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风险社会视域下的农民工就业问题分析

【摘要】从风险的角度而言,中国转型期的农民工就业风险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民工就业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社会转型期的制度转轨导致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缺失;高密度的农民工就业风险,可能引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第二次失业浪潮;随着中国城市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民工就业群体内部呈现代际分化。

【关键词】风险社会 农民工 就业风险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风险社会理论专注于当代社会的转型与变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正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结构转型以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轨。这种转型一方面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国社会出现很多矛盾。中国目前正行驶在现代化的高速公路上,新社会要素的不断生成及这些社会新要素与旧要素的尖锐对立和冲突,导致了巨大张力的积蓄,各种发展潜能和发展方向的共时存在导致基本的社会安排难以定型,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高社会风险”①的发展阶段。

风险社会中的失业问题“是工业社会本身的一种意义深远的制度性危机。”②风险社会思维范式下的就业分析基础应该是建立在转型社会的分析框架上的。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处在历史和时代的转轨时期一种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变(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因而社会失业就表现出更多的时代特点和隐藏在社会内部产生和运行的逻辑。中国作为外源型后发展国家,社会转型具有自身的特点,既具有传统遗留的特征,也具有现代发展的特性,因而是一种传统与现代混合的社会。从风险的角度而言,中国转型期的农民工就业风险的特征也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缺失

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ong Giddes)将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和人造风险,前者是指来自于外部,由传统和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而后者是由人类不断增长的知识对世界所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在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产生。③现代风险的概念标识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根本差异。在现代世界,风险开始从“外部风险”逐渐转向“人造风险”,也就有了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由传统向现代、农业向工业、计划向市场的转型过程中,社会风险不断突显。社会转型需要由改革来完成,改革就意味着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必然引起社会群体地位的重新排序。中国的体制转轨由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成熟的、合理的阶层利益保障与协调机制,从而加剧了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村居民面临的主要是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风险,农村居民的生存与发展存在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共同分担机制,为此农村居民不存在个体就业风险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其他产业、向城镇转移。放弃了以传统农耕为主要就业方式的农民进入城市后,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管理制度是农民工劳动就业保障差别与歧视的制度基础,农民工以一种极不平等的身份进入城市,在就业上受到职业、工种、学历等因素限制;在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方面,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而农民工则很难全面享受到这些保险待遇。

为此,中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在打破传统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的同时,并未迅速形成成熟的、公平合理的利益保障与协调机制,从而在新旧两种机制之间形成了一种断层现象。旧的制度性规则不再受到人们的信任,新的制度性规则又尚未成熟,这种快速的社会转型与缓慢的利益保障与协调机制形成过程之间的矛盾使农民工阶层缺少合理的户籍制度和开放的社会流转机制的保障,农民工在市场经济中作为低收入者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表达与保障。

农民工就业高密度风险

农民工一旦失业属于高密度失业群体,这是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文化技能素质不是很高,一般都是从事体力劳动的现状所导致的。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就业主要分布在建筑、纺织、餐饮、商贸等行业,他们的就业状况极不稳定,随时面临着被解雇的危险。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工长期以来被视为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当社会风险来临时,他们就成为了生活于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而受到被迫失业的冲击。

源自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波,如今正冲击着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中国。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中国的中小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大部分企业为规避因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而减薪压岗,以牺牲农民工利益来维持企业的发展。根据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百村农民工调查数据来看,④ 2008年上半年农民工平均月工资为1324.6元,下半年平均月工资为1131元,比上半年下降14.6%。2008年下半年平均月工资与上半年相比,工资降低的有78个村,占78.0%,工资无变化的占15%,工资增加的只有7%。

金融危机的到来使全社会的就业风险都大大增加,城市工人、大学毕业生都面临着就业风险,城镇下岗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增大。由于面临激烈的竞争和生存挑战,城镇人口也会去从事一些以前不愿意做的事,这将会给农民工就业带来更多困难。城镇人口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重心下移、就业层次逐级下移,使农民工就业机会绝对减少,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的空间也逐步压缩。

农民工就业群体内部呈现代际分化

随着中国城市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民工就业群体内部呈现代际分化。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民工不再是高同质性就业群体,已经产生了代际分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以1980年前后出生为界,中国城市农民工呈现出明显的代际差异。以1980年为界,那些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并于八九十年代离开家乡外出务工的人称为第一代农民工,而在1980年后出生并于九十年代中后期离开农村到城市务工的一代称为新生代农民工。⑤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得出,第一代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境况和要求具有不同特点。

调查研究表明,“两代农民工在就业心理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第一代农民工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更注重工作稳定性,甘愿为家庭和子女付出一切;而新生代农民工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心理更为突出,更注重自我发展。”⑥因此,第一代农民工关注的是地域和职业上的水平移动,他们实现的是农民市民化即 “农民非农化”⑦的目标。而且第一代农民工群体倾向于叶落归根,最终回流到农村,对于未来继续留城发展的愿望不是很强烈。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较,新生代农民工在年龄结构、文化素质、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因而他们渴望长期留在城市生活和工作,有安家立业的打算。

另一方面,由于两代农民工在社会环境和生活境遇方面的差异,使他们在面临就业挫折的心理承受方面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姿态。第一代农民工因为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培养了他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精神,也造就了他们随遇而安的求稳心态。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已较他们的父辈有了很大的改观,他们更愿意选择一些轻松、环境较好、待遇较高的工作职位,而对一些脏、苦、累的工作却不愿意接受。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较为狭隘的职业观,导致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空间很狭小,他们既不愿返回农村务农,又难以留在城市谋求长远发展,处在一个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窘迫状态。

风险社会形象地描述和分析了中国农民工所处的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特征,为我们反思中国农民工就业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因此,风险社会理论也为我们理解风险与危机中的农民工就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与分析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

(作者单位分别为:广州体育学院社科部,中山大学教育学院;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青年项目《快速工业化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管理模式转型与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 GD11YGL09)

注释

①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9页。

②[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146页。

③Anthony Giddens,Runaaway world: How Globalization Is Reshaping Our Lives,New York: Routledge Press,2000,p75.

④韩凯,王宾:“国际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影响的百村调查”,《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第74页。

⑤王兴周:“两代农民工群体的代际差异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第137页。

⑥钱雪飞:“代际视角下第二代农民工城乡迁移个人风险成本的实证研究基于1012位城乡迁移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中国青年研究》,2009年第6期,第36页。

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工人日报》,2006年2月14日。

作者:刘娟 陈淑琼

第2篇:公共政策视角下促进农民工就业问题的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不断扩大,随之而来,农村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出现了农民工。一方面,农民工进城务工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了许多问题。本文从公共政策分析角度解读了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以求能够寻找出解决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有效措施。

关键词:公共政策;农民工;就业;促进

一、导论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在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他们虽具有农村户口,但从事的却是非农职业。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有1.2亿人。有统计分析表明,在我国1978-1999年年均GDP增长率中,有将近2个百分点是由农民工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直接创造的。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进城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却不能拥有和城市人相同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他们的权益普遍缺失并屡遭侵害,如工资少收入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同时,在教育培训、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了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虽然各级政府出台和实施了一些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法规,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效果还不尽如人意。

促进进城农民工就业的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一大课题,它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未来,富有特殊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只有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才能实现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宏伟目标。三是实现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农民工群体的稳定与和谐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实现。

二、公共政策分析视角下进城农民工就业问题

(一)当前进城农民工流动就业现状

从全国统计情况看,以《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为例:

一是年轻化、男性化:从年龄上看,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从侧面也反映了现在的年轻人不想务农的心理。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远高于女性农民工。

二是收入低、综合素质低: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1000至2000元之间,扣除各种生活成本费用所剩无几。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多是不识字或初高中文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非常少。

三是工作层次低、条件差:农民工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据建设部统计,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参加过培训的仅占10%,进城农民工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安全条件差现象,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安全和工伤事故多发。

四是流动性强、权益保障难:受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家庭因素、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就业呈现出强烈的流动性,致使农民工的工作、生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签定合同和得到加班补贴的权益难以保障,陷入不可自拔的恶性循环。

(二)农民工就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策制定的不合理性

考量农民工就业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势必要追根溯源,从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需从政策的合理性这一根源着手,加快相关政策的建立健全,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为促进农民工就业打下坚实的政策基础。

2.政策执行的非有效性

(1)执行理论研究的缺失导致指导不力

考量我国的农民工就业政策,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于“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在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制定领域起步早,成果丰硕,但政策的执行及相关研究却严重滞后,无所建树。这一消极现实极大的偏离了政策的原始目标。

(2)执行沟通协调的障碍导致产生阻滞

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的相关工作还不能满足政策实践的需要。农民工很难及时了解到有时效的政府公开信息,很难掌握到相关公共政策,更很难找到无法正常获取信息时的救济途径,使他们置身于外,成为公共政策的旁观者。

(3)执行手段选择的不足导致影响效果

一是执行手段单一、粗暴;二是法律手段使用得还不够;三是思想引导手段常常被忽视。往往只从政策执行者的角度去考虑,而缺少与政策对象、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结果导致政策执行结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3.政策评估的缺失性

我国在政策评估领域处于起步阶段,评估的缺失意味着错失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机会。因此,就提高对政策评估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科学的政策评估体系,使政策评估制度化,从而真正使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公共政策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从公共政策视角出发对促进进城农民工就业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

完善法律,保证国家在就业管理方面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和不合理收费,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对进城就业农民和城镇居民要一视同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在就业培训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参加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二)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政府部门着力铺设各种渠道,认真听取和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表达,逐步在人大、政协组织中设立一定比例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优秀代表,使他们能有发表意见、表达心声的机会,有效地反映外来工群体的诉求,起到视察监督用工单位的作用。

(三)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重视政策落实的效果

要实现促进农民工就业目标,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就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就必须加大对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执行的力度。当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要以理论为指导,夯实公共政策执行的法律基础;二要以有效为原则,完善公共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机制;三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公共政策执行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四)完善公共政策执行的维权机制

1.加强农民工工资和用工管理。一是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规范管理。

2.为农民工构建社会保障网。要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要抓紧研究探索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五)健全政策监控机制

政策监控要贯穿于整个政策过程之中,但目前农民工这个政策相关群体根本无法对农民工就业促进的政策目标是否能实现、政策绩效如何进行监控。因此要强化主体的监控功能,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广开监督渠道,激发公民和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完善民意表达机制,使广大群众能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舆论等反映情况,畅通信访和举报等表达渠道。

四、小结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阶段性特征。农民工群体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农民工群体及其在就业中遇到的困难,从而制定正确的政策促进他们有效实现就业,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心血和精力,更需要我们年轻人来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作者:李桂蓉 王庆祝

第3篇:金融危机背景下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三维模式研究

[摘要]妥善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农民工就业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应建立一套以政府为主体、城市社会为补充、兼之以农民工自身不断完善的三维对策。文章认为,政府方面应采取相关经济政策扶植中小企业,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网络,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并为其提供相关培训,建立健全针对农民工的各种保障体系等;城市方面则应首先从l心理上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帮助他们扩大社会关系网络;农民工自身则应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关键词]金融危机;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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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民生经济的重点。妥善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稳定社会秩序和发展社会经济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次来自华尔街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也受到较大的冲击,而且危机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农民工就业状况的影响不容小视。

一、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状况的影响

一直以来,农民工是城市就业者中劳动条件最艰苦、工作和居住环境较差、收入最低的职业群体。而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更是每况愈下。

(一)工资待遇被降低,经济条件不容乐观

在城市里,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一些苦、累、脏、险的工作岗位,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导致我国沿海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贸出口型企业,为此,许多企业纷纷通过降薪来度过难关。而原来收入就不高的农民工待遇再被降低,就使得他们的生活条件日趋吃紧,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以往就业时的收入就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生计,现在就不得不更加节衣缩食。

(二)面临失业风险,工作不稳定性增加,返乡潮出现

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使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变缓,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而许多受危机影响的企业则不得不通过裁员以自保,有的企业甚至关闭停产。而这一影响的直接后果便是导致大量的农民工失去工作。有的不得不提前返乡。

香港工业总会会长陈镇仁曾表示,珠三角7万家港资企业中,至2008年底时可能会有四分之一倒闭,而这些工厂所聘用的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内地的农民工。在长三角地区,2008年7月初,温州,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综合处曾对全市31个工业强镇和开发区的1.55万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1009家企业停工或半停工,另有250家企业倒闭,合计1259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8.1%。

实际上,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就表现出临时性、季节性的特点,并且由于他们自身的文化技能较低,社会资源较少,相对更容易失业。而现在,农民21131作的不稳定性则进一步增加,随时可能面临失业。

(三)整体就业环境变得更严峻,竞争更为激烈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目前正面临严峻的就业问题,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和下岗工人在人才招聘市场中竞争加剧。在这三者当中,大学毕业生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比较高,下岗工人拥有一定的城市社会资源,而农民工则因其文化水平偏低、社会资源少和职业技能单一,导致他们在人才招聘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就业形势严峻。

二、金融危机下促进农民工就业的三维对策分析

促进农民工就业是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城市社会和农民工自身三者同心同德、共同努力,最终建立起一整套以政府为主体、城市社会为补充、兼之以农民工自身不断完善的渡过危机的三维对策方案。

(一)从政府的角度看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建立和发展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政府应重视现阶段的农民工返乡潮现象,勇于承担自身的行政责任,积极履行行政职能,并及时应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具体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以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平稳增长。实施国家宏观调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是所有举措中最基础最有力也最为关键的一环。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我国政府必须采取谨慎而灵活的宏观经济政策,出台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的具体措施,以促进经济的平稳增长。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农村中扩大危房改造试点,在城市中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人们先安居而后乐业。二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加快农村中沼气、饮水、电网、公路建设等的建设力度,也要加快城市中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要关注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四是加快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房地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五是要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包括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居民的最低生活补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等。

2 在资金问题上采取相应经济措施,援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内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关闭。在这些停产关闭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生产力水平低下、排放污染严重、职工保障条件不完善的企业,他们被市场所淘汰,是与国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一致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基础的中小企业,对此,国家应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扶持和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尽快渡过难关。

3 建立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及时组织面向失业农民工的现场招聘会。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曾指出:“信息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形式之一,个人从社会网络中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种社会关系便构成社会网络。”城市农民工处于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其个人获取就业信息和加工信息的能力很有限,直接影響了他们获取有用资本的可能性,也成为导致他们在城市就业中处于劣势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帮助农民工收集和筛选就业信息,建立农民工就业基本情况的动态信息网络系统,使他们从非正规就业逐步向正规就业转变,并在各省之间建立定点的劳务输出和接纳的合作关系(徐敏,2007)。

而面对金融危机,在失业农民工集中返城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可以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现场招聘会,并且无论是

对进场应聘的农民工,还是来招聘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完全免费。邀请那些信誉好、遵守法纪且急需用工的用人单位参加,为农民工提供诸如家政服务、保安保洁、美容美发、裁剪缝纫等相关对口的就业岗位,方便农民工就业。另外,也可请一些知名专家到现场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指导农民工就业。

4,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整合资源为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回乡创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有利于吸引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的有效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例如:改善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环境,在用地、供电、供水、税收等方面制订优惠政策:搭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服务平台,在行政审批、信贷等方面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拓宽抵押条件,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等,从而推动“打工潮”向“创业潮”发展。

另一方面,政府还应整合资源加大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可组织专家或整合其他社会资源为农民工提供创业咨询和指导,为农民工讲授当前的就业形势、创业环境、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创业培训,使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掌握企业经营和管理所必备的基础知识,提高自身创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另外,政府还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就业规模和保持就业稳定性。在培训中尤需注意的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目的,采取特长式培训与技能证书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民工提供灵活丰富的培训形式,帮助农民工做好职业规划。

5 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农民工的各种保障制度体系,以解除其后顾之忧。通过法律法规干预劳动力市场是发达国家常用的手段。针对我国农民工的就业形势,我国需加快制定与农民工就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制化、程序化的手段来规范企业的用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益。政府有责任创造一个有利于农民工自我发展的制度环境,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种种社会歧视和弊端,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农民工能通过平等竞争和辛勤劳动来实现其财富增长和能力外化。

而针对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破产关闭,劳动者不能按时取得工资的问题,政府则应采取措施推动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地领到应得的工资,是农民工最基本的要求。目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正在加快建立,我国大部分省份已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开始发挥积极的效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由企业在经营期间将工人的部分工资作为保证金交纳到相关部门,企业如果有意拖欠、克扣或已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政府部门就会动用工资保证金,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从城市社会的角度看

如果大量回流返乡农民工回城后找不到工作,则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农民将成为城市游民,城市将会不堪重负。因此,城市社会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心理上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城市居民应转变思想观念,破除成见,把外来回乡农民工视为社区平等成员,让他们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网络。新闻传播媒介则应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引导,让广大城市居民了解农民工对城市发展的作用与贡献,了解农民工的现实生活与工作状态,给农民工以更多的关爱,以拉进与他们之间的心理距离。

2 在社会生活中,要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为回乡农民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住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还应及时制定一些临时性的教育和教学政策,灵活解决回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上学问题,方便农民工在回流城市中安顿下来。

3 在具体工作中,城市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可以利用自已已有的社会资源,为回乡农民工扩展社会关系网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帮助他们做免费的职业技能鉴定,让他们能找到更多的就业渠道,顺利地实现就业转移。

(三)从农民工自身角度看

1 主观上应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就业。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严峻就业形势,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应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态,积极就业。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所谓新生代农民工指的是农民工中的这样一个群体,他們一般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多半具有初中或高中学历,有的甚至一直跟随进城务工的父母在城市中长大。与他们的父辈不同的是,他们更加依恋城市,更加渴望在城市中拥有一定的社会根基和保障,对将来的期望也更高。但是,由于其受教育水平的相对低下和综合素质的相对欠缺,他们的现实与梦想之间总是有差距(李光明,2007)。在就业方面表现为,新生代农民工对择业要求往往比较高,他们进城务工,除了挣钱外,往往还要考虑工作是否有发展前途等问题。还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对企业的要求比较高,对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劳动强度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往往不珍惜眼前的工作岗位,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还很年轻,有的是机会,不怕找不到工作。再来回顾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的“两难”现状:一方面是就业难,失业人口的比例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招工难,部分岗位职位空缺,招不到人。这就说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并不是真正的“过剩”,而是存在供需缺位的问题。上述原因都无疑增加了就业的难度,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劳动者自身应根据经济形势,主观上及时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就业。

2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我国现阶段进城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业、制造业、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等为主的体力型和青春型工作,这些工作职业技术含量较低,对年龄也有着一定的限制,就业机会具有很高的可替代性,农民工很难获得较高的收入,同时也不利于农民工的长远发展。因此,农民工自己要认清形势,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到在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劳动技能素质越来越成为就业竞争力和劳动报酬的核心能力。应有意识地主动提高素质,努力突破自身局限,积极参加各种文化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3 利用自身经验与技术,努力创业。有部分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已积累和掌握了一定的经验和技术,而如今在国家大力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有利政策大环境下,这部分农民工则可以利用在外学到的技术、积累的经验和资金,回到农村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开办工商企业等。这些有能力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能为家乡带回缺乏的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而且还能起到相关技术示范、推广等作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结束语

根据农业部在2008年8月公布的数据:“2007年,我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26亿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1.5亿,扣除重复计算部分,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只要十分之一的农民工就业受到影响,其绝对值就将达到2200万人。” 由此可见,农民工就业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的重大社会问题,这一问题若处理得好,将会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若处理不当,则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给予其充分的重视和妥善的对待。

对于金融危机,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要看到金融危机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也要看到压力下的动力所在。面对金融危机,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既是困难也是挑战,我国政府拉动内需是正确的选择,也是必然的选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农民工返乡从事农业生产,正是顺应了政府拉动内需的号召。并且农民工返乡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增强我国在粮食方面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利于农民工把他们在城市社会感受到的现代生活理念,学到的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经验,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杨 瑾 周利平 余群英

第4篇:关于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者:

调查时间:2011年暑假

调查地点:江苏靖江

劳务经济在我市农村经济中占有绝对比重。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大量返乡,不仅给这些农民的家计带来严重影响,也对我市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就返乡农民工再就业问题作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返乡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从农民工的返乡情况看,一是农民工群体庞大。二是农民工返乡后大量滞留。三是返乡时间提前。

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看,一是返乡农民工男性多于女性。二是高年龄段的返乡农民工成主体,29岁以下占总数的27.6%,30到40岁占31.2%,40岁以上占总数的41.2%。三是低文化程度的返乡农民工明显较多,返乡农民工小学及以下学历占37.3%,初中40.9%,高中文秘杂烩网及以上占21.8%。

从返乡农民工的影响看,一是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其次,影响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第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失去工作、收入减少,这本身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不少农民工在心理上已经认同了城市工人的身份,返回家乡后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农业生产技能和无法重新适应农村生活而产生失落情绪、出现各种问题,进而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二、我市返乡农民工就业的总体形势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沿海相当一部分外向型出口加工企业关闭或停产,全国房地产业严重不景气,煤炭价格急剧下跌,矿山企业安全事故频发,导致我市相当数量的在外务工人员失去就业岗位返乡,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对农村的和谐稳定带来很大压力。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年初以来,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一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劳务经济产生冲击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对劳务经济的领导;二是通过召开大型劳务洽谈会,

加大了有组织输出的力度;三是提前开工了一批本县的建设项目,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四是立足本地农村产业的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投入农村产业的规模化经营;五是创造宽松环境,指导、帮助一部分有头脑、有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六是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些措施在乡镇和村级组织得以落实,已经取得或者正在显现效果。从目前来看,农村的社会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

三、返乡农民工的要求和应当注意的几个倾向性问题

在调查中通过座谈走访我们了解到,目前返乡农民工对政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要求政府提供可靠的用工信息,继续加大有组织输出的力度。加强与十天高速公路、白河电站等建设单位的联系,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解决再就业问题。

2、部分打算留在家乡从事农村产业规模化经营的返乡农民工,希望政府在小额担保贷款和扶贫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

3、部分青年返乡农民工希望政府提供“订单式”就业培训,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便于今后找到更好的就业岗位。

4、有回乡创业能力的务工能人要求政府对他们的创业给予招商引资同等的政策支持。

同时,在调查中也注意到当前在返乡农民工这个群体和乡镇工作中普遍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

1、缺乏对国际金融危机长期困难的应对准备,相当一部分返乡农工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快就会过去,缺乏长期战胜困难的心理负荷。

2、依赖、等、靠思想严重。相当一部分返乡农民工回到家乡不愿回到土地务农,等待政府想办法安置他们,观望等待,坐吃山空。

3、对再就业薪酬的心理预期值过高,特别是原来在矿山企业打工的返乡农民工,现在大钱没处挣,小钱又看不上。本地有一天30-50元薪酬的工作不愿干。

4、村级组织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引导亟待加强。

四、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及应对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务经济收入在我市农民纯收入中占据绝对比重。农民工就业问题事关千万个家

庭的生计,也事关全市农民能否持续稳定增收,大量返乡农民工没有正当稳定的职业,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妥善解决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是当前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十分紧要的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切实解决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2、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真实情况,以利于市上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工作实施针对性的指导。我们在调查中掌握的返乡农民工的数据、情况与乡镇统计上报的数字、情况有较大出入,我们分析一方面与基础统计工作不实有关,一方面也与乡镇担心真实统计会自找麻烦、影响乡镇的考核有关。因此,建议市上拿出相应的办法,鼓励乡镇统计真实数字,上报真实情况,以保证县上根据真实情况做出相应的决策。同时,建议解决村级劳务信息员的报酬问题,加强劳务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等基层和基础工作。

3、多措并举,妥善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法:一是加大有组织的输出力度,继续有组织输出一批。二是要加大本市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利用农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生态移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地就业一批。三是绿色产业转移一批。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务工能人回乡参与绿色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兴办绿色企业,就地转移一部分返乡农民工。同时,要用好扶持政策,扶持部分返乡农民工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四是组织技能培训一批。教育引导青年农民工不要逆势而动,盲目外出,在全社会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加大有组织的技能培训力度,让他们潜下心来,学习掌握一门劳动技能,为今后外出谋取更好的工作岗位打好基础。要加大培训力度,优化培训科目,提高培训质量

4、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维权保障和困难救助。不少返乡农民工由于失业成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十分困难。对返乡农民工在原就业单位拖欠的工资,劳动、司法部门应根据他们的意愿,帮助其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并提供法律救助。劳动部门对在原就业单位已参加“三险”的返乡农

民工,要做好“三险”的转移和衔接工作。民政和农村合作医疗部门对少数返乡农民工遇到的生活、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要积极予以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感想和总结: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从调查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就业形势的严峻,也懂得了掌握一门技术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利用好在学校的学习时间,使自己能够掌握更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在如此严峻的就业环境下立足,同时也希望将来能为家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5篇:对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新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小坚

2009年07月17日 14:5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不少企业相继停产、半停产甚至倒闭,导致用工量锐减,大量农民工返乡,这一现象引起了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民计民生,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新宁作为劳务输出大县,返乡农民工的情况怎样?带着这一问题,春节过后,笔者先后听取了县农调队、劳动就业局和县农办的专题汇报,并在全县随机抽样回龙寺镇石泥村、白沙镇罗干村两个村,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村组调研。通过采取召开乡村干部、返乡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的形式,掌握了情况,深化了认识,更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石泥、罗干两村基本情况比较

根据调查统计,石泥村共15个村民小组,375户,1650人。有劳动力859人,劳动力占总人口的52%;外出务工601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70%;春节前农民返乡207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34%,其中返乡农民工已外出145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0%,滞留在家62人,占30%。滞留在家的返乡农民工有4人从事货物运输,2人从事养殖,56人从事烤烟种植。罗干村共17个村民小组,302户,1211人。有劳动力646人,劳动力占总人口的53%;外出务工201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31%;春节前农民返乡67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33%,其中返乡农民工已外出18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27%,滞留在家49人,占73%。滞留在家的返乡农民工有1人从事出租运输,1人从事养殖,47人在家从事春耕生产。

在对两村返乡农民工的调查中发现,两村既有相同之处,更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是:两村都位置偏僻,交通闭塞,经济贫穷落后,自然条件较差,土地贫瘠干旱,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特别是石泥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8分。在返乡农民工安置上,两村的区别是:

石泥村基层组织带动力更强。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石泥村村支两委班子能够并善于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带领群众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在自筹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村主任拿出私人储蓄60万元,并担保贷款100万元于今年年前拉通一条贯穿全村长约7公里的村道,并实现了组组通公路,同时组织群众对村内所有山塘进行维修加固。交通和水利设施改善后,面对今年本村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现实情况,该村村支两委根据本村自然条件,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扶持项目,带动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烤烟生产,先后组织返乡农民工修建密集式烤房21座,普通烤房51座,并积极主动想办法,从县农业银行担保烟叶贷款100多万元帮助解决资金问题。而罗干村村支两委班子的带动力没有发挥出来,村干部对农民工返乡感到很无奈,群众对村支两委也颇有怨言。

石泥村农业产业化程度更高。石泥村以水田租赁每亩200元,旱土每亩100元的价格,通过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发展烤烟730亩,共63户种烟户,其中30户为返乡农民工,全部为种植10亩以上的大户,最大的一户承包户种植烤烟达65亩,实现了烤烟种植的规模化、产业化。而罗干村以脐橙、桔柑为主导产业,大多是小户经营,规模不大,产业化特征不明显。

石泥村的返乡农民工思想更安定。通过调查发现,石泥村返乡农民工回家后,都大有作为,并且成为种植烤烟的主要力量,大家每天都忙于生产,讨论的都是烟叶生产技术问题,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涨,群众真心拥护村支两委,人心安定,社会风气和谐,全村呈现一派蒸蒸日上景象。而罗干村返乡农民工大多赋闲在家,无所事事,要么打牌娱乐,要么聚众闲聊,心态不稳定,大部分人都提出家庭经济陷入困顿,有强烈的再次外出就业意向。

二、石泥村返乡农民工安置的经验和做法

相比石泥、罗干两村,石泥村在返乡农民工安置上做得更成功、更有效,其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从组织上引导。返乡农民工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已经适应了城市生活,刚回到农村会有很多的不适应。石泥村支两委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紧密联系群众的作用,及时对本村返乡农民工进行全面的走访慰问,掌握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心理诉求,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实际困难,对他们在思想上关心,创业上指导,生活上帮扶,形成激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从产业上扶持。返乡农民工由于在外打工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回到家后大部分人担心收入会减少而导致心态不稳定。石泥村以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把本村返乡农民工的身心系在产业项目发展上,以产业的发展,实现村域经济的发展,进而实现村民收入的增加。而且石泥村在帮助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上,用真情、出实招,为他们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产业项目的确定,资金和技术的保障为群众增收搭建了平台,从事烤烟生产的返乡农民工看到了希望,自然而然就安心在家干事创业。

从政策上支持。返乡农民工经过在外几年或十几年的打拼,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和资金,并且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面对外面不良的经济形势,加之中央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他们认识到在家创业也大有前途,很多人自愿选择回乡创业。石泥村返乡农民工能够就地创业,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上级惠农政策的扶持。如石泥村返乡农民工肖建明,与妻子在外打拼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在政策的支持下回家创办了一个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养猪场,同时还开了一家饲料店,预计年收入可达30万元。

三、得出的几点有益启示

窥一斑而见全豹。从两村的调查中,我们在返乡农民工再就业上得出几点有益启示: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力和主力军作用。村级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农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和要求都集中在基层组织,一些矛盾和焦点也都集中在基层组织,群众反映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都需要村级组织逐一加以解决和落实,村级组织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石泥村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才能更好地满足、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形势任务的需要。一方面,要创新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配优配强村级班子。造就一支能够引导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农村稳定的基层干部队伍,带动村民不断更新发展观念,树立开放意识,拓宽发展思路和途径,真正实现能人治村、能人促富。另一方面,要创新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村级干部的能力素质。努力培养一支“能办大事、敢办难事、真办实事”的村级干部队伍。使他们能够科学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真正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

发展农业产业化,扩大就业平台。石泥村通过规模种植、大户经营的模式发展烤烟产业,促进了土地流转,制止了耕地抛荒,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同时,通过壮大产业,提供了大量的用工岗位,妥善解决了返乡农民工和周边群众的就业问题。由此可以看出,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既可以安置转移劳动力,又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石泥村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因地制宜,立足优势,扬长避短,发展壮大优势支柱产业,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充分挖掘农业产业化安置就业的潜力,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大本营和主战场,使农村劳动力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用活支农惠农政策,促进本地就业。石泥村充分利用了烤烟产业扶持政策以及现有的土地政策和贷款政策,通过发展烤烟生产解决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这就告诉我们,要用好用活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具体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要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难题。银信部门要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产业项目的,要积极给予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将返乡农民工在本地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研究制定简便易行的实施办法。二要搞好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要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民素质培训学校、信息扶贫学校等技术培训点,结合本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三要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网络。要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摸清县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民分化与整合

肇始于1978年的经济改革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中国的社会结构的变革趋势日益加强,并带来阶层分化,由此出现了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多元化与利益冲突的局面。

改革开放后农民的分化情况

改革开放之前,在人民公社体制下,整个农民阶层是一个具有单一身份性的群体或阶级,同质性很高,农民享有同样的身份地位、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农民个人在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知识、技能、体力方面的差别都不予以承认。

改革开放后,随着改革进程所带来的利益分化,农村财产制度、财产使用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农民对社会性资源的占有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不再是一个意义和内涵单一的身份指称。在农民当中,以职业分类为基础,根据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等不同资源的占有标准,分化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乡镇企业管理者和乡镇企业职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农村管理者等群体。同时,农民内部的分化,使得一些农民往往能够寻找到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并形成一致的看法和心态,表现为利益觉醒意识、自我维权意识彰显、群体界别意识分明。

可见,经过30年的发展,今天农民的角色和身份已经多元化,地位和需求已经差别化。只有准确认识并把握当前农民分化的现实,并分析其不利影响,才能在制定各项政策时,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农民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不利影响

(一)贫富差距拉大,不利于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农村人口所从事的职业的分化,引起了农村人口的收入明显分化。这种贫富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农村社会的财富占有度,另一方面也反映着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层次。目前,在农村中有资产过百万的农户,也有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农户。2004年林坚、马彦丽在江、浙、冀、赣、川五省进行农民收入多元化和阶层分化专题调查显示,不同职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差异比较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者收入最低。与收入最高的私营企业主相比,两者相差31332元。南京大学2006年新农村调查联合项目组在山西、陕西、江苏、广东等地的调查结果显示,非农业生产的农民2005年人均收入为7971.31元,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只有3322.65元,低于非农业生产农民41.6%。在这项调查总共涉及的20个行政村(“明星村”)中,2005年人均年收入最高的是江苏省华西村,达到1.88万元,而在陕西省的南泥湾村人均年收入仅为1526元,二者相差了近12倍。由于贫富差距拉大,在农村,越是社会地位高、收入高的阶层,负担越轻;越是地位低、收入低的阶层,负担越重。农民负担与社会分层之间的逆向关系,不仅仅损害了弱势群体——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发展能力,带来了农民各群体之间的断裂,而且也影响到了社会公正秩序,降低了政府管理社会的公信力,不利于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二)农民分化导致相对剥夺感滋生

相对剥夺感是个体将自己的地位与其他类别地位的人做了对比后所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也就是说,当个人把自己的情况与那些被他认为在其参考群体中占优势的人相比时,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农村各阶层收入差别不断扩大,农民中一些优势阶层或群体中的一些人就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居于特殊地位;企图凭借经济资源和非正式关系网络来渗透政治系统,以规避法律和制度约束,减少行动成本,达到个人收益最大化,使平等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扭曲。这导致一部分农民(主要是农业劳动者)产生社会不公平感和心理不平衡,从而对一些在农村社会中地位上升的阶层,如高收入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少部分农村管理者阶层的收入合法性持怀疑和否定态度,产生不满情绪,无形中造成了农民各阶层中的二元分化,也使得农业劳动者对农村改革甚至目前国家所倡导的新农村建设的期望值下降,热情降低。

(三)农民分化导致道德与价值准则失落 道德观念是社会良性发展的精神基础。当前,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主流是健康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也带来了农村社会价值观上的混乱和迷失。

转型时期,社会逐渐走向一个趋利形态。不管是社会群体,还是个人都强调利益和竞争,以获取更多的利益资源和利益。利益逐渐从公利和共益回归到利益的本原精神,即亚当·斯密所说的“自利原则”。一些阶层,如富有阶层的部分乡镇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他们花钱摆阔,办事讲排场,购买奢侈品,养宠物,信奉金钱万能论,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认钱不认人。他们是“白道”能走,“黑道”也行,集体主义观念明显淡化,不关心集体,对社会公益事业淡漠。

一些贫困的阶层,短视、狭隘,口里喊着要公平,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又会采取实用主义观点,大部分只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有些人只顾“小家”忘了“大家”,有些甚至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不讲信用等;家庭责任感弱化,尊老不足、爱幼有余,邻里关系紧张。

一些农民精神生活贫乏,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不信政府信上帝,不搞生产等“升天”。同时,一些地方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利益集团、地方黑恶势力的抬头等,构成了一些地方在乡村治理权力上的分割,使一些乡村政治行为无序、经济行为不轨、文化行为粗陋。

(四)农民分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凸现,使农村缺乏凝聚力

群体性事件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副产品和衍生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阶层市场经济意识较为充分,自主意识、自我意识较浓,对自身权益较为重视。正是出于维护和扩大自身利益的动机,他们要求在村治中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渴望影响村社公共权力运作。特别是在农村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的一批掌握着经济、知识、技术、政治等优势的社会资源阶层,如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村管理者等等,他们将形成农村新的政治精英,进而对传统乡村政治权力结构提出挑战。可以说,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础。特别是由于利益的分化,占人口很大比例的农业劳动者阶层,面对经济收入的低下和生活的困难,以及与其他阶层经济收入的巨大差距,将使他们更多地关注在公平条件下实现本阶层成员及其子女的上升性移动,以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因而农民各阶层要求通过民主参与表达利益的愿望和积极性日益提高,而政治体制尚未提供相应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即使有“两会”,民主决策权力往往为村委会、村党支部及富人把持,造成目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抗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报复村干部,甚至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冲击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等过激行为等。

(五)农民分化使新农村建设缺乏组织保障

农民阶层的分化过程实质上是利益分化的过程。利益的分化改变了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变动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引起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动。作为农村社会支柱的基层党组织,在整个社会变革的大环境下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而且有日益弱化的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几乎所有的青壮年都出去了,留下的是“三八六一部队”及老弱病残,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农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难选取。一些地方党组织不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长期不发展党员,原有党员队伍严重老化,中青年党员稀少,缺乏合适人选。少数村的村民包括党员整体文化素质低、能力差,人才缺乏,没有人选。一些村的党员党性弱、责任心差,只顾自己富,不顾大多数,谁也不愿当支部书记。“家长”专制,或宗派家族争斗,互相攻击,闹不团结,产生不出支部书记等等,并且使民主管理陷入困境,民主决策难以实现,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另外,更重要的是,农民各阶层之间以及农民各阶层与农村组织之间的信任感大量流失。农民的政治信任感又是与农民对政治体制的效能感和绩效感紧密联系着的,“对社会需求满足的程度已经成为能否赢得政治忠诚和支持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一些乡村组织不是懒软困涣散、腐败,就是作威作福一派“黑老大”模样。“凡是政府大力推进、宣传和倡导的,老百姓总持怀疑态度,甚至还有让干的偏不干,不让干的偏干”。乡村组织在协调农民各阶层行为,保护农民各阶层利益方面给农民带来了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必然影响农民对乡村政治系统的信任感和认同感,阻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政策措施

(一)协调好农村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要协调好各个阶层的利益关系,进行“有意识的社会调节”。首先要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活力、追求社会效率的角度出发,保护优势阶层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这将增强农村社会全体成员致富的信心。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阶层的利益,调动弱势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农村各阶层之间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其次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考虑,依法打击各类优势阶层的寻租活动。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逐步缓解农民收入拉大的趋势,防止两极分化。再次,贫困阶层是农村各阶层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他们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相对较差,劳动力文化程度明显偏低,加上资金不足,收入增长的难度很大,迫切需要各方面从财政金融方面加大对贫困阶层的扶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尽可能为他们的生产提供资金,并加以扶持和引导,以促使弱势阶层向上“流动”。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改变基层组织瘫痪的局面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组织的领导,为此,要努力改变基层组织建设瘫痪的局面,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的增收、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想办法吸引农村先进分子担任乡村主要领导。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努力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同时,各地要根据情况,具体抓好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村民自治组织要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农村党支部要真正在带领农民致富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根据新时期的情况,建立民兵、青年、妇女和行业协会等群众组织,并通过这些组织,了解搜集信息,教育培训农民,组织农民有计划地向第

二、三产业转移或外出务工,将分化了的农民逐步组织起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三)构建制度化平台,健全各阶层利益表达机制

利益表达,亦即各农民阶层反映自身利益要求,是实现利益整合不可缺少的途径。社会群体的分化导致利益要求的复杂化,必然需要开辟新的利益表达渠道。首先,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健全具体制度,充分吸纳农民广泛的参与政治活动。如在人大制度方面,健全代表候选人制度,严格执行选举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保证代表确实能代表农民各阶层的利益和其权利的行使等;在村民自治制度方面,全面认真地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四民主”的具体操作制度等。其次,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空间,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以满足不断出现的社会阶层要求参与政治的需求和愿望。特别是对于目前还缺少政治参与渠道的阶层,应该给予特别关注。

(四)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经营能力

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长远来看,要大力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提高贫困人群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准,增强就业竞争能力,缩小家庭间的就业差距,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打造好农村和谐文明的基础工程。在继续巩固基础教育的基础上,要积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享受必须的公共教育,为减少文盲半文盲创造条件,使他们能抵御各种落后文化和观念的侵蚀。从眼前看,要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一定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要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有机衔接起来,注意长短结合、远近结合、点面结合,阶段性教育与终身教育结合,普及性培训与系统性培训结合、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同时使其掌握基本的政治技能,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和政治工具来捍卫权益。

(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的迁徙流动自由

户籍制度的改革,说到底,就是如何平等对待农民的问题,就是给农村人口以平等待遇,使得人民之间只有职业的不同,不再有任何含义上的身份差别。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应该是恢复和实行全体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以社会流动机制为例,日本学者蒲岛郁夫认为,如果社会可以提供大量流动机会,公民的社会挫折感会随着社会流动而消失,而不选择政治参与的办法来消除社会挫折感。但我国的情况正好相反,社会流动遇到了种种体制障碍,例如教育制度中导致资源不合理分配的因素、户籍制度中导致城乡差别的因素等。因此,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的迁徙流动自由。一方面,要适应市场经济对劳动力和人才流动的需求,坚持市场趋向和改革方向;另一方面,还必须遵循“常住地户口的入户原则,建立一种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的目标模式,以恢复户口反映公民居住生活状况、公民身份、职业及其他社会属性的本来面目,弱化户口的功利色彩,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公平竞争。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农民分化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形成社会凝聚力和公民国家认同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包括农民养老、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保险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随着农民分化,一部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管理者、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他们面临的主要是工伤、疾病、养老风险。目前国家已经强力要求用人单位为他们缴纳上述保险,由于实际上企业和个人都不愿意缴纳这部分钱,即使缴纳了,上述农民到异地又不能适用,所以目前这部分人并非应保尽保。要继续加大监督措施,完善机制,将这部分人分门别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使之完全离开土地,完全改变其农民身份。对于农业劳动者,应发展主导产业,为他们提供稳定和充分的就业机会,保证其有足够的稳定的收入,同时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而对于特别贫困的阶层,国家已经规定,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低保。同时,努力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贫困性社会救助、灾害性社会救助和疾病性社会救助,保证农民分化过程中的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保障。(长子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

当整个国家、甚至全世界的经济都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导,绝大多数的生产经营者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时候,中国数量庞大的农民,仍然按照传统习惯、自身需要程度来开展分散、独立、小而全的生产经营,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存在”状态。那么他们在被动参与市场经济的时候就必然处于先天劣势的地位,一是自身不具备竞争力,二是在市场交换中利益受损,从而导致整个产业的发展乏力。

我国的农业疏离于现代市场经济,既有传统和历史的原因,也有农民自身知识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法律政策方面的原因。在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农业领域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够完善,农民对土地、房屋等重要资源的产权关系得不到明确界定,从而使他们不具备完整的市场主体资格,无法进入市场经济之中与其他产业的生产经营者平等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经济体制就是通过法律制度来明晰产权,让这些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生产要素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通过流通和交换来实现最优化配置,从而实现资本增值。像我父亲这样的很多农民,他们所拥有的主要财产只可能是房屋和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和宅基地等。但这些财产的产权都不够完整和明晰。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开展的新一轮农村改革,亟待从以下几方面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明晰化:

1、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究竟是谁?是村、生产队还是其他组织?

2、集体所有权的内涵是什么?当征地的时候如何获得保障?

3、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制度设计,使农民得以通过集体来行使相应的土地所有权?

4、在家庭承包经营中,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又是什么?它与集体所有权之间的界线如何明晰?

5、在新的农村改革中将继续巩固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允许其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对于具体的流转形式,比如承包经营权如何转让、能否作价出资入股、能否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通等问题,都需要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上予以明晰。

6、性质比耕地、林地更加复杂的宅基地和房屋,对于其产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四个重要方面,也需要政策法律予以明晰准确的界定。只有不断完善健全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农民才有可能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完整市场主体资格,从而获得进入市场、平等参与市场化生产经营的资格和能力,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这些资源的价值,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源。

同样,如果农民想联合起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甚至组建具有现代企业结构的农业企业,那么土地和房屋产权的不明晰将让他们很难确定各自的权、责、利,也难以获得登记注册。没有适度规模经营和组织依托,建立在自给自足式半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小农生产就难以开展专业分工。在这样的局面下,农业领域里不同行业的专业分工、不同农产品品种的专业分工,以及同一品种不同生产经营环节的专业分工与相互之间的合作就难以落实,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难以获得规模生产经营的效益。像我父亲就几十年如一日,水田里种水稻打口粮,旱地里种蔬菜和少量木薯、果树等经济作物,林地里产柴火和建筑木材,此外还要饲养鸡鸭牲畜和鱼。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的微小生产单位,其生产经营的领域横跨农、林、牧、副、渔,纵跨每一行业、每一品种从头到尾的全部生产环节,工作量繁杂而艰巨,但是劳动生产率却极其低下。他虽然年年起早贪黑、辛苦劳累地劳作,但也仅仅足够维持基本生活。

如果我们把整个国家的经济体比喻为一具躯体,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比喻为血液循环,那么农业就几乎是循环不畅的“被区隔部分”。要实现农业的振兴、农村的发展,从制度、法律政策等各方面,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他们摆脱“自然存在”的现状,参与并融入到市场经济之中,将是重要的一步。

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出路

农业的出路在哪里?为什么农村从改革开放的发动机蜕变为进一步改革的艰难辎重,而农民则成为广泛受关注、需要补贴的弱势群体?带着一系列问题,我们调研组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陆学艺教授的带领下,对成都市的城乡统筹试点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组和市统筹办的协商,我们重点亲历了金堂县、郫县和大邑三个县、十几个乡村。通过同县乡村三级领导座谈和深入农户及厂房基地,对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真正感受到此次为带动三农,缩小城乡差距的城乡统筹改革给成都发展带来的好处,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对以后全国城乡统筹发展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而这迅速发展的成果应该归因于成都市在城乡统筹中紧密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主题,依靠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发展的决策。并以此为突破口发展新农村,推进农业,富裕农民。具体做法如下:

土地制度创新中促进农业产业化

土地是农业的基础,它承载着农业生产和农民保障两个方面的职能。建国后,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历程。在第一个阶段:土地由分散到集中阶段,是由当时中国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但是这种吃大锅饭的办法慢慢地显露出其弊端,严重地削弱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第二个阶段:土地由集中到分散。是以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土地承包为标志,新的土地政策调动农户生产的积极性,让整个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国当前农村大多还是处于这种发展阶段。但是随着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产业布局以及发展导向发生了巨大变化,同工业和第三产业相比,农业的产值和附加值相对较低,这也造成了农业和农民的脆弱性和单户农民很难在市场竞争中规避和抵御市场竞争的风险。

为了解决农业和农民的弱势境遇,成都市着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建立集体土地换集体经济,土地承包权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的制度。这种在城乡统筹过程中推进的土地制度恰恰成为土地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从分散到集中。有条件的村庄在农民集中居住地和耕种地集中的基础上,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政府扶持引导和自发融资等渠道,积极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以工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用公司经营和大户经营的模式来参与市场竞争,抵挡市场风险,同时也增加了农户的收入,部分或全部地解决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推进和引导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基本思路是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这种系统化的运作,没有政府的主导和参与,在现在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市场前瞻性和对市场把握不准确的条件下,很难自发地实现。成都市依据农业产业化的四种基本类型(市场连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科教结合型、专业协会带动型),从政策和资金上对农民进行支持和引导,并不断根据本地实际实现机制创新,比如金堂县就依据本县实际提出了三种方式:直接承包给龙头公司、公司农户相结合、农户自己经营。当然,农业产业化并不是放任自流,如同上世纪90年代初期福建一些城市工业化初期搞的“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无序化发展,而是依据自己本身的特色和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如金堂的脐橙、郫县农科村的农家乐、永泉村的花卉种植、战旗村的蔬菜种植和食用菌种植、大邑的生猪养殖,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并且在向品牌发展战略上靠拢。在政府的引导下,各区县有意识地打造自己的农产品品牌,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县一品。比如金堂县正打造中国脐橙第一县、大邑的生猪和食用菌基地以及三圣花乡的以花卉种植和旅游为核心的“五朵金花”享有较高的知名度。通过引入和积极培植农村市场主体,对农副产品进行粗加工和市场化运作,大幅度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比如唐昌镇的娃娃菜在以前的市场价是0.2元/斤,经过简单加工和包装达到现在的1.5元/斤,仅此一项,农民就受益匪浅。

对于农业产业化资金短缺问题,政府给予充分关注:先后引进伊利、蒙牛等大型农业投资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现在成都村组集体资产已达到46.8亿元;积极搭建现代农业投资平台,现在市区和县都成立了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和小城镇投资公司。

充分发挥农民在产业化过程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目的之一是实行产销一体化,使农民不仅获得生产环节的效益,而且能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从而使农民富裕起来。而现今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作用有限,还没有全部体现出来。一方面源于农民自身的小农意识,对世代耕种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依赖。比如在政府推进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实现土地集中过程中,部分农民就出现“宁住草房、不要楼房,宁呆山窝窝、不入新社区”的现象,当地政府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根据“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稳步推进”的原则,让农民自己感受到改革带给他们的好处,自愿的梯度转移。到2007年底,近27万农民住进了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我们在ZQ村调研时村支书介绍说:村里集中居住搬迁时按现有的住房情况进行补偿,好的每平方米280元,最差棚房30元/平方米,建房采取第一层统规自建,实际操作是统规统建、自己交钱,农民交400元/平方米,政府给补贴80元/平方米,指着尚在建设中的农民小别墅,李支书说,他们现在尝到了甜头,都争着抢着要置换房子,我们村周边的商品房都卖到4000元/平方米,农民对新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另一方面源于农民对发展市场经济和自身权利认知能力欠缺。虽然现在有些村的产业化走在了前面,比如上面提及的ZQ村,村里有集体资产1280万元,货币资金400万元,但是如何管理村财和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尚存在问题:一是村支两委的投资建设决策水平,二是农民对干部工作不信任和自身参与程度差,拿李支书的话说,农民对村干部的印象是“不图吃锅巴为啥围着锅台转?”

农民素质低、观念改变难是当前最大的问题,当然这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一朝一日就能解决。对此问题,成都城乡统筹办副主任秦代红认为:“要切实的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提升和强化农民的民主管理和参与程度,让农民参与、让农民做主、让农民在发展和管理过程中起重要的作用”。相信有了这种意识,并积极地从这个方面着手,说明成都已经走在了前列。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唯一出路”,金堂县委何书记如是说,而实现农业产业化是各种力量合力的结果,政府的引导、市场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社会组织的调节和农民个人的积极参与都不能缺失。但是农业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的最大受益者也是农民,所以政府在开始阶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同时,不能忘记提升农民素质的重要性,在市场化的洗礼和观念的转变中,发挥农民的主力军的作用,逐步实现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从政府主导向农民自愿方向转移。

中国农村将彻底走上菲律宾道路

转载: 李昌平

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将再次讨论农村改革,从锦涛同志的在小岗村的讲话中可知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了——推进土地“永包制”,加大土地流转,方便资本下乡,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

“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不可能增加农民收入

我党最近几年的几个一号文件,始终都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呢?一号文件的核心措施就是发展现代农业。什么是现代农业呢?一号文件中所指的现代农业就是“公司+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措施就是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让农民做农工或“股东”。

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真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吗?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是不可以的!从理论上讲,“公司+农户”的结果,就是农民被迫从加工业、运输业、流通业、储藏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农村金融、土地“农转非”收益等领域退出,让位于资本家,农民只能搞种植业和养殖业,甚至养殖业都不能搞了,如养猪和养奶牛就正在迫使农民逐步退出——公司化养殖。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结果只能是农民只获得种植业和少量养殖业收入了,农民收入会随着所谓的农业现代发展而下降。从实践上讲,最近一些年,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主要是劳务收入,扣除农民家庭的“农民工”收入,农民收入是下降的,这有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证明。严格来讲,“农民工”是产业工人,其收入是不应该统计在农民收入之中的。那就是说,中央最近几年通过“公司+农户”——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努力是完全失败的!

我党2003年以来,一直致力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其实也证明中央最近几年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是失效的。

没有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是检讨农业现代化——“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却认为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农业现代化——“公司+农化”——资本下乡的步伐太慢。所以,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就是要为“资本下乡”开路。这样的想法,和上个世纪30年代的菲律宾是一样的。

李昌平2000年3月,致信朱镕基总理,指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菲律宾衰落与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菲律宾经历了3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典范”,现代化水平仅次于日本。在菲律宾快速发展时期,香港、台湾、南北韩的大量劳动力输出到菲律宾就业。

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菲律宾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政局不稳,人民生活日趋艰难。今天的菲律宾,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10个菲律宾人中就有一个背井离乡,总计约800万人在海外打工,仅在香港就有70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菲律宾女佣。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亚洲的新典范。

菲律宾的日益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的快速发展,原因也许是非常复杂的,但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怎样对待农民、农村和农业。在学界,很多人都在研究中国“拉美化”的问题,却很少有人将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得出有益于中国现代化的启示。

在人口密集、农民占多数、人均资源少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到底该走什么道路?中国是该学欧美?日本?还是菲律宾?这是需要讨论的重要话题。

菲律宾与日韩台: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不同的结局

1898年美国从西班牙手中接管菲律宾。在美国的影响下,菲律宾师从美国,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上,精英阶层坚定认为,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依靠资本的力量改造小农和农村。

在菲律宾政府和知识精英的主导和支持下,西方农业跨国公司和本国资本家控制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农民只能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自耕农和佃农在大公司的挤压下破产,被迫失去土地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业资本家和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工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

但随着韩战的结束和冷战的趋缓,城市的就业岗位增长下降,进城的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失业问题转化成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军人走上政治舞台,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反过来失业更加严重,以致恶性循环。菲律宾的劳动力源源不断输出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及世界各地,菲佣成为菲律宾整个国家的“名片”——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在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五个快速转变:农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城市问题,农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工人问题,失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社会问题,经济社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政治问题,国内城乡矛盾快速转变成了国际贸易摩擦。 应该说上述五个转变,导致菲律宾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和冲突,政治出现严重腐败和对抗,经济完全受制于国外。基于菲律宾上述情况,很多研究菲律宾的人都认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错误,是导致菲律宾由“亚洲典范”走向“亚洲病夫”的主要原因之一。

菲律宾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曲折之后,认识到了本国现代化道路的错误,从上个世纪的60年代中期开始,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师,收购土地资本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和流民,这项改革至今还没有结束。这是多大的一个弯路啊!

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同样是人多地少、且同属美国势力范围的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崛起。当然,菲律宾走向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崛起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日韩及我国台湾选择了和菲律宾完全不同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日本模式”,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 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资本改造和消灭小农,而是在土改的基础上,在限制大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建立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综合农协,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农村经济都由农民协会主导发展,农民不仅分享种植业、养殖业的收益,几乎分享了农村金融保险、加工、流通储藏、市场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和土地“农转非”等诸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收益。

日韩和我国台湾限制大资本下乡,大约经历了数十年甚至百年的时间,有限制地准许大资本下乡是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基本实现之后的事情。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地转移只许在农民之间进行,没有出现过小农在短期内大量破产的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更不是被迫的,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同等享受国民待遇;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是基本相当的。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民逐步减少,但没有出现农民工问题;农村经济比例逐步下降,但没有出现农民贫困问题;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但基本没有出现污染和社会两极分化问题。在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的过程中,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政局稳定。

比较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日韩和我国台湾道路是有效的。并能达成一些共识:

首先,人口密度较大的农业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选择对全局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选择资本消灭小农的道路,农民将被迫非农化,劳动力价格会非常低,虽然有利“吸引外资”,但内需会严重不足,国家经济自主性不强,社会和环境等问题也会非常多,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选择小农合作(组织化)发展道路,农民自主非农化,农民和工人收入会同步增长,内需会随着发展而扩大,经济自主性强,各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其次,农村人口基数较大,减少农民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村经济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保护农民分享农村经济(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土地转非和交易等)的收益,而不应该假现代化之名,行抢农民饭碗之实。否则,会出现菲律宾式的“五个转化”。

第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是农民,不是非农民。最关键是要帮助农民提升能力或保护农民或组织农民或武装农民头脑或增强农民经济实力,而不是靠资本家救农民或带农民。指望资本家救小农是靠不住的。

第四,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日韩和我国台湾的综合农协没有“农信部”,综合农协就没有生命力;农民的金融自主权,还是实现和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保护农民首要保护农民的金融自主权。日韩和我国台湾用了数十年、甚至近百年时间保护农民的合作金融,限制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如台湾乡村出现私人银行只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

中国农业和农村究竟该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

亚洲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同样的特点——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依靠资本改造小农和农村,是难以走通的道路。中国主流话语是从欧美留学归国人员创造的,和30 -40年代的菲律宾话语十分相似,这样的话语50-60年代在我国台湾也出现过,但台湾及时发现了问题,及时阻止和纠正了错误政策,选择了“日本模式”。

笔者认为中国错误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政策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第一个后果是:小农依赖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就不可能,减少农民也不可能,城市化就会彻底失败;如果没有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小农就会大面积破产,“五个转变”就不可避免。中国高速发展30年了,农民人数并没有减少,小农也没有现代化,农村也没有现代化。这样下去,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个后果:中国农村经济占GDP总量的12%弱,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大约占5%左右,只有这5%是农民的,其余都被非农民占有了。5%的GDP,要养活60%多的人口,是不可能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全面小康是不可能的。

后果之三:中国农民正在失去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内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逐步被跨国农业集团占领;国外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被进入中国的日韩等“高科技农业园”抢占。可以预见的是,保护市场和抢占市场的斗争将非常激烈,贸易摩擦将会非常突出,国内问题转化成国际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

毫无疑问,中国应该学习的是日韩和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模式,而应该避免走菲律宾失败的老路。因此,我们必须刻不容缓地纠正一系列错误的农业政策:

立即纠正“扶持龙头企业带小农”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服务小农的错误政策,归还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并优先扶持农民合作金融的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日韩等农业资本集团在中国建“农业园区”、利用中国廉价土地和劳力生产同质农产品抢占中国传统市场的做法,大力扶持中国农民组织和企业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日韩和欧洲市场份额;

立即纠正鼓励跨国集团并购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外国农产品抢占中国市场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军。扶持中国企业并购外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中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抢占外国市场,并确保不丧失参与主要农产品的定价权;

立即废除现在的征地制度,在落实《宪法》规定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保障农民土地所有者地位——让农民拥有分享土地“农转非”资本化收益的权利。 www

第6篇: 关于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的,随后被大量地引用。近年来,农民工这个群体因其本身的特点,成为中国整个社会的焦点。身为一名大学生,之所以选择了农民工这一社会热点加以调查研究,是因为我家就住在农村,对农民兄弟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有着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朴实无华和安分守己的优良传统,在有些方面起着城市劳动力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选择了走访这一形式,是为了让自己的调研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期望能用自己的调研成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一份力量。

此次调研在我家所在的**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上长阴子村范围内开展,该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而且务工人员的从业范围较广,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基本可反映**县的普遍情况。

一、上长阴子村农民工基本情况

上长阴子村全村总人口1346人,农业人口占98%,全村外出务工人数为326人,其中在县外务工106人,在本村附近厂矿务工190人,在县城务工及其他乡镇的有30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中女性占30%。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今年春天,全村返乡回流约14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40%,其中青年农民工返乡有36人,所占比例是25%。而在返乡农民工中有60%是受金融风暴企业停产、倒闭或减员影响。

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以矿业上班为主,主要分布在**铁矿(30人),集安理石矿(20人),**铁矿(30人)。此外在餐饮、娱乐、零售等服务行业务工的有近30人。通过调查得到的普遍结果是大部分矿工厌倦了体力劳动,希望从事工矿企业的技术工种,那样工作相对能轻快一些,收入也能够提高;而服务行业的打工人员也认为从事的行业虽然不累,可收入相对较少,也希望掌握一些技术,为将来的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这外出务工的两大农民工群体的就业意向不谋而合,就是都想掌握一技之长。

二、经济危机中农民工返乡的原因

(一)经济环境恶化造成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

金融危机造成宏观经济环境整体恶化进而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供过于求的态势,势必造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大批产业工人失业。

(二)自身文化素质较低

农民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以高中以下的文化程度为多, 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超过了50%。随着我国产业升级换代速度加快,企业对工人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较低的文化素质是造成农民工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重要因素。他们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早且最深的。

(三)就业信息渠道蔽塞

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渠道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农民工谋求职业局限于同乡人介绍上,不会使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来谋求职业,无法获取最新的就业信息,造成一旦失业就难以在短期内重新就业,不得已而返回农村。农民想外出打工,可不知道能去哪,能做什么,去哪更好,做什么更好。我县农民工就业的信息渠道面还比较窄,造成想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像没头的苍蝇一样抱着误打误撞的心态,这对农民工的就业形势问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业信息渠道亟待拓展。

(四)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城市生存成本远高于农村

农民工为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以及繁荣城市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却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的体系。其次,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城市的饮食、交通、住房等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比较而言,农村的消费支出要小很多,城市的生存成本远高于农村。

三、返乡农民工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大量农民工返乡,对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一定负面影响。其中,主要的负面影响将集中在农民增收压力、就业压力、社会稳定压力等三大方面。

(一)在农民增收压力方面

我县农民内部增收条件困难,以打工收入为主体的工资性收入成为我县农民收入和增收的主要渠道和来源。从2003到2007年五年来,在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分别为50%、50.1%、49.7%、52%和54.2%,五年平均占农民纯收入的51.2%,远远高于同期全国35.8%的平均水平。金融危机导致农民工返乡,将大大减少我县农民纯收入。

(二)在就业压力方面

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就业压力主要分为城镇就业压力和农村就业压力两大方面。在城镇就业方面,由于城镇失业率高和城镇化水平低等主要原因,我县城镇难以容纳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金融危机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冲击已经凸显,省内企业的减产、裁员不仅增加了我县失业返乡农民工规模,而且将进一步推高我县城镇失业率。城镇化水平很低,基础设施差,难以吸纳大量返乡农民工在城镇生活和就业。在农村就业方面,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就业方面,由于农业资源短缺,人地矛盾极其尖锐,返乡农民工的务农意愿低等原因,返乡农民工在农村中就业非常困难。

(三)在社会稳定压力方面

经过大量深入的实地调查,大量失业农民工返乡对我县社会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将来自于以下五大方面。

1、失业农民工返乡赋闲在家无事可做的现象普遍。

多数返乡农民工赋闲在家,无事可做。近一半的返乡农民工无所事事,对农村、城镇的治安和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潜在不利因素。

2、再次外出打工意向普遍强烈。

总体上看,由于不了解金融危机对沿海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影响,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打算年后外出找工作,而且仍然是准备到相对发达地区找工作。在金融危机进一步全面蔓延情况下,大量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将很难找到工作,其中相当部分会再次返回我县,成为找工作流民,社会流动人口将急剧增加。

3、再次进入城市生活意愿的人数较多。

在有效调查样本中,愿意返乡后务农的只占少部分,返乡后不愿意务农的占到近七成;习惯和留恋城市生活的占一半还要多。可见,经过了多年在城市务工,农民对城市的依赖已经远非从前可比,哪怕还有这样那样明显的制度歧视和壁垒,农民的命运早已和城市紧密相连。大多数返乡农民工习惯和留念城市生活,不可能长期生活在农村,他们中的大多数将陆续返回城镇。

4、返乡农民工年龄结构中青年返乡农民工占很大比例。这部分青年返乡农民工的主要特征,一是尚未结婚,没

有家庭拖累;二是长期在城市生产生活,从衣着、发型到生活娱乐方式都已经不适应贫困落后农村生活方式,再次外出的意愿非常强烈;三是文化程度低,技术缺乏,就业竞争力不足,再就业困难;四是资金、技术、能力相对薄弱,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意愿不强。因此,这部分青年返乡农民工中的大部分极有可能返回城镇。在就业困难情况下,其中相当一部分将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和流民。

5、返乡农民工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情况较差。

在有效调查样本中,返乡农民工100%没有最低生活保障;近三成的没有医疗保障;近九成的返乡农民工在打工地的医疗保险不能转到家里;大部分的返乡农民工在返乡后没有接受到就业培训。

四、农民工返乡问题的对策建议

经过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一)就业对策

在返乡农民工带来的种种影响和问题中,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重体力劳动密集型项目最适合返乡农民工就业条件和需求。可否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建设项目的投标和承建企业必须吸纳一定比例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将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作为投标的指标之一。同时,还要建立动态检测、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以保证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国家投资的工业项目中尽量就业。

(二)自主创业帮扶对策

1、创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为解决部分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和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单独创业的困难,建议由农办(扶贫办)系统选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作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给予工业园区同样的优惠政策,吸引返乡农民工创业,减少返乡农民工单独创业的各种困难。

2、实行利于农民的财政政策。适当降低小额贷款门槛;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实行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建议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对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实施鼓励优惠政策

对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给予补贴。对安置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人数的企业,可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用工岗位前补贴;对企业当年新招用返乡农民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费的,政府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新招返乡农民工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培训政策

在劳动力市场需求不旺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可以减轻农村的就业压力,为将来的经济发展积累人力资本。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培训投入,确保各种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以县为单位整合培训资源,做到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补贴、统一验收。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广泛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县级职教中心是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基地,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此外,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提高了培训效率。免费培训与合格津贴相结合。激励返乡农民工认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返乡农民工可免费就近参加培训班,学习各种自己所需要的技能。培训合格后可以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津贴。经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还可以享受劳动部门给予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对策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凡是参保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参保农民享受同样的报销政策。失业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对于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当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失业返乡农民工。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要将返乡农民工的危房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针对返乡农民工多年在外打工,不少房屋年久失修,有的房屋基本不能住人的实际情况,将返乡农民工的危房实行优先救助、优先解决。

上长阴子村委会对返乡青年在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向返乡青年大力宣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和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协助帮助返乡青年办理社会保险异地转移与接续,加强返乡青年疫病防控、计划生育及子女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二组许勇由于常年在外打工,组上田地都已分均,今年返乡回家准备自己创业的他,通过村委会的协助,与组上成员协商,将田地分给他一家三口人,并为其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本村村民享受一切相同的待遇。

(六)加强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策

协调充实基层社保工作人员。返乡农民工居住分散,数量较大,现有基层社保部门人手紧缺,难以保证进行完整准确的统计监测。建议组织部门进行协调,临时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到基层社保系统工作。

(七)加强农民工道德素质教育

可以通过弘扬标兵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及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先进政策理论的灌输等方式,切实的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以自身的高素质换取别人的尊重。不可否认,农民工遭到某些人的歧视,部分农民工的确自身有存在的一定的原因,玷污了农民工的整体形象。所以作为农民工要从身为正范,逐步的改变自身的形象,让别人刮目相看我们这个本是很朴实本应该很优秀的群体。

第7篇:对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考

农民工现象不是我国所独有,是所有国家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后的必然产物,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观察这种现象要高瞻远瞩,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要从经济社会的全局出发。只有这样,才抓住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牛鼻子”。

对农民工称谓的理解

我国经济发展快,从农业领域转移到非农领域的人数众多,加之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壮观的春节迁徙景象,形成了庞大的农民进城务工群体,国务院在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中正式称这个群体为农民工。一些人认为农民工这个称谓带有歧视倾向。依作者的理解,这个称谓定 位是准确的。它准确概括了农民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业领域到非农领域,现在仍迟迟徘徊在农村——城市——农村(没有融入城市)这种现象。同时也是表明这个特 殊群体与农民与市民的不同,也表明了中央致力于解决这个群体问题的决心。一些城市把这部分人称为新市民,一些地方称为新×人(东莞称这些人为新莞人)。其 实称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认真真、持之以恒地致力于解决这个群体的问题,通过不懈努力将这部分人变成市民。到那时,农民工这个称谓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农民工伴随经济的发展而诞生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开始改革开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民也解决了温饱问题,对外开放外资进入大办工业,农民要致富城市需要工人,于 是就有大量的农民告别妻儿老小、不辞千辛万苦来到城市。从农村到城市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其间是艰辛的。城市哪里需要农民工,哪里就出现了农民工的身影。为 了谋得一份工作,不怕脏、险、累、苦和屈辱,因为求职者众而岗位寥寥。如果说这个时期看不到农民工现象不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资本在完成原始积累的话,还情 有可原,而眼下已经建立起了庞大的工业体系和城市群落,已经到了出现“民工荒”制约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再不着手长远地解决农民工问题实在是没有道理 的了。

对农民工现象形成历程的把握,有助于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农民工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逐步解决直到消除农民工现象。

农民工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农村人口、农业生产者逐步减少是众多国家的普遍现象。发达国家中的美国农业人 口比例为

2.4%,加拿大为2.8%,法国为3.2%,英国为1.9%,德国为2.8%。日本农村人口已经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1150万减少到330 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890万减少到220万,日本农村居民只占总人口3%左右。我国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实施,农业人口也在逐年 减少,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4.9%,城镇人口5.9亿,比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分别增长13个百分点和2亿人,年均以2000万人的速度递 增。但是在我国统计为5.9亿的城镇人口中,还有1.6亿是农业户籍人口,占到了城镇人口的27%。遵循这个发展规律,我们作决策才不会走弯路。

1.解决了农民工的问题才能解决好“三农”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说过,“三农”问题不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顺序,而是应该将顺序调换过来,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 农民在“三农”问题中是第一位的,农业问题只是派生的。作者赞成这个观点。农民中有多少人种地,有多少人进城,决定着农村怎么建设,农业怎么发展。农民中 已有大量的进了城,成了农民工,今后还有更多的要进城。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为例,100万农民有35.7万人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成了农民工,农村收入的近 60%来自务工收入。因此,解决了农民工的问题就解决了“三农”的主要问题。农民问题中的农民工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再来解决农村、农业的问题就容易得多 了。

2.安置好了农民工城市才能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城市要发展二三产业, 离不开农民工,城市要加快发展,更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进城的速度就是城市发展的速度。我们的经济之所以发展得这样快,我们的城市之所以得以欣欣向荣,农 民工是推手是功臣。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劳动力会越来越紧缺,谁拥有了农民工谁就掌握了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今年珠三角、长三角乃至全国上下都出现了“民工 荒”,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状况会愈演愈烈。在此情况下,若对农民工问题熟视无睹,不去善待安置农民工,这个地方这个城市会失去经济发展的话语权! 善待安置农民工最好最直接的办法是把他们逐步变成市民,成为这个地方这个城市永久的劳动力。

3.经济社会总的规划必须以解决农民工问题为出发点

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它从农村中来,又做着城市的事,是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又是城乡一体化的使者。因此,经济社会发展的布局,首先要看农民 工的发展趋势。对农村来说,农民多少变成了农民工,还有多少会成农民工,决定着这个地方农村的发展方向。那么作规划就要顺应这种形势,产业怎么布局,学 校、医院等社会事业怎么布局,对农村的管理怎么布局,对农村的道路、水利等设施怎么布局,等等,都要有个科学的规划。农民都没几个了,还在那里按部就班地 作规划,就没有做到有的放矢。比如,集中建村庄的问题。今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少了,一家人要耕作更多更远的田地,你叫他集中在一起居住,怎么方便他耕作? 对城市来说,我这个地方现有多少农民工,还将增加多少农民工,还需要多少农民工才能缓解“民工荒”,如何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来稳住农民工、吸引农民工,就 决定着这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今后城市人口的增长主要来自农民工,对农民工变市民,采取什么措施来接纳、来管理,都得作出科学的规划。

4.集中资金加大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投入

既然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提高到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就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际上,对解决农民工问题所作的投入,也是经济社会必要的投入。

一是对农村的投入应该更多地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对农村农业本身的投入要符合农村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明明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在农村居住、很少一部分人从事 生产,仍然按照地域来规划来投入,实际上很多投入是重复的无用的。对农村农业本身的投入应优先也是主要考虑的,是道路、水利、机械化、良种良法等直接为农 村生产生活服务的。除此之外,应该把资金用来解决农民工问题。

二是城市土地等收益完全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关键在城市 有没有接

纳农民工将农民工变市民的能力。要彻底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就要增大对城市投入。现在的问题是,城市土地出让等收益变成了财政收入,平衡了预算,没 有完全用于城市建设。现在城市接纳农民工的能力太弱,不仅需要城市的收益要用于城市建设,财政还要节约其它方面的开支,以加大对城市设施的投入。否则,解 决农民工问题,农民工变市民就是一句空话。

增加农民工

我国经济总量与美国相比差距还很大,增长的 空间很广阔,今后还需要更多的农民工。现在我国农村人口8.7亿,按最终目标农村人口减少到1.3亿(占总人口的10%,这个设想仍是保守的),剔除已有 的1.6亿农民工,还有2.1亿农村劳动力(劳动力占人口总数大约在50%-55%之间)可以变成农民工。如果经济要继续按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农民变农民 工的步伐同时也要加快。否则,会造成更大范围的“民工荒”。

1.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减少农业生产者来增加农民工。加强农业机械的 研发,生产出更多适合我国不同地形地貌的农业机械,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西部丘陵地区农机道路建设,提高机械化水平,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加强良种良 法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在保持全国粮食总产量不降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部分农业生产者。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和农业产业 化,把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2.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来增加农民工。对有意愿又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进行农业技术的培训, 使其成为合格的农民。对不愿从事农业生产的又希望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成为农民工。特别对那些接受了义务教育后不再升学的 农村学生,继续免费开展职业教育,将其培养成合格的产业工人。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城市的适应能力。

减少直至消除农民工

农民工在经济生活中,是一个过渡性 的群体,处在不城不乡的尴尬境地。农民工问题是我们工作长期忽视的结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遗留问题。如果再不解决,会制约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 定。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主要靠城市,农民工的出路最终在城市,农民工变市民是个大方向。现有的1.6亿农民工,加之今后增加的2.1亿农民工,率其家庭其他 成员共有7.4 亿农民要变市民。这个庞大的数字,对城市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过去认为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是个难题,现在看来不是难题了,现在感到解决七 亿农民变市民是个难题,今后恐怕也不是个难题。只要我们致力于解决它,就一定能战胜它,最终中国社会会没有农民工!

1.鼓励农民工在城市居住下来。对在城市有了谋生经验谋生能力又有意愿在城市居住的这部分农民工,政府通过租金补助或购房资金补助,放宽户籍政策,让他们直接变成市民。对其农村的宅基地由原籍政府进行收购,通过土地整理复耕,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2.通过加快城市发展来接纳农民工。一户农民工家庭进入城市,至少有四人,上学、就医、养老的问题都得解决。现在的城市容量还有限,没法大规模接纳农民 工。现在户籍为什么迟迟放不开,因为户籍的背后是城市的承载能力。因此,城市规模、城市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能力都需要加快发展,加快建设。

3.通过降低房价来加快农民工变市民的步伐。为什么农民工变市民这样缓慢,主要在于不断攀高的房价阻挡了农民工的脚步。若是房价不能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大规模农民工变市民的想法也只能画饼充饥。降低房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选择:一是城市要有足够的建设用地。农民工要进城,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扩展城市 规模必须要有土地。现在用地将来用地都是用地,可以把用地指标提前使用。只有土地供应充足了,地价才会降得下来。二是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费用、行政 规费(配套费、人防费等)、税收要占成本的50%左右。政府要想方设法把这部分降下来。三是城市要有足够的房产储备。用于无力购房的群体租住和平抑市场。 笔者不主张政府储备廉租房和建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政府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好的管理办法同时还会引起分配不公。过去政府也掌握着大量的公房,但这些公房一旦落 入个人的手里,就没法再流动了,变相成了他家的私有财产。四是政府不要当房价攀升的推手。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有种错误的认识,把本辖区的高房价作为一种炫 耀,认为是经济发达的表现城市有活力的表现。同时用土地来做大财政盘子,现在一些地方财政变成了土地财政。第一,政府掌握着土地,控制土地的投放量,故意 造成紧张局面。第二,没有很好控制土地的一级整理成本,投放市场的土地价位高。第三,政府频繁地干预房地产市场。楼市一有点走低,政府就通过减税让利的形 式进行救市;楼市兴旺的时候对其进行打压,殊不知,压住的是消费需求,一旦反弹房价就节节攀升。政府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监管房地产市场,交由市场 来调控房地产价格。

(作者系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

第8篇:农民工等待遇问题的思考

农民工,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是改革之初应时产生,又是改革深入无端被固化。农民工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做出了功勋卓著的贡献,然而,却得到了极不平等的待遇。他们是弱势群体,曾十几年,没有一个为他们鸣不平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但他们又不是弱势群体,质上看他们是农民之优;量上看,他们与城镇工人持平。因此,如何关注这个弱势群体亟待解决他们的不平等待遇,这直接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大局。

一、农民工的由来和贡献

一个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必由之路,我国也不例外。但60年代初的三年经济困难,我国便开始实行严格的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直至今日未改。(个别省有改革)所以,80%的农业人口就成为一个定率。但,农业生产容纳不了如此之众的劳动力。农民要致富,进城又不容许,不得已,农民就地办了乡镇企业,向

二、三产业转移(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于是就有了早期的“农民工”。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发展,需要劳动力,于是又有大量的“农民工”出现了。所谓的“农民工”,他们的行为活动实质是工厂的工人,可是,由于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的限制,(全世界除中国只有朝鲜、贝宁等极少数国家实行这种限制),即使是他们在城里的工厂干上十年、二十年,他们也还是个待遇极低的“农民工”。在城市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结构优化、减员增效中,许多企事业单位,受到经济效益的趋动,在搞“减员增效”的同时,也在搞“换员增效”。所以,又有大批勤劳、肯干又价廉的农民工成为城市工人的递补。因为价廉而勤劳,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推动下,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由开始少量的、是补充、是为辅,逐渐发展为大量的,甚至是为主的。因此农民工的队伍在不断扩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城镇工人2000年,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二三产业职工为8504万,而进城在二三产业打工的农民工也约8000万人。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的农民工约为9460万。从这个估计数看,农民工在数量上已经超过城镇户籍的公有制二三产业的职工。因为我们国家至今没有建立对农民工统计的指标和体系,所以,到底有多少农民工,他们是怎么分布的,他们的整体状况如何,没有确切统计,但农民工现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确凿无疑的,甚至也可以说是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不仅是量上的主力军,他们的巨大贡献也足可证明是主力军。

农民工是以其能吃苦、肯出力、任劳任怨而且廉价获得用工单位的青睐,站住了脚跟,并扩展到今天这样庞大队伍的。全国的各个城市,各个行业,多条战线,都有农民工在劳动,特别是艰苦劳累、危险、脏重的地方。现在的矿山、井下第一线80—90%是农民工。建筑工地,80—90%也是农民工。北京、上海等等各大城市的高楼大厦、楼堂馆所、公路铁路、公共设施、站台码头,在90年代后,又有哪一栋哪一条不是出自农民工之手施工、建造的。现在许多行业工厂车间的第一线多数是农民工,宾馆、饭店、社区的送煤、送奶等等也大多是农民工在服务。举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大多是农民工在干。有一项调查说:千百万外来工为深圳造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原始资本积累,正因为千百万外来工的辛勤劳作,才有深圳的繁荣和富裕。然而全国许多城市,又何尝不是如此。农民工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确确实实作出了功勋卓著的巨大贡献,在一定意义上说,农民工是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

二、农民工的不平等待遇

无庸质疑,农民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创造了难以估量的财富,提供了各种各类的服务。而可贵又可悲的是农民工的贡献,是在环境、条件极不利、待遇又极不平等的状况下做出来的。因为我国的户籍管理体制,农民工在城里企业干十年二十年也得不到正式职工的身份,即是他干得最好,也难逃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命运。当然任用、培训、升迁没有份,更谈不上在工厂里有当家做主的地位了。职工大会他们无权参加,工会也不能参加。现在可以参加了,也要另册登记,不能享受正式工人的同等权利。农民的户籍决定了他们永远是临时工。因为身份的差别,双休日、8小时工作制、法定假日与农民工无缘;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对农民工来说是习以为常。国有企业中的农民工同正式职工工资差一般是3—8倍,非国有企业两种工资差也是很大的,一般在几百元左右。在城市职工的工资逐年有所提高的情况下,而农民工的工资实际是在下降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企业主在农民工该涨工资时,便辞旧换新),本来很少的工资还经常受到企业主的克扣和拖欠。同时还要向各部门交纳名目繁多的规费:外出务工许可证费、劳务许可证费、暂住户口证费、务工管理服务费等等,就连铁路也乘农民工过年大批返乡的机会,把(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交通费涨价20—30%。农民工因为没有城镇户籍,所以虽然他们在一个城市打工多年,为这个城市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却始终是这个城市的边缘群体。因为不被承认是这个城市的居民,因而不仅享受不到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而且也得不到这个城市社会的任何福利待遇。例如失业了,得不到失业救济;生活困难了,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生病了,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因工伤残了,也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和抚恤,只能回农村悲惨地苦度余生。……农民工这个弱势的社会群体,在以血和汗的代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巨大贡献,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的时候,不仅没有得到应得的报酬,而且,连官方的社会承认都得不到。例如,北京上海,都有300多万农民工在劳动,但在统计人均GDp时,这总人口中就没有把农民工的人数算进去。这是社会歧视。然而这种歧视,在全国的哪个城市又不是如此!数以万计农民工,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贡献给了城市,为城市创造了巨额财富,而城市却把劳动力中致伤致残的、体弱多病的都退回了农村,这是多么不正常、不合理、不公正。农民工问题已经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三、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就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而应从根本上改革现在已形成的农民工这套体制和做法。清欠农民工工资固然是需要的,但是,如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讲“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这才是解决农民工的根本。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就一定要改革现行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类——实际是两种不同身份,即不科学也不合理,更不公正。许多问题由此滥觞出来。所以,消除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界限,也就消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农民和非农民的身份,这就给农民工摘掉了农民的帽子,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清除了体制性障碍。户籍制度不改,农民工永远转不了正式工人,永远融不进城市社会。所以,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其次,要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又一重要条件。2003年1月5日,国办1号文件,为清除人事劳动制度的城乡不平等的体制性障碍作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在用工的问题上,“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要一视同仁”,就是要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平等竞争,并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让“农民工”这个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新阶段中永远消失。

第9篇:对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的思考

要:有恒产者有恒心,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必要的条件。保证农民工在城市的基本住房条件,是维护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也能促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加快城市化进程。解决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评价指标。

关键词:农民工;城市化进程;住房问题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长期的、必然而且必须的,而农民工又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进城农民和城市的其他劳动者不同,他们是一个非正式、非固定、收入低廉、无城市户口、无城市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1 农民工的城市住房现状分析

目前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条件基本不尽人意,他们基本没有固定的住处,在哪工作就在哪居住,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空间狭小,卫生条件差的临时住所。虽然农民工大都比较年轻,这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都比较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恶劣的居住环境还是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据统计,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仅建筑业农民工队伍就达3200万左右,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90%以上。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入城市,他们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也成了一大难题。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大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基本如下:

1.1公共场所

许多农民工在进城后找到工作前,如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提供可住宿的住房,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在旅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

1.2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建筑物内

所谓的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更是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

1.3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对农民工来说已经是比较理想的住宿条件。但此类集体宿舍受建筑成本的限制,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不仅不能像城里人的住房那样有必备空间,而且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

1.4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一般来说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

1.5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

2 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意义

2.1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今后较长时期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2008年达到45.68%,30年提高了个近28个百分点,成绩有目共睹。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难度不断加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难以留在工作地实现安居乐业,而是如同候鸟一样往来于城市与农村,不断的外出务工又返乡回流。从长期来说,随着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逐步解决,可以实现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高,有效降低生育率,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村人均土地拥有量,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放。

2.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我国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仍将有源源不断的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民工潮将是社会一个长期存在不可避免的现象。由于农民工不能真正进入城市,大量人口依然滞留农村,农村整体贫困面貌难以改变。而且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实际已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因此,当其年老时,必将面临在城市去留两难的尴尬境地。而且不少农民工的子女从小在城市成长,已经不具备农业生产的知识,更不会回到农村务农,这就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果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社会稳定。

2.3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

人口素质及其结构状况是现代城市竞争力的一个典型特征。农民工和城镇居民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共同创造者,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够从客观上要求他们对城市作出持续贡献。农民工普遍特征就是特别能吃苦、对报酬的要求相对较低,他们以积极向上的劳动态度,务实进取的精神,以及他们所带来的开放、竞争和创新的氛围,使城市竞争力不断上升。

3 解决农民工

城市住房问题的思路

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不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就难以改善,健康、安全、发展就谈不上。而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涉及巨额资金和一系列复杂社会管理问题,在此浅谈几点解决思路。

3.1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方面解决。要根

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逐步解决,当前最迫切的是为农民工提供具备基本人居条件的住所。在解决农民工住房的具体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作息规律、地域分布特点以及经济承受能力,避免不切实际的建设造成住房闲置。

3.2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城市规划中必须给予考虑。其次,城中村改造是解决农民工城市居住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城中村改造,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缓解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住房困难。再次,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学校、仓库等改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房屋。

3.3要研究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长期政策

这包括公积金政策、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政策范围通盘考虑。

3.4放开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在中国现有土地制度框架下,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只能限于耕种或村庄内公共建设,不能抵押和买卖。而恰恰在城市郊区,有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果能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廉租房,就有可能解决农民工的定居问题。

住房问题、农民工问题都是“两会”热议的话题。对于如何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进城的定居问题,是衡量一个国家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和谐,安居才能发展。如何让农民工安居乐业,目前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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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虹清.现阶段我国流动人口的背景分析j.云南经贸大学学报,2005,20(4).

3陆强.安居才能乐业——“农民工”的城镇住房问题探讨j.四川建筑,20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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