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规章制度

2023-07-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请假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请假规章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及值班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

一、机关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考勤实行“一天四签到”,上午8点上班,11点45分下班,下午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签到。

三、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当月底,月底前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于下月5日前进行公布。

四、凡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写出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五、机关工作人员(含司机)请假半天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半天由局长批准;乡镇卫生院院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计划生育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直系亲属婚嫁3天,丧假5天,本人婚假10天,需要延长假期需办理续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和人事股登记。

六、凡违反考勤制度的,发现一次予以批评,发现二次予以警告,发现三次,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局领导带班,机关工作人员值班。

二、早上交接班时间为8:00,晚上交班时间随作息时间变化进行调整。工作日中午值班时间自11点45分开始至下午上班。

三、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四、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对出入单位的陌生人要加以询问,提高警惕。

五、值班期间要负责处理好有关事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期间,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视为脱岗。

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该上报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办公室或领导。

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地面和床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离开值班室应及时关闭空调、电视。

八、值班情况由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出现空岗的,全局通报批评。凡值班脱岗者,属一般工作人员的由股室负责人向局长做出情况说明,属股室负责人的由本人向局长做出情况说明;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2篇:煤矿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一、干部请假制度

1.副总师。因工、因私离矿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矿党政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天(24小时)以上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矿主要领导批准;值班或跟班期间因特殊原因必须离矿的,需要办理干部值班或跟班离岗委托书,经矿当日值班领导签字,矿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矿。

2.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因工、因私离矿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24小时)以上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矿主要领导批准;参加矿上值班的,值班期间因特殊原因必须离矿的,需要办理干部值班离岗委托书,经矿当日值班领导签字,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矿。

3.各单位副科级干部。因工、因私离矿请假一天的(24小时)以内由本单位(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4小时)以上的需要办理书面请假审批单,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矿分管领导批准;请假(48小时)以上的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批准;参加矿上值班的,值班期间因特殊原因必须离矿的,需要办理干部值班离岗书面委托书,经矿当日值班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矿。

4.一般干部。因工、因私离矿请假两天(48小时)以内由本单位(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48小时)以上的需要办理书面请假审批单,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矿分管领导批准;请假5天(120小时)以上的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批准。

5.干部休假期间遇上级检查、考核、矿召开安全办公会、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需要返矿时,假期自动解除,必须及时返矿(因特殊

情况不能返矿的需向矿主要领导电话短信请假说明情况)。

6.干部休婚假、丧假、工休假、产假、病假等其他假类,一律按照上述离矿请假制度执行(患突发性疾病除外)。患突发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当天,本人或家属要电话告知单位(科室)负责人,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要将患病情况及时告知分管领导。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患病住院的还要及时告知矿主要领导。

7.干部双休日正常轮休一天(24小时)以内的或工作日临时需要离矿办事、参加会议等,不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要严格执行焦古办字„2013‟5号文件《古汉山矿干部轮休制度》。

二、干部销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需要办理离矿请假审批单的,在离矿前必须将请假审批单投送到调度室“干部考勤箱”内(西井口不再设考勤箱,请假审批单一律投送到东井口),作为干部纪律检查的依据。请假到期,返矿后要及时到调度室在原请假审批单销假栏中填写返矿时间,并签上销假人姓名,进行销假。

2.一般干部。按照规定程序需要办理离矿请假审批单的,在离矿前必须将请假审批单送到矿组干科备案,请假到期,返矿后要及时到组干科在原请假审批单销假栏中填写返矿时间,并签上销假人姓名,进行销假。

3.凡干部请假返矿后(24小时)内不按销假规定进行销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4.组干科要明确专人负责干部请销假工作,对已销假的审批单要及时回收、归档。调度室负责做好领导干部值班、跟班离矿委托书的

保管工作,以便上级来矿检查或考核。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离矿请假审批单要留复印件,并送办公室保存,以便上级来矿检查或考核。

三、监督检查

纪监科、组干科负责对各单位干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发现干部离矿不执行请假制度的,除取消当事人当天出勤工外,根据情节轻重,一般干部的将给予停职或调离干部岗位等处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免职等处理。

第3篇:重申请假制度

重申优尼可尔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手册》里已明确规定了请假制度,各位员工也曾仔细阅读并认真签字,但近段时间还是存在不按制度请假现象,在此特别重申!请按请假制度执行,以便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

1、 事假或需要到医院门诊就诊需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说明,确有

特殊突发事情发生或因急病来不及提前请假,需在当天上午上班前电话向部门经理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 请病/事假三天(含)以上的长假,需提前一周向部门经理申

请,便于部门合理安排工作;

3、 休年假或调休假(三天及以上)时,同样需要提前一周经部门

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4、

优尼可尔压缩机(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1-08-26

假期期满未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一天续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4篇:学校请假制度

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务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执行。

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教研部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三天以内自己调课,三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教研部,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政教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教研部长、(教务处、政教处)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教研部长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5、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 : ①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作为特假。

②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

③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超出15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 ④教职工因子女或父母生病请假,计2天特假。

⑤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回来探亲时请假,计1天特假。 ⑥教职工请假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每学期计两次特假。

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考勤。

1、教职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

3、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教研部长负责。办公室主任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向行政会通报一次,经行政会审定后向全体教师公示。

三、奖惩办法

(一)、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超出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

(二)、一般事假4天以内(含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4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30元扣发月考核奖。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

(三)、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10元。 (四)、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 (五)、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80元/月(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① 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于超课时津贴)。 ②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③ 对于旷课的除扣发课时津贴外,每节罚5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150元/天。

④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有2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⑤一学期累计旷工15天以上,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处理。 [注]: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5篇:休假、请假制度

一、员工每半月工作14日,可享有每半月休假1天,由经理安排休假,双休日不安排员工休假,有急事应以书面申请,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二、病假:病假需持医院有效病历单方可请假,扣除当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三、事假:员工有事请假,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由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四、旷工处理:员工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

五、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算迟到,扣5元,三十分钟后算旷工。不可电话请假或代请。

六、以上请假迟到早退扣除所扣工资外扣除当月全部勤奖50元。

七、法定假日:元旦、国庆、五一,当月可享受三天休假。(含原月两天正休)

八、员工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员工每月发全勤奖50元。(不包括清洁工、夜班、公关)

狼吧娱乐会所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第6篇:请假制度

食堂人员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请假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黄佑仁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杨前兵审批;3天以上的,由李晓荣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每天从工资中扣除150元)。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条》,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总务处,作为工资考核依据。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天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天不满6天,从第3天起,每天从工资中扣除30元,病假超6天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每天从工资中扣除50元。

四、丧假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五、附则

1、每天从工资中扣除钱作为期末满勤奖。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食堂(有事做事,无事在食堂休息),随意离开三次算旷工1天。

3、本制度由河镇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河镇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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