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主生活会

2022-08-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有关民主生活会

儒学复兴离不开生活与民主

实际上,儒学本来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儒学,但是我们平时缺乏对它的认识现在我们要把它提高到理性的高度重新提升对它的认识。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当代中国儒学复兴的形势和未来的展望”。这是我对儒学研究的一些最新的心得体会。

从“花果飘零”到正在复兴

儒学在很长一段时间是被批判的。20世纪80年代,我们对儒学的态度开始有了一些改变,但基本上还是持一种批判、否定的态度。1988年,我在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做研究时参加了一个儒学国际会议,这个会议是由杜维明先生主持的。当时连他都悲叹:“现在是‘儒门淡薄,花果飘零’。”余英时先生在这次会议上也提出一个很著名的观点,他说儒学现在是一个游魂,东游西荡,没有一个附着的制度和实体。有一些反对儒学的学者也参加了这个会议,比如林毓生教授,他认为儒学是一个封闭、一元的思想体系,现在已经陷入了“民主”“科学”的困境,很难摆脱出来。我们国内的学者在会上也提出了对儒学的一个全面批判。

这么多年过去了,应该说现在儒学的复兴已经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比如说很多地方都竖起了孔子像,有人说这是对儒学的一种认可。还有一个事实是,全球现在有400多所孔子学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儒学的复兴是跟我们中国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从改革开放开始,如果说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现在就是“初级阶段的第二阶段”,是在世界上和平崛起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与国际上的交流,尤其是政治、文化、经济方面的交流都非常地密切。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拿什么去跟人家对话?还是要拿我们老祖宗的东西,拿中华文化去跟别人对话。

与儒学复兴有关的另外一个现象是“国学热”,这几年大家讨论比较多。我们浙江省儒学协会成立之后,有不少农民要来参加我们的学会,要我们给他们讲《三字经》《弟子规》。积极性比一些学者、教授都要高。至于国学到底是什么,他们其实并不大清楚。但是他们对传统文化有一种认同感,有一种亲和力。这些都说明,跟当年“花果飘零”的局面相比,儒学复兴确实已经成为一个客观事实了。

现当代儒学的几种形态

概括来讲,现当代儒学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维新运动,当时康有为这些人就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儒家思想。要综合看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他们提出了一个“不中不西,亦中亦西”的新文化,代表作品是谭嗣同的《仁学》和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大同书》,这是儒家文化的近代转化。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中国人对儒学和中国传统文化做了全面的反省和批判,当时的潮流是提倡“民主”“科学”。有一些人是批判传统文化的,他们的口号是“打倒孔家店,救出孔夫子”,再后来还有一些人甚至要把孔夫子和儒家文化也一并打倒。可是在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坚持儒家思想的人,他们反思儒家文化,认为儒家要走向现代就必须进行改造,加以重新诠释,这就是新儒学。

20世纪20年代,思想界还进行了一场“科学玄学大论战”(编者按:有兴趣的读者,可参看《东方养生》2011年第7期的文章,《相爱比打架优美——科学与玄学之辩》),新儒家就是在这个论战中形成的。新儒家大致有这么三派:一派是以熊十力、贺麟先生为代表的新心学;一派是冯友兰先生的新理学;我自己还总结了另外一派叫新经学,代表人物就是我们浙江的学者马一浮先生。这三个学派有个共同的弊端,它们都是精英阶层的学问,是“书斋中的学问”,因此缺少一个走向社会、普及推广的机制。所以我觉得他们是属于精英的儒学,不是大众的儒学。

当代新儒家比较著名的是蒋庆,他的思想倾向于“新儒教”,他认为儒学要成为一种宗教、一种国教才可能行之久远,因此他的儒学也是政治儒学。蒋庆还作出了具体的政治设计:分别设立“通儒院”、“庶民院”和“国体院”。“庶民院”是民主选举产生的,“通儒院”是儒家人物来推举的,“国体院”则是历代的贵族。包括圣人的后裔组成的。我认为在多元文化并进的现代社会这是不现实的,是一个乌托邦的空想。

“生活儒学”与“民主仁学”

总的来说,现当代儒学的这几种形态各有利弊,它们都存在着不足和局限性。那么,放眼未来,儒学发展的方向会是什么?

我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写过一篇《21世纪儒家文化的定位》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我认为21世纪有两个潮流:一个是全球化,全球化不只是经济的,也是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另外一个是价值观念趋同化,随着文化交流的频密,大家在价值观念上也越来越趋同。我们儒家文化中的仁爱、和谐、诚信、中庸等也是具有普适性的价值。那么,在新的世纪,在这样的背景下,儒学应该如何面向大众、面向生活?我认为有两个方向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个是“生活儒学”,简单讲就是面向生活实践的儒学。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去台湾访学时,林安梧教授就提出过“生活儒学”的概念,生活儒学的另外一个代表是龚鹏程教授,他专门写了好几本书,从面向生活实践的角度来解说儒学。但是龚鹏程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思想体系,这一项工作是由我们大陆的学者黄玉顺完成的,他写了一本书叫《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学》,里面阐释了面向现代生活实践去重建儒学价值观的儒学存在主义论。“生活儒学”主要面向的是现代生活的实践语境,它是一种秉承多元文化观的关于实践的理论,我认为在我们的现代生活实践中,它必然会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和欢迎。

第二个是新仁学的发展方向。很少有人提到“新仁学”,其实从孔子开始儒家学说就可以概括为“仁本礼用”。“仁”是孔子学说最重要的一个概念,“仁学”是儒学的核心,“礼”是“仁”的外在表现。新儒家过去过多地讲“心性之学”。反而忽视了“仁”的地位,因此有一些学者提出了“新仁学”的概念。而我自己则进一步提出了“民主仁学”的概念,我把儒学定位为一种东方型的道德人文主义哲学,它跟西方人文主义以人权作为核心概念不同,我们是以道德,特别是“仁”,作为核心概念的。那么,它的文化观是什么?我把它总结为16个字一“一元主导。多元辅补,汇通古今,兼容中西”,这其实不仅是一种文化观,也是一种发展观,甚至可以看做是一种世界观。

中国传统文化里也是有民主思想的,比如说孟子就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明清时期的一批思想家,比如黄宗羲也提出过一个“天下为本,君为客”的思想。这里的“天下”指的是人民,人民为主,“君”是老百姓帮你请来,为老百姓服务的一个客体,不是主体。所以这与传统的民本思想有一个性质的不同,这是阐述比较全面的民主思想。因此可以说。民主思想在儒家学说中是存在的,只是还不够系统化。

民主仁学的四项模式是“以民主仁爱为体,礼法科技为用”。民主仁爱是一个核心的价值观,礼法科技既包括法制,也包括道德教育,还包括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仁爱、民主、礼法、科技”是“民主仁学”的四要素。这是一种既注重道德实践,又注重社会实践和历史进步的新儒学。我在一篇文章中提出过“一道五德论”,我认为儒家的“道”“德”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体和用的关系:“道”的根本是“德”,“德”所以得之“道”,“道”的根本之德就是“仁道”,就是要树立一个“仁”的价值观念。孟子讲人跟禽兽相比差了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在哪里?就是人是有道德的,是讲正义的,而禽兽是不讲道德和正义的。荀子讲过“水火有气而无声,草木有声而无知,禽兽有声有气有知无义,人有声有气有知有义”。所以人为天下最贵,是因为他是讲道义的。

“一道五德论”是在对历代价值观的演变进行总结后提出的。孔子讲了20多个道德观念。这些道德观念中最核心的是“仁”。到了孙中山这里,他提出八个字的核心价值观:“患、孝、仁、爱、信、义、和、平”,这个八德里面其实也是“仁”是最根本的。那么,到了现在我们应该如何表述儒学的核心价值观?我把它概括为“一道五德”,这个道就是“仁道”,“五德”是“义、礼、信、和、敬”。“义”是指合适、恰当、公平、正义;“礼”就是礼仪制度;“信”是讲诚信,守诚信就是要实事求是;“和”是和谐,君子和而不同;“敬”则是为了克服我们多年来因为批判传统文化而缺乏“孝”和“敬”的礼仪、道理而提出来的。

实际上,儒学本来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儒学,但是我们平时缺乏对它的认识,现在我们要把它提高到理性的高度重新加以认识。“民主仁学”的概念就是这种认识的产物,它的定位是道德人文主义,它的文化观是多元的,它的核心价值观念是“一道五德”的价值观,这些就是其基本要素。

总的来说,儒学只有深入生活才能够教化民众,只有弘扬民主才能够立足于现代。如果离开了生活,离开了民主,那么儒学的复兴就是一句空话。

第2篇:良序公共生活何以可能:公共生活的重建与协商民主的发展

摘要:公共生活是人社会性的重要体现,对维系社会关系、配置社会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中,公共生活及其社会治理技术也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的结构性转化。传统公共生活和现代公共生活在社会结构、伦理基础、治理依据、治理机制和价值导向上具有显著差异。影响良序公共生活秩序生成的内在逻辑包括内部动因、组织结构、制度环境、技术规则和文化基础。良序公共生活的重建依赖于治理模式的转型。协商民主在价值目标、制度规范和技术规则等方面与当代公共生活相契合,为公共生活的重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念、制度与技术支持。在以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推进良序公共生活重建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观念上、制度上、技术上和文化上的瓶颈。

关键词:公共生活;协商民主;治理技术;基层治理

自摆脱蒙昧和野蛮以来,优良的公共生活就成为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而对于秩序的构建更是古今中外思想家们永恒的话题。古希腊城邦中,公民成员通过公民大会、陪审团、宗教节日、戏剧节和运动会等形式参与公共生活,践行着原始的民主与平等。春秋礼崩乐坏之时,孔子主张恢复周礼,遵循外在制度内化为个体内在自觉的路径,在社会和个体的相互建构中达致社会良序。随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兴起和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市民社会从公共权力中解放出来,阿伦特(Hannah Arendt)认为所谓个体性只有通过公共生活中的“行动”才能实现。此后,公共领域作为“一种独立于政治权力、不受官方干预的社会公民自由表达政治观点、讨论公共事务并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或者公共场所”①也孕育而生,人们借助于“交往理性”实现着良序的公共生活。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中央集权、封建等级和道德礼法曾长期维护着公共生活的稳定与秩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变迁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个人原子化、社会陌生化程度的加剧导致传统良序公共生活日渐消解,并随之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公共诉求分化、利益表达不畅、共识凝聚乏力、社会冲突趋于激化等,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结构与公共生活方式的變迁呼唤着新的治理模式。本文通过对传统公共生活的衰落进行研究,试图证明公共生活的形成和延续由其社会特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因素所决定,良好的治理方式有助于推动良序公共生活的构建。

一、传统公共生活的衰落与治理方式的式微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公共生活是人社会性的重要体现。与私人生活不同,公共生活具有更强的广泛性、开放性、多样性和互动性等特征。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所参与的公共生活有着不同的呈现形式,并直接反映着国家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治理方式。

1.传统公共生活及其治理方式

公共生活的形态是一定经济社会发展下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结果。在我国古代社会,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业文明占据主导地位,商业生产和交换极不发达,社会分工不足,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通常被局限于一定阶级和地域之内,家庭、家族、村庄、宗教和道德成为支撑人们生活的基础。公共生活主要体现为以阶级和身份为中心划分的不同类型公共活动。如君王和卿大夫参加的公共活动主要有朝会、宗庙社稷之礼、大蒐、会同等,而平民则生活在以宗族为纽带的共同体中,祭祀和祠堂是他们最重要的公共生活形式参见姚中秋:《重新思考公民与公共生活:基于儒家立场和中国历史经验》,《社会》,2014年第3期。,随后还发展出集市与行会。这种共同社会经验塑造了平民强烈的共同体心态,使他们能够在公共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关系定位和认识自身,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生产包括道路、教育、医疗卫生和安全等在内的公共产品。在我国“皇权不下县”温铁军:《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6期。的传统社会里,祠堂、集市、庙会等构建了基层社会的公共生活空间,创造了丰富的公共生活场景,承载了基层社会自我治理的重要功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维系社会关系、增强社会互动、配置社会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宋代以后宗族社区的发展和完善,公共生活具备了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人们遇到的各种矛盾和不公正大多可以在自己的宗族中得到解决,基本无需去找政府(县衙)。于是,传统的官僚体系能够以极低的行政成本维系其政治统治。

这种传统公共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我国的近代乃至现代。在以血缘、地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熟人社会”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象征着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每个家庭都有发言权,村民之间的地位较为平等,村民具有较强的公平感。因而,处理村庄的公共事务必须考虑到每个家庭的意见,需要众人的参与协商才能够达成统一,是典型‘协商型’治理模式。”陶自祥:《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在这些村落,“哪个家庭若不积极地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就会被别的村民看不起,被认为家中‘没有人’了,最终丧失在村落中的发言权。”陶自祥:《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除了政治性的公共生活,传统农村社会的闲暇生活也同样具有公共性。有学者将传统中国的闲暇生活分为宗族大会、祭祖、庙会等仪式性闲暇和社戏、集市等社会性闲暇,无论是仪式性闲暇还是社会性闲暇都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实践的密码,体现着传统的伦理秩序和交往规则,使农村社会的闲暇生活兼具社会性和价值性。王会:《乡村社会闲暇私人化及其后果——基于多省份农村的田野调查与讨论》,《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这种公共生活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着维系社会关系、增强社会互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是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体现。

传统社会主要依赖于强大的中央集权和以道德礼法习俗为主的制度规范,并着重通过感性教化来维护公共生活的等级和秩序。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加之传统社会小农经济高度分散,治理成本过高,基层社会的治理就只能依靠代表地方精英并相对独立于官吏体系之外的士绅(乡绅)“乡绅”、“士绅”是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历史性概念。“乡绅”,主要是指居乡或在任的本籍官员,后来扩大到进士、举人。“士绅”一词出现较晚,但内涵较宽,主要是指在野的并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它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参见徐茂明:《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诸概念辨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阶层,有学者将其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士绅之治”也成为维护传统乡土秩序的重要方式,并衍生出不同的形式。如明清时期的“乡约制度”李卓:《乡约制度与协商民主》,《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日。,人们通过缔结乡约、族规来选贤举能、整合民意、凝聚共识、议事商讨;近代以来的“士绅会议”王先明:《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与乡村权力——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西北、晋中为例》,《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超越行政權力体制的地方士绅与官吏商讨确定本地相关事务的具体办法。

在城市里,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单位”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单位是我国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行政组织体制的延伸,同时也是功能多元化的组织体制。它既能最大效益地安排生产和生活,又能把人们的家庭、社会生活与政治管理有机统合在一起。因此,单位往往承担着为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墓地”的各种生活服务,包括学校、医院、商店等各类基础设施在内的集生产功能、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于一身的复合体周平:《中国单位体制的演变与城市社会政治控制方式的调整》,《思想战线》,2000年第3期。。在单位中,公共生活既有制度化的职工代表大会,还有各类不定期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舞会等,单位中的身份和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其他领域的生活状态。

事实上,尽管进入了现代社会,但城市单位体制仍然体现着“熟人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构成了“领域合一”领域合一是指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文化三大基本活动领域都是以政治为中心的领域合一的状态。在不同类型的非市场经济中,领域合一的样式也各有不同。参见王南湜:《社会哲学——现代实践哲学视野中的社会生活》,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1页。的基本社会形态。正如有学者所说,“自然经济所对应的是一种浅渗型的领域合一类型,而计划经济所对应的则是一种深渗型的领域合一类型”王南湜:《社会哲学——现代实践哲学视野中的社会生活》,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2页。。由于社会资源被国家垄断,国家根据所支配资源的大小对城市“单位”中的各类公共生活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渗透。为了保证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能力和资源抽取能力,社会治理由政府全权包揽,政府成为全能型政府,通过指令性的计划和命令式的规章制度对各种社会资源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和有计划的配置,对基层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单位成为政府开展经济生产、实施社会管理、组织公共生活、进行社会控制的重要场域。

由此,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时代,这种以道德礼法和权力(权威)为中心的治理技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着的配置社会资源、组织公共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作用。

2.衰落与式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型和社会分工细化,原本领域合一的社会结构受到了全面冲击,人们逐渐脱离原有共同体的束缚。信息技术和现代化交通的快速发展使得血缘、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作为权利主体,人们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性,逐渐形成了异质性群体集聚、生活节奏加快、流动性增强的现代社会。社会结构也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转变。国家、社会与个人间的关系发生变迁,领域合一主要走向领域分离,传统的公共生活逐渐瓦解并面临重构。

公共生活的状态主要取决于人的参与和活动。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市场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快速流动,农村社会公共生活空间也日益萎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1982年中国城镇化率仅为20.43%,到2000年上升至35.39%,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7.35%,农村常住人口为58973万人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与此同时,农村的土地和资源也源源不断地向城市集聚,伴随而带来的是农村公共生活空间的萎缩,包括集体化共同体的解体、行政性集会的稀疏、乡村文艺活动的消解曹海林:《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村落公共空间——以苏北窑村为例考察村庄秩序重构的一项经验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6期。。由于政治性的公共空间日益缩小到村委会及其办公室中,村民们不再热情地关注公共事务,而将精力主要集中于自身发展和家庭温饱中余旭娇、李宽:《转型期农村公共空间的治理性重塑与秩序化重构——以人口流动背景下的慈溪R村为例》,《上海城市管理》,2016年第1期。。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集市也正在逐渐变成单纯的商品交换场所,情感交流功能逐渐淡化。一些传统公共生活空间即使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其公共性、社交性的角色功能也大大弱化,成为一种自发的、个体的乃至封建迷信的活动吴理财、夏国锋:《农民公共文化生活的衰落与复兴——以安徽省农村文化调查为例》,《学习月刊》,2006年第15期。。与此同时,无论是仪式性闲暇还是社会性闲暇都呈现出去公共性的特征,乡村闲暇生活逐渐走向个体化的闲暇王会:《乡村社会闲暇私人化及其后果——基于多省份农村的田野调查与讨论》,《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电视、互联网的普及也使越来越多农民更愿意通过在家消遣,而不愿意走出家门参与公共生活。

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也日渐式微。由于士绅阶层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不复存在,士绅遭受新兴知识分子严厉批判,原有权威遭受挑战。随着士绅阶层的凋零,用以规范传统社会公共生活的乡约族规由于丧失了执掌者而逐渐失效。“特别是乡村权威的授权机构直接由上级产生并对上级负责,导致乡村士绅已不再是接受传统儒家道统教育的传统儒生,而变成了上级政府的附庸,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乡村固有的公共生活和自治传统。”参见岳铭青:《科举制废除、士绅阶层衰落与基层治理变迁》,《怀化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在随之而来的城市化进程中,乡村逐渐被边缘化,甚至导致既没有传统士绅的文化背景又没有责任担当的“土豪劣绅”趁势而上。传统乡村社会依靠士绅实现自治的稳定秩序被打破,公共生活也面临着从传统到现代的结构性转化。

城市公共生活同样如此。改革开放后,国家权力逐步退出人们的一般性单位,单位成为自我管理、自我运行、自我发展的独立体,原有的公共服务的职能也面临削减。“单位制”的解体和组织结构的变革引发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也随之失效。由于“国家—单位—个人”的依赖关系被打破,指令性的计划和命令式的规章制度得以实现的技术性和操作性条件不复存在。“政企分离”、“政社分离”使得各种社会资源分散到市场和社会中,住房、医疗、教育、人事制度等改革使得政府不再是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者。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单位组织制度的改革使得“单位”的纯居住功能得以强化,“政府组织所承担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的职能,开始渐次从国家的权力网络中溢漫出来”胡位钧:《社区:新的公共空间及其可能——一个街道社区的共同体生活再造》,《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社区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能,人们的公共生活场域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城市居民开始从“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区人”。在社区公共生活中,各类社会资源与合法权益都需要自己去争取和实现。但现实情况是,由于新的行为规范和治理方式尚未形成,加之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在从“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的过程中,人们更多关注于个人的发展和私人空间的构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不高,公共生活并没有因为社区自治而繁荣起来,相反陷入了相对的沉寂,甚至呈现出“家庭原子化”、“独自保龄球”1995年,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罗伯特D·帕特南(Robert Putnam)发表了一篇产生了畅销小说般效应的学术论文《独自打保龄——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人们不再愿意跟周围的邻居聊天喝咖啡,一起走进俱乐部从事集体活动,而是更愿意一个人在家看电视或者独自打保龄球(Bowling Alone)。的状态,一项基于福州典型小区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59.7%的居民表示不了解社区组织,67.2%的居民表示从未参加过社区组织的活动。在参与社区组织及其活动方面,即使是参与人数最多的业委会,也只有51人,占13.1%;参与社区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只占8.5%,社区公共空间普遍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黄宁莺、郭为桂:《和谐社区何以可能?——基于福州典型小区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年第3期。。公共生活的缺失也导致了邻里关系冷漠。根据201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80.9%的人感觉与10年前相比,当前的邻里关系越来越冷漠,而生活在城市的人群不熟悉邻居的比例为45.1%,高于县镇的29.0%和农村的11.8%韩妹:《80.9%的人感觉邻里关系越来越冷漠》,《中国青年报》,2011年11月22日。。由此也衍生出各類社会问题,如公共责任伦理缺失、社会矛盾缓冲机制缺位、优秀传统文化断续等。公共生活的失序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而言,经济基础、历史阶段、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变革是造成传统社会中良序公共生活的衰落与治理方式的式微的主要原因。传统社会公共生活主要依托于熟人社会,而当代社会公共生活则需要建立于陌生人社会中;在伦理基础上,传统公共生活主要基于家庭伦理,而脱离了熟人社会的当代公共生活则需要人们秉持契约精神;在治理依据上,传统公共生活主要依据道德礼法,而当代社会生活主要依据法律制度;在治理机制上,传统公共生活通常是权威之治,当代公共生活则是参与者平等协商;在价值导向上,传统公共生活往往基于身份认同而重情,现代公共生活则通常基于权利认同而重理。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是导致传统公共生活衰落和治理方式式微的根源。

二、良序公共生活生成的内在逻辑

我国社会现代化的过程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过程,传统与现代的差异固然明显,但彼此之间并非是完全断裂的,而是保持着一定的延续性和承继性。传统社会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仍以其深刻的文化底蕴稳定延续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世界。在我国传统“领域合一”的社会结构中,无论农村还是城市,承载的公共生活都无法与私人生活和政治生活完全相分离,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具有公共精神和公共理性的生活交往空间,但随着社会转型和改革进程的加快,“有形的手”却在事实上挤压着公共生活的空间。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公共生活的衰落正是源于其未能在高速发展和变革的社会中实现有效转型,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治理方式和时代精神,加之“父爱式”的权力介入,导致公共理性无处安放,公共精神无法彰显。

因此,重塑现代社会良序公共生活,首先要理清其生成的内在逻辑。具体而言,影响良序公共生活生成的内在逻辑包括内部动因、组织结构、制度环境、技术规则和文化基础。

1.内部动因:对公共利益的平等追求

对公共利益的平等追求是当代良序公共生活生成的内部动因。公共利益是公共生活的基石。在传统社会的公共生活中,人们谋求公共利益的广度和深度极为有限。通常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都由权力或权威中心来处理,普通民众的话语权很小,甚至有时“统治者利益就是公共利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90页。。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导致人们在公共生活中所追求的利益也以“同心圆波纹”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的结构向外扩散,形成“差序利益”。

而在当代社会公共生活中,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呈现出了不同的逻辑特点。一是对公共利益追求的普遍化。随着社会分工和职业结构日益细化,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都急剧扩张,从事专门化职业的人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而参与公共生活是人们表达诉求、谋求和维护合法权益、聚合公共利益、达成“公共善”的必要途径。二是对公共利益追求的平等化。尽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但在一定意义上,公共利益也是个人利益的有机聚合,其公共属性决定了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去争取和维护。特别在个人合法权益备受珍视的今天,平等地追求公共利益、达致公共善是公共生活的重要动力。三是对公共利益追求的主动性。当代社会人们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并非无目的的自发行为,公共生活也不是自发的交往行为。良序的公共生活需要人们主动参与和积极作为,这种参与和作为也高度建构着各类新型利益关系,影响着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因此,对公共利益的平等追求构成了当代良序公共生活生成的内部动因。

2.组织结构:扁平化多中心的组织架构

与传统熟人社会中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公共生活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共生活呈现出原子化和多中心的特征。由于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们之间的联系不再束缚于血缘、地缘和职缘,连接的纽带更加多元,原有的“身份”也逐渐模糊,一定范围内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愈加平等。公共生活的组织形式不再是以某些权威或权力为中心的“金字塔”型,或是无秩序的自发行动,而是倾向于更有目的和效率,更注重个人的平等体验、民主表达和行动自由的积极行为。由于摆脱了层级组织中的“被安排”、“被主导”的命运,拥有一定自主性现代公共生活在组织架构上呈现出扁平化特点。

多中心也是现代公共生活的组织特点。在领域分离的现代公共生活中,人们参与某种公共生活的决定性因素不再仅仅是特定的权威或权力。不同场域的价值原则也各有不同,人们围绕效率、公平和自由等价值原则主动参与各类公共生活,而不同类型的公共生活也通过不断完善组织形式、丰富生活内容等形式来提高自身的吸引力。人们穿梭于不同的公共生活圈子、表达不同利益主张、争取各自的权利诉求,满足各自的精神旨趣,展现着“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本质。现代公共生活的各种形式在地位上相互平等又彼此独立,形成一种平等的多中心秩序。

由于任何一个主体都不具备解决一切复杂多元、持续变化的问题的知识、能力和资源,因此组织结构的扁平和多中心客观上决定了现代公共生活治理主体与形式的多中心。这种多中心治理结构要求充分发挥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根据自己的利益诉求、兴趣爱好、习惯和语言等要素形成不同的交往组织,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3.制度环境:规范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当代民主社会是法治社会,健全规范的法律、政策和制度规范体系是建构良好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支撑。在传统熟人社会中,生活空间狭小,人际关系单纯,交往形式简单,诸如诚信、互助、友善、睦邻等公共生活的规范体系能够通过习俗和舆论自然形成,因此不必借助于强制性规范进行约束。

但在当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空间急剧扩大、人际关系纷繁、交往形式多元多变、信息交流不对称等特点决定了原有道德规范和礼法的约束效力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公共生活的秩序维护需求。在多中心的现代公共生活中,人们通常着眼于自身利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在没有严格的上下等级隶属关系的参与主体之间,制度和規范的缺位将导致参与主体的搭便车和投机行为,公共生活也极有可能陷入“公地悲剧”与“集体行动困境”。为了避免现代公共生活的治理失灵,需要更加具体、明确、规范、健全的契约、规则和制度予以保障。一个有效的法律制度环境对于维持良序公共生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日渐广泛的人际交往行为也必须依靠法制的规约和道德的调适,以明确权责,降低交往成本,克服利益冲突,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4.技术规则:清晰明确的规则共识

规则是建构公共生活秩序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社会中,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手段往往诉诸于道德规则——“礼”。费孝通先生将中国乡土社会视为“礼治”的社会。“礼”作为维护传统公共生活秩序的规则不同于法,它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关予以实施,维持“礼”这种规则的是社会传统。人们在日积月累的交往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交往规则,如等级秩序、行为规范、处事原则等,通过言传身教践行并传承着这些规则,并形成一种交往经验或传统,它是实践理性的产物。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这种礼治规则的交往经验对于维护公共生活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4页。在现代日新月异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重大变迁,单靠模糊抽象的道德规则已无法有效解决生活问题、维系交往秩序。理性公开、清晰明确的技术规则作为社会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成为良序公共生活的重要保证。

技术规则是可视化、操作化的行为规范。现代公共生活中,维系公共交往的纽带多样而复杂,除了共同的文化基础和价值观,更多地表现为公共利益、共同的兴趣爱好和习惯等,公共生活的参与主体也愈加多元,公共生活形式愈加丰富,目标诉求愈加具体,利益和价值诉求的达成也更加需要各主体间的协作与包容。清晰明确的技术规则有助于厘清公共交往行为的边界,规范交往过程,降低交往成本,减少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弥合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不同于经过时间沉淀的道德规则,技术规则是人们根据特定公共生活的类型、特点、目的和宗旨而建构出来的。在现代社会中,技术规则的制定只有进行充分对话,整合不同成员的意见和需求,形成最大多数的共识,才能使人们自觉遵守,技术规则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并在公共生活和集体行动中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没有清晰明确的技术规则和自觉遵守规则的参与主体,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共生活。规则体系完善与否,决定着公共生活的秩序和品格。

5.文化基础:合作包容的公共精神

合作包容的公共精神是良序公共生活得以延续的文化基础,赋予公共生活以灵魂。事实上,任何一种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延续都要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在传统领域合一的社会中,无论是普通村民还是“单位人”,都被结构化于国家之中,人们依附于宗族和单位,缺乏独立人格和自主能力,只有遵守道德礼法、服从权威安排才能寻得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传统社会的公共生活通常在本质上体现为日常生活,遵守道德、尊重权威成为这种生活方式的文化基础。

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社会生活方式重构的过程。市场经济的改革、社会结构的变迁、权力配置的调整加速了原有公共生活方式的瓦解。现代公共生活建立在社会化、专业化基础之上,打破了原有的自上而下、等级森严的组织结构。人与人之间以相互独立的原子而存在,在结成特定的公共组织、开展公共生活的过程中,由于文化背景、观点诉求、习俗禀性等差异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合作包容的公共精神就显得弥足重要。

公共精神是一种公民美德,体现为人们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以及公共责任的秉持。现代公共生活的重建归根结底需要国家与社会、市场、公民之间协商与共治。合作与包容的公共精神是滋养良序公共生活的重要文化基础。信任、协作、宽容、团结等文化要素往往具有自我增强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均衡,为公共生活的良性循环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视域中,一个成熟的公共领域和良善的公共生活是维系个人和国家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是保障个人权利得以实现、推进国家民主化发展的关键力量。传统以权力和权威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良好公共生活秩序的重塑要求既能够适应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契合现代社会的基本精神,同时也能将植根于自身的优秀文化基因传承下去,在变革社会中寻求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与发展,这就需要转变原有的社会治理模式与技术,通过治理方式的变革推动公共生活的良性发展。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建构现代

良序公共生活的重要途径如何通过治理方式的变革,自上而下、由内而外地培育和建构现代社会良序公共生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提出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人们通过自由、平等、理性的沟通交流和对话协商等方式参与社会生活、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社会冲突、增进社会共识和凝聚社会力量的重要治理方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自身的历史文化与传统,继承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和合”、“中庸”、“民本”思想与实践,允许并尊重差异性的存在,容纳不同意见,以人为本,主张通过协商达到和谐的境界。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传统社会的“协商型”治理也有根本差别。传统社会的“协商型”治理或“协商文化”建立于小农经济、专制政治和宗族礼法基础之上,“协商”双方主体资格不平等、缺乏制约机制,其本质在于通过“朝议”、“谏议”、“清议”、“乡议”等形式维护封建统治和等级秩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超越了传统社会受制于生产方式所导致的协商政治在个人权利、平等地位、普遍参与、制度保障、技术支持、公共精神等方面的局限性,契合现代社会治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求,使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更加广泛、议题设置更加包容、诉求表达更加多元、制度保障更加健全、规则程序更加清晰、利益整合更加有效。

当前,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具有较好的公共生活习惯和参与意识的地区已经或正在形成良好的协商民主模式,也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但在一些经济发展和公共生活较为落后的地区,却无法有效地推行协商民主实践,有些地区即使开展了,治理效果也比较差,很难构建起良序公共生活。社会基础固然是协商民主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条件,但治理模式的转型对于公共生活的改善也发挥着重要的形塑作用。具体而言,协商民主为现代良序公共生活秩序的建构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念、制度与技术支持。

1.价值契合:协商民主明确了良序公共生活的价值导向

公共生活的本质在于其公共性。公共性要求每一个公共生活的主体都能参与其中,促进社会公共善的实践。良序公共生活应当是围绕谋求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的现实目标而展开的。然而,资源稀缺的客观现实决定了个人利益具有排他性,而这种排他性也是公共生活冲突的最直接根源。在利益分化的现代民主社会,要缓解个体利益之间以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并努力使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实现共赢,就要从简单利益争夺走向理性的利益协商。因此,力图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共识、促成公共利益的协商民主为良序公共生活的构建提供了可能的路径。

协商民主以平等自由、对话倾听、包容理解和理性妥协为基本要素,这不仅满足了当代公共生活的本质特性,同时还指明了公共生活的价值导向,即以追求共同利益为目标,承认差异、主张参与、强调对话与磋商。一方面,协商民主通过人们之间自由而平等的对话磋商来提高个人自主化程度,调整个人的利益偏好,促进利益融合,化解矛盾冲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协商民主也有助于培养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美德,提高公共生活主体的公民意识、理性精神和民主素养。就此而言,协商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民主的程序,其平等、包容、理性的价值导向也为良序社会生活的构建提供了方向,而秩序优良的社会公共生活也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社会资本。价值上的契合使协商民主与良善的公共生活相互促进、相互建构。

2.制度保障:协商民主提供了良序公共生活的制度规范

良好公共生活秩序的构建离不开对交往主体、交往过程和交往规则的约束與规范。传统社会的公共生活主要靠道德伦理、内心自觉和简单的共同体规章予以规范。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关系仅靠内在道德自觉是难以有效维系的,以契约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公共生活必须依靠一定的制度规范予以保障。制度是支撑公共生活的理性体系。协商民主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形式为公共生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作为制度保障的协商民主主要体现在对不同层次、类型、范围和目的的公共生活的形塑与规范。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最具代表性的“温岭民主恳谈”就是首先从规范和完善公共生活开始的。1999年6月,温岭市松门镇开展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为了改善自上而下、满堂灌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松门镇创新性地引入了对话式的论坛形式,使干部与群众能够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处理公共事务程同顺、邝利芬:《温岭民主恳谈的意义及局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松门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积极推广,各地掀起了以畅通民意渠道、改善公共服务为目标的一系列改革,并相继将此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从单纯的协商对话、到公共事务决策方式的改善,再到“參与式预算”的形成,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具有温岭特色的“民主恳谈”协商民主模式逐步形成。事实上,这种“民主恳谈”就是一种旨在畅通民意、加强沟通、提高决策合法性与民主化程度的公共生活制度化平台。协商民主作为一种规范公共生活的制度与机制,就是要打破由经济体质改革和社会转型所造成“利益的通达性阻塞”张静:《通道变迁:个体与公共组织的关联》,《学海》,2015年第1期。,重构民众与公共生活的制度化关联,缓解政府与社会的疏离,改善公共生活现状,优化公共生活质量。

制度保障需要制度化文件予以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相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就是把不同层面和领域的协商民主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陆续出台,协商民主逐渐从一种民主实践上升为制度形式,成为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性文件的相继出台不仅有助于形成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制度氛围,同时也为问题复杂、情况多变、矛盾突出的公共生活提供了有效的治理资源。通过建立一整套的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平台和渠道,使各种形式的公共生活有序开展,让每一个人在公共生活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都能自由平等的表达利益诉求,进行充分的对话协商,形成理性共识,达致“善良意志与自由精神、个人善与共同善的有机统一”吴育林:《论公共生活及其主体性品质》,《江海学刊》,2006年第6期。。

3.技术支持:协商民主提供了良序公共生活的技术规则

良序公共生活的运行不仅需要制度保障,现代社会民主自由、平等多元的公共生活理念的落地,很大程度上需要科学、合理、有效的技术规则予以支持。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领域中构成交往行为必须满足三大有效性要求,即真实性(Wahrheit)、正确性(Richtigkeit)和真诚性(Wahrhaftigkeit)章国锋:《哈贝马斯访谈录》,《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1期。。只有在保证三大有效性基础上,公共生活参与者之间的理性交流和协商对话才能顺利开展。良好的协商规则不仅有助于强化人们有序处理冲突、调和矛盾的规则意识,还有助于提高人们在参与治理、参与决策方面的能力。

近年来,各地协商民主实践蓬勃发展,在实践模式上进行了大量创新,不仅有温岭的“民主恳谈会”,还有南京的“市民论坛”、安徽的“南塘实验”、湖北的“开放空间会议技术”、河南邓州的“四议两公开”、天津宝坻的“六步决策法”、杭州的“民情合议庭”、四川彭州的“社会协商对话会议”等等。协商交往技术的创新是实践模式的创新的核心内容,技术的创新通常体现在交往规则的设计上。例如,安徽“南塘实验”将西方民主辩论的12条“罗伯特议事规则”改良为乡村版议事规则——“南塘十三条”,明确了公共讨论中的程序、发言规则和注意事项,其中渗透着现代公共生活的平等、尊重的理念参见翟明磊、吴达:《“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南塘试验》,《南方周末》,2009年4月2日。;湖北“开放空间会议技术”的最大特色是“4321要素”,即四项原则、三大动力、两类参与和一项法则,遵守“在场的人就是合适的人”、“凡是发生的都是有原因的”、“只要开始了时机就到了”、“结束了就让它结束吧”四项原则,依靠“公共性、热情和责任感”三大动力,“蜜蜂和蝴蝶”两个特殊参与主体以及双脚法则,保证公共生活中人人有声音、人人有选择、人人有分享、人人在协作、人人有平等参见袁方成、张翔:《使协商民主运转起来:技术如何可能——对“开放空间会议技术”及其实践的理解》,《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湖北省通过利用“协商座谈会”、“社区论坛”和“四民工作法”等技术,有效整合了并动员了包括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物业公司、政府机构等组织和人员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着力解决了社区环境、社区治安、惠民资金使用和社区利益纠纷等公共问题资料来源于2014年3月21日“湖北省城乡基层组织协商民主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材料。。不同的实践形式都包含着细致的技术规则设计,以保障公共生活的民主化和有序化。协商民主探索和形成的理性协商的技术规则,对于培养公民意识和理性精神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作为处理社会公共生活的一种理念和能力,公共理性通过公众参与所形成的并不是基于某种最高理想原则之上的绝对真理,而是公共的程序性规则、合作的理念与协商的共识。”李海青:《理想的公共生活如何可能——对“公共理性”的一种政治伦理学阐释》,《伦理学研究》,2008年3期。

将更多的公共生活热情转化为工作思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将更多民主理念和目标转化为促进民众参与公共生活的机制和路径,凝聚公共生活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现代良序公共生活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性支撑,能够真正激发公共生活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通过对技术化的规则和具体的流程设计落实现代社会民主、平等、自由、尊严的公共生活理念,培养出具有参与热情、能力和理性的现代公民。

四、分析与思考:以基层协商民主

推进公共生活的重建郡县治则天下安。相比于嵌入地方治理中协商民主所承担的回应需求、决策咨询等功能,基层协商民主被赋予了更实际的民主意涵。因此,基层协商民主是协商民主最丰富、最生动、最鲜活的体现。近年来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蓬勃发展极大提高了城乡社区公共生活质量和基层社会民主自治水平。然而,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协商民主在推动现代良序公共生活构建中仍然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如协商形式多样,成本较高,缺乏可复制性,难以推广普及;协商程序和机制与现有制度间缺乏有效衔接,制度供给不足;协商技术不成熟,参与主体协商意识和民主精神有待提高,协商效果难以保障,共识难以达成;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容易偏差容易造成协商异化,违背协商民主的基本精神,难以塑造出参与型的公共生活文化;等等。因此,以基层协商民主推进良序公共生活的重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破观念上、制度上、技术上和文化上的瓶颈,积极开展尝试与创新。

首先,牢固树立基层民主自治的观念。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应当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政府部门要逐步放权并赋权于社会,转变“官本位”的观念和过去以单纯行政命令管理社会的方式,更多发挥引导、指导和支持的作用。与此同时,民众要在公共生活中逐步意识到个人的利益诉求通过集体行动更容易达成实现,在思想上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开展自治转变,使公共生活更加民主、高效和公平。

其次,继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重点解决治理模式与现實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协商需求与协商民主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打破传统的官僚行政的封闭性,增强基层协商民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更为科学、有效、规范的基层协商民主模式,推动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

再次,不断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技术规则。扩大协商议题的应用范围、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规范协商过程、科学设计协商流程等等。通过探索技术可行、规则明确、流程清晰的协商技术,提高民众的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公共生活质量。

最后,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提升公民文化素养。社会组织是培育公共精神、构建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践协商民主的良好形式。要通过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带动民众参与各类公共活动,培养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兴趣以及协商一致、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的能力,提升民众参与现代公共生活应具备的文化素养。

良好的秩序是公共生活得以健康开展和持续运行的重要保证。尽管随着社会对效率和功利的热衷,科层化、建制化的官僚体制开始席卷公共领域,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模式中,人们专注于自身无暇他顾,公共交往空间遭受严重挤压,但人们对于良序公共生活的向往却从未消失。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协商民主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改革中的问题要靠继续深化改革来解决,协商民主还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的调试与修正、解构与重构,在重建自由平等、积极有序、崇礼向善的良序公共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徐东涛)

作者:李欣

第3篇:农村小学科学课基于教学生活化有关思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越来越关注义务教育相关的问题,尤其是小学教育。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小学各学科都在积极的寻求提升教学质量的教学策略,于是教育活动生活化的教学策略受到了各科教学工作者的青睐。为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也在积极的探索教学生活化的相关策略。科学来源于生活,也广泛的应用于生活,生活显然成为了科学研究的基础。本文就是结合当前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特点,提出了几点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生活化教学的策略,以求整体提升农村小学生的综合科学素养。

关键词: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生活化;思考

现在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科学,我们使用的生活用品,无一不是与科学息息相关。小学生是认识科学的开端,这个时期对他们进行科学素养培育有利于学生们健康的成长和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在小学科学课开展的过程中要积极的引入生活元素,尤其是农村小学,在进行科学教育的时候要紧密结合其特有的生活环境,帮助农村小学生形成良好的科学素养。

一、利用生活经验——情景导入生活化

在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开展的过程中,运用农村生活中的经验,把小学科学课程内容与生活中的情景进行融合,创设良好的科学知识学习环境。通过生活情景的创设,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时候能够拥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学生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也更加深刻、透彻。并且在生活化的情景中,学生们能够从科学概念出发,细致观察科学现象,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努力探索答案,最后并进一步总结、理解和吸收,通过这样的一个学习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过程,学生们即学习到了科学知识,也培养了自身的探索、创新精神[1] 。例如:在学习《有趣的食物链》这节内容时,老师可以结合农村的生活经验创设一个学习情境,寻找农村这个生活环境的生物,像小麦、毛毛虫、青蛙、蛇、羊、狗等等。老师让学生们把农村生活中见到、知道的生物列举完以后,再让学生们把这些生物进行连线,组成“吃与被吃”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可以带领学生们走进乡间田野,让学生们在乡村环境中感受生物的多样性,并进一步认识生物之间这种“吃与被吃”的关系。通过这样的一个深入实际环境进行学习的一个过程,学生们对食物链的相关知识认识、了解、学习的也会更加深刻、清晰。

二、善用身边资源——探究材料生活化

农村是一个万物俱存的大环境,在这个环境中科学的应用随处可见,小学科学课程教师要善于运用身边的这些资源,在科学探究的过程中运用生活中的资源向学生展示科学的奥妙。有很多理论性较强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理论非常的枯燥、单调,为了让学生能够愉快、轻松的掌握这些知识点,科学课程老师就应当带领学生们进行实验探究活动。生活化的实验探究活动就是要结合学生们的生活资源,让学生们用最熟悉的资料来探索出科学真理。另外,学生们在生活化的实验探究活动中,他们的学习热情会被激起,他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也会被调动,这样的实验探究活动就会产生更好的学习效果。例如:在学习《声音的产生》这节内容时,老师可以引导学生们举例生活中的声音,像水流声、打雷声、说话声等等。老师运用生活中的水杯进行“水“产生不一样声音的實验,拿出七个玻璃水杯,七个水杯依次倒上不同量的水,然后用筷子进行敲打,就会产生不一样声调的声音,并且还能够击打出音乐来。这个实验让学生自己进行探索的时候,学生们就能深切的感受到水杯产生不一样声音的明显性,并且迫切的希望得知原理,那么学生们就能够快乐、高效的掌握声音产生的相关知识。

三、捕捉生活素材——活动内容生活化

生活与科学紧密相连,生活是科学的基础,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知识。所以,要想让学生们能够学习好科学知识,老师们要积极的捕捉生活素材,以生活为背景设置一些开放的活动课程[2] 。例如:在学习《考察动物和植物》这节内容的时候,老师可以为学生设置一个生活化的活动,让学生们去考察身边的植物和动物,并让学生们进行分类,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们就能够熟练掌握有关动植物分类的相关知识点。再如:在学习“热可以改变物质状态“这个知识点的时候,老师可以组织学生一起对一些生活中的物品进行加热,然后观察它的状态。在夏天,在室外阳光下放一块冰,让学生观察冰的变化;用温度计,可以让学生感受热胀冷缩的原理;把铁棍的一边进行加热,另一边能够热起来,学生们能够感受热传递的过程等等。这些生活化的活动,能够让学生随时、随地的探索科学知识的奥秘。

四、回归生活实践——拓展应用生活化

在小学科学课程的学习中,老师在向学生传递知识的时候,需要把每一个科学知识建立与学生的农村实际生活进行链接。这样学生就能够有意识、有方法地把学习到的科学知识与生活中的经验进行结合,并把科学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去。这样,把科学知识回归生活实践的教学方式,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们更加深入的理解科学原理,从而提高科学知识的学习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的帮助学生积累生活经验,提升学生的科学知识与生活经验进行灵活转化、应用的能力,最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3] 。例如:在学习生命科学这个知识点以后,学生们在生活中看到植物一年四季的变化时候,就可以运用生命周期的知识来解释这种现象。学生们学习到热胀冷缩原理之后,就可以用它来解释为什么铁路上的铁轨之间都留有缝隙等等。这样,当老师向学生们传授一个科学知识点之后,要鼓励学生们进行生活运用,并将应用心得向同学、老师进行分享,这样学生们的科学实际应用素养就能够得到有效培养和提升。

结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中活动,进行生活化思想渗透,既能够提升教学效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也能够让学生们能真正的掌握好科学技能,提升学生们的综合素养。学生们发现科学并在生活中积极运用科学的习惯,为其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基础条件。小学科学老师们要结合农村学生的生活环境,不断的进行创新改革,摸索出最佳的农村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模式,培养农村小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精神。

参考文献:

[1] 张家德.浅谈农村小学科学课教学生活化的策略[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17(3):89-89.

[2] 郭凤春.在小学科学教学中实施生活化教学的对策思考[J].考试周刊,2017(A5):24-24.

[3] 关天赐.关于小学低年级科学课堂教学生活化的思考[J].西部素质教育,2018,4(12):226-227.

(作者单位:和布赛尔县孜盖乡中心校)

作者:李丽

第4篇: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说明

市委实践办要求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必须于8月10日前召开完毕,办事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8月初前召开完毕。为此,新区实践办按照这个时间要求,拟定了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计划(见附表),本周三,社会建设局和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将首先召开,接下来,其他单位也要按照这个计划表来着手准备。如果出现一些重要原因如挂点的新区领导有其他重要政务安排的,实践办将重新调整相关单位的时间,并第一时间通知到位。

为确保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今天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会前、会议和会后的有关要求作一个总的部署。

一、会前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会前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街道还需准备党工委班子和办事处班子的两个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

2、会议材料(主持词、议程、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请示及民主生活会方案;

4、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

5、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汇报。

(二)各单位在会前要将以下材料按规定报批。

1、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请示及方案需在会前2天分别报新区实践办和挂点的新区领导。

2、各单位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新区实践办、新区督导组审阅同意后,要在会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新区督导组组长审阅同意并签名后分别报挂点区领导、新区实践办审阅。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会前报绪松书记审阅。办事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在会前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3、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汇报要在会前报挂点联系的新区领导审阅。

(三)各单位的全体班子成员都必须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如果因重病(如城市建设局刘夫杰)而无法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本人要在会前向新区实践办请假(提交请假单),如果本人无法请假的,单位要代为请假。

(四)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新区领导、新区督导组成员、纪工委和组织人事局人员都将由新区实践办来通知,各单位要做好联络工作。

二、会议有关要求

(一)会议议程。

1、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专题民主生活会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主要议程包括:(1)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2)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余班子成员依次对其开展批评。(3)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班 2 子其他成员依次开展批评。(4)单位主要领导做小结。(5)新区第三督导组领导点评。(6)挂点新区领导讲话。

注:市政府秘书长徐安良参加发展和财政局民主生活会,安良讲话放在议程最后一项。

2、办事处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1)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党政正职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2)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办事处其他参会人员对其分别提出批评意见;办事处其他参会人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党政正职、副书记和与其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关系紧密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此项要求待本周三市委实践办会议后再明确)。(4)党工委书记作总结讲话。(5)新区督导组点评。(6)挂点新区领导讲话。(7)市委督导组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1、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包括:新区党工委挂点联系的领导,新区督导组、新区纪工委及组织人事局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市委实践办的要求,党员处级干部中,有分管工作或协助分管工作的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同时,卫华、伟雄、刘虹同志作为社工委、综合办、组织人事局的班子成员,还要以班子成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委督导组将对区直单位、区属企业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抽查,但尚未明确是否参加。

2、办事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市委督导组领导,新区党工委挂点联系的领导,新区督导组、新区纪工委及组织人事局领导、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市委实践办的要求,办事处党员处级干部中,有分管工作或协助分管工作的要参加民主生活会)。

(三)列席人员

区直各单位可以将副科以上干部作为列席人员。各办事处可以将各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作为列席人员。

(四)会议时长要求

1、关于会议总的时长。按照市委实践办的要求,各办事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天半,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天。

2、关于自我批评和批评的时长安排。 ⑴区直单位、区属企业 分3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班子成员超过10人的(只有综合办14人,包括了宏元、金辉专员),建议总的时长为1天半。另外,每个人自我批评的时间为15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的时间为20分钟,一把手作班子对照检查发言的时间为20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如此计划,综合办的具体安排为:第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第二天上午9:00-12:00共10个小时(600分钟),一把手作对照检查发言及所有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总时间为510分钟。

4 第二种情形。班子成员为8-10人的(纪检监察局8人含建新专员、发展和财政局8人、公共事业局党委8人、城市建设局8人含新疆挂职干部),建议总的时长为1天。另外,每个人自我批评的时间为15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的时间为20分钟,一把手作班子对照检查发言的时间为20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如此计划,这些单位的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共7个小时(420分钟)。其中,班子成员为8人的3个单位一把手作对照检查发言及所有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总时间为300分钟。

第三种情形。班子成员在8人以下的(其他单位均为3-6人),建议总的时长为1天。另外,每个人自我批评的时间为20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的时间为10-15分钟,一把手作班子对照检查发言的时间为20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社工委、中心区办等人员较少的单位还可以适当延长发言时间)。这些单位的具体安排为: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共6个小时(360分钟,社工委、中心区办等人员较少的单位还可以适当提前上午和下午会议结束的时间)。举组织人事局为例,该局共6名班子成员,一把手作对照检查发言及所有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每人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时间为15分钟来计算)的总时间为230分钟。

⑵办事处(待市委实践办周三会议后具体明确,此处只是按目前的情况来推算)

5 办事处的班子成员在15人左右(按照领导要求,除去一些不分管或协助分管工作的非领导职务处级人员,具体人员待干部科查实),会议总时长为1天半。建议每个人自我批评的时间为15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的时间为20分钟,党政一把手作班子对照检查发言的时间分别为15分钟(主要讲四风问题)。两办事处的具体安排为第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7:00,第二天上午9:00-12:00共11个小时(660分钟)。以坪山办事处15人为例,党政一把手作对照检查发言及所有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总时间为555分钟。

(五)会议上要给参会人员印发的资料

1、会议议程。

2、装订成册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班子成员简历及分工情况。

(六)会议的有关注意事项

1、自我批评要口语化,主要讲四风突出问题,其他方面简略讲,不讲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自我批评可以形成打印稿带入会场。

2、民主生活会上批评时不能附和别人的意见,批评别人要单刀直入、直接批评,批评别人最少要提一个问题并且必须讲事例。批评人不能直接引用被批评者在对照检查材料中自我检查的事例。批评要有辣味,并且要落脚在“四风”上。批评别人的意见不能形成打印稿带入会场,批评别人要口语化,可根据笔记本的提示来批评,但不能念稿子。

3、会上自我批评完后,要说一句类似“下面,请大家对我进行批评”的话;在其他班子成员对自己批评完后,要作表态性发言,比如“大家对我批评我都接受,下来,我将认真整改”等。

4、由各单位负责全程录音,录音要在会后上交新区实践办。不需录像。

三、会后有关要求

(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各单位、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会议,通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新区党工委督导组参加。市委督导组还将参加办事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会的参会人员范围参照今年2月发放的督导手册的具体要求。

(二)上报专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结束后3天内,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办事处要就民主生活会情况统一形成专项报告,附上各个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新区党工委督导组审定后,报新区党工委教育实践办。

四、关于宣传要求

各单位各办事处有关民主生活会的宣传要严格按照综合办的纪律要求,具体内容向综合办请示。

五、关于督导组的督导

请3个督导组严格按照会议的有关要求进行督导,特别是要严格审核好几个材料,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 7 评。新区实践办将提供督导组组长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点评通稿,各单位不用再行撰写,但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情况给督导组。督导组可根据会议的实际情况对讲话通稿进行完善。

第5篇: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榆次运用车间党总支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一、生活会时间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生活会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每次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党小组长要提前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小组的党员,让大家做好思想准备,并请支部派支委成员参加,取得指导和帮助。

2、认真开好会。

(1)、学习有关文件。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中心议题,选学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每个成员都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进行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别人的批评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做好记录。要指定专人把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发言内容和有关问题如实记录下来,会后及时将记录交支部和总支审阅。

3、制订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要针对

1 不同情况,制订出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党员个人整改措施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小组长保管。党小组长要经常督促检查,并把整改情况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二OO六年八月十日

第6篇: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撰写有关要求(大全)

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撰写有关要求

机关党委各位领导:

拟定于近期召开 2020 年度民主生活会,需拟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 1.深入学习研讨。参考学习篇目(附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互相之间、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二、检视剖析材料 检视剖析材料要重点写问题,讲问题直奔主题,少用“但是”等转折、过渡,不能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不能以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不能以旧问题代替新问题。查摆问题部分原则上不少于 70%,原因剖析部分掌握在 20%左右,整改部分掌握在 10%左右。检视剖析材料不硬性规定字数。

检视剖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块内容:查摆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 5 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3.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查摆问题最后,要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说明:1.如实报告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要逐项详细说明;2.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没有的说明没有;3.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作出说明,没

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家属子女情况,主要包括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说明亲属及子女有无移民、与外国人通婚、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家庭有无重大投资事项;2.房产情况,包括数量、地址、面积等具体情况,并说明有无多占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超标多占情况;3.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情况,办公用房要注明面积。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民主生活会要将开展调查研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深刻剖析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等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

第二块内容: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要认真分析问题症结,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既要分析工作方面的原因,更要深刻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找准思想根子上的问题。

第三块内容: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批评和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对每名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不少于 2 条(附件 2)。

2.要有辣味,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3.要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入手,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落细落小,以小见大。

4.要坚决防止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以客观问题代替主观问题,以希望或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5.要注意发现并指出新问题,原则上之前民主生活会上提过的批评意见,不得作为这次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

请各位领导尽快着手材料撰写等相关工作,于 1 月 26 日前将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及批评意见报机关党委。

附件:1.材料行文参考格式 2.民主生活会参考学习篇目 3.批评意见提纲

2021 年 1 月 22 日

附 1:材料行文参考格式 在 2020 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 (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

准确职务

姓名(三号楷体GB2312居中)

正文(三号仿宋体 GB2312,字间距按标准间距,行间距30 磅,页边距均设为 30mm)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

(二)XXX(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 GB2312)

3.XXX(三级标题三号仿宋体 GB2312 加粗)

二、原因剖析 三、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附件 2:

民主生活会参考学习篇目

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总书记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7.《中国共产党章程》; 8.《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9.《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附件 3:

批评意见提纲

批评意见 机关党委班子

侯欣达

梁东田

杨永伟

巩恩奎

第7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民主法制建设方面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6题)

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新要求,具体包括: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A )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A.司法公信力 B.商务诚信 C.政务诚信

2.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 C )有机统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A.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执政

B.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办事 C.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 B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A.完整、尊严、权益 B.统

一、尊严、权威 C.统

一、准确、威严

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 C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A.民主思维和民主方式 B.辩证思维和辩证方式 C.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5.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 C )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A.立法调研、个案监督、司法调查 B.立法审查、执法监督、人事任免 C.立法、监督、决定、任免

6.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用( A )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A.制度 B.智慧 C.科技

二、多项选择题(6题)

1.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BCD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A.国际化 B.制度化 C.规范化 D.程序化

2.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 ABC )的人民民主。

A.更加广泛 B.更加充分 C.更加健全 D.更加迅速

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 ABCD )。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 ABCD )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A.扩大有序参与 B.推进信息公开 C.加强议事协商 D.强化权力监督

5.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进( ABCD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A.科学立法 B.严格执法 C.公正司法 D.全民守法

6.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 ABD )转变。

A.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B.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C.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D.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判断题(6题)

1.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对 ) 2.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 对 )

3.党代表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 错 ,应当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 对 )

5.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尽量考虑听取基层干部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 错,应当是“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6.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这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 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35题)

1.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B )终审制。(《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A.一审 B.两审 C.三审

2.依据《刑事诉讼法》,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第一审由( B )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3.依据《刑事诉讼法》,贪污贿赂犯罪,由( B )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4.上海市居民李某在南京出差时被当地人骗走人民币1万元,回到家后意识到被骗,于是到上海市警方报案。依据《刑事诉讼法》,本案应由( B )警方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A.上海 B.南京 C.上海、南京都可以

5.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 A )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A.3日 B.五日 C.十日

6.王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王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B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A.侦查阶段,王某无权聘请律师 B.王某不需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C.王某聘请律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7. 依据《刑事诉讼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 B )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A.一 B.二 C.三

8.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 B )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B )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A.

六、六 B. 十

二、六 C.十

二、十二

9.公安机关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拘留,并报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区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该区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C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A.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把李某继续羁押到拘留后的第7日

B.直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 C.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

10.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下列选项中,属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C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A.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名誉损失的 B.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的 C.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11.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应如何处理?( 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A.不应当受理

B.应当受理,并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C.应当接受,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2. 依据《刑事诉讼法》,询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A )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A.二人 B.三人 C.四人

13. 依据《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 A )进行,并出示工作证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A.个别 B.集中 C.公开

14. 依据《刑事诉讼法》,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B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A .6小时 B .12小时 C .24小时

15.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从( 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A.拘留之日起计算 B.逮捕之日起计算 C.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16.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A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17.公安机关在侦查林某贩毒案时,对林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并对搜查过程中所获取的毒品及其他有关物品进行扣押。有关本案的扣押,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至一百四十三条)

A.进行扣押时,应当出具检察机关开出的扣押证 B.扣押物品时应当场开列扣押清单

C.扣押的物品中经查明确实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予以退还

18. 依据《刑事诉讼法》,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 B )审查决定。(《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19.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如果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 B )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同级党委政法委

20.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A.申诉 B.申请复议 C.起诉

21.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 A )日以前送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A.三 B.五 C.十

22. 依据《刑事诉讼法》,自诉人经( B )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据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A.一 B.二 C.三

23.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缺乏罪证,而自诉人又提不出补充证据的,应当( C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A. 移送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B.移送人民检察院负责处理

C.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24. 依据《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 B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A.可以不派员出庭 B.应当派员出庭 C.由法院决定是否派员出庭 25. 依据《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 B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A.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6. 依据《刑事诉讼法》,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C )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A.五 B.七 C.十

27.甲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甲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A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A.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B.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书面审理

28.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 C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A.维持原判 B.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C.直接改判

29.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 B )以内审结。(《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30. 依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 C )。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A.批示 B.判决 C.裁定

31. 依据《刑事诉讼法》,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 C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A.原合议庭处理 B.执行庭负责处理 C.审判委员会处理

33.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 B )派员临场监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A.上一级人民法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 C.同级党委政法委

33.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 A )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34.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 C )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省级人民政府

35. 依据《刑事诉讼法》,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 B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A. 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17题)

1.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BC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A.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B.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C.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D.与被告人供述基本一致

2.下列选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有( ABD )。(《刑事诉讼

法》第六十七条)

A.与本案无牵连 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虽不享有政治权利,但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D.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有下列( BCD )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A.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B.通缉在案的 C.越狱逃跑的 D.正在被追捕的

4.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 ABCD )情形时,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A.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B.犯罪后企图自杀

C.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D.有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5. 依据《刑事诉讼法》,以下有关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B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

A.不可以进行调解 B.可以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C.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D.应当同刑事案件分开审判

6.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人员中,( ABCD )可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A. 鉴定人 B.证人 C.法定代理人 D.翻译人员

7. 依据《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 ABCD )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A.尸体 B.场所 C.物品 D.人身

8.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采取( AB )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A.查询 B.冻结 C.没收 D.自主处置

9.依据《刑事诉讼法》,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侦查机关应当( ACD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A.撤销案件 B.对犯罪嫌疑人给予治安处罚 C.立即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D.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10.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除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外,还必须查明(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A.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B.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C.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D.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11. 依据《刑事诉讼法》,以下选项中,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时,不公开审理的是(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12. 依据《刑事诉讼法》,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可以根据情况采取( ABCD )等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A.警告制止 B.强行带出法庭 C.罚款 D.拘留

13.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A.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C.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14.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可以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有( ABC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A.维持原判 B.改判 C.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撤销案件

15.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下列( ABCD )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A.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D.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16.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罪犯中,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BC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A.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被判处无期徒刑怀孕的妇女

C.被判处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D.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正在照顾自己婴儿的妇女

17.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被判处( ABCD )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A.管制 B.宣告缓刑 C.假释 D.暂予监外执行

三、判断题(16题)

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宪法。(对)《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2.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未得到批准前,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3. 依据《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不能作为证据。(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4.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外委托辩护人辩护。(对)《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5.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6.甲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监视居住。甲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不得离开自己的住所。(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7.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8.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的48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应为“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9.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对)《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10.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11.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通缉令由公安机关发布) 12.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三次为限。(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13. 依据《刑事诉讼法》,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14. 依据《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15. 依据《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九十日以

内审结。(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应为“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16.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17题)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基本原则的是( C )。(《行政强制法》第4—8条)

A.法定原则 B.适当原则 C.强制为主原则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是( B )。(《行政强制法》第9条)

A.没收违法所得 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选项中( A )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10条)

A.政府文件 B.行政法规 C. 法律

4.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是( C )。(《行政强制法》第12条)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代扣代缴税款 5.某食品厂因食品安全事故被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查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货物500箱;(2)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3)罚款10000元。上述处理决定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 )。(《行政强制法》第9条)

A.查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货物500箱 B.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 C.罚款10000元

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B )。(《行政强制法》第16-18条)

A.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C.行政强制措施应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7.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级政府规章无权设定的是( C )。《辅导讲话》P17-18 A.行政处罚 B.行政许可 C.行政强制

8.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

人员应当在( B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强制法》第19条)

A.12 B.24 C.48 9.解除查封、扣押时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 C )。(《行政强制法》第28条)

A.赔礼道歉 B.国家赔偿 C.补偿

10.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冻结存款、汇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C )。(《行政强制法》第

29、30条)

A.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B.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C.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立即告知当事人

1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A )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行政强制法》第31条)

A.3 B.7 C.10 1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拒绝接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 C )的有关规定送达。(《行政强制法》第38条)

A.刑事诉讼法 B.行政诉讼法 C.民事诉讼法

1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应当( B )。《辅导讲话》P35-

36、P39 A.撤销决定 B.中止执行 C.终结执行

14.下列关于代履行的做法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C )。(《行政强制法》第50-51条)

A.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前要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C.代履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15.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54条)

A.不动产 B.申请人 C.被申请人

1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通过( B )进行审查,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57条)

A.开庭 B.书面 C.听证

17.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费用由( C )承担。(《行政强制法》第60条)

A.行政机关 B.法院 C.被执行人

二、多项选择题(10题)

1.《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ABCD )。(《行政强制法》第1条) A.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B.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D.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 ABCD )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第2条)

A.制止违法行为 B.防止证据损毁 C.避免危害发生 D.控制危险扩大

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 BC )。(《行政强制法》第

9、10条)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

4.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是( ABCD )。(《行政强制法》第12条)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D.代履行

5.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选项中,( ABCD )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18条)

A.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B.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C.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D.制作现场笔录

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的说法,正确的( AB )。(《行政强制法》第

23、

24、26条)

A.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B.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D.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7.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 CD )。(《行政强制法》第33条)

A.上级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金融机构 D.当事人

8.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除情况紧急外,行政机关不得在( BCD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43条)

A.工作日 B.夜间 C.法定节日 D.法定假日

9.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选项中的( BCD )。(《辅导讲话》P34-35,《行政强制法》第34-38条)

A、协商 B、催告 C、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D、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10.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满足下列选项中的( ABC )等条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44条)

A、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B、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不拆除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当事人阻止拆除

三、判断题(11题)

1.《行政强制法》所称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对 )(《行政强制法》第2条)

2.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无权要求赔偿。(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8条规定,“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4.地方性法规可以对属于地方性事务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对 )(《行政强制法》第10条)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对 )(《行政强制法》第18条)

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0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7.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口头告知当事人。(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1条规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8.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对物品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9.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一般为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对 )。(《行政强制法》第32条)

10.行政机关如果有必要可以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11.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对 )(《行政强制法》第5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24道)

1.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C )。(《辅导讲话》P49))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国家

2.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以( A )为主要方式。(《辅导讲话》P297))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财产 C.赔礼道歉

3.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 B )的权利。(《辅导讲话》P290))

A.民事赔偿 B.国家赔偿 C.经济补偿

4. 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下列行为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C )。(《辅导讲话》P54)

A.非法拘禁造成公民人身权损害的

B.违法冻结财产造成公司财产权损害的

C.法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5. 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以( B )为前提条件。(《辅导讲话》P294)

A.是否与职权相关 B.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C.是否造成实际损害

6. 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A )。(《辅导讲话》P291)

A.某市公安局违法拘留行为 B.某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行为 C.某商业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

7. 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C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辅导讲话》P293)

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8. 依据国家赔偿法,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应当以限制或剥夺自由的时间按日计算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 A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辅导讲话》P297)

A.上年度 B.本年度 C.近2年

9.某监狱狱警见囚犯甲殴打囚犯乙,未及时加以阻止,乙因此受伤,乙应向( C )提出国家赔偿。(《辅导讲话》P65)

A.某监狱狱警 B.囚犯甲 C.监狱管理机关

1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下列表述正确的( A )。(《辅导讲话》P291)

A.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1.依据国家赔偿法,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原则上采取( A )的办法处理。(《辅导讲话》P296)

A.书面审查 B.召开听证会 C.开庭审理

12.依据国家赔偿法,对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B )倍。(《辅导讲话》P298)

A.3 B.5 C.10 13.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 C )。(《辅导讲话》P298)

A.慰问金 B.抚恤金 C.精神损害抚慰金

14.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 A )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辅导讲话》P299)

A.7日 B.10日 C.15日

15.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C )向赔偿请求人收取费用。(《辅导讲话》P300)

A.应当 B.可以 C.不得

16.依据国家赔偿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A )。(《辅导讲话》P295)

A.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B.看守所 C.检察机关

17.依据国家赔偿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A )。(《辅导讲话》P292)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受委托的组织的主管部门

18.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

赔偿义务机关为( C )。(《辅导讲话》P292)

A.被撤销的机关的上级机关 B.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部门 C.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19.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 C )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辅导讲话》P293)

A.一日 B.三日 C.五日

20.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关于赔偿义务机关表述不正确的( C )。(《辅导讲话》P292)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委托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21.依据国家赔偿法,再审改判无罪的,当事人应向( A )提出刑事赔偿请求。(《辅导讲话》P295)

A.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B.再审改判无罪的人民法院 C.检察院

22. 依据国家赔偿法,在( C )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辅导讲话》P297)

A.各级人民法院 B.高级以上的人民法院 C.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

23. 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负担方式是( B )。(《辅导讲话》P299) A.由赔偿义务机关自行承担 B.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支 C.由国家设立的专项基金开支

24. 依据国家赔偿法,以下侵权损害赔偿选项中,( C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辅导讲话》P291)

A.人身自由权 B.财产权 C.政治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10题)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中,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是( AD )。(《辅导讲话》P291)

A.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B.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责令关停整改的

C.公民不听劝阻闯红灯遇交通事故的 D.违法查封、扣押财产的

2.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包括以下( ABCD )等方式。(《辅导讲话》P297)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C.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D.赔礼道歉

3.以下选项中,( BD )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畴。(《辅导讲话》P291) A.民事赔偿 B.行政赔偿 C.行政处罚 D.刑事赔偿

4.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D )。(《辅导讲话》P291-292)

A.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B.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C.受害公民所在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D.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5.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情形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ABC )。(《辅导讲话》P291-295)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C.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D.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6.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 )。(《辅导讲话》P292)

A.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D.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受委托的权力时造成公民合法权益损害的,受委托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7.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 ABCD )等事项。(《辅导讲话》P293)

A.受害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 B.赔偿的具体要求 C.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D.申请的日期

8. 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的说法中,( BCD )是不正确的。(《辅导讲话》P292)

A.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待判决后,再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支付请求。 C.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D.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能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9. 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机关中,( BCD )可以成为刑事赔偿义务主体。(《辅导讲话》P63)

A.省工商局 B.县看守所 C.铁路运输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依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关于刑事赔偿程序的表述中,( BC )是不正确的。(《辅导讲话》P295-296)

A.刑事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可以口头告知不予赔偿的决定 C.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不必承担举证责任 D.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三、判断题(15题)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10年。(错)(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辅导讲话》P299 2.赔偿请求人获得的国家赔偿金不用缴纳任何税费。(对)《辅导讲话》P300 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辅导讲话》P298 4.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当年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错)(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辅导讲话》P297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辅导讲话》P294 6. 依据国家赔偿法,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不需要支付银行存款利息。(错)(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辅导讲话》P299 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辅导讲话》P293 8.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对)《辅导讲话》P292 9.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辅导讲话》P295

10.依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无权要求赔偿。(错)(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辅导讲话》P292。

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辅导讲话》P291 12.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对)《辅导讲话》P299 13.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主体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错)(最高额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辅导讲话》P298 14.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对)《辅导讲话》P293 15.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对)《辅导讲话》P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19题)

1.我国《仲裁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 A )。(《仲裁法》第二条)

A.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B.劳动争议和行政争议 C.婚姻、继承纠纷

2.根据《仲裁法》规定,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A )登记。(《仲裁法》第十条)

A.司法行政部门 B.政府法制部门

C.民政部门

3.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仲裁法》第十四条)

A.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B.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C.行政上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4.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仲裁员的是( C )。(《仲裁法》第十三条)

A.从事律师工作刚满6年的人

B.在法院工作了5年的审判员 C.某高校的法学教授

5.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 B )人组成。(《仲裁法》第十二条)

A.5-7人 B.7-11人 C.11-15人

6.根据《仲裁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是( C )。(《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A.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B.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 C.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7.根据《仲裁法》规定,生效的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C )。(《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A.前者效力强 B.前者效力弱 C.同等

8.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 A )送达申请人。(《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A.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B.仲裁收费标准

C.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9.A公司与B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0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当 ( A )。(《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A.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B.责令申请人提供60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0.仲裁程序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 B )。(《仲裁法》第四十六条)

A.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由仲裁机构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

11.关于仲裁庭的组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仲裁法》第三十至三十三条) A.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1名仲裁员组成

B.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必须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C.仲裁庭组成的情况应由仲裁委员会书面通知当事人

1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

解不成的,应当( A )。(《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A.及时作出裁决

B.说服当事人执行仲裁庭的调解协议 C.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13.某市仲裁委员会主任甲在仲裁一起案件时发现仲裁申请人乙为其大学好友,决定自行回避。甲是否回避应由( A )决定。(《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A.市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自行决定 C.市司法局决定

14.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 B )提出。(《仲裁法》第二十条)

A.仲裁裁决作出前 B.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C.仲裁程序终结前

15.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 A )。(《仲裁法》第五十条)

A.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不能再申请仲裁

C.必须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能申请仲裁

16.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 C )。(《仲裁法》第六十四条)

A.撤销仲裁裁决 B.执行仲裁裁决 C.中止执行仲裁裁决

17.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B )内提出。(《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18.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 C )的意见作出。(《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A.人民法院 B.仲裁委员会 C.首席仲裁员

19. 根据《仲裁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 C )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仲裁法》第六十条)

A.6个月 B.3个月 C.2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8题)

1.下列选项中,( BD )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辅导讲话》P85) A.行政裁决 B.自愿 C.司法独立 D.独立仲裁 2.下列选项中,( ACD )是《仲裁法》的基本制度。(《辅导讲话》P86) A.协议仲裁 B.人民调解 C.或裁或审 D.一裁终局

3.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员有下列( ABCD )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A.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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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私自会见了当事人、代理人 D.是代理人的近亲属

4.根据《仲裁法》规定,我国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包括( ACD )。(《仲裁法》第十六条)

A.仲裁事项 B.仲裁费用的负担 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5.当事人双方订立仲裁协议,遇有下列( ABC )情形的,该协议无效。(《仲裁法》第十七条)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B.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C.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D.法人之间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6.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审笔录要求由( ABCD )签名或盖章。(《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A.仲裁当事人 B.仲裁员 C.记录人员 D.其他仲裁参与人

7.根据《仲裁法》规定,出现下列( ABC )等法定情形时,仲裁庭应补正裁决书内容。(《仲裁法》第五十六条)

A.仲裁裁决书出现文字错误的 B.仲裁裁决书出现计算错误的

C.仲裁庭已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了事项的 D、当事人收到裁决书60天后请求仲裁庭补正的

8.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 ABCD )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A.没有仲裁协议的

B.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的

C.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D.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行为的

三、判断题(12题)

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对)(《仲裁法》第十条)

2.仲裁协议的效力依据主合同的效力而定。(错)(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电话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错)(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 4.仲裁调解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及自动履行。(错)(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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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仲裁庭必须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并设首席仲裁员。(错)(根据《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6.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辅导讲话》P106)

7.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错)(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8.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仲裁法》第十八条)

9.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但不能提出反请求。(错)(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有权提出反请求”) 10.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11.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错)(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2.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对)(《仲裁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25道)

1.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是( B )。(《辅导讲话》P123)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侨民

2. 下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C )。(《辅导讲话》P124) A.中国公民在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工作取得的薪水

B.中国专家将专利权提供给韩国境内公司使用取得的所得 C.日本公民受雇于中国境内的中日合资公司取得的工资

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而未超过五年的个人,适用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 C )。(《辅导讲话》P146)

A. 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得纳税 B.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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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纳税

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是( C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A.20%的比例税率

B.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C.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5.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是( B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A. 1600元 B.3500元 C. 4000元

6.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照顾,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在每月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 A )元。(《辅导讲话》P132-133)

A.1300 B.1600 C.2800 7.下列所得项目中,属于一次收入畸高而要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B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A.稿酬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8.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不属于稿酬所得征税范围的是( B )。(《辅导讲话》P125)

A.文学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B.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的所得 C.摄影作品出版取得的所得

9.下列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 )。 (《辅导讲话》P125) A.个人按照客户的要求从事装潢设计服务取得的所得 B.个人提供专有技术获得的报酬 D.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收入

10.张某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8万元,通过希望工程全部捐赠给某贫困山区,为此,该个人( A )。(《辅导讲话》P134)

A.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B.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8960元 C.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1200元

11.下列对“三险一金”描述不正确的是( B )。(《辅导讲话》P134) A.“三险一金”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B.“三险一金”必须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扣除

C.“三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2.某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 B )。(《辅导讲话》P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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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000元 B.10000元 C.12000元

1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 B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辅导讲话》P137)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 C.偶然所得

14.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C )。(《辅导讲话》P132) A.每年收入额 B.每月度收入额 C.每次收入额

15.下列各项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减任何费用的有( A )。(《辅导讲话》P132)

A.偶然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16.对于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应当 ( A )。(《辅导讲话》P144)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C.实行“免一减二”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17.下列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C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A.劳务报酬所得 B.中奖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8.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手续费的比例是( B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A.1% B.2% C.3% 19.下列项目中,按照规定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B )。(《辅导讲话》P131-132)

A.2008年1至9月期间产生的银行结算利息 B.2008年10月9日以后产生的银行结算利息 C.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20.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税款上缴国库的期限为( A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A.次月15日内 B.次月10日内 C.次月7日内

21.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C )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辅导讲话》P149-150)

A.30日 B.2个月 C.3个月

22.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为( A )。(《辅导讲话》P143)

A.先确定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后分别减除费用,再计算各自应纳税款 B.先以总收入减除费用,后确定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再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款 C.先以总收入计算应纳税款,再根据总收入扣除应纳税款后的余额来区分每个人应分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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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 C )。(《辅导讲话》P131) A.扣缴义务人确定 B.纳税人自行确定 C.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24.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缴纳方法是( C )。(《辅导讲话》P151)

A.按季代扣代缴 B.按年一次性缴纳

C.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5.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包括( A )。(《辅导讲话》P149) A.代扣代缴和个人自行申报 B.代扣代缴和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C.个人自行申报和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二、多项选择题(10道)

1.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次征税的应税所得项目有( BCD )。(《辅导讲话》P133)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稿酬所得

2.在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比例扣除20%费用的所得项目有( ACD )。(《辅导讲话》P131-132)

A.在4000元以上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在4000元以上的财产转让所得 C.在4000元以上的劳务报酬所得 D.在4000元以上的稿酬所得

3.以下各项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形式的有( ABD )。(《辅导讲话》P128-129)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C.劳动报酬所得 D.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下列财产转让所得中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BD )。(《辅导讲话》P126) A. 土地使用权 B. 机器设备 C. 股票 D. 车船

5.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取得的下列所得,须向中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BD )。(《辅导讲话》P1

23、P1460 A.境内居住不满90日,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境内工资薪金所得

B.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离境不超过90日的个人,由境内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C.境内居住已3年,取得的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境外所得 D.境内居住已7年,取得的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境内所得

6.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的有( ABD )。(《辅导讲话》P134)

A.向红十字事业捐赠 B.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 C.向中国绿化基金会捐赠 D.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包括( ACD )。(《辅导讲话》

26

P125)

A.个人承包或承租经营所得 B.个人投资的股息所得

C.个人承包经营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D.个人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8.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CD )。(《辅导讲话》P133)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时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9.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 依据标准有 ( AD ) 。(《辅导讲话》P123 )

A. 境内有无住所 B. 境内工作时间 C. 是否中国国籍 D. 境内居住时间

10.下列各项中 , 可暂免征收个人得税的所得是 ( ACD )。(《辅导讲话》P145) A.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出差补贴

B. 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C. 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D.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三、判断题(15题)

1、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坚持的原则是:“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 对 )(《辅导讲话》P121)

2.《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六次修改,2005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错 )(应为: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辅导讲话》P119)

3.单位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则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错 )(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辅导讲话》P150 4.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 )《辅导讲话》P140 5.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免征个人所得税。( 错 )(这种收入属于投资收益,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辅导讲话》P131 6.个人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所得应征收30%的个人所得税 。( 错 )(个人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所得应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辅导讲话》P129 7.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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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税率。( 错 )(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8.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办理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错 )(所得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辅导讲话》P135 9.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对 )《辅导讲话》P134 10.保险赔款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 ) 《辅导讲话》P45 11.张某有两处住房,2011年他将其中一处居住15年的房屋卖掉,取得收入35万元。这笔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错 )(此处房屋不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所以不能免税。)《辅导讲话》P137 12.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 )《辅导讲话》P145 13.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应为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 对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14.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殊行业实行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错 )(实行按年计算)《辅导讲话》P139 1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对 )《辅导讲话》P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10题)

1.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资源属于( C )所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A.个人 B.集体 C.国家

2.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 A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

A.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B.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

C.有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

3.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持狩猎证可在猎捕量限额管理范围内猎捕( A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A.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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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C.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4.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C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A.经主管部门许可可以猎捕、杀害 B.大量驯养繁殖成功后可以猎捕、杀害 C.禁止猎捕、杀害

5.因科学研究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 B )申请特许猎捕证。(《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A.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6.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 B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A.按国家赔偿法给予国家赔偿 B.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C.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赔偿

7.《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确定每年的( A )月1至7日为江西省爱鸟周,11月为江西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A.4 B.5 C.6 8.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 C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9.下列我省自然保护区中,被列为拉姆萨尔《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是( A )。(《辅导讲话》P162)

A.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B.井冈山自然保护区 C.庐山自然保护区

10.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每年的4月至( B )月为非重点保护的鸟类、兽类野生动物的禁猎期。(《辅导讲话》P168)

A.10 B.11 C.12

二、多项选择题(5题)

1.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 ABC )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

A.加强资源保护 B.积极驯养繁殖 C.合理开发利用 D.坚持有序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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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下列关于猎捕国家野生动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ABCD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A.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猎捕 B.在禁猎区内禁止猎捕

C.在禁猎期内禁止猎捕 D.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3.李某未取得狩猎证擅自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包括( ABD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A.没收猎获物 B.处以罚款 C.处10日以下拘留 D.没收猎捕工具

4.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 ABCD )进行猎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

A.种类 B.数量 C.地点 D.期限

5.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伪造、倒卖、转让( ABCD )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A.特许猎捕证 B.狩猎证

C.驯养繁殖许可证 D.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三、判断题(5题)

1.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

2.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错)(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

3.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规定禁猎区和禁猎期。(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4.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到集贸市场进行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或者其产品。(错)(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必须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或者其产品)

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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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题库

一、单项选择

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C ),也就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 A、12月1日 B、12月20日 C、12月4日

2、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的国家机关是( 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3、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 )。

A、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某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条例》 B、某省人事厅颁布的《某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某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4.劳动者连续工作( B )以上,享受带薪年假。 A.6个月 B.1年 C.2年

5、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分为( C )。 A、重大、较大、一般三级

B、特别重大、重大、一般三级 C、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二、多项选择

1、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ABCD )。 A.国家的利益 B.集体的利益 C.社会的利益

D.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 ABCD )原则。 A.合法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下列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是( ABC )。 A.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B.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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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防灾减灾 D.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4、下列哪些事项是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 BCD ) A.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C.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D.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5、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 ABCD )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近姻亲关系

三、判断题

1、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先处理后控制。(错)

2、城市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

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错)

4、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对 )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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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74

个人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开展“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以来的学习、思考、工作情况,以及对自己剖析检查情况作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首先,谈谈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2010 年 2 月 24 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布。我所干部职工迅速开展了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我本人从中受益匪浅,我感到《廉政准则》的修订,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练就成“金刚不则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古人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能否廉洁自律,是工作成败的关键。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 关键在于:

一、 要进一步加强党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廉政准则》中的 52 个不准作为从政的高压线,算好“人生大帐”,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 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而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公众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 52 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诚心诚意的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做到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

三、 要严于律己,增强法纪意识,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 52 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 52 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时刻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履范,在任

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和部署,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使人民满意,让党和人民放心。

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部署。这次教育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层次深,活动的对象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对于我来讲,能够全程组织并参与这次活动,是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通过前期活动的开展,我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当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理应承担领导科学发展的重任,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明显增强;同时,在查找、梳理制约疾控科学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时,对疾控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有了更多地思考和研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进行了深入剖析,为提高科学发展理论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其次,谈谈对制约疾控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认识和原因分析

我本科毕业后最初在疾控工作(防疫计免科3年半,办公室10个月),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随后调到卫生局,有着7年多行政机关的工作经历。一年多前,再次回到疾控中心从事管理工作。在不同的时期,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疾控的发展问题,感触颇深,感觉在基层工作责任更加重大。疾控中心是代表政府履行疾病控制公共职能的一个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这一职能使其既带有机关的性质,又具有专业的特点。有位领导曾讲过,疾控人要努力成为“官员眼中的专家,专家眼中的官员”,就是对疾控机构和人员特点的高度概括,也是疾控人发展的美好愿景。

这几年,疾控中心尽管得到较快的发展并取得长足进步,如人员数量大幅增加、人员素质普遍提高、政府投入持续增加,设备设施有所改善,工作内涵不断拓展、工作成效明显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提高,但其发展速度、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仍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与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而且与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理念、重心不相一致、不相协调,从而引发多方矛盾、不满。当前我们疾控事业的发展正如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复杂局面一样,面临很多挑战和困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硬件条件差,建设相对滞后。SARS的经验教训,引发了关于卫生科学发展的思考,随着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民生问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被摆到议事日程。然而我们没有很好地抓住机遇,没有积极呼吁和争取资源,错过了改善疾控中心硬件条件和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目前,我区疾控中心硬件条件极其薄弱,建设进程缓慢。在客观上制约了业务的发展和能力的提升。就拿目前正在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来讲,由于不具备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条件,无法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给防控工作带来困难,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受到质疑。二是疾控职能定位不清。在疾控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外界期望不断升高和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客观情况下,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社区机构、监督机构、疾控机构等各方职责划分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各方意识、水准、能力不均衡,协同力差,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管理难度大。加之,疾控机构主观上又盲目扩大工作范畴(当然主要是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引领下),该做的做了,但不一定做好了,不该做的也在做,没有很好地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基层疾控机构的业务水平,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承受能力。

三是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储备严重不足。由于疾控工作人员福利和待遇不高,人事制度不够灵活,缺乏有效的培养、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等综合因素,导致疾控优秀人才引进困难、骨干力量流失频繁、年轻职工比例不断增加但成长缓慢的问题突出,人才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还不能适应现有工作要求和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偏老化,随着部分管理经验丰富的老科长退休后,中层干部断层问题逐渐凸现。

四是工作方法落后,评价体系不健全,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新的健康问题,面对工作难度和工作强度不断加大,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所需要的新的工作模式、工作方法研究不深、办法不多,工作手段相对落后、工作效率和成效不高,疾控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随着年轻职工比例不断增加,相对缺乏工作经验,对业务要求掌握不透彻,沟通能力和执行力不佳,导致对基层工作培训、指导不够到位且无法全面、准确地对基层工作进行科学评判,从而加剧了各方矛盾的激化。疾控中心职业化水平的缺失进一步降低了疾控中心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这些突出问题从客观上分析,可能原因在于疾控机构长期不受重视,历史欠账多,人财物资源匮乏,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从主观上分析,当然不可避免,中心的领导班子在这些突出问题上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来到疾控,我深切地体会到,疾控中心的领导班子,总体而言是团结的、和谐的、努力的、有战斗力的,是个能顾大局、识大体、担重任的集体。班子的工作既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认可,也得到上级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近二年班子进行调整后,能够继续发扬民主团结的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但认真查找分析我们班子主观上的问题,还存在不少不足,表现在:一是思想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持续、系统、深入地开展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强;由于体制机制上的困难难以短期内解决,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和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信心不足;看到中心某些管理制度如:干部人事制度、奖金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存在不适应现有工作状况的现象,但因为改革势必意味着利益的调整,由于大环境强调稳定、和谐,造成领导班子求稳怕乱的思想占主导地位,能维持的继续维持,能不变的仍旧不变。

二是工作上,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缺乏自我宣传意识,不善于争取、调动、利用相关资源;在人员使用和干部任用方面,缺乏长远考虑,没有形成完善而有效的教育、培养、引导机制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机制;在内部管理方面,班子决策不够果断或指令不够明确,科室间协调与合作效果欠理想,执行力不强,抓落实不够;由于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弹性特点,难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工作质量评价系统,进而对中心进一步落实奖惩制度、完善分配方案来带一定的影响,各方面积极性调动的不够充分,职工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作风上,还不够务实。班子成员忙于应付各类事务的处理,疏于与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深入沟通、交流,对一线工作情况不能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指导、引导不到位;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就个人而言,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领导的关怀爱护下,在职工群众信任帮助下,近几年来,我从一个普通党员干部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时刻不敢有丝毫松懈。经过努力,我的理论知识得到增强,个人能力有所提高,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然而,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特别结合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对自己作了剖析检查和自我反省,还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系统、持久、综合的学习,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知道学习很重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的能力。但是总感觉时间不够、工作太忙,事情太多,难以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学习。没有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来认识和对待。学习上存在浮躁情绪,有急用、实用思想。对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惰性大,自觉性和坚韧性不强。二是管理经验有限,领导能力有待提高。自我感觉领导思路还够清晰,领悟力比较强,具有变革和改进的动力和勇气,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的能力较欠缺;抓落实的坚韧性不够强,导致想得多、做的少,说得多、动得少,有虎头蛇尾的情况发生;领导艺术有待提高,面对和处理复杂问题时,表现出经验不足,有时想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统筹把握全局。三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自身无论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廉洁自律,还是勤奋工作方面,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身作则。但工作作风上仍不够深入科室,对一线业务状况、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不能全面、准确地掌握,从而对做到人尽其才、科学部署工作、及时有效指导均带来一定的限制。性格直率性急,不够圆滑,对有些人不服从调配、不按制度执行时,解释不够耐心,态度较为生硬;或在工作中碰到一些问题,觉得有的人连一些简单的事务都无法处理,基本的判断也无法作出时,就会性急直言,严厉批评,而让人生畏,觉得难以接近,容易产生误解。

第三、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政府要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要健全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体制;要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要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这些都有利于解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特别是一些客观问题。为疾控中心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改进的思路,因此,我们必须要以《意见》确定的科学发展的航向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融入本区卫生改革的大环境中,了解和顺应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勇于担当疾控专业机构的培训、指导、管理、考评职能。具体有:

1、积极参与,高质量地完成公共卫生大楼建设任务。

以大楼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职责分配和职能担当,设置科室布局、调整人员分布。着重要加强实验室发展、购买仪器设备、调整检验检测项目,提高检验水平,为疾病防治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同时,根据新出台的国家医改方案和即将出台的上海市方案和徐汇区的要求,切实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2、准确把握定位,稳步强化内涵。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建立公共卫生基本服务包,进一步明确工作数量、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责任,逐步形成服务有度、稳步发展的管理体系,实

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工作的实施,提高疾病控制工作成效;不断开展慢病社区防治工作模式和健康促进工作模式的探索和思考,更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效;完善考评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源,发挥导向作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3、加快人才学科发展,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重视人才培养,拓宽培养途径,加强与高等院校和兄弟单位的共建协作,为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平台;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管理、考核、激励制度,加强骨干力量培养。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单位管理,重点在五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加强班子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等“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的制度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水平;二是在支部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夯实基础,并逐步形成工作特色;三是在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重点,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培养力度、完善考评体系、健全激惩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使中层干部成为推动单位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四是在职工凝聚力方面下功夫,促进单位和谐;五是发挥党支部监督保障作用,在人才培养、奖金分配、制度落实、考核评估等方面加强调研、完善措施,促进疾控的可持续发展。

个人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端正态度,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率。切切实实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来认识和对待,端正学习态度;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系统地进行学习;注重把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反思。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挖掘自己的潜力,来更好的促进工作开展。

2、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努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扎扎实实抓好中心的党建工作,通过认真调研,细致研究,谋划好今后的工作和发展。积极探索疾控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断向其他领导和党员同志们学习,运用适当的工作方法,合理合情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争取在勇于攻坚克难,始终真抓实干、坚持艰苦奋斗这三方面有新的进步。同时,协助主任在业务职责范围内负好责任,发挥参谋、执行、反馈、协调的作用。

3、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高不断创新的能力。要树立远大的目标和干事创业的雄心壮志,不断转变观念,解放思想。要把眼界放开阔,放长远,勇于提出新思路,擅于拿出新办法。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提高自己的创新力。

4、轻松上阵,伸展才能,力争当一名合格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要提高政治觉悟,坚持组织原则,把自己的成败得失与党的事业联系起来,做到始终慎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执行制度,克服一切消极情绪,保持良好心态,全力维护中心领导班子形象,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帮助,充分调动全体党员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各项工作做好,为了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第9篇: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表

附件1:

旗妇联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表

注:请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栏中选择一栏划“√”。

1附件2:

旗妇联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表

注:请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栏中选择一栏划“√”。

旗妇联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注:请在每名党员后“好”、“一般”或“差”三个评价栏中选择一栏划“√”。

旗妇联党支部民主评议(离退休党员)测评表

注:请在每名党员后“好”、“一般”或“差”三个评价栏中选择一栏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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