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2013年1月15日)
1995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组织实施了旨在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百千万人才工程”。截至2010年底,共4100多人入选,其中涌现了一批杰出的科学家、各行业领域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科技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以“百千万人才工程”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初步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自下而上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体系,逐步健全了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对推动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7号)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实施并完善百千万人才工程,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地区的人才培养计划。2012年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将“百千万人才工程”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统筹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并完善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制定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选拔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目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人才科学识别和科学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技术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工程”国家级人选,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其中,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 “工程”地方部门人选选拔30000名左右,重点选拔培养在各学术技术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领军后备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各地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相互协调衔接,形成分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体系。
二、人选选拔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工程”国家级人选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0人左右,其中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产生。
(二)选拔条件。“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选可优先入选: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三)选拔程序。“工程”国家级人选按以下程序进行推荐和选拔: 1.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2.组织推荐。各地区、各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家评审、
2 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报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家评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名单,报“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4.公布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审定后,“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其中,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报专项办复评后,由“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程”人选具体选拔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培养模式。建立高级研修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规划为依托,举办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高级研修班,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学术技术交流,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分领域、分类别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等,支持“工程”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出境)进修考察等,有计划、有重点的选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从事研修工作。
(二)大胆使用“工程”人选。坚持以用为本、用当其时、用当尽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他们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其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事业单位引进“工程”国家级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于工作需要跨地区选调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予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充分发挥“工程”人选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支持他们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积极组织“工程”人选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等要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职务,积极培养支持他们到国际组织任职。
(三)推进“工程”人选与项目、基地有机结合。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国家级人选,86
3、973等重大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已承担重点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持续滚动支持。积极创造条件,择优安排“工程”国家级人选到国家重点实验室、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建设学科等担任首席专家等重要职务。
(四)加强团队建设。支持“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对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自然科学基金会按规定优先遴选为创新研究群体。支持“工程”人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等招收项目博士后,对其组建团队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聘请。鼓励用人单位依托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等,加强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支撑的创新团队建设,形成领军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五)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优先纳入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奖励选拔推荐。“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规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六)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要求,逐步健全部门、地方和单位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工程”投入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将“工程”国家级人选纳入本地区(部门、单位)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等优先资助,并对其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等给予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加大中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优先给予资助。统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经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和相关基金,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给予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四、管理服务
(一)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工程”人选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其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内容。考核工作由各地区、各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对于考核合格、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相应表扬或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培养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调整培养计划和措施;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资格。
(二)加强动态跟踪。按照统筹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动态跟踪。“工程”人选学术技术有重大突破、获重大奖励的,
4 所在单位要及时报本地区、本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动态跟踪和考核情况,不断完善信息数据库,及时核定、调整数据库信息。
(三)加强联系服务。将“工程”人选纳入各级政府重点联系专家范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座谈、交流、休假等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探索建立“工程”人选联谊会、专业委员会等,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工程”人选的交流与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听取建议和意见。建立健全动态信息反馈系统,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设报刊专栏、网站平台、编印先进事迹等形式,宣传“工程”人选及其团队的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树立先进典型,打造工程品牌,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其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组成“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选平台,负责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申报和初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本地区、本部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健全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做好选拔培养、跟踪管理和联系服务等工作,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健全分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重点,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更好更快成长创造条件。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地区行业间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经验交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工程”实施不断创新发展。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创新课堂教学能力提升
2017年7月23-29日,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第一次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创新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进行培训,封闭式脱产学习一周。通过这一周的培训,我收获很大,感慨很多。
在本次培训中有幸让我们听到了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对教育方面的前沿的思考、精辟的理论、独到的见解,对生活、对工作、对事业、对学生独特的感悟,激起了我内心中的心弦,触及到我思想的深处,我一次次禁不住问自己我该怎样做、做什么样的教师能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怎样做一名优秀的教师。而在第一批学员的身上,我学到的远不只是专业的知识和做学问的方法,更多的是他们执著于教育事业、孜孜不倦、严谨勤奋、潜心钻研、尽心尽责的那种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的高品位的生命形式。
在培训期间,由联想集团教育培训事业部高级讲师张理奎老师亲自上课,每个班配备了班主任和值日小组,无论是课程的安排还是培训后勤的保障,都认真负责,每天上下午上课的课间,老师还对我们进行贴心的沟通交流,让我们感觉到培训团队的细心贴心。
任课老师张理奎老师工作认真,一丝不苟,从头到尾都是认认真真把每一件工作做好,并且非常细致。紧张和丰富的教学内容,让我们获益良多。他教会了我很多知识,如:成为卓越领导者的三部曲:管理思维-厘清现象-有效激励;教学的五种语气(爱的五种语言);激励员工3A法,描述行动-提炼动机-表示感谢;激励的四要素;营造氛围、注意场合、注意情绪、摆正态度;归因;示错五步法等等。
在培训当中,印象最深的是“团队共创法”。团队共创法顾名思义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一个共同体,该共同体合理利用每一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目标。我相信,我们当中很多都是在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管理工作,团队共创法对我们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有很大的作用。日常的教学中,我们可以针对中职生学习主动性差,基础薄弱、动手恩呢管理强等特点把班级分成几个小组,通过各组的讨论和探讨,集思广益,探讨各群组内卡片之间的关联性,形成一个扩散性思维,这样对中职生应该是很不错的一种教学方法。
另外,本次课程是把学员分为五个学习小组,我和另外6名学员组成了“三罗演义”队。虽然我们队员间的年龄、性格、职位都有区别,但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求知、好学、勤奋。在教学模拟练习中,我们进一步加深的各成员之间的感情。因为教学演练我们抽到的是第一个出场讲课,时间段、任务重。我们组的成员真的是全力以赴,做到最好。中午吃饭7个人坐在一起,边吃边研讨课程结构,饭后顾不上午休,赶回课室进行教具、板书、教案等的准备,一个成员之间表现出来的团结共进,是让我最最最都感动的。
我触动心灵的还有教育电影《再生的雄鹰》,雄鹰为了生存,经历磨难寻求改变,重新得力再过30年的岁月。观看完故事后,在心灵深处颇有感触,真没想到“空中霸王”还有如此残酷、悲壮的经历,相信雄鹰那时定会痛苦不堪。这使我不仅想了很多。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绚丽的彩虹;不经过神火的烤炼,美猴王也不会有火眼金睛;不经受九九八十一难,唐朝高僧绝对取不来真经。想想我们身为人师,从教多年,必定也遇到过挫折,犯过错误,当然也经历过喜悦,曾经星光灿烂,辉煌耀眼。那么我们是不是认为功德圆满,止步不前,醉倒在荣誉光环的阴影下慢慢变老,还是不断否定自我,不断前进?是不是略有寸功,就沾沾自喜,头脑发热,变得僵化糊涂,最后退化,还是把功劳当一种包袱摔在身后,重新定位,经历痛苦悲壮的洗礼,重获新生?
我认为答案就在眼前,不必明说。当然,重获新生,使自己脱胎换骨,是需要些勇气的,甚至会付出大的代价。但是我们是教师,多少双期盼的眼睛在关注着我们,鼓励着我们。我们做教师,就要做强者,具有“雄鹰”精神,把多年养成的惰性改掉,搬走脚下挡路的功劳石。加强学习,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做一个“常新”的教师,茁壮成长,永远年轻。“雄鹰再生”的精神时时刻刻像一盏闪耀的明灯,指引着我们,激励着我们常新、成长、蜕变。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学习的过程好比那未经加工的瑕玉,经过一番精雕细刻之后,呈现出一具婀娜的工艺品应具有的高贵与典雅。同样的,面对这场深刻而全方位的新课程改革学习,很多时候仍让我们有些雾里看花,无所适从,我们很需要学习,而此次名教师培训学习,犹如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拨云见日,使我们在一次次的感悟中豁然开朗。通过短暂的学习,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真正地认识到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劳动力的素质就必须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样教育才能可持续性地发展。
附件
教育部直属高校2013年国家百千万人才
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北京大学管又飞
张兴
清华大学
苏竣
中国人民大学
汪昌云
北京师范大学
赖德胜
中国农业大学
郭岩
北京科技大学
姜建壮
北京化工大学
吴一弦
北京交通大学
李德才
北京邮电大学 张杰
黄晓军孙宏斌吴向东孙传清王戈
吴凯杨汉春
张弛
张守文
— 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张招崇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王家臣
北京林业大学
李建章
中国传媒大学
隋岩
北京中医药大学
王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王永贵
华北电力大学
徐进良
南开大学
尹芝南
天津大学
何桢
王树新大连理工大学
董国海
邱介山东北大学
朱苗勇
吉林大学
刘冰冰
孙洪波— 4 —
邾继贵
田毅鹏
复旦大学
陈钊
上海交通大学黄薇
曾凡一
同济大学
赵建夫
华东理工大学
李春忠
东华大学
丁永生
上海财经大学
孙宁
南京大学
程章灿
东南大学
崔铁军
中国矿业大学
周福宝
河海大学
苏怀智
南京农业大学王源超
毛颖贾金锋华子春刘松玉
武利民毛军发任洪强
朱依纯孙宝德闻海虎
徐学敏
— 5—
浙江大学
李浩然
厦门大学
林圣彩
山东大学
陈哲宇
中国海洋大学
于良民
武汉大学
汪习根
华中科技大学
陈学东
华中农业大学
肖少波
中山大学
邓少芝
华南理工大学
马於光
重庆大学
何强
四川大学
傅强
西南交通大学
高仕斌
— 6 —
汪以真周翔丁汉马骏张卫国廖瑞金王红宁
邹薇余学清卢义玉
庄诗美
电子科技大学
张波
西安交通大学
彭济根
申胜平
席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单卫星
长安大学
刘永健
— 7—
附件4:
2018年度“恺旋人才计划”技能人才
百千万
工程项目申报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技能人才百千万工程,现制定《2018年度“恺旋人才计划”技能人才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审内容
评审认定50名首席技师,每名给予1万元工作资助经费;200名优秀技师,每名给予5000元工作资助经费。
二、评审条件
(一)首席技师
在我区企业一线岗位上工作的优秀技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首席技师”评选。
1.职业技能处于区级以上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或者有绝技、绝活,并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培养技师、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区内有较大影响的;
3.在技能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区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依靠技能工艺革新,使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在区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的;
5.在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在国家、省、市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7.其他在所从事的技术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
(二)优秀技师
在我区企业一线岗位上工作的技术能手、技能骨干,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优秀技师”评选。
1.在我区企业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近5年内已获得市技术能手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已取得初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且职业技能处于区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技术问题,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已取得初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区有较大影响;
5.在国家、省、市、区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其他在所从事的技术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
三、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在线申报,请于6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前登录“恺旋人才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详细流程见附件6—9),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主体请对提供材料进行真实性说明(附件8),并于6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前将材料真实性说明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区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科(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77号人才服务大厦620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过程中遇有问题可以致电以下联系电话(或加入Q群582296609)咨询。 联系人: 梁明珠,闻雨慧
联系电话:0752-3278521,3278721。
5年培养期内个人计划与预期目标
一、个人计划
1.完善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理念。
认真参加每一次的教研活动,主动向有经验、有先进教学理念的老师学习,多听同行的课,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结合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教案,备好每节课,课前做好充分准备,课后写好教学反思。课堂教学中,鼓励学生发现问题,质疑问难,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习惯,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的学习活动。通过培训学习教育教学知识,通过实践检验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及时总结反思,成为优秀教师。
2.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校长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在日常管理当中,正视失败,寻找失败的原因,制定补救措施,避免出现连续失误。同时及时总结成功的原因,并把它上升为理论化、系统化,继续加以深化,提高管理的效能。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既了解情况,又了解自己,真正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3.教育科研方面:
加强人文底蕴,增强人文精神,做有反思能力的研究型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及时积累个案,归纳资料,撰写有实效的专题论文或报告,推广教科研成果。
4.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
能对本专业教师起示范和指导作用,为本专业老师开设专题讲座,带领团队完成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研究,并开发完成校本课程。
5.提升学校的知名度
重新定位学校的学风与教学特色,制定长远的政策和计划。在以围棋、抬阁等校本课程为特色的同时,实现“书香校园”“心理健康”等多元化的发展来凸显校园文化的综合性。通过创建各级各类示范性学校工作,提升学校在本市的知名度。
二、预期目标
经过五年的重点培养,全面达到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的基本要求,成为思想素质高,改革意识强、专业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水平高的资深教师,成为办学思想端正,理念先进,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行政管理能力的校长,在学校教育改革、青年教师培养、教学队伍建设、特色校本教材开发等方面起带头作用,办学实绩突出,所在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在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
自1996年起,原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到2012年底,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4255名,形成了多领域、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继续培养造就适应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制发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以选拔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目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人才科学识别和科学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研究成果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各学术技术领域选拔培养10000名左右“工程”人选,并从中择优选拔一批从事基础学科和基础领域研究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二、人选选拔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工程”人选分“百”、“千”和“万”三个层次,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0人,其中“百”层次50人、“千”层次100人,“万”层次850人。选拔工作围绕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发展重点领域进行,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二)选拔条件
“工程”人选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各层次具体选拔条件:
1、“百”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千”层次人选资格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系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5)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2、“千”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4)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5)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万”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2)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同等条件下,“工程”人选选拔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
1、在实施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10个全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3、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隶属关系报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中、省直单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组织推荐。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本市(县)推荐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专家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名单;
4、公布入选名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颁发统一印制的人选证书。
(四)选拔权限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各市(县)推荐的“百”层次人选及中、省直单位的“百”、“千”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各市(县)选拔的“千”、“万”层次人选及中、省直单位“万”层次人选的名额指标分配及人选复核、备案工作。
2、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规定的指标负责本地区“千”、“万”层次人选的选拔以及“百”层次人选的推荐。
3、中、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万”层次人选的选拔以及“百”、“千”层次人选的推荐。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培养模式。建立高级研修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以国家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依托,举办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高级研修班,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学术技术交流,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分领域、分类别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等,支持“工程”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出境)进行考察等,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从事研修工作。
(二)大胆使用“工程”人选。坚持以用为本、用当其时、用当尽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他们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其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百”层次人选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层次人选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3年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百”层次人选可优先聘为三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百”、“千”层次人选可优先聘为五级专业技术职务。企业的“百”层次人选可直接破格晋升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层次人选可直接破格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充分发挥“工程”人选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支持并积极推荐他们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组织“工程”人选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等要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职务。
(三)推进“工程”人选与项目、基地有机结合。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等。“百”、“千”层次人选可参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组织的“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活动;优先推荐参加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评审。
(四)加强团队建设。支持“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支持“工程”人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等招收项目博士后,对其组建团队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聘请。鼓励用人单位依托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等,加强以“工程”人选为支撑的创新团队建设,形成领军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五)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中, “工程”“百”层次人选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鼓励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六)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要求,逐步健全部门、地方和单位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工程”投入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将“工程”人选纳入本地区(部门、单位)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等优先资助,并对其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等给予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加大中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优先给予资助。
四、管理服务
(一)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工程”人选考核制度,按照统筹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指导,用人单位制定考核指标并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团队建设、继续教育、研修深造、服务基层和决策咨询等八个方面。考核分为考核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于次年1月底前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管理机构或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日常考核由人社(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要对“工程”人选建立信息档案,记载“工程”人选最新业绩和成长情况,适时制定培养方案。
(二)加强联系服务。将“工程”人选纳入各级政府重点联系专家范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座谈、交流、休假等活动。探索建立“工程”人选联谊会、专业委员会等,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听取建议和意见。建立健全动态信息反馈系统,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设报刊专栏、网站平台、编印先进事迹等形式,宣传“工程”人选及其团队的突出业绩。树立先进典型,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其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打造工程品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做好选拔培养、跟踪管理和联系服务等工作,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健全分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重点,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更好更快地成长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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