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职业健康总结

2022-05-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叹岁月流逝太快,转眼间便到了年底,一年的辛苦工作中,我们留下了太多的难忘时刻,也在不断的工作积累中,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为了记录这一年的工作成长,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监局职业健康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安监局职业健康总结

安监局职业健康检查活动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按照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安排,我局于市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防治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提高职业危害健康监管水平。

一、职业健康大检查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此次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切实加强我县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行为,我县对工矿商贸企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企业,特别是生产粉尘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检查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的情况,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情况,职业健康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职业健康培训、体检、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县多数企业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工人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对车间里产生粉尘的作业点安装了除尘设备,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范措施较前几年有了很大改观。但由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属于刚起步阶段,一些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后,还将继续加强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为劳动者的健康保驾护航,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我县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情况

我县有职业危害企业60家,其中危化工企业10家,非煤矿山企业30家,其他一般企业20家。主要职业危害集中在噪声、粉尘、高温、刺激性气味、有毒物质等因素上。接害总人数达200余人

三、我县职业危害企业申报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已有的60家应申报企业中,现已申报职业危害的企业3家,我局在指导企业申报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企业服好务,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以县安委办的名义,对各乡镇提出要求,下发《关于抓紧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宣传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提高企业自觉申报的意识;三是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指导企业申报。

四、我县企业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建设情况

为抓好我县企业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建设工作,我局出台了七项措施,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和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制度。我局在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积极主动、有针对性的监管,监督企业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措施。

二是督促企业建立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履行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 三是强化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加大企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力度,进一步补充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检查、督促企业组织和落实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并要求企业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企业在完善工程卫生防护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同时,为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五是着力推进重点企业职业危害检测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职业危害检测报告定期上报制度。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根据辖区重点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和行业特点以及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情况,要求企业限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五、 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化工企业产品价格下滑,造成大部分企业停产,及我县开展的矿山整治活动,对水洗沙场、石渣厂的关停造成部分企业无法进行作业场所监测。

二、开展的标准化建设,在作业场所监测没有硬性要求,企业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仍能通过标准化验收。

此次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使我县各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自主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及保障劳动者各类权益的自律意识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我局也将在日常监管中,深化和加强对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卫生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用工环境。

今后我们务必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将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融于自我监督、自我发现、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之下,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措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推进职业健康安全持续有效运行,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第2篇:淄博安监局-职业健康(带答案)

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考试试卷 (职业健康)

单位名称: 考试时间: 姓名: 岗位(职务):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40分)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 D )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技术 B.技能 C.安全 D.职业卫生 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D )。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用品 D.职业病防护用品 3.( A ),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A.职业病危害B.职业病危害因素C.环境因素D.职业禁忌证 4.K型-绿色防毒过滤元件是防护那类有毒物质。( A )

A.防氨和氨的有机衍生物 B.防硫化氢气体 C.防一氧化碳气体 D.防护有机气体与蒸汽 5.存在矽尘的作业场所优先选择哪一类防尘口罩。( C )A. KN90 B. KP90 C. KN95 D. KP95 6.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 C )。 A.流行病 B.传染病 C.职业病 D.遗传病

7.国家规定每年(A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A.4 B.5 C.6 D.7 8.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 B )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员工健康检查 B.职业健康监护 C.定期健康检查 D.职业健康体检

9.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D )知识,应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A.安全 B.岗位操作 C.基本技能 D.职业卫生

10.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 A )。A.预评价报告 B.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C.现状评价报告 D.检测、评价报告 11.职业病是指( 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12.( B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D.接触矽尘工人

13.用人单位应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A )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A.不得 B.可以 C.部分可以 D.能够

14.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 C )。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D.不予招工

15.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 A )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A.20日 B.15日 C.10日 D.30日

16.噪声作业是指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 B )的作业。A.≥85dB(A) B.≥80dB(A)C.≥90dB(A) D.≥78dB(A)

17.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C )以上的天气。 A.37℃ B.40℃ C.35℃ D.30℃

18.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 )。

A.行政复议

B.再鉴定

C.行政诉讼

D.再诊断 19.用人单位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B)告知劳动者。 A.口头

B.书面 C.集体

D.通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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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 ( D )。A.呼吸道B.皮肤C.消化道D.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21.劳动者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权限是( C )。 A.可以B.无权C.有权D.特殊情况下有权

2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 B )的原则。 A.职业卫生 B.分开 C.劳动保护 D.隔离

23.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10大类( B )种。 A.100 B.132 C.115 D.99 2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B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A.单位职工B.用人单位C.劳动者D.职业病人 25.《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 C )起施行。

A.2001年5月1日 B.2001年10月27日 C.2002年5月1日 D.2002年10月27日

26. 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设置( B )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A.黄色 B.红色 C.绿色 D.蓝色

27.( C )规定了劳动者健康检查种类、周期。 A.《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B.《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C.《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D.《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8.用人单位的( A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 C.投资人 D.法定代表人

29.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 B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A.规章制度 B.责任制C.机构D.组织 30.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危害项目,接受监督管理。A.申请B.备案 C.申报D.审查 31.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 D )。 A.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安全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C.职业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D.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B )。 A.同时检验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C.同时验收 D.同时使用 3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A )。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警示标识 C.警示说明

D.警示语言

34.( B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 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D.监管部门

3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C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A.用人单位B.单位职工 C.劳动者 D.合同工

36.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A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每年至少进行一次B.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C.每月至少进行一次D.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37.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 B ),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A.定期检测 B.日常监测 C.评价监测 D.委托检测

38.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 C )为主,防治结合。A.健康 B.安全C.预防D.生产 39.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B)治理”。A.彻底B.综合C.分期D.分类

40.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A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应急管理人员 C.工会督察员 D.职业安全管理人员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A B C )。A.上岗前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医学随访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 A B C D )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未成年工

B.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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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

D.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3.呼吸护具按防护用途分为( A B C )。 A.防尘

B.防毒

C.供氧

D.净化 4.劳动者可以在( ABD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用人单位所在地

B.本人户籍所在地

C.任何地方

D.经常居住地

5.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这些待遇包括: ( A B C )。 A.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B.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C.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D.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口头表扬

6.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A B )报告。 A.卫生行政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D.工会组织 7.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B C D )。

A.病人的家族史 B.病人的职业史

C.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D.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A B C D )职业卫生要求: A.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C.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D.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9.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 A B C D )要件

A.患病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B.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 C.必须是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D.必须是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 10.有机化合物苯的健康靶器官( A B )。 A.急性中毒为中枢神经系统 B.慢性中毒为造血系统C.呼吸系统D.消化系统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 ABCD )。

A.规章制度 B.操作规程

C.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D.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2.劳动者享有下列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ABCD ) A.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B.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C.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D.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1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ABCD )。

A.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B.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C.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D.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4.听力护具是降低噪声保护听力的有效措施。主要产品有( ABCD )等品种。A.耳塞B.耳罩C.防噪声帽D.头盔

1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 ABCD )和必要的泄险区。 A.报警装置 B.现场急救用品 C.冲洗设备 D.应急撤离通道 1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ABC )由用人单位承担。

A.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B.看病费用 C.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 D.旅游费用

17.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ABD )三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督检查。A.一般B.较重 C.轻微 D.严重

18.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包括( ABCD )。

A.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B.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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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C.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D.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19.下列哪项工作属于职业病二级预防的原则。( C D )

A.职业病诊疗 B.工艺改革 C.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D.职业健康查体

20.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 ABC )警示标识。A.注意防尘 B.戴防尘口罩C.注意通风 D.戴护耳器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市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 × )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就是职业卫生档案。 ( ×

)

3.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对象不包括转岗到该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

×

) 4.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 √ ) 5.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

) 6.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职业病危害因素。 ( × ) 7.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能够有效降低职业危害。

(√ )

8.企业只需要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不需要再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 9.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 √ ) 10.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 √ ) 11.E型-7号-黄色防毒过滤原件,表示防二氧化硫和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

) 12.我国《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 ( √ ) 13.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 )

14.护耳器的防护水平与佩戴时间没有关系。 ( ×

) 15.苯是可以导致白血病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16.噪声聋是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每周工作5天,噪声接触限值为85dB(A)。 ( √

)

17.存在一般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警示线。 ( × )

18.用人单位在收到定期检测报告后2个月之内,应当将定期检测结果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

19.指令性标识的背景色为蓝色,标示图及外圈均为白色,安全色至少要覆盖总面积的50%。

( √ )

20.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 )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用人单位需建立哪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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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2.职业健康查体包括的种类?上岗前查体的目的是什么?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急出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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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安监局职业健康检查汇报-家具厂

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督查 工作汇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你们好!首先,我代表XX家具厂全体职工,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来我厂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就我厂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

一、企业概况

XX家具厂成立于1993年,主要生产办公家具和板木结合民用家具,先后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企业”、“绿色家具、信誉双优品牌”示范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我厂现有职工XXXX人,其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XXX人。

二、职业危害工作治理情况

通过组织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市、区安监部门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切实搞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源头上消除职业危害隐患,实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为此我厂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2009年12月2日,我厂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办公室和车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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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成员,成立了管理机构,结合我厂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设置“职业健康监督员”,负责全厂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建立、健全了包括“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在内的九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了“木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打砂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油漆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五项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3、改善设施设备,完善档案

我厂为了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状况,投入资金80余万元用于油漆房改造及配备布袋式吸尘器、干砂打磨台等设施设备,投入6万余元用于作业场所环境现场监测、现状评价,投资8万余元为职工配备了符合相关要求的工作防护用品。

规范新员工的入厂体检手续,定期对接触粉尘、涂料的职工在岗期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离职职工做离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管理档案,建立了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记录和台账以及各种管理档案十余项,都进行了分类存档。

4、加强培训,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我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要求,今年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八场集中培训,油漆、打砂等重点防护岗位多次举行专题培训,宣讲《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自我防护意识及技能;制作了“职业危害告知栏”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版面十余个,以及防粉尘、防噪音、防毒等警示标志牌二十余块,加强了作业现

场的宣传和告知,使作业人员明白自己所在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预防措施。

5、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监督员”每月对全厂作业场所进行不少于两次职业健康检查,主要检查作业环境的粉尘、噪音、有害有毒气体及职工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责令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今年一月份以来共检查发现6处职业危害隐患,都已整改完成。

除了加强企业日常检测监控外,我厂还聘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抽检和定期监测,确保作业场所满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在市、区安监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厂通过对作业场所防毒、除尘、降噪等方面进行设施技术改造,提升了防护水平,近几年来没有发现一例职业病疑似患者,全厂职工的身体健康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

三、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职业健康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随着工厂规模的逐步扩大,我们在除尘设备的配置上还要加大硬件投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培训和宣传,强化管理和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

最后,我代表XX家具厂全体职工再次向各位领导、专家来我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XXXXXXXXX家具厂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4篇:市安监局肖健康局长在全市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肖健康局长在全市烟花爆竹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秀山会议上的讲话

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部署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肖健康指出: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暴露我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深层次问题和产生原因:

(一)受历史传统的影响。秀山县、梁平县等一些乡村烟花爆竹生产历史悠久,生产工艺简单,部分群众对烟花爆竹的特殊感情难以割舍,加之过年、过节、婚丧嫁娶放鞭炮习俗的日益浓厚,使烟花爆竹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有相当大的市场需求。 例如洪安镇大纸厂村从明朝开始就生产烟花爆竹,至今已有200年历史。

(二)经济落后的制约。由于一些农村信息闭塞、资金短缺,大部分农民又无其他技能,而具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乡镇的农民大部分都有一手祖传的烟花爆竹制造手艺,投资小,见效快,如两响的生产设备不足300元,引线的生产设备不足200元。于是非法生产几乎成为部分乡镇农民的生财之道。

(三)利益驱动。在农村,一个家庭依赖土地生存收入很低,有相当多的县年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旺季时,一两个月便能收入2000元到6000元。虽然生产中屡有伤亡事故,公安机关也严厉打击,但由于巨大利益诱惑,一些农民仍然冒着生命危险,顽固地坚持非法生产。

(四)非法生产有其一定的市场。目前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逐年增大,合法生产企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只要听响声,不计安全,不愿购买价格高的产品。这种供需矛盾的产生为非法生产创造了市场条件。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成本低,加上偷漏各种税费,销售价格低也可以赢得利润,在市场上很有竞争力。这也是非法生产得以生存的主要因素。

(五)烟花爆竹原材料容易购得。烟花爆竹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大部分为市场上容易购得的普通化工原材料,如高氯酸钾、硫磺、合金粉、硝酸钾等,在市场上可以随便买卖,为非法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是传统产业,从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往往只是小学和初中文化,生产往往是靠传统经验,缺乏安全意识,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七)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网给予非法生产以庇护。部分基层组织不发挥作用,村干部遇事推卸责任,认为生产鞭炮是发展地方经济,不仅不协助查禁,还暗中保护。在处理非法生产者时个别干部、党员,包括一些领导同志都出面说情。受这种思想影响和干扰,对违法人员往往不能用足法律,因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的专业村,非法生产发生爆炸事故后,一家有难,多家支援,自行处理,从不报告有关部门。

(八)监管主体职责不到位,“打非”配合不力。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五条规定: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监管主体职责不到位,致使“打非”配合不力,互相推诿,形成不了合力。

(九)举报机制未建立。由于非法生产窝点隐蔽性强,点多面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难于监管。举报机制未建立的情况下,打非难度大。致使“打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

(十)宣传不够,“打非”大气候未形成。由于宣传不到位,老百姓认识不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特别在传统地区,男女老少齐上阵,成了谋生的手段。

会上,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地毯式拉网大排查,列出重点。各区县(自治县)要把管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了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清查建档、登记成册(近年来的事故情况),分别列出重灾乡镇、村社,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签定责任书,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定责任书(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挂牌督办的重点地区,限期三月内摘帽子(制定验收办法)。

(三)把各级打非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重点落实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打非工作安全监管责任。

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由区县人民政府区(县)长负总责,实行“四大家”区县级领导(带分管、联系部门)分片包重点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社组一包到底。用“一盯一”的方法把措施落实到基层,宁可越位,不可缺位。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具体负责,其余党政领导分片包村,具体办法:

一是乡镇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整治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一次重点整治工作,每年听取专题汇报不少于4次;

二是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乡镇党政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三是要把重点整治纳入综合治理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并作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把整治各阶段的目标分解细化,制订出各个阶段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是在重点整治中,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要重拳出击,严厉打 击。对从业人员发现一个取消3年当地各种政府帮扶政策(如:低保、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和子女入学学费减免等),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老板(组织者)一律送劳教处理,发现为其提供场所的一律严惩。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各区县、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舆论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明电》精神传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从业单位和重点监管对象。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憾作用,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并且主动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特别是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更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学校要研究具体办法,加强管理,禁止学生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各镇乡要强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良好氛围。

一是向村组干部进行宣传,使他们成为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的中坚力量。

二是向中小学生宣传,坚持每学期为中小学生上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的法制课,坚持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和考试内容,使他们从小认识私造烟花爆竹的危害,从小远离拒绝非法烟花爆竹,并成为向家庭宣传的重要力量。

三是向妇女宣传,使她们成为拒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进入家庭的第一道防线。

四是向社会宣传,书写固定长期标语,办展板、墙报宣传,新闻、电视宣传等。总之,运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工具大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声势。

五是印发非法烟花爆竹宣传手册和奖励举报宣传单页,做到每个家庭一册。

六是继续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对从事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要落实乡镇、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家庭组成“四位一体”帮教措施。

(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区县(自治县)“打非”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通报各地“打非”工作情况,交流推介各乡镇“打非”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印发烟花爆竹“打非”安全工作简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六)规范经营行为,严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必须取得安监部门的许可;二是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三是印刷企业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签和包装的,必须报烟花爆竹报工商局备案,不得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者提供包装品,凡是向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提供包装品的一经查实,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四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五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六是鼓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采用销售配送制度。批发经营单位必须从合法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建立健全销售台帐,登记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去向,确保零售单位烟花爆竹的供应。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合法的批发公司进货,并与批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不得从其它渠道进货;对所有零售门店的招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确零售门店储存数量,严禁超量储存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处,坚决取缔打击一处。

(七)严肃监管执法,加大打非力度。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提供原材料,以及收购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半成品加工的,均视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以及超量储存、非法储存和经营三无产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查处、打击不力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和曝光。要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努力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八)建立举报和明查暗访制度。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过程中,各乡镇、居委会实行明查暗访,并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对于举报内容、举报电话,各乡镇、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成传单,印发到每户人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审查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必须落实1000元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九)落实打非人财物以及打非装备。为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到实处,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专门资金,购买必要的设施(烟花爆竹检测仪)、设备及车辆,落实办公场地,解决打非工作费用。备配烟花爆竹检测仪的费用由市安全专项资金补贴30%,区县政府自筹70%。

(十)建立监控网络。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反弹的严峻形势,各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非法生产的乡村、农户家庭作坊及非法经营严重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端掉生产窝点,取缔非法经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乡镇、重点人员都要重点监控,落实一盯一的措施,建立非法生产人员档案。决不允许安全监管有漏洞。

第5篇: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 - 南平市安监局

附件2 参与活动单位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南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市直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监部门:负责用人单位(不含煤矿、医疗机构、军工项目)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问题;负责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不含煤矿、医疗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

二、卫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南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牵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负责应急救治和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职业病工伤保险及实施落实情况,维护劳动者、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及《工伤保险条例》,做好职业病病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的保障工作。

四、发改部门:负责督促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政策性粮油经营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立项、核准文件相应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把全市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衔接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减少或禁止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经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工业及信息化、煤炭、电力、民爆行业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检查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相应抄告安监、卫计等部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制订调整产业政策时严格落实禁止使用淘汰技术及设备等职业病防治要求。

六、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市政、房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项目施工期间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督促机动车维修、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养护等行业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农业部门:负责督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和农药生产、经营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林业部门:负责督促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督促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商贸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成品油流通行业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公安部门:负责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

十三、水利部门:负责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水电与河道采砂等职责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对所出资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负责督促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主动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提高国有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将国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十五、疾控中心: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健康检查统计分析等工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检查,强化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参与编制本市职业病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

第6篇:安监局总结和安监局计划范文

安监局2009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大胆创新,迎难而上,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东向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主要工作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夯实基础,健全完善基层执法监管建设

1、参加省执法资格培训。为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按简易程序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安监局分三批组织了县局、新杭安监分局、部分乡镇安办监管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总体素质,以便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组织基层业务培训。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安监局在新年之初就举办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监管人员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监管要领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依法行政,严格查处各类事故和违法行为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法律法规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出书面整改指令书520余份,对26家违规经营企业行政处罚15.74万元,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县的安全监管。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8起,其中有4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五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围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1、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我县及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活动时间、内容、任务、形式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详细安排,指定了专职人员,落实了活动经费。为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六以安全培训为抓手,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局结合高危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复训班,以会代训等,向广大企业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地讲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人数1千余人。特种操作,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了企业全员的安全素质。

二、上半年事故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三、2008年主要工作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不动摇,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更好地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毫不动摇地抓好对高危行业的监管。狠抓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复产验收、岗位培训、经济政策、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整顿关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重点抓好煤矿、烟花爆竹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二拓展监管领域,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针对近年来地面企业事故上升趋势,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教育培训,建立管理台帐,明确分工,实行动态管理。三规范乡镇安办建设,落实责任制。督促乡镇开发区建立安全监管台帐,明确分工,制度上墙,逐步建立政府重视、协调有力、科学调度、运转高效的安全监管运行机制,落实乡镇的责任。通过召开安办主任经验交流会、送出去学习等形式,互相交流经验,扩大视野,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村级安全协管员规章制度,延伸安全监管范围。四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2009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08年,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稳妥发展的要求,积极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通安监局总结和安监局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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