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2022-10-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学校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论高等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

摘 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即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关键词: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法制教育;法制观念

高校安全和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1]作为国家栋梁的大学生,也因法制观念淡薄,不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一生当中人格和思想以及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群体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一、高等学校安全现状及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3年4月14日,某高校一名学生过生日邀请了七名同学到某宾馆网吧上网,晚上有四人住在宾馆,次日早上五点因电路老化起火,从一楼烧到六楼,住五楼的四名学生在发现火灾到大火扑灭的一个小时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最终丧失生命。2014年12月20日大学生张某盗窃同学两台笔记本电脑,在某典当行换了两千元现金,被抓后还说以后有钱赎回电脑还给同学,不算违法。可见该学生对法律多么无知!

1、大学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会议上指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已经到了非整不行的阶段。校园周边,歌舞厅、游戏厅、卡拉OK 厅、录像厅、网吧等大量存在。一些学生出入这些场所,引发事端,影响到校园秩序,对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网吧,很多自制力差的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聊天,花费大量时间、金钱,由此引发的治安问题也层出不穷。

2、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愈来愈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特别是高校招生就业制度、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和问题。如果这些心理障碍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受到强烈的刺激,后果将非常严重。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等诸多原因,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大学生日益增多。

3、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合班上大课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此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4、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5、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2】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二、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措施的建议

1、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1)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2)制定并完善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高校要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3】一方面要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中,使法制教育从单线型转变为网络型,构建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巩固法制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紧抓前馈环节,多方面多渠道地灌输法律意识、渗透法制教育、培养法律素质。

(3)高校要在法制教育中改进方法,积极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形成合力。教师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并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求,抓住大学生心理特征,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和渠道,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的熏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两课”教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渗透,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广度,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3、加强法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组建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2015(9)。

[2] 韩世强,陈秀君.试析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重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3)。

[3] 雷东丽。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作者:陈旭松

第2篇:把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纳入法制轨道

编者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资格、设立程序、组织与活动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民办教育的合法、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着该条例的施行,一些热点问题也日益引起大家的关注:公办学校能否举办民办学校?怎样取得合理回报?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为何不能转为民办学校?本期刊发张文同志的文章,就这些问题为大家作答。

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随着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增加,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举办高水平的民办学校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因此,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及公办学校转制,成为进行办学体制改革探索的形式之一。

公办学校是我国公共教育的主流和基础,很多公办学校在长期的办学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有着良好的校风和社会声誉,形成了宝贵的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利用这些资源,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扩张,逐步提高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不仅是公办学校发展的需要,也是民办学校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从实践来看,一方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特别是名校举办民校对优质教育资源扩张,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前,教育法律法规中缺乏有关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明确规定,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合法性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所以对公办学校改变公共教育资源的性质,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转制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间的不平等竞争都存在着争议。明确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性质,规范其办学行为,对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张,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促进和有序竞争是十分必要的。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及公办学校转制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公办学校是举办民办学校的合法主体

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公辦学校是否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举办主体的条件。《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对于举办主体,《〈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说明》中指出:“举办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表明除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和警察机关等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可以举办民办学校。”根据这一解释,公办学校显然不属于禁止举办民办学校的国家机构,公办学校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举办主体的条件,因此公办学校是举办民办学校的合法主体。根据规定,只要公办学校不使用财政性经费即可举办民办学校。这一规定使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合法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性经费

《民办教育促进法》在限定举办主体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举办民办学校应当“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对此《实施条例》第二条做了具体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公办学校作为政府设立的公共教育机构,不同于一般的民办学校举办主体:国家拨付公办学校的财政性经费,是国家履行为公民提供受教育机会职责的专项经费。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全部用于公共教育事业,《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是指公办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教育事业经费,其中包括教育经费、中小学的教育费附加、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拨款、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以及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费用。属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还有,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学杂费收入,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性活动的收入以及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的费用等。除去以上收入,公办学校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缴给学校的费用以及其他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属于非财政性经费。除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外,其他财产,包括其中的国有资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并未禁止用于举办民办学校。

为了便于对用于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教育资源的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办学校使用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都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公办学校的出资数额。公办学校以无形资产作为举办民办学校的出资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和无形资产在所设立的民办学校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效益确定公办学校的出资数额。

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应符合相应条件

为了保证公办学校正常的办学活动,完成所承担的公共教育职能,《实施条例》第六条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做了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

公办学校作为承担国家公共教育任务的机构,其占有和使用的国有教育资源首先应当满足公办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公办学校只有在不影响自身办学的情况下,才可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公办名校举办民办学校应当确有能力使本校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扩张,使所举办的民办学校有较好的教学质量。

为了加强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管理,《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应当经过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与其他举办者不同,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国有资产,公办学校对国有资产仅有占有、使用、管理权,没有处置权,因此即使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外的国有教育资源,公办学校也不能擅自决定用于举办民办学校,必须经对国有教育资源负有监管职责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保证国有教育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公办学校的主管行政部门不仅要审查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是否会对自身办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要审查公办学校用于举办民办学校的资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办学校才能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违背《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学校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主管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举办的民办学校应符合法定规范

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应当与其他举办者一样严格履行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批手续。公办学校经过主管部门同意后,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规定向审批部门提交筹设或者直接设立的申请文件。申办条件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也就是说,必须设立一所完全独立的民办学校。

近年来,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存在公办、民办机制混淆,办学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使用公办学校的名称,财务混淆,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颁发公办学校的学历文凭等现象较为普遍,造成了与其他民辦学校间的不平等竞争,给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都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办学校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办学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独立进行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以作为举办者的公办学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颁发公办学校的学业证书。现行的与公办学校使用同一校名或者称为公办学校分校、在公办学校中举办民办机制的“校中校”,或者“校中班”的办学方式都是违背《实施条例》规定的,应当依法进行规范。

依法享有权益,履行相应义务

按照《实施条例》规定,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的权益。公办学校依法可以派代表参加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参与民办学校的决策,决定民办学校办学的重大事项,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及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民办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民办学校出资者的权益,在所举办的民办学校的章程中规定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公办学校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有关取得合理回报的原则和程序在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在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实践中,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大多以管理制度、经验、教育教学方法、管理人员或者师资等无形资产作为办学出资,并从民办学校中取得一定回报。《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前,公办学校应当在何时、按照什么程序、从哪笔资金中取得合理回报并无统一规定。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民办学校章程中规定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公办学校只能在民办学校的年度结余中取得,即扣除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等形成的资产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预留25%的发展基金后形成的结余中取得。

按照《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合理回报应当由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的收费情况、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支出占收费的比例、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间的相关效益确定回报的适当比例,在同级同类民办学校中收费相对低、用于办学支出比例高、办学质量相对高的,取得的合理回报的比例也应当相对较高,否则应当相对较低。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确定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应当切实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质量及财务状况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在确定公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后15日内,应将向社会公布的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及确定的回报比例向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前,公办学校一般是从民办学校总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或者数额作为举办回报,支付程序和回报资金的出处不规范成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问题之一。为此,《实施条例》不仅规定了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原则、程序、监管制度,还规定了违反规定取得回报的法律责任。违反《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回报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办学校依法取得的合理回报应当主要用于公办学校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履行实施公共教育的职能。

公办学校以国有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在享有举办者权益的同时,还应当履行《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用于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教育资源,无论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作为举办者的公办学校都有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流失和被破坏的责任。公办学校特别应加强对国有无形教育资产的监管,避免由于民办学校管理不善使优质教育资源受到贬损,或者在民办学校使用中自行转让、流失。

公办学校在享有民办学校出资者权益和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的同时,其在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代表应当依法履行决策机构成员的职责,维护民办学校的利益,不得以牺牲民办学校的利益为公办学校谋取《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举办者权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作为举办者的公办学校与所举办的民办学校进行申办文件规定的内容以外的合作,或者校际教育教学交流应当以平等的方式进行。公办学校不得违背《实施条例》和民办学校章程规定,干涉民办学校的办学活动,侵犯民办学校的利益。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制

近年来,在办学体制改革中,一些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实行了转制,出现了“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或者“国有民营”等办学模式。所谓公办学校转制,实际上只是转变了公办学校的经费运作机制,减少或者取消了政府对这些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实行了按民办学校标准收费。为了能够吸引生源,转制的公办学校一般为教学质量较高的公办学校。转制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压力,增加了转制学校的教育经费,但这种“翻牌”式的民办学校,从面向大众、承担政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能,转变成主要利用国有优质教育资源、为少数家庭的孩子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服务,这种做法引起了社会的一些争议。

在我国,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责任,设立足够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是政府管理公共事业的重要内容。增加义务教育投入,办好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实施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不利于强化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也不利于通过优质国有教育资源调节教育公平。而且,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制之后产权不清晰、运转机制不规范,不仅给管理带来难度,也造成了转制学校和未转制学校、转制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地位、政策的不平等,不仅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也影响了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发展。因此,禁止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制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这一规定有利于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保障全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有利于规范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共同发展。

公办学校是我国教育的主力和基础,是普及教育的保障。公办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教育质量,为公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应当严格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规范举办行为,切实起到扩张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民办学校发展的作用。

作者:张文

第3篇: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浅析

[摘要]当前我国就业和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级技工。而承担此培养任务的中职学校,存在着重技能培养轻法制教育的现象,无论是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学校教师的配备,课程的设置,用人部门的信息反馈等都存在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不有效解决,有可能成为阻碍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瓶颈之一。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法制教育 主要措施

温家宝同志强调指出,当前我国就业和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级技工。这对于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国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具有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搞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关键。而最大的诚信莫过于对法律的遵守。当前在中职学校的法制教育过程中,无论是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学校教师的配备,课程的设置,用人部门的信息反馈等都存在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不有效解决,有可能成为阻碍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瓶颈之一。

一、中职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要经常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从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

1.法制教育是开展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法制教育是现代社会依法治国的内容之一,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则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是为未来培养中等职业人才的,要根据现代化建设和国际竞争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这同样对包容法律教育的全新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指导着每个人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规范公民的行为。因此,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应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2.加强法制教育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李岚清同志曾经指出:“职业教育不是单纯地传授职业技术和技能。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说,劳动者法律素质的教育,不仅有利于加速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国家的政治进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样,对于人民的个体来说,要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首先就要懂得社会运行规则,用社会规范来约束自己,也就是要学会用法律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就应该成为教育的首要工作,同时,这也是实施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

3.加强法制教育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应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不可避免地带来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自主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市场经济活动存在弱点及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人与人的关系中,容易诱发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4.加强法制教育是促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犯罪的可靠保障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制,是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青少年学生也不例外。通过对中职生的法制教育,使广大中职生知道什么是法,弄清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受法律保护,知法懂法。在此基础上,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法制教育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我国普法教育已进入第五个五年计划,但中职学校法制教育还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把法制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法制教育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有的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长期性与艰巨性认识不足,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片面追求法制教育的表面,满足于开几次大会,搞几次活动,举办几次讲座等,重形式轻内容,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

2.法制教育的机构不健全,师资力量薄弱,法制教育者的整体素质不高。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相应的机构和能开展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目前大多数中职校还没有法制教育机构,大多由德育课教师兼职,多数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缺乏法律专业培训。有的法制教育工作者自身的法制意识不强,法制观念陈旧,法学知识贫乏,不能针对中职生群体的思想状况和社会生活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直接影响法制教育的成效。同时,由于缺乏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研究和统一的评估检查具体标准,也影响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法制教育内容有偏颇,缺乏针对性、系统性。有的法制教育在内容上没有与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际、与中职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和思想状况的实际相联系,特别是对现实社会提出的许多新问题和中职生的思想状况研究得不够,引不起中职生的兴趣;有的法制教育与社会实际情况反差较大,达不到法制教育的效果;有的主要以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教学内容,只注重法律条文的传授,而不注重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启蒙和培养如此等等。

4.法制教育方法陈旧、单一,形式缺乏新颖性、生动性。有的法制教育没有根据中职学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化特点,采取新颖、生动、直观、案例分析和通过参与性强、各种形式相结合的法制教育方法,而是照本宣科,搞生硬的说教,在方法上多是采用“填鸭式”的灌输,没有形成系统的、形象的、直观的、立体的教育模式。

5.抵制社会环境消极影响的能力较差。社会生活的非法治化和庸俗低级趣味的文化制约法制教育的成效。一方面,中国长期受封建思想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在一定的范围内还存在。另一方面,在一些社会传媒和文化市场中传播的暴力、色情、赌赙、毒品等不健康的东西,毒害青少年学生灵魂,诱导学生违法犯罪。这些因素都极大地制约和影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6.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尚未形成。 搞好法制教育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需要各部门、各阶层共同重视。但现实生活中,存在把责任只推向学校一方现象。

三、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

1.法制教育应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法制教育必须强化制度管理。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使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序列,法律知识应该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健全法制教育机构和加强法制教育队伍的建设。要由校长或一名副校长亲自挂帅,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其次,制定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编制目标体系。各中职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每个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及目标的总体法制教育规划。

2.构建法制教育的良好育人环境。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构建一个适于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首先,加大硬件投入。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有助于推动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包括多媒体、校园环境建设等。其次,加强软件建设。让学生在较高文化品味和优良的校风中接受现代法律的熏陶和传承。这就要求:一是做到依法治校。学校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形成一个法治的环境,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强化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现有从事法制教育、但未经系统法律专业学习的教师,要通过培训、函授等形式接受法律教育,提高专业水平。

3.改革法制教育内容。中职校的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明确为:通过对现代法律的宣传讲解,培养和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应该走出在法制教育内容上一直存在的重刑法轻民法、重法律规定轻法制观念的误区。要在学习领会具体法律的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在立法精神所指引下的维护法律的思想感情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4.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法律是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制教育要达到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感的要求,必须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多让学生参与其中,做到寓教于乐、讲求实效。一是增设活动课程,丰富课堂教学,特别要运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法,列举社会治安、学生违纪、青少年犯罪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青少年联系密切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已学过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剖析违法犯罪原因。同时,课堂教学还可结合讲座、报告、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形式,多让学生参与,加强与实践的联系。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二是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建立法制教育的校内实践基地。“模拟法庭”是最常见、最有效、学生最有兴趣的实践活动。三是建立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我们学校曾组织学生庭审观摩,参观少管所,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等,这些实践活动加深了学生对头脑中的法律规范的理解,由学法、守法升华到用法、护法。四是组织学生积极收看中央和地方电视台举办的法制专题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等。

5.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教育评估是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依据,科学的评估体系能够确立正确的质量观,能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育的效果。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充分发挥监督指导的职能,把法律教育作为中职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其检查考核的范围,制订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法制教育评估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其一,对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估,包括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及落实情况,法制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其二,对法律课教师的全面评估和其他专业课教师的法制教育情况的评估。其三,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评估,从学生平时文明礼貌程度、仪表仪态是否符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法违纪的情况及法律课考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其四,对学校与家长、社区的合作进行评估。

新时期,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时期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要针对新时期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青少年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从而长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作者单位:河南驻马店财经学校)

作者:杨文涛

第4篇: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标语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需要,是培养新世纪人才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下面我们来看看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标语,欢迎阅读借鉴。

NO

1、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NO

2、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NO

3、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NO

4、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NO

5、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NO

6、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NO

7、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NO

8、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NO

9、同筑法治长城,共享法治阳光。

NO

10、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NO

11、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NO

12、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NO

13、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NO

14、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NO

15、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NO

16、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NO

17、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NO

18、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NO

19、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NO20、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NO

21、法治建设人人爱,人人参与更精彩。

NO

22、依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NO

23、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NO

2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NO

25、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NO

26、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NO

27、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

NO

28、人人学法用法,个个懂法护法。

NO

29、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NO30、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NO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NO

3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NO

33、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NO

34、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

NO

35、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

NO

36、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

NO

37、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NO

38、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NO

39、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NO40、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NO

41、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NO

42、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NO

4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NO

44、最大限度激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NO

45、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NO

46、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NO

47、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NO

48、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NO

49、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NO5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NO

51、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NO

52、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NO

53、法制意识心中有,和谐生活更长久。

NO

54、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NO

55、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

NO

56、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NO

57、执法为民,普法惠民。

NO

58、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NO

59、维权有保障,法律来护航。

NO60、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5篇: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整理)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少先队员朋友们:

3月28日,是全国安全教育日。为了推进法治建设的进

程,推动“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浓郁我校

的法律文化氛围,提高我校广大少先队员的法治观念,增强

广大少先队员依法维权的意识。我校少先队大队部特举办法

制宣传活动,希望每一位少先队员都能热情关注和积极参

与。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

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

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

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

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

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

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篇二: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一、法律常识

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向当地派出所或拔打“110”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篇三: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六(2)班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

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

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学生之间打架事件,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6篇: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及安全宣传标语图片推荐

安全和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生命高于一切,校园不仅仅只是传播知识的殿堂,还要为学生的生命安全着想,青少年都是比较好动,好奇心也强,对任何事物都充满兴趣,不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随时都可能会出现生命安全问题,学校也就没有宁静的环境供给学生学习,所以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教育,为孩子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

校园安全以人为本,首先从宣传教育做起。江泽民主席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关注人本,确立安全意识是校园安全的前提与保障。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题宣传栏、广播、墙报,让学生投稿、编撰,在活动中培育他们的安全意识;通过开讲座、播专题影片等学生感兴趣的活动,传授各种自救措施,如火中自救、触电救护、饮食中毒抢救,特别是遇到犯罪行为如何处理以及消防知识等,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推行“安全教育周”,举办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活动;举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以及安全主题的作文竞赛;组织教师为校园安全工作进言献策,并对有价值、有创意建议予以奖励;组织学生为校园安全拟警示语。在活动中,师生的人本意识得到了激发,积极主动地关注校园安全,如安全警示语征集活动中,涌现了诸如“不挤不拥不打闹,怀文校园更美好”“轻声慢步不打闹,上下楼梯要走好”“楼梯非跑道,上下勿奔跑”等等学生自拟的安全警告语,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校园安全以人为本,注重校园安全的制度化,以制度促安全习惯的养成。把以人为本抓安全的理念施诸于学校生活

生活的每一时段,贯穿于怀文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教学区:楼梯墙壁贴有文明提示语,规定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如“过走廊轻声慢步,上下楼靠右缓行”等等;老师上课实行交接班制度,引导学生不在楼梯上奔跑,并控制学生班与班之间流动次数。

活动区:初中学生普遍好动,学生在一起活动难免发生碰撞等不安全事项,并且我校的活动区远离教室,也就远离了老师,学生就会在活动区干一些违纪的事情,对此一方面要予以“控”,加强活动区的巡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更主要的是予以“引”,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身心特点,由政教处、各分部、年级、班级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他们的课余生活。

生活区:食堂是饮食重地,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实行领导、老师尝饭尝菜制度,确保饮食安全;食堂员工定期体检,服装整齐、配证上岗;学校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宿舍管理更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领导、老师深入宿舍与学生一齐就寝,既营造了如家庭般安全温馨的氛围,又可及时掌握学生动向,确保校园安全。

下面推荐一些学校安全宣传标语及标语图片:

1、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2、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3、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

4、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5、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事事安全、人人安全。

6、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7、倡导安全文明风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8、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加快建设平安校园。

9、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

10、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

11、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12、跨进校园,走进平安,建设平安校园,你我共同的责任。

13、平安伴我在校园,人人事事保平安。

14、让火灾远离校园,让平安与您相伴。

15、安全是人类共同的向往、安全是快乐生活的根本。

16、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17、走楼梯守次序,进教室不喧哗。

18、教室走廊不嬉戏,同学玩乐守秩序。

19、师生安全重于泰山

20、加强领导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21、预防为主 教育在先 注重实践 狠抓落实

22、措施到位 校园安全有保障

23、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24、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25、多搞有意义的活动,让同学们团结起来

第7篇:学校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洪水到来时的自救

1、洪水到来时,来不及转移的人员,要就近迅速向山坡、高地、楼房、避洪台等地转移,或者立即爬上屋顶、楼房高层、大树、高墙等高的地方暂避。

2、如洪水继续上涨,暂避的地方已难自保,则要充分利用准备好的救生器材逃生,或者迅速找一些门板、桌椅、木床、大块的泡沫塑料等能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

3、如果已被洪水包围,要设法尽快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取得联系,报告自己的方位和险情,积极寻求救援。注意: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不可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到泥坯房的屋顶。

4、如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尽可能抓住固定的或能漂浮的东西,寻找机会逃生。

5、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躲避,防止直接触电或因地面“跨步电压”触电。

二、遭遇突发山洪、泥石流或滑坡时怎么办

(一)遭遇突发山洪时怎么办

1、一定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周边环境,尽快向山上或较高地方转移;如一时躲避不了,应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避洪。

2、山洪暴发时,不要沿着行洪道方向跑,而要向两侧快速躲避。

3、山洪暴发时,千万不要轻易涉水过河。

4、被山洪困在山中,应及时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救援。

(二)如何躲避泥石流

1、当得知某区域一段时间内将发生泥石流时,应对该地区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人员需强行迁至安全区。要建立临时躲避棚,躲避棚的位置要避开沟渠凹岸,以及面积小而低平的凸岸和陡峭的山坡下,应安置在距离村庄较近的低缓山坡或位置较高的阶台地上。

2、不要顺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3、如何救护被泥石流伤害的人员。泥石流对人的伤害主要是泥浆使人窒息。为此,将压埋在泥浆或倒塌建筑物中的伤员救出后,应立即清除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然后转送急救站。

(三)遭遇滑坡时怎么办

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慌乱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极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为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

1 行动迅速,都有可能跑离危险区段。跑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都是很危险的。当遭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采取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三、防雷安全知识

1、打雷下雨时,不要躲在大树、旗杆、烟囱、电杆等高耸的物体下,尽量躲入建筑物内,把门窗关好,不宜使用水龙头。

2、切勿接触天线、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带电设备。

3、家中的所有电器都要拔掉电源插头,不要使用电话或手机。

4、切勿游泳或从事其它水上运动或活动,不宜停留在游泳池、湖泊、海滨、水田等地和小船上。远离水面及其他空旷场地,不要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其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5、不要进行室外球类运动,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骑自行车,不要把锄头、铁锹、羽毛球拍、钓鱼杆、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不能手中拿着导电的物品奔跑,要将这些物品迅速抛到远处。

6、如果在空旷的野外无处躲避,应该尽量寻找底凹地(如土坑)藏身,或者立即下蹲、双脚并拢、双臂报膝、头部下俯,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

四、游泳安全知识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 2 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五、交通安全小知识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六、用电安全知识

1、人走断电,用毕断电,停电时也要临时切断电源。

2、墙壁上的插座不要安得太低,教育小孩子要远离电源、开关和插头。

3、墙壁上的扳钮式电源开关,坏了要及时修理。

4、手上沾水或出汗过多时,不要接触电线插销和使用灯头开关的电灯。

5、电炉不要靠近电线,以免电线被烤焦而埋下隐患。

6、不要在电线上晾晒、搭挂衣物。

7、保险丝断了不要用铁丝、铜丝、铝丝代用。

8、电线破损、断落时,千万不要触碰,应及时断开电源,然后立即找电工修理。

9、发现有人触电,要先用绝缘体如干燥的木棒挑开电源,切忌在电源未与触电者分离的状态下拖拉触电者。

七、发生火灾时,应该怎么做?

1、及时、准确地报警。(1)向周围人员报警:应尽量使周围人员明白什么地方着火和什么东西着火,是通知人们前来灭火,还是告诉人们紧急疏散。向灭火人员指明火点的位置;向需要疏散的人员指明疏散的通道和方向。(2)向消防队报警: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后,应沉着、冷静,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靠近何处,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围困,有无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情况。还要讲清报警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号码,并注意倾听消防队的询问,准确、简洁地给予回答。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或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队迅速赶到火场。

2、扑来初起之火。火灾的发展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火势发展比较缓慢,如发现及时,方法得当,用较少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器材就能很快地把火扑灭。这个阶段是扑灭火灾的最佳时机。在报警的同时,要分秒必争,抓紧时间,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3、火灾中自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多发生在楼上,或因逃生困难,或因烟气窒息,或被迫跳楼,或被烈火焚烧。那么发生火灾时,应如何自救呢?(1).如果楼梯已经着火,但火势尚不猛烈时,这时可用温棉被、毯子裹在身上,从火中冲过去。(2)如果火势很大,则应寻找其它途径逃生,如利用阳台滑向下一层,越向邻近房间,从屋顶逃生或顺着水管等落向地面。(3)如果没有逃生之路,而所有房间离燃烧点还有一段距离,则可退居室内,关闭通往火区的所有门窗,有条件时还可向门窗洒水,或用碎布等塞住门缝,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等待求救。(4)要设法发出求救信号,可向外打手电,或抛出小的软的物件,避免叫喊时救援人员听不见。(5)如果火势逼近,又无其它逃生之路时,也不要仓促跳楼,可在窗上系上绳子,也可临时撕扯床单等连接起来,顺着绳子下滑。

八、防地震安全知识

(一)地震来临如何避震

1、如果正在上课时发生地震,要在教师指挥下抱头、闭眼,尽量蜷曲身体,迅速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2、在行驶的电(汽)车内避震,应抓牢扶手,以免摔倒或碰伤;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地震过去后再下车。

3、在户外避震时,应就地选择开阔地蹲下或趴下,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

4、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处避震,应就地蹲下或趴在排椅下,用随身携带的物品挡在头上。

(二)强震过后如何自救

1、地震发生后,应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可将耳朵靠墙,听听是否有幸存者声音。

2、使伤者先暴露头部,保持呼吸畅通,如有窒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一旦被埋压,要设法避开身体上方不结实的倒塌物,并设法用砖石、木棍等支撑残垣断壁,加固环境。

4、地震是一瞬间发生的,任何人应先保存自己,再展开救助。先救易,后救难;先救近,后救远。

九、怎样做“人工呼吸”

人体的呼吸功能主要是进行气体交换,由呼吸器官完成。吸进去的是氧气,呼出来的是二氧化碳,以维持身体新陈代谢的需要。一旦呼吸停止,人的生命很快就会失去。在生活中,难免会发生触电、溺水、中暑等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都可能导致呼吸停止。此时,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以争取时间挽救伤者。

最简单而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是口对口吹气法。具体做法是:

1、让病人脸朝上,头尽量后仰。

2、用手捏住病人的鼻子,先吸一口气,然后用嘴对准病人的口腔,用力吹气然后把嘴移开,让吹进去的气被动地呼出来。这样有规律地吹人呼出,每分钟12—16次,直到恢复自主呼吸为止。

3、人工呼吸必须与胸外按压心脏同时进行,因为呼吸停止,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

十、如何预防动物伤害

(一)遭遇蜂蛰怎么办?

1、躲避:遇到群峰袭来,不要乱跑,蜂飞的速度比人跑得快,要立即抱头蹲下,用书包、衣服或者手臂将身体裸露部分遮挡住,尤其是头颈和面部,是重点保护部位。

2、清洗:一旦被蜂蜇了,要用温水、肥皂水或者盐水、糖水清洗伤口。没有水时,新鲜的尿也可以。如果伤口处有残留的蜇刺,应立即拔掉。

3、涂药:万花油、红花油、绿药膏等都可。将生姜、大蒜、马齿宽(一种野菜)等捣烂、嚼烂涂在伤口处也行。

4、就医:如果出现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烦躁、发烧等症状时,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二)被狗咬伤怎么办

1、一旦被狗咬伤,都应按照疯狗咬伤处理。

2、要立即处理伤口,在伤口上方扎止血带(可用手帕、绳索代替),防止或减少毒素随血液流入全身。

3、迅速用洁净的水或肥皂水对伤口进行流水清洗,彻底清洁伤口,不要包扎。

4、迅速送往医院诊治,在24小时内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抗毒素。

(三)被毒蛇咬伤了怎么办

1、立即就地自救或互救,千万不要惊慌、奔跑,那样会加快毒素的吸收和扩散。

2、立即用皮带、布带、手帕、绳索等在距离伤口3-5厘米处缚扎,以减缓毒素扩散速度。每20分钟需放松2-3分钟,以避免肢体缺血坏死。

3、用清水冲洗伤口,用生理盐水或高锰酸钾液更好。发现有毒牙残留必须拔出。

4、冲洗伤口后,用消过毒的刀片将伤口做“十”字形切口,切至皮下能使毒液排出即可。

5、有条件可以用拔火罐或吸乳器反复抽吸伤口,将毒液吸出。紧急时也可用嘴吸,但吸的人必须口腔无破溃,吐出毒液后要充分漱口。吸完后,要将伤口温敷,以利于毒液继续流出。

6、在咬伤24小时内尽快服用各类蛇药。处理完伤口后,要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十一、饮食卫生知识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整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的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生蘑菇。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生蘑菇,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三无食品”。这些“三无食品”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6、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即使清澈透明的水也有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 6 净水。

十二、防偷扒、敲诈、绑架

(一)外出怎样防偷扒和敲诈

1、出外说话要小心。外出莫与陌生人搭讪。

2、小孩不宜用钱包。钱包放在袋中会鼓起,容易被他人发现。钱不能放在外衣口袋,更不能放到裤后的袋中,因为这样最容易被偷扒。

3、遇上偷扒者要沉着、机警,莫慌张。常言道"做贼心虚,邪不压正"。

(二)外出遇陌主人纠缠或行凶等怎么办

1、不与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受欺骗不上当。

2、当发现坏人在后面跟踪,孩子可机警地向走在前面的军人、教师、干部等可靠的人边上,切忌往偏僻、行人稀人的地方走去。

3、当被若干个歹徒诬陷围攻时,要向人群大喊大叫"我是某校学生,不要诬陷好人!",要急中生智想出你亲朋(包括教师)中在社会上有知名度的人的名字,说出其与自己的关系。

(三)被人绑架怎么办

歹徒绑架孩子当人质,敲诈他人钱财的事有时也会发生。

1、家长平时要增强对孩子的保护意识:

①富裕家庭的家长,不宜让孩子多带钱,给孩子的打扮要朴素,不要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②不宜带孩子去交际场所,带孩子一起吃喝,参加应酬活动,以免让别有用心的人认识孩子,在孩子身上做文章。

③不宜让孩子坐轿车上学或去游玩,即使是私人汽车,也不宜让孩子坐车上学。

④教育孩子要艰苦朴素,不在他人面前显富贵,比阔气。

2、孩子不能跟着陌生人外出,要提高警惕,莫上当。绑架者常常是先用欺骗手段让孩子上当的。

3、途中遇绑架怎么办?要大喊大叫,要向人群中跑,要千方百计报警。在绑架过程中,要反抗挣扎,咬对方一口或抓对方脸,使其留下受伤特征。

4、已经绑架怎么办?要处惊不慌,先顺从歹徒,不激怒他们,再寻找机会逃跑,或见机行事,待有公安人员、解放军在附近时,可大喊大叫。如在屋内,可敲碎玻璃,发出响声。没有机会时,要耐心等待。

5、当有人来营救时,歹徒会垂死挣扎,发狠下毒手。这时必须头脑清醒,要与之对抗,避开刀刃,保护自己身体要害处,不要见血就吓昏,要增强求生意识,努力东躲西避,拖延时间,分分秒秒都关系到生命安全。

第8篇:学校安全教育宣传资料

一、交通安全

(一)行步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

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二)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

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

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

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

(三)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2.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仲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

乱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 3.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乘坐无牌

照及报废车辆;

4.尽量避免乘坐卡车、三轮车;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

坐在车厢板上。

二、防火安全

(一)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

1.不玩火。有的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背着家长和老师做玩火的游戏,这

是十分危险的。玩火时,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未熄灭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

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宿舍楼、公共场所都设置

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二)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

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4.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池,不要采取点

火烧掉的办法。

三、卫生安全

日常生活中怎样注意饮食卫生: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

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

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

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

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四、师生生活安全用电

(一)如何安全用电: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

座内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

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4.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

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5.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

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二)如何安全使用电器:

1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

源开关,停止使用;

2.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

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

3.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和多媒体以及电脑等电器,并拔下室外

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

4.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5.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逃 生 自 救 常 识

1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 、师生平时就要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 、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 、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5 、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6 、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 、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 、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 、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灭 火 常 识

1 、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 119 ;

2 、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3 、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4 、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 、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2 、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3 、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4 、灭火后防止复燃。

防火常识

1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

2 、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 、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5 、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 、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7 、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8、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第9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责任心,根据《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知识的宣传,特别是“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加强对有关法规的宣传。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二、各班每月将利用学习和开班会的时间,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常识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意识。

三、学校订购消防、卫生防疫类杂志,发至各年级、班,供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及时了解消防、卫生、安全动态,掌握安全知识。

四、学校将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和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参加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五、每学期对全体师生举行防火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使同学们能够了解有关消防法规,卫生防疫知识并能知晓各类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掌握自救、逃生、灭火、疏散、救援等基本方法和知识。

通过加强对消防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警惕性,并做到“三知”、“四会”(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卫生防疫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寨里中心初中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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