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纪检监察网

2023-06-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遵义市纪检监察网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二00九年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二00九年“双创”工作任务总结

根据《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遵办发〔2008〕6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量化指标责任分解的通知》(遵委办发〔2008〕43号),《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委办发〔2007〕70号),《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遵发〔2008〕8号)等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水政监察支队工作的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建双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通过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推进我市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的健康发展。2009年,我支队办理了四起水事违法案件,目前办结两件,分别是习水小白塘电站侵占河道案和习水和平电站案。现就已办结的两件案件做简要说明。

一、习水小白塘电站侵占河道案

习水小白塘属于习水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潘华忠。二00九年六月我局执法人员唐伦、佘勇、郭丰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习水县习水河程寨乡红旗村河段内一电站正在施工建设,大量弃土弃渣堆放于河道内,严重影响安全行洪。经调查,该在建电站一号隧洞施工过程中,未设置专门的弃渣场,而直接将弃土弃渣堆放于河道内,在汛期期间,大约有1000多立方的弃土弃渣已被水流冲走,但还有大量弃土弃渣置于河道中,严重影响安全行洪。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清除河道内的弃土弃渣,恢复正常行洪。

二00九年七月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并未按照要求实行清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遂于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达了《遵义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告知书》,经法定期间,该单位并未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和提出其他异议;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执法人员向习水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达了《遵义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遵市)水罚决字[2009]2号,该单位承认违法事实,接受处罚结果,并已缴纳一万元罚款。

二、习水和平电站侵占河道案

习水和平电站位于习水县习水河三岔乡河段,法人代表是赵历文。2009年6月我局执法人员唐伦、佘勇、郭丰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习水县习水河三岔乡河段的和平电站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建拦河堤坝。经询问,该电站并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属于四无电站。在调查中发现该电站虽未取得水利部门的相关手续,但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和当地主管部门的疏忽使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应有手续,在此期间也一直积极努力地办理当中。根据合法合理行政原则,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90日内补办有关手续,并给予警告的处罚。

“双创”工作注重以人为本,综合性强、难度大。我支队加大了河道、水库、湖泊执法力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卓有成效地向当事人和社会进行了多次法制宣传,使其树立了珍惜水、保护水的意识。 当前的“双创”工作正开展地有声有色,我支队要紧紧地围绕“双创”工作目标,持之以恒地开展“依法执法、依法管理”,遵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为将遵义建设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质量宜人、资源利用合理、生态良性循环、城市洁净优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便捷、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的现代化城市而尽力。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2篇:2007年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案件评查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2007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贯彻执行遵义市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水利厅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文件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局的要求,我支队从6月15日开始,利用半个月的时间认真的对06—07年度的执法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水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工作是我们支队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支队领导非常重视案卷自查工作,一把手李书江支队长亲自抓,徐新华副支队长具体负责。要求各执法人员交叉评查其他执法人员办结的案卷和正办理的案卷,逐卷检查。对于处罚案件一案一卷,按案卷时间先后分类归档。

2、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按照市局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支队的实际情况,对两年以来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内容:一是执法主体合法;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处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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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遵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集体约谈提纲

遵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集体约谈提纲

约谈领导:张青萍

约谈对象:犹世政、涂丽君、曾贵英、冯胜荣、夏文礼、陈章旭、谢龙林、徐红、夏永康、雷启豪、王玉、罗乐、夏鹏

提纲要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纪律规矩

一是把学习贯彻十九大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并切实贯彻好执行好;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要团结统一,对于一些该表态的事情,一定要旗帜鲜明的表明立场。四是要把好政治底线,各科、队的负责人要管好、带好本部门同志,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五是在要求上要做到“三高”:高位看、高端攀、高速转。身在兵位,胸为帅谋;标准要高、标杆要强;增强敏锐性、敏感性,提高时效性。

二、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认真学习《党章》,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好队伍。四是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党内相关法规,并带头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五是切实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六是把党的组织建设与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同步完成,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

三、担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支队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梳理本部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党风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资料完整、统一,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上来突出担当作为。二是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处理解决既要有思想上的主动性,又要有方法上的客观性,既抓具体,又具体抓,以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抓紧抓好,在监督落实中突出担当作为。

四、模范勤政廉政,身体力行遵守

一是一定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真正融在思想中,真正在所有的言行、一举一动中去践行。二是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一定要与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一定要绷紧纪律的弦,严于律己,绝不发生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防止“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四是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切实转变所有公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做到勤俭奉公,大家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纠正单位、科室人员不良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在当前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的条件下,在新形势的要求下,每个同志都能不违规、不逾矩,想好做好每一件事,做合格公职人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者。

五、强化执法能力,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注重实训培养,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执法能力。增强主动学习、积极学习、努力学习的意识,多种形式多方面提升自身业务理论水平。二是注重实战积累,细化重点工作,规范案件办理。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安排任务,力求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公正化,不出现重大执法过错责任,高标准完成案件办理或移送。三是注重实效应用,梳理总结,统筹分析。进行成果分析,掌握执法办案规律,剖析案情发生源头,开展专项学习,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素养,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宿迁市纪检监察网 宿迁市整治“四风”巡查办法

宿迁市整治“四风”巡查办法zhaowen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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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办发〔 2014 〕 71 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宿迁市整治 “ 四风 ” 巡查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整治 “ 四风 ” 巡查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15 日

宿迁市整治 “ 四风 ” 巡查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中央 “ 八项规定 ” 、省委 “ 十项规定 ” 和市委 “ 实施意见 ” 落到实处,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巡查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三条

形式主义方面。 1 、 是否存在 文山会海 ,空话套话问题。重点检查 会议审批程序、会议规格等;文件、简报数量、篇幅、内容、发放范围等;对各级领导活动、会议、专项工作等报道时长、字数、篇幅等。 2 、是否存在 弄虚作假 ,欺上瞒下问题。重点检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真实性,有无税收 “ 空转 ” 等弄虚作假行为;有无超过政府举债警戒线,造成后果行为;有无上报虚假数字,报告不实情况行为。等等。

第四条

官僚主义方面。 1 、是否存在 高高在上 ,脱离群众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到基层调研和开展驻点调研的时间、主题、方式和成果;党员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信访制度执行情况; “ 三解三促 ” 落实情况;扶贫帮困成效情况;对群众投诉、诉求回复、解决情况等。 2 、是否存在个人专断,盲目决策问题。重点检查 “ 三重一大 ” 等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3 、是否存在跑官要官, 任人唯亲 问题。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基本资格、程序、过程以及干部职数配备等;有无涂改干部档案,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人员招聘中违规违纪行为。 4 、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 问题。重点检查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等; 办事不公,违法拆迁及在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 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侵害群众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等。

第五条

享乐主义方面。 1 、是否存在迷恋特权,弄权贪腐问题。重点检查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收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违反财经纪律,变相搞创收,私设 “ 小金库 ” ,用罚没收入发福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 、是否存在玩心太重,生活腐化问题。重点检查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反规定内设专门用于接待的高档餐饮、会所、娱乐场,接受、持有 “ 私人会所 ” 会员卡,出入 “ 私人会所 ” 吃喝玩乐;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3 、是否存在庸懒松散,不思进取问题。重点检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等机制不健全;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到位;办事流程、行政审批事项不公开;工作时间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等等。

第六条

奢靡之风方面。 1 、是否存在讲究排场,铺张浪费问题。 重点检查 开会、考察、调研搞迎来送往,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打电子屏滚动标语,铺设迎宾地毯,组织文艺表演,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清场闭馆扰民。 2 、是否存在节庆泛滥,赛事成灾问题。重点检查巧立名目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经审批举办的节会、庆典违反规定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发放纪念品、超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违反规定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违反规定组织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 、是否存在违规配车,多头占房问题。重点检查公务用车配备编制、标准;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行为;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公车使用 “ 一识两证 ” 、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公示、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执行情况;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住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4 、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挥霍公款问题。重点检查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部门之间轮流 “ 坐庄 ” ,机关内部互相公款吃请;公务接待用高档酒、用香烟;违反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超标,在培训期间相互吃请、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等等。

第三章

巡查组织机构

第七条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成立市整治 “ 四风 ”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巡查工作的计划、组织、部署、协调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

按照 “ 一巡一授权 ” 原则,建立巡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巡查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整治 “ 四风 ”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纪委、市监察局内部处室负责人以及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中选任,工作小组成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巡查工作合力。

第四章

巡查方式、程序及问题处理

第九条

巡查工作方式。巡查工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巡查、驻点巡查、专项巡查等方式进行。

1. 日常巡查。通过明查暗访、市县(区)联动和交叉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 “ 四风 ” 进行监督检查,保持对 “ 四风 ” 问题巡查的高压态势。

2. 定期巡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

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严格开展巡查,切实遏制节假日不正之风。

3. 驻点巡查。选择重点单位、部门、地区,进驻一段时间,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着力发现被巡查单位 “ 四风 ” 方面的突出问题。

4. 专项巡查。针对 “ 会所中的歪风 ” 、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巡查,着力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第十条

巡查工作程序。巡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保证巡查工作的实效性。

1. 制定巡查方案。巡查工作开展之前,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了解情况,制定具体巡查工作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被巡查单位、巡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巡查时间、巡查任务、巡查基本要求等,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人员培训。巡查方案经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并就巡查工作组织业务培训。

3. 开展巡查。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巡查方案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现场取证、追踪调查。巡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查工作。

4. 撰写巡查报告。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工作小组根据巡查情况撰写巡查报告,如实反映巡查基本情况, 重点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巡查问题处理。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在审议巡查工作小组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 但尚未构成违纪 的问题,由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交有关部门责令被巡查单位限期整改。被巡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按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特殊情况外,被巡查单位将整改情况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 2. 对于 巡查中发现的情况复杂、涉嫌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由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

3. 对于巡查中经调查确认违反 “ 四风 ” 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其廉政档案记实留痕、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于违规违纪款项,采取收缴、退缴、追缴、退赔等方式处理。

5. 对于被巡查单位因失查失管发生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行为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巡查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巡查工作结束以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曝光。

第十三条

巡查结果归入巡查工作档案, 纳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单位 评先评优 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巡查纪律要求

第十四条

巡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巡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借巡查之机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被巡查单位、部门任何形式礼品、礼金和宴请,不得瞒报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五条

巡查工作实行报告背书制度,巡查工作小组组长对巡查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第十六条

被巡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巡查工作,不得 干扰、阻挠巡查工作 ,对于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第七章

第十七条

各地、各部门整治 “ 四风 ” 巡查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广州纪检监察网--积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党的纯洁

积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室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纯洁性问题,始终把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来抓。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近年来,广州市纪委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手段,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努力维护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为促进广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意识,着力增强做好维护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的主动性

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作为维护党的思想纯洁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认真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中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便监督及不愿自觉接受监督等问题,才能为维护党的纯洁性提供不竭动力。

(一)精心组织专题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监督意识。加强监督,接受监督,是历史发展的需要,社会越向前发展,越离不开监督,越要强化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监督意识、是否愿意接受监督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近年来,我市把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提上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由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举办"羊城廉政大学堂",以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党纪国法以及保持纯洁性教育,有力地强化了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工作领导者的理念,增强自我监督、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才能更好地保持思想、作风纯洁,更好地维护党的纯洁性,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精心组织廉政谈话,切实增强新提任干部监督意识。廉政谈话是增强新提任干部监督意识的有效手段。为使新提任干部正确面对角色转换、地位变换,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市制定实施《广州市纪委负责人与新提任市管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意见》,利用正反面典型精心摄制了廉政谈话系列专题片《肩负重托,干净干事》,专门创建了包括反腐倡廉专题展览、签订廉政承诺书等环节的廉政教育监督平台,加强新提任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拒腐防变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逐步实现了廉政谈话等教育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践证明,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廉政谈话有利于荡涤新提任干部心中的不廉洁想法,净化其心灵,极大地增强其拒腐防变和监督意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复杂多变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还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工作,认真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

(三)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监督意识。建立一个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风险防控机制体制,是增强党员干部监督意识、有效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保证。我市坚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加大问责和办案力度相结合,从全市层面对抓好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以单位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制定防控措施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以预警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具有周期性排查和处置功能、比较科学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使党员干部随时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力求"防患于未然",时刻保持自身纯洁。实践证明,要组织开展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必须着力在统筹谋划、查找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加强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的融合上下功夫,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同时,主动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做好维护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的针对性

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各级纪委必须针对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监督重点,抓住监督关键,确保维护党的纯洁性取得实效。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明纪律促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我市始终坚持把促进、保障、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如我们着重加强对亚运筹办、赛时运行、赛后资产处置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创新亚运内部监审制度,健全"层级管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专兼结合"的监督责任体系,成功实现"廉洁办亚运"目标,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实践表明,严明纪律,是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的关键所在。但也应该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中淡漠了,从而影响了党的思想统

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因此,要维护党的纯洁性,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必须强化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要求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探索和拓宽促进、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及时防止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推诿拖拉扯皮等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思想纯洁。

(二)紧紧围绕群众利益,狠抓作风惠民生。"风正,则百官皆守;风不正,则百弊俱生。"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市坚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相继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机关服务年"和"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我市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如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推动市领导带头上线、加强督办跟踪回访等措施,使"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电视热线节目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的监管,研发启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有效遏制了药品"购销回扣"、"开单提成"不正之风等。实践证明,加强作风监督,确保党的作风纯洁,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建立对作风建设的有效监督机制,把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纳入监督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作风问题,抽调专门力量予以专项整治,部署一批能够见到成效的监督举措。加强作风监督,重在群众的评判,以群众的满意率作为第一评判标准,把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否得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第一指标,以有力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作风纯洁。

(三)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强化监督保清廉。腐败现象集中表现为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根源就是监督的缺失。当前,权力的监督仍然存在诸多亟待突破的难题,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更好地发挥纪检监督职能,真正体现监督实效,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点,是确保党员干部队伍清正廉洁的关键,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牢牢把握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紧紧抓住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以及行政执法权等落实权力监督制度,推进实施了一批富有成效的监督举措,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如推行权力运行风险排查与分析,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进一步梳理和公开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制定《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全面推进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向46个市直单位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五个一"工作制度,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全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多层面的协调、配合和强化,必须发挥党内监督、警示监督、公开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作用,增强有效监督的能力。要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责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效监督措施,查办一批违反《廉政准则》的案件;要强化警示监督,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掌握领导干部从政信息多、信访量大和案例丰富等优势,及时发现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早作教育;要强化群众监督,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等各项公开工作,健全社情民意反映、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广泛搭建人民群众公开监督的平台;要强化派驻监督,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情况报告、重大决策事项备案等制度,发挥派驻纪检机构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重大事项的作用。

三、创新监督手段,着力增强做好维护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的实效性

监督的效用取决于监督手段的完备。通过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维护党的纯洁性,必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市场机制和责任追究等手段,构建有效监督的载体和平台,确保维护党的纯洁性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一)以智能化为载体,构建有效监督平台。坚持走信息化、智能化道路,充分依托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监督,是提升监督效果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公开透明、高效管用这一重要原则,坚持把科技手段融入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纪检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探索研发了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把信息技术与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纪委对同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线监督与动态管理;利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和电子身份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建立起快捷高效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大幅降低公车运行费用,获得了广泛好评。实践证明,将科学技术广泛地应用于反腐倡廉实践,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是当前世界各国反腐倡廉建设的趋势和共识。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坚持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基本方向,以实时监控、全程监督为基本要求,以公共服务流程再造、管理升级为基本标志,研发整合纪检宣传教育、党廉信息、公车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案件检查管理等应用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一体化、业务办公自动化、管理流程规范化、风险预警智能化的全市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智能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党的纯洁性。

(二)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大对要素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廉洁高效地配置公共资源,是防控权力腐败,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手段。我市坚持以公开化、市场化、规范化为取向,成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在全国首创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中标后管理薄弱、转包、违法分包严重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征地开发与土地交易、土地交易与用地审批、用地审批与收益"三分开"制度和土地储备信息、土地开发功能信息、土地交易信息"三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和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逐步推进劳务"分包制"、市场准入"清出制"等制度,有效提升要素市场监管水平。但也不可否认,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要素市场机制,不断规范和监管市场运作,仍然是强化监督的重要目标。因此,必须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的市场化程度和范围,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以构建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交易平台为载体,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科学分解权力,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管措施,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系统,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三)以问责制为抓手,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行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是防控党员干部滥用权力、维护党的形象和改进党的作风的有力手段。我市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权责相统

一、失职必追究"的原则,率先制定实施《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先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行政人员和国企人员的单项问责规定,逐步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体系。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先后对一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实践证明,强化责任追究、实施领导干部问责制具有一定的震慑力,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保持良好的作风。纪检机关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坚持从严治党,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健全惩戒体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从机制制度上为维护党的纯洁性提供有力保障。

第6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汇报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监管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本上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现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网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划分网格,建立责任体系

以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依托,划分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两网化”建设一级网格,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成立11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二级网格,48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和6个街道办事处为三级网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由大学生村官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名协管员负责3至5个行政村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并配备电脑、显示屏等办公用品。建立了以专职监察员为主导、兼职监察员为依托、监察协管员为基础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每个网格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做到了全面监管、全程跟踪、全方位覆

盖,真正实现了劳动监察工作重心全面下移。

(二)信息采集,扎实完善数据库

按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标准》我局及时与市信息中心联系,安装最新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了软件的操作使用培训,目前软件已经正常使用。截止目前,已报送用人单位信息358家,上传“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用人单位358家,从业人数达20887人。

(三)案卷归档,实时上报案件办理情况

举报投诉系统已经正常运作,通过“举报投诉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上报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截至目前已整理、上报64起。

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股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合署办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高配副科级,编制12人,现有8人,在岗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名,车辆一部,电脑6台,打印机3台。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各配备二名兼职监察员,全县共有1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48名大学生村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

三、“两网化”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证

为快速推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作出了“高标准运作,高质量运行”的总体要求,并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落实“两网化”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有力推动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察队伍素质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能力较强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队伍,对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对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开展了“两网化”工作培训。主要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等进行了相关培训,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要求各监察网格负责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数据上传工作、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和报送工作、发现和报告网格内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

(三)动态监管,建立信息数据库

我县把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作为两网化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协调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获取我县2547家用人

单位基本信息,印制并发放了2000份《企业用工备案登记表》和30000份《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企一档,划片分块”的要求,组织专、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参保缴费等情况进行详细的信息采集,并及时将数据上传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用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便于网络动态监管。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以网格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各监察网格负责实时监控劳动用工动态,及时处理和报送网格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助于及时消除用工隐患,在发生矛盾的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各级网格办公设备

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于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办公设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目前我县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负担较重,电脑数量有限,上网受限制,硬件投入不足,影响了网络化工作进程,且各级网络维护费用没有保障,会影响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软件的使用。故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各级监察网格办公设施,确保劳动保

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大“两网化”建设软件的培训力度,使服务所的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都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并指导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正确运用,及时更新数据库。加强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的在岗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宣传政策、信息采集、调解纠纷、配合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打造懂法律、精业务、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

(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执法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城乡一体化进程,在现有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网格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软件的辐射作用,形成基层监察工作管理监控无盲区、应急处理反应快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格局,为推进城乡一体执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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