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一般程序

2023-06-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内部审计工作一般程序

一、 审计机关审计建设工程造价的一般程序

1、审计机关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对造价审计工作的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2、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国家财政体制,按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指建设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建设项目名单,并通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同时通知相关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和监理机构。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内的重大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项,上级审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建筑单位委托,对工程造价审计,不受上述审计范围的限制。

3、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决)算文件、施工变更签证单等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4、审计小组堆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后,应当向所属的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的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为10天。

5、审计机关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执行。

6、建设单位不同意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决定15天内,可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复审。

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继续执行。

7、上一级审计机关做出复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论和决定。

审计署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论和决定。

8、建设单位堆终审结论和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2篇:入党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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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一般会计人员工作程序

每月底之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要认证,最好20日前认证一次,若有不符事项及时退回,重新再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密码区不可折叠,不可涂改有污迹)

每月1日(各地抄税日按照当地国税部门要求办),一般纳税人要抄税。

每月5日之前,一般纳税人要报税。

每月10日之前,纳税申报(国税、地税,一个都不能少。若有运费税,先向国税申报运费税抵扣报表)。一般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按12366,根据提示音进行纳税申报。纸制报表一个季度送一次,一式三份。

申报个人所得税不要忘了带上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每月8日之前报送统计报表给市统计局。

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申报上季度企业所得税。

4月30日以前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先要通过审计部门审查。打印并盖章后6.30日以前报主管税务机关(不要忘记附本年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也说是自查报告)

2月15日以前要记着地税的上年度自核自缴工作,同时要注意国税有没有这一要求。

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要申报按销售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

4月份要申报按职工人数和单位定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 .

5月份要申报按4月份的工资计算交纳的“在职职工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于

3、

6、

9、12月10日前在市地税申报各季度税金。

“车船使用税”一般在交养路费时收取。2008年车船使用税有变化注意核对!

防洪基金按照收入的0.1%收取,一年分两次收取。

副食品基金按照职工人数*24元收取。

残疾人“保障金”按照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6%*人数

一般纳税人CA数字证书服务费500元,增值税开票系统维护费480元,远程电子申报系统480元。按年收取。

工会经费按照工会经费提取比例的40%上缴市总工会。

如果你是地方企业,可能还要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千万别忘了买“印花税”票或注册增资时交纳“印花税”。帐本类印花税当年12.31日前一定要购买不然可是轻税重罚呀!

如果你还存在:土地增值税、屠宰税、宴席税、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可要掂记着什么时候应该交了。

4月30日以前要进行营业执照的工商年检。(注意未分配利润若是负数,亏损不可超过注册资本的20%,否则对该企业是否能持续经营表示怀疑)

3月份要进行软件企业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软件协会,要早点问)。

3月份要进行上年度各项保险的结算(具体要问当地的劳动保险局,要早点问)。

4月份要进行企业代码证的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技术监督局,要早点问)注意代码证上注明你的年检日期)。

6月份之前银行金融部门贷款证年检。

国地税年检,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看税务部门通知。

行业性年检看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

1、结账的记账凭证,

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七、在合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另外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在解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方法时说明: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八、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货物报关离境后如何办理退税申报,才能顺利通过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的审核,及时取得退税款,一直是制约新办出口企业的瓶颈。市国税局退税部门告诉记者,新办出口企业做到“五个及时”和“五大细节”,就能快捷、轻松地拿到退税款,不再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而一筹莫展。

国税部门解释说,“五个及时”即购进货物后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对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货物出口后尽快结清报关费用,以便及时取得出口退税报关单;及时在电子口岸提交该报关单相应的电子信息;及时收汇核销。

“五大细节”就是注意以下细节的处理:

一是首笔出口的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应及时提交到税务机关,以便退税部门采集信息后上传总局,确保该企业以后每笔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能准确地清分到退税部门的数据库中;

二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内容应尽量做到一一对应。否则,在单证需要进行备案时,由于备案时间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分割,容易造成无法备案,另外,由于审核系统设置的原因,在单证审核过程中也经常出现换汇成本异常的现象,增加审核工作量,浪费审核时间,影响审核进度;

三是退税单证申报前,应自行对各种纸质资料进行核对,特别应注意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出口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计量单位及货源地等与出口退税报关单上是否相符,以免在单证申报后造成退单,影响后续单证的申报、审核;

四是稽核信息的下发顺序与认证时间的先后基本一致,因此尽量不要将不同月份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退税单证编在同一关联号,以避免因缺少稽核信息需要进行单证备案时,同一关联号内信息齐全的退税单证也无法及时申报;

五是外贸企业退(免)税认定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海关、外管、银行、贸发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确保出口企业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相关部门保持一致性,保证退税单证能够正常进行申报及退款书的及时、准确开具。定的时间内,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确保出口企业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相关部门保持一致性,保证退税单证能够正常进行申报及退款书的及时、准确开具

第4篇: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和基本要求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实行“两票制”。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率和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评议满意率均在50%以上的,经过支部考察,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村民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基层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基层党委要根据发出的考察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并及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各党委汇总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4、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都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入党的,审计部门还要做好审计工作。

9、基层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考试。各党委在培训前,应及时将培训时间内容、人数和参训人员花名册上报县委组织部,培训的最后一天,由县委组织部派人携带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组织阅卷。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发,有效期半年。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基层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两票制”推荐评议材料;

(3)自传及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5)政审报告及材料;(6)群众评议记录;(7)计生证明;

(8)短期集中培训材料;(9)推优材料(10)审计报告;(11)公示情况;(12)其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基层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基层党委应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到所在支部进一步了解考察。预审可由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依据考察情况会商,提出意见,预审通过后,填写《入党志愿书领取登记表》。

2、基层党委携带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材料和《入党志愿书领取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汇报发展党员情况,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入党志愿书》,并及时办理完毕其发展手续。

3、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4、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5、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

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6、党委审批前,要由县委组织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委组织部门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同时,发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按季填写好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7、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或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5篇: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1、受理案件(通过拨打122报警受理)

2、 现场勘查

3、 暂扣肇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4、立案(当事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伤情介绍、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当事人驾驶机动车的必须提供肇事车辆保险单正本大单子)

5、告知当事各方民事权利(当事人签收民事权利告知书,)

6、当事人本人书写肇事经过(肇事双方都要书写,书写要求在门后,书写用纸向办案民警索取)

7、肇事驾驶员做笔录(需驾驶员本人到交通队)

8、其他调查(视具体案情而定)

9、检车(由办案民警开具《车检委托书》后,到事故科二楼205房间加盖公章,每周一或周四上午8:30分,持《车检委托书》到车辆所在停车场等候即可。在车检完毕后,与车检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取回《车检结论报告》交给办案民警)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 鉴定车损(由办案民警开具《车损委托书》后,到事故科二楼205房间加盖公章,持《车损委托书》给物价局88555829打电话预约时间进行作价。由物价局确定涉案车辆、物品等的损失价格,在作价完毕后,与物价局取得联系,及时取回《车损鉴定报告》交给办案民警)

11、

12、

13、 其他检验鉴定(尸检、痕检、同

一、轻重伤鉴定等等视具体案情而定) 送达检验鉴定结论(需要当事人将所有检验鉴定结论交付给办案民警,之后肇事出具事故认定书(在办案民警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后第五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签收检验鉴定复印件) 逃逸事故未侦破的经当事人申请,交通队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14、

15、

16、 处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放行暂扣车辆(在办案民警受到所有检验鉴定结论后的第二天起五个工作日内放调解结案(当事人需要在交通队结案的,所有当事方各方必须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十行。放车的具体时间究竟是第一天还是第五天视具体案情而定) 日内,到交通队书写调解申请书,有任何一方不同意交通队调解,或者未到交通队书写调解申请的,交通队不予调解。调解当天有一方不到场的终结调解。)

17、 调解需要的手续(在所有伤者治疗终结后才能进行调解,与办案民警预约时间后,所有当事方必须同时到场,持事故认定书、伤者本人工资证明、住院病志、诊断书、所有看病的票据、护理证明、护理人工资证明、其他涉案物品的损失证明等)

18、 法院结案(调解之后不履行的、调解不成的、不同意交通队调解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持事故认定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第6篇:**镇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开展审计业务活动,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工作,

使审计工作按步骤有序进行,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率,应遵循如下审计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整个内审过程的基础和前提,从确立审计项目开始,直到审计小组进入被审单位的整个过程。这一阶段的工作做得周密、细致,就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对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至关重要。

1、确立审计项目。根据党委、政府审计工作安排,确立本期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立项的依据、目的、立项时间等有关内容。

2、确定审计方式,组织审计力量。审计项目确定后,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要求,决定采用何种审计方式,同时积极组织审计力量,成立审计小组,并确定一名审计小组负责人。

3、制定本期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小组应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审计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

4、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需要突击执行,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通知书,以确保突击性审计程序的效果。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长起草,内容包括:被审单位名称、审计内容、范围、时间、审计组长和组员姓名等。

5、审计小组进入被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入审计项目,为下一步开展审计实质性工作做好准备。

二、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整个内审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通过对某个会计期间的经济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判断,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为正确评价被审单位财务状况提供依据。

1、被审单位提交审计相关材料。审计小组进入被审单位后,被审单位应向审计小组提交相关的审计资料,这其中包括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工作计划、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重大经济决策相关的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办公会议纪要(记录)、工作总结等,并做好资料交接手续工作。

2、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审计资料进行承诺。被审计单位对上述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主要为:有无隐藏其它会计资料、有无收入不入账情况、有无账外资金情况、支出是否真实等等。

3、开展查询、查阅工作。听取被审计单位情况介绍,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运用现代内部审计技术方法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评价。

4、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会计资料实质性测试工作主要是:对有形资产账户所记载的内容应进行实物盘点;检查会计凭证,以确定账簿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和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核实账户记录的余额;核对会计资料有关记录;对相关资产和负债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对有关计算结果进行复算;对有关事项存在的疑问向有关当事人进行查询等。对财务资料实质性测试能够综合反映其经营活动过程及其结果,也反映了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对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分析测试,对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能够查明被审单位财务目标和效益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单位财务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要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方法,对会计报表以及重大经济项目进行深入审查,以取得审计证据和评价依据。

三、审计终结阶段 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通过整理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提出审计意见,并对审计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进行妥善保管。

1、进行有关事项的复查审核工作。对一些重大经济项目和热点问题进行复查跟踪,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2、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初步形成评价意见。审计工作底稿是编写审计报告的基础,对实施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综合形成具有强大证明力的审计证据。

3、审计实施阶段完成后,审计小组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听取被审单位对审计评价的看法。

4、审计小组参考被审单位的合理性意见,修改审计报告。

5、审计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得出最终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和意见。

6、撰写审计结果报告。这其中包括审计概况,反映的主要经济指标、审计评价等。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结余分配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的主要问题;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7、报告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定稿后,应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附交换意见。

8、检查被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被审单位审计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审计材料归档。审计材料是审计过程的记录,是审计过程的客观反映,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取得的审计证据、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撰写的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的决定。作为历史审计工作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分类别按照不同要求进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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