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党建工作计划

2022-12-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间如同白马过隙,我们总是在和过去告别,在新的征程中我们要做好计划,那么该如何书写计划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编办党建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编办党建工作计划

财政部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最近,财政部、中央编办出台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财政部、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措施,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契约化的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作出专门部署。

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几年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但总体上看,目前政府提供的公共公益服务当中,能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项目仍然较少、购买服务所占比例仍然较低,大部分公共公益服务仍由相应的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公益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的任务十分迫切。出台《意见》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行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有利于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问:《意见》对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分类施策,按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合理定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作用,明确相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坚持公开透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坚持统筹协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经费保障、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方面政策的衔接;坚持稳妥推进,对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给予必要的支持政策,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重点、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的分类定位,有利于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确定相关政策目标相衔接,并为进一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留出空间。

问:《意见》对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如何进行分类定位?

答: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四类,分类改革完成后,只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由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处于上述四类事业单位并存的状况,而且还有少量事业单位尚未分类。鉴于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在改革方向及改革后的职能界定、机构性质、经费保障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意见》结合现阶段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定位,明确了各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和改革要求。具体来讲: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待明确分类后按上述定位实施改革。

问:为什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

答:根据现行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因此,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强调其行政职能属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功能定位是负责直接提供特定领域公共公益服务的主体,与行政机关性质不同,不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从承接主体角度看,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根据其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因此,作为政府举办并保障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当全力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责。如果允许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利于其集中精力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鉴于此,《意见》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屬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保障和管理,强化公益属性,有效发挥政府举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不意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公益服务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如果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能力不足等原因,暂时难以满足相关公共服务需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相关服务作为补充。但在具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前,同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一边向社会力量购买、一边出现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闲置现象。

问:《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进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与其他类型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相比,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从职能定位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是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不适宜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从相关经费保障看,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负有根据其财务收支状况,给予财政经费补助的责任。从机构编制管理看,目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实行事业编制管理,编制内人员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政策。另一方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保障公共服务稳定供给的重要力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的高素质人才、专业设施和丰富经验,是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而社会组织等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承接主体总体发展相对滞后,数量少、规模小,服务承接能力有限。这些情况决定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继续是提供相关领域公共公益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政策,既利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也利于原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得到稳定供给。

基于上述考虑,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当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一定时期内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该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边继续提供公共服务边改革。这样做,既能充分发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的优势,促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解决财政资金“重分轻管”问题、实行结果导向管理。

需要强调的是,实行直接委托只是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阶段性措施,具体实施中,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统筹制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步骤,坚持有序推进、稳健操作,防止急于求成,出现执行政策走样。二是在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要协调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防止“换汤不换药”,简单将财政拨款改为直接委托购买,或借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扩大事业单位支出。

按照《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已经采用竞争性购买方式的,应当继续实行;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

问:现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中,哪些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列入指导性目录?

答:明确购买内容是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具体体现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编制管理工作中。政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应摸清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状况,将现由其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确定为购买内容,并列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作为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依据。具体编制指导性目录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目前由部门所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承担且财政保障经费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当列入指导性目录;二是部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除少数不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外,应当列入指导性目录;三是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需求超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且能够向其他社会力量购买的,可以列入指导性目录。

问: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管理方面需要进行哪些调整?

答: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后,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部门本级管理,不再直接作为事业单位经费。二是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三是政府部门作为购买主体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四是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购买主体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承接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问:如何保障《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答: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直接关系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为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省(区、市)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2016年,财政部、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结合有关典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其他部门和地方主要是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关准备工作。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都要有实质性进展,逐步增加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和金额,逐年明确改革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意见》确定的改革总体目标。

三是加强调研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并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财政、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改革工作沟通协调,组织做好改革工作督导、专题调研、政策培训和经验推广等。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第2篇:编办关于下乡住村工作计划

下乡住村工作计划

按照汾阳市委《关于大力转变干部作风的决定》以及中共汾阳市委组织部、汾阳市新农办《关于认真做好干部下乡住村工作的通知》(汾新农办发【2011】5号)文件要求,汾阳市编办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动我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二〇一一年下乡住村工作计划。

一、住村单位:肖家庄镇安头村、望春村。

二、组织领导

汾阳市编办主任郝沛亲自抓下乡住村工作,成立工作组,组长由郝沛主任提任,康辉、刘晶晶、赵小寅担任副组长。

三、工作任务

1、创先争优,建好一个基层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住村干部要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关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努力实现“五个好”目标要求,帮助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健全村务管理机制,推行“双向承诺”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依托活动场所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激发村级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抓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合力。

2、转变观念,组织好一场解放思想、促进发展的大讨论。针对影响农村发展和制约农民增收等突出问题,组织党员群众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一村一品” 1

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内容开展大讨论,通过大讨论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素质大提升,调动党员群众敢试敢闯和干事创业上项目的积极性。

3、理清思路,帮助制定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下乡住村干部要帮助所住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科学整合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农民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走科学发展之路,努力提升全市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致富的能力。特别是要抓住重点,帮助发展一个好的致富项目。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帮助所住村选准发展方向,找准发展项目,发挥部门、行业的特点和优势,疏通关系,争取多方扶持,努力协调和争取资金,保证选准的发展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同时,要为困难群众送技术、送信息、送生产资料,推进“一村一品”进程,拓宽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4、深入农户,解决一些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针对望春村、安头村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指导其以科学的方法种植。深入农户开展“下访”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解决一些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农村信访矛盾。

5、培养干部,把下乡住村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大舞台。优先选拔有发展潜力、有较高能力素质的干部参与下乡住村工作,把最优秀的干部派到农村基层进行培养锻炼。要把农村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平台,建立面向基层的干部选任导向机制、目标考核机制,引导和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帮助工作,在

农村广阔的天地里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6、认真总结,形成一个促进作风转变、推进项目建设的调研报告。通过认真总结住村调研活动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体察村情民意、指导农村发展、增进与群众感情的实践成果,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转变和素质的提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袁纯清讲话精神,结合市委“三五”工作总要求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在履行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上定思路、定目标、定措施,最后提交一篇好的调研报告。

四、严明工作纪律

住村干部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要严格遵守市委的有关纪律和当地乡规民约等,自觉维护党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汾阳市编办

2011年5月17日

第3篇:县编办20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县编办2011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 计 划

2011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计划,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十七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帮助干部职工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筑牢干部职工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2.认真搞好以“立足发展新起点,实现xx新跨越”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增强发 1

展观念。

3. 组织全办人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使全办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安排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相关的知识展览;组织全办人员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职工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身体力行,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5.以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号召干部职工向先进单位和模范学习,用先进典范照亮自己,同时培养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一人先进,全体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推动干部职工自觉搞好文明优质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廉洁高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形象。

二、突出重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好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坚持贯彻权责一致的事权配置原则,认真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相应责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现象。力求通过

“三定”工作,使改革的成效真正体现出来,使改革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坚持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个不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公开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以开展机构编制督查,查处吃空饷现象为抓手,会同县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县直及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和完成市编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加强纵横联系、协调沟通,进一步争取市编委、县委县政府、各单位对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形成合力。

5、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工作成果,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研究,加大机构编制信息的收集、提炼和报送工作力度。

三、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艰巨而繁重,为使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继续抓好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

1. 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全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把手与两名副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两名副职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成立办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且是做好检查记录,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4.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逐步增强“五种意识”,即:自律意识、政策意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管好身边人意识。同时实行“三负责”: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是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干部职工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进一步的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制度规范合订成册,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

2.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礼金、证券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5. 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沿用以往的公开方式的同时,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强化过程监督,落实预防措施

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今后一个时期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融监督于日常具体业务之中,引导党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

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2.倡导文明办事,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的质量。

3.向社会聘请了3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使我办党风、政风公开透明,阳光管理。

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打好群众基础,树好社会形象。 2011年我们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我办实际,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力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

第4篇:编办工作总结

2013年,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等有关机构编制工作主题,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宽视野,抓改革、调结构、强管理、优服务、促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推进行政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单位编制使用和人员调动严格按《关于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确保了市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控制了全市机构编制非正常增长。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科级机构74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8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人大6个、政协6个、群团组织8个、政法部门3个、直属事业机构8个(已批参公管理单位4个)、乡镇5个、农场1个。全市共有编制4539名,其中:行政编制1127名,参公编制197名,事业编制2892名,工勤编制131名,机关占事业编制135名,暂定数57名;实有人数4391人,其中:公务员1404人、事业人员2682人(专业技术人员2126人、职员204人、工勤人员352人)、工勤人员305人。

(二)落实机构编制事项

在机构设置、争取编制、引进人才方面,上报州编委请示事项21个。增加核定5个乡镇和3个单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增加政法委2名行政编制;增加1个正科级机构,副科级机构2个,内设机构高配为副科的4个,批准设立事业单位1个。

(三)引进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1、2013年,积极向上争取,公开招录公务员92名(带编25名、空编67名)。

2、带编考核引进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62名,其中:教育系统42名,卫生系统20名。已组织考核组到高校考核,实际签订合同56名。

3、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89名(非教师岗位),其中:带编69名、空编20名。

4、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公告6名(市幼儿园6名),。

5、公开考试招聘"特岗"教师50名,现报名已结束。

(四)抓日常基础管理

1、上半年,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手续127人次,并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一户一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变动情况逐一登记,全面动态的掌握人员编制现状,确保变动资料一项不漏,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2、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按照省、州编办的要求,严格审核各单位上交的数据采集表,统计数字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并上交。

3、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全市事业单位116个,应参加年检单位103个,实际年检101个,年检合格单位101个,年检合格率98%。其中办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4个、设立登记0个、注销登记0个。

4、为总结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经验,记载历史资料,完成了《机构改革资料汇编》编撰工作,并发放到市直各单位。

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根据全州编办工作会议要求,正在有序的对全市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梳理,为下半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基础。

(五)抓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州、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改进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等文件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从长远看起,从现在抓起,采取有力的措施,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干部群众的勤政廉政观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2、根据市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主题活动。及时成立了市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签定承诺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完善、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党员干部团结协作,务实创新成效显着。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要继续探索编制管理模式,针对行政编制供与求、混编混岗问题多下功夫;二是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抓落实方面还需要努力。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真正转变政府职能,遏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减轻财政负担。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根据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安排,今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即将出台,我们将按照"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继续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办理法人登记、变更、年检等相关工作。改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法,积极推进网上办公,规范登记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和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法规运用水平。二是加强基础建设。认真做好机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财务资产管理、信访、普法、节能和机关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四)搞好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及州编委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5篇:编办工作总结

威远县2009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要点

(初稿)

2009年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工业威远,打造丘区示范,迈向全省十强”的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服务,较好地完成了机构编制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1、做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前期准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重点摸清了县级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情况,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改革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9]4号),着力推动乡镇政府转变职能,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机构改革已基本扫尾。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服从大局、合理划分、责权统

一、避免交叉”的原则,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职能,合理配置行政审批事项。县级部门调整设置的行政审批机构运转正常。

二、优化事业发展环境

4、抓好执法体系建设。完成了安全生产监察、环境监察、动物

1 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了30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工作。

5、推进行业体制改革。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已近尾声,整个体系建设已经完成,人员竞聘与分流方案即将提交审定。配合做好了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及化解大班额工作,全年撤并学校6所,3所高完中学校停止招收高中新生。

6、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办理时限,提高了登记质量。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7、坚持机构编制管理原则,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全年收到机构编制请示事项128项(多为编制限额内的用编事项),初审不符合规定的12项,提交编委会审议116项,编委会审议通过的109项。

8、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全县12000多名在编人员的电子信息库。进一步落实了机构编制证卡制度。

9、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贯彻落实省、市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与组织、人事、财政、劳保等部门的协调制约机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非政策性增长。在适当招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的情况下,截止2009年10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2008年底相比减少78名。

10、抓好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党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问题。个别党政机关人员超编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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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做好编制分配调整。一是根据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及生源变化情况,在省、市下达的编制限额内,调整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二是结合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改革,调整了事业单位的编制。如县林场即调减编制100名。

12、做好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了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有效。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宣传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3、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积极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4、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认真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主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15、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

威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6篇:编办工作总结

**县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 2011年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初按照省市编办的会议精神和县编办领导的正确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深化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创新工作思路,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2011年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是机构编制核查后运行的第一年,为确保核查后的工作成果,按照省、市编办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核查后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调整工作,今年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给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队伍提供了良好的锻炼机会。

(一)根据省市编办的会议精神和要求,进行了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工作并及时对机构编制信息系统进行了调整更新并上报省市两级编办。

(二)根据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靖宇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注册中文域名**个,缴费成功**个,待缴费**个。

(三)根据省编办<关于对《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维护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对2010年机构编制核查冻结后至今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调整工作,并及时通过《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至省编办进行初审。初审后根据整改意见进行了调整和修正,按省编办的要求报业务处室再次审核通过。

(四)根据省编办的要求,2011年4月28日,***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对在2010年编制核查中发现的人员身份证错误信息进行了比对、核对和整理,并将身份证信息比对材料上传至省编办信息研究中心。

(五)根据省编办信息研究中心要求,编制核查后至2010年末各地区变化人员按照:机关—调动、事业-调动、机关—减少、事业—减少、机关—新增及事业—新增**个模板进行分类录入,2011年5月26日,研究中心将全县编制核查后至2010年末全部变动人员分类录入结束,并将模板报送省编办,工作完成效果较好。

二、2011年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为2012年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开展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继续贯彻省市编办的会议精神县编办领导的正确指引,做好全县机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上报、调整以及对《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

理平台》的及时维护将是2012年的工作重点。

***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7篇:编办个人工作总结

编办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帮助指导下,本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本单位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

一、自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夯实工作基础。

学习是个人进步和成长的不竭动力和源泉。一年来,我在深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着重加强了编制工作的政策、办事原则、程序、业务等方面的学习,通过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文件汇编》、《机构编制管理文件汇编》的具体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熟悉了编制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式方法。此外,工作之余,还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班的学习,并按规定修完学科课程计划。总之,通过学习,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为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知识保证,奠定了业务基础。

二、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要求,努力锤炼职业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

三、今年我和同事一起围绕我办中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起草打印和文件发放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督促涉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年检工作。

(四)积极准备与做好上级编制管理部门调研检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编办文件资料的起草、打印、整理归档工作。

(六)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我的工作时间短经验还不足,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业务水平还比较底。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同事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编制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是我工作一年来的情况,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县编办××× 《>编办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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