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动物防疫责任书

2023-06-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村级动物防疫责任书

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讲义

主讲:高能华

动物防疫员(包括村级)是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专门人员,其工作行为均应受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当前适用动物防疫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配套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的饲养、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这二部法律,从根本上界定了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动物防疫行为准则。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是对我们全体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人员,同样应该无条件接受法律约束,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动物防疫的有关法律规定,探讨交流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该掌握的有关法律规定内容和承担的动物防疫几方面工

作任务,怎样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去开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加强学习,深刻了解有关法律的精神实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法律,是动物防疫管理活动的根本依据。无论是各级畜牧兽医专业工作人员,还是村级动物防疫员都应该熟知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且要认真实践。作为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该掌握有关的条款。主要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主线,《动物防疫法》共分为七章,五十八条。重点学习了解以下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和第三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其中有关规定内容为重点。总则部分主要了解掌握:明确立法宗旨:《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有四个:第一,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第二,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第三,促进养殖业生产;第四,保护人体健康。了解适用范围:适用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也就是我国行使主权的领域。适用的行为活动——主要是指:动物的饲养、经营活动;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科研、教学有关的活动;动物疫病诊疗活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活动。适用的主体——主要包括:从事动物饲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服务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从事动物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有关科研、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掌握调整对象:从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动物防疫四个方面做出规定。其中,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而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这一条中对动物防疫的内容及对象界定的很清楚,凡属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都是我们管理范畴。动物的普通病如内、外科病、中毒病、营养代谢病等因不具有传染性,应该不是重要的防疫管理范围)、明确了解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的基本制度。赋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有:

第一,草拟、制定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第二,制定、实施动物防疫方针、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第三,制定、颁布动物防疫技术规范、规程和行业标准。第四,制定动物防疫条件和要求。第五,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第六,管理动物防疫有关证章标志。第七,管理动物疫情。第八,负责有关的国际协作和交流。第九,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有三个方面:第一,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任务。第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法定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和加盖验讫印章(加封验讫标志)。第三,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包括证章标志的订购、使用 和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按件进行查处等)。

二、明确国家对动物疫病的分类及所采取的防制措施。 《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扑灭部分,国家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民健康的危害程度,把动物疫病分为三类进行管理。主要掌握动物疫病的具体分类情况以及采取的防制措施。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14种疫病。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规定,当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并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易感动物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一旦发生一类传染病的地方,除动员各级动物防疫专业骨干力量开展控制扑灭工作外,基层兽医站或防疫监督分所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防疫员应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积极协助当地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动物疫病的扑灭工作,譬如在各级的领导指挥下,认真开展疫源调查、紧急预防接种、消毒灭源、病料采集、销毁处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包括: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牛结核、牛恶性卡他热、山羊关节炎脑炎、猪肺疫、猪丹毒、猪链球菌病、马传染性贫血、禽霍乱、鸡马立克氏病、小鹅瘟、兔球虫病、蜂美洲幼虫腐臭病等61种疫病。发生二类疫病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处置程序,服从上级的安排和调度,积极协助做好易感动物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工作。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包括:李氏杆菌病、肝片吸虫病、牛流行热、绵羊地方性流产、马腺疫、猪副伤寒、结核病、犬瘟热等41种疫病。

发生三类疫病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照上级的组织安排,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和净化工作,《动物防疫法》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

三、了解和把握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整体要求。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管理是兽医工作的主体部分,也是职兽医人员”都包括由管部门和单位聘任的村级动物防疫 、监管、疫情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普查等工作。

四、负责本村的动物疫情报告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五、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安排的它动物防疫工作。

第2篇: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核,不断增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田岳坝镇制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1、参加会议、培训情况(5分)

按时参加会议、培训的,得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5分)

根据强制免疫计划(或免疫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以下简称“四病”)、免疫档案建档率、耳标佩带率、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被兽医站对外公布的扣70分;被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没有按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而引起越级上访报告的每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违规操作(包括发苗、拌苗喂食等),每发现一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1)、规模场(20分):春秋两季在每个动防员责任区内抽查。督查“四病”免疫率100%得10分,发现每场一病未免扣5分,漏免或未达到100%扣2.5分;免疫档案规范、认真填写的得6分,每发现一场未填写档案的扣3分,填写不规范扣1分;二维码耳标佩带率100%得2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得2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

(2)、散养户(65分):采取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抽查2个自然村20个家禽散养户,5-10个家畜散养户。

①免疫率(51分):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100%得3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80%不得分。口蹄疫免疫率100%得7分,猪瘟免疫率100%得7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率100%得7分,每家畜病免疫率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②散养户档案(4分):散养户档案整洁规范属实齐全并有户主及防疫员签字得4分,每发现1户散养户档案与实际不相符扣0.5分,没有户主、防疫员签字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③散养户耳标佩戴(4分):耳标佩带率100%得4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④免疫档案填写(6分):免疫档案100%,填写规范并得6分,每发现1户漏填扣1分,每漏畜1头(只)扣0.1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畜禽养殖规模场(户)监管(5分)

按规定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对畜禽规模场监管不到位的,漏报、瞒报、谎报规模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4、 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5分)

对于辖区内突发的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畜禽的情况,村级防疫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畜牧兽医站,不随意向社会上散布相关消息,并积极协助镇畜牧兽医站对病死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的,得5分。对于不报告或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损失的不得分。

(二)、考核范围

本辖区所有统一选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考核时间

全年分两次进行考核,即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分别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进行。结合平时抽查。

(四)、考核组织

成立田岳坝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核组。考核组由分管领导周长青任组长,兽医站站长任副组长,动防人员为成员。按照考核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到户走访、临栏(舍)检查等方式方法逐项评分,对整个面上动物防疫工作进行考核。半年和考核由考核组统一组织实施,平时考核管理由乡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

(五)、评分办法

1、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评分。

2、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六)、奖惩

村级防疫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内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为前三名者在动物防疫补助的基础上奖励500元、400元、200元,内乡上考核为倒数

一、二名者,通报批评,并扣发二个月补助。连续两年被评为倒数

一、二名者,或在内出现重大问题者不再续聘。在县上检查、抽查时脱岗者、表卡档册填写混乱者扣二个月补助。乡上主要领导或县上部门单位检查、抽查中出现问题并影响乡上名次的,就在免职,不再续聘。

第3篇: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村防疫员),是指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签订工作协议,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和协同检疫等公益性工作,领取补贴的非编制内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我县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六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村防疫员工作协议及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村防疫员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 村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村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量变化每年核定一次。

第九条 原则上有畜禽养殖的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条 对于养殖量较小的村,可以统筹考虑,联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大、交通不便或畜禽散养量大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村防疫员。

第十二条

村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知识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对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男性村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动物防疫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六)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发的《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 村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传工作。

(二)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

(三)做好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协助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出具畜禽健康证明等。

(五)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动物疫情,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和普查等工作。

(六)具体实施消毒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对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等实施消毒;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七)病死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八)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区内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

(九)具体实施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日常巡查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的要求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上报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并协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十四条 镇、街道办事处要与村防疫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等,并做好村防疫员日常工作的督查。

第十五条 工作协议的签订: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镇、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三)工作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签;对工作不负责或不适应此项工作的,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核实后,解除工作协议。

第十六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签订工作协议的村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协议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第十七条 村防疫员实行每月考评制度。每月由辖区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对村防疫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的村防疫员,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应解除工作协议。

第十八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负责对签订工作协议的村防疫员进行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次。

第五章 工作补贴及管理

第十九条 村防疫员承担动物强制免疫和协助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责,县、镇两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补贴。

第二十条

根据我县目前畜牧业现状和动物防疫任务的实际情况,村防疫员工作补贴暂按每人每年750元标准执行。今后,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各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村防疫员工作补贴发放明细表上报县畜牧局、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立村防疫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村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的管理,对未完成全年动物防疫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视情节轻重扣减或取消工作补贴,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立专项补贴监管机制。县级审计、财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村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预算及其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工作补贴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镇、街道办事处依照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工作补贴实施细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起执行。

第4篇: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

万子湖乡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推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科学养殖技术,协助指导养殖户发展畜牧水产业生产。

2、负责本责任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动物常年防疫、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并佩戴免疫标识、发放并张贴免疫卡、建立免疫档案、能繁母猪保险等工作。

3、协助做好本责任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普查、控制、扑灭等工作。本责任区内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后,应在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上报所在乡镇动物防疫站。

4、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畜禽生产统计工作,建立养殖信息档案,掌握辖区内畜禽水产业动态。

5、协助做好产地检疫、疫病监测和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6、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5篇: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简报(共)

疫控简报

第12期

卓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1月9日

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卓尼县动物疫控中心举办201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的素质,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动物防疫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11月6—8日,卓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

这次培训班,是我中心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举办的一次培训活动,也是继我中心在月初防疫督查中,发现新增的51名防疫员大多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业务能力欠缺的基础上召开的。其目的是通过此次培训,培养一批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村级防疫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防控队伍,全面提升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主要是来自各乡(镇)2013年新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在培训活动中我们还邀请了县农牧局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副局长孙志俊同志前来参加培训活动。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学员基本掌握了基层动物防疫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了解了疫情观察的相关技能,提高了村级防疫员的综合素质、为今后在重大动物疫病快速处置与防控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抄 报: 县委办 政府办 州疫控中心 县农牧局

抄 送: 县广电局 县农牧局各局长 本中心各主任 卓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1月9日 共印(12)份

第6篇:强化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1 当前**市村级防疫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村级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专业技能不高,动物卫生服务水平低 主要原因:一是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能供选择的范围有限,不得不用年龄大,靠有丰富经验的老防疫员;二是工资待遇太低,很多职高和中专毕业生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担任防疫员;三是父子相传或亲友相传,业务素质太低;四是新聘用的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属非专业人员。

1.2 村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差,技术手段落后 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动物防疫工作大多数无固定工作用房。全市2071个行政村、160个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室挂牌的仅占三分之二,而其中50%仅是临时挂牌;二是设施设备差,防疫资料无法保管,疫苗质量难以保障。多数已挂牌的动物防疫室无资料柜及办公用具,也无消毒锅、电热炉,更无小型冰箱、保温瓶,疫苗保管和使用存在隐患,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技术条件差,器具消毒不严。由于无消毒锅、电热炉,注射器具难以按要求进行消毒;四是服务物资紧缺。常用的酒精、碘酒、消毒药棉不能常备,注射消毒工作难以开展,特别是免疫救治药品紧缺,不能及时对免疫反应动物进行紧急救治。

1.3 农村动物养殖方式落后,组织和补偿经费不到位,基础免疫难度大 我市畜禽养殖模式大多为一家一户散养,养殖规模小,管理粗放,且禽类养殖很大一部份没有笼舍,栖身于住宅周围或放养于农田,本身给动物免疫带来很大难度。加之免疫反应救治迟缓、免疫反应死亡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挫伤了农民接受免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公开抵制或阻挠免疫工作的进行,加大了免疫难度。

1.4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动强度大,工作风险大,待遇低,队伍难以稳定

1.4.1 防疫任务重。村级防疫员要完成春、夏和秋季动物的普免工作以及平时的补免、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普查和动物健康巡查及报告、参与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还要协助动物产地检疫,任务非常繁重。

1.4.2 工作风险大。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要面临“四大风险”。一是受人畜共患传染病感染的风险;二是意外伤害的风险;三是人为伤害的风险;防疫员在从事强制免疫工作中,由于群众的接受程度不一,个别养殖户对村防疫员无理取闹,甚至还出手伤害村防疫员;四是责任风险大。

1.4.3 防疫待遇低。对于从事强制免疫、产地检疫、消毒灭源、疫情观察、无害化处理和防疫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来说,风险和利益不相符合,工作量和收入不相匹配。特别是部分技术单

一、经验尚浅的防疫员,收入更加低下。因此,严重影响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对策和思考

2.1 指导思想 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兽医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素质为基础,以建设村级动物防疫室为重点,建设村级动物防疫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动物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夯实动物防疫基础。

2.2 发展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改善村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养等措施,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村级动物防疫室,建立起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立起运转有效的村级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满足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增强动物防控手段,全面提升动物防疫能力。

2.3 主要措施

2.3.1 充分认识村级防疫体系建设在我市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善村级动物防疫服务条件,提高村级动物防疫服务能力,对于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提高村级公共卫生综合防控水平,保护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各级要高度重视,按照现代畜牧业“发展在规模,成败在防疫”的要求,将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摆在整个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的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当地政府的工作目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布置,统一安排,统一考核,切实解决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村级防疫员队伍素质,增强村级动物防疫功能。使其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中发挥更大作用。

2.3.2 多条腿走路,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增加村级防疫员收入,稳定村级防疫队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成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公共卫生的基础,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村级防疫队伍工作的激励机制。一是将村级防疫员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将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村级干部管理序列,从而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政治地位和工作地位,有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增加村级防疫员财政补贴预算。各县(区)人民政府在财力增长的情况下,应逐年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待遇;三是增强村防疫员的服务能力。业务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手段,使其成为动物健康服务能手,增加服务项目,通过阉割服务、医疗服务、常见动物疫病的预防免疫服务、兽药饲料的经营和配种服务等增加收入;四是开展保险。各地要结合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规定,为村级防疫员买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解决村级防疫人员的后顾之忧。

2.3.3 多项投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改善村级防疫员的工作条件,为村级防疫员提供服务阵地。村级动物防疫室是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础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增强村民的防疫意识,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将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的投入纳入县(区)动物防疫预算资金。各县(区)将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列入当年动物防疫财政预算资金,每年从动物防疫预算资金中拿出10%~20%投入到村级动物防疫室的建设上;二是将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纳入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基础是动物防疫,畜牧业发展的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各级要将村防疫室建设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结合,将村防疫室建设纳入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现代畜牧业园区或养殖专业村的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三是将村级防疫室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动物卫生是世界“三大卫生”之一,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村级防疫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通过多项投入,在现有基础上,按每年再建15%的进度,在2010年前建立起覆盖全市各行政村、基础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室,增强村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2.3.4 多措并举,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水平。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技能素质建设是我市动物饲养方式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针对村级防疫队伍的现状,采取多种形式,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村级防疫队伍进行系统培训:动物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职责、工作制度、职业道德;兽用疫苗保管、动物免疫接种技能、动物免疫标识使用、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化填写;疫情观察和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动物疫病的诊断知识和诊断技术、阉割技术;动物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和结果处理;动物疫病防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采取的形式:一是统一教材和培训师资。按农业部编写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师资,采取由县(区)统一组织的方式对全市村级防疫人员在每年春秋两次大的防疫工作前进行两次集中培训;二是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为年龄较小、有兽医知识和技能的防疫员,举办专业学习班,使其获得专业技术文凭;三是利用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培训;四是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季度专题辅导培训制度,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统一培训要求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村级防疫员的学习;五是建立技术职能和职称评定制度。从2009年开始开展村级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到2010年,全市村级防疫员最低达到初级动物疫病防治员水平,从而建立起一支适应现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的新一代职业动物疫病防控队伍。

2.3.5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村防疫员考核制度,促进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全面落实。动物疫病控制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了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关系到国际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以控制。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村民委员会对防疫的管理责任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形式必须是政府来主导。国务院规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动物免疫上,明确指出“政府保免疫密度”。新修定的《动物防疫》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的领导责任制,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到对各级政府的总体目标考核。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意义就在于搞好本村动物防疫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全面防疫,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本地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十一五”期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对动物疫病防控特别是动物免疫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的职责,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社会防疫责任感,从而建立起纵向到底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完善村防疫员的考核细则,增强防疫员的责任。村防疫员是村级动物疫病防控的主力军,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免疫的密度和质量。因此,各地要制订和完善《村级防疫员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村防疫员的工作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将防疫经费补助与工作任务挂钩,增强村级防疫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加强村级动物防疫目标考核,使防疫措施步步到位。各级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的动物防疫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将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到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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