作程序是:

1、局地震遥测台网值班人员在震后5分钟内对地震参数作出测定,10分钟内报告局长、县委、县政府值班室。

2、局长根据震情,可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始运行。

3、局行政值班室按照局长指示通知局指挥部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于半小时内(城内人员)到岗,进入应急状态。

4、召开局指挥部会议,研究提出地震应急对策、抗震救灾规模,向县长、主管副县长报告。

5、召开紧急会商会,提出震情发展趋势意见,并根据震情发展,随时进行会商,严密监视震情发展。

6、迅速了解震灾及影响范围,并组成现场考察队伍,于两小时内赶赴地震现场考察。

7、破坏性地震3天内,严重破坏性地震5天内完成震害灾情初评估;10天内完成严重破坏性地震震害灾情的总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及中国地震局。

8、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发送震情、灾情简报。同时,按中国地震局灾情速报规定按时上报灾情资料。

2008年4月

第二篇:《地震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与《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系统联动,协同应对,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学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中心学校

魁斗中心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任指挥长,中心学校书记、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学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督导预警区、震灾区的撤离转移、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

(7)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溪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各级各类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应急响应

3.1地震灾害的分级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

级别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国家级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

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省级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市级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县级

3.2应急响应

3.2.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2.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主动与各类学校取得联系,迅速收集本单位涉及的震情灾情数据,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系统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3应急响应结束

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类学校(单位)立即收集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

(2)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保障措施

4.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预算。

4.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4.5培训演练保障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5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5.1临震应急

当市人民政府发布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5.1.1应急响应

(1)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政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5.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隋况;

(3)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3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4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5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6附则

6.1责任与奖励

魁斗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

魁斗中心学校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是安溪县教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6.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校设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各校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卫人员、生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在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所在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校园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校园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基层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中心校德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分管领导兼任,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应急处置组

组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公安部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疫组

组长: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县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中心校挂钩学校干部:抓好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本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县教育局对学校亦同步予以公告。

中心校及时传达县局有关公告,各校园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中心校和各校园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

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

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

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5.4

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局领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分赴挂钩区域、学校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

(2)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

各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

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

调查与总结

各学校应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各学校应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

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地震应急预案

三家塘小学小学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威胁。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在本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

2、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学校组织教师、学生避震及校内疏散,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报告师生伤亡和校舍受损情况,并按照本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受伤师生的送治和学生的安置工作。

3、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是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我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代桂兰 副组长:李瑞华

- 1

(二)临震应急行动

1、启动预案

当发生4级以上地震时,自动启动本预案。

2、紧急避险

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听到警报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尽快组织学生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1)上课时间:

在教室内的学生:应迅速抱头或头顶书包就地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低,躲到桌边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劲部。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2)下课时间:

在教室外的同学,应立即跑到空旷的地方,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在操场上的同学,感觉地震来临时,要保持镇静站立在空旷地或蹲下,不能乱跑,更不能再躲进建筑物里。

3、人员疏散

当地震震动结束后,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时发出疏散指令,当课教师听从指令按照本预案的疏散方案组织学生行疏散。

各层楼梯口的疏导员,负责本层楼梯口的疏散秩序,防止学生推挤、倒地和掉队。各层楼梯口的疏导员由本层第一个疏散班级的当课老师担任。整栋教学楼内的学生全部撤离后,各层疏导员方可撤离。

疏散到操场后,立即清点师生人数。学生以班为单位由当课老师清点人数,教师以办公室为单位由校领导清点人数;后勤、医务、保卫等部门由其负责人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校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震后应急行动

- 3

第四篇:地震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提高教育系统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使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地震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活动。

(四)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 12并将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区防震减灾指挥部;主动与医疗、消防等相关部门联系,掌握各种信息动态,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协调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确保信息准确、畅通;依法发布有关指令等信息。

2.抢险救灾组

主要职责:组织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按预定通道或实际情况紧急疏散学生;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学校和教育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的扩大;配合医疗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发展。

3.后勤服务组

主要职责:安排车辆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做好防震减灾物资的供应和管理,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进行;配合政府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工作;制发宣传材料等。

5.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相互配合区级公安部门加强学校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治安环境,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乡镇学区,区直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都要建立相应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在教育系统防震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区、学校(园)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开展抗震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和落实照明通讯、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

4.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启动和实施

(一)临震(灾)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灾)、临震(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据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发布有

- 56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要统筹安排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把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师培训教育之中,提高教育系统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励和处罚

(一)所有单位或者个人都应自觉投身于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活动,各单位领导要积极迅速到岗到位,临阵指挥,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和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对违反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本预案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对负有责任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 它

(一)进入防震减灾紧急状态后,领导小组成员要随时关注市、区各新闻媒体发布的各种信息,按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文件、电话、口授等命令、指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二)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或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组织机构

- 9 -

第五篇:地震应急预案

政府发[2011]12号

关于印发纸坊镇2011年地震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纸坊镇2011年地震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纸坊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地震 应急预案 通知 抄

送:成县地震局。

存档

(二)

纸坊镇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7日印发

1

共印35份

纸坊镇2011年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镇党委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为了做好全镇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纸坊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强万祥、镇长张虎林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杨炜同志、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副镇长李辉、杨星悦、郝会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站所及派出所、医院、供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3

6、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报导组

4

宣传报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长由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小强同志兼任,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

5

散转移。

4、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胡志锋同志、计生办主任陈海洲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6

5、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苏环春同志、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办、供电站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

7

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8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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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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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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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抗震救灾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证,本着平震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及时提供现场创伤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的基本设备,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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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镇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镇级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建立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保证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六篇: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许开雄

成员:黎德恩、林鸿、黄俊广、沈庆禄、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重点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对学生进行抗震常识教育

1、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我国多数专家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处开阔、安全的地方。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

3、教学楼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

四、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五、 震时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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