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探索

2022-10-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高校经济困难学生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 其家庭无法为学生提供学习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经济来源, 学生本人也暂无能力负担以上费用。在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之前, 高等学校需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认定, 按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认定分析办法, 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的过程中, 各高校可以按照认定的标准, 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定量分级, 并将分级的结果作为后期资助过程中名额与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同时作为高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

二、经济困难生认定突出问题

在资助工作的执行过程中, 高等学校承担着主要的任务, 是资助与经济困难生之间的连接枢纽。目前, 大部分高等学校为了更好地落实资助工作, 在学校学生管理部分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将相关的资助指标分发到学校的各学院 (系) , 由学院 (系) 内部成立的资助工作组、专业 (年级) 成立的评议小组开展具体的资助认定等工作。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基本流程是, 首先由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 包括证明家庭收入的贫困证明等, 然后由高校资助工作组与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民族评议。在前期的资助工作中, 出现了学生生源地相关部门开虚假贫困证明, 高校民主评议缺乏系统性与科学的量化指标等问题[2]。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单一化

部分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主要依据是生源地开具的家庭情况说明表或者贫困证明, 学生个人提交相应的贫困申请。由于缺少系统性的材料核实环节, 缺乏完备的民主评议、公示审批、跟踪调查、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监控制度, 出现了由于生源地造假, 大学生本人缺失诚信等问题, 使得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受到质疑。

(二) 经济困难生认定量化指标单一化

部分高校对经济困难生的认定过分偏重于定性的主观判断, 凡是提交了生源地盖章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同学, 资助认定工作组人员会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的大致情况, 主观判定是否通过学生的经济困难资格认定。这种传统的经验式认定方法, 导致了“学生说—教师定—学校批”的无序操作以及资助资源“轮流享受”或“平均享受”的现象, 无法达到精准资助的目标。

(三) 经济困难生认定缺少科学的线上平台

目前, 部分高校在进行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工作中, 大部分过程还是以原始的纸质版记录、公示等为主, 操作过程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也需要较多的人员投入, 效率与质量较低。增加了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成本, 挤占高校贫困生的有限资助资源[1]。而一个完善的经济困难生认定过程, 应该包含经济困难生的认定、管理、跟踪、调查和分析等, 想要更科学的完成以上的工作, 需要依靠现代互联网技术, 建立一个高校经济困难生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例如加入个人资信征询系统等。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困难生认定机制

(一) 认定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的制定要遵照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应该有客观公正的认定尺度与标准, 有科学全面的量化指标, 评选的过程要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保证认定工作能够从实际出发, 尊重学生, 保护学生隐私, 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3]。

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中, 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家庭收入、财产、债务、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家庭经济问题。同时要分析申请学生的生源地、校园地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以及工资收入等具体情况;要调查参考学生在校的日常消费金额、结构等;同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 对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 应该给予专项的考虑[3]。

(二) 认定办法定性定量相结合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应该对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进行分类定量分析, 同时对学生的在校日常表现与消费进行民主评议, 并且把这两部分赋予分值与占比, 具体的分值表可以根据以往的资助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 最后按照以下公式核算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 (S) =家庭经济测评分 (A) ×60%+民主评议测评分 (B) ×30%+高校认定评价分 (C) ×10%。

其中家庭经济测评值 (A) 的测定, 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学生的生源区域经济情况、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就读子女与需赡养老人数、家庭负债以及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等。以上因素均按照其对家庭经济的影响程度, 赋予不同的分值。申请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情况时, 系统会根据学生填写内容进行量化测评, 得出家庭经济测评分 (A) 。

民主评议测评值 (B) 的测定, 主要由民主评议小组依据申请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状态、生活消费情况、奖惩情况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不记名给出相应的分值, 要求民主评议人数达到学生所在班级的三分之二以上, 最后加权平均后得出民主评议测评分 (B) 。

高校认定评价分 (C) 的测定, 主要由高校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深入了解申请学生的日常情况, 与学生或者民主评议成员进行谈话等, 然后对申请学生个人的量化测评与民主评议的综合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给出认定评价分 (C) 。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再细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级。

四、建立系统的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

(一) 认定的前期工作

高校对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应该至少每学年进行一次。首先在学生入学前, 高校应该通过寄送录取通知书, 将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让学生清楚资助的类别以及具体的申请办法。按要求提前开具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如《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当地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的证明材料[3]。

(二) 经济困难生系统建档

各高校应该建立统一的经济困难生认定网络平台, 新生入学后, 通过该系统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 上传各项证明等作为附件材料, 同时系统得出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分 (A) 。

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给提出申请受助资格认定的学生进行不记名打分, 加权平均后得出民主评议测评分 (B) 。高校认定工作组综合申请学生各方面情况, 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等是否真实, 在管理系统给出学院认定评价分 (C) 。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评价时应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3]。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学院认定评价分别评分后, 系统自动计算出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 (S) , 系统根据认定条件审核确定困难等级, 完成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的建档工作, 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 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资格认定工作原则上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 实行年度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学年中学生因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的, 应及时告知学校, 提出申请, 学校重新评估学生家庭状况, 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等级, 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该生即可享受当学年相关资助政策。

五、结束语

高校困难生精准化认定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提升的必经之路。各高校需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困难生认定制度。

摘要: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若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 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就可能出现过程流于形式, 大学生诚信失范等不良现象, 以至国家奖助学金等助学资源遭受较大损失[1]。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2018年10月,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18〕16号) , 本文将以该文件为指导, 尝试探索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生的一种认定办法, 以落实精准资助的目标。

关键词: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生认定,精准资助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18 (1) :69.

[2] 赵炳起.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N].教育财会研究, 2006-8-30 (005) .

[3] 周威, 曹丽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探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7 (11)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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