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2022-03-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经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娱乐场所,是指营利为目的、向公从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包括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的卡位OK厅、夜总会等经营场所;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舞厅、迪厅等经营场所;除剧场、影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外,提供现场表演服务的演艺厅、俱乐部等经营场所;以及提供游戏游艺机服务的游戏厅、游艺厅、动漫城等经营场所。

宾馆、餐饮、酒吧、综合商业设施、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等兼营以上娱乐服务项目的场所,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经营,引导娱乐场所向商业区和旅游区发展;鼓励娱乐场所使

- 1

(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称学校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即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学校,包括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学校;

医院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机关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范围规定的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

(三)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的实施方案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四)娱乐场所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标准。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所经营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健全的组织

- 3(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组织机构和章程;

(五)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六)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意向书或者合约;

(七)经营场所地理位臵图;

(八)文化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申请人提交的身份材料的真实性通过信函或者其他有效方式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居委会等部门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到拟设立场所的现场对面积、位臵、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第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对于符合筹建条件的,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公示原因和依据;

(二)公示对象的名称、场所拟设立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5申请人逾期未能完成筹建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

申请人持文化主管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筹建批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批准文件; (三)场所平面图;

(四)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播放系统说明和知识产权保护声明,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机型机种清单图录;

(五)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六)文化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到场所实地检查,确认现场情况与筹建批准文件以及申报材料一致,并做书面记录。

第二十一条 实地核查合格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10内出具同意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给《娱乐经营许可证》。

核查不合格的,给予申请人30日的整改期,逾期仍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其他

- 7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举办含有内容低俗、趣味低下、表演方式恐怖残忍、以及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等违法违规内容的现场表演活动;不得接纳无证照演出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可以组台演出,改为: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签订演出合同,并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得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娱乐活动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文化娱乐产品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文化娱乐内容与活动的合法性。

第二十九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说明:如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加生日、宴会或者其他家族式活动,可否建议改为:歌舞娱乐场所(除有监护人在场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在非法定假日接纳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臵悬挂“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及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合格标识。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由各岗位负责人及时登记填写并签名,专人负责保管,便于查阅。

第三十一条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

- 9法机构管辖的案件,)下级机关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机关调查、处理。

(增加一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行政行为监督举报制度,公开社会监督联系方式。

第三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娱乐场所信用档案,增加:开展守法经营、争先创优活动,作为奖惩考评激励的依据,及时公示场所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情况。

第四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对娱乐场所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实施计划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责令停止非法经营行为,(疑问: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既已明确,同时出现两个机构是否妥当?)没收非法所得,改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2万

- 11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明示相关标识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原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换发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娱乐场所,应当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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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25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

部长 蔡 武

2013年2月4日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 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二)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三)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地区设立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消费者数量的核定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第七条第

(二)项规定的标准。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游艺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条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前,筹建人可以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筹建咨询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为筹建人提供行政指导。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和章程;

(四)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五)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六)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七)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

(八)消防、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设立场所的位置、周边环境、面积等进行实地检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设立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10日,并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和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核查。

第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和文化产品内容核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变更投资人员、投资比例以及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新增、变更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新增、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核查。

第十七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情况报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设立条件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八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播放、表演的节目不得含有《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二)不得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

(三)不得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

第二十一条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二)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三)不得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四)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并有明显的分区标志;

(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

第二十二条 娱乐场所不得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娱乐场所招用外国人从事演出活动的,应当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文化产品内容自审和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场所内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巡查情况应当记入营业日志。

消费者利用娱乐场所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娱乐场所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应当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信用管理档案,记录被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情况以及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娱乐场所第一责任人和内容管理专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歌舞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

(一)、

(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

(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三篇:我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粗浅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55号令已发布2013年1月25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并规定自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

根据我自己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了解,在此,我来谈一下我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粗浅认识。

通过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查询和阅读,我了解到,2006年颁布实施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它为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管理办法》就是在《条例》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各地的管理实际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厘清《条例》调整的范畴,明确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规范娱乐场所的审批流程,强化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施行娱乐市场规范化管理有积极的促推作用,特别是在娱乐场所的准入和退出、审批服务、执法处罚等方面的法律依据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细化和具体化,文化娱乐市场执法和管理手段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具体化以及合理化,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游艺娱乐场所经营中一些常见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更具可把握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仔细阅读分析之后,对比之前的《条例》,以及对资料的查阅和学习之后,我觉得它的设立有着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社会利益综合平衡原则。娱乐场所设立地点和设立条件是《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娱乐场所投资人和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条例》的基础上,《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与设立场所相关的各利益主体按照其价值排序分别处理、综合平衡。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原则。从总量和布局规划上,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水平差异,将标准制定的权限,更多的放到省级部门因地制宜制定;考虑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不同特性,制定不同的从业规范和监管重点。

三是强化审批服务原则。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在审批前增加行政指导服务,审批中增加实地检查服务;为保护群众利益,确保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强制审批环节的公示、听证程序。

四是促进企业经营自律原则。明确场所经营者对场所内文化产品内容自审的义务、经营动态巡查义务、违法违规事项通报义务。

我们说《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那么我们通过阅读和分析可以了解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设立和完善的主要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娱乐场所设立的地点条件。

一是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P:在这一点上,据我的理解,首先如果将娱乐场所设立在房屋用途中的住宅建筑内,第一个是不利于监管,因为住宅区都有其私密性和隐秘性。第二是房屋住宅区是人们聚集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娱乐性场所本身具有很大的噪音和人员的流动性,既不安静也不能给住宅区带来安全,所以这必须禁止娱乐场所设立在住宅建筑内。

二是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的周围;

P: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明确了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这一点充分地考虑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将娱乐场所设立在学

校周围,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和自控能力尚未成熟,学校周边有娱乐场所,必然会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分散,纷纷跑往娱乐场所进行各种不适宜未成人的娱乐活动,而且娱乐场所的人口流动人员比较复杂,也严重影响着学校周边的安全。因此,也就必须以强制的管理办法来禁止这些娱乐场所设立在学校周边。另外,医院和机关也都需要安静的场所来进行日常的事务活动,娱乐场所也当然必须得禁止设立在医院和机关的周边。

三是因地制宜,明确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的距离及测量方法、歌舞娱乐场所人均占有使用面积和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农村地区设立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P:我们说《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一些规定没有细化,而像明确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的距离及测量方法、歌舞娱乐场所人均占有使用面积和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农村地区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这些都是进一步细化了管理的规定,让管理和执法更加明确和有效!

娱乐场所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制度。

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和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审核。《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还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文化产品内容自审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在场所内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P: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和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审核,还要求娱乐场所要有自审制度。这一点要求了娱乐场所所进行的娱乐活动和内容都应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倡导社会的和谐发展,保护了人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筹建娱乐场所行政指导制度。

鉴于娱乐场所规模化、连锁化的发展趋势,娱乐场所投资较大,为保障投资人利益,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服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前,筹建人可以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筹建咨询申请,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其拟设立地点、周围环境,为筹建人提供行政咨询和指导,避免娱乐场所的盲目投资。

P:从这一点上来说,《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大大鼓励了娱乐场所的规模化和连锁化发展,而且还极大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这将使得娱乐场所的筹建和经营更加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也使得在娱乐场所商业化的经济上能和谐稳定地发展,这是一个很好的规定办法!

娱乐场所设立听证制度。

为最大限度保障娱乐场所周边群众利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将听证制度设为娱乐场所审批的法定环节,听证结果将作为是否予以审批的重要参考。

P:娱乐场所设立的听证制度,也体现了以各方人员利益为中心的重要举措。首先,娱乐场所的设立前的规划不但要周边人群得知并且可以提出意见,以此来确定娱乐场所是否能在人群的周边筹建和设立。这将使得办法充分保障了娱乐场所周边群众利益,确确实实做得了以人为本的办法举措!

日常活动监督管理规范。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根据文化部的职能,拟定文化部门以内容监管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如,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重点是播放的节目和场所内演出活动内容监管,对游艺娱乐场所是游戏内容规范和未成年人保护。

P:这一点把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内容分得比较明细,这促进了有关部门对娱乐场所管理的高效性和有效性,有针对地实行管理,使得管理部门的职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对以前一些有争议的执法内容不再含糊!

同时,建立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信息、执法信息的通报制度,加强了部门

的协作。

P: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还反映了建立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信息、执法信息的通报制度,以此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这一点来说对娱乐场所的信息化管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日益完善,无论在哪个领域的管理方面信息系统的建立都让管理取得了很重要的突破。善于运用这些信息系统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对娱乐场所管理的规范化也将更加高效和有力!所以我觉得这些办法都比《条例》要来得更加实用和高效!很好!~“呵呵。。。”

综上所述,从《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实施中,让我了解到了很多有益于我们学习的东西,站在不同角度来说,一个《办法》的实施确实是要全面的考虑和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社会必将有序和稳定地发展,我们生活的质量和水平也将大大地提高!

第四篇:如何加强娱乐场所管理01

娱乐场所的管理是我们治安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首先就要对娱乐场所的概念和特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娱乐场所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场所。就目前来说,我国的娱乐场所包括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室内游艺游戏场所、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餐饮服务机构、互联网上网场所等地方。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娱乐场所的进入了高速的发展期,娱乐场所的数量和种类都不断的增多。从早期的街边录像带式的卡拉OK,到VCD式的卡拉OK,在到室内的专业夜总会,在到现在的电脑化的量贩式KTV。从唱歌场所的变化就可以看出我国娱乐场所的发展。

就我的经历来说,小的时候经常进入娱乐场所只有电子游戏室、大礼堂式的电影院和私人录像厅。现在不但网吧遍地开花,而且还有KTV,迪吧,数字化的3D影城等场所,走在大街上,各种娱乐场所的招牌和霓虹灯让人眼花缭乱。

第二就是治安状况复杂,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现在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是外来的农民工,学历和素质都不高,场所相应的培训业没有到位。现在的娱乐场所不少都存在着黄赌毒等行为,也成为黑市交易、地下窝点的温床。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第三,娱乐场所治安灾害事件频发,北京蓝极速网吧曾经就发生过24人死亡的惨剧。由于消防等安全措施是高付出低收益的设施,需要时时的更新和检修,许多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从成本收益方面考虑,往往对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投入严重的不足。致使治安事故的发生,后果也十分的严重。虽然娱乐场所的行政审批已经取消,但我们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不能放松。

首先,加强检查,将定期检查和抽查紧密的结合起来,这是对娱乐场所管理最有效的方法。在检查的过程中最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要敦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平时的抽查可以看到娱乐场所的最原始状态,也更容易发现问题,可以有效的避免娱乐场所经营者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表面工作。

其次,我们还可以根据各个娱乐场所的经营状况和日常的行为表现,在其门口换分等级,是推荐和警告等,可以以此来督促经营者进行合法守法经营。娱乐场所的收入来源是消费者的消费,我们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的评价应该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一个KTV场所连续出现打架斗殴、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我们在其门口挂上黄牌以示警告,这样消费者在进入之前就会想一想了。经营者必将会加大整改,采取效应的措施。

再次,可以建立娱乐场所的行业组织,行业组织在行业的规范化经营中往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立娱乐场所协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让他们自律,我们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指导,这样可以避免公安机关和经营者频繁接触,避免特殊情况引起的矛盾激化。

第四,可以在娱乐场所派驻治安积极分子作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派出所报告,这个可以时时监督,人防要和技防相结合,在娱乐场所压迫安装监控探头和闭路电视系统,并和派出所的电脑联网,这样派出所的民警可以随时随意的监督。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娱乐场所是人民群众娱乐休闲的良好场所,我们公安机关一定要将强管理,为人民群众的娱乐休闲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五篇: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在店铺醒目处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

2、负责人对场所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组织店铺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组织其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3、场所有洗涤消毒间、有上下水设施、有杯具清洗、消毒设施、有杯具保洁设施并且消毒设施落实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场内禁烟标志明显并设吸烟室

5、集中式空调有新风系统,并有新风口,新风机口设在室外,运离污染源,有新风机过滤网,且便于清洗或更换,空调回风口有过滤网。

6、水果制作间须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且要做好紫外灯消毒记录。

7、发现发现“职业禁忌症”人员(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必须立即调离岗位。

第六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公共娱乐场所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三)保安人员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公共娱乐场所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公共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公共娱乐场所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应参加并通过消防部门的持证上岗培训,对新上岗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二)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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