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发展奖励办法

2023-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邮政业务发展奖励办法

业务提成奖励办法

康莱德国际环保植被(北京)有限公司销售提成方案

一、业务提成

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为:基本提成+超额提成

1、销售目标的20%为销售底额,销售底额无提成,低于一万平米的售价无折扣。

2、提成以当月回款额计算.

3、产品提成:常规产品按3%提成,重点推出产品按5%提成。(每个季度公布重点推广产品)

4、超出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超额部分的提成叫超额提成,超额提成按公司合同规定价超出部分金额的10%计算。超额提成只在销售过程中收回款项的当月兑现,基本提成中不再体现。(销售提成在收回款项后及时结算,按应付金额90%支付,余下10%作为风险金)

5、工程款提成:除保质金外货款全部回收时才能计算提成,计算提成按所留质保金(如有)的3倍扣除后计提,质保金回收时,按回收金额10%提成。业务员在工程款项尚未全部回收就中途离职的,只能提取已收回款部分提成的50%,其余不再提取。

6、当实际售价超出面价6.5折时,可提取超过部分的20%(该部分不重复计提)。超额提成必须待所有款(除保质金)收回以后才能计提。

7、低于公司代理商价格时,具体提成比例需与销售经理协商。

8、其他样品折价赠送的不计入销售额,不计提成。

9、产品需施工时,提成部分应扣除施工费,在北京市外施工的需要扣除施工往返差旅费等。

10、涉及他人提供需求信息、协助,支付的返利、回扣、提成等视为销售折扣,不计为销售额,该部分不计提成。

11、税金不计销售额,不计业务提成。

二、其他

1、 公司业务员:

绩效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达到80分以上,奖励500元。 连续3个月完成销售目标奖励1000元。

2、渠道经销商:

新增一家代理奖励200元,业务提成1%。

3、 兼职及其他业务人员按4%的提成

(注:销售助理按销售部整体销售额的0.5%提成,网络营销人员提成按本人开发的信息1%;业务人员各提2%)

第2篇:邮政局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xx县邮政局2007年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一、绩效工资考核

每名职工每月个人工资的200元作为绩效工资,按月挂钩考核个人重点业务计划,按个人完成月计划比例发放。

二、月生产奖金考核

(一)每名职工月生产奖金200元,奖金与重点业务计划、业务收入、资金票款安全、服务按月挂钩

考核发放,具体为:

1、非营业网点职工个人(含综合营业、行政管理、xx、xx)在月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月奖金按重点业务60%、收入30%、资金票款安全10%(没有收入的部门月奖30%挂全局收入)的比例发放。

2、县城营业网点职工在个人季度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50%、余额增长2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3、区乡营业网点职工在重点业务计划全部完成的前提下,按重点业务20%、余额增长50%、定活比例20%、资金票款安全10%的比例发放。

4、如果本人本季度重点业务全部完成,但发生因个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经查实)造成用户有理由申告的,取消当季评奖资格。

(二)行政人员、班组(支局、所)长每月管理奖(行政每月200元,班组支局、所长每月工资100元)、按季考评发放,具体为:

1、营业网点管理奖与单位余额、保险计划挂钩,在余额、定活比完成前提下,按余额净增长70%,保险30%的比例发放。

2、县局综合营业管理按新业务计划30%和收入计划70%全面完成后发放。

3、其它部门管理奖挂钩全局净增余额和全局收入完成,全局未完成余额净增和收入计划取消管理奖。

三、重点业务和新业务的其它奖励按07年的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四、根据全局完成业务收入的情况,半年奖按500—1000元,年终奖按1000—3000元发放。

五、设立全勤奖600元,除婚丧假而外,全年未发生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的职工给以一次性奖励。

注:

计财、市场部和代办业务项目经理每月10日前分别将单位收入、余额净增、重点业务、代办业务等数据提供给人事,人事根据提供的数据核发个人和单位的工资、奖金。

第3篇:2016年全省邮政投递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邮政投递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满足市场竞争需求,提高用户用邮体验,支撑全网寄递类业务实现平稳、快速发展,省分公司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投递服务质量提升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总体目标

全省投递服务质量各项指标达到集团公司考核指标要求;用户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邮政投递服务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二、竞赛内容

各市分公司1-12月每月投递服务质量重点指标达标情况。

三、竞赛指标及相关说明

指标一:普邮PDA使用率,达标值95%,达标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四舍五入,下同)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二:重点邮件(指标准快递、快递包裹和约投挂号,下同)接收及时率,达标值100%,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低于达标值0.1(四舍五入,下同)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三:重点邮件城市当日妥投率,其中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当日妥投率达标值85%;约投挂号当日妥投率达标值80%;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四:重点邮件城市三日内妥投率,其中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三日内妥投率达标值95%;约投挂号三日内妥投率达标值90%;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五:重点邮件农村及时妥投率,其中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达标值85%;约投挂号达标值75%;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六:重点邮件一次妥投率,其中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一次妥投率达标值80%;约投挂号一次妥投率达标值75%;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七:重点邮件投递信息实时反馈率,达标值90%,均达标每项得10分,每超达标值0.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八:妥投信息反馈准确率,达标值100%,达标得10分,每低于达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指标九:邮件接转点转投质量检查达标率,投递系统使用率,投递信息反馈质量检查达标率,平函投递质量跟段检查达标率,名址维护质量跟段检查达标率,达标值均为100%,5项全部达标得20分,其中有1项(含1项)以上不达标,该指标不得分。

(以上竞赛指标完成情况以投递运行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为准,指标说明及取数菜单详见附件。) 综合得分=九项指标得分之和

四、否决指标

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本季度竞赛资格,已获奖励的,收回奖励资金并在全省通报。

五、考核

每季度,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高低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排名最后且有四项(含四项)以上指标未达标的市分公司,扣该单位收支差额2000元。

(考核均以调整收支差额的方式兑现)

六、竞赛要求

各市分公司要对此次竞赛活动予以高度重视,作为提升本单位投递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因地制宜的制定竞赛方案、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业务奖励要向一线员工倾斜,体现竞赛的群众性特点,充分调动全体投递从业人员参与竞赛活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竞赛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第4篇: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某某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某某县旅游业发展,促进某某旅游企业、旅游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某某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结合本县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采取项目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和奖励。按中共某某市委 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昆发„2006‟17号),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本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与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状况、旅游项目建设实绩及景区达标升级挂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各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省、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扶持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切实强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安全和规范。

第二章 扶持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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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在申报内因其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或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申请单位在申报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满3年的;

3.申请单位在申报内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事件的,或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事件还未妥善解决的;

4.申请单位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扶持中有弄虚作假、严重违约行为或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

5.申报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章 扶持奖励类别及标准

第七条 旅游宣传促销奖

1.对参加市级以上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旅游展会,并申报展台的旅游经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举办市级以上旅游节庆活动的旅游企业,根据节庆活动举办规模和效益,协助企业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积极开发本县特色旅游线路(产品)并对外销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协助企业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行申报奖励。

第八条 品牌创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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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旅游景区打造品牌。对首次评为国家AAA级、AAAA级、AAAA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6.鼓励特色民居客栈(民宿)开展星级创建工作,对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居客栈(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床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 旅游商品开发奖

1.对于当年开发注册、包装上市的旅游商品,每个品种奖励1万元。

2.在全国、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协会)主办的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和特等奖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

第十条 基础设施建设奖 1.旅游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 2.旅游规划编制;

3.景区开发、线路整合升级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景区旅游道路、给排水设施、通讯设施、供电设施等项目;

4.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旅游交通标示牌、自驾车营地建设等;

5.旅游精品线路的服务设施配套、改造、升级、完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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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园区的推荐材料或证明; 5.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6.按规定要求上交的其他附件;

7.所有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核对原件。

8.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确定扶持奖励额度。

第十四条 申报审批流程

1.申报奖励的时间为每年12月,考核、审查的时间为次年1月,次年6月30日前兑现考核奖励资金;

2.申报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明材料报送县旅文广体局、县财政局审查,提交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审定;

3.逾期未提出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奖励项目以为计算单位,每实行考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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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加快工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加快工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及《泾川县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奖励按照推动发展,项目为主,业绩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经济各部门;

(二)重点工业企业;

(三)支持工业发展贡献突出的有关县直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主要考核:当年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长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率;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省(市)级新产品开发和工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二)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考核:销售收入及增长率;上缴税金及增长率;开发省级新产品数;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三)贡献突出的有关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考核:引进工业项目数及资金到位率;

四、计分办法

(一)考核计分排名办法。全部考核指标总分的基础分值为100分,采取单项分值累计计分排名。

(二)单项考核指标得分计算办法:

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年末值÷该项指标上年年末值×该项指标分值。

(三)单项考核指标标准基础分值。

1、乡镇及城市经济部门基础分值

当年 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30分;

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长率15分;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率15分;

省市级新产品开发15分;

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15分;

工业节能节减目标完成情况10分。

2、重点企业基础分值:

销售收入及增长率25分;

上缴税金及增长率30分;

开发省(市)级新产品数20分;

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25分。

3、贡献突出的有关部门(单位)基础分值;

引进工业项目35分;

争取资金到位总量及占全市本系统的比例35分;

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效果30分。

(四)部分单项考核指标考核计分办法。

1、大工业项目及贡献突出的县直部门(单位)引进项目指标。原则上考核当年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采取开工项目数与每下项目规模分别考核计分的办法。即:以资源开发为主的项目,按规模分500万元、1000万元、5000亿元、1亿元以上的4档;以加工业为主的项目,按规模分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4档。贡献突出的有关部门(单位)引进按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4档考核。

具体考核计分方法为:

①项目数考核计分:以单项标准基础分值为基数,每增加1个项目增加1个单项标准基础分值。

②项目规模考核计分:以该项目投资规模的最低档为基础,每增加1个档增加1个标准基础分值。

上述两项合计分为该项指标的考核得分。

2、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指标。以标准基础分值及上年

比率为基础,按当年贡献率的升降,同比率增减标准基础分值。

3、贡献突出的县直部门(单位)争取资金到位总量及占全市本系统的比例指标。以市省平均比值为标准在础分值,按资金到位总量占该项资金在全市本系统比例的升降率考核计分,超过或低于全市平均值,同比率增加或降低标准基础分值。

4、开发省(市)级新产品数指标。以单项标准基础分值为基数,每增加1个,增加1个单项标准基础分值。

5、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工业企业实行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奖励标准

(一)乡镇奖励标准:设一等奖1名,奖励5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3万元;三等奖1名,奖励1万元;

(二)企业奖励标准:设一等奖1名,奖励3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2万元;三等奖1名,奖励1万元。

(三)直部门(单位)奖励标准:设一等奖1名,奖励5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3万元;三等奖1名,奖励1万元。

六、组织实施

1、考核奖励工作由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奖励工作每年7月由各考核责任单位进行督察和预考核,次年一季度实施考核奖励。考核奖励结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数据收集和审核。为确保考核指标数据的真实性,所有考核指标数据由统计部门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并统一由统计局负责审核认定。

4、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由部门(单位)向考核牵头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和相关依据,考核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计分,提出考核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5、考核结果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考核起点标准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予以通报批评。

七、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在由财政列支。

第6篇:关于对网点和营销人员发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奖励的通知

各部(室)、班(组)、支局(所):

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是邮政储蓄机构开办第一项零售资产业务。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办,不仅打破了邮政储蓄20年来“只存不贷”的局面,还为邮政储蓄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还为创建邮

政储蓄信贷理念和文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发展与管理,规范操作、严控风险,确保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局制定的《xx省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与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对小额质押贷款开办网点相关从业人员和其他营销人员制定以下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业务的发展,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知业务处理的各环节,确保向用户宣传清楚透彻。

二、县局中心营业部储蓄营业每月必须新增放贷3笔,其它各储蓄营业网点必须新增放贷1笔,未完成计划的考核当月该网点负责人50元。

三、因小额贷款业务只能在县局办理,各网点宣传到贷款客户后,在确定资料齐备后安排到县局办理,并及时通知储汇管理备案,县局储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如发生拒办考核责任人300元,班组负责人50元。

四、乡下网点宣传到县局办理贷款的客户,由局上报销由网点到县局的班车费。

五、对网点从业人员和其它营销人员的奖励:本人质押贷款业务按照收入的15%进行奖励;他人质押贷款业务按照收入的25%进行奖励。逾期罚息不作为计算奖金的基数。

六、小额质押贷款的奖励是为了充分调动职工发展该项业务的积极性,是发放给发展业务职工的奖金。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邮政储蓄的形象,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奖金支付或变相支付给贷款客户。

xx县邮政局

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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