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关于俄罗斯社会问题的思想解读和现实启示

2022-05-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恩格斯《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的思想解读及现实启示

19世纪70年代的俄国即农奴制改革之后不久的俄国,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农民的处境十分悲惨,不堪忍受,就是其社会问题之一。然而当时俄国的民粹主义者不承认俄国存在着社会问题,扬言俄国的社会问题已经解决,它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更容易实现共产主义。尤其是民粹主义者彼•尼•特卡乔夫在有关刊物上发表题为《致弗里得里希•恩格斯先生的公开信》,指责恩格斯对于俄国问题没有“丝毫知识”,只表现出“愚昧无知”,并竭力宣扬民粹主义的种种教条。恩格斯作为对特卡乔夫的回应,写作了《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该文研究和阐述了俄国当时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俄国的社会发展可选择和应选择的道路,以及俄国面临的革命问题。同时,该文还批评了特卡乔夫的错误观点。当今研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俄国农民的痛苦境况以及他们的孤立性所产生的社会问题

1861年俄国进行了农奴制改革。此时以前,农民在农村公社内生产和生活。虽然公社内实行土地公有制,定期在农民中间重新分配土地,可是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地主。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承担着向国家交税和向地主交租的重担。在农奴制改革时,农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条款,同地主签订赎买土地的条约,但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向地主交纳赎金。国家向农民提供赎金贷款,贷款者必须在49年内(即到1910年)分期向国家偿还贷款。到1870年,66.6%的农民向地主交纳了赎金,成为所谓“自由农民。此时以后“自由农民”的处境怎样呢?恩格斯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恩格斯指出,俄国的大多数农民在完成赎买以后,陷入了极其贫困的、完全无法忍受的境地。当时,在俄国的欧洲部分,农民即自由农民占有土地1.05亿俄国亩。地主仍占有土地1亿俄亩,这些土地分别掌握在15000个地主手里。近5000万劳动农民拥有的土地只比地主拥有的土地稍微多一点。农民向国家交纳的土地税达1.95亿卢布,而拥有近一半土地的地主向国家交纳的土地税只有1300万卢布,然而地主的土地收获量平均比农民的收获量高1倍。因为国家在农民赎买土地时将大量优质的土地安排给地主,而将劣质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除了要交纳土地税、分期偿还赎金并且缴付国家贷款赎金的利息以外,由于新建立了地方管理机关如省、县一级的管理机关,农民要向这些机关交纳新增的捐税。恩格斯在陈述了上述事实后指出:“这次‘改革’的最重大的后果就是给农民加上了各种新的捐税负担。国家完全保持了自己的收入,然而把相当大的一部分支出转嫁给各省和县,省和县为了弥补这种支出便征收新的捐税,而俄国的惯例是,上等阶层几乎不纳税,农民几乎交纳全部捐税。这里的意思是,因赎买而获得“自由”的农民,背负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如必须向国家交纳各种税款,

同时还要向地方管理机关交纳新的捐税。可以说,沙皇国家必须由农村获取的收入,几乎全部由所谓“自由农民”上缴。

俄国农民还受到新生资产阶级的剥削。当时的新生资产阶级,如城镇高利贷者和农村富农等等。每到国家机构和地方管理机构向农民收税的时候,他们便来到农民中间,向农民放贷。由于农民必须以现金交税,而大多数农民手中没有现金,所以他们便接受高利贷者的条件,贷款交税。以后贷款的农民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连本加高利向高利贷者还款。由这里,农民受到了新生资产阶级的一层剥削。每到农作物收获时节,粮商来到农村,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他们制造和散布种种有利于压低粮食价格的谣言,诱使农民接受低价。实际上出售粮食的农民又一次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还有其他种种剥削方式,如富农从政府那里租赁到一片可长期使用的土地,开始的时候即土地不用施肥就能得到好收成的时候自己耕种,几年以后即肥力耗尽时则将其转租给少地的农民。无疑,这些农民受到了富农的变相剥削。当时的俄国是一个粮食出口国。恩格斯指出:“俄国粮食的大量出口是直接以农民挨饿为基础的。俄国新生资产阶级以高利贷的方式、低价收购农民粮食的方式、将自己先使用过且肥力耗尽的土地转租给农民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剥削,体现了资本主义的寄生性。恩格斯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俄国这样,当资产阶级社会还处在原始蒙昧状态的时候,资本主义的寄生性便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整个国家、全体人民群众都被这种寄生性的罗网覆盖和缠绕。这是对俄国新生资产阶级的批判,特别是对他们以各种手段剥削农民的无耻行径的批判。

总之,俄国农奴制改革后的农民,既受到沙皇国家政权的压迫和剥削,又受到新生资产阶级的剥削和榨取,生活痛苦,难以忍受。对此,恩格斯指出:“农民——其大多数——在赎免以后,陷入了极其贫困的、完全无法忍受的状况。”

恩格斯在阐述了俄国农民极其贫困、痛苦的境况之后,研究和阐述了俄国农民的阶级特性,即他们所固有的孤立性。16世纪以来,俄国农村存在着“农村公社”即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组织。有关资料反映,1858年的欧俄地区共有33.2万个农村公社,平均每个农村公社拥有人口160人左右。在农奴制改革以前,农民世代劳作和生活在农村公社里,他们没有离开农村公社的自由。农奴制改革后,有些农民虽然成为自由农民,可以自由地离开农村公社,但是他们熟悉农村公社以外的环境并找到谋生的手段需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大多数自由农民仍然生活在公社里。在农村公社劳作和生活的农民,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在分配给自己或者自己赎买回来的土地上劳动,自己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彼此间很少有联系和交流。他们除了关心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以外,不关心公社以外的事物。各个农村公社之间,也没有生产和生活上的联系。这就是所谓农民的孤立性,即相对于俄国整个社会生活而言,他们处于孤立的状态。这既是农民个体或者说一个个农民的特性,也是农民作为一个阶级的阶级特性。对此,恩格斯指出:“俄国农民只是在自己的公社里面生活和活动;其余的整个世界只有在干预他的公社事务时,对于他才是存在的。”[7]意思是说,公社外面的社会生活对于俄国农民来说是一无所知,只有当他们的生活受到公社外面力量的干扰和侵害时,他们才有可能意识到外面世界的存在。

恩格斯认为,俄国农民的孤立性是俄国专制制度形成和存在的重要基础或条件。俄国农民由于其孤立性,彼此之间和公社与公社之间缺乏联系,所以不能形成整体的力量,不能在社会上显示作为一个阶级的阶级力量,不能公开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正因为如此,在农村公社的上面必然产生一个专制政权,或者说在社会上必然产生专制制度。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各个公社相互间这种完全隔绝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的自然形成的基础。从印度到俄国,凡是这种社会形式占优势的地方,它总是产生这种专制制度,总是在这种专制制度中找到自己的补充。恩格斯在这里指明,本来俄国全体农民的利益是相同的,可是由于农民的孤立性,农民之间以及各个公社之间缺乏联系,不能形成整体的力量即阶级的力量,不能产生共同的利益要求并为实现这种要求而斗争,由此专制政权必然产生并能够较长时间地存在下去。所谓农民的孤立状态是专制制度“自然形成的基础”,这种孤立状态“总是在这种专制制度中找到自己的补充”,指孤立状态下的农民由于自己不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不能以自己的斗争争取自己的利益,总是把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希望寄托在专制统治者身上,盼望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从上面给他们洒下阳光雨露(马克思语),这就是所谓孤立性的农民希望从专制制度中“找到自己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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