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2023-01-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培大做强优质粮油、特色蔬菜和淡水产品三大优势产业,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建立一套与市情、与产业相匹配,有利于各类职业农民发展,相对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与扶持制度,为新型职业农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2年-2014年,实现三项目标:

1. 重点打造“1234”工程,即培养100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创业能力的管理型职业农民;200名懂政策、晓法规、思想活、能力强的经营型职业农民;300名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与责任意识强的服务型职业农民;400名懂技术、会管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生产型职业农民。

2.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四种类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

3. 建立与市情、与产业相匹配的四类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从环境、政策、制度上保障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2012年,制定管理型、经营型、服务型和生产型四类职业农民培育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2013年,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研究与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建立信息服务平台。

2014年,完善相关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一套先进适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

四、培育方法

(一)教育培养

分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即分类遴选培训对象、分类制定培养计划、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对培训学员统一开展相关岗位职业技能鉴定。

1. 分类遴选培训人员。管理型职业农民面向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经营型职业农民面向农产品经纪人、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等;服务型职业农民面向村组干部、农业企业和农业园区的技术骨干等,重点培育乡、村农技服务人员;生产型职业农民面向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特色产业专业村负责人和有志从事一产创业的农民等。

培养对象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农作物植保员培养对象的学历要求在高中以上学历,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2. 分类制定培养计划。按照“学能成、成则用、用有为”培养目标,结合培育方向,分类制定培养计划,实行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试考核和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每个专业班集中培训时间15天以上。其中,管理型职业农民注重企业管理能力培养,专业设置为农业经营与管理,培训内容包括农村政策法规、农业企业创办与管理、农业项目编制与申报、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产品储藏、加工与运输和农业信息技术等;经营型职业农民注重市场开拓能力培养,专业设置为农民经纪人,培训内容包括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信息技术、财会知识和农产品储藏、加工与运输等;服务型职业农民注重技术服务能力培养,专业设置为农作物植保员,培训内容包括农作物病虫草害测报与防治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生产型职业农民注重生产操作能力培养,专业设置为高效种植、高效养殖,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农作物高效种养模式与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农业机械维护与保养等。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相关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其中,管理型与经营型职业农民鉴定工种为农民经纪人,服务型职业农民鉴定工种为农作物植保员,生产型职业农民鉴定工种为农艺工、蔬菜园艺工或淡水养殖工。

3. 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制定的培养计划,立足提升培训效果,对四类职业农民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其中,管理型与经营型职业农民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办班模式,每年的3月份组织学员集中培训,11月份按照学员产业类型,分类组织学员到与其产业相匹配的企业观摩学习,开拓学员的视野,增长学员的见识,更新学员的理念,提升学员的经营管理水平;服务型职业农民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班模式,在农作物病虫高发期的4月、8月份分段组织培训,组织学员到病虫测报基地实训,巩固学习的效果,做到现学现用;生产型职业农民按照产业类型,在农时关键季节到产业基地就地办班、就地实训,做到学有样板、看有现场、训有基地。培训结束后,安排师资与学员结对,组织师资定期回访,了解学员的生产状况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对有进一步提升需求的农民,系统开展中等涉农专业教育。

(二)认定管理

对取得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统一发放由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评审委员会验印的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1. 制定认定标准。根据申请人从业类型,分类开展管理型职业农民、经营型职业农民、服务型职业农民和生产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

管理型职业农民:企业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或水面承包面积,种植业300亩以上、水面养殖100亩以上。

经营型职业农民:年销售各类农产品规模在50万公斤以上,利润10万元以上。

服务型职业农民:申请人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在村委会、农业园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生产型职业农民:申请人的种养面积在50亩以上,单位面积产量或效益同比周边农户增幅5%以上。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业的产业工人须有两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2. 组织资格认定。按照申请、审核和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填报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报表,连同申报附件材料一起,报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核,由市资格审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逐项审核确认,对审核合格的农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3. 资格认定管理。一是依托已建成的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平台兴化工作站,让农民充分享受平台提供的一切资源和服务同时,通过GPS定位、工作交流、推广日志等系统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动态管理;二是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农民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对已不具备证书岗位资格的农民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对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岗位类型调整的农民重新认定。

(三)政策扶持

分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倾斜和资金扶持,从环境、政策、制度上保障我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

1. 服务扶持。建立专家组,推行专家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挂钩服务机制,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放基于3G的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贴切即时的资料查询、田间诊断、农事决策等快捷信息化服务。

2. 政策扶持。①从持农作物植保员资格证书的服务型职业农民中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担任村级农技员,按照服务面积给予奖励;②农机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农业保险等各项涉农奖励性政策优先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其中,发展粮食生产的农业保险费用由财政补助,发展设施农业的农业保险费用个人只需负担15%;③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除享受各项涉农奖励性政策外,优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执行农用电价格,推荐优先参与银行贷款授信,根据评估情况给予200万元之内的信贷担保;④对新型职业农民规模流转土地从事种植每亩给予100元的一次性土地流转租金补助。

3. 项目扶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同等条件下,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与农网改造等各项涉农项目对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优先立项。

五、工作制度

1. 资格认定制度。实行统一认定、统一编号、统一发证,凡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的农民均可申请认定。

2. 证书年检制度。对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每两年年检一次,年检合格加盖兴化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会员年检印章,年检不合格取消资格证书。

3. 继续教育制度。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农民每年须参加30学时以上的知识更新培训,培训结果作为资格证书年检、农民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4. 优先扶持制度。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同等条件下农业生产人、财、物资源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集聚。

5. 资格准入制度。村级农技员实行资格准入制,从持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和农作物植保员资格证书的“双证”农民中选拔。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局、财政局和人社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牧业局、水产局、农机局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业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政策研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信息服务工作室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分别负责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和动态监管等工作;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标准制定、资格认定和证书管理等工作。

2. 落实政策,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围绕培育四类职业农民,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分类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在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强化行政推动作用,引导社会重视、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逐步扭转当前职业技能“被培训”现象,创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

3. 积极宣传,营造良好培育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与措施、方法与效果,让农民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作用、好处,激发农民培育的热情与欲望,推动全社会主动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2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发〔2011〕125号)要求,结合景信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功能,提升培训能力,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组、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体培训任务是:在2011年内完成全乡所有村组干部和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群众的轮训工作。其中,以村为单位,完成村组干部教育培训5期,培训人数240人次;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6期,培训人数5000人次;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250人次。

三、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村组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村组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以各类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各涉农部门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四、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禁毒防艾、民族宗教、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第3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要求,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培训4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0人(养鱼大户50人、茶叶种植大户5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100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雇员)、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200人(农业经纪人100人、农产品电商人才100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三、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

⑴培训对象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电商人才培训对象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参照《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需求的通知》(皖农办科函〔2018〕5号)。20

16、2017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三类型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⑵严格遴选程序。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

2、省市级培训对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完成省级培训的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市级培训的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遴选工作。

(二)遴选培训机构

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遴选,遴选2家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并报省农委备案。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县农委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

参照农业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优选培训内容,科学安排课程。鼓励采取参训人员“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农业创业指导、“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内容。电商人才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规范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五)做好考核和认定管理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县农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进一步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责任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动态管理机制。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进行统计造册,鼓励其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六)政策扶持,务求实效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统筹各类农技人员力量,建立农技人员跟踪服务职业农民机制,将跟踪服务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县项目有机结合,实行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分别进行为期3年、1年和1年的跟踪服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

(七)建立资金拨付和监督机制

1、资金拨付。省以上补助资金标准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每人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每人1100元。县财政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及时将7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验收等情况,对验收合格的,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30%的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收回预拨的资金,并取消以后培训资格。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2、资金监督。各培训机构要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项目结束后,一律进行项目审计,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用出效益。

四、进度安排

(一)精心制定方案(5月份)。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依据县实施方案,参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按照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分阶段培训等要求,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情况报省农委备案。三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主要反映教学目标、培训对象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日程(含具体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材教师、考核发证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计划”。

(二)遴选培育对象(4-5月份)。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三)认真开展培训(6月份至9月份)。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的省级专家。按照《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发布〈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2016年)〉的通知》要求,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市、县农委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市、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等

(四)严格培训验收(10月份)。制定验收办法,及时进行验收。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农委会同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

(五)抓好认定服务(11月份)。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开展认定、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六)做好总结工作(11月份至12月份)。县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建立县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二)注重条件建设。充分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培训机构认定与评价管理机制。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推介培训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探索建立授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与师资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建立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

(三)创新培育机制。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阶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短期培训与学历提升结合机制,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鼓励贫困地区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每人结对帮扶一个同产业的贫困户。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四)强化监管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行目标和绩效管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任务完成、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并将抽检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1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省市农委。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监管和服务。按照民生工程实施要求,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通过利用各类媒体及工作简报宣传、编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效。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积极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第4篇:农民工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6-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年农民工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面向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方向,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农业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加强市场调查与预测,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实效性;要坚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农民掌握转移就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效方式和转移就业、配套服务、监督管理等有效机制,为大规模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积累经验。

***市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分二个层面开展,一是动员、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农业部门广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引导性培训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市里重点抓好4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县的50个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示范性培训,每乡培训600人。共计3万人。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各地区根据本地劳动力资源积极组织参加培训,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鼓励农民参加转移培训学习。对参加培训的进行登记。

(二)培训机构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中专、农机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三)培训形式此文来源于:wenmi114.com

1、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通过印发资料、咨询服务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外出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另一种是通过集中办班系统地开展培训,一般是在乡镇或具备条件的村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1周。

2、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在引导性的基础上,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主要是在各级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由企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业部门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以订单、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为1至3个月有,具体培训时间长短可按照工种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安排。

(四)培训教材

教材以农业部编写了《进城务工指南》等系列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作为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教材。

(五)考试与考核

参加集中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都要参加考试和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结业证书。引导性培训以理论考试为主,职业技能培训以初中技能考核为主。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

按照国务院“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技能性培训服务,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的精神,市财政负责为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提供教材费和讲课费,区县(市)、乡镇负责提供场地费和食宿费。全市****年计划培训农民工3万人,每个农民

工教材费10元,讲课费10元,共20元。总计60万元。

五、组织管理

为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扎实的开展起来,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市里专门成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区县主管农业副区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处。具体负责全市农民

工培训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实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好。

第5篇: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2015-2016年度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切实提高2015-2016年度培训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职2009第35号)的文件和全省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徐州市委市政府和新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的号召,严格落实徐州市、新沂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新沂地方扶贫攻坚行动,以培育适应转型跨越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着力提升培训工程质量。

本年度的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职教富民这个主题,抢抓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及各村村委会办学的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大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创新农民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培训组织

1.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展开,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从宏观上研究制定本校的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指导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 长:柳松。 副组长:陈德昌。

成 员:张同军、徐艳秋、安高峰、张扬州。 2.工作小组

为保障培训的落实到位,学校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教学计划,负责培训学员学籍的建立,发展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素质对参训学员学习过程的考核与鉴定并对成绩合格的学员进行发证,负责聘请教师以及对培训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督,与各行政村教学点对接,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工作实施小组同时还要做好培训工作的招生工作。

在招生工作中,实施小组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要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的新理念,积极发挥职业学校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

在招生工作中,各行政村或社区服务中心为招生主体。各招生主体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招生对象的需求提出专业设置方案,与新沂中专校协商共同确定培训课程。并做好培训场地的安排、培训学员的考勤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陈德昌(兼)、安高峰(兼)、张扬州、陈思玲,以及若干名专兼职班主任、授课教师和教学点负责人员。其中授课教师的构成,根据需要由培训工作实施小组面向校内及校外择优聘用。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安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系统安排。

三、培训对象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农民,重点是40 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尤以有一技之长的个体户优先。

四、培训专业

种植(含园林)、设施农业、养殖(含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实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技术、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实务常识、语言交际艺术、电子商务实用技术等,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随时调整。

五、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

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村,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六、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行政村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培训,把专业和课程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入村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上门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以各行政村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学校各涉农专业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七、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

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进而促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三)开展农村政策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现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激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时重点抓好良种、良法推广、病虫草鼠害防治、农业设施应用与管理、家畜家禽的生产、繁育、疾病防治、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连锁经营项目、电子商务、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

增收。同时,面向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和青壮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八、授课办法

1.授课地点。在各行政村村委会或有关企业设点办班培训。 2.学习形式。采取半工半读的学习形式,面授、自学辅导及远程网络培训相结合。每班每月集中授课4次,每次集中授课1天(六学时)。学员每门课程集中听课不得少于规定学时,并完成规定的作业,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3.考核与发证。实行学分制,学制三年(实际授课二年,实践一年)。每专业开设8-10 门课,每门按10 学分计算),每人选修不得少于6 门课,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总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可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如学员要求,学校可组织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九、培训经费

学员实行免费培训。所需培训经费由新沂中专按标准向国家财政申请补助,所得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过程中的各类支出,含教学点教学办公材料费、场地设施费、授课教师加班补助费和交通差旅费、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费、参训学员中午误餐补助费等。所有费用的列支均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标准制定,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层层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每一项费用都能做到公开、透明。

在上述逐项费用中,学员的误餐补助费发放最为紧要。2014-201

5年度,我校率先在徐州市内实施授课现场不定时随机发放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学员的出勤率、到课率和听课效率。本年度,我们将在上一年度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学员误餐补助费用的发放环节再做进一步的细化,力求做到更加科学、规范。

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社训处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小组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第6篇: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2015-2016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切实提高2015-2016培训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职2009第35号)的文件和全省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徐州市委市政府和新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的号召,严格落实徐州市、新沂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新沂地方扶贫攻坚行动,以培育适应转型跨越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着力提升培训工程质量。

本的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职教富民这个主题,抢抓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及各村村委会办学的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大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创新农民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培训组织

1.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展开,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从宏观上研究制定本校的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指导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 长:柳松。 副组长:陈德昌。

成 员:张同军、徐艳秋、安高峰、张扬州。 2.工作小组

为保障培训的落实到位,学校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教学计划,负责培训学员学籍的建立,发展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素质对参训学员学习过程的考核与鉴定并对成绩合格的学员进行发证,负责聘请教师以及对培训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督,与各行政村教学点对接,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工作实施小组同时还要做好培训工作的招生工作。

在招生工作中,实施小组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要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的新理念,积极发挥职业学校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

在招生工作中,各行政村或社区服务中心为招生主体。各招生主体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招生对象的需求提出专业设置方案,与新沂中专校协商共同确定培训课程。并做好培训场地的安排、培训学员的考勤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陈德昌(兼)、安高峰(兼)、张扬州、陈思玲,以及若干名专兼职班主任、授课教师和教学点负责人员。其中授课教师的构成,根据需要由培训工作实施小组面向校内及校外择优聘用。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安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系统安排。

三、培训对象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农民,重点是40 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尤以有一技之长的个体户优先。

四、培训专业

种植(含园林)、设施农业、养殖(含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实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技术、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实务常识、语言交际艺术、电子商务实用技术等,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随时调整。

五、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

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村,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六、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行政村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培训,把专业和课程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入村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上门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以各行政村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学校各涉农专业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七、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

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进而促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三)开展农村政策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现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激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时重点抓好良种、良法推广、病虫草鼠害防治、农业设施应用与管理、家畜家禽的生产、繁育、疾病防治、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连锁经营项目、电子商务、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

增收。同时,面向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和青壮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八、授课办法

1.授课地点。在各行政村村委会或有关企业设点办班培训。 2.学习形式。采取半工半读的学习形式,面授、自学辅导及远程网络培训相结合。每班每月集中授课4次,每次集中授课1天(六学时)。学员每门课程集中听课不得少于规定学时,并完成规定的作业,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3.考核与发证。实行学分制,学制三年(实际授课二年,实践一年)。每专业开设8-10 门课,每门按10 学分计算),每人选修不得少于6 门课,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总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可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如学员要求,学校可组织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九、培训经费

学员实行免费培训。所需培训经费由新沂中专按标准向国家财政申请补助,所得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过程中的各类支出,含教学点教学办公材料费、场地设施费、授课教师加班补助费和交通差旅费、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费、参训学员中午误餐补助费等。所有费用的列支均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标准制定,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层层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每一项费用都能做到公开、透明。

在上述逐项费用中,学员的误餐补助费发放最为紧要。2014-201

5,我校率先在徐州市内实施授课现场不定时随机发放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学员的出勤率、到课率和听课效率。本,我们将在上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学员误餐补助费用的发放环节再做进一步的细化,力求做到更加科学、规范。

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社训处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小组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第7篇:农民教育培训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由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发〔2011〕125号)要求,结合景信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功能,提升培训能力,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组、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体培训任务是:在2011年内完成全乡所有村组干部和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群众的轮训工作。其中,以村为单位,完成村组干部教育培训5期,培训人数240人次;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6期,培训人数5000人次;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250人次。

三、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村组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村组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以各类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各涉农部门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四、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禁毒防艾、民族宗教、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三)开展农村政策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现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激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时重点抓好良种良法推广、病虫草鼠害防治、农业设施应用与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面向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和青壮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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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信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 乡党委书记,宣讲团团长

副组长 ××× 县禁毒防艾办主任,宣讲团副团长

成 员 ××× 乡党委副书记,乡挂钩联系朗勒村领导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乡挂钩联系景冒村领导

×××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乡挂钩联系勐白村领导

××× 副乡长,乡挂钩联系回俄村领导

××× 副乡长,乡挂钩联系糯各村领导

××× 乡派出所指导员,宣讲团成员

××× 县疾控中心医生,宣讲团成员

×××县林业局工程师,宣讲团成员

×××县人事局科员,宣讲团成员

××× 县进修学校教师,宣讲团成员

××× 乡宣传干事,宣讲团成员

××× 乡林业站长,宣讲团成员

×××乡农业站站长,宣讲团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罗娇同志兼任。

六、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15—22日)。成立乡村两级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初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授课等相关细节进行探讨、分析,召开乡级动员会议。

(二)村组干部培训阶段(2011年12月23日—2011年3月)。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村组干部脱产培训(对象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八在员”,村党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干部)。

(三)农民教育培训阶段(2011年4月—2011年11月)。认真总结村组干部培训经验,教师队伍进村入组,以自然村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农民教育轮训。

(四)总结验收准备阶段(2011年12月)。梳理总结,建档备案,抓好迎接县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全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乡党委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农民的宣传发动和培训的组织、服务等工作。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组挂钩联系领导和村党总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为确保工作落实,各村党总支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站所,各村要把宣传动员放在农民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现实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稳定、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群众支持教育培训、参与教育培训,努力在全乡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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