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振兴背景下的农产品证券化

2022-05-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发布一号文件也继续锁定“三农”问题,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村农业工作主线。为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问题的和谐健康解决,构建新时代特色新农村,为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供思想基础。本文研究围绕“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证券化研究—以生猪养殖行业为例”主题开展。项目主要优势在于农产品证券化的创新,从融资模式的创新、交易市场的创新、销售模式的创新三个方面着手,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将全新的金融模式应用于农业领域,利用农产品进行资产担保的结构性优势,以较低的利润率将社会资本引入农业生产领域,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农业生产者融资困难,减少政府对农业生产补贴的投入,优化资源上的配置,促进农业经济的结构调整,从而解决农村产业问题,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提供有效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资产证券化;融资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三农”问题的和谐健康解决,建设新时代的特色新农村,需要全国上下把握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方向道路。从本质上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但是农产品的高投入低利润乃至滞销问题困扰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很久了。特别是对于一些贫困地区来说,农产品的贩售是唯一的收入来源,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的销售模式单一。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实现新型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创新发展方式,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迫在眉睫。农产品证券化可以有效缓解农产品销售的处境,转移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提前回收或筹集生产资金,使农业的生产者有足够的现金流进行自然灾害的风险抵御。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还可以获得维持和增加农产品价值的新渠道。相较于传统金融投资产品,该项目投资回收期短、收益稳健、风险低,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

1农产品证券化融资模式特点

通常所讲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从定义上来说,指的是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测、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离重组,然后转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的流通证券的过程。使农业生产者有足够的资金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还可以获得维持和增加农产品价值的新渠道。

对比传统融资方式,农产品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有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产品证券化以农产品预计未来收益为担保,是以特定财产或者说财产权益为担保,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下以公司整体信用为担保。二是农产品证券化是一种直接融资的形式,农业生产者通过投资者直接投资募集生产资金或提前收取资金,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下间接融资的方式。三是农产品证券化将流动性匮乏的资产转化为在资本市场上流通的证券。四是农产品证券化需要经过目标载体对资产实施信用增级,以期达到可投资证券的要求。

而农产品作为一类特殊资产,其资产证券化与其它证券化差异之处在于:一是基于农产品证券化宏大的买卖成本,其发起人通常为大规模生产者或若干联合相同生产结构的生产者,是基于大量将来债权的证券化。二是农产品面临着与其他资产不同的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农产品未来产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使农产品证券化风险急剧上升。三是农产品证券化的信用评级是基于基础的资产,即农产品将来收益的信用评级,而非对发起人的信用评级。四是关于农产品证券化,涉及主体广泛等特点加大了农产品证券化的实施风险。

2农产品证券化项目内容

2.1项目设计

项目从农业资产、资金及农业核心企业三个方面围绕资产服务机构完成思路构想。首先,项目采用多维设计的理念,从借鉴相关基础理论来支撑理论体系的建立。其次是通过历史来推陈出新,分析农产品的供应链及其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和实践经验,评价最新的金融实践。最后,剖析评估农业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评价创新的组成要素与构成机制,建立信用风险模型分析创新变量,提供具有创新性意义的分析视角和优化建议。

设计内容可概括为将农产品进行证券化。在农产品成长期或是发育期,农户出售该产品的未来收益来募集基金,用募集基金进行农产品培育,使得募集到的基金可以与农产品培育期间受到的各类影响所带来的损失相互形成对冲。同时在未募集到足够的基金时,我们作为第三方机构也可以对农户进行低息放款,让农民在募集基金未到来之前可以形成资金缓冲。首先,农民将农产品的预期销售收入出售给特殊目的公司(SPV),农民在出售未来收益之后拥有获取农产品销售收入30%的权利(设定阈值来由此避免道德风险)。SPV从农产品的销售收入结构中来创造证券产品,经过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检查基础可行性,而后通过资本市场出售给股权或债权投资者。

2.2项目实施

本研究方案的设计是基于农业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优化思路。从农业资产、资金和农业核心企业三个方面,完成资产服务组织的构想。

2.2.1农产品如何转化为证券销售

农产品生产者应将预期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农户出售未来的农产品收入后,不再有权取得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即权利的出售。机构将获得农产品的销售收入构造,形成证券产品,流通于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誉评级,通过资本市场出售给股权或债务投资者。

2.2.2投资者购买意愿来源

通过目前来看,农业生产方式的新趋势、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宏观经济环境和农业发展战略为农业证券化的实施提供了应有条件。

一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趋势为农业证券化发起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农产品证券化的交易成本巨大、单一小农户难以承受。因此,可以由一个规模较大的生产者作为发起人,也可以形成几个具有相同生产结构的生产者作为发起人。

二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农业证券化顺利发行创造了条件。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发展了20年。基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深层次问题逐步解决。整体市场稳定性。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机构投资者约占当前市值的56.8%。

三是农产品证券化催生了消费物价指数的投资需求。鉴于通胀预期,基金持有人和投资者必然会寻找新的方式来保值和增值。近期房地产市场、黄金市场和艺术品市场的普及,是投资需求强劲的集中表现。农产品证券化作为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健的金融产品,将成为投资者的选择之一。

四是中国农业发展战略为农业证券化提供保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战略导向。第一个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竞争结构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主体结构,即鼓励发展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加入农村金融,形成自由竞争的市场格局。

从国内发展的角度来看,解决我国的农产品销售问题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政府主导的应急救援,比如开设仓库或食品银行,以缓解集中上市的压力;二是组织主销区与主产区对接,展开国际合作;三是开拓跨区域产品销售渠道;发动事业单位、高校等企事业单位采购滞销产品;四是建设多渠道营销网络,在城市社区设立批发网点,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加大网上推行力度。相应地,我们有以下三个相似的优势:可有效解决我国农产品当前面临的问题;多渠道促销网络确保农产品的销售口径多元化;使农业生产者的资金得到保障。

2.3农产品证券化的风险

一般来说,农产品证券化的风险主要包括生产风险、价格风险、管理风险和政治风险。洪涝灾害等气候灾害是主要的农业生产的风险。虽然气象预报技术促进了农业发展,但对生产季节的特殊气候仍难以准确预测。农业生产中生产风险的可接受性是投资者决策的关键。农业生产中的风险很难准确地分析和量化。相比之下,其他商品证券化行业,如石油生产,已经开发出更准确的风险分析工具,使得对石油储存风险的估计比农业生产更准确。因此,农产品证券化需要充足的风险防范来吸引投资者。

农产品价格的意外下跌将影响农业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即价格风险。农产品价格风险水平与农产品储运性质密切相关。如果价格风险是可以预测的,评级机构将对证券进行评级,以便能够以折扣价出售,从而保护投资者。证券价格反映的是风险水平,两者之间存在反比关系。换句话说,当价格风险较高时,证券价格相对较低。如果价格风险过高,该证券的低价格将不足以支持证券化。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是影响农业生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程度的进步,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投入,农业技术的推广,为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提供了重要保证,降低经营风险,推广农业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此外,政治风险主要指征地和政权更迭的风险。我国相对完善的《国有土地征收法》为农业证券化的政治风险提供了保障。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将社会资本引入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农业生产领域是农业证券化的重要效应之一,有助于解决农村资金短缺问题。从农业生产者的角度看,农业证券化使农业生产者能够转移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同时,它们有足够的资金应对灾害,提高生产者对生产风险的抵挡能力。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可以利用新的投资渠道,这些渠道提供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投资回收期短于其他类型的证券化。

3农产品证券化的特色和创新

3.1农产品证券化的特色

其一,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农产品证券化能将社会资本引入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农业生产领域,是农业证券化的重要效用之一,有助于解决农村资金不足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其二,从农业生产者的角度,农产品证券化使农业生产者能够转移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同时有足够的资金应对灾害,提高生产者对生产风险的防御能力,事先了解农产品是否进展缓慢,有更多的时间制定减少损失的对策。

其三,从投资者的角度,农产品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方向,可以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率,而且回收期也比其他类型的证券化产品短。

其四,对于政府而言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处理滞销农产品,只需承担农产品生产者低于预期市场价格的损失。相较于花费大量金钱处理农产品,农产品证券化可以有效处理农产品的滞销问题。而从国内发展来看,目前国内解决问题的思路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应急救助,如利用兴修仓库或者食品银行来缓冲集中上市压力;组织主销区与主产区对接及展开国际合作;开通产品跨区域调运通道;动员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采购滞销品。二是建设多渠道促销网络,设立城市社区散户直销点,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加大网络促销力度。相对应来看我们有以下三点类同优点:有效地解决大部分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的促销网络保证了滞销产品的销量;使得农业生产者的资金有了保证。

3.2农产品证券化的创新

一是融资模式的创新。传统农业生产者主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生产资金,融资成本高,从而造成生产经营成本高。而本项目采用农产品证券化融资方式,在农产品生长期内就可以筹集到生产资金,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二是交易市场的创新。此前农产品多流通于农贸批发市场、超市等传统市场,这种方式需要农产品成熟后才能获取收益。证券化后农产品在资本市场流通,提前了解到自己农产品的销售情况。

三是销售模式的创新。传统农产品销售有“农户+消费者”“农户+批发商”“农户+电子商户”等模式,而这些销售模式因农户对市场了解程度低、产业链短、供应链松散、外销过度依赖收购商等原因导致了农产品的大量滞销。

4农产品证券化在生猪养殖业的应用

4.1项目运行

生猪养殖证券化产品是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在农业生产领域的运用,是传统资产证券化的有效创新,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生猪养殖企业和投资人都能够获得更充分的保障。生猪养殖行业属于缺乏流动性的行业之一,产品将成立特殊载体,独立于投资人、生猪养殖企业、代理人、托管人等,本产品利用转移生猪所有权,以生猪养殖企业预计未来收入作为支撑,通过资产组合形成未来销售权益资产池,通过本产品实施销售权益证券化,并以其为基础发行相关证券,使这些可产生现金流的权益转化为资本市场上可销售、流通的金融产品,销售给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并将以此募集所得的资金对生猪养殖企业进行投资。在生猪的生产周期,生猪养殖企业会得到相对稳定的销售收入现金流,以满足生猪养殖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实现扩大再生产。

生猪养殖证券化使依赖于大量未来债券存在的,未来现金流也是以未来债券的实现作为保障,从投入资金到现金流回收的产品期限大约9个月,是由仔猪出生到成为商品猪所需时间决定的,投资人可获得的利润是生猪销售后的总收入与生猪养殖企业合同定价之间的价差,生猪的定价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在订单合同中基本确定了生猪的数量、质量及价格,未来的销售收入也就有了一定的确定性。生产周期后,委托服务银行将发行证券的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并且委托服务银行向购买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人支付投资收益。

由于农产品证券化的参与主体较多,并涉及到未来债券、订单农业等,本产品将选择优质的农产品订单,并对产品进行内部和外部的信用增级,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再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锁定生猪的产品价值进行资产组合,转化为证券,利用期货市场保证远期合同的实际履行,然后将这种确定的未来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实现证券化。在未募集到基金时,SPV作为中间方也可以对农户进行低息放款,使生猪养殖户在募集基金未到来之前可以形成资金缓冲。

4.2产品形式

产品采用资产支持票据(ABN)形式(是指非金融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采用结构化方式,通过发行载体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按约定以还本付息等方式支付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在生猪的成长期甚至是养殖储备期,农户出售未来收益来募集基金,用募集基金进行生猪养殖。使得募集到的基金可以与生猪养殖期间带来的损失相互形成对冲。同时在未募集到基金时,我们作为中间方也可以对农户进行低息放款,使农户在募集基金未到来之前可以形成资金缓冲。而为了避免生猪养殖户因有投资方基金兜底产生的道德风险,收益部分将以收益30%回馈给农户。

4.3生猪养殖证券行项目的竞争优势

一是资源配置。生猪养殖证券化的一重要作用是将社会资本引入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农业生产领域,有助于解决农村资金匮乏以及融资成本高的难题。通过多元的融资渠道,不仅可以稳定生猪养殖的收入,也可以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二是会计处理配套。目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处理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约束不够完善,而生猪证券化相对于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的监督及管控相对容易,可以较好地把握现金流的回收情况。

三是全国首创项目。农产品证券化目前情况而言,大部分研究对象为种植类农产品,对进行畜牧养殖过程中的风险并没有进一步了解。当前猪肉为社会热点之一,本项目紧跟市场情况,及时了解、解决当前猪肉养殖的难点。四是优化投资组合。对于投资者,生猪养殖证券化可以获得新的投资渠道,并且相对其他资产证券化产品,回收周期较短,投资者可以将两类投资产品结合,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对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增加企业盈利空间。五是国家支持。首先国家税法对相关行业有政策支持。且推动生猪养殖证券化,政府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助亏损的生猪养殖户,只需承担农产品生产者低于预期市场价格的损失。相较于花费大量金钱处理该问题,生猪养殖证券化有效降低了政府资金投入。

5我国农产品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5.1我国农产品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5.1.1农业收益的不稳定性与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要求

农产品的范围包括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等。其中,部分行业流动性较强,部分行业流动性较差。假设农产品证券化,那么各种产品的流动性将大大加强。但是,不同行业、不同的生产周期、不同的增长困难以及农产品价值的高度不确定性,会导致农产品证券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不同。

5.1.2我国开展农产品证券化的实践经验不足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开展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农产品证券化实践较少。同时,我国在政策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领域的细则。因此,我国农产品证券化可能面临过度限制的风险。而从目前的投资情况来看,投资者大多是个人或相关机构,受众少,投资者的数量少,有效需求缺乏,农业生产者能够获得的融资效果可能低于预期。

5.1.3相关领域人才不足

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农产品生产者对证券业的认识并不深,大多数人对证券业并不熟悉。农业证券化在农村仍然是一种比较新的融资形式,农民的接受度不高,对我国农产品的普及有一定影响。同时,人才短缺也造成一定的制约。在证券化方面,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范围也比较广。我国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给项目的推行带来了困难。

5.1.4法律体制的制约

农产品证券化以未来收益权作为融资的信用担保。然而,在我国,未来债券并没有明确界定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相关法律制度也不完善,农产品证券化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5.2发展建议

5.2.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一方面,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农产品证券化的合法化,促进其进行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在税收方面提供支持,降低农产品证券化的成本,为农产品证券化的开始提供便利,提高农户的积极性和信任程度。

5.2.2规范信用评价体系

我国金融体制采用分业监管,监管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较为细致的规章制度,对信托中介进行较为严格的监督,规范其运作行为,树立专业化、统一化的信誉评估体系,以提升投资者的信任度,促进投资,增加融资资金。

5.2.3提高人才水平

农产品证券化需要从业者拥有较高水平的证券投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应该大力培训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学习先进经验,引入人才。

5.2.4构建稳定的资金池

优化投资组合,防止单一的投资对投资者带来的收益风险。明确农产品的性质、价值状态,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为农产品设置价格上限,以维持市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总之,农产品证券化是证券化在农业生产中的灵活运用。它不仅可以解决农业生产的融资难问题,并且能够转移农业生产的风险。其低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将给农业生产者和投资者带来利益。当然,这对农业生产者、信用评级机构、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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