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品销售合同免费

2023-06-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食品产品销售合同免费

专利产品销售合同(免费) (8)

专利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2篇:食品销售合同

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价格

一、 乙方售与甲方商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甲方要求的包装的包装费以及运送到订单上指定之地点的运费。

二、 乙方若需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执行,新的进货价格在甲方确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降价,不予弥补差价。

三、 如乙方在甲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或应甲方要求参加其统一的促销活动时,双方可以约定进行临时的价格调整,调整价格经双方书面确认。

第二条

订货

一、 甲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向乙方订货,订货单上应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甲方在订单

1 生成以后,实际收货以前需修改订单信息的,需在收货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期间若有多次调整,订单内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二、 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 交付的商品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技术、标识以及安全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针对同一产品存在不同标准,则国家标准优于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生变化,乙方交付的商品必须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同时,乙方交付的商品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技术法规、规范的要求标注产地等标识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确标识QS认证、3C认证等。

2. 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3. 乙方同意在商品进场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质量检验单位至乙方商品生产或储存地点现场查看及质量检验,甲方指派人员至乙方场地进行现场查验时,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场地的安全操作要求,如因甲方人员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乙方不承 2 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乙方同意接受按照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质量检验单位的检验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5. 若乙方商品存在假冒产地、假冒伪造企业名称、假冒伪造认证标识的情况,或乙方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乙方商品导致人身伤害或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和影响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6. 如乙方因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而决定召回的,应当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乙方未发送召回通知,但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法令应当召回特定商品的,甲方亦可自行决定召回,并就该事项告知乙方。一旦出现商品召回情况,甲方有权暂时中止与乙方的货款结算,直至经由甲方出售的召回商品基本完成召回方恢复结算。消费者退回的召回商品无论是何种状况,乙方均应无条件取回,乙方应承担甲方向消费者支付的退款及必要支出费用。 7. 为配合甲方对商品质量管控,乙方应在交付商品前,提供系列资料和文件,如乙方的资料和文件发生变更或者相关证件已临期,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资料。如因必要的资料文件乙方提供不充分、不真实,甲方可以将乙方产品暂时下架,并根据后续情况做相应处理。

二、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 3 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 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 乙方保证,不会将同一类商品中某一规格等级误作另一规格等级,或将此商品的条码误贴于另一商品,同一商品的规格、容量、体积发生变化前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商品外包装及标识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如甲方因乙方商品或服务原因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或被第三方起诉、仲裁,甲方可以全部暂停对乙方的货款支付,直至相关行政执法程序完结或生效判决、仲裁做出且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得以弥补后恢复货款支付,在货款被冻结期间内不计算延期付款利息。

4 如确因乙方商品原因导致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如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或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此相关费用甲方可以在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四条 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乙方的送货单上或外箱上应注明甲方的订单号码、商品货号、采购单位以及数量等。

二、乙方应按订单按时交货。乙方如要求变更送货期,应至少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要求,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运抵。

1.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乙方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 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 如乙方未按甲方订单数量送货,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缺货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并按逾期交货支付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超额交货,超额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负运费,如甲方收货,则超额部分的货款转至下一个结算周期结算。

5 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对包装损坏商品给予及时调换并有权拒收。被拒收的商品乙方应及时运返,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

1. 乙方应将商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 验收由甲方人员依据甲方开立的订货单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商品运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

在交货时,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人员共同参加,根据订货单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并进行抽验,对于不能立即验货的商品,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和包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消费者选购时开箱验货。

第六条 退换货

一、甲乙双方约定,可以退换货,除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的商品,甲方有无条件退换货的权利。如不属于可退换货商品,乙方已经进行了退换货的,甲方应予以足额补偿。

二、甲方将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电子邮件、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部门的记录都将作为双方退换货的记录,双方同意以这些记录作为追责的依据。甲方采用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通知乙 6 方所需退换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时间,地点。

三、乙方同意,甲方对外销售以大型开架式陈列销售为主,因此,商品会发生因客户挑选而外包装损坏的情况,乙方不得以退货时外包装缺失、损坏为由拒收退货或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甲方应事先向乙方发送退货单/换货单,将退换货商品整理好、装箱,制定商品目录,交由乙方工作人员领回,乙方工作人员在接收商品时,核查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退换货商品乙方将于送货时一并领回,如甲方急需进行换货,可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到门店进行领货换货。

第七条 结算及发票交付

一、双方采取月结制,每月_________为对账期,完成对账后,甲方将于_________付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账。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本月货款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应和商品一起配送至甲方场所,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开票错误的,乙方应及时重新开立发票,以免造成甲方损失。

第八条

商业贿赂

乙方不得对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违反该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关系。双方合作过程中,如甲方员工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的,经乙方提出,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乙方。

第九条

驻场人员

一、若乙方因业务需要而向甲方场所指派驻场人员,乙方需事先对驻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驻场人员遵守甲方场地的相关规范和安排,如因驻场人员自身行为不当产生的意外事件或侵犯第三人权利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协助调查。

二、驻场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驻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代为招募门店所在地驻场人员,乙方应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保证驻场人员的权益,一切劳动争议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晓的合同内容、交易条件、及因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所获取的商业资料、信息均应作为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如因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及终止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经订立及产生法律约束力,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者解除,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相关书面协议。

二、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以下事由时终止本合同:另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持续两个月或更长时间;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因任何政府机构的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致使本合同履行在实质方面已成为不可能。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本合同的终止不应影响合同终止前双方同意的合同有关的订单,无论交货日在合 8 同终止前或终止后,乙方都应按期交货。

四、若合同终止,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双方核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并在乙方确认后五日内结清货款。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书后三日内对货款进行确认。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应于收到结算通知书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无异议。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所成甲方门店(包括已开门店和未来新开门店)为甲方实际管理控制,但其自身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门店均视为甲方属下机构,商品进入门店销售,即应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二、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0

第3篇:食品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的签订

1、甲方的产品在乙方销售,销售区域万元/年,试销期为三个月,若双方满意,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合同中止,结清所有款项。但是,乙方应该无条件协助甲方或者甲方的经销接管。

二、产品订购

1、传真订购: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对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发货时间等相关内容签字后传真至甲方。

2、电话订购:乙方将所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发货时间等相关内容告知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发货。

3、乙方应提前件,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在乙方所订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乙方调货。

4、甲方新品上市,乙方应积极订购销售。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另觅经销商。

三、付款方式

1、

2、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应提供产品价格表,双方严格按照价格表执行;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必须提前

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有责任保护终端价格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整。

五、发货与收货

甲方应收到乙方订货清单、货款到帐后个工作日内发货,若遇法定节日,则日期顺延。

六、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定标准的产品,并提供质检报告。

七、产品销售

1、促销计划:为提高本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可制定并实施本区域内的促销计划,但必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

2、低价冲货: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或低价冲货,否则甲方将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八、库存管理

1、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产品,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产品堆码整齐,高度适中。

2、乙方每月底向甲方通报库存,若因积压而导致产品销售不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退(换)货

1、产品在保质期内或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

2、因产品滞销,乙方可书面提出申请换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果临近保质期,甲方拒绝退(换)货。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年月日止,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与失效

甲、乙双方因故解除合同,应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双方在日内清理帐务并终止合同,在解除合同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低价处理甲方产品。

十二、所列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单方面违约,赔偿对方元人民币违约金。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附件:

1、

2、

3、

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4篇: 食品代理销售合同

生产商: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国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乙方如果为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为==,共四个地级市全渠道。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酌情予以补偿。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绿色食品新的生力军品牌,是至内蒙古的 --产业龙头,更是中国马铃薯行业佼佼者,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内蒙古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一定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具体另行商议。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甲方保证在收到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10000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一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最佳,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超市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各类终端网点的进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3、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4、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5、乙方每月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6、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高校采取特价、免费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自治区高校内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卖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进店或者新开业商超进店,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十、促销品和广告宣传

1、甲方的新产品如国标鲜粉系列、马铃薯饮料系列等,甲方按照进货比例,免费配发不干胶张贴画、双面宣传单页、笔记本、手提袋、促销台等宣传品。

2、今后甲方将继续设计制作增加促销品的种类,如促销员统一着服装、雨伞、展示架等等各类促销宣传品。

3、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乙方市场一定的广告宣传支持。

4、甲方对乙方所属区域的广告投入,由甲方人员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触投入费用,但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价格费用谈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广告投入建设性建议。

5、今后甲方可能对乙方市场进行广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电视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报纸广告和城市广告牌等方面。 十

一、销售费用和甲方对市场的投入

1、甲、乙双方的商超客户转户,如果需要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调客情将该费用压缩到最低。

2、甲方的常规产品销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销品宣传品,基本不做广告宣传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对帐、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或者卖场耗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价差、罚款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商场扣点和年节庆费、开业费、赞助费等等商超杂费,甲方不予承担,应由乙方完全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担。

6、甲方承担新商品的单品进店(条码)费用。

7、甲方承担卖场促销人员管理费。

8、促销员的销售提成由乙方承担。

9、甲方承担促销员基本工资及试吃品和物料费用。

10、甲方承担卖场的堆头、端架、海报费用。

11、促销期间的折价让利或者免费赠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要求乙方在促销期间的销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类结帐扣点后)不得超过5%。

12、乙方应充分发挥大型代理商的规模优势和客情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关系沟通和谈判,将需要甲方承担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压缩到最低。

13、甲方明确承诺给予乙方在每个商超的最低年促销次数(客户年促销计划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请的促销、宣传费用投入,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并附带详细的费用清单表,并及时将销售数据和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费用,必须实事求是,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并对乙方做出同等金额的罚款。

十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销售任务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定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限甲方产品)。

6、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7、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

8、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报表、客户档案资料。

9、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10、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1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12、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各项核查工作予以刁难或者不配合。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500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十五、合同的期限、续签、解除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限贰年,合同签定时间:2018年3月4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作的,甲、乙双方应将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费用以及货款等事宜在15天时间内两清,如乙方要求清退甲方货物的,甲方应给予清退,并于清退完完毕后15天内付清乙方的退货款项(限商品质量完好无损)。

十六、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条款仅限于国内销售,国际贸易另行协调签订。

4、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6、在以后合作过程中通过双方协商补签或者修改的一切正规书面协议内容,均告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第5篇:食品销售合同范本

产品销售合同书

甲方(供方):合肥品味轩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代理的 糕点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 杏仁酥(出厂单价40元/件,9.5斤)、熊仔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玉米宝宝(出厂单价40元/件,8.0斤)、好麦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万圆,每月最低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4、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15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6、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7、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8、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二)其他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2、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三)双方签章:

第6篇:食品加工厂销售合同参考

销售合同

甲方:陆良县食唯鲜食品有限公司寿民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之基本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达成以下供销条款. 一.销售模式及产品内容: 甲方产品由乙方进行经销□代销□,其销售产品为:高温□低温□休闲□产品.详细内容见报价清单. 二.订货方式: 甲方接受乙方传真订货或电话订货.如果乙方未完成甲方有关付款事宜,甲方可拒绝订货.属于通常产品乙方需提前_天订货,如需要非正常大量订货(订货量单品种超一吨的)需提前_天预订. 三.交货方式: 乙方所订产品如需少批量补货由甲方从班车发货至乙方,运费由乙方承担.如订货量在_吨以上由甲方送货至乙方.凡需班车发货之产品甲方需对低温产品特别加厚包装,而乙方则需及时取货.及时储存,以免变质.如在货到客运站两小时以上无人取货造成变质的由乙方负责.乙方也可自行安排车辆在甲方装货. 四.付款方式: 如属经销商需签订经销合同并交付押金__元,方可实行_天结款制.如属于代销商均需现款现货.如外地客户需要甲方用班车代发货均需要提前将预定货款汇至甲方帐号.甲方方可办理代发货. 五.定价及调价: 产品出厂价由甲方制定.产品销售价由加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不可随意低价销售,影响整体销售.出厂价格甲方每月公布一次最新单价(原则是随行就市). 六.付款方式及开发票要求: 甲方货款只接收汇入公司帐号或在公司出纳处现金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情况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票原则是:结清货款方可开票. 七.退货要求: 如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如胀袋.变质.有杂质),甲方确认后可作退货报损处理.如因乙方在保质期内未销售而引起的变质或人为因素引起胀袋,甲方不予退货.甲乙双方均不可修改产品标签已定的出厂日期,否则后果自负. 八.保质及储存要求: 乙方在销售过程要严格执行产品标签上的保质要求及温度要求,并告之消费者,如因保存不当引起产品变质由乙方承担其责任. 九.区域保护: 公司只接受超市经销和农贸市场经销.如该区域无超市经销和农贸市场经销,可实行临时代销.经销商可受区域保护(即超市经销商只准在超市销售,而农贸市场经销商只准在市场内经销,流通不允许互抢,如其中一方违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代销商不受区域保护. 十.供销互利事项 供销商必须坦诚相待,真实反映经营情况,不可为了降价或涨价虚假反映消费情况.甲方在县级以上地区只设两个类别的经销商(即超市经销商.农贸市场经销商).不做小客户的零星发货.凡是有经销商的地区,所有发货由相应的经销商完成。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

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可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由仲裁机关调解. 甲方: 陆良县食唯鲜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电话:0874--6881496 传真:0874--6882154 公司帐号:241101040000627/农行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传真: 公司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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