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

2023-0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

创新基金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摘 要:创新基金在苏州实施以来,支持了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培育发展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产品群,涌现了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群体,为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创新基金; 科技型企业; 产业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于1999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第一支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政策着力点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重点扶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创新发展的“死亡谷”。

经过十多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国家创新基金的设立和实施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意义深远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

一、我市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情况

苏州市获得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数和经费数均处于全省前列。截止2011年,苏州市共计申报创新基金创新项目1173项,在已受理的974项中,批准立项446项,立项率达45.8%;共完成创新基金项目验收277项,已公布验收结果231项,验收合格率达82.68%。获得中央财政2.6亿元资助,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并引导企业投入约10亿元,银行贷款及风险投资约10亿元的投资规模,支持了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为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立项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看,我市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在这些领域申报和立项项目较多,分别占立项数的26.9%、25.1%、16.1%、16.1%,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及高技术服务业基础相对薄弱,是我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近几年发展趋势较快,立项项目数较2008年前有了大幅的提升。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二、我市实施国家创新基金取得的主要成效

1.培育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的产品

我市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得到了创新基金的支持,坚定了自主研发的信心,部分技术创新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获得了多项国家科技奖励,在国家重大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了大批相关行业的兴起。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承担的“ES-160电动振动试验系统”项目,在振动台动圈、驱动线圈及功率放大器功率转换性能及可靠性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振动行业的水平。通过创新基金的立项支持,进一步激发了公司的创新能力,相继开发了35吨超大型振动台、7吨大位移振动试验系统等高新技术产品,并先后完成了“神舟六号——十号”、“嫦娥系列”、“天宫一号”、“轨道交通”、“大飞机”等多项国家尖端科研试验项目,提高了大飞机工程、轨道交通、石油勘探等重大项目的可靠性,满足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迫切需求。

2.促进技术开发能力强、市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迅速扩大规模

我市立项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中,有20个项目由于技术创新水平高,市场发展前景好,从2004年起相继列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每项获得750元万元至1500万元的政府科技资金资助,使项目成果的产业化上了新台阶。

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凝胶电解质”的实施,使公司在凝胶电解质体系技术、聚合工艺、电解质组份和配比等方面提升了技术水平,带动动力电池电解液、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产品的发展。2007年“3000吨/年高性能低成本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1500万元政府科技经费资助。2011年公司销售收入4.6亿元,利税1.1亿元,现已成为国内最大、世界第三的电解液生产企业。

3.推进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我市有70%的创新基金项目实施了产学研合作。企业依靠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人才的优势,提升了产品的技术创新水平;通过技术合作,企业科技人员得到锻炼提高,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通过“微米结构图像高速激光直写设备的研制与应用”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强了市场竞争力,获得了更多的合作机会,使得企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年均成长性达到30%以上。公司与苏州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长期的良好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建了“江苏省数码激光图像与新型印刷工程中心”、“教育部数码激光成像与新型显示工程中心”。近年来,公司承担了“金属基亚微米结构紫外激光刻蚀技术与系统”和“用于平板显示的大幅面微纳米压印制造工艺与装备”2个国家“863计划”项目。

4.推动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

创新基金鼓励高端人才技术创业,鼓励科技人才到技术创新第一线,主办或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进行科技创业,开创了我国科技人才职业发展新路径和高端人才创业就业新方向。

近年来,我市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技术特长的科技企业家、新兴产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能力强的技术专家纷纷成长起来。

5.加强科技与金融結合,助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通过创新基金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苏州市的资金支撑体系,对加强银企合作、科技投融资担保等机制,引导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调查统计,我市2011年创新基金在实施项目共吸引风险投资和社会资金4.5亿元,充分发挥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我市鼓励创投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2011年,我市创投机构投资初创型中小企业超过200家,投资额超过20亿元,获得部、省创投引导资金风险补助经费达6329万元。迄今为止,我市创投机构共获得部、省两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3598万元,这对我市创投业的发展,以及引导创投企业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进而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投融资环境,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国家创新基金之所以取得很好的实施效果,除了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扎实的工作部署外,与建有一套完善规范的管理工作机制是分不开的。项目的管理流程为:项目申报(网络及书面)--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监理--验收,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和责任部门。

我市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机制:

1.实施以省辖市科技管理部门为项目组织单位,并实行市、县(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配置专业能力强的服务机构进行创新基金服务工作。

实施国家创新基金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取得良好的实施成效,据对2011年在实施的163项创新基金项目进行调查,企业累计实现总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38.24%;实现利润5亿元,同比增长66.7%;实现税收3亿元,同比增长49%;资产规模达到51亿元,同比增长34.2%;R&D投入4.1亿元,同比增长27%。截至2011年,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借助创新基金的推动,在境内外成功上市,成为行业影响较大的排头兵企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实施国家创新基金工作的水平,大力推进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培育和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贡献。

作者:乔慧莉 许一珈

第2篇: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实现梦想的金钥匙

2012年底,湖南凌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循环利用湖水、海水、废水、污水供暖设备”、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承担的“5E智能化节能型CHE元素分析仪”等19个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重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家组的验收,这是创新基金在湖南实施以来结出的又一硕果。

通过重点项目的支持,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了企业的跨越发展。三年来,这些项目共获得国家创新基金2770万元的支持,引导企业投入科技开发资金12680万元,这批企业共开发出新产品143个,获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53项,新增销售收入15.96亿元、税收1.65亿元、利润2.65亿元、创汇1042万美元。

这组彰显承担项目企业技术实力的“信心数字”让人为之一振,也让企业对创新基金更多了一份期待。

创新基金是我国第一个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以资助初创期和成长初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为切入点,主要支持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

1999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肆虐中国大地时,创新基金强势启动,如同一针强心剂激活了许多陷入泥潭的中小企业,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血”。 为给成长性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2008年又设立了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和地方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进行资助。

蓦然回首,在十多年的风雨兼程之路上,创新基金助力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创业梦想,也成了它们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见证了创新基金的“魅力”,各省也竞相为所辖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更多创新基金的支持,为中小企业架桥修路,为当地的创新体系培育源头活水。作为中部地区的创新主力,近年来,湖南创新基金的立项项目和资金迅速增长,不断刷新纪录。

2008年,全省立项112项、获得资助经费6118万元;

2009年,全省立项293项、获得资助经费18365万元;

2010年,全省立项359项、获得资助经费26230万元;

2011年,全省立项390项、获得资助经费27231万元;

2012年,全省立项436项、获得资助经费34435万元;

……

如今湖南的创新基金工作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被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列为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制试点单位、创新基金项目联合评审试点单位。2012年湖南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列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仅次于浙江、上海、江苏。

在创新基金的“资”润下,湖南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扶持了一批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正在显著提高,并日渐成为促进湖南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牵引力。一些曾默默无名、蹒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跻身创业板或叩响“新三板”的大门。截至2012年,湖南共有13家企业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成功上市,40余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创新基金如同一颗颗希望种子,在三湘大地不断迸发力量,助推湖南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孕育的源源不竭的创新资源和创新动力,奏响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战略强音。

1999年,当创新基金落地湖南时,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如今这股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各类创新基金项目在三湘大地“遍地开花”。作为创新基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湖南省科技厅既见证了创新基金在湖南“由点成面、带动一片”的蝶变过程,也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寻求管理上的突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基金发展之路。

创新基金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催化器”,许多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都迫切希望将创新基金收入囊中,但创新基金的经费又是有限的,如何将这块蛋糕分好成了各省案头的工作重点。湖南实施创新基金以来坚持的原则是在“放大”自身创新基金 “份额” 的同时,力求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创新基金启动以来,湖南根据国家产业发展重点,一直致力于结合本省的资源、产业和技术特色,重点在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内挖掘项目,在产业链环节上选择项目,以期“育苗造林”,打造湖南优势产业航母。2009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三大技术领域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6.21% 。近几年,这三大技术领域依旧占有巨大份额。在一大批围绕主导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崛起后,湖南部分优势产业也在谋求新的跨越。长沙高新区因势利导,意欲打造“中国工程机械之都”,湘潭先进矿山装备产业集群2011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产业集群首批试点单位……

除产业支持有倾斜外,湖南在支持企业的选择上也很“挑剔”, 重点选择极具潜力的项目进行培育。

产学研合作是将科技成果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好方式,为此湖南将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作为优质资源库,每年从中推荐一部分企业作为创新基金支持的后备企业。目前,湖南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占40%以上。

此外,各级创新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深入各类企业摸查情况,挖掘有潜力的企业作为创新基金资助单位。株洲市科技局计划科科长成钢表示,株洲在实施创新基金工作中实行“三个不”: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未推荐的不支持、未通过现场考察的不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业信誉低的不支持。

经过严格筛选,一批企业在最需要支持的阶段脱颖而出,成为创新基金的资助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和雪中送炭的放大效应。

创新基金创立之初,还处于“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尴尬境地,而湖南轰炸式的宣传打破了这种尴尬局面。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肖秋良对最初创新基金的宣传记忆犹新:专门设立长沙高新区科技兴贸与产业发展网、长沙高新区政企通短信中心、长沙高新区科技计划工作QQ群等平台,并通过信件邮寄、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为企业传递相关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上门对创新基金指南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开展劝服工作,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在一系列宣传攻势下,创新基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企业对创新基金的认识也不断加深,申报的积极性和热情也越来越高。

在提高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热情的同时,湖南又在申报工作动态、注意事项、条件、流程等方面积极地为企业释疑解惑。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05年成为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除了每年进行多场创新基金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推介活动外,还多管齐下,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以此提高企业项目申报水平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此外,中心还到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专题讲座,扩大创新基金的影响。

类似的宣传和培训在株洲也同样全面铺开,成钢告诉记者,以前是被动地等待企业申报项目,现在变被动为主动,在加大创新基金宣传力度的同时,还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在这样的互动下,科技局与企业的距离不断拉近,每年春节一过,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主动询问相关情况。申报创新基金俨然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创新基金变成了企业创新的一种符号。

2009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为主导,联合项目组织机构、服务机构及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作业,构建 “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执行机构具体运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框架,形成了多层级的创新基金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基金申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很多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没有专职人员,不熟悉申报程序。为此,中心充分发挥了在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注册中的服务职能。”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服务机构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一些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还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补助。2009年,长沙高新区出台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向每家服务机构提供5万元基本工作经费,并以各服务机构通过管委会每年推荐上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项目15项为基数,每增加1项奖励4000元经费,同时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金额,按3‰的标准奖励相应服务机构。”

同时,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湖南制定了《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服务业务的有关要求》,杜绝中介服务机构过度包装项目申报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创新基金申报的评审,湖南将专家评审作为重要环节,在项目评审和论证时,实行“背靠背”的专家评审方式,以此减少在项目评价上的人为干扰因素,确保申报立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鼓励和规范双管齐下,让多方力量参与到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咨询、服务、评审工作中,确保了申报项目材料最大限度符合国家规范,提高了项目申报成功率。

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绝非仅依靠它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借鸡生蛋”,希望利用这有限的资金吸引更多其他资金,发挥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在湖南,这种作用正在被不断放大,政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将自身的力量衍生成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参与的融资合力,让企业融资的雪球越滚越大。

为与国家创新基金匹配,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5年湖南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级和地方专项资金,以地方基金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增加了更多的政府力量,让企业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勇气与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谈判。

“企业成功申请创新基金,再加上地方基金的支持,这本身就是对企业实力的一种认可,也让很多之前‘心动难行动’的观望金融资本敢于‘行动’起来。”肖秋良告诉记者,近年来,高新区着力建设融资平台,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基金项目。已引进各类风险投资机构28家,发现和培育更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上市资源,如今已有28家企业进入长沙市重点扶持上市企业名单。

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设立了专门课题对获得创新基金支持过的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调研和评价。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此项工作,能够发现一批高成长性的项目,采取整体打包的形式向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的促进作用。

通过各种力量的整合,湖南创新基金的引导比达到了1∶15.1,真正发挥了 “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雪中送炭、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四两拨千斤……湖南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创新基金的作用,他们把获得创新基金的支持当作一种荣誉和创业的动力。13年来,湖南省创新基金的实施成就了无数人才的创业梦想,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收获了一批领先行业的科技成果,培养了一群现代市场的“小巨人”。

在湖南一批知名高等院校里,拥有许多前沿的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部分待在实验室里鲜为人知。而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就像一针兴奋剂,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快速有效地实现产学研结合,让一大批科技成果成功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

2000年,中南大学首创“学科性公司制”,并出台《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以求技术向产业转移。在中南大学前校长黄伯云眼中,“如果科研人员没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是学校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和产业化,将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将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

与此同时,在高校密集的长沙高新区,已建成8个孵化器,入驻企业达一千多家。肖秋良介绍,2012年长沙高新区孵化器培育的数十家企业获得了创新基金的扶持。

在海外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业的背景下,长沙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热情也居高不下。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奥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由“海归”创办的企业均得到过创新基金的资助。其中,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生物)201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市值近6亿元。不过在三诺生物总经理李少波心中,还有比6个亿更大、更有意义的资金——200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70万元和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80万元。“如果没有关键时刻的国家创新基金,就没有今天的6个亿。”创新基金引起归国留学人员的广泛兴趣,也增强了他们创业的信心。

借力创新基金,湖南的创新创业氛围日渐浓厚,一个个孵化基地应运而生,一项项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一位位知识分子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年轻企业家,一家家科技型企业脱颖而出……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就是一个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成长起来的“小巨人”, “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结束了该奖项连续6年空缺的历史,打破了国外长期垄断航空制动材料市场的局面。2009年,博云新材A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成为继山河智能之后中南大学的教授所打造出的第二家上市公司。

湖南英捷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01年成立之初,就成功申报了“粉末注射成形技术生产精密不锈钢、铁基、高比重合金异形零件”创新基金项目,50万元的“资”润就像一场及时雨,为企业注入了生命活力。2009年,“粉末注射成形制备异形、精密、复杂零部件”再获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公司成为第一批湖南省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如今,公司年产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2000余万件,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面临技术风险,有着更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体制使其不愿向既无抵押能力、又无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技术链与市场链的断裂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 “死亡之谷”。在这一阶段,很多创业者把梦揣进兜里,流着泪告别昨天。对单一创业者来说,这可能仅是个人资金的浪费,但对众多创业者来说,这些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不仅浪费大量资金、智力资源,也挫伤了创业者的激情。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因势设立,实现了我国企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由“抓大放小”到“大小并重”,帮助困境中的企业顺利跨越“死亡之谷”。

株洲三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公司)在创建之初,就凭借创新基金资助才顺利渡过难关。

2000年, 10多个下岗工人在一个小车间里庆祝三新公司成立,他们只为了一个目标:自主研制出中国第一台高档水墨印刷机。2005年公司研制出了第一台伺服传动机,用软件控制系统代替齿轮传动,大大提高了印刷的精准度,2005年该产品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内首创、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然而,当他们豪情满怀准备把成果转化为产品时,却陷入了资金短缺的绝境。

没有资金的注入,再好的成果也无法转化成产品,公司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就在公司一筹莫展时,创新基金雪中送炭。2007年在株洲市科技局的帮助下,公司自主研发的“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获得了国家创新基金45万元的无偿资助。

200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 “一体化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再次获得创新基金的青睐,成为第一批获批的重点项目,140万元的无偿资助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2012年公司销售收入已突破亿元大关,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目标已写入规划。面对这喜人的成绩,三新公司副总经理孙逢翠告诉记者:“今日信心满满的三新也曾险些踏入‘死亡之谷’,要不是当年政府的大力支持,科技部门的积极引导,创新基金的扶持,公司还真走不到这一步。”

三新公司的成长经历在湖南并非个案,许多企业是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才跨越了“死亡之谷”,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湘潭科创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负责人郭定军虽有好的项目,但缺少资金,发展困难,后来企业被引入到园区发展,申报了创新基金,顺利渡过了“死亡之谷”。

2006年获立项支持的湖南中野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也已由当初的小企业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500万元、发展势头良好的现代科技企业。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有色院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长为产值过5000万元的公司,企业规模相比立项前已增长近10倍。

……

创新基金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是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的肯定,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新能力。

株洲南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机电)就是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一路创新、一路前行。

自2004年成立起,公司就坚持自主创新的理念,力求产品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此,公司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自主创新。2007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数控涨型机”获得创新基金50万元资助,2010年“数控包带机”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再次获得150万元创新基金的扶持。“这些资金虽然不能解决研发中遇到的全部问题,但给了我们信心和底气。”在南方机电总经理朱永隆心中,公司与创新基金的关系犹如千里马与伯乐,在伯乐的鼓舞下,千里马才能快马加鞭、一展宏图。

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公司坚定了自主创新的信心,不断研制出先进实用的系列成套数控电工装备,大大提高了我国电机生产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出口。

在创新基金的推动下,企业不仅突破了技术难关,更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目前湖南省共有13家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

2012年7月,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成为湖南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重点支持的企业中成功上市的公司之一。公司董事长罗建文说:“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了企业自身的价值。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

科技型中小企业“始于技术、成于资本”,创新基金相当于一根撬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杠杆, 通过杠杆效应破解了无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创新项目的获批相当于给企业贴上绩优股的标签,这让各方观望金融资本从心动到行动,纷纷参与到创新及产业化的大循环中,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气血丰盈”。最终,企业破茧成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据统计,2011年湖南848个处于监理状态的创新基金项目共新增到位资金613642万元,其中创新基金到位3855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9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2538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200230万元,其他资金29975万元。创新基金的注入,给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增添了活力,有效引导了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13年来,创新基金的作用不仅在于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扶持大批项目,培育造就了一支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一支从单纯科研转为科研开发兼经营的科技人才队伍,一支对科研开发、企业管理和市场经营有更深理解的科技中介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这对湖南未来的发展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

播散希望的种子,终将收获硕果。在政府的引导下,湖南创新基金的发展已傲首中部,位居全国前列。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在做大做强。但这只是湖南发展创新基金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实现创新基金发展的新突破,任重而道远。

2005年前,湖南共有省科技厅、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等四个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单位,这些单位直接对国家科技部负责,拥有项目直接推荐的资格。但此后政策调整,全国只有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创新基金项目直接推荐资格,其他地区高新区的直推资格陆续被取消,逐步纳入各省科技厅统一把关。长沙高新区作为全省创新基金发展的领头羊被取消直推资格后,损失惨重。“这样的调整,让全省的创新基金项目有了数量上的限制,以前我们的立项率占全省的60%至70%,现在只有40%”。肖秋良告诉记者,“没有直推资格,就不负责项目的验收,而上级单位对地方企业和项目不够熟悉,导致项目资助缺乏针对性。”

目前,长沙高新区正着手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获直推资格而努力。

因为数量上的限制,从质上取胜成了湖南未来的着力点。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的质量,湖南各市州科技部门以及国家级高新区把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指定专人、设立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和企业的筛选与申报辅导工作,并建立多层次严格把关的项目选择机制。“不仅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查,同时要加强对欲申报项目的初审,部分项目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湖南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要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准确把握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向很重要,为此湖南将加强对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的跟踪,从中发现一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使申报的项目体现湖南的优势和特色。

每年,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热情很高,同时也存在不重视后续监理验收工作的现象。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湖南因未重视监理、验收工作而无法继续实施被终止的项目有76个,占立项项目总数的5%。

“企业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挫折和失败,但过多的失败也会使信心受到打击,对创新基金也是一种流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了成钢这些一线人员的思考,也引起了省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湖南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不再局限于简单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而是深入跟踪了解省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要求监理服务机构深入立项企业进行现场监理,及时准确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监理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功率。

近几年,创新基金项目的金额不断提高,但与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如何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湖南创新基金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肖秋良表示,长沙高新区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改革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信用社和担保公司突破传统贷款方式的制约,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股权、销售合同抵押以及信用保险等方式贷款投资。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形式,是推动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动机,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湖南将重点探索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为种子基金,引导、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新风投公司。健全全省创业投资体系,把科技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创业板连接起来,在早期发现和培育更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上市资源。同时也通过资本市场,使一大批科技企业能够快速做大做强。

湖南创新基金项目很大程度上是支柱产业的配套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土优势和特色,湖南将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湖南结合全省实际,组织推荐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株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长沙工程机械产业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以推动集群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发展,汇聚更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中小企业。

除了在支持重点上有所倾斜,湖南创新基金辐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我们的创新基金每年也会支持一些与原产业没有关系的中小企业,帮助他们做大做强。”对当地如何扩大创新基金的覆盖面,成钢如此描述。

创新基金犹如一把金钥匙,为中小企业开启了一扇通往成功的大门,在它的引领下,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破土而出,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和“火车头”。让我们期待这把金钥匙成就更多中小企业的梦想,为三湘大地增添更多生机。

第3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

科技部和財政部已于近期完成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的审定工作。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共计6425项,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43.2117亿元,首次拨付资金额度为32.3482亿元。

据了解,此次立项项目中包括技术创新项目5332项,计划安排资金36.2117亿元,首次拨付资金额度为25.3482亿元;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835项,计划安排资金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58项,计划安排资金2亿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它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董碧娟)

第4篇: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须知(推荐)

201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2010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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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0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2010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4.在西部欠发达专项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基金2010年专门针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贵州省、广西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创新项目作了说明,内容详见《项目指南》。海南省参照执行。

5.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重点创新项目

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1.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立项后推荐给管理中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营业收入-2006营业收入)÷2006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营业收入-2008营业收入)÷2008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净利润÷2009平均净资产×100%。

(3) 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第二章 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管理单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荐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辖区内项目。

(三)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

二、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 企业交给推荐单位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①书面认证意见;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09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2007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8个月以内(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2009的财务报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报2009财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3.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函;

(3)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装订至少二册,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③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

(4)地方立项文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复项目加以标注);

4.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所需的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其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其辖区内全部地方基金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总额;

2.推荐单位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该推荐单位辖区内2009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数(含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的120%。

3.2009创新基金未立项而推荐单位认为需要再次推荐的项目(即重复项目),必须补充说明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次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重复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推荐单位推荐总数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项的项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推荐。

4.对2009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已立项而未推荐创新基金的项目,如要推荐2010年创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项文件及2009年资金到位证明。2009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0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求与2010年一致。

5.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

6.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

第5篇: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介绍

201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项目申报说明

一、支持对象: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个人独资企业、上市公司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一般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4.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包括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的文件)。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行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三、支持额度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四、我司创新基金代理收费

我司近三年已经成功为20多家企业申请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并拿到了国家、区级的配套奖励。平均每家客户拿到的奖金数额达76万之多。

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费用情况为:项目前期支付我司10000元,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公示通过后,企业拿到国家、市区级奖金后,支付我司奖金总额的15%. 请需要了解项目申报情况的企业早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倪丰 联系电话:15370015003 QQ:2211413365 邮箱:cpcs02@163.com

第6篇: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1、通过创新基金网站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营业执照、国地税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一式二份)一并送达服务机构(见下)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二)项目申请:

1、已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体的指导);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五份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6、企业将定稿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提交到服务机构;

7、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注册、申报情况进行地方创新基金评审,立项并给予地方资金支持后,由省科技厅(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到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申报说明

1、注册资金30- 300万(含300万),注册时间不超过36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06年6月1日以后)的企业可申请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2、已有项目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高新区重点科技创新计划,须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3、2008年度已经申报,但没有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得到项目组织单

位同意方可申报,并说明项目在本年度申请材料中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4、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必须在高新区内。

5、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相关《指南》和《申报须知》,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一) 创新基金一般项目:2009年8月20日

(二)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2009年5月8日

(三)创新基金重点项目:2009年5月31日

三、申报项目组织单位:成都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张力帆电话:85170552

四、申报服务机构

(一)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1、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2号楼B座5楼

联系人:刘芹联系电话:85335555-606

2、高朋大道5号起步区基地B座5楼

联系人:李晓路联系电话:85160233

3、西部园区基地

联系人:曾娣琼 联系电话: 87846605

(二)成都市风险事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张闻联系电话:85336380-852

五、创新基金相关网站:

创新基金网站:http:∥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

第7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注意点:

1、支持方式: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创新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将来项目验收以此依据。

2、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4、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5、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统一为2014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

6、5月6日创新项目必须完成网上系统填报。

7、必备的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企业自筹资金证明。

8、其它需要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特殊行业许可证明、高企证书等

9、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余额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10、所有必要附件必须做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

第8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进行管理和运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的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并进行具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的项目开发。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的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并进行具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的项目开发。

支持方式及额度:

1、贷款贴息: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 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2、无偿资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

3、资本金投入: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编辑本段基金标志

创新基金图标以金钥匙、两片蓝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略称"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图标

为基本组成要素,通过艺术设计表现出两片嫩芽捧起一把金灿灿钥匙的图形。 创新基金标志图形上端的金钥匙由C、T、E三个英文字母通过艺术变形组成。C、T、E既体现了创新基金的宗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CHINA TECHNOLOGY ENTERPRISE),促进高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体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是资本、技术、创业者的最佳集合(CAPITAL、TECHNOLOGH、ENTERPRENEUR)。由C、T、E字母构成的金钥匙寓意着创新基金是国家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从科技的殿堂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最初始阶段的支持,同时也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启通向成功之门的有力帮助。

图标下端似手型的两片蓝叶,即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犹如春天的嫩芽,虽很弱小,但生机勃勃;同时也寓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期盼着得到更多的支持与帮助。 创新基金图标整体寓示着国家创新基金将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必将在国家创新基金的支持和帮助下,踌躇满志、英姿勃发。 编辑本段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数年来的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因此,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支持八大领域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支持的国家重点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

包括1.软件产品;2.微电子技术;3.计算机及网络产品;4.通信产品;5.广播电视技术产品;6.新型电子元器件;7.信息安全产品;8.智能交通产品。等等。 生物、医药

包括1.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2.中药与天然药;3.化学药;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5.轻化工生物技术。等等。 新材料

包括1.金属材料;2.无机非金属材料;3.高分子材料;4.生物医用材料;5.精细化学品。等等。 光机电一体化

包括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2高效能智能化仪器仪表;3.先进制造技术;4新型机械产品;5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6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7.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等等。 资源与环境

包括1.水污染防治技术;2.大气污染防技术;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4.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6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等等。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包括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等等。 高技术与服务业

包括1.信息技术服务业;2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业;3.新材料技术服务业;4.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服务业;5.资源、环境技术保护服务业;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服务业。 涉农领域

良种培育、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储运、循环农业[1] 编辑本段申报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按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至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的日期为准。 编辑本段申报条件

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软件产品、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智能交通、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编辑本段所需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以及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一个月的会计表。

⑥ 可以证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 高新技术企业需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 地方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另外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编辑本段企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1]

1. 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须超过36个月,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2012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2. 重点创新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09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增长率不低于120%;上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 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这一段时间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编辑本段支持资金

一般项目地方资助15-40万不等,国家支持50-100万之间。 初创项目地方支持10-25万不等,国家支持50万之内。 重点创新支持100-200万之间,地方支持额最低60万元。 也可申请国家贴息贷款。 编辑本段支持重点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有一定基础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西部地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有优势、有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发布。

企业申报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原则上本不予支持,《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对于部分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共性的项目,本创新基金将采用专题评审方式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要求详见《200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即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编辑本段设立背景 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2001年起,国家正式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该项政策以广大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专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种活动。

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和财政部于2001年联合颁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相关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做了修改,规定中小企业申请项目数在一年不得超过10个项目,每个中小企业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在5年内不得超过50万元至70万元。

2010年商务部联合财政部新发布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将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由原来的“上海关统计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调整为“上海关统计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新管理办法发布实施起,原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废止。 编辑本段支持内容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上海政策网主要支持11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境外并购项目、境外投(议)标项目、企业培训项目、国际市场考察项目、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电子商务项目、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境外专利申请项目、各类产品认证项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境外展览会项目。[1] 编辑本段申请条件

1、需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拥有海关编码);

2、上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3、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第9篇:201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2011创新基金将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现将三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表格、申报程序等要求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2010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支持范围。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须超过36个月,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2.重点创新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07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营业收入-2006年营业收入)÷2006年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营业收入-2008年营业收入)÷2008年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年净利润÷2009年平均净资产×100%。 (3) 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注册

(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当地基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2.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单位,同时将基层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

3.推荐

(1)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在网上激活;

(2)推荐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应组织地方评审,并完成本级(省级科技部门)立项;

(3)推荐单位将辖区内要推荐的项目生成汇总表,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并备案;

(4)推荐单位将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并备案的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并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及相关文件邮寄给管理中心,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基层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 企业交给推荐单位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基层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个财务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报最近四个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截止时间在18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工商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3. 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函;

(3) 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至少装订二册,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基层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③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

(4)地方立项文件及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并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复项目加以标注);

4.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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