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2022-11-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监察工作,实施行业管理。

二、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行业开发经营工作,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行为,以及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实施全县建设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会同人民防空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五、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及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业单位资质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县城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业开发区规划、旅游度假区、成片土地开发的规划、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以及城市雕塑工作;受县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县域体系规划、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参与编制及综合协调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项专业规划、报批,参与制定城市发展与战略规划、城市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

八、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承担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县中心区详细规划、中心区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以及省级试点村规划的报备。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并做好报批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权限城区建设、村镇建设、管线工程建设以及城区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城市供水、燃气供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和市容环境卫生等生产经营的资质审查与管理;依法行使对市政公用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建设工程估算、概(预)算和决算;对工程建设造价、定额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

一、负责管理县规划建设系统各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从业和执业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2篇:外经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局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局机关各项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协调机关股室运转和对外联络工作。

4、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5、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6、负责制定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

7、负责财务管理、机关考勤、车辆管理、来客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8、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决策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9、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商引资股

1、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规划和目标计划。

2、负责组织推动我县与全国各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技术协作以及国内友好城市的建立和联络工作。

3、负责综合性洽谈会和投资项目推介会的组织工作。

4、负责“资源库”、“项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5、负责区域产业政策研究和招商引资工作。

6、搜集、跟踪和分析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及上市公司的投资战略和信息,推动我县企业与投资者的经济合作。

7、负责来富客商考察活动的联系、咨询、谈判、签约等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服务股

1、负责国家产业政策的研究分析。

2、为外商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其办理投资有关手续。

3、积极同区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团体、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的广泛联系和投资合作,协同招商引资股组织各种形式

的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4、负责受理招商引资企业投诉。

5、负责投资环境评价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治理投资环境。

6、跟踪检查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落实,协调解决项目落户及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7、负责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服务股

1、负责富平招商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2、通过各类洽谈会、网络、媒体、电讯等形式,向外发放、发布宣传资料及信息,联系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上市公司,争取更多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环保低碳项目到我县投资创业。

3、负责编印《富平招商》,每半月1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发《招商动态送阅件》,送县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县政府各县长。

4、负责富平籍在外人员及客商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编工作。

5、负责做好信息调研及招商引资形势分析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搞好对外宣传,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7、负责对外发布项目信息和政策信息,做好网上招商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各相关行业的法规文件,为招商引资提供必要资料。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考核股

1、负责提出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2、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月通报制度。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的建档备案和落实工作。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考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供销社各股室职责

Xx市供销合作联社机构设置及职能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市社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协调;负责公文运转,印章管理,文印,收发,机要保密,日常接待,政务值班和信访。

2、负责市社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社工作简报和社务信息编发。

3、负责车辆、办公用品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人事保障股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社人才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拟定市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市社机关工资管理,指导直属企业、基层社的劳动工资工作。

3、负责市社复转军人的安置和优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市供销社系统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负责市社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作。

4、牵头负责组织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比表彰;指导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妇女联合会工作。

财务股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财务、会计、财政、税务、信贷、审计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政策扶持。

2、指导全市供销社和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系统财会报表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经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所属单位财会主管人员的选派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对市社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及审计监督;指导系统审计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供销社和市社所属单位的融资工作。

资产管理股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

2、负责实施市社社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财产和经营状况,对直属和控股企业的经营、非经营性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审查。

3、对控、参股企业董事长、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选派提出意见,对直属和控股企业经营者进行定期考核,提出聘用、解聘、奖励与处罚的建议;对控股企业负责人收入提出意见。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

经济发展股的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承办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协调的相关业务工作。

2、指导直属企业及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农资、农副产品、日杂用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重要商品经营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协调;组织落实食盐、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负责有关商品交易会的组织和横向经济协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物价监管。

4、负责指导供销社龙头企业建设,引导和规范市场体系建设;负责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调、管理;牵头负责供销社综合业务考核。

5、指导和协调供销社外经外贸、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合作指导股的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供销社体制改革;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系统社团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全市基层供销社综合改革。

2、指导全市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3、指导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合作社文化建设,推广合作社知识普及;负责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全系统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和综合业绩考评工作。

第4篇:xx工商分局各股室工商所工作职责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工作职责

我分局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办理辖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检验;依法监管辖区商标印制单位,维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打击商标侵权;依法监管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监管店堂广告;打击虚假广告;查处流通领域违章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和变相传销、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接待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咨询,受理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举报、投诉,办理12315市工商局投诉电话督办的案件,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政秘股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市局和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协助分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市局和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分局的人事教育、法制工作、做好分局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和分局人员的考核、评先和表彰工作。

(四)负责政务信息、理论调研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团、工会、妇女工作。

(六)负责分局的接待、机关安全、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分局的新闻报道、简报、宣传栏的出版宣传及分局报刊的征订工作。

(八)负责分局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和各项票证财物的发放、监督各所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及时向分局领导反馈。

(九)完成市局办公室、政治处、财务科、法规科、纪监室和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分局交办的工作。

(十)协助其他股室做好分局的工作。

二、注册登记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局辖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和企业年检工作。

(三)负责分局个体、私协会工作,完成市局企业注册登记科、市个、私协会交办任务,指导各工商所个、私协会的工作。

(四)指导工商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工商所开展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六)个体、企业档案查询工作。

(七)个体、企业档案归档工作。

(八)个体、企业登记、验照、年检、规费收取。

(九)协助其他科做好分局的工作。

(十)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xx市工商局xx分局监管与执法科工作职责

(一)指导各所监督管理辖区市场,规范市场的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和检查

(二)抓好经纪人的培训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类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消费者协会工作。

(四)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市场走私、贩私、欺诈及制售假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广告发布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

(六)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行为。

(七)打击辖区非法传销行为。

(八)完成市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指挥中心、市场合同科、商广科、经济检查支队、整规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分局交办的工作。

(九)协助其他科室做好分局的工作。

xx市工商局xx分局基层工商所职责

一、办理辖区内由市局、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按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市局、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贸市场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进行注册登记,对个体工商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职责。

第5篇: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始兴县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统

一、高效、互动的监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建工股,由局建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局长:全面领导我局安全生产工作。 各位副局长、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县安委会、市住建局和本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做好本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日常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方面“上传下达”的协调工作;

3、承办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建工股: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和“两场联动”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组织或参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管理,定期分析建筑业发展情况;负责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依法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

(二)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及县城道路桥梁、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工程的审批及监管,核发城镇燃气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的贮存、输配、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城镇燃气行为;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负责制定指导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在县城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贯彻安全生产布局在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作用,不符合安全生产布局要求的不予审批;在选址过程中注重避免危险源、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对周边的影响,严格把好建设项目选址关,满足安全生产布局的需要;规划审批中,对消防、人防、防震、防雷和停车场不能满足技术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指导村庄、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管理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监督、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四)房地产管理股: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范围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住宅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办公室:负责审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文稿,配合建工股统一向社会发布新闻报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协调局机关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运输等保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建设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出局职能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计划。

(六)财务室:负责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七)重点办:协助开展县重点城建项目、宜居环境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法制室:负责局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和检查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九)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指导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所监督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参加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检查;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负责项目施工许可前安全生产措施备案以及监管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动态监管;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设计单位对采用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

(十)造价管理站: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或处罚;参加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检查;提供建设工程材料、机械价格咨询服务。

(十一)行政服务中心:在审核事项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查安全要求。

(十二)征收办:指导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投标确定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并对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加强对拆迁项目安全巡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房屋拆除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城建档案室:负责保存工程建设技术档案资料和局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十四)园林管理站:加强督促绿化工程施工和日常管理养护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配备好各项安全生产所需装备;开展园林工程隐患排查,及时清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园林洒水车的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作业及酒后开车,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注意高空及路边的作业安全,做好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自身和行人安全;督促各绿地管理承包单位做好沿河栏杆、安全警示牌和广播系统等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维修;责任区内树木及时进行修剪,保证留足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并对影响道路交通的树木、树枝、花灌木及时进行修剪;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增强防范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生产现场、设备及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好极端气候(台风、雨季等)季节的乔木支护保护工作。

(十五)环卫处: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县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布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参加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对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进行及时的维修保养。

(十六)污水办:加强污水管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污水管网进行专业养护,及时更换破损井盖,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生产检查制、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防火防爆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制度的落实监管;督促建设污水管道设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市政办:负责城区内道路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城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对城区管辖范围内井盖、防护栏等公共设施的损坏、缺失及时进行维护;加强对城区内各种掘路开挖施工的监管,及时制止违规的掘路开挖施工;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城镇燃气设施的管理和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将隐患整改到位;配合渣土办加强渣土车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联合广告办抓好各类广告牌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自来水公司:做好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定期对县城区的消火栓及给水井进行全面的普查、维护、维修;加强供水管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110”联动工作,关注供水管网的压力运行情况,加强应急抢修队伍管理,制定建设、提高专业维修能力,备足易损零件材料,及时做好维修抢修工作,保障安全供水;加强源头水质巡查监管,防止水源污染。

五、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机制 (一)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其他领导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县住建局结合半年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其安委会和县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督查,督促抓好落实;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防范于未然。

(三)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县住建局季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向建筑业各企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听取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定期(或按照要求)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考核等重点工作进度情况及统计分析,县住建局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对工作部署及时、重点工作进展迅速、采取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坚持履职报告制度。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5目前提交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六)坚持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通报制度。县住建局定期对本县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警示通报:

1、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对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的,或者事故总量控制不下来的单位和企业;

3、县住建局认为有必要进行警示通报的其他情形。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初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领导对相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职责范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工作管辖范围内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在开展约谈的同时,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单位必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于较大事故或第2起一般事故发生后的半个月内向县住建局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2、组织领导不力,未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部署、且进展缓慢的;

3.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我局通报,或者重点事项督办、事故查处督办处理不力、落实不到位的;

4.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

5、不依法依规组织核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访、举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八)完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督协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县政府依法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督办要求完成并落实督办事项;一次死亡2人的生产经营性一般事故由泉州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积极配合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及部门重要批办件、信访件等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专门督办,深入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论证,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

(十) 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对工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必要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部门、事项和承担治理责任的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仍拒不整改治理的,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十一)坚持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半年跟踪督查、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和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的股室和局属单位,由局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人员职务、职称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二)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室和有关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一年内,职责范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一年内,职责范围内发生2起(含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3、谎报或隐瞒不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责任事故查处督办、重大事项督办工作不落实、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的股室和单位。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局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4月13日

第6篇:Xxxx局各股室工作承诺书

办公室

一、遵守规章制度 改进工作作风

二、注重理论学习 提升文化素养

三、密切联系群众 增强服务意识

四、落实各项制度 维护办公秩序

五、沟通部门协作 提高工作效率

六、贯彻上级决议 确保按时完成

综合股

一、遵守规章制度 改进工作作风

二、注重理论学习 提升文化素养

三、密切联系群众 增强服务意识

四、维护设备运转 确保正常办公

五、严格车辆管理 严禁公车私用

六、严格物品发放 保证办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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