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基药目录的优缺点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进入基药目录的优缺点

关于品牌药不宜进入基药目录的呼吁

(作者:郑文川,历任市场部产品经理,海南快克药业市场部副总监。如果转载或使用,请注明作者。尊重知识产权。)

基本药物的积极社会意义值得肯定。

基本药物(essential drugs or medicines)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7年提出的一个概念。保障基本药物的充分提供成为基本卫生保健的重要要素之一。它对于发展中国家有限的医疗资源的调配,对于低收入民众的健康保健问题具有较强的保障性的作用,其社会意义非常巨大。

基本药物不应是最廉价药品的代名词。

基本药物制度经过多年的检验,它已经不是最廉价药品的代名词,而是基于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原则,提出了“成本----效益”的相对优越性。

一开始,基本药物基本上就是价格便宜的常用药。但是,WHO的定义也是与时俱进的。根据其较新的定义:“基本药物是那些满足人群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药品。挑选基本药物的主要根据包括:与公共卫生的相关性、有效性与安全的保证、相对优越的成本---效益性。在一个正常运转的医疗卫生体系中,基本药物在任何时候都应有足够数量的可获得性,其质量是有保障,其信息是充分的,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的”。实际上,WHO希望扭转基本药物等于廉价药的印象,希望强调基本药物“满足人群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特征,强调其“相对优越的成本-效益性”(也就是性价比),强调基本药物是

1 卫生保健优先需要,而非成本控制优先需要。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是在药价虚高的背景下,并结合国际通行的基本药物遴选原则,为了解决低收入民众看病保障问题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药价虚高的问题是多年来药品管理和药品畸形竞争遗留下来的问题。药价虚高的问题主要在于医院、在于处方药品,根源在于医生的收入机制问题。只有彻底解决了医生收入机制问题,才能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继而解决厂家因为要给医院和医生回扣而不得不对药品不断加价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药品一限价就消失”的奇特现象。

而与此对比比较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在非处方(OTC)药品领域,在药店,市场调节机制占据主导作用。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却并不突出。同样一种成分的药品,有价格相对高一些的,也有价格非常低廉的。这就给消费者以更多的选择空间,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药品。

非处方药品以及药店渠道,存在着充分的市场竞争,市场对于价格的调节机制比较有效。在此情况下,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在内的政府限价措施就应减少对非处方药品的价格干预。

基本药物政策本身非常好,但是其相关制度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方可使本政策在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的同时,减少对中国弱小的医药产业的冲击,减少对民族医药企业和民族品牌的冲击,起到更好的促进医药健康发展的作用。否则,从短期看,基药政策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药价问题和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从长期看,基药

2 政策则有可能损害中国医药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可能损害国家提出的“中国创造”战略的落实。

一、基本药物制度应当平衡好大众最基本医疗保障和中高端用药需求的矛盾。

基本药物制度的产生主要是国家资源有限,无法实施全民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只应解决低收入民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而不能成为全民福利大餐。

因此基本药物制度不能盲目扩大受益疾病的范围;更不能把现有的一些优质医药资源通过政府限价的方式,作为国家福利纳入基药目录。高品质高价格的医药资源应当通过市场调节的方式,满足一部分中高端收入人群的需求,这样,整个医药行业才会有更多的企业去做更多高品质药品,去做更多的研发创新的投入,从而带动整个医药产业向前发展。

没有丰厚的利润回报,欧美的医药巨头怎么会投入巨资,承担巨大的风险不断研发新药呢?没有完善的价格保护机制,谁愿意用更好的原材料、更先进的工艺去生产效果更好,副作用更低的,价格相对较高的药品呢?

二、基本药物制度应当解决好计划经济干预模式和市场经济调节机制的平衡。

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近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中,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迅速发展,这也正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很好的把握了行政干预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平衡点,尤其是我们的政府减少了干预

3 领域和干预项目,而是营造好环境,通过经济杠杆的手段进行调节。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可以通过国家计划经济模式来集中资源办大事,其他领域则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来做调节。

比如非处方药品的品牌药品,是企业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多年的品牌宣传的投入,沉淀为消费者喜欢的品牌。这完全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手段获得消费者认可,并且消费者也愿意花更多的钱来消费品牌产品,获得更好的疗效保障。如果价格限价这些品牌产品,将会压制企业的积极发展,并压制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企业看到投入巨大的品牌宣传和建设费用后企业没有保障,谁愿意去做更多的投入呢。行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就会枯竭,甚至会因为生存所逼来以劣药充斥市场。前不久蜀中药业的板蓝根事件,包括毒胶囊事件也都是企业为了满足限价、招标要求,有时候被逼无奈的选择。当然我们非常反对企业生产劣药,这是没有社会责任的表现。但是同时也表明,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压力很大。

一位专家用“围城”来解释企业的心态:基本药物制度无疑将带来医药市场的扩容,任何企业都不会放弃进入目录的机会,但是真正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后又会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被定价。这位专家认为,按照经济学原理,确定任何变量的时候,都要有相对确定的定量做参照。在企业定价时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使他们估算出一年内的生产量和销售额,否则很难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

三、基本药物制度应当区别对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问题。 我们前面也提到,药品价格高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处方药品、在医

4 院渠道,因为医院要以药养医。而在OTC领域和药店渠道,同一个通用名有不同价位档次的药品,完全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基药的限价应该主要针对处方药。

最近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也奔走呼吁:非处方药该由市场来调节。 有专家指出,之所以要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本目的是集中力量管好处方药和医生的处方,对于非处方药应该给予更大的自由,让市场去调节。

例如硝酸咪康唑乳膏,作为杨森生产的达克宁,以其在品牌上的投入,在消费者教育方面的投入较高,质量控制严格,树立了强势品牌,因此价格也是此类产品中最高的,可以销售到16元/支(10g)。但是同样成分的其他厂家的产品,可以卖到2.8元/支(10g),甚至更便宜的也有,药店还时不时进行降价促销。所以OTC药品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来调节产品价格。据统计,中国85%以上的OTC药品的零售单价都在15元以内,这也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认为,基本药物目录的价格由政府管理,如果让政府严格控制非处方药价格有诸多弊端,政府购买将影响药品市场化,同时使公众的自我药疗意识依附于国家支付手段,不能从容地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非处方药。而目前我国公众的自我药疗意识尚待建立,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自我保健是自己的事,不能过分依赖医生和医疗机构。

而对OTC品牌企业来说,多年来持续的投入,对培养消费者自我药疗的观念和知识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实际上也为国家节

5 约了大量有限的医院和医生资源。

另外,基药限价对很多品牌药品来说还可能价格倒挂。 即将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的是通用名,也就是说,这个通用名下的药品都属于基本药物。而哪些可以进入医院销售还要经过政府招标和医院采购,如果不能中标,那么只能在社会药店中销售。品牌企业的产品生产成本普遍高于非品牌药品,而基本药物的价格受到政府指导价制约,如果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他们的利润将会大大降低。一位OTC品牌企业的政府事务负责人甚至说,这样会导致价格倒挂,无法生产。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认为,企业的单独定价与基本药物制度不能混为一谈。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购买,保证国民的基本用药需求;更高档次的OTC药品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销售渠道,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四、基本药物制度应当解决好当前社会利益和医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平衡问题。

最近几年,老百姓对医院看病难看病贵有意见,国家出台基本药物政策,照顾到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医疗健康保障,老百姓欢迎。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同时,我们国家虽然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很多高精尖的领域都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我们在药品生产和研发领域,我们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甚至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我们在药品出口方面非常少,但是我们进口药品的数量却在每年以2位数的

6 速度增加。

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目前的医药发展体制制约着制药企业的发展,制约着研发的投入,制约着制药工艺的改进和发展。

我们都知道青霉素是一个很好的药。现在在国外青霉素仍然是一种常用的抗生素,而且不需要做皮试。国产青霉素过敏率相对较高,则是因为青霉素纯度不够。

如果是青霉素提纯的比较好,它这个过敏反应比较少,青霉素作为一个窄谱的抗生素,它应该是一个首选的药物。青霉素的过敏,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可以达到控制的很理想,如果想做的和国外一样质量甚至超过国外质量的青霉素,中国也是能做的,但是可能价格就由原来的几毛钱上升到十几块钱甚至是几十块钱。如果价格变成这样政府首先就不答应。如果不卖到这个价格,企业却又没有资金去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

在目前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下,廉价的青霉素,既让医院、药店无利可图,又需要医生承担一定的风险,青霉素的边缘化甚至“被消失”就不难理解了。

在国内,杨森药业、中美史克、诺华等外资或合资医药企业的产品也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而民族医药企业处于市场弱势地位,处于跟进仿制地位。民族医药企业在尽最大努力与进口药品和外(合)资药品进行着竞争,保护着我们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

我们的民族医药产业要想不被进口药品及外资药品联合绞杀,医药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拿出一部分进行研发投入。并在此基

7 础上,国家能够出台更好的政策,鼓励扶持医药企业投入风险巨资进行研发。只有持续研发投入,打造民族医药企业的品牌,我们的民族医药产业才有生存下去的空间,才有与进口药品和外资药品共存的可能。

基本药物要避免对品牌药品进行限价,或者品牌药品不纳入基药目录。否则它虽然有可能让低收入群众获益,让部分本该被市场淘汰的小企业苟延残喘,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是却对品牌企业,尤其是民族领导品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对民族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伤害。

这些年我们的医药管理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监管不力、过度审批生产批文、单纯限价措施、频发药品质量事故、忽视研发创新等,危及到行业良性发展。

我们国家近年深刻认识到要保证我们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要从 “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要从非品牌走向品牌。在医药产业也是如此,我们要研发,要创造我们民族的医药品牌。只有这样,我们才可避免将来民族的健康问题全被外国药品所掌控和统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实在是民族之哀,之大不幸!

五、基本药物制度应当解决好品牌药品和非品牌药品与基药关系的问题。

不论什么产品,不论什么行业,都有品牌和非品牌产品之分。 品牌和非品牌的区别是什么呢?

品牌产品,尤其是知名品牌产品,其从设计、研发、原材料、生

8 产工艺、营销推广、品牌建设、人力资源方面都会比非品牌产品投入的费用更多,持续投入费用的时间更长,才有可能打造一个成功的品牌。因此其价格也会比非品牌要高。

而作为消费者来说,也愿意花更多的溢价来消费品牌产品。消费品牌产品就是享受高品质,高保证,高安全,高舒适。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品牌产品的重要性。经过时间的凝练,能够依然生存发展壮大的企业,其必定拥有高出一筹的品质保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追捧是非常正常的。

品牌药已经度过了追求生存的阶段,考虑更多的是发展问题,如何更好的为国家医药产业做出更多贡献的问题。

而非品牌产品则被市场、被消费者自然淘汰和忘却。

但是同样一个成分的药品,有很多生产厂家。例如“复方氨酚烷胺”成分的片剂和胶囊剂型,全国共有289个生产批文。但是这里面知名度高,被消费者广泛认可并喜爱的品牌却只有1-2个。其中海南快克药业的“快克”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是领导品牌,其品质和品牌形象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市场占有率最高。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是我国自己研制的标本兼治、抗病毒的感冒药。研创单位为海南亚洲制药集团,多年来以“快克”品牌励精图治,千锤百炼;23年来将这个非处方药打造成为我国OTC领域的一个响亮品牌。迄今为止,与外来OTC品牌“新康泰克”“泰诺”并驾齐驱,并创历届行业感冒药评比前三强品牌。在前不久的毒胶囊事件中是唯一敢于向公众提供产品供应链白皮书的企业品牌,是我国感冒药中第

9 一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是至今唯一获“中国长城奖”“品牌大奖”的感冒药,在感冒健康教育领域第一个提出“抗病毒、治感冒、防传染”用药理念的品牌。

多年来“快克”一直走中价位路线,既照顾到患者的利益,也兼顾了企业的持续发展的利润积累,以利于研发创新投入。目前市场最高零售价没有超出十元(9.80元/盒),不过是广大百姓一顿大众早餐、一二线城市的打车起步费的钱,最根本的是迄今为止,“快克”还是高居所有同处方药的质量顶峰,经得起任何层次的质检对比,这样一个中低价位领域的医药品牌,一旦列入“基药”增补目录,再被挤压有限的利润空间,企业将失去持续打造品牌的费用来源、失去持续研发创新的投入来源,那这个目前的领导品牌企业终将失去发展的原动力而逐渐走向衰弱和死亡。这正是外国药品企业和外资企业所乐于见到的结果。对于我们民族医药产业则是不利的,是巨大的损失。

作为市场份额较小的生产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的厂家来说,如果进入基药目录,就相当于销量有了保障,相当于有了起死回生的机会。让他们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基药目录,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保障需要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品牌产品如“快克”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就完全没必要进入基药目录。让“快克”品牌满足市场上需要中高档品牌的消费者的需求,则可谓两全其美的方案。

因此我们呼吁,品牌药品不应一刀切以通用名为依据被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如何更好的推行基药政策呢?我们有如下建议:

10 基药政策应在目前选定药品的基础上,采取指定厂家生产,或者采取招标的方式委托厂家生产。其他厂家的同处方产品仍可自主定价。

建议国家在制定新一轮基药增补目录时,一定应考虑整体与局部,供与求的平衡应对关系;要兼顾基本保障与随经济发展而日益高涨的高水平医疗保健治疗的需求;优先考虑单方制剂纳入基药目录。总之经济发展是多层次的、药品需求的供给也相应要有多层次、多档次的供给。

我们呼吁:保护好民族医药品牌,给他们提供后续发展的动力,不强制要求品牌药进入基药目录。

备注:本文部分文字引用了一点网络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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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

转载]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

(2013-02-15 14:09:55)转载

就目前法规来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制定并颁布,而自2009年以后,国家基本药物将全部自动进入各省的医保目录当中。

医保目录为各省制定,除必须包含的国家基本药物外,还可根据本省实际用药情况增加部分药物。比如云南省可能会增加一些民族药物进入医保目录当中。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SFDA负责编制,基本上每4年更新一次;此目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及时可获得性。世界卫生组织从70年代末就向各国,尤其是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这样一个目录,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基本需求。

国家医保药物目录正式名称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编制,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和适应医药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原则上出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每2年更新一次。此目录分甲、乙两类。是参保人员报销药费的主要依据。

各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可依各地情况进行调整,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作出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调整,乙类药品调入与调出的数量总和控制在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

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目录的性质、目的应该是一致的,但这两个目录出自不同的部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报销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一、基本释义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

农保: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属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种。 基药制度: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二、四者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

不论是医保、农保、新农合还是基药,都是国家为了提高国民生活质量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

区别:

1、所属范畴不同:

医保、新农合、基药,这三者同属国家医疗保险制度范畴,并且医保制度涵盖了新农合。而农保则属于养老保险制度范畴。

2、适用人群不同:

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适用人群最广,对使用的人群范围没有做出限制。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针对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是农村居民。2009年起实施的医保目录,统一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用药目录,包括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及其增补的个别品种。

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

3、药品目录不同

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基本药物目录是不相同的,但是医保目录中包含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为县(及以上)、乡、村三级,分别供县(及以上)、乡、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照使用。 县级(及以上)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要包含全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能基本满足诊治疑难重症的需要。

乡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为主体,可根据当地突出健康需求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适当增加,增加的药品从本省(区、市)县级(及以上)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内选择。

村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如地方根据实际确需增加民族药或地方特殊疾病用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相应药物品种。

4、目录调整周期

基本药物:3年调整一次

医保目录:5年调整一次

新农合目录:各地不一样,无固定周期

第3篇:药企重视基药目录的N个理由

来源:2009年6月17日医药经济报

以下为主要内容摘抄

作者:医药经济报总编助理 直到本轮新医改,有关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提法被采纳,基本药品目录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首要环节,其对制药企业的含金量才真正体现出来—因为基本药物制度为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报销以及监督设计了系列配套政策。现在的企业对于是否进入目录保持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此配套的基本药物制度等4个具体实施文件即将出台,主要包括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定价、优先使用、报销机制、质量监管、评价体系等七个方面,这下配套措施将直接保证基本药物在临床用药中真正发挥作用。而上述方面正是业界关注的重点,因为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基本药物目录将全部纳入报销体系,范围不仅仅在社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在各级大医院同样如此。这就意味着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完全和医保目录对接,基本药物目录应该是今后医保目录的核心子目录,这是药企对该目录如此重视的主要原因。正因为目录如此之重要,目前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和出台由原来的卫生部主管变为八部委主管。

按照国际经验,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是一成不变的,预计也会和医保目录一样,2至3年调整一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更换其中的药品。

企业关注的另一个方面是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配送。据悉,目前已经明确的思路是以省为单位进行,通过公开招标统一配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目前各省的挂网采购是否采用同一平台进行?如果不采用同一平台进行,极有可能出现同一个药品在两个招标系统中价格不同的情况。

由于基本药物大部分都是通用名药,每个品种都有好几档次的生产企业,既有原研药企业也有一般仿制药企业,加入单纯按照价格来确定最终的生产企业,则意味着众多的外资企业的产品可能参与不了这项竞争,所以外资企业都在呼吁改变游戏规则。不少企业提出“不能剥夺患者选择质量层次高的药品的权利”。目前情况有了转变,相关部门已表态,不能将价格因素作为基本药物选定的唯一标准,鉴于此,预计到时中标企业可能也会按照质量层次划分,但这又将对医保报销提出新的考验。

不过,如果说还有令众药企难以适从的问题,那可能就是零差价带来的冲击。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在医疗机构中将按照零差价销售,企业因此也必将面临中标产品在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价格差是否会对目前的营销体系产生冲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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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基药目录调整 药企不应再做旁观者

轰轰烈烈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得如何?这个问题很快就有答案。医药经济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全国各地卫生部门正在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按要求,10月25日前,将把形成的监测评价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原始材料上报卫生部。为使摸查更加客观、准确,卫生部还将在每个省(区、市)随机抽取2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评价,其中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

据悉,为顺利开展这项评价,8月底,卫生部药政司专程在京举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培训班,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药政(械)处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共约7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药政司有关人员及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课题组的专家分别对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的监测评价指标作了详细讲解。

将推动基药招标广覆盖

据了解,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共有六大项内容,分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情况、省级增补基本药品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偿机制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情况以及基本药物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其中包括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招标采购模式及配送模式、采购资金支付来源、绩效考核和综合改革落实情况等内容。

“新医改进行快3年了,各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总结,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时进行摸查,可谓及时,也是必须的,为下一步基药目录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原来,卫生部曾经收集过基药制度相关数据,本次调查将有助于再次证实和完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表示,与此前讨论的版本相比,修改版的监测评价指标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指标设置比较全面,从政府和机构的角度出发,能对基药制度在各地实施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统计分析。

“在我看来,该项调查有促进作用,让大家对基药制度的推行有紧迫感。”广东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广东省2011年基本药物招标目录》于9月7日结束了为期6天的网上公示,目录和实施方案至记者发稿时止还没最后敲定,“广东阳光招标采购虽然取得了不少经验,但是基药招标还没操作过,有些监测评价项目我们甚至还没法填,这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一种促进吧。”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9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基药制度推行至今,全国共有25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其中,安徽、山东、四川、黑龙江等13个省份完成了新一轮基药招标采购,广东、江苏等7个省份正在开展采购工作。也就是说,还有部分省份需加快基药统一招标采购进程。

评价内容可更详尽

不过,对于卫生部的此次调查,业内似乎并不满足于此。

“我找遍了卫生部的监测评价指标,也看不到针对生产基药的企业所面临的难题进行调查的内容。”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专访的多位基药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遗憾,他们希望国家能对基药制度的所有关键环节和存在问题均进行客观、深入的调查。

胡善联也认为,这次调查是从政府和机构的角度出发,虽然不能寄望于一次调查就能把方方面面的内容都涵盖到,但是其中的一些内容或可以设置得更为详尽。“现在各省都有增补目录,一些省市还允许区、县搞数十种增补目录品种,形式五花八门,这涉及增补目录应遵照什么原则和标准的问题。再如,原来主要争议的量价挂钩、二次招标、带预算采购等问题,在这次调查中也没有体现,采购、配送企业的性质和状况也应该客观反映。”

上述广东基药招标业内人士也表示,现在各地的招标普遍效仿安徽“双信封”模式,但是业界对此模式存有疑虑,“中国香港采用‘双信封’模式就取得了成功,关键是这个模式涉及的许多配套改革能同步跟进,但是我们的补偿机制没有到位,甚至连结算中心也没有建立起来,无法集中结算。如果配套改革不到位就推行这个模式,当然会有争议。希望这次调查能更为全面。”

据胡善联透露,基药制度除了在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广覆盖,现在有部分省市还开展民营和公立

二、三级医疗机构推行基药制度的尝试,“这些地方实施一段时间以后,也应该进行总结,将来也许可由各省、市做深入的调查,毕竟基药制度是一项长期执行的政策,市场反映可为制度修订提供重要参考。”

针对业界的不同声音,胡善联还建议,基药制度必须注意调动两个积极性,即老百姓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下一步,一要对基药制度进行全面评价,从中找出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在下一轮改革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二要多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要清楚基药制度实施后老百姓到底得到了多少实惠,他们还存在什么困惑;三要了解基药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影响,除了补偿不到位导致医务人员收入减少等问题,基层就诊人员合理流向等问题也有待解决。”

第5篇:抗癌药将纳入基药目录 概念股再度春意盎然

2013年03月06日23:26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张厚培

全国人大代表、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第二版基本药物目录即将公布,抗癌药、心血管重症药和血浆制品等都将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受此刺激,抗癌药概念股成市场反弹的急先锋。分析认为,抗癌药进入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相关概念股的炒作“热情”将被再被激化。

抗癌药概念股走强

一直被外界认为新医改启动后最具实验性措施的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渐行渐近。据了解,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不过,实施4年来,基本药物除多次因质量和安全原因遭到质疑,而目录过小也是业界和公众不满的地方。

全国人大代表、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二版基本药物目录即将公布,药品从第一版的307种扩大到500多种;而且第一版只是基层版,像抗癌药、心血管重症药、神经系统和精神类用药、血浆制品等一个都没有,新版基药目录则基本都有了。

受此刺激,抗癌药概念股成市场反弹的急先锋,香雪制药强势涨停、华神集团一度涨停,收涨7.09%,丰原药业、江苏吴中、东北制药、西南合成等个股也均出现较大涨幅。

“我国生物基因工程在医药行业应用的一大领域就是抗癌领域。生物基因工程最为重要的研究、产业化领域之一抗癌药物上市公司构成了基因工程抗癌概念股,”分析人士指出,抗癌药进入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相关概念股的炒菜热情将被再被“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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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药监局下放审批权也是一大利好。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该意见对创新药和仿制药的审评细则做出了相应改变。

业内人士透露,《意见》实施后,采取审评制的药物,未来或将取消生物等效性的审评环节,采取备案制,这将大大缩短审批时间,这对于研发时间相对较长的抗癌药物来说,将是一大利好。

“对于一类药品来说,能否进入医保用药目录,对其销量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券商医药行业分析师对《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抗癌药进入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对产品的销量起到提升作用,有利行业的发展壮大。

个股点将台

江苏吴中

公司重点项目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皮抑素注射液于2011年2月取得SFDA三期临床试验研究工作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并于同年10月底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正式启动三期临床试验。国家一类新药“来氟米特的研发、产业化与再创新”项目获得江苏省及苏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取得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

据业内专家介绍,完成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III期临床研究工作所需要至少2年左右的时间,最快今年底便可完成。其在靶向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的注射液中,对比在分子结构、作用机理上与恩度十分相像,从恩度上市以后的销售情况和规模来看,吴中的新药如果在疗效等方面优于恩度,则年销售规模至少可达到2亿元。要是能实现进口替代,那么市场规模将会很大。

业内人士表示,公司每股收益基数较底,一旦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上市,公司的业绩将会有爆发式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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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份

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和医药。近几年,海欣股份大力整合医药产业,医药 产业成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51%的海欣生物抗癌一类新药“抗原致敏的人树突状细胞(APDC)”项目在2008年便结束Ⅱ期临床,2009年年报披露,三期临床已通过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论证,去年以来,不断传出Ⅲ期获批消息。

相关资料显示, APDC是一种全新的癌症治疗疫苗。上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对其有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APDC是针对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 开发的新一代治疗性肿瘤疫苗,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肿瘤患者,对于原发、转移肿瘤都有明显的疗效。

按公司给出的估计值推算,APDC作为大肠癌治疗用药投放市场后,年销售额也将高达11.26亿元。平安证券研报告预测,2025年,谨慎保守估计“抗癌疫苗”将为公司带来50亿元的收入和7.65亿元的净利润。

岳阳兴长

公司参股子公司芜湖康卫研究开发的用于预防人幽门螺杆菌导致胃病的国家预防类Ⅰ类新药“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胃病疫苗) 于2009年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新药证书。该疫苗是世界上第一个针对胃病预防的疫苗。目前公司仅持有芜湖康卫31.64%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

根据公司的公告,芜湖康卫160万人份/年产能的正常年销售收入为6.03亿元,达产后平均利润总额2.97亿元(税后2.72亿元),预计2014年8月前完成该项目试生产,2015年6月前完成申请药品批准文号及GMP认证。按岳阳兴长持股比例测算, 芜湖康卫投产后每年可贡献利润约8400万元,增厚每股收益约0.40元。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岳阳兴长积极推进改革,不断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主营业务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业绩也持续得到改善,疫苗项目的进展将成公司股价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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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集团

公司拥有的原发性肝癌药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利卡汀)是国家一类创新药,是全球第一个运用单克隆抗体靶向治疗肝癌的基因药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中晚期肝癌治疗。资料显示,华神集团主营中西成药生产和销售以及建筑钢结构的生产与销售。两个业务的销售规模基本相当,但医药业的毛利率较高,公司的净利润多由之贡献。

去年12月,华神集团公告称,公司产品三七通舒胶囊、鼻渊舒口服液、鼻渊舒胶囊、一清颗粒、儿感退热宁口服液、苯溴马隆胶囊、九味羌活颗粒、复方丹参片、罗红霉素分散片、余甘子喉片、伏立康唑片进入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对医药公司来讲,其产品能否进入医保用药目录,对其产品销量的影响颇大,进入对公司销量起到提升作用。

华泰联合分析师指出,公司明确要成为以生物技术为核心的健康医药企业集团,目前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基本符合预期,未来以利卡汀为代表的生物产业前景值得期待。(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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