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企业风险分析

2022-10-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第四章企业风险分析

第四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

暨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成果发布会

发布内容及奖项介绍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将发布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法学研究项目之一:《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报告将全面分析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成本以及2009年上市公司面临的现实的法律风险行为,报告还将公布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系列排行、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行为系列排行。

论坛将以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为基础评选出: “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 “2010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奖” “2010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卓越服务奖”

论坛还将同时公布中银杯首届中国法律风险管理征文活动评选结果,设立以下奖项:

“中银杯首届中国法律风险管理征文特别荣誉奖” “中银杯首届中国法律风险管理征文优秀论文奖”

一, 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系列排行榜

 系列排行榜背景

不论法律风险以何种方式潜伏或爆发,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最终都要体现在成本上,体现在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上,因此评价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好坏唯一科学的方法只能建立在企业法律风险成本的核算和统计的基础之上。那么,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对其利润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各行业平均法律风险成本又是多少?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标杆企业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卓越的法律风险管理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的空间到底有多大?

《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分析报告》将首次根据公开资料,全面核算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盘点、评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实践,发布“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系列排行榜”,为各行业、各地区以及各类型企业提供评价自身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参照,以期推动中国上市公司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进步与发展,维护股市稳定与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经济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 法律风险成本指数

本次论坛所称“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是指效益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即上市公司单位净利润所负担的法律成本。

 法律风险成本指数计算公式

企业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法律风险成本/企业净利润

考虑到法律风险生命周期的影响和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业绩的年度波动,计算上市公司当年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时,考虑了前一年度的影响。

二、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大法律风险行为系列排行

 系列排行榜背景

面对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和难以计数的合同约定,2009年中,中国上市公司到底面临哪些真实的法律风险,造成这些法律风险的行为是什么?那种法律风险行为发生的频次最高,造成的损失最大?

《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行为实证研究报告》将首次全面盘点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行为的整体情况,发布“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大法律风险行为系列排行”榜单(行业排行、地区排行、国企排行等),为各行业、各地区以及各类型企业治理自身重点法律风险行为提供基础参考,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治理的法律风险行为中去。

 法律风险行为的分析、统计和排行

在核算、分析法律风险成本时,我们需要首先确认上市公司披露的诉讼仲裁、坏账、资产减值、投资减值、罚款、违约金等营业外支出以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事项和财务科目中的每一项成本是否是由法律原因引起,是否疏于法律风险防或是法律措施采取不当有关,如果有关,课题组将找出具体的法律风险行为和导致的损失大小。通过统计分析, 课题组将确定每种法律风险发生的频次、导致的总体损失等,并再次基础上,形成“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行为系列排行”

三、 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简介

 参评对象 中国所有上市公司  信息来源

以沪深交易所公布的历年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告为主,结合上市公司调研  评选流程和标准

1. 课题组通过全面核算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计算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在剔除两年平均净利润为零或负数的上市公司后,给出市场整体和各行业的排名

2. 课题组在上述排名基础上,按照如下步骤和标准(暂定)给出“中国上市公司百佳法律风险管理排行榜”:首先,确定法律风险指数最低的100家上榜上市公司名单,然后,根据同一行业上榜的上市公司总数不得超过8个的规定,以及有重大负面新闻的上市公司不得参与评选的规定,剔除部分公司,最后,根据公司法律风险成本指数的高低补齐100家上市公司;榜单将首先在10月13日的发布会上公布,上榜企业同时作为“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的候选上市公司;

3. 课题组主动收集企业公布的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行业特点、整体规模、多元化、国际化等因素对企业法律风险影响的前提下,以企业可控法律风险成本指数的大小为基础,在100上榜上市公司中遴选出30家“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入围企业。

4. 组委会通知入围企业提交企业2009年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总结,并补充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简介,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概况,公司治理概况、法律机构设置、法律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人员法律素质,法律培训情况,诉讼仲裁概况,特别事项说明等,

5. 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组收集的材料以及企业提交的资料,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分析与评价,然后投票决定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的上市公司名单;上市公司按得票多少确定排名。得票一样的,按下述方法确定排名:首先,按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10家上市公司得分从1到10,其次,按企业总资产,从小到大,确定10家公司得分从1到10。最后,将得票数相同的两家公司在企业总资产和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方面的得分分别相加,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得分依然一样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低的排名靠前。

6. 2010年11月6日在“第四届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公布“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名单。

四、 2010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奖

 参评对象

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获奖公司  信息来源

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告结合上市公司申报材料  评选流程和标准

2010中国上市公司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获奖公司中排名前三的上市公司为“2010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奖” 的候选公司。组委会将按下述方法确定获奖者:首先,按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3家上市公司得分从1到3,其次,按企业总资产,从小到大,确定3家公司得分从1到3。最后,将得票数相同的两家公司在企业总资产和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方面的得分分别相加,得分高的获奖。得分依然一样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低的为获奖公司。  奖杯简介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奖奖杯是“九华玉龙龟”,选用玉石新贵九华玉精心雕刻而成。“龙头龟身”寓意法律风险管理帮助上市公司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一飞冲天。

五、2010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卓越服务奖

 奖项背景

随着经济对法律服务要求的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一直以来,律师个人品牌竞争是业界竞争的主旋律,但显然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以律师团队品牌竞争取代律师个人品牌竞争,能否有效地建立律师事务所积极、正面的品牌形象,将最终决定其进一步的发展。

建立和实施律师事务所品牌战略,变个人优势为律师事务所品牌优势,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专业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律所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全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国律所在这一领域建立自己的品牌和声誉将有助于这一新兴法律服务的发展,鉴于此,论坛组委会将同时举办“2010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卓越服务奖”的评选活动,组委会希望以此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品牌建设,提升行业品牌形象。

 参评对象 中国律师事务所  信息来源

以“中国上市公司百佳法律风险管理排行榜”上榜公司为调查对象,所采集的市场调研信息

 评选标准和说明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百佳法律风险管理排行榜”上榜上市公司的投票是本次评选的唯一标准。

评选流程

1. 第一阶段:课题组给出“中国上市公司百佳法律风险管理排行榜”上榜公司名录,组委会向上述拥有投票权的上市公司发出调查函件,由每个上市公司直接选出10家律所,加盖公章或法律部负责人签字后寄回,或者由组委会直接电话调查。

2. 第二阶段:由组委会审阅、汇总,然后根据投票情况确定若干家律所为获奖律所

3. 颁奖活动:在“第四届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上颁发:“2010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卓越服务奖”

六,2010中银杯“中国首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征文特别荣誉奖和优秀论文奖活动颁奖仪式”  奖项背景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对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联合主办第四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暨首届中国法律风险管理论文征集活动。这是国内第一次专门围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主题进行的全国性征文活动。

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由承办单位初审,根据收稿的质量确定入选优秀论文名录

第二阶段:评审委员会审阅入选论文,确定首届中国法律风险管理征文特别荣誉奖获奖名单,其他入围论文获得优秀论文。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6日论坛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部分获奖者将现场就论文主要内容发表演讲,并由特邀嘉宾进行点评。

第2篇:企业风险分析与规避风险

技术风险分析与规避风险

1、 技术、产品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风险:企业的长足发展不仅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还必须有不断创新的技术和产品。否则会被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和产品利润下滑。

规避:公司必须坚持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并且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来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与规避

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是公司能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保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石油化工等一些行业的迅猛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企业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

规避:公司不仅要提高技术人员薪酬和奖励并且还要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并将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吸收为公司股东,实现了利益共享,并要为技术人员提供出去学习的机会,将知识融合达到更好的技术效果。

市场竞争分析

风险:在价格方面,传统的建筑材料的价格相对更加低廉,泡沫玻璃优势不足。与当今流行的同行业泡沫玻璃公司相比,两者同时掌握了泡沫玻璃的制成技术,部分厂商甚至更早进入该行业,对我公司来说,在市场竞争上处于劣势。

规避:需要从多方面来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从价格上要形成竞争优势,质量上是要更高要求地做到精益求精,最重要的是要从产品更加人性化和注重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企业间联合协作,建立企业合作联盟。

管理风险分析

决策风险:由于管理者或决策者的主客观原因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决策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并造成了一些损失。

质量风险:包括资产质量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如果企业经营不佳,效益滑坡,必然会对资产造成损害,损失股东的利益;企业产品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若监督不到位造成质量问题,会导致在市场上产生不良的影响,动摇顾客对企业的信任,减少订单,质量问题会导致需求方的索赔,还会承担经济赔偿或是诉讼风险。

债务风险:为了防止企业资产负债,企业必须控制好负债比率。不能盲目扩大经营规模或向银行借贷,最终导致企业资不抵债,陷入困境。

第3篇:企业经营风险分析

一、经营风险识别:识别影响经营有效性和效率的潜在风险

1、 经营风险识别程序、制度、责任、资源支持

2、 明确经营目标:目标与战略一致性、目标之间逻辑关系、目标与环境关系

3、 经营风险范围:

A、 人力资源风险,包括招不到合格员工、培训不足、流动率高、人才不足、岗位能力过剩等。

B、 产品设计风险,设计周期过慢、脱离工艺能力、脱离顾客需求、设计结构不合理、设计材料成本过高等。

C、 采购风险,包括采购周期达不到生产要求、质量要求,采购成本过高等。

D、 生产风险,包括效率过低、延迟交货期、成本过高等。

E、 销售风险,包括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额、营销过度、回款延期等。 F、 质量风险,包括客户退货、投诉、返工、报废、质量折让、产量过剩等。 G、 服务风险,包括客户投诉、承诺过度、营销过度、服务质量等。

H、 财务风险,包括利率、汇率、资金使用率、投资回报率、资产周转率等

4、 绩效考核、评估、激励机制

5、 经营风险信息库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1、经营风险:由于产品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产品销售及价格、信用政策等与目标要求不一致,或出现舞弊和差错。

2、客户资源

3、信用管理

4、计划管理

5、合同管理

6、对帐开票

7、折让、佣金

8、退货

1、业务费用订单受理与编制销售计划

市场信息

订单评审

2、审定销售方案和信用政策

销售政策

客户资源

信用管理

生产订单

6、 签订销售合同

7、 组织销售与收款

8、 财务开票与记帐

9、 销售折让或退货

10、 盘点对账

清理、终止

三、采购与付款

1、 经营风险: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采购物资及价格偏离目标要求,

或出现舞弊和差错。

2、 供应商管理

3、 采购计划

4、 采购价格

5、 投标管理

6、 发票、付款管理

7、 质量、数量验收入库

四、生产进度控制

1、 经营风险:交货期、成本控制

2、 PMC

3、 材料库存

4、 在制品库存

5、 产成品控制

企业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企业经营风险通常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

2,市场风险:是指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竞争力(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

3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

4,法律风险:是因签定合同不慎,陷入合同陷阱,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违约、欺诈、知识产权侵害)

5,团队风险:是指核心团队问题及员工冲突、流失和知识管理等。建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经营风险。

每个企业都是在风险中经营的,相对而言,风险对小企业来说远远超过大企业。小企业虽然“船小好掉头”,但它由于“本小根基浅”,故只能“顺水”,不能“逆水”,不能左右风险的发生。从实际情况看来,小企业消化吸收亏损的能力十分有限。小企业经营会遇到什么风险?小企业更应了解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求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创业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在企业创业的初始时期容易发生。它的主要特征有三个:一是在企业的所有经营风险之中最早到来;二是它有相当的隐蔽性,业主不易觉察或无暇顾及;三是它是小

企业其它经营风险的根源。这类风险尤其值得创业者防范。小企业容易出现的创业风险有:业主过分注意产品的研制、生产而忽视了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问题,如企业产权的明晰、管理体制的规范等;对市场的潜在需求研究不透彻;对市场变化趋势没有预见性;对宏观行业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经营者缺乏全面管理的能力;没有建立必要的财务帐目;设备和技术选择不当;低估所需资金,忽视税务。

现金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损益表上利润的期末余额巨大,但实际上企业现金表中的期末数额却小到几乎为零甚至是负数。经营者以为,帐面上的利润就是现金,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这是因为赊销虽然也计入收益,但销售时并没有收到现金。另一方面,赊销增加了销售/存货的成本,但并没有立即支出现金。这种误解往往使企业的现金状况发生假象,经营者因而在企业扩张或新项目上马时忽视了对现金供需的平衡核算。现金是企业的血液,从日常经营活动看,只有提供足够的现金,企业才能正常运转。

没有充足的现金,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因而降低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信用等级,最终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资不抵债,走向破产。现金风险主要表现在:业主只对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感兴趣,而忽视了指标掩盖下的问题;过分注意利润和销售的增长,而忽视手中掌握的现金;固定资产投资过多,使企业的变现能力降低,导致资金沉淀;企业规模盲目扩张,缺乏相应的短、中、长期计划。

授权风险

许多成功的小企业,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业主或经理发现由他一个人唱“独角戏”管理企业全部业务的局面难以为继。此时就需要将部分管理工作授权其他人承担而由自己抓主要工作。一般认为,生产过程比较简单的企业,职工人数达25人以上便会产生这种需要。

如果生产工艺和销售职能较为复杂,即使职工人数达不到25人,仅靠经理和业主个人也难以有效地经营企业。授权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人员选择的不确定性;不能授权别人分担沉重的责任和繁杂的决策事务;存在心理障碍,授权者认为“只有我才能干好”,缺乏选拔和指导别人的能力;对下级缺乏信任感;业务发展,责任增加,但业主或经理用于经营管理企业的时间并没有增加。

领导风险

当小企业发展到有职工150到250人的水平时,就会面临企业的领导风险。处于扩张趋势的企业一到这个阶段,经营者就需要一套新的管理体制和技巧。经营者应该放弃过去曾经为自己带来成功的老经验、老办法,重新学习现代管理知识。领导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仅业主或几个合伙人无法承担逐渐变大的企业的管理责任;不愿授权别人分工负责并建立一个管理班子;不采用有效的领导和管理方式,一切靠自己的老办法;对具有领导才能的专门管理人才不能坚定不移地起用。

筹资风险

当企业经营达到一定阶段,原业主已无力继续提供所需资金。尤其是发展迅速的增长型企业,往往会面临资金不足的筹资风险。它们便会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例如,发起人增股;向公众招股或寻求无担保贷款;请金融机构认股或给予定期贷款;从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等。问题在于每种获得资金的途径都是各有利弊,如果经营者不善于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便会陷入困境。

成就风险

有些小企业在度过了一段好时光后开始自满,过分自信,急于求成,企图来个“大跃进”,但没有做好跃进的准备。或者放弃了过去获得成绩的踏实作风,把精力和时间范在投机或其他事务上。许多事证明,这些发展前景充满希望的企业经营者被胜利冲昏了头脑,骄傲自满,结果还是被成就风险所压垮。成就风险的主要表现:满足于眼前成就,开始注重个人享受,对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的下降不以为然;不注意新的竞争形势、技术变革、原材料替代、新产品和消费者爱好的变化。

持续经营风险

随着时间的延续,企业的原管理者会逐渐衰老,年龄的增大,事务的繁忙,会使其越来越无法像当初那样胜任自己的工作。而当创办人或业主死亡、长期生病或丧失工作能力时,持续经营风险就会降临。此时出现三个问题,首先是由谁来照看企业的管理;其次是解决表决权或控制权的分散,推动统一的控制,尤其是家族制企业,家属间在企业一控制上的意见分歧,将为企业带来灾难。

最后一个问题是接班人要求获得其他所有者(股东)、职员、雇员的拥护和支持,还要获得金融机构、客户和供应商的信任。深谋远虑的企业所有者从企业一开始就能认识到迟早都会遇到这一问题。但是许多小企业所有者不愿考虑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时出现的问题,而企业则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持续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在风险降临时没有准备好由谁来接替管理责任;二把手在企业里没有占有必要的股份;没有授权,缺少规划,过分自信;遗产税产生的债务。 创业谋生

第4篇: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目前,地方很多企业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偷逃税款,换句话说,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纳税风险,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风险往往存在于:第一是在公司的注册阶段存在风险;第二是在公司的收入方面存在纳税风险;第三是在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着纳税风险;第四是公司的会计报表存在纳税风险等。主要表现为:

(一)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后不久资金退回或转移。

(二)收入纳税风险: 1.隐藏收入不入账

2.收入长期挂往来,不纳税申报

3.不依合同规定确认收入,收款时开票确认收入 (三)成本费用纳税风险: 1.大量收据或白条入账 2.虚增人头,虚增工资

3.虚开发票增加成本或随意调整纳税期间成本费用 (四)会计报表税务分析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则为:存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帐实不符;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 关于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

提高管理决策层的税务风险意识,是实施有效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大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事关企业可持续发展。大企业应在董事会层面更加重视税务风险,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去考虑,以长远的税务遵从目标指导和监督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设立,并贯彻于企业日常管理中。唯如此,大企业才能在经营过程中主动规避和化解税务风险,从被动处理税务危机中走出来。

(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度实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其实质是使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控,提前发现和预防风险。

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实现自我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适应当前税务机关新型管理模式的要求。大企业是否建立和有效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风险评价,进而影响下一步管理措施的确定。没有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判定为高风险纳税人,从而被施以税务检查为主的后续管理措施。

(三)提升税务风险管理层面,从防风险为主向创效益为主转变

第一个层面为税法遵从层面,即确保在既定的税收法规体系和本企业现有业务条件下,正确计算、及时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从而规避因未纳税、少纳税所面临的补税、罚款、滞纳金和声誉损失等风险。

第二个层面为纳税筹划层面。税收作为经济调控的手段,每个税种都会有所鼓励有所限制,因而都有优惠领域。纳税筹划不仅包括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选择最优的税务处理方式以降低税务成本,也包括对尚未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合理的事前规划,创造条件利用税收优惠。

第三个层面为政策参与或推动层面。税收法规是根据经济社会一定阶段的一般情况而制定的,这决定了其总是滞后于经济发展。当税收法规没有规范或没有具体规范的特殊经济行为或新的经济业务出现时,需要对原来税收法规进行解释、补充和修改,甚至颁布专项规定、制定新的法规。

(四)建立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为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基础和技术保障

大企业经营范围广,业务和管理流程复杂,与此相关的税收法规及政策繁多,且复杂多变,如果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持,很难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与企业相关的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和更新,企业业务信息的取得、分析都需要借助于信息系统,而且信息系统还是实施风险评价、监控的有效手段。因此信息化是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

第5篇: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分析

——设立、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邓洁,是找大状法律服务公司签约的律师,来自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企业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国企业更多的关注商业风险,却往往忽视另一种潜在风险,那就是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恰恰是企业最为重要的、最为致命的风险之一。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包括经营性损失、民事索赔、行政或刑事处罚或制裁、企业资产受损、商誉受损等,该风险隐蔽性强、发生频率高、影响大、范围广、情况复杂、治理成本高,因而不容易为企业所认识和发觉,导致目前很多企业不够重视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使企业的发展危机四伏。

根据法律风险产生的过程不同,企业的法律风险可以分为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两类。

本章重点阐述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一、投资者协议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投资者应当签订股东协议或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投资者协议”)。投资者协议是确定投资者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内容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是约定投资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小微企业的投资者往往不愿意出资请专业人士为其拟订出资者协议,因此,其签订的投资者协议往往存在较多的漏洞。如对公司的架构并未进行合理、充分的法律设计,则会出现对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违约责任等未做出明确的约定等情况。日后若投资者之间在该等层面上引发争议,完全没有依据可循,进而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公司章程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和依据,其被称为“公司的宪法”,是公司设立过程中应订立的最重要文件。公司章程的制定,涉及到许多原则性和专业性的东西,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是非常熟悉,很难起草出一部较完善的章程。中小微企业中的投资者,往往不愿意花钱请专业人士为其制定公司章程,而是自己动手拟定公司章程,这些章程往往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考虑不周,如股东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责不够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制度与表决制度规定不尽完善;公司重大决策过程,缺少法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等。

实践中,由于章程不完善所导致中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股东僵局”、“董事僵局”、“内部人控制”以及“大股东操纵公司”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

三、出资方面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资产评估手续。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中小微企业在出资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点:

(1)资产评估报告失实,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严重背离其真正价值。若某一投资者的出资被严重高估,公司的全部投资者都需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若在法定期间内投资者无法补足公司的注册资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可以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2)抽逃出资导致的法律风险。有些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即将出资从企业中抽走。根据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公司追回股东抽逃的出资,公司若不积极追回,债权人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亦可对此种行为,予以罚款。

四、设立中的其他法律风险

(1)投资者资格缺陷导致的风险。根据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另外,被锁入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若投资者资格存在上述缺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进行企业登记,或撤销企业的登记。

(2)隐名投资导致的法律风险。在实践中,有些投资者以其他人名义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即公司登记材料中的投资者(显名投资者)与实际的投资者并不一致。若显名投资者、实际投资者及其他投资者三方关系出现紧张时,必然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出现种种问题,甚至会直接导致公司的解散。

在经营过程中,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多,这些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也更大。

企业法律风险由不规范行为所引起,存在于企业运转的方方面面,涵盖公司治理、合同管理、融资并购、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债权债务、税收等。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和保障,必须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法务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监督与考核。

本章重点阐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一、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最常涉及的法律文件。中小微企业的管理者虽然也认识到合同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但多数都未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也未能很好地实施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订立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全面,导致合同履行出现诸多问题。首先,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在签约前,不主动调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或者由于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存在缺陷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最终承担巨额的赔偿。其次,对于合同法律上有效性分析得不彻底,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性要件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履行,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最后,未建立完善的印章保管制度,导致员工私拿合同专用章或公章订立合同,而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员工“私订”的合同仍由企业来承担法律责任。

2.未建立合同会签制度,导致合同漏洞或“合同陷阱”。大部分中小微企业都未建立合同会签制度。多数情况下,合同的签署,都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一人作出决定。“一言堂”的结果,致使合同中一些明显的漏洞与“陷阱”未能及时被发现,导致企业在合同履行中承担非常不利的风险,有可能为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3.未建立合同履行检查制度,导致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检查制度,特别是对一些同时需要履行较多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更应如此。有些企业在某段时间内可能要履行数十个合同,若未建立合同履行检查制度,极有可能会出现因中途忘记履行某个合同而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而不按约履行,不仅会被对方追究违约金、赔偿金等,而且对企业自身的诚信,也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风险

1.招聘“不合格”的员工导致的法律风险。中小微企业招聘“不合格”员工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招用不具备专业资格的员工,致其遭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另一方面是招用处于“竞业限制期”内其他企业员工,进而被其他企业追究法律责任。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中小微企业在用工中,特别是在招用农民工的时候,往往只与劳动者进行口头约定相应劳动合同的内容。甚至在某些中小微企业里面,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而导致的法律风险。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将对企业直接产生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将会导致高额的罚款。对于用人单位不按期缴纳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的主管部门,可责令企业限期补缴欠缴数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二是劳动者可以以此作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所导致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将会导致以下法律风险:(1)企业须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除了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2倍的赔偿金。(2)企业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3)对企业的声誉将造成极大影响,甚至会被有关部门或机构划入“黑名单”,对企业以后的招工、融资、产品进出口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中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安身立命的筹码。中小微企业在这方面存在问题有:

1.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由于知识产权的取得,通常需要履行某些法定手续,缴纳一定费用。但一些中小微企业,不愿将有限的资金花费在知识产权的申请上面,从而导致本可以取得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等无法取得法律的保护。

2.知识产权方面,侵权行为与现象严重。中小微企业在对自己知识产权漠视的同时,对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样漠视,进而引发侵犯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而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法律风险中,最为常见且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就是与“钱’打交道的活动,主要包含融资活动、投资活动、会计核算、税收筹划、利润分配、破产清算等。

企业不论规模大小,这些与“钱”打交道的活动,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法律风险,因此,做好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势在必行。本章重点阐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

一、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

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金融机构借款等方法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但中小微企业不具备股权和债券融资的能力,基本上还是依靠向金融机构借贷来获取资金。然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利息较高,企业发展初期需要资金庞大,而且没有盈利,很容易使得资金周转不过来,导致企业停业乃至倒闭。由于中小微企业在筹资方面异常困难,致使其不得不游走于“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若企业在此过程中稍有不慎,其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将会无从保障,甚至会使得企业坠入刑事责任的“深渊”。

1.民间借贷,是指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民间借贷在我国十分盛行,但若操作不慎,也很容易引发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若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其借贷合同常常会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2.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因此,避免企业向个人借款构成非法集资,必须确保借贷行为不突破上述四个条件的限制。

二、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

财务管理最大的风险,应该是资金的安全。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的行为,对企业的威胁最大。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则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1.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的手法可谓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截留款项,例如:销售人员利用回收货款的便利,长期拖欠不入账,供个人使用。有的甚至直接携款潜逃,企业负责人假借支付客户好处费、发放下属秘密奖等名义,白条虚报巨额资金,将相关款项占为己有等。

2.能轻易侵占或挪用公司的财产和资金,一般是因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所造成。例如:企业允许业务员在催款时经手现金,业务员就可以要求客户直接将货款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或直接向客户收取现金,为侵占企业资金提供极大便利。除了企业制度不够完善和欠缺良性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基于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尽职,疏于管理所造成。

三、虚假出资及抽逃资本

投资作为财务管理重要构成部分,在其操作过程中,容易涉嫌虚假出资和抽逃资本等违法行为。抽逃资本,包括抽走货币资金、抽走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形式。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劳务派遣公司。

四、虚开发票及偷逃税款

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都需要企业加强发票的管理。企业必须依法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但是,现实生活中,部分中小微企业或个人受利益的驱使,违反法律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偷桃税款的行为,时有发生。

1.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虚开发票,不仅骚乱国家税收征管执行经济的秩序,更会导致国家税款的减少,因此,是国家重点打击对象。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虚开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虚开发票,情节较轻的,将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情节较重的,将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构成偷逃税款。一些企业以逃税漏税为目的,不遵守国家财务财税制度,玩数据游戏或者躲猫猫,擅自搞内外有别的几套帐;或者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虚报少报品种和数量,作弊关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逃税款,能将利润留存企业,但也给企业埋下安全隐患,甚至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刑事层面上的处罚。

第6篇:企业印章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作地点不断变化,企业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本文试结合企业印章管理实际,分析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印章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一、企业印章其主要风险

印章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凭证,在法律上意味着企业的承诺、认可和证明。一般来说,企业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二是公司机关部门印章,三是公司党务、工会、团委及协会印章,四是项目部印章,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上述不同类别的印章在企业的内部效力虽然不同,对外效力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用印后企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都会给企业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一定要防范印章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1.未经批准擅自刻制的风险。刻制印章应当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刻制印章。

2.未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风险。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可以直接在公安机关备案,以后需要鉴定印章真伪时就有案可查。

3.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风险。使用印章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使用,更不能在空白介绍信或纸张上用印。

4.擅自携带印章外出的风险。印章不能离开保管人,不能擅自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携带外出应指定监印人。

5.未建立印章使用台账、无原始证据查询的风险。

6.印章被盗或丢失的风险。在被盗期间若有人使用,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7.印章特别是项目部印章被仿冒的风险。

二、当前企业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印章管理中存在着各种风险,许多企业却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而是在印章管理中出现了较大问题给企业带来诉讼风险时才去亡羊补牢。目前,企业印章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应对印章管理法律风险的措施

要解决企业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

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8.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9.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解除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合同无效,解除相关合同。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印章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更加重大。因此,企业必须将印章管理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加以谋划,以印章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印章管理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印章管理岗位法律风险承诺书为抓手,形成印章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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