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奖励办法

2023-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员工的奖励办法

内部员工申请专利的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了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以及产学研等科技活动,以增加公司知识产权积累,提高公司科技含量,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产学研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四、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4.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4.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4.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员工离职或XXX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4.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4.6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五、专利权属划分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专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可

署名多人,按人员对专利项目的重要性排序。

六、专利申请

6.1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公司总经理、研发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的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联络代理机构。 6.2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原因、妥善处理。

6.3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络代理机构。

6.4专利发明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七、奖励办法

职务发明经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奖励

办法:

7.1发明专利:公司在职员工发挥自身技术专长,发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属公司拥有,每项可奖励2000元。 7.2软件著作权:以获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式授发的证书为准,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公司拥有,每项可奖励500元。

八、奖金的发放

8.1分配原则:

8.1.1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挂名的除外。

8.1.2未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的其他人员不在奖励之列。

8.1.3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名单由申请部门提供,人事行政部与公司专利评审小组共同确认。

8.1.4奖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

8.1.5如一项专利涉及多名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分配原则由申请部门负责把关。

8.2操作流程:

8.2.1专利申请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8.2.2年中及年未,人力资源部统计近半年申请的专利(以官方受理日期为准)或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的颁证日为准),经与申请部门确认后,办理奖励申请流程。

8.2.3流程:人力资源部发起流程,行政审批《专利奖励申请》—>申请部门负责人—>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奖金发放)。

九、自2016年07月21日起开始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6年07月21日

第2篇:关于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的实施办法(推荐)

关于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的实施办法 总则:为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用工需求。

一、 适用对象:本办法仅适用于介绍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的本公司介绍人。

二、 介绍条件:

1、 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工厂用工需要。

2、 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3、 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历史,必须经人事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 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人有被介绍的关系。

四、奖励条件:

1、新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临时工从入职起至春节,按生产规定上下班时间,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者,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用人部门、人事部及经理审批后发放。员工在公司从业时间未满三个月离厂的或介绍人在期满前离职的,均不给予任何介绍奖励。

2、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3天(含3天)

1 /

2或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其工作期限须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五、奖励标准:

1、介绍新员工进厂上班,享有元/人的介绍费。介绍新员工

必须提前至少两天向人事部说明备案,新员工入职必须经过人事部、用人部门共同审核确认。(介绍费视技术和熟练程度不同,暂定为:技术员200元/人,普通工100元/人,临时工50元/人)

六、操作办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人事部报道,

由人事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都必须经过用人部门主管面试考核,用人部门主管在签写部门意见时,必须注明是生手还是熟练工,人事部根据用人部门提供的信息作好登记。

3、每月25日以前由人事部统计汇总奖励情况,员工签字确认,用人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审批报财务发放。对招工奖励情况要张榜公布。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为本公司所有。

2、本办法自签发日起执行。

2 / 2

第3篇:关于介绍新员工进厂的奖励办法

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公司决定对老员工介绍新员工进厂作出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公司的招工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2、被介绍的新员工如果是熟手工的,必须由厂长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面试确认;生手工则直接由前台面试录用。

3、介绍熟手员工进厂上班,享有300元/人的介绍奖励;介绍生手工进厂上班,享有100元/人的介绍奖励。

4、新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后,介绍人方可申领介绍奖励,并经过用人部门、人资部审批后于次月工资中发放。被介绍的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三个月就离厂的或介绍人在新员工工作期满前离厂的,均不给予任何介绍奖励。

欢迎广大员工积极参与!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第4篇:鼓励员工开展技改、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活动的奖励办法

肇 庆 鸿 特 精 密 压 铸 有 限 公 司

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学研、创造发明活动的

奖励办法

文件编号: QD-XZ-096 A/0 页码:第1页 共4页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为了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以及产学研等科技活动,以增加公司知识产权积累,提高公司科技含量,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产学研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员。

3、术语:

3.1、《技术改造》:指在公司内成功开发某个项目、或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革新改造形成新的更高标准的技术并在生产中推广引用取得成果的系列活动。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使用技术、获得(或预期)成果(主要指经济效益),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2、《科技创新》:指在公司范围内运用新发明、新技术进行项目开发、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或设备改造并取得明显成果的活动,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新发明新技术说明(通过查新)、获得成果(主要指技术成果、成果要鉴定),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3、《创造发明》:指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利用公司资源开展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活动,包括实用新型技术和发明,成果需获得国家专利机关的授权,并形成详细的文字说明文件(含电子版)。 3.

4、《产学研》:指公司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与外面科研院所、大学等研究机构开展的科技攻关并取得科技成果的活动,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获得的成果(包括技术成果——必须通过查新和专家鉴定、经济成果)。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5、《科技进步奖》:指公司通过向区、市、省、国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在公司内开展的科技活动项目(可以是《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产学研》项目或《创造发明》活动等)从而获得科技奖励。

4、奖励办法:

4.1、《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或《产学研》项目奖励办法:

4.1.1、奖金提取:如果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成功获得政府资金扶持,可以提取扶持资金的5%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参与获得政府资金扶持项目的主要人员。

4.1.2、个人分配:行政部与主要参与部门主管根据各主要人员在取得资金扶持项目中的作用大小,讨论后提出初步的奖金分配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4.1.3、如果个人参与多个项目,且都获得资金扶持,个人可以从多个获得扶持项目中分别计提奖。

4.1.4、奖励项目的时间界定:获得政府资金扶持项目以政府批准资金扶持为准,当年获得扶持的项目才能奖励,每个政府扶持项目只奖励一次。

4.1.5、公司内评奖时间:以为时间单位评定,每年年终总结时评奖一次。

4.2、员工《创造发明》的奖励办法:

4.2.1、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公司在职员工发挥自身技术专长,发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属公司拥有,每项可奖励1000元; 4.2.

2、获得《发明专利》的奖励:公司在职员工发挥自身技术专长,发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属公司拥有,每项可奖励2000元。

4.2.3、《创造发明》的奖励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为准,一项颁奖一次;每年年终总结时集中颁奖一次。 4,

3、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办法:

4.3.1、获得区《科技进步奖》:奖金全部用于鼓励参与项目的主要工作工作人员。

4.3.2、获得市《科技进步奖》:以奖金总额的20%作为奖励金奖励获奖项目的主要人员,提取10%作为公司科技活动基金,用于公司内科技人员的培训、交流、开展业余文化生活的费用。

4.3.3、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以奖金总额的15%作为奖励金奖励获奖项目的主要人员,提取15%作为公司科技活动基金,用于公司内科技人员的培训、交流、开展业余文化生活的费用。 4.3.

4、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以奖金总额的20%作为奖励金奖励获奖项目的主要人员,提取15%作为公司科技活动基金,用于公司内科技人员的培训、交流、开展业余文化生活的费用。

4.3.5、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两级以上科技部门奖励,以拟提取奖励金额度高者作为奖励金奖励主要人员,不重复奖,拟提取奖励金较低部分转入公司科技活动基金,依此类推。

4.3.6、《科技进步奖》以科技部门正式下文颁奖为准,行政部与关联部门主管讨论具体的分配方案后,交总经理批准,及时发放。 4.3.

7、如果《科技进步奖》是以《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或《产学研》项目作为基础进行申报,且该项目不仅获得政府资金扶持又获得科技奖,取拟提取奖励金额度高者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5、拟获奖励人员的资格:以公司正式颁奖时在职为准,否则当自动放弃获奖资格,不予颁奖,其已评定部分奖金转入公司科技活动基金。

6、文件生效:该文件通过讨论,经公司领导审批之日起生效。

7、文件有效期:有效期一年,一年后重新审批生效。

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06-8-3

第5篇: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签发:

一、总则

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按公司价值观为导向,设立员工奖励办法,形成具有鲜明特征、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的员工奖励办法,作为公司考核激励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激发员工奋发向上,认同员工价值,提升公司凝聚力。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入职不满1个月员工除外)。

三、设臵原则

1、细化原则。奖项设臵各有侧重,取向明确,避免“贪大求全”。

2、绩效原则。讲求结果导向,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兼顾社会、员工效益。

3、量化原则。增加量化指标的比重,尽可能减少非量化、模糊性的评价指标。

4、榜样原则。奖项的设臵突出优异,名实相符,有明确的激励和榜样作用。

四、奖项设臵

公司按员工季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员工爱岗敬业、与公司荣辱与共的褒奖;体现公司对员工个人价值的认同,对完成任务优异的团队和员工的奖励。设:全勤奖、质量奖、工时等额完成奖、优秀员工奖、特殊贡献奖、杰出团队奖。

五、奖项说明

(一)全勤奖:(适用于全体员工)

全月出勤天数满足本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且大于等于部门/车间要求天数减一天,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可获得本月全勤奖。

例如:

1、本月法定工作日为22天,根据生产任务某车间要求员工上班30天,则出勤满29天且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可获得本月全勤奖。

2、本月法定工作日为22天,根据生产任务某车间要求员工上班22天,则

出勤满22天且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可获得本月全勤奖。

注:缺勤包括但不仅限于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计生假、工伤假等。

考核依据:员工考勤机上、下班打卡记录。每月月初由综合管理部将上月考勤数据下发至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根据考勤数据如实填写《员工考勤汇总表》报至综合管理部审核。

(二)质量奖: (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

按照产品质量检验要求,本月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质保部标准要求,且无重大质量事故的员工,可获得本月质量奖。

例如:某车间员工本月总计生产1000件产品,质保部产品合格率为98%,则该员工本月不合格品数在20件范围内,且本月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可获得本月质量奖。

考核依据:

1、公司ERP系统数据 --- 报废申请单,由生产统计员从ERP系统中导出;

2、质保部负责提供不合格品客户信息反馈。

(三)工时定额完成奖: (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

按照公司标准工时定额要求,本月每天(包括加班)工时定额完成率均达到100%的员工,可获得本月工时定额完成奖。

例如:注塑车间某员工今日生产产品工时定额为700只/8小时,维修模具时间为2小时,则员工本日完成700只/8小时*6小时工作时间=525只产品才能达到今日工时定额要求。

考核依据:公司ERP系统数据,由生产统计员从ERP系统中导出。

(四)优秀员工奖: (适用于全体员工)

本累计3个季度均获得满额全勤奖、质量奖、工时等额完成奖的员工,可获得年终优秀员工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优秀员工资格:

1、本累计病、事假超30天;

2、本有重大质量事故;

3、因违反公司制度及产品质量要求,被通报批评或罚款的。

(五)特殊贡献奖: (适用于全体员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可获得特殊贡献奖:

1、有创新意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并被公司采纳的;

2、提供有效信息,为公司防止或减少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3、以司为家,废物利用,厉行节约,节约金额在500元(含)以上的;

4、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为公司增创效益的;

5、敬业爱岗,努力工作,在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政府荣誉或奖励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六)杰出团队奖: (适用于全体员工)

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

2、部门员工全局观念,整体意识强,团结协作,注重工作效率。

3、严格执行公司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团队有良好职业素质。

六、奖励标准:

1、全勤奖: 奖金100元/人/月。

2、质量奖: 奖金100元/人/月。

3、工时等额完成奖: 奖金100元/人/月。

4、优秀员工奖: 奖金500-1000元/人/。

5、特殊贡献奖:根据贡献额,给予提成奖励。

6、杰出团队奖:奖金1000-3000元。

七、奖金发放方式:

全勤奖、质量奖、工时定额完成奖按季度发放,优秀员工奖按发放,特殊贡献奖、杰出团队奖为即时发放。

所有奖项均在公司通告板上进行公开表彰。

八、附则

1、本办法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6篇:员工建议奖励办法

1. 前言

为了更有效的借助集体的智慧帮助企业发展,也为了鼓励员工创新,塑造和沉淀创新型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2. 建议编号规则

为规范管理员工建议,公司对员工提供的建议进行整理并编号,编号格式示例如下:

3. 员工建议范围

只要跟企业相关,对企业有利即可,没有其他限制,《展为之每周一问》提出的问题也属于员工建议的范围

4. 建议采纳原则

① 同一个问题可以采纳多条互不矛盾的不同建议 ② 相同的建议只采纳一次,先提交的优先采纳

③ 建议的提出可以是口头的,但被采纳的建议必须是书面的 ④ 建议须在企业当前条件下具备可操作性 ⑤ 建议应该对事不对人

⑥ 建议是否被采纳以是否通过会议讨论确认可试行为准,争议较大的以匿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进行确定

5. 建议级别划分及奖励办法

6. 建议采纳及奖励流程

第一步,接收建议:有建议的员工可到建议接收人处领取建议表格或按照建议表格模板自行设计表格并填写内容,内容手写或打印均可,建议人将填好的表格交到建议接收人处,待接收人给建议编号后双方签字,完成建议接收;此阶段建议接收人还应如实填写《员工建议接收及采纳记录表》中接收人栏目及其之前栏目的内容,建议接收人初步拟定为部门负责人,项目组视为部门。

第二步,采纳建议:当周记录的建议应在当周六交流会上进行讨论,通过的建议在定级完成后确定为被采纳建议,建议的通过与定级经会议讨论一次性确定;此阶段建议接收人应将其保管的《员工建议接收及采纳记录表》交给会议主持人,由其主持建议采纳的讨论和确定工作,会议主持人作为登记人对被采纳的建议进行登记,填写表格中剩下的栏目;无论员工建议被采纳与否,建议人须对自己提出的建议被讨论之后的结果进行确认签字,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将建议人签字同意的《员工建议接收及采纳记录表》归还建议接收人。

第三步,建议公示:建议接收人每月末须对被采纳的建议的类别、数量进行统计并记录对应建议人所获奖励,填写完整《员工建议统计及奖励公示表》,本月底统计的建议结果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第四步,建议奖励:按照公示的奖励结果将奖励落实到个人。奖励发放办法为:(待商榷)

7. 附表

建议

展为之每周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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