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签单奖励办法

2023-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程项目签单奖励办法

工程项目奖励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奖罚办法

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个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 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动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 的实施,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 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法。

一、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

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 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部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及甲方管理人员。 考查内容:

各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 奖金来源:每月项目部设定固定保底奖金20000元,

当月若不能满足奖励需要时,项目部则按实增加奖金,当月处以的罚款累积进入当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大于或等于20000元,则直接将剩余的奖金作为下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不足20000元,项目部则将其补足20000元再作为下月奖金。

二、具体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相关 承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 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100~200元罚款。

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对相 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4.凡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500~1000元 罚款。

5.地埋管道的闭水试验和保温以及暖气打压不经监理或甲方验收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6.各安装工程不按图纸设计进行预留预埋,事后乱剔乱凿者,一经发 现每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7.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和管理混乱,与施工进度不同步;质量保证资 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 明单缺项较多造成工程竣工验收困难;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涂 改和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项对相关承包人处100元罚款。 8.在建工程经甲方、监理等单位检查不合格且受到批评和处罚的工程,对相关承包人每处罚款500~1000元。

9.对于不合格工程各承包人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达不到质 量标准,留有质量隐患的,或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对相关承包 人罚款500~1000元。 工程质量奖励办法 1.当月严格按照图纸及变更施工,无任何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优秀, 并得到项目部,业主及监理部门一致认可的项目,且本月无罚款项,给予相关承包人奖励500~1000元。

2.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时,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 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资料填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相关承 包人奖励500元。

3.当月项目部各相关技术人员及领导所管理的工程,

1、2项均完成的, 将对相关人员按200元/单位工程给予奖励。 安全和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确 安全负责人,无安全员的,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200元。

5.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以及相应的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否则处罚款100元。

6.没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没 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存放,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没挂密目网密 封等,没按本细则要求堆放料具和没设防尘维护的,每发现一处处罚 100~500元。

7.相关安全资料应按照项目部制度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罚 款100元。

8.各承包人应对进场出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做好台账,并及时上 报项目部,一经发现未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人(台)。

9.现场检查若发现有重大的安全隐患,首次给予警告,勒令限期整改。 10.对于已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且重复出现的,根据情节情况,酌情给予一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参照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所下发的处罚单)。

11. 如发生安全事故,各承包人应在最短时间上报项目部,如不及时逐级上报,

除对工程执行安全事故罚款10000~20000元外加罚5000元。 12.项目部管理人员自身未做好安全防护,给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 或未及时制止不安全施工行为的,每次处罚50元。 安全和文明施工奖励制度

1. 当月无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到位,

且不重复出现和新增安全隐患的承包人给予奖励5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给予奖励50元。

工程进度处罚制度

1. 施工人员和机具组织不合理,数量不足以保证工程进度的,每次处罚500元。

2. 各承包人未按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周计划和月计划,每次处罚50元。

3. 周计划和月计划应按业主节点要求及实际情况合理上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度按月考核,如发现当月其单位或单项工程实际进度拖后1~3天,对单位工程罚款1000~3000元;拖后3~7天,对单位工程罚款3000~5000元;拖后7天以上,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单位工程罚款5000~20000元。(因特殊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除外) 4. 根据实际情况,未合理安排足够加班人员和加班时间的,每次处罚100元。

工程进度奖励制度(当月出现质量事故的承包人不适用此制度) 1. 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按照业主节点及各项计划按时完成进度,月检是给予奖励1000元。

2. 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超节点完成任务,工程进度提前的,根据提前的具体时间长短给予奖励1000~2000元。

3. 当月人员组织合理,加班人员和时间安排到位,结合工程进度实际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4. 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及监督协调,月检时保证工程按节点完成的,给予奖励500元,提前完成的,给予奖励800元。

第2篇: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 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 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考核管理制度)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综管部:

4.5.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

4.5.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5.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绩效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绩效奖发放基础:以公司本月工程盈利的高低。

5.2 绩效奖发放依据:以《综合奖励考核细则》的实际考评分数;

5.3 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综合部依据《工程项目日工作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日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6.2 各职能部门按考评权责规定,按日检查,记录项目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6.3 具体指标考评意见及分数;

6.4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建设;

6.5综合部汇总考评资料,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评分主管参加召开项目总结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项目综合考评表上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项目奖金提拨程序

7.1 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项目部出具结算凭证(包括对甲方、分包商及供应商的结算) 报公司市场部复核,预估结算金额;

7.2 财务部复核各类结算资料的合理性、真实性,据此计算出预结算金额及预估 %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以此计提本办法条款 5.1 中的奖金具体数额,与市场部及项目部沟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7.3 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 计算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 额,报

批核准。

7.4 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拨,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7.4.1 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 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拨额=实际项目奖励×50%

7.4.2 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

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拨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八、项目奖励内部分配方法:

8.1 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

8.1.1 项目经理奖金亦按二期发放。发放时间及比例等同于项目奖励。

8.1.2 项目经理奖金额确定

8.1.2.1 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 30%-45%,由总经理确定;

8.1.3 项目经理在项目运行期有记过处分,小过折扣 1%、大过折扣 3 %(本人应 得奖励金额)

8.2 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

计算方式: 项目部员工个人分配金额=(项目奖励金额-项目经理奖金额)×个人考评分数% ×奖金系数×考勤系数 其中:奖金系数=个人薪资基数÷项目部薪资总额(项目运行期各月平均数) 考勤系数=个人出勤天数÷项目有效天数 项目有效天数为项目运行期间的实际工作日数。

九、管理说明:

9.1 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 辞退、 开除)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9.2 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 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9.3 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

9.4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 04 年 3 月份后公司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9.5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绩效奖励考核细则

一、《日工作完成情况表》占绩效奖的60%。

1.1、完成量。

1.2、完成品质。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占绩效奖的20%。

2.1出勤。

2.2工作服从。

2.3工作态度。

2.4团队协作精神。

2.5责任感。

三、安全生产占绩效奖的20%。

3.1当月无安全事故。

3.2安全事故花费在50元以上的取消安全绩效奖。

综合管理部

20140401

第3篇: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 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 管理部:

4.6.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

4.6.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6.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奖金发放基础: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5.1.1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实际利润(即结算额— 实际成本) —目标利润(即合同额—目标成本)。

5.2 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6.2 各职能部门按考评权责规定,按月检查,记录项目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6.3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项目管理成果指标自评(按考评表标准打分)。

6.4 项目总结内容必须包括:

6.4.1 项目成果指标(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价;

6.4.2 项目施工过程中重要工作事项记述(与甲方、监理方在变更、增项、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协调);

6.4.3 管理经验及员工突出表现;

6.4.4 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6.4.5 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6.5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完工考评,内容包括:

6.5.1 具体指标考评意见及分数;

6.5.2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建设;

6.6 管理部汇总考评资料,由总经理主持,主管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评分主管参加,召开项目总结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项目综合考评表上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项目奖金提拨程序

7.1 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项目部出具结算凭证(包括对甲方、分包商及供应商的结算), 报公司市场部复核,预估结算金额;

7.2 财务部复核各类结算资料的合理性、真实性,据此计算出预结算金额及预估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以此计提本办法条款5.1中的奖金具体数额,与市场部及项目部沟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7.3 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计算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额,报批核准。

7.4 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拨,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7.4.1 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

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拨额=实际项目奖励×50%

7.4.2 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

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拨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八、项目奖励内部分配方法:

8.1 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

8.1.1 项目经理奖金亦按二期发放。发放时间及比例等同于项目奖励。

8.1.2 项目经理奖金额确定

8.1.2.1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30%-45%,由总经理确定;

8.1.3 项目经理在项目运行期有记过处分,小过折扣1%、大过折扣3 %(本人应得奖励金额)

8.2 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

计算方式:

项目部员工个人分配金额=(项目奖励金额-项目经理奖金额)×个人考评分数% ×奖金系数×考勤系数

其中:奖金系数=个人薪资基数÷项目部薪资总额(项目运行期各月平均数) 考勤系数=个人出勤天数÷项目有效天数

项目有效天数为项目运行期间的实际工作日数。

九、管理说明:

9.1 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辞退、开除)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9.2 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9.3 见习期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评。

9.4 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

9.5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04年7月份后公司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9.6 本规定解释权在实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4篇:创优工程奖励办法

为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公司鼓励工程创优,并对获奖工程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1. 基金筹集与管理

奖励基金筹集采用收支平衡原则,即根据每年获奖工程所需奖励基金支出多少为基础,由分公司按比例分摊,比例为2:2:1,即建发、二公司分别出资40%,三公司出资20%。

所筹集基金由总公司办公室建立独立账户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 奖励标准及分配

2.1 质量创优奖励:获市优良工程奖励2元/m2,建筑结构“青山杯” 、“青城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奖励3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励5元/m2,“草原杯”工程奖励10元/m2,且每项工程奖励不超过50万;创国家级工程质量银奖奖20元/m2,100万元封顶;创鲁班奖(含国家级金奖)奖40元/m2,200万元封顶。 2.2 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2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5元/m2,自治区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8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40万元;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15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60万元。创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如不能始终保持,在总公司联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该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奖金可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2.3以上工程奖励除国家级以外奖励总额不超出上缴管理费额。 2.4区内其他盟市或外省市地区,奖项称号有所不同,可参照上述标准区别执行。如结构复杂、工艺特殊等工程获奖后,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上调,一项一定。其它工程如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获奖,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5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获得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不作重复奖励。

2.6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励:职能部门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金额的10%另行奖励。

职能部门奖金分配如下:

质量奖项:技术质量部70%,工程管理部20%,安全监督部10%;

安全奖项:安全监督部70%,工程管理部20%,技术质量部10%。 3. 项目统计与奖金发放

每年3—4月份,由各分公司将上获奖工程项目上报总公司办公室进行汇总,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公司召开颁奖大会,现场颁奖,发放奖金。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第5篇:项目申报奖励办法

一、项目申报

根据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1、资金扶持类

a、独立完成资金申请并成功: ①100万及以下,奖励10%。

②100-500万,奖励8%,当扶持资金额度在100万-125万之间时,按100万10%计算。 ③500万之上6%。当扶持资金额度在500万到666万之间时,按500万的8%计算。 b、主导完成,但需公司协同配合申请并成功: ①100万以下,奖励5%。

②100-500万之间,奖励4%,当扶持资金额度在100万-125万之间时,按100万5%计算。 ③500万以上,奖励3%。当扶持资金额度在500万到666万之间时,按500万的4%计算。

2、政策扶持类:

获得国家政策扶持,减免企业所负担的各类费用,如所得税,各类型费用减免等。

100万及以下奖励减免金额5%,100-500万,奖励减免金额4%,500万及以上,奖励减免金额3%。

3、荣誉资质类:

视难易程度,及荣誉含金量1000-20000元固定奖励。

二、专利申请(此标准为成都市政府对奖励授权人的奖励标准)

1、实用新型1000元/件

2、发明4300元/件

3、国际专利:欧盟、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每件40000元,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每件20000元。

三、产品研发

1、公司安排项目:

成功开发后按项目难度,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等,给予一定固定奖励。

2、自主提出项目:

由技术人员自主提出项目方案,并担任项目组负责人的成功开发的,按转化年销售额的5%进行分成,持续3-5年。

3、现有技术改进:

对公司现有技术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及提升,造成生产成本节约,产品性能提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按节约成本额度的3%-5%进行奖励。

第6篇:工程技术人员贡献奖励办法

(试行版)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公司的技术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按如下办法实施奖励。

一、 奖励条件

1、开发新系统,为单位带来新技术,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并在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等方面效果显著。

2、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现有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改造,从而使产品质量、生产成本、产品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显著改善,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

3、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

4、在参与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5、在参与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6、以本单位名义在省部级、市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提高社会知名度。

7、取得省部级、市级及其以上产品或科技成果奖。

8、在本单位专业领域取得技术专利等。

二、 奖励数额的确定

1、开发新系统,以市场同类系统的平均价值为基数,提取10~30%作为奖励。经领导批准对外转让的,在扣除开发成本后,可提取获取收益的10~15%作为奖励,多次转让可多次提取。对于结合具体项目的系统开发,根据项目产值按比例提取1~5%作为奖励。

2、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现有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通过技术合作,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进行系列化开发。在这些技术改进中,显著提高综合效益,由单位成立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给予一次性1000~5000元奖励。

3、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由单位成立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给予一次性1000~5000元奖励。

4、积极参与产品或工程项目经营活动,对项目中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且标的额超过20万元,按照标的额的0.2~0.7%提取奖励。

5、取得与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注册执业资格的,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只在本单位使用、不在外挂靠的,每年给予一次性2000~5000元奖励。其中注册测绘师每年5000元,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每年2000元。

6、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每项奖励500~1000元;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每项奖励1000~3000元。

7、取得省部、市级产品成果奖,每项奖励2000~3000元;取得国家级产品成果奖,每项奖励3000~5000元。取得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每项奖励3000~5000元;取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每项奖励5000~10000元。

8、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范围内取得国家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

三、奖励的申请与评奖

1、成立“技术奖励评审小组”,对奖励事项进行奖励鉴定以及奖金数额确定。评审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技术特别复杂的事项,根据需要可外聘专家参加评审。

2、由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填写工程技术奖励申报表,简要说明该项目的实施过程,报评审小组审批。技术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申请人保留。

3、由评审小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励鉴定意见。

4、评审小组计算出奖励金额,报所领导批准。

四、奖金的分配

主要设计成员所得奖金不低于总额的50%或高于其他辅助人员的20~30%,其余部分用于本项目有贡献的其他人员。奖金数额确定后,由主要技术负责人拟定奖金分配方案报所领导批准,交财务备案、发放。

五、本办法自2011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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