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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分享你喜欢的一篇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小公主和矮爸爸》了。这部作品一共有三本书,虽然我只拥有其中的两本,但是这其中的故事无不让我流连忘返,心潮澎湃。这是我所读过的最喜欢的文章了。

我喜欢《小公主和矮爸爸》是因为书中的丝丝,她坚强•勇敢•心地善良而且天真又单纯。丝丝原本是一个含在嘴里怕化了 ,捧在手里怕摔了的小公主,可是因为一次车祸夺走了丝丝爸爸妈妈的生命,这件事情给丝丝的打击非常大,使原本就内向的思思更加的自闭了。她认为她的生活中充满了黑暗再也看不到光明 。

丝丝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做凯伦。她是一个大大咧咧喜欢穿牛仔裤的女生,是丝丝最好的朋友。可是因为丝丝变的自闭的缘故,关系开始疏远了。丝丝她们班里有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女孩子,她叫艾婉婷。她有一对双胞胎跟班———大双和小双。大双心眼不好,但小双却心地善良。艾婉婷她嫉妒老师们喜欢丝丝,所以要孤立她。于是她和凯伦成为了朋友,开始孤立丝丝,思思感到很不开心很孤独。不过好在丝丝和凯伦的友情并没有结束,凯伦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她变的和丝丝一样孤独自闭,她才意识到丝丝的痛苦。慢慢的凯伦和丝丝又成了好朋友。 “忧米”•帅哥•鬼鬼•欧阳哥哥•蒋小白•佟铁兰•马小绿•这些剧情人物的加入,让丝丝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欧阳哥哥”,“欧阳哥哥”是凯伦的表哥,他是一个大学生,是个很阳光的大哥哥,他和丝丝长得还很像呢!他跟丝丝也成了好朋友,他是来给凯伦办理转校手续的,凯伦走了,丝丝唯一的好朋友走了。丝丝的生活又充满了黑暗。

“忧米”是一个智能的玩具小熊,它是邱博士发明的,是丝丝的秘密朋友,就连凯伦都不知道“忧米”是是丝丝爸爸送给丝丝的。自从丝丝爸爸去世后,“忧米”就成为了丝丝最亲密的伙伴。丝丝如果没有这只会说话•也会活动•还有思想的小熊“忧米”的陪伴,难以想象她以后的的苦日子该怎么熬过去呢?佟铁兰和蒋小白的来临,让丝丝变成了灰姑娘。佟铁兰是丝丝养父蒋教授的前妻,而蒋小白是蒋教授的儿子。蒋教授去世后,佟铁兰就带着蒋小白霸占了丝丝家,卖掉了丝丝的房子,让丝丝干所有的家务活,大闹丝丝的学校仁川中学,并且告诉丝丝她不是蒋教授的孩子。佟铁兰还撕坏思思的裙子,摔小熊“忧米”简直丧心病狂!而蒋小白就不同了,他是真心把丝丝当妹妹的,尽管丝丝并不是他的亲妹妹,这也许是丝丝唯一欣慰的事情吧! 随着剧情的发展,马小绿•帅哥•鬼鬼•的出现,改变了丝丝的生活。因为他们都是丝丝真正的亲人,朋友。通过佟铁兰丝丝知道了帅哥(张和民)是丝丝的亲生父亲。鬼鬼是帅哥的弟弟,也就是丝丝的亲叔叔,马小绿叫帅哥和鬼鬼叔叔。丝丝终于回到了她真正的家。虽然帅哥和鬼鬼是侏儒,但是他们依然很开心,幸福。马小绿 也从蒋小白那里把“忧米”给“偷”了回来,同时也发现了丝丝养父蒋教授的遗嘱在“忧米”身上,丝丝得到了本该属于她的一半家产。丝丝终于回归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部以“爱和勇气”“坚持和正义”为灵魂的故事,就算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了。

第2篇: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记得,我们学习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它既让我懂得了人生道理,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滴水穿石的启示》主要讲了国外名人靠着“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的精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是啊!诺贝尔不就是经过几百次失败才发明了炸药吗?姚明不就是天天持之以恒打篮球才成为“篮球第一巨人”吗?爱迪生不就是孜孜不倦的去发明才成为“发明大王”的吗?司马迁不就是目标专一才写下《史记》的吗……你看,古今中外的名人不都是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才成功的吗?

在美国,有个穷人十分贫穷,甚至连一套像样的西装都买不起,可他却依然要励志成为明星。于是,他到好莱坞去寻找能够接受他的公司。第一次,没有一家公司愿意要他,第二轮,结果还是一样。他仍不放弃,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终于,第350家公司董事长被他感动,破天荒的接受了他。他,就是著名影星史泰龙。而拍的那部电影叫《洛奇》。

再举一个我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上学期,我被老师选中参加绳操队,这个队要去参加鼓楼区比赛。到了比赛那天,我的心情像揣了个兔子,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比赛时,我放松心情,面带笑容走进了赛场,跟着熟悉的音乐做起了操。比赛完了,我们学校的分竟比拉萨路小学的分高!我的心又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训练时的情景。那时候,我们天天下午都练,练得腰酸背疼,可还是咬咬牙,继续练。终于,我们靠着“滴水穿石”的精神拿到了奖。

每个人都有一扇成功之门,有的人是用纸做的,一捅即破,有的人是布做的,只要稍微努力就能捅开,大多数人的成功之门是用木头做的,只要长期努力,也能撞开。还有少部分人的成功之门是用铁做成的,只是不怕失败,不怕疼痛,也能撞开,同时巨大的成功也迎面而来!

看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道理,希望同学们都能去阅读《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相信我,它将是你奔向成功的一架桥梁!

第3篇: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作者:孙祯、渴口中心校、四(4)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章就好比书籍的拼图。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冰戈写的《苦难是一所学校》。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因为我喜欢这篇文章以叙事的方式告诉我们:做人要经过苦难这所学校,才能成为更杰出的人。文章内容即真实有富有感情,重点就体现在家人之间的对话。作者以《苦难是一所学校》为题。可贵的苦难被冰戈以精致的修辞手法闪烁在纸上。

这篇文章,有许多令我爱不释手的好词、好句、抄写下来,每天看一看,就会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总是像文中的“女儿”那样学习,懂事一点、听话一点,所以我的父母也总是表扬我。每当这时,我的心里就像喝了蜂蜜一样甘甜。我有时也会找一些苦难磨砺一下自己,经历苦难后的我,心里总有一种轻松感觉。本来不高兴的心情也会在磨砺中变好。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更加认识《苦难的一所学校》这篇文章的真实含义。

我喜欢苦难,因我在苦难中不断磨砺自己; 我喜欢苦难,因苦难磨砺了我坚韧的意志; 我喜欢苦难,因苦难让我学会珍惜的可贵; 我喜欢苦难,因苦难让我体会人生的真谛; 苦难是一所学校。在苦难中成长,成熟。

第4篇:与你分享的一本书

克林顿自传《我的生活》

克林顿简介:

比尔·克林顿,原名威廉·杰弗逊·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美利坚合众国第42任总统(1993-2001),身高1.81米,是美国第一位出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总统、第二位遭受国会弹劾动议的总统,也是仅次于西奥多·罗斯福和约翰·肯尼迪之后的最年轻的美国总统,以及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后连任成功的唯一一位民主党总统。生平:

比尔·克林顿1946年8月19日出生于阿肯色州霍普市一个小店主的家庭。出生时名为威廉·杰弗逊·布莱斯四世(William Jefferson Blythe IV),其生父在比尔出生前几个月死于车祸,母亲弗吉尼亚·卡西迪·布莱斯(Virginia Cassidy Blyth)改嫁罗杰·克林顿(Roger Clinton)后比尔改名为威廉·杰弗逊·克林顿。

学业:

1964年克林顿高中毕业后进入华盛顿特区的乔治敦大学,主攻国际事务。高年级以跟随参议员外交委员会成员J.威廉·富布莱特(J.William Fulbright)实习。在乔治敦大学三年级学习期间,克林顿获得罗德学者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得以在毕业后到英国牛津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1970年克林顿进入耶鲁法学院主攻法律,同时期遇到来自芝加哥的希拉里·戴安·罗德姆(Hillary Diane Rodham),两人同时为民主党候选人乔治·麦戈文的竞选工作。

婚姻:

1973年克林顿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回到阿肯色州在阿肯色大学法学院任教,是时希拉里为国会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工作,并于1974年来到阿肯色州与克林顿成为同事。两人于1975年10月11日结婚。育有一女切尔西·维多利亚·克林顿(Chelsea Victoria Clinton),出生于1980年2月27日。

从政:

1974年克林顿与汉默施密特(John Paul Hammerschmidt)竞选阿肯色州联邦众议员失败,但此次竞选所获得的知名度帮他在1977年赢得了阿肯色州司法部长一职。

1979年1月,年仅32岁的克林顿就任阿肯色州州长一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之一。因为其在任期间政绩斐然,克林顿五次连任阿肯色州长一职,历时长达13年(1979-1992),并于1990-1991年任民主党领导委员会(Democratic Leadership Council)领导人。

1992年,克林顿作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与在任共和党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George H.W.Bush)以及独立候选人罗斯·佩罗(Ross Perot)竞选美国总统,自称“新民主党人”(New Democrat),在内政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方案,以43%的公选票,370张选举人票当选美国第42任总统,于1993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担任美国总统期间,克林顿一直深得非裔美国人、中西部和西部蓝领工人以及妇女的爱戴,他也是美国总统当中不多的少数族裔民权和男女平等的最坚定的支持者。

1994年中期选举共和党取代民主党成为参众两院多数党,击败了克林顿的很多改革项目。

1996年克林顿击败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伯特·多尔(Robert Dole)和独立候选人罗斯·佩罗(Ross Perot)连任成功。

克林顿总统任期一直为丑闻和调查所困扰,70年代克林顿夫妇在阿肯色州参与投资的地产生意成为第一个独立调查案,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白水门”事件(Whitewater Scandal),在调查白水案的过程中,1998年,独立调查官发现克林顿与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有染,众议院以克林顿作假证为由提出弹劾动议,参议院参与了克林顿的弹劾审讯但弹劾动议未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在外交方面,克林顿强调取消关税壁垒实现全球自由贸易,1993年在国会通过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次年通过另外一个全球范围的自由贸易协议创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离任后:

1999年克林顿夫妇将法定住址迁往纽约市郊,2000年希拉里·克林顿竞选纽约州联邦参议员成功。克林顿总统离任后出版回忆录《我的生活》(My Life),现居纽约。

综合评价:

克林顿总统任内美国经历了有史以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他也是现代美国总统中离任时公众支持率最高的总统。

《我的生活》导读:

对于历史真相的渴望使我们总是期待那些曾叱咤风云的领导人的叙述,即使我们心里清楚,他们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相。此次人们对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回忆录《我的生活》的期待就是最好的例证。我们知道,在克林顿八年的总统任内(1993-2000年),世界格局处于后冷战时期到发生9·11事件的一个新的转型期。

美国经历了战后少有的强劲增长,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空前壮大。在此期间,发生了许多或对国际政治有重大影响,或至今仍存在“悬疑”的事件,前者如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战后国际关系准则挑战因而颇有争议的科索沃战争,后者如当初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莱温斯基丑闻案”。人们热切地想知道这些事件最主要的当事人克林顿在多年后对此的解秘,或辩解,以及他对自己在这段历史进程中的功过评介。

此外,作为一名倍受公众喜欢的总统,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梦”的实现者,克林顿从一介无名小子到美国总统的成长道路也是人们非常想了解的。所有这一切,再加上书商成功的操作以及媒体的渲染,造成了人们对《我的生活》空前的期待,以至于本书还未正式出版,就已凭其在亚马逊网上书店的预定量登上了图书排行榜的首位。这在历届美国总统回忆录的出版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我的生活》内容简介:

该书完整而丰满地凸现了这位明星总统的成长历程、政治生涯和私人生活。我们可以看到克林顿早年的独特家庭经历和南方小镇生活是如何影响其个人性格和日后发展,可以看到一位平民出生的年轻人如何凭借自己的过人精力与才干投身政治生涯而最终登上顶峰,可以看到世界超级大国的总统如何面对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和国际政治局势的风云变换,也可以看到一位坚强的领袖人物对于家庭生活和个人感情纠葛的内心剖白。

《我的生活》一书篇幅宏大,披露了大量不为人知的政治和情感生活内幕,由克林顿亲笔撰写。为此,克林顿推掉了巡回演讲,闭门不出,力图从文字上和内容上都不辜负读者对他的信心与期盼。它,是一册史书,带你领略国际风云跌宕中魅力领袖的纵横捭阖;它,是一部罗曼史,细腻描述了这个吹萨克斯风的迷人男子在情感中的执着与挣扎;它,是一出独白,让你欣赏倾倒数千万选民的大气文采;它,是一部演义,真实再现一个小镇单亲家庭的孩子如何实现美国梦的传奇;它,是一本教材,以这个全世界权力顶峰之人的工作方式和处世细节,展示如何高效率地处理事务,如何面对荣誉与危机,如何赢得盟友赢取胜利,如何取得个人成功和社会成就。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读《我的生活》,它都可以满足相应的读者诉求,确实不让读者失望。

克林顿执掌白宫8年,可谓“故事”层出不穷。经济上,他使美国经历了8年持续的繁荣;军事上,他曾出兵索马里、南联盟;特别是在个人生活上,他和白宫女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的性丑闻闹得沸沸扬扬,使他的知名度在美国国内外达到空前的高度。

在这部内容庞杂的著作中,克林顿回忆了一生经历的风风雨雨。长达957页的《我的生活》中,前总统比尔·克林顿一会儿无比沉痛地坦言自己的缺点,

一会儿又幸灾乐祸地谈到对手们的虚伪。至于他和莫妮卡·莱温斯基的风流韵事,他认为要归罪于那个挥之不去、纠缠他一生的“心魔”。他说,这件事让他羞愧难当,差点毁了他的婚姻,让他提前下台。在经历了数月睡长沙发、接受一年强化婚姻咨询和免于弹劾之后,他说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部自传信马由缰,内容庞杂,对重点的选择别具风格。自传用将近100页的篇幅叙述作者的童年生活,而总统任期的大段时间却写成了在竞选城市和外国首都的旅行见闻。克林顿是在“9·11”后写这本书的。他不惜笔墨地叙述自己领导的政府如何应对恐怖主义,如何加强对乌萨马·本·拉丹的关注。

克林顿担任总统期间的那些标志性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为世人熟知,他的许多前助手和他的妻子、参议员希拉里·罗德曼·克林顿等人也写过这些事情。但是,这部自传却是克林顿本人首次披露处在“风暴”中心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出版人评价与过去的总统传记相比,这是一部最全面、最细致地记述总统生活的著作。

第5篇:我最喜欢的一篇经济学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篇经济学文章——铅笔的故事

《铅笔的故事》伦纳德·里德的作品。伦纳德曾担任美国洛杉矶商会主席,于1946在纽约建立了旨在传播古典经济自由观念的经济学教育基金会,并担任主席至去世。他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传播撰写了很多经典的文章,而其中《铅笔的故事》影响最大。我在《经济学基础文献选读》一书中读得此文章,并以此获得感悟。

《铅笔的故事》全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第一人称为主,描述了一只铅笔的一生。

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由“已成型”的铅笔的自白引入,首先在第一段中用大量的篇幅叙写了“铅笔如何值得探索”这一主题。并从铅笔的构成——‘木头、漆、印制的标签、石墨、一点儿金属,还有一块橡皮’,引出了下文对铅笔一生的叙写。

第一个部分我称为引言,因为这一部分是全文的总起,不仅交代了文章的主人公——铅笔;更是通过铅笔的自白隐晦地表达了作者的观点——铅笔虽然只是社会生产中一个极其微小的一个产物,其产生的过程却足以折射整个社会生产的流程以及现状。

第二段的标题叫数不清的前身。顾名思义,即铅笔制作中一系列繁琐的“家谱”。本段以铅笔物理上的前身——一棵生长在加利福尼亚北部和俄勒冈州的挺拔雪松为起点,以上文提及的铅笔的构成为线索,详细的介绍了铅笔制作。

不是单纯地介绍工厂的流水线,小到伐木工人喝的一杯咖啡的制作,大到铅笔制作厂400万美元的资本投入;早到锯木刀的设计制作及捆绑树木的麻绳的诞生,晚到便利店里铅笔的标价销售。里德把这些程序统统称作‘铅笔的前身’。

里德在第二段的叙写详尽地介绍了铅笔的一长串牵扯至社会生产方方面面的生产线,以小见大,证实了前文提出的观点——铅笔的诞生值得敬畏。

第三部分标题为无人知晓。这一段从与铅笔的生产工序的生产者入手,例如巴西种植采摘咖啡豆(用于制作工人饮用的咖啡)的农民,以及油田里负责负责开采石油(石蜡从石油中提取)的工人,或者俄勒冈的负责获得最初的原材料的伐木工

。这些人有些可能很少使用铅笔,有些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铅笔,但他们都切切实实地参与到了整个生产的流程之中。

里德特地在其中强调了专业生产知识的量度,即整个生产中没有一个人是拥有完整的铅笔制造知识的。

“在这成百万人中,每个人,哪怕是铅笔生产公司的总裁,所作出的贡献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实际知识(know-how)。

——《铅笔的故事》

但他也强调了生产中的知识组合——即将每个人拥有的微量的专业知识进行对接联系,就能成功生产出铅笔。

因此,在我看来,里德对第三段的描写叙述旨在说明,虽然人们各式各样的活动在特定条件下都参与到了铅笔的制作工序中,但实际上那些非直接相关的参与者都不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即工作者对自己生产的实际用途是模糊不清的;同样,即便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工作者对与自己生产相关的那个产品也不一定有现实使用需求。但即使这样,他们的生产也会在自然关联下切实结合并发挥作用。

里德将第四部分的标题定为无人主宰。这一段将铅笔制作工序的过程称为无人指挥主宰的自发性过程。没有一个政府的官员坐在办公室里对铅笔的生产进行布置规划,也没有一个人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指挥。

“这一切都好像是上帝的安排。”

即从树木的砍伐开始,工序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生产者基于自己生存的需要(或是获得钱财,或是获得生存资料)而在自发进行的,并无人刻意的去引导。

里德在这一部分中提及了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观点,从他的主张来看,里德相信——

“社会的生产生活中,成百上千的微不足道的实际专业知识,能在满足某一需求的推动下,自发地,神奇地组合在一起并发挥作用。”

文章的第五部分,即最后一部分,便也提出了全文性总结的观点来作为主旨的升华。里德通过对收音机,电视机的举例,提出了让人们自由的创造的观点。在他看来,让人们自由创造,能够使社会上生存成本降低(文中举例了把石油运地球半边和政府把文件送到街对面的费用对比的例子)。

到此,整篇文献便已经步入结尾。我喜爱这篇文献的原因就如它的文字一般简单——它以趣味化,寓言化的语言描写一支铅笔的故事。与寻常的经济学文献不同,它虽抛却了繁杂的专业术语,却并没有因此俗化,而是真真切切的表达了文章应该表达的联系的生产特点及提倡自由主义的专业思想。反而因为故事的叙述形式,而使整个文章的重点更加突出。

里德在文章中,并没有试图对人们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而是尝试用故事的方式使人们对自己所处于整个社会的生产中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

而关于文章的主旨,里德在文末也直接提出。

“我教给人们的启示就是:让一切创造性的活力不受妨碍地发挥出来。只须按照这一经验组织社会的运转即可。社会的司法机构则应尽最大的努力清除一切妨碍这些活力发挥的障碍。允许这些创造性的实际知识自由地流动。要相信自由的男男女女会对看不见的手作出反应。这种信念会得到证实的。我,看起来再简单不过的一支铅笔,以我奇迹般的诞生过程证明了,这是一种实在可行的信念,就像太阳、雨雪、雪松树等等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实在而可信。”

——《铅笔的故事》

从原文中可以看出,里德是彻底的自由主义派——他主张让市场完全依照自然经济规律自由发展,而非由政府参与调控。

尽管喜欢里德的这篇文章,我也无法对他的观点产生认同。

哈耶克曾在《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一文中曾有提及——大部分经济学家在建设社会的理论中,假设都过于完美,与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有所脱节。

“在某些已知的假设的基础上,答案很简单。如果我们拥有所有相关的信息,如果我们可以从一个已知的偏好系统开始,如果我们掌握了现有方法的完备知识,剩下的就只是一个逻辑问题。

也就是说,对于什么是对现有方法的最好的使用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隐含在我们的假设里的。解决这个优化问题必须满足的条件已经被计算出来,而且可以用数学形式进行最好的表述,简短地说,即任何两种商品或要素的边际替代率在所有不同的用途中必须是相同的。

然而,这根本不是社会所面临的经济问题。”

——哈耶克《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

对比里德的观点,我认为里德的观点中恰好犯了其中的错误——把经济规律在社会中的应用假设的太过完美。

市场的发展固然需要遵守的自然经济规律,但由于市场本身的局限性(我认为应该称为社会上人性的局限性,即无止境追求收益最大化)如市场的自发性与滞后性等问题,会导致市场的失调。

相信大家都对著名的世界经济大危机十分熟悉,这场由美国华尔街起始的金融风暴几乎席卷了全球,对当时蓬勃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造成重创。或许这是自然经济规律的一部分,但此类失调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大,因此应该受到抑制调节。

但抑制调节并不能单纯的依靠人们自发的行动,因为上文也有提及失调本来就是源于人们欲望与生产的失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人决策的更加理性的政府就更具有决策优势——政府可以根据对比市场实际供求,来对生产者进行约束,使其扩大或者缩小规模,以达到平衡市场供需的目的。

因此计划经济在市场的发展中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这一点可以参照罗斯福在经济大萧条期间施行的措施——尽管在企业家中名声不佳,罗斯福依然对美国的经济做到了力挽狂澜。

但这并非代表里德的理论观点就毫无用处。即使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大行其道的当代社会,由于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客观原因,市场比以往更加需要自由的发展活力

而且在实施初期,计划经济虽然可以获得良好的回馈,并几乎完全不受到经济大危机的威胁(可以参考借经济大危机中迅速崛起的苏联),但完全的计划经济也必然存在弊端。这也是恰好印证了20世纪的苏联——一个受到僵化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制约并因此衰落直至解散的超级大国。

以此回顾中国自建国至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探索,从完全的学习苏联的计划经济到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走了太多的弯路。但所幸,在邓小平主席的领导下,在寻找均衡点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迸发的无穷的、几十年如一日的经济活力相信已经可以说明我们的成功。

这似乎在告诉我们——完全的,纯粹一方的体制即使在一开始取得成功,但必然败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我们应该将两个体制加以融合,并找到两个体制的均衡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健发展的长远目标。

第6篇:姑娘都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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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都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是了

小编认识不少二十多岁的男孩子会问,女生都说喜欢成熟的男人,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像成熟男人呢?同样,小编也认识不少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找男朋友的标准一定会有一条“成熟稳重”,基本就像是各大企业的招聘广告里一定要有一条“吃苦耐劳”一样。

“成熟”这个特质在女人择偶中有多重要,看看知乎上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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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男人”。

一般面对这么问的男生我都会反问回去:“你要变得成熟,是为了撩妹还是自己想这么做?”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大部分情况下男生能这么问,都是为了撩妹——这样事情就很简单了。妹子眼中的“成熟男人”无非就是这几点:

外形:饱经沧桑的面孔和气质 当然,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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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这样的

《唐鹏恋爱学》 -- 让你的女神喜欢你的秘密,专研追女生的学问,赶快搜一搜! 有些女生喜欢小鲜肉的外形,有些女生就专门喜欢这种成熟大叔款,这其实跟成熟无关,是一种审美偏好。你如果年龄所限实在长不成这样,就在着装打扮上多下点功夫,放弃五颜六色的奇装异服和太过潮流的发型,多穿简单大方低调的衣服,无论是休闲、运动还是正装都以深色系为主。如果脸型和气质合适的话留一点胡茬,基本上就齐活了。 行事作风:沉稳,低调,别夸夸其谈

先培养一点老男人的爱好,比如说字画文玩之类的,最起码别人问你喜欢干什么的时候你不至于只会说泡夜店和打DOTA,

潮流的东西要懂一点,毕竟成熟不代表你是上个世纪的老古董,但是要表现出没什么兴趣的样子,多研究一些比较老的电影和音乐拿来跟姑娘讲,小姑娘会觉得被打开了新天地,稍微对此了解一点的姑娘也会觉得跟你相见恨晚。

平时话不要太多,更不要有一点成绩就跟姑娘吹半天牛逼,这都是小年轻肤浅的行为,成熟男人都有很多故事但是未必愿意说,你越沉稳越低调,在姑娘眼中就越有神秘感,越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性格:温柔体贴,会哄女人开心

很多女人喜欢老男人并不是喜欢他们的钱,而是这些长者身经百战,能够和妹子们谈笑风生,相比斤斤计较的愣头青更容易哄姑娘开心。

你们可以看看影视作品中的成熟男人设定,《一帘幽梦》里的费云帆,天天不干正事哄紫菱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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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里的宋思明,天天不干正事哄海藻开心:

《北京遇上西雅图》里的Frank,天天没什么正事可干,哄文佳佳和自己女儿开心:

其实小编倒是觉得,《北京遇上西雅图》当中文佳佳的那个前男友更贴近成熟男人一点,家庭和婚外情分得很清楚,有自己的事业,并不是特别把儿女情长当回事儿。只不过姑娘们绝对不会接受这个设定就是了,而且最后编剧也把这个人设毁掉了,让他不惜离婚追求文佳佳来衬托女主光环。)

所以一个女人眼中的成熟男人一定要擅长给女人提供情绪价值,让她们有被宠爱被呵护的感觉。总之,就是做一个高配置版的“温柔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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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按照以上这个标准打造自己,基本上很多年轻小姑娘都会觉得你已经从同龄的毛头小子里面脱颖而出,变成了她们理想中的“成熟男人”。

但是,真实的“成熟男人”和这个标准之间,还有天壤之别。毕竟妹子们单薄的阅历,也只能看到表面上的“成熟男人”。

想要成为真正的成熟男人,你必须完成一件事情:你要亲自实现阶层的跨越。 所谓阶层跨越,就是你很明显的在资产、社会地位等方面比父辈高明的多——加几天班做几份兼职这种事情,压根不算在内。

你会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阅历”,从而真正变得有思想、有内涵、有故事。

但这种时候,你的心境会发生变化。你会不再满足于小清新、小确幸的人生观,你不会再认为一个女人一个家庭就是你生活的全部——换句话说,你的人生会在坎坷和经历中变得目的明确,甚至功利。

曾经在知乎上有人提问过,失恋会不会毁掉一个人。

叔叔的回复是:失恋只会毁掉小孩。而成年人会明白,爱情这玩意,能占生命的20%就不错了。

而此刻的你,就会变成对这句话深有同感的“成年人”。 当你实现了这一切之后,无论你长得是不是沧桑,无论你是沉闷还是健谈,无论你会不会哄女人开心(其实这种情况的男人已经没有几个会有兴趣天天哄女人了),你都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成熟男人。

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本质上都是没有捷径的,就像很多pua会教你怎么造假展示面怎么背话术,但小编会更多地强调你应该从哪些宏观或微观的角度来改变和提升自己。 “变得成熟”这件事情更是如此,去奋斗去体验的过程不可能作假,更没有人可以代替你。 当你真正通过自己的能力实现了阶层跨越,变成了真正的“成熟男人”之后,你可能不会有按照之前那些标准打造出来的,本质上停留于肤浅表层的“成熟男人”受女人欢迎,但你会更清楚你需要什么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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