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作检查报告

2022-07-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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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项目工作检查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安排,现将2004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年来生态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以建设生态省为龙头、以环境污染整治为突破口、以稳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新阶段。这一年,省委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省政府制定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紧接着,2004年,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打响了一场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支持、依法监督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每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环保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向政府通报检查督查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连续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相伴相随,形成强大的声势,取得明显的成效。这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是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的最有力支持,是各级政府对照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机遇动力,是全社会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坚强后盾。

四年来,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督查,全力以赴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每年,省政府都下发文件,对有关工作同步作出部署,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都认真回顾总结检查上一年度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每年都根据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梳理出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或环保工作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每年都逐条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这些意见及时转化为政府工作的部署或相关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各级政府全力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过程,也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执法检查意见和审议意见的过程。四年来,各级政府所做的工作、取得的基本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保障,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普遍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环保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2004年以来,共制定或修订1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20多个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政策文件,相继就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重点监管区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等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04年达8.86亿元,2005年达18.39亿元,2006年达23.04亿元,今年预算安排29.08亿元。其中,为支持欠发达县市加快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覆盖全省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9675万元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市县投入更多的环保专项资金。四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委、省政府每年向所有市、县(市、区)下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现在,全省上下已经初步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法制保障、政策推动、科技支撑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二)开拓创新,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5年,我省开始实拖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相继实施了12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已累计投资80多亿元。循环型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14个开发区(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我省即将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二是着力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这是本届省政府实施的“五大百亿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四年来,已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和公益林投资14.5亿元,城市绿地投资43.4亿元,万里清水河道投资220.5亿元,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投资60.6亿元。三是加走生态补偿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2005年先后两次听取省政府专题报告,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2004年达50.88亿元,2005年达62.9亿元,去年达73.73亿元。2005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又出台《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今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面向全省的生态补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四是生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已累计创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41个省级生态乡镇。去年,安吉县成为全国首个生态县。广泛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包括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在内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蔚然成风,生态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克难攻坚,“811”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取得突破。省政府突出抓了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分别制定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每年下达工作任务书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经过努力,今年1~8月,钱塘江流域1~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8.8%,比2004年同期提高19.9个百分点,其中,市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9.2%;鳌江流域的重点是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去年11月,当地政府下决心实行全面停产整治,制革转鼓数已从3300多只削减到469

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冶太”部署,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飞云江、瓯江、甬江、曹娥江、椒江水环境保护也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甬江流域余姚江经过整治,已由5类水恢复为3类水。

二是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年内将全部“摘帽”。对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实行限期整治,是“811”行动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这些年我省环保工作的一项创新。2004年,省政府划定11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之后,根据各地出现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又相继增加5个准重点监管区,也按照重点监管区整治的标准要求,实行限期整治。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监管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会同重点监管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逐个制定专项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报、一季一督查,并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今年以来,对尚未达标摘帽的9个重点监管区,省政府确定由省级9个部门负责人带队,实行包干蹲点督查,每月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目前,16个重点监管区,8个已经达标“摘帽”,3个已经通过省整治办现场验收待省政府批准“摘帽”,另外5个也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围绕“811”行动确定的9个重点行业(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573家重点企业,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规划,制定了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的扶持政策。2004年以来,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3988个,关停并转企业3969家。全省造纸行业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一级物化处理设施普遍进行了二级生化改造。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废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废水达标率明显提高。作为全省氨氮排放第一大户的味精行业已完成全行业污染整治,污染最重的发酵工段已基本淘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升级,已经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全面实现产业升级,已拆除机立窑688台,机立窑水泥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90%下降到目前的5%,剩余的17台年内也将全部拆除。固废拆解业通过规范整治,全面实现园区化改造。化工、医药、制革、冶炼等行业污染治理,也结合重点监管区整治取得了明显进展。

四是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展开。2004年,省政府在部署“811”行动时就明确提出,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2005年,省政府在嘉兴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现场会。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2004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29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成生态养殖小区451个,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部关停转迁;已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302万亩,建立31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示范区,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本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形成了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山区农村“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992座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已达53%。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累计建成沼气池108.5万立方米,已有17623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累计整治农村河道已超过1万公里。加快推进农村绿化,已创建1615个“绿化示范村”。到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10303个环境整治村、1181个小康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04年以来,全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84万吨、新增配套管网8840公里,到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曰处理能力达523万吨,配套管网总长26847公里,污水处理率达57.2%。其中,“811”行动确定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都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去年以来,以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为重点,开始加快推进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多镇、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全省69个市、县(市),已有67个开征污水处理费,永嘉、磐安两县也将在年内到位。目前,全省平均收费水平达0.77元/吨,其中杭嘉湖地区达1.09元/吨。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省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多次“飞行监测”,采取限期治理、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强力措施,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设施和工艺改造。与此同时,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378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1.8%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IO座,年处置能力达9.5万吨;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年处置能力达2.7万吨。

(四)全力以赴,污染减排初见成效。

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指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这是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全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即使GDP增幅下降一些,也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减排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减排指标后,省政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我省的污染减排指标。及时将减排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市、县(市、区),各地将减排指标逐项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各地政府与所有有减排任务的单位都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排污单位都制定了分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

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以“811”环境污染整治为依托,加快推进现有污染源减排;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燃煤机组改造提升为重点,落实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染减排的政策意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排污绩效考核和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促进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适应国家污染减排的考核机制,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的

污染物排放“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建成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完成1452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装置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即将基本形成。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污染减排指标同步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建设项目审批、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企业上市推荐、各类达标创优评选中采取严厉的制约措施。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去年,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2.48%,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4.05%,减幅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4位。

(五)重拳出击,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五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4年以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2006年以来,每季度开展“百厂千次飞行监测”。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促进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执法检查督查中发现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2004年以来,全省办结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201件,处罚额达6.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积极预防处置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见之于早、化之于小、处之于稳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到去年底,全省已设立乡镇环保派出机构125个,在化解基层环境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年来,全省环境信访满意率都在96%以上。2005年,在及时妥善处置几起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省政府迅速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面排查处置工作,之后垒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省化工、医药企业众多,许多企业毗邻城市和江河,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任务十分艰巨。省政府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设必需的应急设施,强化应急物资、技术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去年,省政府专门组织在建德市开展了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三是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04年以来,根据历年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省政府先后梳理出48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其中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如富阳造纸行业、建德化工行业、苍南小褪色业、永康金属表面处理业、浦江印染造纸水晶行业,先后列入省级环保准重点监管区实行重点整治。对其中的点源污染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分别采取限期治理或改造、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确由省环保局直接督办,依法严厉查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执法整改的落实。目前,48个问题中,36个已经完成整改,另有5个问题(衢江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台州医化行业结构性污染治理、湖州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治理、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向江河弃渣)即将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另有7个问题(温州市和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嘉兴养殖污染整治、湖州矿山治理、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台州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临海川南原料药基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丽水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都在抓紧推进之中。

经过这几年的全力攻坚,“811”行动确定的“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可望如期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初步实现转折性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6.8%,达到3类以上水质的为63.3%,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10.1和11.2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位居全国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以来,我省的生态环保工作无论是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都是空前的,取得的成效也是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客观地看,浙江用仅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了占全国3.79%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47%的GDP,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而且,城镇和产业又集中布局在占全省面积20%左右的平原地区、江河中下游地区。这样的生产力布局,决定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说,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的环保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对照连续四年的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我们也感到,制约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具体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企业转产搬迁关闭等结构性调整决策中,还时不时出现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仍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普遍规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应有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一些“低小散”产业集中、结构性污染突出地区的少数干部对污染整治还存在畏难情绪,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河源头地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所在地区的少数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埋怨情绪。这些片面的甚至错误的思想认识,直接制约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推进。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建设模式转变依然滞后于建设生态省和治污减排的要求。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去年,全省造纸、化学、水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力等6大高污染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3.8%,今年1~8月,这6大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4%,高于同期工业平均增幅4.3个百分点,治污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去年,高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7.83%;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01年到2006年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仍然滞后;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有机化、无害化程度仍然偏低,种植业化肥农药、养殖业畜禽排泄物的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任务十分艰巨。从城乡建设来看,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规模、轻内涵,重形象、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明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7K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问题突出,广大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还十分繁重。

(三)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功能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各项规划、政策和实际工作中,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仍处于起步阶段;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职责还不尽明晰,机制还亟待完善,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亟待进一步完善,亟待增强刚性和可操作性,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环境执法、追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有待健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主的环保法制意识亟待增强。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亟待完善。现有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资源性收费标准总体上仍然偏低,难以实现污染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导致企业排污“有利可图”;环境准入把关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运用价格、税收、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方面,政策举措还不多,更没有形成合力;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排污权交易,仍然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亟待在政策上有重大突破。

(五)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这几年,各级环保部门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但是,基于历史的原因,环保部门无论在机构队伍建设、环境监管网络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显得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保攻坚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还不强,从战略上把握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从制度上规范环境管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污染源基础信息收集、排污总量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容量测算、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研究等都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个月,省政府召开“811”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奋战一百天,按时全面完成“811”行动计划,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与此同时,省政府已经部署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筹划“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将认真对照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的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制定好这个行动计划,努力把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初步考虑,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以环境优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引导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是硬任务的观念,切实改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前一后、一重一轻的状况。二是实行环境保护分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是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强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实行重点准入、优化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三是落实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控制污染。重点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排污主体自觉治污减排。重点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适当提高排污费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市场交易,加大违法排污惩处力度,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在压力和动力。

(二)继续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重点仍然是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的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建立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辐射污染防治。二是继续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乡镇和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抓好城市环境整治,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培育生态文化,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三)继续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工程措施保证减排。重点是污水处理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治污减排技术。二是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减排。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三是进一步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减排。重点是实施促进治污减排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治污减排任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减排。重点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减排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严厉的制约和制裁机制。

(四)继续强化环境法治,推动环境保护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一是抓紧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环保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环保规章建设,力争再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上位法紧密衔接、比较完备的地方环境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构,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三是继续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企业主的环保法制培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环保法制普及宣传教育,从中小学教育开始,增强全民环保法制意识。要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支持社会各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直接支持和推动。省政府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动力,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动员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环境更加优美”的战略要求,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2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安排,现将去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执法跟踪检查以来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4、2005、2006连续三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和跟踪督查,有力推动了全省各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这是对各级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省政府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跟踪检查和督查作为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查摆问题,狠抓整改,着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去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完善机制,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去年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探索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把生态省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努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走上依法推进、持续深化、科学发展的轨道。省委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指标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并已经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7个市的上述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的考核督查力度。去年,金华、绍兴、湖州等市就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今年,又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同时将生态省建设任务书下达到县(市、区)。各地也都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体系,明确了奖惩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市、县分级管理、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保大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针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章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细化了环保执法手段,增强了环保执法刚性,赋予了环保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权。与此同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扶持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这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保障。

(二)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全面、协调、平衡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省政府把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吕祖善省长亲自组织调查研究,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政策,部署有关工作。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和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的政策框架。省财政调整和优化生态环保资金的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18.9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7%。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各地也在生态保护、污染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规模达到2亿元,并正在着手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诸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机制,规定在陈蔡水库引向城镇的每吨原水中提取0.02元(总计每年约为1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景宁等地也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一些地区还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的生态补偿,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水资源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的实践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突出重点,“811”环境污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都曾亲自赴钱塘江流域调研,部署污染整治工作。2004年以来,省政府每年召开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政策,部署年度整治任务。今年5月,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治太"52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又召开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这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整治目标要高于其他流域、整治要求要严于其他流域、整治进度要快于其他流域、整治成效要好于其他流域”的要求强力推进,并初见成效。2005年,钱塘江水系地表水主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7.2%,高于全省45.4%的平均值。今年,省政府还将在钱塘江流域的部分县(市、区)试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其他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也正在扎实推进涌江、曹娥江的污染整治规划已经批准实施,其余几大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规划编制也已基本完成,即将全面实施。此外,为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省政府已将《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列入2006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目前正在抓紧起草。省级有关部门还会同浙江大学就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办法》开展了课题研究。

二是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指导、调研,督促治污进度。临海市水洋化工区、长兴县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已“摘帽”。其余10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今年年初新增富阳造纸行业为重点监管区)和4个准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也正在按计划推进。今年6至7月,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分片对“摘帽”有较大困难的10个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进行蹲点督查,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从7月份开始,省政府分管领导又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温州等整治任务特别重的地区,分片召开了省级

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现场会,既督促检查各地的整治工作,又实实在在地帮助当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各地也都实行环保重点监管区制度,全省共划定了64个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去年以来,对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和造纸等8个重点行业和710项重点工业污染整治项目,积极采取技术改造、关停转迂、增添治污设施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效果明显。今年,又部署开展了印染、造纸和固废拆解等三大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水泥行业机立窑淘汰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取缔固废场外拆解点近8000个,温州市电镀行业、台州路桥区小冶炼行业污染整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同时,通过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以及关、停、并、转、迁等,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全省共完成1700多家企业的限期治理、停产整顿或者取缔关闭。省环保局加大对57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对全省331家重点排污企业和92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抽检,对超标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了达标企业和超标企业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示范引导,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立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通过抓示范、促全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相继实施了“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百万农户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等工程,并与“千村示范、万村整冶”工程紧密结合,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相关工程就配套到哪里。这一系列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到去年底,全省村庄整治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达413.55亿元。已完成建设示范村480个,整治村5060个;建设能源生态示范村435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352处,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641.3万吨,受益农户达11.2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2.3万平方米,受益农户14万户;命名了820个“绿化示范村”。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去年11月,省政府在嘉兴召开了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省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明显加快。“禁养区”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和“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10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和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嘉兴市南湖区在去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存栏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的沼气处理设施建设。今年5月,全省环保大会的第2天,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这次会议提出,要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重点,按照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点面结合、配套实施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会议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最近,省委办、省府办将就此出台政策性文件,省有关部门将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五)上下联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创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后,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省市县联动,各部门齐抓,循环经济发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和《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九人重点领域、九个一批示范工程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出台了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各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政策导向目录和扶持意见,积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省经贸委部署在4个市、10个县(市、区)、20个工业园区和100家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试点。各级水利、建设、科技、环保、教育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全省各地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用循环经济理念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省累计有29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命名,35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92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安吉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县,4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累计完成清洁生产企业试点300多家,创建省级绿色企业近200家,省级以上绿色社区208家、绿色学校304家、绿色医院21家、绿色饭店189家。启动了第一批11家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示范工程和9个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省有关部门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制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艺和产品,支持和鼓励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高效益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省共否决或调整各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58个。

(六)城乡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省政府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严格督促各地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列入2005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开工,全省新增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6.5万吨/日。杭州、义乌等地的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责任书确定的166个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基本完工,新增垃圾处理厂8座,新增处理能力3200吨/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厂9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42座。

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有望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去年,全省地表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全部完成,新建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32个,全省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重要市界交界断面、钱塘江流域的主要县界交界断面已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6个城市的35个空气站已全部建成,并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628套。今年,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4个,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1000套。根据目前的进度,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可以提前一年完成“811”环境污染整

治行动确定的建设任务。与此同时,全省环境监控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也正在加速推进。

(七)加大力度,环保执法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去年以来,全省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净菜篮子基地、保节日安全”、“绿色护考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百厂千次飞行监测”、“811”环境污染整治集中督查等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全省环保系统在去年的各类专项行动中,共检查企业4.2万家,查处案件3379件。省有关部门通过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公开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和环境信用不良企业,有力推动了环保执法,有效增强了广大企业的守法意识。

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去年以来,全省妥善处置了62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418家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进行整治,要求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建设和配套必需的应急设施。去年9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治理环境污染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针对全省上下开展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全面排查和处置,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环境信访和纠纷问题,之后,全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八)重点督办,部分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中提出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实行挂牌督查、跟踪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目前,这19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个问题整改情况较好:富阳市造纸行业经过整治,去年顺利完成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年度削减任务;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苍南县小褪色业、青田县黄垟钼矿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南湖区步云化工园区水污染、江山市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及衢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三门县亚达集团电镀车间严重污染等3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德清县新市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日试运行;舟山嵊泗县污水处理厂土建已完成,岱山县污水处理厂已按期开工;萧山南阳化工园区、绍兴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义乌市义南纸业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奉化江涌江流域电镀、酸洗、印染企业等4个问题的整改也取得明显成效。有6个问题的整改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需进一步加快进度:平阳县水头制革基地排污总量仍远远超过鳌江环境承载能力,需严格按规定削减转鼓数量,压缩生产规模,优化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加强环境监管;衢江区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力度较大,但因资金紧张、时间紧迫,全面整改到位仍有不小的困难;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已完成25个有机玻璃单体灶集中区建设,47家拉精制板、ACR塑化企业年内才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一些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仍然滞后。温州各县(市)列入“811”计划建设的6家污水处理厂虽大部分已完成前期工作,但目前仅有1家开工。丽水各县(市)污水处理厂仍有6家未开工。临海市川南原料药基地污水处理厂虽已开工但建设进展缓慢。上述这些整改工作,都已经作为今年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尽早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的环保执法检查,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各项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各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对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还存在某些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和被动性,少数地方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对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的决心还不够大,投入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局部区域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压力已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总体环境污染承载力已接近极限。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1%和15%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部分流域特别是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的水质性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显滞后。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因征地拆迁困难、资金缺口等原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总体进展相对滞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建设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3个尚未开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偏低。温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开工建设。5个危险固废集中处理设施,除杭州、宁波进展较为顺利外,其余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困难较大。

四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低。一些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少数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今年,省环保局对全省重点污染企业的第一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仅为47.2%。第二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也仍然只有56.8%。这表明,一些地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保监管还存在漏洞,环境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五是农村环境建设基础薄弱。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困难不少。一些地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后的统一处理还不到位,处理设施不配套。由于农户居住分散、现行技术限制等问题,农村污水治理面不够广,进展不快。一些地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也跟不上整治的需要。全省乡镇环保监管机构覆盖范围小,人员编制总数少,与艰巨的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相比,农村环保执法监管力量显得比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环境保护要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和“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方面,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下一步,省政府及各级政府将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建设生态省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生态环保工作,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期,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继续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根本上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一要进一步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要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省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推行各地各部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度报表制度,进一步严格生态环保工作问责制,评优创先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大胆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二要继续深入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生态市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区域开发格局的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环保准入要求。认真实施《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促进钱塘江源头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三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坚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逐步形成企业清洁生产、园区生态工业、节约型社会等三个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下大决心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源头上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范和控制。

(二)深入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到今年底,确保“811”环境污染整治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八大水系的污染控制和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落实并逐步完善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加大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制订实施鳌江流域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实行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中心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创建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环保监管区污染整治力度。今年,要实现4个省级重点监管区“摘帽”任务,其他省级监管区也要加快整治进度,力争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省环保局将继续派出工作指导组,驻地蹲点,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同时,限期解决矛盾突出的跨行政区污染纠纷。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控制。在巩固深化原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的同时,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印染、造纸企业,573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钱塘江流域氮、磷排放重点企业,集中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事故隐患重点工业企业等,对超标排污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进度,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四是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到今年底,完成所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实时动态监测监控。

(三)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设,做到户参与、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今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65%以上。钱塘江、太湖流域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登记制度。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农村河沟池塘清淤保洁工作。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周边环境绿化美化。

(四)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为完成“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任务打下基础。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的指标任务,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和排污单位。在钱塘江流域部分市县试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机制,并逐步在其他重点流域推行。落实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有关政策,通过实施环境治理工程、淘汰落后过剩生产能力、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必须同步削减所在地原有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制度,加快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限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五)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格环保执法,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力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制度,切实加大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及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健全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装备和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强日常应急准备。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科技能力、监测监控和执法装备、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我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水平。今年,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这方面的工作。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项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14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其他13个项目必须开工建设。没有脱氮除磷工艺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加快钱塘江流域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要以科技创新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我省环保科技装备水平。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将就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监管,加强环保科技装备,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出台文件。针对基层特别是乡镇环保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省环保局、省编委办已经提出《关于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的意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这个意见,省有关部门将召开会议具体部署这项工作,以切实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力量,建立健全乡镇环境监管制度。

(七)继续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前两年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经得到有效整改的13个问题,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尚未实现治理目标的6个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这6个问题和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和督查,要求各地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办法》解读

2014年12月1日,《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办法》(京档发〔2014〕10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重点明确了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统一了检查内容与要求,以进一步规范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程序,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检查工作质量。

为使《办法》得到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现对《办法》进行一些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体制管理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和北京市也相继出台了多份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档案局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新形势下如何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避免由于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不统一导致项目档案质量参差不齐,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流于形式给项目参建方带来负担等问题,北京市档案局广泛调研,把握需求,于2014年底正式出台《办法》。《办法》旨在与本市已有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相配套,对本市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的制度覆盖,形成完整的制度控制体系,全面提升本市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水平。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两大部分,正文和附件。正文共十条,主要明确了文件的制发目的、依据,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单位以及项目参建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规定了重点建设项目检查组的构成、检查工作的方式、程序,提出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要求,明确了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有两个,分别是《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主要内容》(附件1)和《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整改意见》(附件2)。附件1详细规定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收集归档与整理、保管利用和登记、验收与移交等要求。附件2要求检查组如实填写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督促受检单位严格整改,并以此作为跟踪检查的依据。

三、《办法》特点

(一)合法性。《办法》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一致,且正文条款与附件内容均有据可依。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制”和“监理负责制”等要求,在《办法》(附件1)中设置专门条款予以表述。

(二)操作性。《办法》详细规定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组构成、检查步骤和程序、检查内容等,条理清晰,便于掌握。

(三)广泛性。《办法》覆盖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单位、项目参建方等各有关单位,覆盖了项目文件归档、整理直至竣工档案移交等项目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使重点建设项目检查方与受检方均有所依据。

四、《办法》解读

(一)《办法》第一条明确了制发目的和依据。

(二)《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文件的适用范围,须掌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范围,是指列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住建委每年下达的本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内的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开展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未做硬性规定,可参照执行。

(三)《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检查的工作体制,细化了重点建设项目四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内容”,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到项目参建各单位,一级抓一级的管理体制。

既做到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也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键在于组织协调,年初制发通知,下达计划,布置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检查、验收工作。根据计划,按时组织项目档案工作检查。

2、项目行业主管单位、项目责任单位要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同检查,包括平时过程检查、登记工作汇总、档案专项验收等。

3、建设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检查,包括项目档案工作制度建设、库房安全保管条件、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等情况。

4、项目总包单位要了解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专业分包项目档案要加强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

5、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办法》第四条规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在附件1《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主要内容》中,从检查项目和执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组织管理。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①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得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②配备满足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③实行“三纳入”和“四同步”管理。“三纳入”指: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纳入项目建设工作程序;纳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四同步”指: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项目文件的归档要求;检查计划进度同时检查项目文件形成情况;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项目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时,档案部门同时出具归档情况证明材料。

2、制度建设。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①项目档案工作制度是工程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一样,不可或缺。

②实施合同制管理。要求项目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项目档案的内容、版本、套数、移交时间以及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的责任,使各方在签署合同之初,就对档案工作有了解,也明确了档案的有关要求,谁形成谁负责,避免项目文件归档发生推诿现象。特别要求合同中未订立档案工作专门条款的,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订立。

实施监理负责制,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

3、收集、归档与整理。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①具有保存价值的项目文件才收集归档,归档的项目文件应涵盖项目建设各环节、各程序。

②归档的项目文件除纸质外,还应包括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各种载体档案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档案整理要求规范化整理。

4、保管利用。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①配备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高温、防鼠等要求的库房、设施与设备。

②自上而下,逐级签订档案工作安全管理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不留死角,全员签订责任书。

③要将档案工作专项演练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中。

④严格履行借阅利用手续,要强调及时归还,防止只借不还,造成档案散失。

5、登记、验收与移交。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①按照《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要求,每年按时完成新建、在建、竣工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②按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

(五)《办法》第五条规定了检查组的构成。此条款与《办法》第三条相呼应,有两层含义。

1、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检查组由本单位监督指导部门、同级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的档案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对象重点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2、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的检查,检查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及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部门组成,检查对象重点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六)《办法》第六条规定了检查方式及程序。任何单位组织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均可采取自查、现场抽查、互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查和互查的主要程序在《办法》中已有详细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结合实际,《办法》设计了《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整改意见》(附件2),要求受检单位严格整改,并作为跟踪检查的依据。

(七)《办法》第七条规定了检查工作的要求。《办法》中已有详细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八)《办法》第八条规定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若出现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或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等违反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违反违纪行为处罚规定》(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予以查处。

(九)《办法》第九条规定了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十)《办法》第十条明确了解释权的归属。

五、受检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受检单位应按照《办法》附件1规定的内容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满足项目档案工作人、财、物的需求,确保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保持同步。

实地检查前,受检单位收到迎检通知后,应提前准备检查时的汇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及档案工作同步开展情况,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地检查中,受检单位应及时解答检查组现场质询的问题,并准备好项目建设各阶段不同门类和载体的项目文件及规范整理后的项目档案,以供检查组抽查。

实地检查后,受检单位应根据《办法》附件2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检查组需要做的工作

实地检查前,检查组要向受检单位制发书面通知,布置检查工作,重点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时间,提出自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实地检查中,检查组要听取受检单位情况汇报,现场询问报告中存疑或不清楚的内容,抽查项目文件收集整理情况及竣工档案编制质量,对检查内容逐一评议,向受检单位当面反馈整改意见,并出具《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整改意见》(《办法》附件2)。

实地检查后,检查组应对项目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受检单位组织复查,跟踪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以上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办法》中需要解读的内容,各相关单位理解以上内容,就能准确、全面地把握和执行《办法》,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工作。

作者:金霞

第4篇:某某县农业局关于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工作检查验收情况报告

某某县人民政府:

根据《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政办通〔2011〕号)要求,我局组织了4名干部职工,于12月10日从茂租乡开始了2011年度农村国债沼气、秋冬农业开发和草原生态补助机制项目抽验工作,到12月21日结束,历时12天。在验收过程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办法,即听取项目乡镇工作情况汇报,查看项目资金、查看项目档案,随机抽查项目村,实行逐户检查、逐户登记的方法进行验收。现将2011年度国债沼气等项目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验收情况

我县2011年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秋冬农业开发和草原生态补助机制的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 )。根据项目验收办法,在项目验收乡镇自验、县里的复验的基础上,我们对4个乡镇进行了验收抽查。这次验收共随机抽查了9个项目村,项目农户192户, 4个乡镇所抽查的项目村100% 完成了建设任务。

(一)农村国债沼气项目

项目验收涉及我县4个乡镇()2800口沼气池建设,其中:大寨700口,茂租400口,东坪800口,红山900口。验收组对4个乡镇8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大寨镇官村肖家湾、大坪子村民小组、松坪村锅底塘、管家沟村民小组,茂租坪子村铜厂窝、海家坪、山脚、桐子厂、岩脚村民小组,油房村新山、小龙潭村民小组,东坪杨柳村,老街村,红山天星村苏麻地、学堂、田坝、老房、思毛坪、保家岩口、尤家营、郑家海子村民小组,白果村大丫口、丰家坪、下坪村 - 1 -

民小组)沼气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相关乡镇全部完成2011年沼气池建设任务。同时,档案资料也按照一户一档建立规范。

(二)秋冬农业开发

项目验收涉及我县4个乡镇()秋冬作物种植77500亩,其中:小春作物44700亩,秋冬作物32800亩。验收组对4个乡镇的秋冬农业种植进行了抽样检查,通过询问农户进入地块(样板种植)查看,相关乡镇都全面完成了种植任务。

(三)草原生态补助机制

项目验收涉及我县4个乡镇()全部村民小组,草原生态补助共40.99万亩,其中:禁牧的有5.8万亩,草畜平衡的有35.19万亩。验收组对4个乡镇的草原生态补助进行了抽样检查,共对20户农户进行了检查,草原承包信息录入正确,图、表、地相符,在线录入信息完整,通过核实,与草原承包面积相符,档案资料完善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沼气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农户未挂牌(国债沼气池建设项目)。

二是在草原生态补助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农户的一折通帐号不一致(如:尾数有660、887还有卡号等),要求一折通帐号尾数统一为88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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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项目研究中期检查报告

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一、项目研究进展

1、完成了酵母泥原料的预处理

啤酒经发酵后回收的酵母,含有麦芽壳、酒花沉淀与析出蛋白质沉淀等物质,同时在酿造过程中,由于一些酒花及代谢产物吸附在酵母上,酵母呈淡咖啡色,带有苦味与令人不愉快的酵母味,对成品有不良影响。因此,在提取之前,酵母泥必须先经过洗涤、除杂、脱苦等处理。将废弃啤酒酵母泥用蒸馏水进行淘洗离心,至离心上清液基本无色为止,经处理后,啤酒酵母呈乳白色,色泽好,无苦味用玻璃称量皿称取一定质量的淘洗干净的酵母泥置于恒温烤箱中70℃烘烤干燥至恒重,计算含水量。预处理工艺过程如下:啤酒废酵母→2-6℃水洗3-4次→沉淀酵母→加2倍体积5%酒石酸→离心→干净啤酒酵母。经处理后的啤酒酵母呈乳白色,色泽好,口尝无苦味。

2、采用不同方法酵母细胞壁的破壁

提取核酸的原理:酵母菌外层是厚达1.2μm的细胞壁,其化学成分是葡聚糖(30-40%)和甘露聚糖(30%),此外,脂类8.5-13.5%,蛋白质6-8%,还含有几丁质,酵母菌的葡聚糖,分子是为240000道尔顿,是一种分枝聚合物,葡聚糖与甘露糖之间由蛋白质维系起来。近10%的甘露聚糖的侧链通过磷酸二酯键与磷酸边接,所有这些连接方式都使得酵母提取物首要的也是关键的是如何破坏细胞壁。本研究采用浓盐法、溶胀法和稀碱法。浓盐法:用高浓度盐溶液处理,同时加热,以改变细胞的通透性,使核酸从细胞内解放出来。食盐起到自溶促进剂,以及防腐与脱臭的作用。冷冻溶胀法:通过冷冻和加热引起细胞壁破坏的物理方法。它既不产生污染,又适合工业化生产。具体操作步骤是取适量啤酒酵母泥,投入预先搅动的等量沸水中,保持温度84℃,迅速加入液氮或碎冰,降温至25℃以下,啤酒酵母的细胞壁不能经受剧烈的迅速热胀冷缩而破碎,使细胞内的核酸游离出来。当温度降至25℃以下,在高倍显微镜下观察,90%以上的酵母细胞已破坏完全,能适用下一步核酸的提取分离。稀碱法:啤酒酵母的细胞壁主要由多糖组成,加入NaOH溶液溶解多糖以破坏细胞壁,增加通透性,使核酸从细胞内溶出。具体操作步骤是取啤酒酵母泥适量,加入8倍体积的1%NaOH溶液,于20℃以下反应1.5h,然后用6mol/L的HCL中和,核酸溶于水中。此方法中要注意碱的浓度和用量,8倍体积1%的氢氧化钠已足以使细胞壁大部分溶解,方便下一步的核酸提取,无需过浓和过量的碱,否则不仅为后面的中和、提取带来大的工作量,而且反应过强,会引起核蛋白严重水解变

性,影响提取效果。

3、啤酒废酵母中RNA的提取与测定

RNA提取的方法:预处理后的湿酵母泥→加水调成菌悬液→盐析→自来水冷却→离心分离(4000rpm,15min)→上清液→加盐酸调pH2.0-2.5→4℃冷沉过夜→RNA沉淀→pH2.0-2.5酒精洗涤两次→粗RNA。

RNA的测定方法(紫外分光法):核酸类含有双键的物质在260 nm 处具有最大紫外吸收。把离心后的上清液稀释到合适的浓度, 测定其在260 nm 处的紫外吸收值,计算上清液中的核酸量。核酸含量(mg) =(A260/0.024)×上清

液体积×稀释倍数×10-3,其中0.024 是浓度为1μg/ mL 的RNA 溶液的OD值。

二、阶段性成果

1、完成了酵母泥中核酸提取工艺的研究,啤酒废酵母→蒸馏水洗2 次→沉淀酵母→加2 倍体积5 %酒石酸→离心水洗2 次→离心→干净啤酒酵母→沉淀→加水调成菌悬液→盐析→自来水冷却→离心分离(4000rpm,15min)→上清液→加盐酸调pH2.0-2.5→4℃冷沉过夜→RNA沉淀→

pH2.0-2.5酒精洗涤两次→粗RNA。

2、利用浓盐法从酵母提取RNA,最优工艺条件为:盐浓度为10%,提取时间为4小时,酵母浓度为10%,冷沉温度4℃,提取温度95℃,抽提液pH2至2.5,将RNA沉淀用pH2至2.5的乙醇洗涤。

三、存在问题

1、酵母泥细胞壁破壁的方法有很多:浓盐法、冷冻溶胀破碎、稀碱法、超声波破碎、和高压均质法,但本实验只是对浓盐法破壁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应通过几种破壁方法比较以获得最佳的提取方案。

2、还需要通过正交实验确定RNA提取的最佳工艺参数。

3、还要考虑RNA提取的纯度问题。

SRP课程组成员:张雪培、刘红丽、蓝尉冰、胡明亮、赵鑫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6篇: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在以后安全施工过程中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下,现对所有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的部门,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监督,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凡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部要从严处罚,于2013年5月16日,开始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一、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集中批注等方法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部从整体是还是较可以,普遍存在使用不合格的铁梯及移动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帽佩戴及安全意识较差。

二、存在问题

经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移动脚手架,未按规定铺好操作面,使用木方和木板,还未将木方和木板固定,在剪刀叉四端也未固定。

2、佩戴安全帽时,普遍未将安全帽带扣上。

3、在切割和打支架,开孔时,未戴防护眼镜及口罩。

4、使用电动工具不规范。

5、因施工现场较复杂,个人安全意识差。

6、高空作业少数工人未系安全带。

7、消防配置不够。

三、问题分析

1、安全入场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安全意识得不到有效提高。

2、安全交底技术内容不详细,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规范和指导施工的作用和效果。

3、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消除安全隐患。

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频繁出现。

四、措施和办法

首先针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要求项目部对生产安全实行横迹管理,每周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每天早上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现场注意的安全事项,责令在限期内整改。公司将严格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和施工安全生产。

再次,各项目部应认真履行安全交底程序,各班长对各班组实行口头和书面交底,并留有文字记录。同时规范交底内容,并且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工程施工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工作。对每周的安全例行检查要认真落实到位,并且进行记录,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进行抽查的安全检查。由于现场大部分是工人,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因此各项目部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对安全事故案例的讲述,剖析事故原因达到警示的作用,从而引导工人转变思想观念,从“要我安全”过渡到“我要安全”的地步,做到“三不伤害”达到其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

第7篇:物业项目节前安全检查报告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为保障***业主(客户)生活环境的舒适安全,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xxx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管辖区域内实施了节日风险、安全隐患排查。现对风险管控检查工作的情况总结汇报:

1、专项工作要求

1、排查时间:20xx年x月xx日前

2、排查内容:

1)对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对项目外围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全提示标识进行排查;

3)做好应急预案培训;

4)建立业主、公司、施工维保单位紧急联系人电话通讯录。

二、检查情况

1、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

xxx项目按公司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责任制,编制了节日期间管理人员值班表及加班人员名单,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客服部在园区张贴了节日温馨提示,其中对治安、消防安全及装修管理相关事项,给业主明确的提示和建议。项目各部门先后组织召开节前安全会议,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的培训。

2、安全管理

监控、门禁、对讲、红外线灯系统总体运行正常,但部分单元个别位置故障或失效,已报施工单位或质保单位进行维修,物业将持续跟进。园区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其中11-13栋楼顶消防栓无水,属于开发设计问题,将由物业工程部走流程,报开发及施工单位处理。

停车场道闸机收费系统运行正常,但处停车场部分区域如8栋一单元负一楼灯光太暗,已理。

3、设施设备

设备房标识清晰,按规定进行日常的巡视和运行记录,按规定配置应急物资及照明,但部分设备房缺少灭火器及挡鼠板,已安排进行补充。建议设备房再增加设置安全警示线,管道增加介质流向标识。此外,园区的部分休闲座椅、围栏及栏杆等按计划10月刷漆维护。

4、照明及排水

园区总坪照明已经做调整,地下停车场部分区域的照明不足,继续调整完善。同时为了节能,将对负二楼部分未使用区域进行节能设置。园区排水系统,已分别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管井存在杂物或堵塞的位置,进行了清理及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的顺畅。

5、电梯

电梯按规定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严格监督维保单位进行质保,各类检验标识按规定进行张贴。电梯机房散热正常,电梯故障较夏季有明显减少,但部分电梯存在光幕及对讲故障的情况,项目已组织开展启动维修基金,对部分电梯进行中大修,以杜绝安全隐患。

6、宿舍和库房

员工宿舍的卫生比上次检查有明显改善,下一步将对宿舍进行统一搬迁至一处,以便于统一管理。库房内物资存放部分不整齐、未分类及张贴标签,已安排进行整改完善。

三、检查结论

通过本次项目节前的安全自查情况来看,xxx项目仍存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须维修及维护的情况,项目将持续跟进开发施工单位的维保及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减少安全隐患。此外,因小区居住户数众多,下半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除加强人防的管控外,项目已在梳理各类物防及技防不完善的部分,报公司审核通过后,逐步的整改完善。

四、节后工作要求

1、及时建立节假日业主(住户)、公司、施工维保单位紧急联系人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2、落实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以及事件处理、上报的及时性。

3、按计划在20xx年xx月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报公司审核后实施。

****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x月xx日

第8篇:薄改项目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装备类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贺教装备【2014】6号)文,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本校功能室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积极安排资金做好各项配套设施。

1、自我校接到上级有关文件以来,校长立即召集领导班子研究有关接受国家薄改项目工程的工作,安排好负责领导、教师。

成立功能室管理小组: 组 长:蔡文清(副校长) 副组长:梁建平(副教务主任)

成 员:闭建利(生地仪器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兼职)

王建中(物理仪器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兼职)

孟标兴(化学仪器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兼职)

甘有新(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兼职)

2、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安排资金做好各项配套设施。2010年6月到2014年,我校投入资金3.5万元,对学校线路、功能室进行安装改造,使学校的线路更加安全规范,更符合安装薄改项目设备的要求。接着更新改装各个教室功能室的锁头,各功能室配置灭火器安装校园监控设备等,积极做好了项目设备的安全保障和防潮防晒工作。定期做好功能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3、严密验收项目设备货物。2010年5月上旬以来,区电教站陆续将项目设备货物运送到我校,项目组长验收项目设备货物,接收货物时,按配发清单逐一验货,做到不漏验一件货物。

二、严格安装和调试

1、 在安装期间,项目负责人都到场进行安装监督,要求安装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规范化安装,不得随意改变安装要求,发现不按照要求安装的立即限其整改。设备基本安装完毕,经学校班子进行自查,未发现有设备乱装的现象。

2、认真调试,确保每一项目设备都能运行。工程完毕后,设备安装工作人员对项目已进行初步调试,学校也派出负责人员进行验查,大部分设备均能运转。对运转不正常设备,我们也能及时做好登记造册、上报更换等工作,确保每一项目设备都能运行。

三、制定制度,加强管理

1、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各功能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和使用教学仪器。

2、做到使用前先申请登记,使用后有记载。

3、组成领导检查小组对功能室的管理(仪器的入账、入库、使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卫生、消防、用电、防盗、化学药品、废物排放、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

1、 仪器柜:共到51个,安装完成,已安排到各仪器室。

2、 到2014年9月1号止“薄改计划”所到仪器经验收合格后全部分发到各功能室,或安装到教室,不合格的已经上报,全部入库入柜,设备存放合理,管理科学、使用得当。已经入账,所有仪器设备总价值为:1250899.91元,已做固定资产登记。

3、 图书室正常给学生借阅图书,阅览室正常开放。图书原有18979册,新增47961册,合计66940册。新增图书价值672002元。因图书室不够、书架不够,尚有39302多册未上架,已上报。希望争取资金建一个综合楼,以便更好服务于教学。

4、 电子白板34套:分别安装29个教室(都有实物展示仪)、四个实验室、一个会议室。现在已正常使用2年多。部分投影仪灯泡老化需要清洗、更换,价格十分昂贵,学校也没有专业人员去维护。

5、 实验室情况:原有化学、物理实验室各一个。现改造化学实验室一个,新增物理、生物实验室各一个。对实验室的窗、电路、用水、废物排放进行整改。其中化学实验室的一个排气扇损坏,已通知电工维修,现已经合格无安全隐患。

6、 卫生环境情况:督促管理人员安排人员一天一扫,已整洁。

7、 化学仪器室的毒品柜陈旧,准备更换。

8、 各仪器室均有灭火器。

9、 领导加大监督力度,通知保卫人员加强巡逻。

10、 实验室正常开设实验课,实验开出率99%,有记录。因教师紧缺,没有专职实验人员,都是兼职老师。

四、人人参与,积极做好校本培训。在会议室对全校教师进行了薄改项目设备的使用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电子白板的功能与应用;教学资源的应用与案例分析;常用办公、教学软件的使用技巧等。 总之,我们不仅要在硬件上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工作,还要在管理应用软件上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工作。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工程为我校教育装备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我们继续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做好器材补充更新工作,提高器材使用率,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做好坚强后盾,争创辉煌。

贺街镇双莲初级中学 2014年9月20日

第9篇:自查自纠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报告

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店组织员工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缺陷4项,近几天我店认真对照GSP认证规范进行整改,其措施汇报如下:

1、 店堂卫生欠清洁,有卫生死角没清除。

整改措施:我店将店堂重新打扫干净。

2、 灭蚊灯未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我店已使用灭蚊灯

3、 拆零记录不全

整改措施:我店已补齐拆零记录

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个别的没有分类好

整改措施:我店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了重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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