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总结

2022-04-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对于个人的成长而言,是我们反思自身、了解自身、明确目标的重要方式,通过编写的总结报告,我们可以在工作回顾中,寻找出自身的工作难点,掌握自身的工作优势,更加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消费扶贫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消费扶贫总结

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情况总结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按照***与***对口帮扶落实分工方案,县发改局充分发挥对口扶贫协作管理部门职责,积极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对口协作扶贫工作。按照全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调度安排,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消费扶贫方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一、消费扶贫任务及会议情况

(一)、******消费扶贫任务情况

***市对***消费扶贫下达任务数是***万,截至到11月底共完成*****万元。

(二)、组织参加消费扶贫会议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参加了2019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投资贸易博览会、****大爱无疆****消费扶贫展销会、***农业产业扶贫协作推进会。依托洽谈会、展会、交流会,围绕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宣传推介三大方面我们强化宣传,发布招商项目,扩大***企业知名度,精准对接。

在***洽会上,******与****签订了******蔬菜产业园(一期)项目框架协议,大力发展绿色生态蔬菜产业,打造美丽乡村特有品牌。

***扶贫协作推进会上,**和商贸有限公司、***融诚智远商贸有限公司与***县签订了***餐饮协会京津冀绿色食品供应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的实施将为隆化改变传统农业种植方式,提供先驱指导意义,用生态农业的理念,将现代农业的新科技运用到种植和生产的过程中,最终回归到自然属性,并可形成体验休闲经济。可直接安排***人就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余人,增加农民收入,引领农民早日脱贫致富,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在***消费扶贫三次展销会上***县幽谷农业、博利多树莓、隆轩食品等企业在对口帮扶县展区以展卖为主,累计完成销售***余元,接待顾客**余人次,促成****有限公司与***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二、消费扶贫开展情况及主要工作措施

消费扶贫是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在助农增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局努力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寻求突破,开展六方面工作扎实推进消费扶贫稳步推进。

(一)消费输出方面。

拓宽销售渠道。借助***帮扶***契机,在***市***区设立展销中心、***展销中心各**处,开展线上线上整合销售。把***农特产品引入平台进行销售,拓宽***特色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组织全县具备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均参加到消费扶贫的队伍中,据统计,我县共***家企业,***种农副产品均已在消费扶贫平台中销售上线。截至目前,我县销售额达****余万元。

(二)是消费输入方面。

充分利用隆化得天独厚的生态旅游资源,与***地区的旅游文化部门开展合作,已接待***市旅行团***余批次,直接拉动消费***万余元。

(三)建立消费扶贫网站。

****依托天津和****龙头企业建立农晓时电商平台,组织全县具备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加入到消费扶贫的队伍中来,整合全县扶贫企业产品资源。

(四)借助社会资源。

有限无限相结合。充分发动****社会资源,借助****各级工会、商贸企业、各类企事业食堂拓展县域农特产品消费扶贫领域,大力开展消费扶贫。部分医院、学校同意采购隆化牛肉等协议。

(五)是消费出口方面。

利用***县引入的***服装商贸有限公司,鼓励农村贫困妇女积极参与服装生产,利用***外贸平台,拉动对外贸易,促进消费增长。

(六)企业带动贫困户方面。

所有销售企业通过流转土地、招录贫困户、入股分红、产业分工、产品收购、庭院种植及扶贫贴息带动等途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截至目前,累计销售额达***余万元,直接带动****个贫困人口人均增收*****元以上,实现为贫困户增收约***元。

第二篇:经信局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经信局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我县消费扶贫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工作,努力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稳定增收的积极性。现将 20xx 年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专柜、专馆、专区建设 按照省、市、县消费扶贫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结合扶贫产品“八进”活动,以坚持带贫益贫持续性为目标,认真谋划和推进消费扶贫专区、专柜、专馆建设,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零售技术,切实将消费扶贫从线上到线下都落到实处,显著提升消费扶贫的持久效应。联合县扶移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 9 个部门共同印发了《消费扶贫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何彬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或分管扶贫领导为成员的专班,推进工作。利用“天虎云商”平台创建线上“专馆”,目前入驻该平台企业 25 户;与茶叶旗舰店、联华超市、紫茵超市等优势企业合作,建立消费扶贫线下专区 7 个;在天顺商混、生力泰医药、海诺尔、经开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扶贫产品售卖专柜。

(二)扎实推进电子商务工作,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1.协助组织薯业、葡萄、茶叶参加“阿里巴巴市特色农产品直采对接会”,推荐扶贫农特产品,薯业已与阿里巴巴盒马鲜生签订采购协议、葡萄正在积极对

接入驻事宜。

2.新媒体直播销售,县委书记在直播间为葡萄打 CALL,副书记走进直播间为直播带货、副县长为柠檬带货活动,成功开启抗“疫”助农新模式,打通农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助力农产品销售。

3.县政府副县长彭强牵头,与县农业局组织 10 余家直采基地,同阿里巴巴、城数企业召开关于数字农业与数字县域沟通座谈会,推荐扶贫农特产品。

4.参与组织网上销售柠檬,和村集体经济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采购 10 吨流米李线上销售。

(三)积极开展“三大活动” 1.组织企业参加理工大学农产品精准扶贫展销“爱心助农、成理先行”,20余家企业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现场,土鸡、粉条、板鸭等农特产品深受消费者喜欢。

2.组织农特产品企业参加省直部门定点扶贫展,县内茶叶、粉条、面条、板鸭等 10 余农特产品参加展销,现场销售情况火爆,产品深受欢迎,并有相关企业单位签约定点采购订单。

3.20xx 年“庆丰收,迎小康--品特色,享悠然生活”“中国农民丰收节”上古.里电商直播村首届直播节,活动现场扶贫农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及贫困户生产的瓜果蔬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特产品参加展销。

4.组织 8 家农特产品企业到广州参加“金秋购物助脱贫--扶贫产品销售周”展销,展销现场粉条、面条、大头菜等农特产品销售一空。

5.开展了 20xx 年豆腐美食文化节,活动现场有扶贫展销、豆腐文化展、文艺表演等,在广场上,多种名优特产柚子、板鸭、各类豆腐制品等特产参加扶贫展销活动。

6.开展了第四届嘉乐镇渔舟黄桃推广节,扩大了“渔舟黄桃”品牌知名度,同时推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7.开展五一、十一车展,加快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全面复苏,改变了汽车销售消费受疫情影响的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今年我县的川货出川、万企出国门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二)我县农特产品品种丰富但品牌不够响亮、地标性产品较少,对外的影响力较小。

(三)企业还是传统销售模式营销,思想守旧,不敢尝试新的营销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继续加大扶贫产品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利用主要商业网站、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展示、宣传、销售扶贫产品,拓宽扶贫产品宣传和销售渠道,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开展“三大活动”,着力做好产销对接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商品促销活动,通过多种促销手段,提升购买者的消费欲望,开拓消费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开拓国内市场,提升产品知名度,为我县消费扶贫工作做好展销宣传。

第三篇:2021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X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安排,结合县消费扶贫工作实际,制定全县X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X”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

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X年X月X日至X日

四、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相关两办副主任和县扶贫办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消费扶贫活动月工作专班承担。

县直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消费扶贫月活动。并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与X月X日下午下班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X.规范设立X家消费扶贫专馆。选择X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电商服务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县扶贫产品。(责任单位:组织部、商务局、发改局、扶贫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供销联社等)

X.布放运营X台消费扶贫专柜。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配计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县城内的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及中省直单位。按照市活动方案要求,全县X年布放运营专柜X台。(责任单位:扶贫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发改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等)

X.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省、市消费扶贫网络平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扶贫产品。(责任单位:扶贫办、发改局、宣传部等)

X.新开辟X个消费扶贫专区。在全县各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代理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县开辟不少于X个商超扶贫专区。(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扶贫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工商联等)

X.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全县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选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责任单位:发改局、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县直部门等)

X.用好“扶贫X”销售平台。发挥好“扶贫X”销售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加大采购力度。(责任单位:供销联社、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等)

X.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八项行动,于X月X日之前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县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各乡镇党委政府等)

六、实施步骤。

X.组织发动阶段(X月初)。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县X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协调会,明确分工,共同发力,确保消费扶贫活动顺利开展。

X.组织实施阶段(X月)。全县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X.总结阶段(X月上旬)。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对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及影像资料,于X月X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X.高度重视,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是中央、省、市促进消费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X.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持续跟踪宣传报道消费扶贫活动,在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播放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发送消费扶贫公益短信,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X.强化监管,发挥全面的监督作用。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许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X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X.狠抓落实,加大活动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对专柜专馆专区,要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县政府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第四篇: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凝聚部门合力共同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对乡镇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乡镇农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扩大对贫困乡镇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规模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并推介一批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消费扶贫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参加 20xx 年全国消费扶贫论坛。(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大政府采购贫困乡镇农副产品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转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引导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持续加大对贫困乡镇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乡镇农产品滞销问题,为我市乡镇农副产品销售创造良妤的竞争环境。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执行消费扶贫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实施网上

直接采购,优先购买贫困乡镇农副产品,按时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财政部门定期对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引导采购人与入驻贫困乡镇供应商沟通联系,加快采购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分别负责)

(三)积极组织市直机关参与贫困乡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贫困乡镇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贫困乡镇农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协调引导有条件的贫困乡镇在市主城区开展本乡镇农产品销售推介活动、设置专卖店(柜台)。(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分别负责)

(四)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力度,推动贫困乡镇农畜产品进医院常态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继续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落实对口支援任务等多种形式,继续动员一批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与贫困乡镇建立产销对接关系,面向贫困乡镇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优先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贫困乡镇农畜产品。(市工商联负责)

(六)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乡镇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乡镇产品。(市总工会负责)

(七)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充分运用自身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帮助贫困乡镇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打造优势品牌。(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分别负责)

(八)引导和动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参与脱贫攻坚。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通过组织发动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慈善组织利用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消费来自贫困乡镇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乡镇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市民政局负责)

二、进一步打通贫困乡镇产品流通和销售“瓶颈” (九)继续加大对贫困乡镇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电商服务站,搭建“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的产销对接平台。充分利用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扶贫商城的作用。鼓励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供销 e 家、叮咚买菜等大型电商平台为贫困乡镇农畜产品和服务搭建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农畜产品。开展 20xx 电商扶贫日公益活动,组织电商、超市、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参加,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畜产品。支持各大超市、本地电商销售平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消费扶贫专区,为贫困乡镇农特产品销售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贫困乡镇扶贫产品和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加快培育邮政寄递与农产品电商协同项目,多措并举帮助贫困乡镇和贫困群众解决好农畜产品销售难题。(市委网信办、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分别负责)

(十)认真落实支持贫困乡镇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和大型

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等,在贫困乡镇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分别负责)

(十一)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启动“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分别负责)

(十二)支持贫困乡镇参加中国廊坊农交会、农业嘉年华(北京)、中国国际农交会、博览会等各类影响力大、展示推介效果明显的农业展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积极推进主城区与贫困乡镇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产品销售方面的影响,开通网上抗疫情产销对接专区,公布热线电话和对接方式,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分别负责)

(十三)引导地方储备粮食承储企业优先收储贫困乡镇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贫困乡镇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争取更多免费展位和布展,组织更多贫困乡镇的合作社与企业参加。(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贫困乡镇产品和旅游等服务供给质量 (十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乡镇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支持贫困乡镇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乡镇农产品初加工水平。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乡镇区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配套建设一批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贫困群众分享消费扶贫红利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负责)

(十五)加强贫困乡镇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提升贫困乡镇特色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现 20xx 年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8%的目标。(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十六)持续加大对贫困乡镇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乡镇项目补助比例。支持贫困乡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挥优势特色,增加当地优质粮油产品,带动农民增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十七)继续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开发乡村度假、休闲运动、生态康养有机饮食、农事体验等主题产品。打造一批业态产品新、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基础设施优、服务水平高的省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十八)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培训活动,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十九)加大对贫困乡镇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加快贫困乡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体验度。推进贫困乡镇“旅

游厕所革命”,依托国家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贫困乡镇建设旅游厕所,实施旅游厕所建设台账式管理。20xx 年,全市贫困乡镇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 21座以上。结合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筹办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具备条件的贫困乡镇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贫困乡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结合,加强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宣传考核 (二十)加大消费扶贫工作部门协同力度,统筹协调相关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扶贫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二十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乡镇农畜产品销售和旅游产业影响的跟踪监测,积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农产畜品生产基地、乡村旅游景点尽快复工复产,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优化消费扶贫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影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分别负责)

(二十二)开展媒体扶贫公益行动。市直主要媒体在主要版面、重点时段继续办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栏。组织市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负责)

(二十三)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好经

验、挖掘好典型,及时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于 12 月 1 日前将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报送发展和改革局农经科。(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十四)继续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相关市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市扶贫办负责)

第五篇:“消费扶贫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扶贫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九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扎实推进我局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紧盯全区消费扶贫工作任务,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题,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活动主题

千企参与,万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四、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

1.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要积极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运营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建设1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年底前投入运营1-2个线下实体地方馆。

2.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9月底前,原则上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

(二)深入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要加强对已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指导,丰富专区扶贫产品种类、数量,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对照市级标准和程序,引导电商企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开设消费扶贫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12月年底前,投入运营2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专区。

(三)积极配合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工作,为本地区专柜铺设运营提供便利和支持。

(四)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利用机关工会相关经费,通过以购代销、爱心购买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同时鼓励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帮销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五)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企业、进商超、进电商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

(六)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引导重点涉农电商企业加强与各大媒体、平台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直播卖货、网红带货等活动,拓展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七)协调配合开展“十二个一”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电商企业参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主动推荐辖区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和供应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助力消费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建立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推动经信局消费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帮扶联系责任制,建立问题清单和帮扶清单,着力为企业纡困解难,推动重点商贸企业建设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销售专区等。

(三)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消费扶贫产销对接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六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扶贫办等10部门印发的《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赣扶字〔2020〕2号)精神,根据《x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2019〕3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制定《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20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20个,累积认定达到30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10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20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2020〕6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x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 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江西省扶贫产品目录》、《抚州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3月23日

xxx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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