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价格情况汇报

2023-06-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不管你身处哪个领域,工作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汇报都是一项必须掌握的技能。在一个项目的准备阶段,你可能要向领导汇报准备情况,在项目过程中,你也需要随时要领导和利益相关者汇报项目进度,在项目结束后,你也需要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并进行总结。然而,不同阶段的汇报重点有所不同,如何才能更好的进行汇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价格情况汇报》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政府价格情况汇报

《价格法》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2000年5月30日在周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物价局局长

崔来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周村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汇报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学习贯彻《价格法》的基本情况

《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实施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在区人大的正确指导和监督下,区物价部门认真履行《价格法》赋予的职责,在学习宣传、价格执法、价格调控和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快了我区依法治价的进程,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深入开展《价格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 《价格法》颁布实施后,区物价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98年4&127;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就《价格法》出台发表电视讲话,物价局负责同志就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二是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在“3.15”等节假日走向街头,深入农村、乡镇开展宣传活动。期间,张贴标语120条,悬挂过街横幅70条,出动宣传车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价格咨询520余件次,受理群众价格投诉350余个。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搞好《价格法》宣传。按市物价局统一部署,撰写宣传《价格法》论文、组织参加市物价局《价格法》有奖答题,参加市物价局组织的宣传《价格法》齐天乐文艺晚会,参加省组织的《价格法》统一考试,并取得了平均95.7分的好成绩。四是深入企业、农村搞好调研,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措施。为保证《价格法》的贯彻执行,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企业、农村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价格法》实施后的反映,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管理物价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并以周发(1998)64号文件转发,同时,成立了区收费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使全区的收费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契机,加强收费管理。 我区现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248家,涉及近千个收费项目,年收费总额6000余万元。针对收费面广、收费品种多、收费管理难度大的状况,区物价部门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从严把收费管理各个环节入手,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净化收费环境。

(一)严把办证关。《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是合法收费的唯一依据。在办理“两证”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持原则,严肃认真。九九年区物价部门抓住全国统一换发“两证”这一有力时机,大力整顿收费秩序,理顺收费矛盾,加强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九九年全区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30个,吊销《收费许可证》12个,办理《收费员证》310个,有效规范了收费秩序。

(二)严把进企业收费审批关。按照《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执收单位进企业收费,必须到区收费管理办公室申领《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企业收费,实施收费时认真填写《缴费登记卡》,否则企业有权拒交。《规定》实施以来,共发放《缴费登记卡》670本,开具《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1322份。这一有效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全区每一阶段的工作中心和目标任务,适时稳妥地调整收费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对收费行为实施动态管理,控制收费的随意性,增强了收费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同时增强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

(三)严把收费项目、标准预审关。对经营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性收费的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成本预审、听证会制度,经过广泛调研,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予以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没有收费依据的坚决不予办理。两年来,批准各类学习班、培训班29期,比规范前减少了100余期,对全区8家婚纱摄影和38家餐饮业进行了评审定级。

(四)严把基金和收费年审关。收费年审是检验和监督收费单位执行标准的重要环节。年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每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审核,并按照上级的有关收费文件,及时进行收费项目的变更或取消。两年来,共取消收费项目19项,降低收费标准13项,变更收费项目101项,查出违法金额430万元。通过对收费的控制和管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1015万元。

在坚持收费管理制度,把好各个收费管理环节的同时,还发动社会力量对收费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九九年七月,区收费管理办公室将全区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整理成目录,通过区电视台按单位分期分批进行公告,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证《价格法》的贯彻实施。 价格监督检查是物价工作的重要职能。《价格法》实施以来,区物价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三结合”,即把监督检查与宣传物价法规政策结合起来,与事前、事中监督行为结合起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做到检查一点,预防一线,监督一线,净化一片。两年来,先后对城建、劳动、税务、电业、电信、环保、土管、房管、公安交警、交通、工商、教育等重点行业485个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共查处违法金额1122.83万元,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收费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和纠正。对于餐饮业、摄影业、旅游业、修理等易形成暴利的行业,实施不间断的跟踪检查,并区别不同的行业落实了收费价目表和商品标价签,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明码标价秩序,防止价格欺诈行为。九八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375件,违法金额1122.83万元,清退违法收费307.51万元,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负担1215万元。同时,为方便群众投诉,成立了“周村区价格举报中心”,设立了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受理及时,查处迅速,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及时稳妥的予以答复。两年以来,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73件次,退还消费者金额51万元。

(四)理顺价格关系,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价格法》的贯彻执行中,区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正确运用价格杠杆,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规范收费行为,有效的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两年来,按照有关规定,先后实施了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针对我区自来水价格偏低问题,经多次调查研究,召开定价听证会,报市物价局批准,对我区的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对我区电厂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价格调整后,从调查了解和社会的反映情况看,人民群众和企业比较满意。为减轻社会医疗费用负担,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贯彻国家计委、省物价局有关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措施,统一了我区药品价格的作价办法,对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整顿规范,较好抑制了药品经营单位的高额回扣,制止了不正当竞争,减少居民用药价格支出近200万元。&127;加强了农电价格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的电价进行调查摸底,理顺农电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分类综合电价管理办法,促进了全区农村电价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尽快实现同网同价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提供价格服务。 针对近几年物价低幅运行,主要农付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现象,区物价部门在对全区457种商品价格监测的同时,注重农副产品、重要的工业产品成本调查和分析,积极做好中期价格走势的预测和预报工作,建立市场行情价格数据档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帮助农民调整和优化种植、养殖结构。九八年提供的“制定农副产品保护政策,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九九年提供的“我区猪肉降至近年来最低水平应引起重视”,今年提供的“鸡蛋价格下跌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等分析资料和信息,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区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提供了决策信息和政策建议,有效地防止了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持续下滑,为稳定我区市场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价格信息工作连续两年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同时,区物价部门不断拓展价格事务的服务领域,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主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价值认定、资产评估、车损认定等服务项目。两年来,共办理评估案件545起,认定标的额49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38起,标的额139万元,经济案件136起,标的额300万元,车损认定271起,标的额58万元,为司法部门迅速结案、解决经济纠纷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价格法》实施两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998&127;年12月,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各主任专题听取了物价工作汇报,对《价格法》落实情况实施全面监督。1999年10月,区政府专题听取了关于周村区收费管理办公室成立一周年情况汇报;11月区委王同和书记与物价局党组成员进行座谈,并听取了工作汇报;12月区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物价局关于物价工作的汇报,并决定转发区物价局《一九九九年物价工作情况及二000年工作意见》。总的来看,我区在贯彻落实《价格法》过程中,宣传到位,措施有力,制度健全,效果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由于《价格法》出台较晚,调控手段不够有力,缺乏用经济手段调控物价的能力;二是执法过程中检查难、处理难、收缴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对《价格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乱”问题时有反复;四是《价格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集中宣传多,而经常性宣传少;面上宣传多,而针对性培训学习少。

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贯彻执行《价格法》将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2号文件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启动市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挥职能作用,加快价格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价进程,强化价格管理、监督和服务,整顿收费秩序,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贯彻农村价格政策。积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的管理,防止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清理涉农收费,坚决制止农产品产销中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全区农业发展。继续搞好农村电价整顿工作,落实分类综合电价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村用电管理体制,实现全区农村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切实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价格信息服务。

(二)加强价格管理。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场供求变化,完善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措施,加强对关系全区人民的公益事业和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重点做好小区物业价格管理;二是规范房地产价格,坚决清理附加在适用住房中的各种收费,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精神,继续清理取消对个体私营企业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四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大价格结构调整力度,组织好国家确定的电价、水价、油价、邮电资费和住房价格调整措施的落实工作,继续搞好医疗价格管理,促进医疗价格管理机制的形成。五是进一步监督落实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收费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三)加强收费管理。认真清理和定期公布降低和取消的收费项目,使全社会家喻户晓,为清费治乱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坚持企业走访制度,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宣传价格政策,增强抵制各种“三乱”行为的信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好各执收、执法部门收费的监督,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鼓励和支持合理合法收费,取缔各种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

(四)加强宣传、检查。一是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和《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的宣传力度,抓好违价案件的反面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周村区规范收费的规定》,逐步建立和健全收费监管和约束机制,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收费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配合市物价局搞好专项检查。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第2篇: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汇报

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总结

一、公司简介

XX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一家以标准化规模种植业、特种养殖业和休闲旅游业为主营的现代农业企业。公司拥有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区200亩、四季水果飘香园100亩、特种养殖100亩、休闲农庄100亩,主营产品:绿色蔬菜、水果、山地土鸡土鸭、生态鱼等,公司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现代农业新模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种植科学化,同时努力打造现代五星级农庄,成为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基金使用情况

2013年XX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省市物价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全市价格调节工作目标任务和价格调节基地建设任务要求,实行价格调节工作总经理负责制,一年来,我公司价格调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我公司设有专门的实施领导机构,实行以法人代表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公司总经理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及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

2、技术管理

根据公司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规划设计、设施蔬菜建设质量、标准及建设进度组织技术力量,完成设施蔬菜栽培基地建设,全面推广无公害

蔬菜种植技术,并将建设情况定期向市物价部门进行了汇报。

3、加强基金的使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价格调节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和支出,设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价格调节基金。

4、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绩效

(1)设施建设成果显著

通过对基金的使用,我公司共完成了设施蔬菜大棚16座,建设面积5520.6㎡,占地面积10亩。其中10拱大棚1座,规格长30米×5.54米×10,面积1662㎡;3拱大棚1座,规格长30米×5.54米×3,面积498.6㎡;单拱大棚14座,规格长30米×8米,面积3360㎡。

(2)经济效益

通过实行大棚蔬菜大棚栽培技术及示范,年新增产值XXX万元,年新增利润XX万元,每亩可实现产值XXXX元以上,亩产增收3000元以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社会效益明显

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的投入,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稳定市场蔬菜供应,公司将增加11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福利性收入36万元,价格调节工程的实施不但推动了我市蔬菜生产,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蔬菜,同时带动了交通运输、饮食服务、包装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冷水滩区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4)价格调节工程的实施带动农民增收

我公司价格调节工程实施的成功,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与农户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和“合作社+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格局,带动周边农民蔬菜种植200户,户均增收3500元,直接转移当地剩余劳动力300余人,同时带动了交通运输、饮食服务、包装等行业,新增就业人员20人,促进XXX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直接带动附近农民200户进行设施蔬菜种植和销售,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效益显著。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展设施农业资金严重不足。在设施农业建设,生产各个环节中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支持,基地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和存储、保鲜等设备设施落后。

二是标准化生产不统一。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的观念不强,粗放管理,不重质量,农产品药残超标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目前蔬菜销售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蔬菜冷链体系不健全,导致农产品销售半径过短。

四是科技支撑不足。公司虽然在蔬菜产业发展加大了投入,但仍存在蔬菜科技人才奇缺、农村实用人才不足、蔬菜产品科技含量低等问题,蔬菜产品缺乏市场占有力和竞争力。

第3篇:学校《价格法》执行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校认真组织学习,本着依法治校的方针,围绕师生关注、政府关心、社会家长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我校每学期开学初,第一次行政会、

第一个教职员工大会、第一次党员大会,首先都是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强调《价格法》的重要性。强调规范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所有行政领导及全体教职员工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规范收费是违法行为,期中在班主任会议上又多次强调严格禁止乱收费现象,时时敲警钟,制止违规收费行为于萌芽状态。

二、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规收费。

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价格法》的学习与贯彻,时时向教职员工敲警钟,我校基本上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学校收费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开学初学费的收取。近年来,我校学杂费的收取方式在全县率先采用网上收费方式进行。学生先将费用存入自己银行卡上,待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下来后统一按标准划款。这样既防止了多收费,又防止了个别班主任迟迟不上交学费的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是学生食堂收费。我校学生食堂收费实行校园一卡通制度,由学生自愿将现金存入自己卡上,消费多少,结算多少,不存在强制交费和强制消费的现象。除了这两项收费项目外,学校明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费。至于各班的学费,学校规定由学生自行收取,学生自行管理,学生自己使用,班主任老师不收钱、不管钱、不用钱。同时学校不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学校及各班收费情况进行督查,这样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三、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县教育局的要求,每期收费项目都及时公示,各项收费严格按标准,给学生及家长一个明白。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实施以来,我校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切实规范收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收费严格按标准操作,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甚至是强制收费的行为。

新邵八中

2010年11月11日

(袁畅昌)

第4篇:凤翔中学贯彻落实《价格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2月15日)

教育收费是一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学校是做好教育规范收费工作的最直接、最基层的单位。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严格贯彻落实《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有效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凤翔中学创建于1940年,是陕西省首批创建的省级重点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2010年晋升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占地面积138亩,现有教学班49个,教职工186人,学生3599人。近年来,学校以创建“管理创新的实验园、科研兴校的示范园、素质教育的桃李园、文化育人的百花园”为目标,坚持以法办校,立足教育创新,努力实施“质量立校、改革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办校”战略,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学科竞赛成绩喜人,品牌效应不断提升。三年来,3369名学生上二本线,上线人数稳居全市第二,并逐年递增,2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在全国数、理、化、生四科奥赛中,186名学生获省级奖励。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卫生先进单位、绿色文明示范学校、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科研兴校明星学校、学科竞赛优胜单位、平安校园、示范家长学校等多项殊荣。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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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监督有效。

(二)、坚持原则、强化管理,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的活动与 “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活动结合进行,学校各室紧密配合,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做到操作规范、管理规范。

1、加强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多年来我校坚持在醒目位置张贴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做到“文件上墙,项目公开,标准公开”,并严格按照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招收择校生严格实行“三限”政策,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我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县政府、物价局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明确规定,各年级除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规定外一律不再收取其它费用,每一位班主任均不得私自设立名目擅自收取班级费用。

3、实事求是,加强教辅资料征订管理。

学校规定不准强制学生征订报刊,不准购买和使用教育部与省级教育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习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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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海北州价格调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的汇报

北纠办发(2011) 号

关于海北州价格调控工作情况及成效的报告

省纠风办: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青政[2011]25号文件精神,海北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州委办公室督查室专门下达催办通知单(北办督催 [2011]12号),认真开展了价格调控工作,现将海北州价格调控工作情况及成效报告如下。

一、价格调控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4月8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对全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州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我州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价格调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一)成立、健全机构,加强对价格调控工作的领导。

1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州长尼玛卓玛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州自去年秋冬以来重要商品价格上涨较为突出的形势和产生原因,对实施价格干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海北州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海北州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联席会议由尼玛卓玛同志担任召集人,李忠、高旭光同志担任协助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州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交通局、农牧局、经商委、工商局、地税局、委宣传部、公安局、国家统计局海北调查队、粮食局负责人及海晏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组成。州政府制定印发了《海北州人民政府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顺利实施。并于4月18日举行了海北临时价格干预工作启动仪式,宣传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突出政府的临时指导作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公布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价格干预的途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自4月18日起,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在海晏县进行试点工作。以逐步推进的方式对四类重要商品实行价格干预,包括:粮油类、肉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采取的

主要方式是:

1、实行商品价格最高差价率。

2、实行企业提价申报制度。

3、实行企业调价备案制度。针对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通过增加市场供给、批零差率控制、调运储备、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一系列措施,使影响全州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抑制。当全州价格总水平涨幅明显回落时,由州政府公告取消临时干预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提醒告诫会。州、县发改、工商局在西海镇、三角城镇召开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提醒告诫会。告诫会上听取了经营者在执行临时价格干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关人员对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就如何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完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发放了政府公告和明码标价规定百余份。

二是督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由州县价格部门统一监制商品标价牌,并会同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发放和管理。从4月18日起在全州主要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开展了明码标价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明码标价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价格通报制度。2011年4月20日起,州、县统计和价格部门实行5日一报制,按月、季度对价格进行动态分析,通过省、州、县三级统计、价格部门相互配合,畅通物价信息通报渠道,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信息变动情况,为

稳定物价创造条件。截止5月初编发各类信息、调查分析12期。

四是抓好平价粮油供应销售。组织全州粮油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做好政府平价粮油(特一粉3.04元/公斤、特二粉

2.6元/公斤、标准粉2.48元/公斤、一级粳米4.5元/公斤、四级五公升菜籽油53元/桶)的销售工作(2011年1月止5月20日,特一粉销售465吨、特二粉14吨、标准粉3吨,一级粳米销售63吨、四级五公升菜籽油销售1600桶),并确保政府平价粮油供应不断档。同时,对其他粮油经销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

五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市场监管的组织领导,2010年12月成立了由州发改委、监察、工商、经商委、公安等部门组成市场价格联合检查组,制定了价格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对西海镇、三角城镇市场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建立了每日巡查制度,州、县价格监督部门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经检查,州县商品明码标价制度执行良好,实施干预的商品价格能够每日对外公布。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侵犯“绿色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严厉打击冒充“绿色”蔬菜抬高菜价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

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平抑物价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总体上来看,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

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措施得力,目前市场商品货源较为充裕,据国家统计局海北调查队对海晏县西海镇和三角城镇两个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点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4月份海晏县农副产品价格与3月相比总体上稳中有降,米面价格略有上涨,食用油下降明显,26种新鲜时蔬价格全面下降,水果类商品基本持平,肉蛋禽奶中除猪肉和鸡蛋外,均有所下降。但是,我州价格形势依然严峻,调控任务艰巨。在5月18日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通报了全省各市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鲜菜价格涨幅排名情况,在全省10个价格指数监测县市中,由高到低排序,海晏地区(包括西海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99.0环比排名最后一位,环比下降1%;同比上涨5.3%,排名最后一位;1—4月累计同比上涨7.1%,排第8位。海晏地区鲜菜价格指数91.2,环比排名第2位,环比下降8.8%;同比上涨13.2%,排名第4位。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州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得到有效控制,但受物价大市场环境影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工作的压力依然较大,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大调控市场物价的力度,确保物价总水平稳定大局。

(一)继续贯彻落实临时价格干预的各项措施。

(二)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由市场价格联合检查组,对西海镇、三角城镇市场价格每日进行巡查。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经营户从严处罚。继续加强商品明码标价工作,使市场商品明码标价率始终保持100%。

(三)在西海镇、三角城镇地区定期开展价格对比,查摆差异原因, 根据市场价格运行情况不定期召开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价格调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继续做好政府平价粮油投放工作,保证不脱销、不断档。

海北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

主题词:价格调控工作报告

抄报:州委办公室督查室。

抄送:州价格调控工作会议各成员,档。

海北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印

第6篇:奶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的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310号)文件精神,**市物价局把稳定奶制品价格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加强奶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奶制品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有关奶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的工作情况如下:

对奶制品的市场零售价格实行实时监测,密切关注我市奶制品价格变动情况以及市场出现的其它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一旦发现其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

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液态奶的集中销售点、大型超市,我局安排专人进行一天一次的巡查,检查重点的包括奶制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经销商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安排领导专门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市民若发现经营者有乱涨价行为,可随时拨打举报,我局将及时受理,迅速查处,确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和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

从市场价格监测和检查组对我市奶制品集中销售点及几家大型商场的检查情况看,我市奶粉及纯牛奶的价格较昨日无变化,基本稳定,市场供应情况正常。未发现串通涨价、囤货居奇现象。

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发放提醒告诫函等方式,宣传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或表现形式,增强经营者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保持价格稳定,提醒告诫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对顶风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一经发现要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从严处理。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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