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三五环境保护

2023-05-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莆田十三五环境保护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浚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状况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回顾

“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实事求是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综合决策以及强化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五项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局部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整体趋于好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速度加快,环保队伍监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评价分析

1.水环境质量指标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该项指标是指浚县城区自来水厂及九个镇区所在地的集中饮用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镇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以上。

农村的厕所,养殖业产生的粪便、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远离村里的饮用水源地。

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改善,其中城区SO2维持现状,确保稳定达到二级标准;TSP逐年有所下降,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稳定增加。2006年至2010年二级以上良好天气达到300天。农村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在310天以

上。

3.噪声环境质量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在100%,城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白天不允许超出65分贝,晚上不允许超过55分贝。

4.大丕山景区生态建设

十一〃五”期间继续巩固AAAA级景区生态建设,积极申报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5.农业生态保护

“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体系,继续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全县的蔬菜生产达到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生态示范创建

截止目前我县创建省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村15个,市级生态村31个。

7.城市环境基础建设目标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80%;城区污水处理率9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90%。城市人均绿地达到9平方米。

7.环境保护投资目标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保持在2%以上。

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内容

1、加大生态创建力度。要在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生态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村20,市级生态村35个,以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2.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县均要具备水环境常规必测项目例行监测能力,卫河断面地表水监测自动站,地面生态监测站,城区空气自控站,要形成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3、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实行自动监测,对排放COD、氨氮、排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对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实行自动在线监测。

4、建设应急监测体系。结合本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城区(镇)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我局要配备必需应急监测车,能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5、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我局监察装备要达到三级标准化配置。

6、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配置环境宣传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环保网站,为社会提供环境信息咨询和网上办公服务。

三、“十·二五”期间宣教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二是规范环境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要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高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服务质量,广开言路,为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广阔的平台。

三是要重视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抓好环保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环境生态乡镇、村、等创建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提倡绿色文明,倡导绿色消费。

四是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展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

浚县发展中必须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同时,至规划期末把浚县基本建设成为富有特色的园林生态城市。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主城生态框架,重点划定生态用地,调控主城建设强度,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形成多样化的园林绿地系统;加强整治现有各类污染源,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建成由低密度建设区、城市绿地、景区、农田等共同构成的生态框架。

浚县环境保护局

第2篇:本溪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建设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的重要时期,更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生态文明,根据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评估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自七年环境治理之后环境治理成效最为显著、环境面貌改善最大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省环保厅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本溪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圆满地完成了《本溪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和《本溪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成果

认真总结过去的五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具备八大亮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根除和治理重点污染源取得重大突破;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立法与执法取得新进展,环境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环保工作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优良)以上天数348天,达标率为953%,比“十五”末的291天增加了57天,增幅为156%。其中,优级天数达70天,比“十五”末的27天增加43天,增幅为159%。

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考评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考评中,我市2009年“城考”在全省14个城市排名上升到第4位,实现了“城考”升位目标,“十五”末我市“城考”工作全省排名第10位。

三是根除和治理重点污染源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0多亿元。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溪湖沟、崔东沟截流工程;关闭了本钢一铁厂;关闭取缔了桓仁县金禾造纸厂等22家造纸企业。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环境功能基本完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资404亿元,新建了本溪县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钢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天。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服务与监管,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严格落实“规划先行、环保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依法审批建设项目826项,环评执行率达100%,项目环评审批违规率、差错率、漏批率均为零。

六是强化环境执法监察,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环境立法与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全市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先后出台《本溪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本溪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本溪市烟控区管理办法》等政策规章,使全市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加大了排污费征缴力度,共征收261245万元,比“十五”期间增收近一倍。

七是环境管理水平又有新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自身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新增加了总量处、应急与科技处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对原环境监察支队等3家单位进行了更名,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工作职能,环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时,环境监察局标准化通过国家二级标准化验收。

八是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启动。

“十一五”期间,我市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管理体系建成,清洁审核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发展,清洁生产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执法工作迈出历史性步伐。我市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工作全面启动。8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已通过省厅的评估验收。8家企业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12项,实施103项,其中无/低费方案97项,实施了92项,中/高费方案15项,实施了11项。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九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完善了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签订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 十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推动环保工作深入。

“十一五”期间,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每年一个主题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华环保世纪行”等专项宣传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出刊73期《本溪环境工作》。拍摄反应本溪市“十一五”环保工作成就的五集大型环保系列片《蓝天碧水映山城》。在中、小学普遍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和专题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开展系列“创绿”活动,共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单位136家。在市、县(区)两级党校开设环保专题讲座,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环境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卓有成效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不断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由“十五”末的6994%提高到8279%。

十一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农村环境专项治理资金15亿元,组织52个乡(镇)、村开展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创建工作,有2个乡镇、3个村庄申报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36项、生活垃圾治理工程63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60项,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能源结构较单

一、单位GDP能耗偏高。我市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较高,又以钢铁、建材等高能耗、高资源消耗行业为主,这些行业的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率较低,煤炭消耗比重过大、能源结构较为单一,致使煤烟型污染及低空污染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能源结构单一,单位GDP能耗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功能脆弱。矿产资源开发产生大量的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占用大量耕地,导致植被生态破坏,诱发地质灾害,河流及地下水污染。城镇建成区绿化空白点较多,绿地面积分布不均。水土保持存在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开发建设施工周期长,造成水土严重流失。森林资源生产力低,物种多样性程度趋于简单化,生态功能减退,森林抗干扰能力下降。 3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相对滞后,环境污染严重问题日益显现。乡镇基础建设缺少环保专项规划,环保设施欠帐较多。大量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水资源受到污染,水体自净和生态恢复能力下降。生活垃圾处理率很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部分乡镇企业排放废水对河道、农田构成直接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使粮食、蔬菜、水产品、农副产品受到不同污染。化肥过量施用或不合理施用,造成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板结和环境污染。集约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少,粪便综合处理和利用技术跟不上,造成水质、空气污染和病菌传播,严重污染农村的环境。

4环境保护欠账较多,减排任务仍然艰巨。“十一五”期间,本溪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环境保护欠账较多,环境保护与监管的任务还很重,减排任务仍然艰巨。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本溪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和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时期,环境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面临的机遇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实力日益壮大,为新一轮的污染防治提供了经济基础;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和有利的舆论环境。同时,“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基础。面临的挑战是:“十二五”期间我市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相对滞后,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同时,随着全市“三都五城”建设,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废水、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压力较大。这些使我市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由原来的工业点源、城市生活源向工业点源、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防治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全市城乡范围转变。为此,应引起全市的高度重视,并在“十二五”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出发点,统筹点源、面源污染治理,统筹工业、城市、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努力把本溪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从日益提高公众对环境的需求出发,着力解决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坚持源头预防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坚持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并重,坚持环保监管硬件建设与制度建设同步,长远谋划,系统集成。

优化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

一、相协调,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区定位,体现环境污染特征区域性差异,实施分区控制,强化指导性。

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指标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6%;城市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国控兴安断面、省控邱家断面主要考核指标达到水环境功能标准;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面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得到落实;2012年实现省级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目标,2013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形成生态市建设的机制和框架,为把本溪建设成山川秀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生态宜居市奠定基础。

2具体目标

(1)水环境目标

①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且城市段无超Ⅳ类水体; 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体标准,达标率100%;

③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85%;

④工业用水重复率≥80%;

⑤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在2010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58%和148%,分别控制在694万吨和030万吨之内。

(2)大气环境目标

①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6%,其中:优级天数达73天;

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氧化氮(NO2)质量全部达到一级标准;

③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在2010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98%和102%,分别控制在674万吨和529万吨之内。

(3)农村环境保护目标

①完成150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任务; ②建设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省级环境优美村; ③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④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⑤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

⑥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⑦每年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100个,年基本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⑧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在2010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03%和12%,分别控制在52万吨和9946吨之内。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①受保护地区在国土面积比例17%以上;

②森林覆盖率75%以上;

③矿山生态破坏复垦恢复率30%以上;

④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国土面积的25%以内。

(5)固体废物防治目标

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

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③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6)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噪声质量继续保持全面达到功能功能区标准。

(7)城市环境建设指标

①城市燃气普及率93%;

②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90%以上;

③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以上;

④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8)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 ①单位GDP(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低于001吨/万元;

②单位GDP(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③单位GDP(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④单位GDP(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9)环境监管自身能力建设目标

①监测站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东部地区二级站标准;

②市环境监察局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标准,各县(区)局达到二级标准;

③环境宣传教育逐步达到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④全市主要饮用水源、主要流域断面、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全部配备自动监控系统;大气自动监控装置;实现省、市、县区三级监控信息联网、集成和共享。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

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控制手段,以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为目的,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加强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对其产生、排放严格管理、优先控制。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污染和石油类、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

加快城区排污管网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让河流修养生息。加快污水管网和排污沟截流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改造,重点解决太子河城市段污水集中处理率低,大量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水质的恶化问题,减少污水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进一步将污水处理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覆盖至80%的镇域地区人口;将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 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污染,通过水资源的深度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新鲜水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水的排放量,进而减少污染物入河排放量,改善河流水质。

加快太子河、细河等流域治理,恢复良好的生态功能。在实行容量、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健康,改善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景观环境,建设优美的水域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

以调整能源结构为基础,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总量控制为手段,开展点、线、面(区域)三级污染源综合防治。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实现大气污染物源头削减。大力推行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以替代煤,实现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发展。加快本溪县、桓仁县蓄水电站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核电,风力发电厂和太阳能利用工程等新能源建设工程。加强能源节约、提高能效,实现低碳经济。

加强和巩固重点源污染减排,推进污染物综合控制。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一些根本性的污染问题;加大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式生产工艺,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本钢(含北营)、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逐步扩大脱硫范围;电力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全面改造除尘效率低的烟尘净化装置,污染物必须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施锅炉“拆小并大、拆炉并网”和工业余热利用工程,建成区取缔10吨(含10吨)以下非生产燃烧散煤锅炉;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采取围挡、绿色覆盖等措施整治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锅炉房等料堆、渣堆、煤堆扬尘污染;严格控制城市建城区扬尘污染,增加绿地面积,改善道路质量,采取路面增湿、软硬覆盖、增加道路机械花清扫面积等措施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

扩大无烟公路建设范围,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十一五”期间我市无烟高速公路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无烟国道、无烟省道的建设,综合整治公路沿线大气污染源。 加强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加强燃油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在销售的车用燃油中强制加入清净剂;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的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强制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废旧汽车。

(三)生态环境保护

以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为根本,深化各种创建活动,加强保护区建设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努力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

加强绿化工程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建成区道路、城市广场、景观公园、工业厂区绿化建设,完善现有绿地,实施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加强开发区、新城区建设的绿化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坚强沈丹高速公路、沈本产业大道等重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

加强保护地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恢复。加强保护地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转变。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科研监测体系、管理体系,建立辽东地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鹿类品种改良和繁育基地、原麝自然保护区工程、观音阁水鸟保护区、桓龙湖野生鸟类基地保护工程建设。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破坏活动;切实加强保护区的管理,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充分利用我市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加强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工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建生态市、生态县为载体,切实解决农村生态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创建优美乡镇(村),减少环境污染,改良土壤,生产绿色有机食品,建设秸秆集中供热工程和绿色能源生态模式建设项目。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渠系配套工程、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示范工程、集雨节灌工程,改善传统灌溉方式,加强灌溉渠系维护,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整治河流生态,建设优美滨水环境。对于太子河和细河流域进行清淤等治理,使其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并实施河岸风光带建设,形成城市及其各组团城镇的滨水空间,以太子河、细河、北沙河为主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与游园为依托,充分发掘和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塑造集市民体憩、游乐与生态效益、美化于一体的沿河风光带,成为环境优美和谐、文化气氛浓厚、休闲娱乐设施完备的城市滨水空间。

强化生物安全、物种资源利用、资源开发的监管。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防风治沙区和资源开发区等为重点,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优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制定相关生态破坏补偿政策,坚持“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优先恢复重要生态功能区。

(四)农村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重点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转移。通过开展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农村河道整治工程;防止农村地区厕所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建立一批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工程;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区进行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制定并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规划,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典型村庄。

(五)核与辐射防护

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许可证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许可证持有率确保达100%;加强持证单位的日常管理,全面实施评估审查,真正建立起从项目环评、许可管理、环评验收一直到项目退役为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全面实现网络化管理。以现有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数据库,将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放射性伴生矿、放射性尾矿及铀矿冶企业等管理项目全部纳入其中。针对钢铁企业集中熔炼废旧钢材的特点,建立辐射监测体系,防止废旧放射源被误熔炼;加大电磁辐射敏感点的监测力度。

加强辐射污染源的防护治理工作,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中核铀业有限公司本溪铀矿(753矿)是我省唯一一座现役铀矿冶开发利用企业,在“十二五”期间,为防止周边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对其目前的放射性污染进行全面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 核工业752矿遗留了一些存在放射性污染的尾矿库长期无人管理,受雨水冲刷,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亟需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并进行生态恢复。

进一步对我市可能存在放射性伴生矿开发利用的单位开展排查,摸清底数,纳入管理。

完善应急体系,确保有制度可依、预案可靠。进一步完善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制定县(区)环保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加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实施全过程监控。以本钢(含北钢)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为重点,促进清洁生产,使固废减量化,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系统,将产生种类、数量、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信息予以公开,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的市场体系,建立固体废物和一般工业废物资源化市场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废物的有效利用。

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监管。继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运输制度。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提高经营许可准入条件。

(七)环保产业发展

鼓励和支持用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的技术研发和生产。

建设具有高效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能力的环保产业园项目,进行餐饮垃圾资源化示范、废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完成市、县两级废旧资源回收网络。

大力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等环境保护服务,逐步实施污染治理设施产业化投资运营。

(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系统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形成与时俱进环境监管、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体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环境监察局按照国家一级标准完善办公条件,增加执法车辆和设备。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高。

构建“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化、网络化监控系统。围绕“生态本溪、数字环保、信息共享、科学管理”的环境信息化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归口管理、资源共享、集中运维”的原则,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推动环境信息专网、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设。继续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监控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控系统、主要河流断面监控系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监控信息的联网、集成和共享。加强环保科研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保科学技术管理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增加臭氧、PM2

5、VOC、温室气体、水质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

四、政策与措施

(一)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将基本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加大对环保基本服务均等化投入,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有人监测,环境破坏行为有人制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能够恢复和消除,环境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不分阶层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服务。

(二)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用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提高项目质量,建立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审批。加大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的力度,把淘汰落后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以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为基本手段,坚持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优化。

(三)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重点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建设,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生态文明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

推动工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以电力行业排污权交易作为突破,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环境管理体系优势作用,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确保减排目标完成。

(五)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实施重点工程

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项目单位的资金落实;二是政府的实施投入。规划中确定的项目单位要根据计划中的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说明资金的筹措方法和可行性。政府应当根据规划的要求投入资金,并且公开说明资金的数量和投入方向。

加大资金投入,全市环保投资占GDP要求达到35%以上。环保机构经费和能力建设财力保障率达到100%。列入本规划的水、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应确保稳定运行。将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同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国家和省、市的各类配套资金对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支持。

(六)加强环境依法监管,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规划先行、环保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环评“以新带老”措施。

全面实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污染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碳氧化物),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总量。新扩改建项目实施总量确认制度。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严重企业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已获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者和进行总量控制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否则吊销排污许可证。

加强燃煤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硫份高于08%、灰份高于25%的原煤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通过合理选配和加入固硫添加剂等方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型煤必须达到固灰60%、固硫40%的标准方可投入市场。

(七)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界限,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联合协作,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形成开放式环境科研体系,提高全省环境保护科技的整体实力。建立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网站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将环保政府网站建设成为公众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并能够与环保部门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发布城市空气、噪声、饮用水源水质、重点企业环保行为、污染事故等环境信息,加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采取网上投票、听证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举措,接受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设立环境保护投诉电话,积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积极引导各类环保民间组织投身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建各级、各类环保非政府组织,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搭建平台,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系列创绿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系。制定措施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采购和可持续消费。

构建与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环保诚信体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环保诚信档案,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环境道德观。

五、重点工程项目

紧密围绕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十二五”期间共投资1691亿元,其中,安排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工程139项,投资116亿元,重点建设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放射性固废污染防治工程;安排54项工程,投资531亿元,用于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厂区绿化、农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农业生产企业(设施)55家。减排化学需氧量24万吨、氨氮015万吨、二氧化硫3万吨、氮氧化物09万吨、烟(粉)尘26万吨。

(一)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水源保护区防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05亿元,共安排7项水源保护区防护工程,设置围网2614公里。

2水源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85亿元,共安排4项水源保护工程。

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55亿元,共安排33项水源保护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623万吨/日,建设配套管网长度6757km。

4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2亿元,共安排13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铺设管网59426公里。

5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22亿元,安排2项综合整治工程,对北沙河开发区段及细河进行综合整治。

6工业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亿元,共安排8项重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其中建设7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1项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本钢焦化厂1-2#、4-7#焦炉生物脱氮废水回用治理工程;本钢冷轧厂废水站COD等污染物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治理、改造完善;本钢二冷轧厂废水站COD等污染物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治理、改造完善;本钢焦化厂8#-9#焦炉废水生物脱氮设施回用治理;本钢焦化厂焦

一、焦

二、煤气净化一车间DN700管废水达标治理;北营焦化厂酚氰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本溪海大制药公司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为本钢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水质深度处理工程。

7农业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选择比较典型的禽畜养殖业,作为重点农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共安排27项,投资1亿元。

针对27家禽畜养殖场不同污染情况,采用干清粪、沼气、有机肥、沼液处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共减排化学需氧量73046吨,氨氮493吨。

(二)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02亿元,安排32项工程对大气重点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

本规划电厂治理工程共6项,共投资29亿元,减排二氧化硫8913吨/年,减排氮氧化物45105吨/年,减排烟(粉)尘5260吨/年。 本规划钢铁烧结烟气污染治理工程共12项,共投资169亿元,减排二氧化硫189126吨/年,减排氮氧化物17263吨/年,减排烟(粉)尘86529吨/年。

其它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共13项,共投资104亿元,减排二氧化硫24412吨/年,减排氮氧化物23366吨/年,减排烟(粉)尘121333吨/年。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四标准使用油品的各类机动车18750辆,减排氮氧化物775吨/年。

(三)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93亿元,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19项,其中,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3个,投资04亿元;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源防治工程1项,投资03亿元;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15个,投资86亿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29亿元,建设生态保护工程项目19项,其中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9项,投资324亿元;厂区绿化项目10项,投资05亿元。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包括:森林城区建设工程、城市河岸风光带建设工程、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工矿废弃地复绿及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保护地建设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节水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厂区绿化工程主要是对本钢工源厂区部分主次干道路区域路面、路标及设施的改造,进一步增强生产物资运输承载能力;开展单位附属绿地和公共区域绿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地结构,增加绿量;以能管中心大楼建设为契机,建成新的绿化景区。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可绿化率达到95%。厂区绿地系统结构进一步完善,厂容设施功能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厂容绿化设施体系。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本溪市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分三批进行,共23个乡(镇)、150个村屯,划分为24个连片整治区域。取缔浑江水库围网养殖及禽畜养殖场24个。减排COD11465吨,减排氨氮299吨。

(六)“十二五”节能减排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44亿元,共安排节能工程项目29项,节省标煤52万吨/年(不含CCPP),创造经济效益65亿元/年。减排SO29318吨/年,减排NOx1674吨/年。

(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企业生产现状,“十二五”期间,关闭落后产能设施项目共55项,其中:关闭4座420立方米、1座55立方米小高炉;关闭发电锅炉3台86吨的蒸汽锅炉;关停27座采暖供热锅炉房,81台锅炉,合计3908MW;关停各种炉窑35台套;共淘汰各类机动车11070辆;关停畜禽养殖场24家。减排SO233358吨/年、NOx40713吨/年、COD114653吨/年、氨氮2987吨/年。

第3篇:环保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十二五”时期是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阶段,面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面对“8.8”泥石流、地震重大灾害的生态恢复与治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发展思路,坚持“保护、发展、稳定”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牧村环境整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立足州情实际,报请州政府调整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的实施意见》、《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6个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编制完成了《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起草并实施了《甘肃省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法律和规划方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历史欠账环境问题走向不赊新账的新阶段。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推进。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坚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和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等手段,全州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6352万元,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57个,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3.585万吨、二氧化硫1.057万吨、氨氮0.194万吨、氮氧化物1.171万吨,主要污染物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了目标范围之内。2014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6mg/m3,较2011-2013年平均值下降3.1%;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6m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4m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到339天。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

---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力量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尤其是2014年,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处罚企业33家,处罚金额达300多万元,征收排污费680万元,达历年最高,环境执法监察有了新的成效。 ---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每月一次对8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区域声环境质量、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定期对8县市土壤例行监测和土壤采样工作,对XX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试点开展农牧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布设行政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24个,行政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每季度开展1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点到面反映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治污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州8县市建成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达标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2010年的0.4万吨/日提高到2.025万吨/日,新XX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6%,较2010年提高了近70个百分点;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企业实施了减排工程;2013年6月1日起全州范围内实施禁塑,建成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处理能力达784吨/日,无害化填埋处理率达85.9%,处理能力较2010年提高了90%。加大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建成并投运了XX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达160吨/日。6家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城区实现了集中供热,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60多座,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显著增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10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完成了《藏族自治州非主要河流水电站规划环评》、《合作产业生态园区规划环评》及《XX市矿山规划环评》。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4家重点企业自愿购买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州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顺利实施,列入规划的12个项目中8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完成了XX县级以上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提速。督促各县市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60%尽可能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全州已有54个乡镇(村)开展了创建工作,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11个。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383万元,在全州84个农牧村实施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约12.04万人口直接从“以奖促治”政策中受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环境监管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累计投入3325.57万元用于州县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配备监测设备196台(套)、监察设备187台(套),完成3个环境监测站(含1个西部二级站、2个西部三级站)和8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现场端已完成8家,并全部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通过开通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活动、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5个,评定州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4个。同时,通过编撰《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促进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解细化落实环保目标任务。报请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环保工作会议,细化分解了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赵凌云州长与各县市政府县市长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州长赵四辈与州住建局等四部门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内容,先后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座谈会、环保局长约谈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8-9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各县市环保目标及重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县市,该整改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委托省上有关单位开始编写,目前已完成编写方案。

(二)强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报请州政府印发了《州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并将总量控制指标、19个减排项目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3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管理减排中,各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程减排中,格河沿岸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预计新增收集污水1000吨左右;XX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任务6.8公里;XX县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已完工,正在申请环保专项验收;XX市、XX县、XX县和XX县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XX县百花坛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肥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XX县第一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建设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中,2015年预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20辆,发放环保标志8860个、黄标186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80%以上,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已检车辆的100%。同时,及时成立了州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0个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方案的编制。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2015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及《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方案》、《州2015-2016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宣贯落实XX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16日、6月19日、9月25日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全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议和冬防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开展调度预警,通过约谈XX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督办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方式,督促县市政府尤其是XX市政府全面落实大气环境质量主体责任。通过不懈努力和积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并在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实施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煤炭销售市场整治和自动监测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扭转了今年1-5月合作城区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1-10月XX市pm10平均浓度为83.6微克/立方米,预计剩余两个月pm10平均浓度值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完成任务。

(四)从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把环境执法检查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以罚促治等多种方式,通过先后组织开展的全州环境卫生大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矿山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现场执法频次,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核与辐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州环保局对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通过突查督办、突击检查,向全社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传递铁腕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今年,州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18家,责令停产整顿51家,限期整改34家,对51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189万元,征收排污费309万元。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材料齐全、卷宗清晰,未发生环境复议案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五)严格执行环评价审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查“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在环保审批前均在日报、州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进行公众调查,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96个项目通过审批(省级审批5个,州级审批68个,县市审批123个)。同时,坚持优质服务原则,环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并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同时,制定了《州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将四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召开了XX县车巴沟地区涉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保护区功能调整等事项协调推进会,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六)全面推进落实“五项措施”。将省环保厅提出的“五项措施”作为推进环保工作和提升能力的主要抓手,按照《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督促26个州直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县市制定贯彻落实责任规定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纳入目标责任,全面督促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有效性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在环保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认真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的XX县集中供热公司等4家单位将于12月底前通过评审,予以发放;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进程,XX县污水处理厂等2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由于新城建华水泥厂现已停产,正在向省环保厅上报暂缓审核报告,祁连山夏河安多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已申请省环保厅待验,将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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