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排查制度

2022-06-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排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建筑施工安全排查制度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

摘要: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问题已经成为被人高度关注的问题。地铁的应用能够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情况,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但是,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这些隐患很有可能威胁到地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实施相应的策略对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进行排查。本文结合相关工作经验,简要论述地铁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中的分时排查及分级管理机制,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要点,旨在提高地铁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效率,为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铁在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提供便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缓解交通压力的必备途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在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一定促进作用的同时,城市交通也面临着重要的问题,随着地铁的发展,地铁已经成为城市中交通出行必不可少的渠道。由于地铁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保证地铁工程的质量,在實际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避免隐患造成巨大的事故。但是,由于地铁工程属于一个长期、复杂的工程,其中涉及的方面较多,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很多,并且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实施相应的措施进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

1 地铁分时排查及分级管理

1.1 分时排查

对于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排查,避免隐患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故,减少由于这些隐患对地铁运行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地铁的排查,主要措施有分时隐患排查。对于分时隐患排查,是指在不同的阶段与时期对地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工作。主要可以按照日、周、月三种时间段实施排查,对于这三种模式的排查,期间间隔的时间越长,排查的规模与范围也是越来越多。其一,按日排查,主要是地铁的日常维护工作,其工作主要有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实施;其二,按周排查,这种排查的规模与范围较大,排查的对象也更多,除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排查外,还需要勘察单位共同进行排查实施,一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其三、按月排查,这种排查的模式排查的范围更加的广泛,对于工作内容也需要更加的细致,要求所有单位共同实施排查工作。

1.2 工程隐患的分级管理

分时排查只是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的一部分,对于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存在的隐患问题,还需要实施分级管理,依据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造成影响的程度以及排查困难程度,进行安全质量隐患等级的划分,分别为三个级别,影响最大的隐患为一级,排查难度最大;影响程度较小的为二级,排查难度稍微容易;影响程度最小的为三级,排查难度最容易。在日常的排查管理中,需要建立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记录与统计,记录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表上面,并要依据实际情况将结果上传到相应的系统中,从而对安全隐患进行等级的定位与评价,为后续工作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条件与便利。工程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安全质量隐患条目管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数据统计查询、隐患问题考核评价等功能模块,在每次排查之后,系统要自动生成相应的指标与报表。

2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

2.1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在实际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在保证时间进度的同时,还需要确保安全质量,以及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做好有效合理的安全隐患排查。因此,可以将地铁工程土建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与排查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五个要点。其一,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参与工程的相关企业的资质等内容进行评定与管理;其二,文明施工,主要是对施工现场是否符合规定与要求进行排查,主要有封闭管理、材料管理等;其三,消防安全,主要是对现场施工中的消防进行排查,检查现场是否配置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其四,钢管及脚手架,主要是对施工的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专项施工、立杆基础、防护装置等;其五,模板管理,主要是排查工程中的模板与支架体系,包括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模板管理等。地铁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涉及的方面较广,除上述之外,还有隧道施工、管线改迁施工等内容。

2.2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隐患排查

由于地铁工程在施工环境、条件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排查施工质量问题,具体的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要点:其一,质量管理,主要与相关企业有关,需要相关企业具备良好的口碑与资质以及管理体系等;其二,围护工程灌注桩,主要是针对灌注桩的各方面内容进行排查;其三,连续墙施工,主要是对施工方案、施工材料等内容进行排查;其四,围护结构的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排查,主要是对钻孔质量、锚杆质量等内容进行排查;其五,明挖法施工质量隐患,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围护结构、混凝土制作等内容进行排查。除上述五点之外,地铁工程还存在着其他的安全质量隐患,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勘察与排查。

3 结束语

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关系着地铁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乘客的生命安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具备着重要的地位,在实际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中,需要对安全质量隐患进行等级划分,并针对分时、分级进行相应的管理与排查,以此确保地铁施工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郭建祥, 王兵, 王晓军, et al. 成都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探讨[J]. 现代隧道技术, 2017, 54(1):61-67.

[2]吴东晋.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探讨[J]. 中国标准化, 2018, 536(24):175-176.

[3]戴锦韬. 关于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的思考[J]. 人民交通, 2018(3).

[4]贾丹阳. 基于CPS的地铁车站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系统[D]. 华中科技大学, 2018.

(作者单位: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孙烨南

第2篇:排查隐患打造本质安全矿山

矿山作为高危行业,现场隐患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程潮铁矿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用各项制度保障高效运行,打造本质安全型矿山,实现了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程潮铁矿隶属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采矿设计生产能力340万t/a,年生产铁精矿128万t、球团矿120万t,是武钢集团重要的优质球团矿生产基地。

作为高危行业,矿山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井下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现场隐患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程潮铁矿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保障高效运行,打造本质安全型矿山,实现了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良好的安全业绩确保了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期间,程潮铁矿实现内部利润17.16亿元,“十二五” 前三年完成内部利润16.7亿元。程潮铁矿首批通过国家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首批获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被评为“全国十佳厂矿”、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武钢集团“三文明”建设红旗单位。2014年12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湖北省鄂州市召开,程潮铁矿作为现场观摩点,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和观摩代表的肯定。

严密组织 强力推进

程潮铁矿现有在岗职工2 407人,依法健全完善了安全管理机构,成立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矿长任安委会主任,成员单位15个。设置安全环保科,配有科长、副科长各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8人、督查员8人;车间配备26名专职安全员。工段、班组100%配有专(兼)职安全员。程潮铁矿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按湖北省、鄂州市及武钢集团公司的部署及立、学、用、管“七个一”的工作要求(一套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一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南》的发布文件、一个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专班文件、一套“两化”培训资料、一套规范化隐患管理台账、一套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一个隐患排查考核奖惩制度),结合矿山实际,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1名副矿长负责推进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并健全完善程潮铁矿“两化”体系建设网络,基层各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班负责。同时,在车间、部门悬挂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责任人、检查项目公示牌,确保“两化”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高效运行。

2012年7月,程潮铁矿与鄂州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信息平台。按照市“两化”管理体系和武钢集团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要求,落实“两化”管理信息上报制度,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纳入市安监局及武钢集团实时监控。

分层培训 全员辐射

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的过程中,程潮铁矿坚持培训先行。走出去,选送专人参加鄂州市“两化”管理人员培训班,11人参加集团公司培训,培养骨干力量;请进来,外请专家、内部组织,累计开办“两化”培训班19期,对138名班组长、38名工段长、52名科干和6名矿领导分层分类进行培训,并组织专家及教练员到现场指导服务56次;全员双考,把“两化”管理体系作为全员安全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包括岗位、车间、部门隐患排查内容、流程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建立等,全员知晓、参与,做到会辨识、会防范、会查改、会应急。

完善制度 严格标准

依据国家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结合行业标准和单位实际,按武钢集团统一模板,建立完善《程潮铁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指南》,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周期、责任部门和检查方法,解决了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的问题。

全员全岗位全过程,自下而上进行排查,修订完善了安全基础工作检查标准(通用部分)、非金属地下矿山检查标准、尾矿库检查标准,具体落实到87个岗位。并将检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车间、岗位,对照标准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抓好整改落实。

建立“四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班组每班、工段每旬、车间(部门)每月、矿每季对生产作业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各级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和排查标准,领导带队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对各级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按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销号。由专人负责对各类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录入数据,每旬一次分别向鄂州市和武钢集团“两化”管理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强化检查 规范治理

突出专业检查,规范专业安全管理

修订完善专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在局域网上开办《专业安全管理》专栏,对各主管部门月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挂网公示。每月随机安排1~2个主管部门作专业安全管理汇报,要求图文并茂,反应部门专业安全管理实际状态。同时,安环科加大对专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督办考核力度,并将结果作为部门季评考核依据,力促“一岗双责”的落实。2014年,各专业主管部门查处各类问题、隐患387项,考核扣款6万3 480元;问责科室领导1人,考核扣款3 000元。

在履行好日常专业安全管理职责的同时,围绕重大危险源、重点要害部位、重要生产工序和高风险作业,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定期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先后完成总降压隐患整改、炸药库技防系统建设、地面水泥罐装输送、提升系统防过卷防坠和井下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及矿山水库防渗加固。开展井下泥石流形成机理及防控措施研究,井下黄泥管理及地表变形实现数字化监测。积极推广远程起爆工艺、新建通风井,引进先进设备更换提升机首绳,对全矿所属机动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并对尾矿库进行了园林式改造,实现了在线监测,其严谨科学的管理被国家安监总局誉为尾矿库“教科书式管理”。

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专项安全整治

持续组织开展起吊及特种设备、“三外”管理(外委工程、外来施工队伍、外来劳务人员)、危化物品、资源整合矿点雨季井下“六防”(防洪防汛、防冒顶片帮、防爆破伤害、防透水、防中毒窒息和防跑黄泥)等安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整改隐患72项;吸取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结合矿山实际围绕八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涉爆,组织开展自查,整改问题、隐患73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围绕矿山开采综合治理、危爆物品运输治理、外委施工安全治理、消防安全治理、粉尘治理等5个方面11项具体治理内容及要求,严格对照国家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整改问题隐患42项。持续9年推进现场管理,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

程潮铁矿投入3 000多万元,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及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投入运行,实现了井下数据采集、生产调度、决策指挥、安全管控的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有效提高了抗风险能力。抓好新风井运行,集中整治井下通风系统,完成项目15项,有效改善了井下通风环境。为满足充填采矿法要求,引进了铲运机蓝牙遥控装置,将铲运机改造成无人驾驶车辆。职工在安全地点,像玩电子游戏机一样操作80 m远的铲运机,开采空场内的矿石,提高充填现场开采矿石的安全系数,为井下安全生产提供了安全保障。投入139.4万元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二期系统,具备数字监测、视频监控、信息传输和短信报警功能。投入100万元,用于选矿车间细碎除尘改造。投入56.95万元,对采矿车间生活废水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国家规定,清查、淘汰19种国家严禁使用的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设备和工艺。

建设成效

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认知能力

通过宣传发动和组织全员学习“两化”体系知识,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安全意识,掌握了作业现场隐患排查的标准,提高了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的能力。

由被动到主动管理,提高了隐患排查效率

通过“两化”体系建设及奖惩制度的落实,完善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同时,基层各单位成立平安微信群,职工对发现的隐患随手拍、及时传、督促改,调动了全员参与隐患自查自改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态势。如2014年5月,在全员排查中,职工发现井下涌水量增大、地面拦洪坝水位降低,引起了矿领导的高度关注。立即组织开展调研,最终废除拦洪坝,新建高位水池,消除了这一重大隐患。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了事故为零目标

2012年7月至今,全矿共排查各类隐患1 500项,其中2014年排查隐患523项,整改率100%,创造了安全、文明、有序的作业环境,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 赵 原

作者:胡盛耀 方征中 童文

第3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摘 要] 煤矿安全中的隐患排查是一项非常艰巨、系统的工程,是矿山安全工作能否有效、顺利开采的保障。本文从战略角度分析了我国煤矿安全中隐患排查的目标、重点排查内容及相关的保障措施,为我国大部分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并达到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关键词]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15. 076

[

目前,矿山管理中由于存在各种不科学性以及意识上的疏忽,再加上井下工作的复杂性,一些不安定、诱发因素(瓦斯、粉尘等)导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间接上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更深层次地挖掘、发现煤矿安全中存在的各种隐患,是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一线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对煤矿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打造安全本质化矿井,保证资源开采的顺利进行,显得尤为迫切。

1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及内容

1.1 隐患排查的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 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 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

(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

(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 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 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

(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

(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 如何狠抓落实

2.1 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 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 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 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 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 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 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

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

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4 结 语

煤矿安全的隐患因素排查及治理直接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通过分析隐患排查及治理过程中的问题,得出需从资金、制度、保障、宣传等方面落实政策的结论,并有效利用相关的先进安全技术,避免人员财产方面的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红.中国煤矿重大事故中的不安全行为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2]王喜芳.矿井安全评价系统[J].山西煤炭,2002(4).

[3]陈红,刘静,龙如银.基于行为安全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性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5).

[4]杨宗琰,李永生.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强化矿井安全管理[J].煤矿安全,2002(4).

[5]张绍峰,黄元平.近期煤矿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及预防对策[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5(1).

[6]靳锋.创新安全管理体系 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J].山东煤炭科技,2011(6).

作者:李要锋

第4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工地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本项目部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施工作业人员生产和财产的安全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隐患情况;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即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

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定期检查的方式下发给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

(1)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工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将人员举报、检查发现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负责人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5篇: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并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生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由公司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项目部、施工队组织生产过程中,在日常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每个月底组织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确认。

4.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5.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

6.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追究有关责任人。

7.外挂、分包施工单位纳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由项目部督查、确认、整改及验证。

第6篇:建筑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罚款流程》。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安全帽》GB2811-2007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

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

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公司、局级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项目部自查

十、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二、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三、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四、检查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十五、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十六、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十七、附则:

1、如遇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7篇: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措施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 对于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6. 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3. 项目部应每15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即结合专项检查、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4. 项目经理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5.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情况,签到施工班组一级;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 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桥梁工程吊机设备失稳、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水中施工平台、墩台、墩柱施工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钢箱梁制造、运输及安装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1. 排查登记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由建设单位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相应报告。 2. 公示公告

(1)项目部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2)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4)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车辆。 3. 防范与整改

项目部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临时驻地应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应一一审核。

六、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记录

附表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附表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附表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帐 项目名称:第页共页 施工单位:合同段: 序号

排查日前

工程地点、部位

危险因素、危险特征

隐患等级

防范措施

现场 责任人

责任 安全员

公示情况

销号日期

登记人

注:1.危险特征主要包括:支架垮塌、基础塌陷、高处坠落、吊装失稳、机械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船舶倾覆、淹溺事故及其它等。 2.隐患等级分:按可能造成死伤人数分。一般(2人以下)、较大(3-9人)、重大(10-29人)、特别重大四级(30人以上);

3.本表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技术负责人审核。 附表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项目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合同段: 致(部门、班组):

年月日,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1. 2. 3.

处理意见及要求: 1. 2. 3.

专职安全员签名及日期

主送接收人签名及日期

项目经理签名及日期

抄送接收人签名及日期

复查情况及意见:

专职安全员 签名及日期

项目经理 签名及日期

附件资料

第8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洪全任组长,范方根、张朋、刘昭兵、柳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

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

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安

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

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安监站。

第9篇: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XXXXXXXXXX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XXXXXXXXXXXXX

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2、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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