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表

2023-05-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表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

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此外,根据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还应提交: [1]名称变更:应当向其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企业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企业登记机关申报。

[2]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4]经济性质变更:

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按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5]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 注册资金变更: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7] 经营期限变更:

1、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2、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期限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8]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

1、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申请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后,凭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篇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注:

1、原登记事项按照营业执照和企业现状填写,申请变更登记事项除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外其余保持空白。

2、申请书或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印制或复印。

3、申请书(表)和有关文书的签名要求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工整地书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 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填写企业名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1、同意□ 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它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情况:

申请人[企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填写样板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

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

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 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 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第2篇: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注:

1、原登记事项按照营业执照和企业现状填写,申请变更登记事项除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外其余保持空白。

2、申请书或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印制或复印。

3、申请书(表)和有关文书的签名要求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工整地书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填写企业名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它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情况:

申请人[企业]加盖公章:

年月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

第3篇: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附件B

B

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B

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B

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第4篇: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一)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二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五) 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B5(182×257MM)纸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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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户籍所在地:填写有效身份证上的住址。

本人简历: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经历,并加盖个人名戳。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填写“属实”,同时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附件:

一起推论坛

第5篇: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根据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特申请变更登记如下:

原经营期限至2012年4月15日,变更为2022年4月15日,其它原登记项目不变。另:主管部门名称变更:由吉林省吉林国家安全局变更为吉林市国家安全局。

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6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二、受理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三、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用A4纸,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同时出具。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具体事项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①《拟登记事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②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单位新名称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③原单位所有印章(如印章已交有关部门,应出具证明材料);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封面加盖旧的单位名称公章;⑤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备案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

(2)变更住所:①新的住所证明,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包括产权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用协议、契约);②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住所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③新的电话、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

(3)变更宗旨及业务范围: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①如实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新法定代表人照片(新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②举办单位对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③举办单位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④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⑤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业许可证明。⑥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备案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备注’栏内。

(5)变更经费来源: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①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

(7)改变举办单位: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共同决定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③新举办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中‘举办单位意见’栏,加盖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公章。

(8)遗失补办:①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刊(报刊发行范围应为北京市全市)。②举办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遗失补办申请。

四、办理程序

与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办理程序相同。

五、费用标准

1、免收变更费、工本费;

2、按照京编办发[1998]6号文件规定,代收350元公告费。由市编办统一在《北京日报》上公告。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7:30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同意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地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

电话:010-62624511/5352转212

010-62615169

传真:010-62615169

邮编:10008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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