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复产记录

2023-05-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停产复产记录

停产整改复产申请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 2015年停产整改复产验收申请

各上级主管部门: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在2014年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来,煤矿一直停产整改,《关于9万吨/年及以上地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我矿根据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宣威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宣煤安发[2014]126号文,2015年3月4日经宣威市煤炭工业局挂片组、倘塘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入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编制了《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停产整改实施方案》,宣威市煤炭工业局于2015年3月18日以《关于宣威市倘塘镇双道沟煤矿停产整改实施方案的批复》(宣煤安复〔2015〕15号)文件批准实施,矿井根据批准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停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整改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于2015年3月19日入井整改,在整改期间严格按批准的停产整改方案认真整改,我矿于2015年3月25日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机电、通风等管理人员对地面、井下进行了全方位的隐患大排查,通过煤矿组织检查验收,已按复产文件及整改方案要求整改结束,符合宣煤安发[2014]126号文件要求,呈请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给予复产验收为谢!

此申请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2篇:停产无奈复产难

自2003年8月11日开始,在短短7天时间里山西省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矿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8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使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蒙上一层难以拂去的阴影。为迅速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杜绝重特大事故再度发生,山西省人民政府于8月18日左权事故发生的当晚,立即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下令全省除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业集团公司4个国有重点煤矿外,其余4000余座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一律停产整顿一周。如今停产时限已过,复产工作也早已安排,但全省复产矿井屈指可数,甚至有的地市一座矿井也没有正式恢复生产。当前用煤高峰即将到来,长期停产使煤炭库存已基本告尽,人民生产、生活用煤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而煤矿复产时间却仍难以预料。

停产:不是办法的办法

多年来,煤矿发生事故后,往往习惯事后发文件、安全大检查、停产整顿、复产验收这一程式化做法,似乎已是不成文的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停产整顿,甚至关闭都无可厚非,但凡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县市,10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市地一律停产整顿,以至于更大的事故全省煤矿一律停产,重新组织验收,经省批准后方可复产。停产这种做法对于遏制事故连续发生、亡羊补牢、以儆效尤,无疑可起到积极的作用,也能显示出政府搞好安全的态度和决心。但对于一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是否妥当?一个矿发生事故,牵涉其他矿被迫停产,是否有法律依据?多数矿长对这种作法表现出极大的

第 1 页 共 6 页 无奈,称之为“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甚至比之于古代“连诛”、“连坐”。

煤炭开采为地下作业,以动态管理为主,如果短期、有计划地停产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对于煤矿不无益处,但如果长期停产,或仅仅是为了暂时不发生事故而强行停产,煤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为执行上级命令不得已而为之,更有甚者为确保停产井口上锁、火工品封存、绞车贴封条,连起码的整改都不能搞,对煤矿造成的负面效应也是巨大的。

经济损失巨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应生产而不能生产,没有产量哪来效益,而该支付的电费、该上缴的管理费还必须出,政府又不会为煤矿停产减免或补偿什么,我们常说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煤矿安全确实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为追求效益而酿成事故,但凡事都应辩证地看,难道我们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就应该要没有效益的安全吗?长期停产是我们为了安全而追求的目的吗?大范围、长时间停产对经济的发展无异于致命的打击。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除了煤炭还有什么可以支撑山西的经济?尤其是一些重点产煤县市,煤炭收入占到财政收入的60%以上,县域经济实质上均为煤炭经济,煤炭兴则经济兴,煤炭衰则经济垮,长期停产造成的损失惊人,甚至造成财政捉襟见肘,连工资支出都难以保障。

人为地造成新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多数煤矿采用了壁式开采,长期停产,致使一些壁式工作面压力增大,被压垮,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准备的工作面不能使用,造成巨大的浪费姑且不论,而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通风系统、井下设备不同程度受到损坏,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更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实践证明

第 2 页 共 6 页 煤矿复产是最易发生事故的时候,许多大事故就是停产后瓦斯大量积聚而造成的,同时也不可排除有些合法矿井为减少损失,明停暗开,强行生产,这种行为更易发生事故。

职工队伍不稳,流动、流失现象严重。除国有煤矿外,其他煤矿多为当地农民或外包工,他们下井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长期停产没有了经济来源,纷纷离开矿区,另谋他业,造成了大量的技术工人、一线工人流失,如果再重新组织生产,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生产需求,形成常年培训不见人,影响了培训效益,降低了职工素质。

影响了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证矿井长期停产客观上造成了煤源紧张,煤价上涨,一些私开矿主见利忘义,受利益驱使,非法开采再度抬头,由于私开矿难以管理,客观上滋长了私开乱挖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复产标准:难摘的苹果

山西煤矿尤其是占全省绝大多数的乡镇煤矿多数是在“六五”期间“有水快流”的形势下发展起来的,先天不足是其致命的弱点。近年来,通过联营改造、关井压产、技术进步,煤矿基础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矿井规模小、技术装备差、采煤方法落后,安全设施欠帐多仍是较为普遍的问题,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需要的是逐步提高稳步发展,需要的是时间和投入。如果想一蹴而就,只能是揠苗助长。每次事故之后,煤矿便陷入了事故-停产-验收-复产的怪圈。有的事故多发乡镇、市地每年都要搞几个循环,由于每次复产后都要制定一些新的复产验收标准,不达标不得验收,煤矿停产时间少则一月,多则二至三月。不可否认有些标准是非常必要的,非达到不可

第 3 页 共 6 页 的,但也难以排除有些标准与实际距离较大,使复产标准成为煤矿企业跳起来也难以摘到的苹果。

一是有些标准与煤炭企业本身无关。如这次复产验收规定,未按要求上报2003年10%关井名单的市(地)、2002年发生重特大事故未按要求上报15%关井名单的县(市、区)市(地)、省整顿办已发文注销证照但未按“关井六条标准”彻底关闭的矿井所在县(区)不予验收。这些工作本应由县(区、市)、市(地)组织完成,但由于关闭有证矿井难度大,政府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只好作为复产的强制性条件进行要求。而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煤矿来说,不管你矿井条件如何,是否达到复产条件,也得受制于所在乡县(区、市)市(地)关井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复产工作想快也快不起来。

二是有些标准煤炭企业自身难以解决。如双回路供电问题,全省绝大多数煤矿没有采用双回路供电,而解决双回路供电靠煤炭企业自身是难以解决的。它不仅受当地现有电力基础设施的制约(多数县市只有一个变电站),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投资、容量、出线、线路架设等问题,是否能与电力部门协商得通,电力部门是否愿意搞都是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煤矿自身难以解决,况且即使电力部门同意建设,周期也不是

一、二个月内能完成的。另外是“四证”问题,由于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产资源证、企业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办证周期过长,有的证办理下来已经过期,又得办理延期手续,既牵扯了精力、浪费了财力,又人为造成了证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三是有些标准不尽科学。如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施瓦斯抽放,《煤矿安全规程》有明确规定,必须遵守抽放瓦斯的有关规

第 4 页 共 6 页 定,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不是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适应瓦斯抽放,绝不能搞一刀切。

四是有些标准没有法律依据。如重点产煤县(区、市)3万吨以下(含3万吨)的矿井不予申报验收。为什么同样是3万吨以下的煤矿非重点产煤县(区、市)就可以申报验收,而重点产煤县(区、市)就不可申报验收呢?判断煤矿能否复产难道重点产煤县(区、市)和非重点产煤县(区、市)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不一样吗?

安全生产路在何方

山西作为欠发达地区,能源重化工基地,要发展离不开煤炭,可以说山西的发展,成也煤炭败也煤炭,起码短期内没有煤炭就没有山西的发展,这也许是不争的事实。山西煤炭路在何方、山西煤炭如何管理,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作法有多少科学性、合理性,又有多少是长官意志,行政命令,有多少促进了煤炭发展,又有多少带来了负面效应,如何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我们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以下几条是应该遵循的。

必须依法办矿、管矿。近年来国家为促进煤炭工业建康、稳定、安全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可以说煤矿安全法律体系日臻完善,这些法律法规理应成为办矿、管矿的依据,简单地说煤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规程要求就应该是合法矿井,就应合理合法地开办、生产,任何管理者都无权凌驾于法律、规程之上,都必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必须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

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煤炭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应通过产业政策科学合理地引导煤炭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尊重现实,实事求是,切忌一刀切,一阵风,长官意志。

第 5 页 共 6 页 必须以煤炭企业为中心,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煤炭企业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中心和根本,必须立足这个中心,强本固基,增加煤矿投入,推进科技创新,改善安全基本条件,提高职工素质,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把安全的基础夯实打牢。要建立安全预评价制度、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察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要把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与加强企业基础管理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安全效能”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性,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

必须创造煤炭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发展,而不能设置壁垒,阻碍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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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10.1停产检修申请复产报告

沣煤字【2011】号

关于执行省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停产

检修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停产检修复产验收申请 张店区煤炭工业局:

我矿严格按照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停产检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检修的准备,立即进行停产检修,并落实好停产进行期间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通过停产检修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经自查,达到恢复生产要求,特此申请复产验收。

申请复产验收作地点为全矿井上下,具体工作面包括:掘进工作面:

1、507回风平巷;

2、507运输平巷;

3、3277回风道;

4、3277(7)下山溜子道;

5、5022回风巷;

6、5022运输巷。采煤工作面:

1、3273采煤工作面;

2、502103采煤工作面。

驻矿督查人员:

二○一一年十月三日

沣水煤矿办公室2011年10月3日

第4篇:节假日和周日停产、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XXXXXX煤矿

节假日和周日停产、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编制单位: XXXXXXXX 编制时间:2016年6月7日

XXXXX煤矿

节假日和周日停产、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登封市煤炭管理局转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全省合规生产煤矿按照重新确定产能组织生产的通知》的通知》(登煤字〔2016〕48号)和《登封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登煤字〔2016〕49号)要求,按照登电集团新玉煤矿重新确定生产能力38万吨/年和276个工作日生产作业计划,为做好煤矿节假日和周日停产、复产安全,保证后三个季度剩余工作日内有计划、按比例、均衡组织生产,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一、 成立领导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

XXXX

XXXXX 成

员:XXXX XXXX

XXXXX

二、 工作安排方案

1、 停产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0:00—24:00。

2、 井下停产期间只进行通风、排水、检查瓦斯,除井上、下正常运行岗位外,其他人员一律放假。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遇有检修及其它零星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矿长审批制度,并报请煤业公司批复。

4、 地面及科室人员(不含操作及正常运行人员)放假期间应保持通话畅通,因工作需要,立即返岗,随后由单位自行安排补休。因工作需要下井人员,井下津补帖正常支付。

5、 严格按照登煤字〔2016〕

48、49号文件要求,重新确定矿井276个工作日生产作业计划。

6、 根据作业计划,安全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控和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和设备检修计划,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7、 节假日和周日停产放假期间单班下井人员不得超过15人,严格控制下井人数,每班保证有一名矿级领导现场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严禁违章指挥。

三、 生产工作安排

按照重新确定生产能力38万吨/年,掘进进尺2280米,二季度至四季度累计275天,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共计7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周日共计39天,法定有效生产天数为229天,完成原煤产量33万吨。其中,二季度生产原煤11.5万吨,三季度因综采搬迁生产原煤10.0万吨,四季度生产原煤11.5万吨。

四、 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一) 停产放假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强化管控,严格执行。根据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通知要求,矿井全年安排生产天数276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得组织回采、掘进作业,采掘生产一线职工除正常工作面维护外,一律休息。

2、采、掘、修工作面停工措施: ⑴停工前要加强工作面的质量管理,工作面达到煤壁直、溜子直、支架直,支架承载均匀结构合理,对工作面支架和前后安全出口抬棚支护所用单体柱,生产科长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二次补液,保证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低于24MPa。控制好工作面的支架高度,严禁出现采高低于2.0m现象,防止停采期间将支架压成死架。

⑵停工前两个循环停止放顶煤,确保工作面支架受力均匀状态稳定。工作面片帮处超前移架,保证工作面支架前梁挤到煤壁,护帮板全部打开挤住煤壁。将煤机停到顶板完整的位置,两滚筒处的浮煤割净并降到底板,将采煤机的隔离开关打至“零”位停电闭锁,打开离合器。

⑶停工前最后一个循环,运输机司机要将工作面前、后部运输机的煤运净,所有支架插板伸出,防止煤矸进入后部运输机,支架内浮煤清理干净,并全面防尘。

⑷停产前最后一个班,生产矿长必须明确专职生产科长加全单体支柱段所有的特殊支护,停工前单体支护段缩至最小控顶距,按照正规作业循环支设进行超前加固支护,初撑力不低于90KN。

⑸生产科主管科长必须保证工作面及其运输巷所有支架、设备、管路都要保证完好,开关灵敏可靠,各类设备完好标准符合“采掘机电设备通用完好标准”。

⑹停产放假期间,调度室主任必须明确采掘修作业地点停、送电制度,要坚持停电闭锁、挂牌,专人看管,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⑺停工期间需要检修时,生产科长必须坚持定岗、定人、定责,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检查周围施工环境及棚梁,卸载的单体支柱和支架要及时处理,只有在确保支护可靠的情况下方可操作。液压系统检修时必须对检修部件正确卸压,并关闭上一级截止阀。

⑻停工期间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集体上下井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井。乘坐架空人车时,严格执行乘车规定。

⑼掘进工作面坚持停工不停风原则,通防长明确瓦检员跟班责任,加强对停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检查汇报制度。分管生产科长负责安排落实停掘工作面停工前准备工作。当煤层厚度达到或超过2.5米时,可申请主管领导利用停工放假提前煤层注水工作。

⑽维修作业地点停工前,生产科长必须安排停工时封帮闭顶,安监科长明确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停工地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认真填写科室工作反馈登记表。

⑾井下所有采、掘、修作业地点每逢节假日和周日停产放假前,调度室主任必须安排有一名生产科长现场全程跟班,然后根据现场有针对性的布置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生产科长每次停产放假前布置工作时必须主动与安监科长沟通,安监科根据生产科长安排明确责任做好现场监督检查。

3、井下辅助单位落实措施。

⑴通防科:严格落实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瓦斯检查 “三对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瓦斯治理责任,确保矿井停产放假期间安全。重点加强回采工作面架间、上隅角等关键部位的瓦斯管理,杜绝瓦斯集聚事故。严格执行瓦斯员现场交接班,对检查的时间、地点、路线严格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现象,确保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到位;严格检查井下采掘工作面通风设备设施情况,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发生,确保矿井本质安全。

⑵机电科:停工期间机电科长明确岗位人员加强地面变电所、风机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等要害部位日常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保证井下设备有用有备。

⑶监控室:坚持停产放假期间24小时监控员正常值班制度,主管监控负责人每次停工前要明确专人井下现场逐个检查各类传感器保证灵敏可靠、系统正常运行。

⑷调度室:坚持停产放假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井下各系统现状和人员定位分布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当天值班矿长处理。

⑸地测科:加强停产放假前水患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每次停产放假前由分管科长安排地质及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现场跟踪收集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及时总结分析和现场监督落实,确保工作面安全。

4、停工停产期间,矿井主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转。

5、掘进头停工前必须切断所有通向巷道内的电源,撤出瓦斯探头和电话到巷道口,要在巷道口打好栅栏(不得超过1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开工后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除瓦斯恢复通风)。

6、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情况,熟悉本矿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在矿值班。

7、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安全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1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8、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9、停工前,由安全矿长安排落实对井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10、停工前,由机电矿长落实必须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平面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外线电源停电必须立即启用备用供电回路,要及时联系供电单位及时倒用专线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主通风机运转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下井人员必须观察采面及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冒顶、片帮的要立即汇报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冒险通过。

12、综合办主任必须明确责任加强矿区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自身安全工作,防止煤气中毒、用电等事件。 二) 停产放假过后复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措施,严密组织,均衡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 调度室要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解决作业场所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 安监科加强复产前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杜绝疲劳下井、酒后下井等违章行为;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复工前,机电科按照本科室设备检修计划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5、 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因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6、 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恢复工。

7、 由XXXX负责,XXX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8、 由XXX负责,跟班电工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9、 地面安全由XXX负责,XXXX协助,对煤场、食堂、澡堂、锅炉房、防雷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10、 井下安全检查由XXXX负责,其他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11、 安全培训由XXXX负责,按照本科室培训计划对新老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12、 由XXXX负责,各采、掘、修单位负责人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

13、 由XXX组织人员,XXX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4、 由XXXX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每旬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测风,并根据实际制定配风计划及时调风。

15、 瓦斯排放前,排放单位应将排放地点及瓦斯情况等如实报告调度室,以便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排放时间和控制人员入井。排放时,现场必须有班长、瓦检员和跟班电工在现场监护,以便及时处理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排放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扇风机及开关附件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坚持停电、撤人、限量排放积聚瓦斯。排放瓦斯后,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

16、 复工复产后,班前会必须由队长、班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前严格执行两员一长开班制度。

17、 掘进、维修人员进入工作面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工作面前后安全出口畅通。

18、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19、 班组长严格落实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检查工作面上、下两安全出口及其抬棚支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 本措施未尽事宜或《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其他相关规程规定、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等相关要求相抵触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其他相关规程规定、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等相关要求执行。

XXXXX煤矿 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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