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总结

2022-03-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是记录某个时期的学习或工作情况,通过系统性分析的方式,编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通过这份报告的内容,可让我们更加了解工作情况。那如何写出科学合理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总结》,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总结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手段,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地。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安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同各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尤其是公安(交警)、等部门同我局对营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信息的共享互通。鼓励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等技术服务。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现区域间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客货运输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实行死亡和较大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夯实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等能力,建立完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降低生态环境损害,高效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面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一路四方”构建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开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全力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全面加强客货运输安全源头整治

1.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和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治理。2.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严格执行客货车技术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客货车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加车辆髙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

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3.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货运车辆推荐车型目录比对核查制度,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两客一危”车辆应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4.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对比一致性。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认证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公开曝光。5.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落实国家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优化报废车审批流程,缩短报废环节审批周期,引导客运企业建立老旧车辆管理台账,制定淘汰计划,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格打击非法拆解企业,严格执行《报废车回收证明》监管、监督解体车辆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禁止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严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低速电动车。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强化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考核,严格落实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培分离”,积极推动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驾校培训学时、培训质量的监管,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门要确保培训监管平台数据的真实准确,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推送的学员培训信息预约考试,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发现学员未完成培训学时的应当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门,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严把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发证关,严格执行《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强化营运驾驶员重点监控名单和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发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平台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派单行为。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共场所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吿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运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督促汽车运输公司严把车辆运营挂靠关,加强对挂靠车辆安全管理,定期了解挂靠车辆车况和营运状况,分批对挂靠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平台企业按规定上传运营数据,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主动通过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自查、自报、自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政府应该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件。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管住人员进站安检、车辆例检、实名制售检票、出站检查等关键环节。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落实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严禁“营转非”大客车、报废车辆、无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文旅、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旅行社要督促导游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提前熟悉行程并与驾驶员充分沟通线路及停靠站点,乘坐导游专座,做好游客的安全提示工作,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旅游客运包车应当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旅游客运包车应当随车携带《省道路旅游团队运输合同(趟次合同)》、安全例检合格证明和旅行社运行计划,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运行计划运行。严禁旅游客运包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章驾驶等。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严格执行超长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实载率报告、途中运行抽查、班线发展考核等四项制度以及独立“监管池”举措。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引导加快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落实地方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以县(市)为单位由政府牵头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推广新科技,探索新模式、新方法,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治超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坚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格落实《省通行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规定,依职责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与卫星定位监控及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联网。鼓励小规模危险货运企业联合实施卫星定位监控,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并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程序,科学统筹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工作。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改善校车安全通行条件。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深入推行“路长制”,加大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农用车、存量变型拖拉机等车辆的属地化监管力度,严查非法载人、违规上路等突出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推进存量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行动。严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关和强制报废时限,积极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督促报废拆解、牌证回收,建立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机制。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加强渣土运输车管理,规范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公路防控体系、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的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釆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行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快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完善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成果。加快普通国省道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范围灾害防治。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附属设施“三同时”制度,将路侧护栏等安全附属设施修复纳入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巡查巡检,对四、五类危病桥严格管理,及时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预报。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在易发冰冻、积雪灾害、团雾的道路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靠前部署必要的除雪设备、物资材料和管护人员,全面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道路交叉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陡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科学设置治超站点位,有效扩大覆盖范围,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并于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并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我局要求局属各部门、主管各企业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斗硬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

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

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第三篇:XX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县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研究完善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监管,重点做好打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行为;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

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第四篇: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XX镇决定从2020年7月至2022年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制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

XX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3、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重点业领域和各村(社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一)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危险化学品、危废固废、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农业机械、电力、森林防火等多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淮安市及XX县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淮安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规定,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突出两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时间。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

(2020年7月至8月底)

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梁书记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我镇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0年9月初至2020年12月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我镇将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整改到位。

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XX县第四督导组考核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落实全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安委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

(2021)

认真开展“回头看”。我镇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督查检查,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督促各村(社区)、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结合各村(社区)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其他镇街各企业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主任科员)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委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信息上报等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篇:XX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从餐饮卫生、住宿、旅行社产品、游客行程、景区游览等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过程入手,强化每个环节安全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旅游行业安全预防能力。依法依规对景区玻璃栈桥类等高风险项目和特种设备实施严格管控,落实景区、星级酒店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设施,增强景区抵御气象和地质灾害能力,整合各方救援资源,提升行业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经过三年整治,通过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和轻微事故明显减少,切实保护游客和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快健全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分类治理存量,严控新建增量。加强五一、汛期、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段景区玻璃栈桥项目的巡查督导,严防项目违规运营。

(二)整治景区高风险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对景区(点)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全县景区高风险项目清单,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无资质违法经营行为。指导景区(点)开展高风险运营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高风险运营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进一步完善游客安全防护设施。指导景区(点)健全完善高风险项目专项应急预案,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整治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

会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做好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防范。指导景区(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暑期汛期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对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风险点,指导景区(点)在加快治理的同时,完善危险区域警示标识设置以及游客应急疏散通道线路、避险安置区域的设置。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设备,做到人防+技防,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对未排查的景区内易发生岩体坍塌、落石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四)整治景区安全设施。

指导景区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景区(点)要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证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提示标识,对老化损毁的及时修复。依据《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指导景区(点)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景区(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整治景区游客流量。

督导景区(点)依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导则》完成最大承载量核定,在景区入口处、售票处设置流量提示公告牌。督导景区(点)建立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密集区域实施流量分级管控。加强五一、暑期、十一、春节等重点时段景区(点)流量控制现场督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六)整治旅行社安全。

加强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下架不合格、“不合理低价”产品。建立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导游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行程中游客安全管理。严格督导旅行社租用合法运营资质旅游大巴,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责任险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旅游大巴行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原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司机疲劳驾驶,严防旅游团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妥善做好游客救助及保险理赔工作。加强出境旅游的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境外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安全局势复杂、安全事件频发、疫情高发的国家或地区旅游。增强游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购买出境保险的意识,理性选择境外旅游项目,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指导出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做好出境游客的信息登记管理,针对性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以及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提示。

(七)整治旅游住宿业安全。

加强对星级饭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行业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星级饭店完成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加强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餐饮、住宿卫生检查,指导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落实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加强服务外包监管。

(八)整治行业风险和隐患。

继续落实《XX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2月)。

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导本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切实打牢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旅游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旅游行业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发动,5月底前要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旅游企业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把风险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三年始终。

(三)加强配合协作,强化联防联治。

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县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巡查、执法检查,实现数据共享、预警预报联动,健全区域旅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格履职尽责,严肃追责问责。

要全面落实旅游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牵头责任,对本级旅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负总责。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

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对旅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履行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主动认责履责,指导、压实整治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认真排查整治各项风险隐患,打牢安全工作基础。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治不到位、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六篇:街道2021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体制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基础,积极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行动目标,即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街道联合区工信局、XX交警大队、区应急局,共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街道道安办将加强与区道安办、区工信局、XX交警大队、区建设局等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同时街道也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街道道安办将综合运用信用中国(福建XX)、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载体,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联合相关惩戒部门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事故调查分析。街道将配合交警,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推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街道道安办将协同各部门积极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街道道安办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街道道安办协同相关部门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同时街道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落实,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3.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推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街道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XX街道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强化考试监管。

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XX街道配合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校车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经营。街道配合交警等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街道同相关部门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XX街道配合XX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推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XX街道协同其他街道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推动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推动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XX街道配合区工信局、XX交警大队、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配合交警大队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XX街道将配合XX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街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治超,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并将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查处货车不按道行驶、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路、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XX街道积极配合区工信局、XX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街道方面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规范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监管。街道配合XX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市场。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监督考核制度,将渣土运输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企业信用监管,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街道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违法分析研判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假套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嫌疑车辆和重点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街道协同XX交警大队、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推动中小运输企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推动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街道将配合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街道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街道配合区应急局、XX交警大队、区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交通警卫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包括应急排水、应急疏通、应急供电等,全面提升应对XX突发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保障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

(八)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漂浮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简易棚屋、遮盖物、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飘浮物和倾倒、断枝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沿线政府各相关部门依职责,依法查处影响铁路环境安全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修筑道路、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铁路企业要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铁路沿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的重点进行整治。明确路地双方安全环境整治支出责任分工。三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化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隐患。

(九)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街道积极配合区应急局、XX交警大队等部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相关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街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街道联合区工信局、XX交警大队、区应急局、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街道联合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在本辖区的小区以及店面积极开展宣贯教育活动,使群众对道路安全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街道联合交警以及相关部门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街道联合交警中队、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街道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排查辖区内的交通问题并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动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推动落实责任。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街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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