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建议

2023-01-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普通初高中毕业后进入城市工作, 年龄在16~30岁之间的农村籍人群, 他们大多数是从学校直接走上工作岗位的, 存在着“三高一低”的特点, 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1]。目前全国有1.45亿农民外出务工, 其中大约有1亿人是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 占60%以上。重庆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例也在50%以上, 毫无疑问, 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重庆现代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为了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和就业能力, 就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 做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本文主要探讨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良好政策的建立。

1 提高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识, 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农民工输出地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结构调整的需要, 加大农民工就业前培训力度。农民工输入地区行政部门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 作为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推动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普遍开展[2]。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基本情况信息库, 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

2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资金来源

2.1 加强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农民工给予直接补贴或减免费用

各级政府可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农民工给予直接补贴。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农民第一次参加本地指定培训机构或到经本地政府就业服务机构招标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考核合格者, 可享受一次培训费由政府全部或部分补贴, 培训补贴费用由省、市、县、乡镇政府其同负担。

2.2 严格执行劳动准入制度

保障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推动企业支持开展农民工培训, 使企业和用人单位成为农民工培训就业的主体。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依法按职工 (含农民工) 工资总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用于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对不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企业, 政府可以收取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统筹使用。

2.3 强化农民工培训的公共财税政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政府在制定支持农民工培训的公共财政和税收政策时既要注意增加政府公共投入, 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到农民工培训中来[3]。现代政府具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项职能, 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培训是我国政府需要继续加强的公共服务之一。在农民工培训政策的制定上我们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实施准则要以人民的希望、要求为中心, 其工作的评估要以社会和公民的满意度为标准。就是邓小平同志讲的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政府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

2.4 对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

税收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 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比例提取, 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企业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收。政府制定了要求企业对农民工履行培训义务的政策以后, 可以利用税收的杠杆对履行培训义务不同的企业进行奖惩。如政府可以对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甚至免税, 对没有条件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企业开征培训税。

2.5 设立农民工培训专项基金

在农民工培训供给缺乏的情况下, 除了传统的财税政策支持以外, 我市可以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教育基金可以分为地方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和社会捐赠四个来源。政府应该采取积极引导和行政监督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 即对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农民工培训或者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的企业在财政和税收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反之, 给予行政处罚。最后, 积极鼓励慈善机构的介入和社会捐赠, 严格和透明使用捐赠资金。

3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主体

3.1 财税政策支持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农民工培训起步晚, 但培训需求量大, 培训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是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进展的关键性支撑, 因此, 政府利用公共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3]。在农民工培训机构发展的初步阶段, 政府要利用公共财政资金扶持其建立和发展, 在各项行政费用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减免和便利, 同时要充分利用税收杠杆的作用, 给予税收优惠甚至是免税五年以上。在现阶段, 我国公立性的培训机构比例较高, 政府应该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扶持民营培训机构的发展, 从而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3.2 创建基础职业素质培训网络

建立覆盖各地区的农民工基础职业素质培训网络, 确保每一名农民工都能在接受一定程度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情况下进入就业队伍。相信随着基础素质培训的网络建成, 企业将迎来真正具有一定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的合格新工人, 而在诚信网络的约束下, 企业也能够将有限的培训资源放心应用在技术培训、创新培训等有利于农民工群体个人技能提升的方面。

3.3 以供给带动需求式培训

政府主动以供给带动需求, 充分动员各级继续教育学院与大中型企业结对子, 利用网络课程、职业规划讲解、继续教育等形式送教到农民工中去。在市场哺育初期, 政府应该积极动员各级继续教育学院送教上门, 在招生期间不定期举办各种项目介绍、职业规划讲座。帮助农民工群体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确定继续教育学习项目[4]。同时, 有条件的企业也应该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教育学习环境。当这些形式的教育“供给”带来更多的成功个案后, 将会促进农民工群体继续教育市场的繁荣发展。

4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监督管理

4.1 建立农民工培训基金账户和基金管理委员会

由重庆市政府设立诸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民教育基金进行统一、专门管理和使用。农民工培训基金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工培训。即年满十八周岁, 有农民身份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资金到项目的原则, 地方政府设立相应的农民教育专门部门, 提出具体的教育项目, 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4.2 对农民工培训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应加强财政审计制度

首先, 在基金会章程制定上严格规定各项程序, 做到组织结构严密, 权力之间相互制衡;同时审计部门应该积极驻入基金会, 各级审计和纪检部门严格督查, 保障农民工培训基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使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规范与农民工培训有关公共信息的发布, 充分解决培训中的信息缺失的问题

从克服市场的功能性缺陷与完善市场功能的角度考虑, 需要尽快建立健全与培训市场相关的信息服务制度。因此, 需要政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 帮助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的信息。如各个媒体开设职业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方面的信息栏目, 以便农民工选择就业方向和就业培训内容。

6 做好重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后的生存保障

结合重庆城市生存成本特点, 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子女教育入学便利、养老保险异地对接、为企业核心农民工群体提供住房补贴, 让真正为重庆城市发展做出持续贡献的农民工能够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 从而安心成为城市发展的持续劳动力。城市需要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吸引农民工不在成为候鸟, 而成为城市、企业中稳定的一员呢?除了丰富的就业机会、自我进修条件外, 农民工群体最关心的是住房、医疗以及后续的子女教育问题。

总之, 通过上述工作, 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 从政策层面上激发农民工外出自我求发展的强烈欲望, 激活提升自身素质的内在需求。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既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必须以政府为主导, 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领导, 搞好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组织管理;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来源;三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培训主体;四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监督管理;五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宣传教育工作;六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后的生存保障。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培训政策

参考文献

[1] 陶红, 王英.论职业教育与新生代农民工尊严的实现[J].职教论坛2010, 21.

[2] 雷世平, 姜群英.关于促进农民工积极参与培训的政策性建议[J].职业技术教育2004年第10期, 第25卷.

[3] 陈玲仙, 刘纯阳.农民工培训中的政府职责[J].怀化学院学报, 2007, (4) :32.

[4] 王兆刚.农民工培训的市场机制与政府的责任[J].中国培训, 2008, (9)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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