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工作计划

2022-08-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我们从事何种工作,都会面临一定的任务,而要更好的完成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书写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安全法制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安全法制工作计划

遵循法制宣传工作规律 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

[摘要]如何切实提升企业“六五”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面临的课题。该文重点阐述了如何遵循法制宣传工作规律,尝试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与载体,以期达到普法工作“事半功倍”效果的途径,从而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关键词]法制宣传规律创新实效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如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要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法制宣传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自身规律可循,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也具有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的规律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把握和遵循这些规律,并依此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实现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工作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1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差异性的特点

由于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受众不同,其受教育程度、职责岗位、对企业事务的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和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对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依据该规律,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了解企业各个受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有哪些?应改变法制宣传工作“一锅煮”的现象,因人、因职施教,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例如:将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列入企业领导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讲解企业当前外部竞争和业务拓展、企业法人治理、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企业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服务;针对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相关业务部门,重点是宣传《合同法》、《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针对职能部门重点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针对企业一般员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针对新入职员工主要结合企业情况等内容开展各项法律的宣传。只有依据法制宣传针对受众体现差异性,“想企业受众之所想”,才能牢牢把握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现普法面最大化、最佳化的效果。

2法律宣传工作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是一项改变人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工程,目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急躁的工作作风,坚持普法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以渐进的方式取得成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三个方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

一是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围绕法律实践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实践服务中找准企业普法工作方向,才能使普法和法律工作互为促进、相得益彰。如:某企业花费2年多时间在某本地网开展一项基于固网变革的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2005年,该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企业随后提出了专利复审请求,201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驳回决定,该技术就此丧失了获得专利权的资格。其申请失败的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在研发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员工保密意识不强,合作研发单位中的一名技术人员将相关研发成果的整套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不相关的第三方,直接导致该技术发明专利申报的失败。通过对该失败案例的宣传和讨论,对企业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和员工触动极大,这位失败的“老师”给企业全体员工上了一堂很好的知识产权普法课,大家印象深刻。

二是普法和处理企业法律纠纷等法律实践活动和工作相结合。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纠纷,通过开展各项企业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使原本“干巴巴”的法律条款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正面或反面教材。例如:专利人范某告某企业的“小秘书”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相关专利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无效,企业将无效宣告决定书提交某市中院,原告撤诉。通过处理该法律纠纷,使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刻领会了相关法规和条文,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紧密贴近企业业务中心工作。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经营中心工作的思路,为他们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如:企业每年都会开展相关的应收账款回款工作,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适时地贴近该项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打成一片”,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急他们所急,见缝插针地开展相关《国有资产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相关法律条款真正深入人心。

3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实效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使其在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上适应依法治企方略的要求。同时,作为企业,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应考虑投入和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就应该注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与载体,贴近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与时俱进地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亲和力和融合力,使普法工作真正实现“吸引人、留住人、改变人”,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才有可能取得实效。在工作实践中,企业可以发挥相关技术优势,将相关宣传知识通过员工经常关注的载体予以传播,除了在企业宣传栏、企业内部报刊上予以宣传外,针对经常接触网络的年轻员工,还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站、BQQ等进行宣传,还可通过制作FLASH、手机报等新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与教育;同时,要积极变灌输式为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企业应充分利用内外部法律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互式法律服务。如:通过常年开设法律咨询电话、网络法律咨询等方式就员工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以达到扭转当前“填鸭式”普法的工作局面,只有把握了这样一个规律,才能使企业的普法工作天天都是“12.4”,“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企业通过发挥多渠道、多载体的宣教作用,使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得到切实的提高。

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有其规律性可循,笔者认为只有认真遵循规律办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与载体,才能不断改进和提高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作者:李剑强

第2篇: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摘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着法制观念淡薄、立法不完善、行政执法机构力量不充足等问题,必须采取修改和完善现行《安全生产法》,加快制定、修订配套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加快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煤矿瓦斯居高不下、小煤矿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最终实现本质安全。从法治的角度看,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管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不熟悉、不懂得法律手段和法制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遇到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第二、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虽然安全生产立法的数量不少,但还没有健全上位法与下位法、国家法与地方法、专门法与相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相互衔接配套、统一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无配套法规作出具体法律规定,如安全监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二是有些现行立法的制定时间久远,情况变化,亟待修订,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三是有些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衔接。四是有些地方立法滞后,需要推动。少数地方立法滞后的省区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五是有些立法质量不高,需要完善。有的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程序不明确、条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应当修改补充。第三、行政执法机构力量有待充实。现有的行政执法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很不适应,编制少、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第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成立较晚,由于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及经验欠缺,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繁重复杂的监管执法工作,以至有的地方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衰减,甚至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引发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对《安全生产法》等许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远未到位,仍有走过场和不深不透的现象,存在着死角和盲区,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二、对策及任务

当前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第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在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和监管实践的不断发展,其中的一些不足逐步暴露出来,需要对其作適当修改,主要有:一是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的权限划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第二、加快制定、修订配套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现阶段应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要从我国国情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以控制重大、特大事故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加快其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制体系。第三、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应当重点抓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在监管监察工作中提出的许多法律问题,不是没有法律规定,而是没有学懂弄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监管监察工作的依据和手段,必须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规定都有其特定的背景、所要解决的问题和丰富的法律内涵,不同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学习法律法规不可纸上谈兵,不可叶公好龙,不可浅尝辄止,不可断章取义。第四、加快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建设,使其有位、有权、有责,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和能力;二要依法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充实和加强一线监管执法力量;使监管执法的范围延伸到城乡各地。三要依法治内,清除监管监察队伍内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现象,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第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促使监管监察机构勇于执法、严于执法和善于执法。二要依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建立必要的协调沟通机制,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力量加强监管的薄弱环节,用重典治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混乱现象。三要结合专项整治,在重特大事故的查处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打击事故瞒报、谎报,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依法查处无视法律、藐视政府、以身试法和公然抗法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者和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以及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维护法律尊严、政府权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权益,树立令行禁止、秉公执法的形象。

总之,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要紧紧围绕国家局党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变观念,狠抓落实,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尽快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作者:马桂梅

第3篇:健全法制体系 完善食品市场安全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

食品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不良影响的特定概念。随着近年来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事件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近15万件,移送司法机关270多件。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粮油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产品质量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已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了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和队伍,迈入了食品安全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食品生产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既是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搞好“放心菜篮子”的需要,也是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本国环境战略的需要。

食品安全情况严峻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食品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较低,生产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大多数食品生产还处于家庭作坊式阶段。食品生产单位多、小、散、乱、差,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有的企业卫生制度形同虚设,重产量轻卫生,卫生保证能力差,有的企业弄虚作假,产品不经检验合格就出厂;有的企业对卫生监督不配合甚至拒绝卫生监督;有的企业明知故犯,出售过期、变质食品。有的企业无视法律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情况相当普遍。

在北京召开的食品安全高层研讨会上,有关专家指出,从目前统计的数字看,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约为二至四万人,但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字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 我国消费者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至少在二十至四十万人。这些还只是显性的中毒者,如果包括潜态的没有即时发作的中毒者,那将是一个更大的数字。从金华敌敌畏火腿到太仓黑心肉松,到含瘦肉精的猪肉,一则则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不绝于耳。

食品生产加工污染严重

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随着食品生产的工业化和新技术、新原料、新产品的采用,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日趋复杂化,高速发展的工农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波及到食物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食品污染事故。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污染源通常有三类:一是生物污染,它由病虫害、生物霉素等因素导致,如疯牛病、口蹄疫;二是物理污染,如放射性辐射对植物、动物的种植养殖以及对动物饲养原料的污染;三是化学污染,它由化学霉素、重金属、激素、农药残留所致。另外,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也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不久前便有“苏丹红一号”风波。

严重制约出口贸易

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食品的出口贸易。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虽然敞开了,但门槛却不降反升,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制约作用更加明显。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已成为发达国家向我们“亮红灯”的主要借口,出口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卫生标准成了我们的致命伤。我国入世以来,欧美日等在“绿色壁垒”的名义下,对我国一些“菜篮子”产品频频亮出“红牌”。据有关部门估算,自2002年以来,国外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达百亿美元,相当于我国近年来水产品、畜禽、蔬菜水果的年出口额。由此可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危及我国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也为国外安全廉价的农产品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条件,从根本上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压力。

专家认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还会愈演愈烈。我国只有采取卫生安全的“绿色”生产措施,才能拿到进入到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也才能保证国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缺陷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法律体系。在宏观层次上,国家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这应是对食品卫生安全最全面的法律。但是现在该法关注对象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甚至是走向餐桌的食品,并且存在着处罚力度不够、措词含糊、伸缩性太大的问题,而且连带责任不强。食品安全法律之间存在体系不完整、内容不全面、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制约了对不法行为的打击。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以下的缺陷:

首先,准入制度不严。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企业从事食品生产除了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外,还要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部分食品门类的生产还须领取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在市场流通领域的管理中缺少追溯和招回制度。制度上也还存在抓大漏小、抓点漏面、抓固定漏流动等现象。准入制度不严直接导致食品生产中出现的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食品生产企业有十七万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百人以下的小型企业,这一类企业绝大部分没有产品检验的能力,不经过任何检验就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存在安全隐患。

其次,标准不够严密。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在立法,目前我国在食品立法上还较落后,标准体系也不尽人意。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6条和第11条规定对生产者约束力不强,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市场的需要。食品安全标准绝大多数都是2000年以前制订的,其中最早的制订于1981年。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共有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就是说: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大都仅仅是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而食品管理先进的国家,食品标准都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而且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清晰明确,并且立法、执法分开,不涉及部门利益,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而我国受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食品标准产生形成两套标准。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产品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指标。这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还相差甚远。必须尽快使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相适应。

第三,执法力度不大。

当前在食品安全卫生的全过程中最突出、最根本的问题有三个:有法不依。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规,唯利是图,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甚至直接生产经营有毒食品(如毒大米、瘦肉精、甲醛发泡海产品、甲醇造酒、化学物兑制酱油、死病畜制肉等等),直接危害人民的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监管不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卫生、工商等17个部门,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力,争夺管理权限,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出了问题后,互相推诿或默不作声。执行食品法规不够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不法行为;执法不严。部分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居然可以照样生产,没有产品标准或不执行产品标准的产品可以进入市场。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法律体系。目前与食品安全、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较多,但多为原则性条款,可操作性差,惩罚力度轻。因此,有必要根据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修订及全面清理工作,加紧完善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食品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处罚,建立重防范、重处罚、以科学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系统。以有效打击食品生产中的制假售劣行为,保障人民的生命不受侵害。

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需要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来作为构架,整个食品安全体系应该包括八个方面: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信息交流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再一个就是应急反应体系,这样才是比较完整的。

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

要制定准入规则。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的主要源头是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此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是从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抓起。质检部门研究建立了一套事先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相结合并能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对食品工业必须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食品生产许可,也就是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材料进厂,组织生产依据的标准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工艺流程、质量管理、管理人员、产品检验包装、储运、标签等等十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然后是做强制检验制度,尤其要强调对生产企业实行食品保证质量审查制度,食品出厂要强制检查,就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质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最后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也就是说经检验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必须由企业加贴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也就是QS标志,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实行食品出厂标志性管理,如在食品外包装上贴上市场准入标志“QS”。形成商场无QS不得进货,生产商无QS不使用,消费者无QS不购买的良好局面。

要制定标准规则。食品行业的标准必须采纳国际标准,对进出口食品必须实行严格的检测检疫措施,在整个与食品安全质量有关的领域调整食品安全标准。要通过立法形式,尽快制定出我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安全质量监督标准,加强对畜禽疫病的防检及使用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有害残留及影响的控制,着力解决我国农产品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问题,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要尽快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周边先进国家与地区(如香港)的标准,逐步制定出我国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方法,并制定出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建立符合“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定”(SPS协定)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大力推行各种目前国际中已经开始使用的食品安全法规、技术规范、指南和准则。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系统监测与评价资料缺乏的问题,同时也是实现中国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和基础性工作。使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指标尽快达到国际行业标准。要尽快完善我国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之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执行安全信用码制度

选定一些食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码制度,使消费者通过包装上附着的安全信用码,了解原料、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等信息,让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食品。

强预警、预报及处理应急反应系统体制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加强预警预报及处理应急反应系统体制建设,预测、通报处理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总之,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必须建立专门的权威性食品监管机构,建立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通过法制化的手段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一直以来,我国的市场整治是家常便饭,其原因就在于我国与食品有关的立法零散,惩罚力度过轻,食品管辖的多元化,以及监测系统的非系统化,执法工作相对薄弱等,这些都削弱了食品管理和安全控制有效性。必须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的依法管理,使食品安全管理真正进入法制化的轨道。第一道关便是严把食品的进货关。所有的企业、商家都有一个采购部,这个采购部负责食品,包括商品的选购和入场的验收,要有个问责制。一旦谁签了字就谁负责,如果在今后的销售过程中发现你进的食品有问题,就要追究这个当事人的责任,把好进口关。第二项是食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把关,还有就是不合格食品的市场退出机制,一旦经国家质检部门的发现某种商品是不合格的,商场做商品清除,视这个商品供货商的情况决定是否清除供货商,对于已经购买了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依法按规矩加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都被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入世后,贸易伙伴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也日益显见。国内外形势迫使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国际接轨,努力缩短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将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作者:郝翔鹰

第4篇:法制安全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和谐发展”的育人理念,实施“文明在行动”系列工程,创建“文明学校,和谐二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中心工作

深化荣辱观教育,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树立为国争光的志向;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争创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文明在心中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住校生管理,提升住校生管理品位;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校互动效能,重视德育队伍培养,落实德育导师制工作;

搭建心理教育平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要措施

1.开展以“感受新变化”为主题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向学生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使他们了解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进步,感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逐步树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的志向,并努力把远大志向化为每一天的具体行动,健康成长。围绕着活动主题,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教育活动:(1)上好一堂形势教育课。(2)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要根据课本上布置的社会实践题目,结合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情况,让学生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感受家乡的变化,感受社会的变化,以亲身体验来加深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3)开好一次主题班(团、队)会。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安排各班开好一次主题班(团、队)会,让学生畅谈、交流自己在学习、教育和在社会实践中的体会和收获,以小调查报告、演讲、绘画等多种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家乡的热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4)出好一期专题黑板报或墙报。在主题教育活动月期间,要以“感受新变化”为主题,以班为单位出好一期专题黑板报或墙报,还要布置好校内的宣传橱窗,加大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5)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中华经典美文朗诵会。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和先进文化的学习和热爱,增强中小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2.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进行安全工作每月大检查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通过讲座、广播会、安全疏散演练等形式,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工作“月检”和“五查”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饮食卫生”等专题教育外,还应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控能力”等方面加强宣传和指导。扎实做好以“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犯罪,防范侵害”为主题的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3.加强学生常规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切实开展“德育导师制”的教育模式,建立导师聘任制度,受导学生档案制度,定期谈心与交流制度,定期家校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每位导师对责任圈内的学生从结对到学生毕业予以全程关注,全面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提高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加强学习,转变育人理念。形成“力求人人都能成功”的教育理念,成功教育主张: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巨大潜力,每一个人都有成功的可能,每一个人都有获得成功的愿望,成功的体验是进一步获得成功的动力,倡导教师要为每一

个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要帮助学生取得成功,成功不局限于学习的进步和优异成绩的取得,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的进步都是成功,把握契机,适时激励学生把各方面的成功体验迁移到学业中来。

加强对学生进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建立定地点定人员定时间定职责文明岗制度,提倡学生自主管理,从学生的书包、发型、服饰着手,狠抓行为习惯、仪容仪表、环境卫生、公物爱护等。继续实施“首遇责任制”。全方位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4.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家长配合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一环,学生教育应该是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重要环节。组建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和制订了家长学校的考核制度、评优制度、家校联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子女在校学习思想状况。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父母工作状况,婚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可以使思想工作更有针对性。

六年级二班

2016.3

第5篇:法制安全教育计划

横渠中心小学 张雨

根据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显性的和隐性的安全问题,在小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律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的安危,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应密切联系社会、家庭,为切实搞好这一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已有的知识经验与生活实际,并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开发课程资源。 以学校领导的指导思想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法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法制、安全教育内容,努力创建班级法制、安全氛围,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教育内容安排:

1、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 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必须每周进行集中教育,以及做好放学路对的管理。

2、防触电的教育:对同学们进行用电器的基本知识讲座,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使学生懂得基本的防触电知识以及对触电后急救常用知识的了解 。

3、防食物中毒的教育,邀请医务室医生进行饮食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饮食安全的重要性,以杜绝同学们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4、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的教育;重视同学们身体健康教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育活动应重视安全保护措施,积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操,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5、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教育;检查班里的防电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班里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的防范措施教育。

6、防溺水教育,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开展以溺水后自救,溺水者的救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7、抓学生常规养成教育。利用晨会、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新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8、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利用各种方式,时刻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心理健康辅导教育,以避免在校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通过各种阵地和途径努力培育和弘扬学生的民族精神,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感。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如专题黑板报、广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反邪教”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9、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时,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维护国家尊严,做一个爱国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10、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做到学校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

第6篇:法制安全教育计划

二年级二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以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体措施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并每学年至少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3)每月利用报刊、橱窗进行一次法制宣传。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2.利用班会进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2)开展"有人向你借钱不还怎么办?","有人威胁你怎么办?"等主题班会。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能够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3.组织小分队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打击犯罪的目的。

4.及时做好待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档案,结成帮教对子,做好记录,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

第7篇:学校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是我校始终坚持不变的工作态度。我们本着教育为先,宣传为重,预防为本的原则,时时加强安全防范,重点抓过程管理,重视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责任分解到人,真抓实干,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现就对此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补充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法制安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4、做好法制安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今年是省督导验收工作关键的一年,我处按照省督导验收档案管理的要求,重新整理归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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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定期与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

1、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根据上级的安排,我们定期对学校的房舍、围墙、楼梯、护栏、电路照明、厕所、教室等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查看了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学校还重申了安全管理制度,使全校师生从上而下,对安全教育再次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

2、本学期针对课间操学生上下楼集中存在的隐患,学校加强了管理,重新制定制度,安排老师值班;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效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3、重新划出教学楼、宿舍楼的警戒线,并教育学生不要越过,派各班安全员检查,有效避免学生砸伤事故。

三、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广播会等途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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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知识竞赛、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法制教育

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墙报、橱窗等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个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节目,参观图片、阅读展览法制报刊,“警钟长鸣”等栏目,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由于我校法制安全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细,制度齐全,措施得力,因此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大大增强。开学来无任何不安全事情发生,正常的教学秩序得到保证。但是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常抓不懈,并不断地总结经验,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使我们的法制安全工作能够迈上新台阶。

法制处

二○一二年一月

第8篇:中学安全法制工作总结

安全法制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发展的最根本的前提。本学期,我校坚持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创造了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安全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本学期安全法制学科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管理,提高认识。

加强安全法制工作过程管理,强化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确保班级各项安全法制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班级安全法制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预案,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2.落实集中放学制度,如果路上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告诉老师。坚持安全工作 “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排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教育,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

1.上好每一节安全与法制课。讲授一些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受灾时的自救、互救常识,以及上学路上的一些安全知识。

2.各班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各种形式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一些必要的自护技能。

3.积极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了模拟逃生演练活动,有组织地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逃生大演练,切实提高了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

4.组织做好安全教育日(周)活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 5.把安全教育内容融汇有关学科教学之中。各科要结合学科内容,适时渗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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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班级安全法制教育计划

××中学20××—20××学第一学期班级安全法制教育计划

×××20××年×月

根据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显性的和隐性的安全问题,在现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的安危,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应密切联系社会、家庭,为切实搞好这一工作,特制订本计划,以要求我班同学认真履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已有的知识经验与生活实际,并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开发课程资源。以学校领导的指导思想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法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法制、安全教育内容,努力创建班级法制、安全氛围,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教育内容安排

1、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必须每周进行集中教育,以及做好放学路队的管理。

2、防震教育:教给学生最基本的地震中的安全知识,进行防震逃生演练,让学生了解基本的防震知识,学会基本的逃生技能。

3、防触电的教育:对同学们进行用电器的基本知识讲座,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使学生懂得基本的防触电知识以及对触电后急救常用知识的了解 。

4、防食物中毒的教育:邀请医生进行饮食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饮食安全的重要性,以杜绝同学们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5、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的教育:重视同学们身体健康教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育活动应重视安全保护措施,积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操,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6、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教育:检查班里的防电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班里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等的防范措施教育。

7、防溺水教育: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开展以溺水后自救,溺水者的救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8、抓学生常规养成教育。开展“学习新《规范》,做文明学生”活动。利用晨会、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新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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