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卫生服务

2022-11-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国家公共卫生服务

浅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摘 要:目前国家健康委、省市县级卫计委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非常重视,特别是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运行情况,因为该项目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以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例,重点分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及运行效果,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也可以用于其他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支出。现以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运行情况来浅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一、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现状

南充地处嘉陵江中游,四川省东北部,成渝经济区北部,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辖3区5县1市,共9个县(市、区),户籍人口756万余人,常住人口(服务人口)约630.03万人,全市共有8 269个医疗机构,其中有医院78家,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家,乡镇卫生院452家,人均主要医疗机构承担10 825人,属于医疗资源较少的地区。

目前,南充各县(市、区)均按要求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中心及其领导小组、绩效考核专家库,每年制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各地初步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力度。

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九年多以来,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最初9大类21项到目前12大类46项[1~4],外加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等服务,人均补助经费从2009年15元,提高2018年55元。2013—2018年南充绩效考核六年,资金管理考核内容经历了考核初期对资金落实的偏重、考核中期对资金使用的规范,逐步转向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执行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全方位考核,更加突出推动资金管理的政策性、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

从2017年绩效考核来看,全市7个县(市、区)77.78%落实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7个县(市、区)77.78%服务项目资金能够及时拨付;现场考核抽查的1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15个机构(83.33%)制定了切合自身的绩效考核方案;17个机构(94.44%)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9个县(市、区)均统一使用了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9县(市区、)及现场考核的1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正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84.06%,服务项目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南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效初现[5]。

二、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筹集分配存在的问题

1.经费筹集、绩效考核与资金分配不合理。南充县级财政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拨款,县级卫计局统一分配服务项目资金,每年绩效考核后结算剩余服务项目经费。虽然服务项目资金基本到位,但是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不合理,导致个别县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分配不合理。

2.县级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安排不到位。南充市级、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自成立后,每年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保障每年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起着稳定指导中心开展工作作用。但个别县卫计局、财政局未按规定安排指导中心服务项目工作经费。

3.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落实不全。各地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简单按服务人数预算,部分机构未与村医签订目标责任书,考核无依据,安排村医补助低于40%;同时未及时发放村医补助;有村医未签字确认,却仍然列支基本公卫项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使用存在的问题

1.服务项目预算管理不规范。县级卫计局、财政局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全年预算编制,基本上能按照预算执行;但部分机构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严谨,与项目工作的计划、方案相关性不强,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预算不足或无预算资金的情况发生。

2.服务项目人员经费使用不合理。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由于年初预算没有细化服务项目人員工资,导致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不能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的提高而增加,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服务项目人员经费与其他人员经费混合用,甚至出现冒领出差补助费。

3.服务项目成本核算不可比。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执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临时人员、水电费、房租、交通费、维修费等间接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起到会计核算的及时作用。但是,各基层医疗机构分摊比例不一致,存在多摊销、乱摊销的情况,缺乏可比性。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监督控制存在的问题

1.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不公允。县级卫计局、财政局主要通过每年绩效考核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控制,对考核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减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每年省市级分别对县级绩效考核一次,县级每年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二次,国家每年抽查县级绩效考核一次,实行层层绩效考核监督。考核情况都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公示。但是,缺乏中介机构来实施绩效考核,居民无法得知具体情况,也无法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督。

2.服务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南充9县市区都设有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对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集中核算,执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及其他国家管理制度。

但是,实行专账管理、辅助账管理,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存在核算不规范:一是存在服务项目经费超范围违规列支。二是存在虚增服务项目收入。

三、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

从以上对南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运行情况来看,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提出以下措施供参考。

第一,加强监督指导,规范资金使用。省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地市级根据上级细则制定本地区具体的操作规则,详细各项补助标准,县级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安排公共卫生经济活动,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对收入、支出及时确认和报账;对可以计入项目的支出,应加强成本确认,采用合理归集方法,执行国家会计制度。

第二,完善成本核算指导,强化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制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或标准价格,作为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拨付和分配依据,促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向“按实际工作量”预算转变。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要落实到位,县级财政部门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市级专项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要及时足额安排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县级财政部门应本着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下拨相应的工作经费。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建立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定期培训考核。提高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提高基层预算管理水平。县级卫计委、财政部门应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工作经费,稳定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人员队伍。

第四,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设置要注重服务项目执行的效果和群众获得感。坚持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工作绩效、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

四、结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深入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大型的民生工程。在开展项目工作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要,只有管好项目资金,才能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正均等化,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福利,便于提升群众归属感和幸福感,有利于为小康社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全面实现提供辅助条件,值得深入总结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Z].2009.

[2] 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Z].2011.

[3] 國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Z].2013.

[4]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Z].2017.

[5] 南充市卫计委,南充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Z].2018.

作者:张守春

第2篇:公共决策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研究

【摘 要】 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府招投标等公共决策中的寻租行为引发了“前腐后继”的现象,产生了一系列国家治理危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尽管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但由于属于事后审计,致使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无法充分地发挥。而公共决策审计属于事前审计,可以充分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以寻租理论为基础,通过公共决策审计清理主动设租、弱化被动设租、矫正无意设租,不断发展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宏观调控机制、公民参与机制,进而完善国家治理机制,使国家在善政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善治。

【关键词】 公共决策审计; 国家治理; 寻租理论; 公民参与

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对策以降低给本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审时度势、纵览全局,出手力挽狂澜,果断推出总额达4万亿元的救市计划。在这一计划的感召下,全国各地上演了经济建设的新高潮,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甚至搞脱离客观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耗费了大量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激增引发金融风险;盲目投资、违规担保、损失浪费等现象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有些甚至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007年1月至11月,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处因决策失误和工程建设等活动损失浪费的金额达271亿元。时任审计长李金华在地方调研时曾指出,决策不周的危害性不亚于贪污腐败,有的远远超过贪污腐败。可见,对公共决策的审计监督日益引发国家审计的高度关注,促使国家审计拓展其边界,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

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认为“管理就是决策”。目前日益广泛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其首要任务就是要对公共决策进行审计。因此,加强公共决策审计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建立监督和预警机制,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扭转公共决策缺乏监督的局面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寻租理论为基础,首先分析公共决策引发寻租的内在机理,其次阐述公共决策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共决策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路径,最后得出研究结论。

二、公共决策引发寻租的内在机理分析

公共决策是公共组织实现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经济人”,也会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比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进行公共决策时,其内部的官僚集团也会有自身的利益,由此甚至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变异,如大量滋生寻租与腐败现象等,致使公共决策并不必然服务于公共利益,甚至有背离公共利益的可能(涂晓芳,2009)。如存在政府的“无意创租”(即政府为弥补市场的不足而干预经济生活时产生的租金,由于干预的方式方法不当,造成协调的失灵,使得该租金无法消散)、政府的“被动寻租”(即政府受利益集团的左右,成了某些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为其所利用,通过并实施一些能给特殊利益集团带来巨额租金的法案)及政府的“主动创租”(即政府官员主动利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人为制造租金)(贺卫,1994),导致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进行寻租,从而使公共决策无法高效地实现预期的目的。

(一)公共决策中存在政府的“无意创租”

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要求政府进行干预,政府部门在作出公共决策时,怀着干预市场的美好愿望,在有限理性或者缺乏公众参与的情况下,发布相关政策,在国内市场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引发弱势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或整个行业的利益而进行寻租。比如2001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政策一公布,舆论一片哗然。时隔两个月,证监会又发布了《2002年A股公司进行补充审计试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据相关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出台“补充审计”政策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内社会审计的审计质量差,“补充审计”有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二是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有助于反映中国会计、审计、信息披露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差异,加快我国准则国际化的步伐(梁富洲、王振中,2002)。

然而在我国审计市场,许多学者如刘运国和麦剑青(2006)、郭照蕊(2011)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国际“四大”与非国际“四大”在审计质量上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一研究结论在理论上尽管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从实践中同样可以发现“四大”的审计质量存在问题,例如2001年毕马威在锦州港案件,2002年到2004年经由德勤审计的科龙财务违规问题,主动配合古井贡上市造假,偷逃税款,2005年普华永道对黄山旅游和北京东方审计失败,2006年普华永道审计失当被上海外高桥推上仲裁庭,2008年毕马威事务所深陷假账事件,“四大”在中国上演的这一系列丑闻事件,使得“四大”的审计质量正受到人们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相关机构和企业对“四大”的过度青睐和追捧,不仅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一般情况下,对于同一审计项目,“四大”的收费通常要高于内资所2—5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内资事务所的健康发展(郭照蕊,2011)。可见,政府干预不当,会引发寻租,不利于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违背了中国证监会出台“补充审计”政策的善意出发点。

(二)公共决策中存在政府的“被动创租”

随着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社会利益结构逐渐分化,形成了一系列利益集团。一些强势利益集团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总是力图在给定的制度约束条件下,运用各种不正当、非合法的权势或财势对公共组织的决策过程施加影响,谋求预期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安排或权利界定,使公共决策偏离公共利益,从而出现寻租问题。2005年一份对200个官员和学者的民意调查显示,50%的人相信中国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受到了“部分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最有力的例子便是房地产行业,从中可以窥视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利益集团已经形成一个“联盟”。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认为,在过去十年间,房地产利益集团聚集了庞大的经济和社会资本。这一集团不仅包括房地产商、房产经纪人、银行家和房地产投机者,也有某些政府官员、被拉进“圈”内的为其代言的经济学家以及新闻记者,他们支持和保护着房地产商与投资者的利益(闫健,2009)。一方面,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对较大的比重,且又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政绩;另一方面,房地产商在拿地、建设、销售等一系列过程中,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官员的寻租提供了巨额的灰色收入,从而使一些地方政府介入房地产炒作,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出现了“被动寻租”,其结果必然导致政府决策被扭曲,损害公众利益,减少社会福利,引诱官员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导致“政府失灵”,当前中央房地产政策在地方的失灵便是例证。

(三)公共决策中存在政府的“主动创租”

在当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行政审批是其中特色之一。由一道道审批构筑起来的关卡已成为市场主体不可逾越的障碍,审批者为了及早和顺利地通过审批,不得不奔波于审批机关之间,大量的人财物力不得不投入漫漫的审批中,从而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寻租和腐败狂潮(高帆、李岳德,1994)。值得一提的是,在寻租行为中还存在一种“速度钱”的现象,即寻租者不要求政府官员做任何非法的事,只是想加快政府机构的审批速度。可见行政审批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资源。在不规范的审批制度下,“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就是对某些地方和部门审批导致寻租行为的最好诠释,即审批权越大,越容易产生“寻租”机会,审批代理市场的盛行便是例证。可以说,凡存在审批权力的地方,都程度不同地滋生着腐败。从世界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般腐败都发生在行政审批和政府采购领域。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多位省部级腐败分子查出有经济问题,其中无一不与审批权力“寻租”有关。审批“寻租”的实质是公权力介入利益分配的过程,增大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扭曲了资源配置。可见,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广泛干预,即寻租环境的存在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权力寻租恶化了社会成本与社会环境。诺斯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良好初衷,常常产生有悖初衷的后果,而政府对这种后果缺乏控制。

近段时间,关于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的审核问题,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IPO不审行不行?”因触碰到中国资本市场最为敏感的神经,再次引起广泛热议。一份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54%的人赞成取消审核,以减少权力寻租。因为在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下,寻租现象难以避免。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证监会应把精力从“重审轻监”调整到“重监轻审”,就发行来说要从“实质性审核”到“程序性和形式性审核”,取消发审委,落实到拿高薪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身上。郭树清强调,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事前准入和审批,以压缩寻租机会和寻租空间。

三、公共决策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分析

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1996)在《改革政府》一书中提出有预见的政府特征:预防而不是治疗。刘家义审计长认为审计发挥的就是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与国家治理的预防、建设功能相耦合。可见,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功能具有内在一致性。世界审计组织在《世界审计组织战略规划(2011—2016)》中,明确要求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坚定反腐、加强问责、促进透明、强化良治方面不断努力,以展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美两国审计长(2011)一致认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国家审计的目标和方向就是推动国家治理的完善。

(一)国家治理的完善为公共决策审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国家治理包括国家治理结构和国家治理机制,国家治理结构是国家治理机制的现实载体,国家治理机制依赖于一定的国家治理结构。如果没有国家治理机制,国家治理结构无法发挥作用。国家治理结构为发挥国家治理功能提供了制度框架,要想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需要监督机制的充分发挥,公共决策审计便是其中之一。公共决策者是否履行了公共受托责任,在决策中是否受到利益集团所左右及存在利己行为,不能由公共决策者自己说了算,而必须由公共决策审计对其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进而确定或解除其所负的公共受托责任。可见,公共决策审计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公共决策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种表现形式,能否有效地履行关系到公共决策的质量,进而深深地影响国家治理。好的决策无疑会给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而错误的决策给社会带来重大的损失或负担。可见,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公共决策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机制越完善,公共决策审计工作就越能顺利开展,就能消除基本的低效浪费,增强审计效果,促进建立国家审计结果落实机制。反之,缺乏国家治理机制,国家审计工作就很难推进,免疫系统功能就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公共决策审计以实现国家治理为目标

纵观中国审计三千多年的历史,无不服务于治理的需要。公共决策审计通过降低公共决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给公共决策委托人提供信息支持,促使委托人更好地监督代理人,从而降低公共决策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公共决策审计可以提升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化,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性,确保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其责任,为国家治理提供信息支持。另外,公共决策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的基础,其自身的发展与完善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及绩效审计理论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可见公共决策审计是国家治理强有力的工具,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公共决策审计要审核公共决策是否把公共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重大经济决策的形成与实施过程中是否有寻租现象。其次,公共决策审计要审核公共决策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内部控制是否完善、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决策效果是否真实、决策资料是否完整。再次,公共决策审计要审核公共决策是否体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是否超越利益集团的利益,被利益集团的利益所左右;是否超越部门的利益,为部门利益所左右;是否超越决策者个人的利益,被个人利益所左右;公共决策是否体现并维护社会的正义。最后,公共决策审计要审核公共决策是否体现经济、效率和效能的标准,是否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是否提升决策的效益、降低决策的成本,从而使公共资财善加利用。另外,公共决策审计还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关注社会的热点、焦点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问题,比如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

四、公共决策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选择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L)在《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的“审计的目的”中指出,“……审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控制系统的目的是要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尽可能及早采取改正措施……防止重犯,至少也要使今后更难发生”。目前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还是环境审计均是事中、事后审计,难以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作用。因此要求国家审计关口前移,对公共决策实行审计,为实现善政基础上的国家善治服务。

(一)公共决策审计为制衡权力奠定基础,以服务国家善治

18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做过经典的论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审批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集中,向少数领导集中。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行政审批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这几乎成为每一个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的基本规律。在行政审批中大案、要案不断被查获,引发“前腐后继”的现象,印证了“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之真理(章剑生,2011)。从制度设计来看,审批中的寻租与国家审计的缺位有关。公共决策寻租的治理有赖于建立一种可以有效制衡公共决策的政治结构,而公共决策审计作为一种制衡机制,是治理公共决策寻租的一种重要手段。实施公共决策审计,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以实现利益博弈均衡。

(二)公共决策审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以服务国家善治

2007年的金融危机中,在我国政府实施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后,经济中出现了通货膨胀及地方政府债务激增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相差几万亿元。在此情境下,国家的宏观调控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国务院领导迅速指示审计署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债务审计的结果为国家下一步的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有力地发挥了公共决策审计的治理功能。另外,公共决策审计报告要全面评价公共决策的执行情况,重点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可见,公共决策审计成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

(三)公共决策审计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可靠的信息,以服务国家善治

据报道,新中国前50年的大约两万多亿元的总投资中,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至少有一万亿元。引发公共决策失误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其中公民参与不足是原因之一。传统的管理型政府往往疏远了政府与公民的利益关系,容易导致公共部门的腐败行为。治理理论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公民不再是政府信息的被动接受者,政府也不再是公民行为的意向控制者。只要不违法,公民有什么不满就可以说,可以申诉,甚至说一些使政府不高兴的话,做一些使政府不高兴的事,政府根据公民的合理要求,对政策和制度进行及时的调整(闫健,2009)。公共决策的过程就是把各种利益诉求转化为重大决策的过程。公民参与决策不仅是善治的要求,也是提高公共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公民参与不仅有助于实现公共决策的公共利益倾向,而且有助于使社会公众增加对政府的信任感,从而积极推动公共决策的顺利实施。目前制约公民参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信息的缺乏。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公共决策审计对推动公民参与治理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通过公共决策审计增加决策信息的可信度,为公民参与提供可靠的信息,减少信息使用者采用缺损信息作出非最佳决策的风险,从而化解公民参与治理的困境,推动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服务公民社会的建立。

(四)公共决策审计要求审计关口前移,与公共决策同步,以服务国家善治

公共决策审计重点关注公共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公共决策依据的真实可靠性、公共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和公共决策方案的效益性。一方面,公共决策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在公共决策审计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决策者和经营者责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另一方面,公共决策审计在科学划分决策者和经营者的基础上,可以使绩效审计的评价更客观、真实。通过公共决策审计给公共决策部门传递可靠信息,降低委托者和代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防止战略出现重大错误或促使所发生的错误迅速得到纠正;直接对公共决策提出可行性建议,以增加公共决策的可行性(余灿,2006)。例如江西省副省长谢茹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披露,“一般白内障一例要3 000多元,为什么江西1 300元能做呢?原来白内障手术使用的进口人工晶体报价为89元一枚,而医院自行采购要600至800元一枚”。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对医疗耗材采购提前介入,进行公共决策审计,可以让医疗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减轻患者和国家的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服务国家善治。

(五)公共决策审计服务国家善治的例证分析——以房地产价格调控为例

公共决策是建设公共项目、形成公共组织、生产公共产品的前提和基础。一种公共产品所经过的公共决策环节越多,公共决策寻租的环节就会越多,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就会越大,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就会越高。目前在房地产调控领域,单纯地调节房地产需求无法使房地产价格实现理性回归,出现的房地产调控失灵便是例证。正如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说,“……房地产调控在2003年已经提出了6条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但是,为什么调控不见成效?群众也只在责怪我们,说房价越调越高……”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涉及面广的行业,整体链条长,涉及的部门(环节)多、周期长,更容易导致公共权力的失控,从而产生“寻租”现象。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这个繁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经过很多道环节,缺一不可,如前期调研、项目立项、银行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工程建设、经营销售等等。仅从公共决策层面来看,涉及银行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涉及小区配套方面的主管部门就更多了,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在当前实行审批管理体制及行政效率不高的情况下,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经过一系列承上启下环节的审批,审批部门受理后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以及审批标准的模糊性,致使审批部门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任由行政机关在无序中缓慢运行,有时还会几经反复,旷日持久的等待是每个审批者的必修课。等到有关部门审批完毕,作出审批决定,往往已耗费数月乃至数年。尤其是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从土地整理、拍卖、房地产开发再到房地产销售70%以上的资金由银行提供。对于开发商来说,时间就是财富,一个楼盘,从拿地到销售完毕,一般的周期,快则六至八个月,慢也只要一年。房地产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推迟,单是银行的贷款仅利息一项给开发商造成的成本压力就不可小觑,房地产公司为了告别漫长的审批等待,寻租(包括寻“时间”租)恐怕是唯一的捷径,可见,房地产调控的预期目标能否实现还要看政府治理寻租的成效。当前市场上的房地产成本分析仅考虑土地、建筑成本、政府税费等直接成本,没有考虑到当前的寻租环境,研究结论必定是有缺陷的。本文认为通过公共决策审计,发现和披露各个决策环节的寻租行为,才能发挥宏观调控的功效,使房地产价格理性回归,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可见,政府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是一项系统工程,若不考虑当前的寻租环境,只是为了调控而调控,结果必然是徒劳的。

五、研究结论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通过公共决策审计以清理主动设租,弱化被动设租,矫正无意设租,不断发展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宏观调控机制、公民参与机制,进而完善国家治理机制,使国家在善政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善治。●

【主要参考文献】

[1] 涂晓芳.政府利益与政府行为[A].谢庆奎,佟福玲.政治改革与政府转型[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 贺卫.“寻租理论”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J].昆明工学院学报,1994(2):33-39.

[3] 梁富洲,王振中.“补充审计”质疑——兼谈中国独立审计健康发展之路[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3):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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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郭照蕊.国际四大与审计质量——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证据[J].审计研究,2011(1):98-106.

[6] 闫健.让民主造福中国——俞可平访谈录[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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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赵圣伟.国家治理下的政府审计功能与实现机制初探[J].会计之友,2012(6):15-16.

作者:靳思昌

第3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浙江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项目发展

●2005年率先实施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5年9月20日,为贯彻落实“卫生强省”战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明确提出了直接面向农民的3个方面、12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内容,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农村常驻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2008年启动实施城市“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8年4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原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全面实施城市社区“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

●2009年调整统一浙江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9年10月,原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统一农村、城市项目服务内容,开展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与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与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健康管理以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3年全面接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3年5月,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深入发展,为适应并规范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浙江省卫生厅印发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项目服务内容先后增加了卫生监督協管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共达到11项。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流程和工作指标等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本保持一致。

●2017年深入推进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7年6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不断调整。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2015年新增加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达到了12项。

●2019年扩面提升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深化医改统一部署,2019年浙江省继续深入为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含儿童眼保健与肥胖筛查健康指导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元(不含新列入项目)。

浙江举措

●完善政策强化制度保障

历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财政厅等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全面建成卫生强省、全力打造健康浙江为总目标,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政策与文件。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必备指标之一,全面组织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双下沉、两提升”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及基层政府购买服务补偿机制改革等,优化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县域乡村卫生一体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有效夯实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基础。继续深入完善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结构体系,调整充实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涵盖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与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具体承担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管理与项目宣传,为全省项目持续深入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专业技术的支持与保障。

●加强投入完善经费保障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探索实践项目财政投入与保障机制,逐年提升了项目补助资金保障水平。2017年10月,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社[2017]63号),积极推进标化工作当量政府购买制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项目服务经费补助新机制。新修订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实现“科学规范、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绩效导向”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截止2018年底,中央及浙江省各级财政投入项目补助资金总量达到225.8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28亿(占8.12%);省级财政按二类六档对各县(市、区)进行转移支付,补助总额占筹资标准的36.6%(含中央补助);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从2005年15元提高到了2019年人均60元(不含新列项目)。

●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实践是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保障,浙江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健康资源整合顶层设计规划4631- 2架构以及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实践“以人为本、以用为本、以通为本”的信息化建设发展理念,2018年开始全面升级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业务功能需求指南》《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规范》《浙江省电子健康数据传输规范》等系列规范与指南,实现了健康档案数据规范上传与全方位质控。开发了绩效评价系统、数据抽样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以及行业决策分析。截止到2019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定时向省级平台动态传输更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信息。全省99%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HIS系统,其中94%实现了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互联互通,为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向社区居民个人开放奠定了基础。

项目成效

2005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秉持“符合国家、争创特色、保持领先”工作原则,践行“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基层机构具体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强制度、强基层、强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并取得了明显实效。2012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财政部联合组织对浙江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6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除了2012年第五名,2017年第二名外,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浙江省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综合排名均位居全国首位,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绩效始终走在在全国前列,累计获得国家项目绩效评价奖励资金达到1215万元。

●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从2008年的8.45%提高到2018年的26.64%;全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平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7.29岁增加到2018年的78.77岁;孕产妇死亡率从7.44/10万下降到4.1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07‰下降到3.28‰。以2010年平均水平作为基准值(100),2018年全省项目综合发展指数达到152.3,年均增速为5.40%。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综合发展指数分别为152.2和152.01,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健康服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有效提升

以“发现、管理、控制”为关键环节,加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与服务,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600余万份;每年完成疫苗接种1500多万人次,对17200多所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305万人;每年为约45万名孕产妇建立保健册、落实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为约450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每年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650多万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规定要求;每年网络直报传染病约10万例,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1万余件(次)。

●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效果逐步显现

2009年以来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下降59.45%,城乡居民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低到1%以下,糖尿病和高血压控制率达到55%左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稳定率达到95%,出血性脑卒中报告发病率控制在70/10万左右,急性心肌梗塞报告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左右。

项目知识

●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我国于2009年开始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體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项服务。自2019年起,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还增加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儿童肥胖的筛查和健康指导,同时还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健康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部分项目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平均化吗?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可以需要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有哪些?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包括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

【宁波奉化区】探索基于CDSS开展基层慢性病创新管理。2019年3月奉化区组织召开了社区心脑血管疾病智能化(CDSS)综合管理项目培训会,标志着奉化区社区心脑血管疾病智能化综合管理项目全面启动实施。截止2019年底,实现基层医疗机构CDSS相关软件升级,完成CDSS评估推荐90806人次,使用人数75336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模式得到了不断的创新与实践。

【宁波镇海区】主动拓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内涵。镇海区组织开设了大手牵小手网络平台,联合妇儿科、妇儿保以及社区家庭医生组织联合开展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联合专科医院开展失智老人关爱项目,进行精神状况评估、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温州瓯海区]推广实施互联网+老年人健康管理。瓯海区重点推进“互联网+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化综合建设,包括医养融合信息化管理系统、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APP、紧急呼叫仪、巡回医疗车等。整合医院HIS、电子健康档案、养老院健康小屋等设备系统,通过线上数据共享、线下各类医疗项目联结,开展医患信息管理、签约申请审批、医疗服务接派单管理与视频问诊等,实现了医院、社区、家庭、养老院之间的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了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信息化运用与管理。

【嘉兴嘉善县】推进长三角首个5G智慧健康屋建设。居民在智慧健康屋可以体验一次自助“体检”,获得一份详细的体检报告;智能设备实时采集体检数据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对于存在较高健康风险居民,智慧健康屋坐诊医生可通过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平台实现预约、转诊与治疗,免去患者来回跑路的麻烦。

【绍兴上虞区】推进慢性病患者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与应用。推进实现卫生信息的“大整合、大联网”,包括就诊体检、慢性病管理信息与健康档案信息“大共享”等,帮助市民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慢性病诊疗服务。全面落实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包括城乡居民经备案后享受配药周期延长、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比率等,并推出慢性病手机随访管理系统,实现手机应用终端慢性病的有效管理。

【紹兴嵊州县】当量购买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推进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购买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突出“费随事走”、“按劳分配”、“资金补偿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项目经费补助,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市、乡、村三级联网,对项目服务实行精准购买与优质优酬,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基层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台州椒江区】积极创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推进实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椒江经验”在台州市全面推广,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被纳入台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全区共接种人数5.57万人,接种率50.45%,完成率168.85%。累计估算每年减少近2万名老年人因流感样病例发病,减少2000余名老年人因流感到医院就诊,初步测算可获得220.51万收益,居民希望继续接种的意愿率达99.3%。

【台州仙居县】推进慢性病患者就诊配药“零次跑”改革。仙居县推进县域医共体内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组建“慢病管理师”专家团队,成立慢性病健康俱乐部,推动医共体联动实现健康随访管理一体化;并通过设立健康随访日,配置移动随访,送医送药进乡村等,创新随访载体,实现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不空跑、不用跑、零次跑。

【舟山定海区]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推进马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精细化管理服务试点,为签约慢性病患者配备200台高血压、100台糖尿病连续监测设备,由第三方管理团队进行电话随访指导;推进小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银行服务”试点,借鉴银行服务模式,家庭签约医生为专属“客户经理”,鼓励居民通过改善或坚持自身健康习惯等获得储蓄积分以兑换免费医疗服务。

【金华义乌市】推进建立“医防融合”闭环式健康服务链。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口,推进“医防融合”;以“移动微医院”(包括移动随访设备、移动诊室、云药房等)为载体,建立闭环式健康服务链;以慢性病管理为中心,建立全过程全周期的管理模式;以完善政策措施为保障,实施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移动诊室进村,健康管理入户,药品配送到家的闭环式健康服务链促进项目更深入发展。

【金华金东区】积极创新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投入200余万建成 46家居家养老医养健康站,配备自动血压计、血糖仪、身高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推进实现老年人自助健康体检,实时获取体检报告与健康体检数据共享;推出医养结合流动服务车,开展“12345一车化”服务,探索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老年人医养结合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衢州衢江区】强化体系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衢江区积极探索实践以“四统四分,三挂一突”为核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以“两员三网、四联五制、一清单”为核心,多元融入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运行机制,通过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强化落实,合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明显。

【衢州常山县】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专家定时驻点服务。推进医共体总院组建县域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中心,鼓励县级医院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将医共体总院专家纳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设计“10+2”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驻点开展出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特色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丽水遂昌县】建立糖尿病病友会助力慢性病健康管理。2019年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糖尿病病友会300余场,累计1.8万糖尿病患者参加活动;县防治专家现场指导、义诊、宣教600余人次;提供免费血糖检测36000余次、免费早餐18000余份、义诊9000余人次,开设以《糖尿病饮食与健康》《糖尿病患者并发症防治》《糖尿病药物治疗》《糖尿病与体重》《糖尿病自我管理》等为主题的讲座350余课时。

作者:邱银伟

第4篇:国家公共卫生服务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谁来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2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那些?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013年又新增了中医药服务。

4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什么?均等化是平均化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执业、收入,都能平等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理解为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居民在可以获取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很多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如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因此,均等化并不是平均化。

5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来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在缴纳费用。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那些好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习惯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7谁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导,无论是城市或农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第5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

6、

8、

12、

18、

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

8、

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

6、

12、

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具体内容参照《城乡居民健康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有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钟);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具体内容参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报告和处理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二、服务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4.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6.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6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经验材料

(2012年2月16日)

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启动实施以 来,尤其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下发后,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为重点,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不断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个(县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管办、结防所和9个乡镇卫生院及初级卫生保健办、红十字会、医学会)。全县共有村级卫生所68个,均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86人,96%以上具有乡村医生或助理职业医师资格。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措施,明确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大会,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印发健康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的、意义等。并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相继制定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服务方式、

1 职能分工、资金分配等;制定下发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考核机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等;下发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考核标准》,明确了考核质量标准和经费发放标准。

二是切实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服务项目需求举办4期乡村医生培训班,培训280余人次,集中举办为期3天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培训班,培训乡村医生及公卫人员近100人,妇幼保健院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2期,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妇幼、疾控每季度举办1次妇幼医生、防疫医生例会,每次参加人员15人;参加省市短期业务培训80余人次,从而提高了公卫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注重加强督导检查。为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职责分工,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项目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并利用上半年和年终重点卫生工作考核等时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电话核查等形式,对随机抽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反馈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步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确保经费足额落实

一是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监督与管理等。并分别在《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考核方案(试行)》中明确了经费分配标准、资金拨付办法等。

2 二是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将中央、省级财政预拨的项目资金及县级匹配资金拨付到卫生局账户。卫生局按照核定补助资金标准的60%预拨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剩余资金待年底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统一结算。

三是注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我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的同时,注重资金使用的绩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部下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下达到村卫生室的资金占总资金的40%,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考核机制,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一是坚持分级考核。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考核制度。县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县级考核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

二是优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打破按服务人口框算经费的老思路,以“做多少事补多少钱”、“谁做谁得、劳酬相当”为原则,调整完善资金考核办法。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服务内容,确定资金的补助系数,既从量上要求,又从质上考核,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更加细化、更加全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完善考核方法。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保证考核规范、准确、合理,资金分配与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相挂钩。

(四)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人均公共卫生

3 服务经费提高到25元,其中国家、省投入18元、县级匹配7元,并全面启动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建立了城镇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购置了档案柜70个,印制了档案盒、档案袋,城镇居民建档率为99.2%,农村居民建档率为99.3%。并投资4万元在每个乡镇设立了固定的宣传栏。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分类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做到应检尽检;对孕产妇进行不少于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5000余名职工开展了健康体检。

二是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全县农村孕妇免费增补叶酸167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437人,住院分娩率99.54%,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100%。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制定了儿童保健管理规范,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7.72%,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0.49%。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38%。

三是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有效控制了出血热、手足口病的流行。全县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63例,总发病率为214.79/10万,均进行了有效救治;认真开展碘缺乏病、克山病、布病防治工作,完成省疾控下发碘盐质量考核样品的检测工作,并全部合格;积极开展克山病病例搜索,经县克山病专家组共同确诊,未发现克山病和疑似克山病病例;在全县9个乡镇的7-60岁与牲畜及畜产品接触的重点人群中,进行布病流行病学调查500人,发现感染者7人,并进行有效治疗。

四是切实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在坚持“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防治政策,扩大高危人群干预数次和覆盖面,每月干预一次,共干预FSW人群192人次,外来务工人员872人,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220人,未发现阳性病例。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县肺结核可疑症状者216人,可疑症状发现率为27.00‰, 新发现涂阳病人35人,发病率为43.75/十万,初治涂阳病人35人,复治涂阳9人, 实现治疗率100%,涂阳治疗覆盖率100%。

4 五是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积极探索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以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针对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等工作为重点,狠抓落实,在做好儿童常规免疫工作基础上,适时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五苗覆盖率99.96%,开展了8-14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设备及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部分人员观念未能转变,存在重医疗轻公卫,被动服务,影响了工作的推进;二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短缺,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工作成效;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和服务条件,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人员素质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等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医改目标及省厅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参照《2011版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实情,不断充实完善符合本地实际工作需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督导、考核细则,便于指导本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5 二是夯实基础,提高整体素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全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积极开展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学习,组织公卫人员进行培训,真正吃透标准内容,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确保事事有人做,项项能做好,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100%,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高效实施。

三是加强管理,动员全民参与。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百姓的知晓率,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居民建档,提高防病健康意识。

第7篇: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5年吴山镇卫生院继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共包括12个项目内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二、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一)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八、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十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十

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内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为新生儿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并于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分别在2~3月龄、5~6月龄、8~9月龄、11~12月龄、1岁5~6月、1岁11月~2岁0月、2岁5~6月、2岁11月~3岁0月时进行健康随访。在8-12月龄进行儿童发育筛查。在婴幼儿6~

9、

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从6月龄起至3岁,每年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3~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5.健康问题处理:对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等进行登记管理,其中部分疾病按相应要求做专案管理,必要时转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5.高危孕产妇管理:按《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对高危孕妇《北京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进行登记管理,实行定期随访;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如上报、追访及转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提供优先就诊和出诊服务。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 1.筛查

(1)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

(2)诊疗中发现的高危人群建议其定期筛查;

(3)诊疗服务中发现血压、血糖异常患者预约其复查;

(4)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社区管理;

(5)发现继发高血压患者、其他类型糖尿病,或是存在危急情况,需转诊。 2.随访评估并进行分类干预 (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首诊应书写规范的首诊病历(SOAP),并进行随访评估,确定危险分级,并进行分类干预;

(2)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血压、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进行随访,随访记录录入健康档案和信息系统;

(3)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

(4)发现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结合患者是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和新的并发症,或是原有并发症加重,应建议转诊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5)管理患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6)未能按照要求接受随访的社区管理患者,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3.健康体检

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与随访相结合),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服务内容:

1.患者信息管理: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增加4次随访。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4.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级干预。

5.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十、结核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服务内容: 1.可疑者推介转诊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后,及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并将其转诊到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于没有检查能力的机构,首诊医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时,及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并将其推介转诊到属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结防机构的部署,对辖区内非结防机构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开展追踪工作,督促其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患者随访管理

按照属地结防机构的部署,对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开展督导服药管理工作,包括培训家庭督导员、定期对患者进行访视掌握患者服药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督促患者进行按期复诊及开展相关检查等,保证其规律全程完成抗结核治疗。 十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十

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

1.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

针对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养生保健活动,并在居(村)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在儿童

6、

12、

18、

24、30、36月龄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并在儿童保健手册中予以记录。 2.重点慢病管理

开展不少于4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社区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群体/个体中医药行为干预措施,并在居(村)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3.中医健康教育

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每年提供不少于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3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每周播放不少于3次;机构宣传栏每年至少宣传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开展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4次。

第8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材料

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致全安塘居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安塘居民朋友:

你们好!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全面开展了。这是国家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重大惠民措施,这些项目主要通过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你们提供。区卫生局希望全县居民积极配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入户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样也希望全县居民监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现对这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作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提供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的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7、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试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监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

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10、卫生监督协管。主要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日

第9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材料

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在我县全面开展了。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国家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重大惠民措施,这些项目主要通过界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你们提供。全县居民可就近选择自己满意的基层卫生机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卫生局希望全县居民积极配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入户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样也希望全县居民监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现对这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作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提供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的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

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7、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试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监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10、卫生监督协管。主要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

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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