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环保局黄标车

2023-06-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湛江市环保局黄标车

黄标车总结

迈皋桥街道黄标车工作

迈皋桥街道黄标车于2013年10月份开始正式启动,经过多次业务培训、上门摸牌,迈皋桥街道目前黄标车共1164辆,有人有车492辆,有人无车141辆,无人无车218辆,注销313辆。成效率为26.8%,现把我街道目前的黄标车工作进行简单的汇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黄标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黄标车工作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也是一项新颖的工作,街道成立了黄标车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每周进行黄标车整治专项例会,通报每周整治进度,也对各社区黄标车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注重加强黄标车宣传工作的建设。

黄标车宣传信息工作是淘汰黄标车的重要工作之一,只有做好宣传,才能减轻淘汰工作中。我街道进行张贴横幅、悬挂展板、发放手册、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辖区内全方位的宣传,让每辆黄标车主都了解淘汰政策。

三、针对工作要点、加大淘黄力度

我街道现阶段采取先企业、后个人的方法进行淘汰整治工作。对于辖区内黄标车数目较多的企业协调交警部门一同进行上门走访,深入了解车辆情况和淘汰计划。并进行跟踪,促进企业早日淘汰黄标车辆。

对于个人车主采取一对一的服务,各社区干部分配包干,每人都有黄标车整治任务。如车主在外地,将用邮寄、传真等方式传达报废注销手续。

四、加大投入经费、奖励调动积极性

街道将主要攻破“有人有车”类型的黄标车辆,虽然难度很大,但为了完成考核目标任务,街道将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给各社区工作经费,每淘汰一辆黄标车奖励200元,,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的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整治力度。

五、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

1、没有硬性的法规淘汰黄标车辆,在车辆年检时依然可以通过,建议年检部门不予黄标车辆进行年检,加大整治力度。

2、迈皋桥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在我办事处黄标车数据里从原有22辆增加到目前的100辆,而且这些黄标车的交易大都不进行过户,造成我办事处黄标车整治有增无减,据此,特请区淘黄办加强与该交易市场的对接和管理,根据黄标车淘汰的相关规定,与该市场共同商讨黄标车交易的具体管理规定,促进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

虽然我街道目前排名靠后,但我们会奋起直追,坚决贯彻落实市淘黄文件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黄标车整治工作。

第2篇:如何界定黄标车和绿标车

绿标车:是指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排气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排气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

在此定义基础上,可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进行判断:

汽油车:2000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第一类轻型车、2001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车和2003年7月1日以后的注册登记的中重型车。

柴油车:2008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

上述机动车均为绿标车。

近日,我市交管部门加大了对违禁入城的高污染“黄标车”的整治力度,以覆盖我市进出城所有主干道和支路的电子眼和民警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个无漏洞可钻的大网,在整个白天时段将“黄标车”限制在绕城高速以外区域。严厉的管控措施下,不少拥有“黄标车”的车主在犯难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疑问,“为什么我的车就只能获得„黄标‟,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是否有什么方法能让„黄标车‟经过改造达到一定排放标准后取得绿色环保标志?”昨日,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交管局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的民警特别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题一

“绿标车”和“黄标车”的

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9年7月国家环保部印发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其中,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汽油车和使用CNG的机动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柴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为“绿标车”)。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为“黄标车”)。

“具体如何判定某一款车型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哪一类,需要由环保部门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来判定。”民警介绍。“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就类似于一本目录,规定了大多数车型的环保达标类型,即可以根据目录直接判断你的车达到哪一个排放标准,该核发绿标还是黄标。”

问题二

如果车辆不在

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如何判定?

对于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可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即上户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规定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00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设计所载人数不超过6人)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除第一类以外的)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2003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不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问题三

对按上户时间取得“黄标”

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如果有车主对按照上户时间核发环保合格标志有异议的,也可申请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民警提醒,“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两个限制条件,如果申请鉴别的车辆是汽油车,必须装用电**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如果是柴油车,则必须装用电控喷油装置。”符合上述鉴别条件的本地车辆,可由车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郫县犀浦车管所检验科申请鉴别。

问题四

“黄标车”经过改造后

能否取得绿色环保标志?

因“黄标车”白天时段内禁止入城,不少“黄标车”车主便提出,是否能对车辆进行改造,让其达到一定排放标准取得绿色环保标志。对此,民警表示,机动车尾气排放与许多因素有关,不是对车辆进行简单改造或是加装什么仪器就可以改变的。“也就是说,已经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不能经改造后成为„绿标车‟。”

同时,民警还在采访中表示,“绿标车”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绿标车‟上所安装的三元催化净化装置有一定使用寿命,一般为6至10万公里。超过这一公里数后,净化装置会出现老化,失去净化作用,导致部分„绿标车‟无法通过污染物排放检测。”对于出现这类问题的车辆,民警提醒,车主可到正规的修理厂对车辆发动机和排放装置等进行检修,再更换适合自己车型的尾气净化装置。

新闻链接>>> 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如何申领

首次核发程序:

1、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止。

4、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换发程序:

1、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2、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地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补发程序:

有效期内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者遗失的,机动车所有者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补发手续。

第3篇:黄标车报废补助

石家庄:2014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可享财政补贴 淘汰营运黄标车的范围

2000年6月30日前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汽油营运车辆和2007年12月31日前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柴油营运车辆,均属淘汰范畴。

淘汰营运黄标车的时间要求

(一)凡未参加2013车辆审验的营运黄标车,一律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

(二)已参加2013年年审的营运黄标车,分两个阶段注销。一是2007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的柴油营运车辆和2000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的汽油营运车辆,最晚于2014年8月1日前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 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的柴油营运车辆,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

财政补贴政策

(一)2015年起,提前淘汰黄标车不再给予补贴。补贴业务受理时间截至2015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车型及标准

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

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

(三)市级财政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

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胜利北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北行1000米路东海光苑8楼。(河北省胸科医院对面)。咨询电话:665151

11、66515222。

河北冀物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三环辅路北行500米路东。咨询电话:66692

318、66692328。

(四)申请补贴车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家庄市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

2、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建行)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营运黄标车限制及淘汰措施

(一)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主淘汰黄标车,不再对营运黄标车办理道路运输证过户、年审等手续,按要求和计划收回已发放的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

(二)各专业运输业户应签订淘汰营运黄标车承诺书,按照计划淘汰营运黄标车,凡不能按时完成计划进度的,停止办理新增车辆业务。

(三)市县两级运管机构应加大对市场的稽查力度,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查扣,一律按无证经营高限处罚,若自愿报废的可免于处罚。

(四)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得对营运黄标车进行维修作业。

(五)对即将注销的营运黄标车,各检测站不再进行车辆等评检测。

(六)营运黄标车办理注销手续时,对前期各类违章可免于处罚。

第4篇:黄标车淘汰宣传稿件

近来,社会对于PM2.5的关注持续升温,空气质量状况牵动着许多民众的心、汽车尾气是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自2011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高污染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实施了多项措施治理汽车尾气污染。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通过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和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双管齐下,促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一是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每日7:00至20:00,我区的主城区纳入市区限行范围,包括边界道路,面积约XX平方公里,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XX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和《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XXX条之规定,依法处二百元罚款。下一步,还将在各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各项措施将更加严格。

二是开展国I柴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X月X日起到X月XX日前,大中型车报废财政补助X万元,小车X千元。X月X.日—X月X日,补助标准降低20%。越早报废,获益越多,政策结束不再补助,想要提前报废的车主一定要抓住机会。下一步我市还将开展国II柴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请广大车主注意留意相关政策和公告。

三是督促车辆拆解单位开展便民服务。拆解公司为车主提供一条龙服务,车主只需将车交给拆解公司和申领补助签字,其他手续均由拆解公司免费代办,为报废车主提供了极大便利。

望广大黄标车车主踊跃参与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高污染车辆,为维护我们共同的蓝天贡献一份力量!

第5篇:治理淘汰“黄标车”明白纸

一、“黄标车”的概念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因其贴的是黄色的环保标志,故称为“黄标车”。

二、“黄标车”的危害及治理意义

机动车排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且,机动车排放属低空污染,处于人类呼吸带上,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加快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证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

三、“黄标车”淘汰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4‟98号),及《滨州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滨政办字„2014‟61号),我市集中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行动,2015年底前全市禁行黄标车。

四、“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为鼓励群众提前淘汰黄标车,我市制定了《滨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已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在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0.2万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目前,已进入了第三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到明年起就降低至80%。

五、“黄标车”提前报废享受补贴范围

黄标车的淘汰补贴范围主要是,在我市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但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六、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1、按照省政府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5、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七、“黄改绿”的范围

近期省环保局将出台黄改绿的标准流程。黄改绿只适用于环保排放是国二标准,使用年限短,且价值较高的以柴油为燃料的大中型客货车,通过在排气末端加装净化装臵,达到排放标准符合国三标准的目的。

八、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审核流程

1、车主申请: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8.56.98.111),先注册用户名,然后进入车主申请窗口按要求录入黄标车车辆信息,经确认信息录入正确后上报。

2、环保审核:车主信息上报成功后,信息会自动进入环保审核阶段,车主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环保检测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车辆所属区县环保部门审核。

3、车辆报废:经环保部门审核确认车辆属黄标车后,车主携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将车辆交到滨州鲁物废车拆解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回收公司初步确认车辆资料后,给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回收公司联系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的查验和注销业务。

4、公安审核:公安部门从网上审核经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并注销的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

5、商务审核:商务部门从网上审核经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并确认回收的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

6、财政审核:黄标车经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车主携带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到所属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兑付。

注:车主如果录入信息有困难,可以委托滨州鲁物废车拆解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滨城区渤海十五路北首北外环路路口北侧,电话:3409850、3409681)或所属区县环保部门录入

九、滨州市政府治理淘汰黄标车措施

1、扩大限行区域。市政府于2013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滨州市建成区内南处环到北外环,东外环至西外环(不含四环路)全路段禁行。按照《滨州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城区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

2、加大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制定了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交通违法的严查严处力度,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对于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200元罚款。对于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限期维修。对于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一律予以收缴,并处500元罚款。同时,定期把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的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强化检查比对,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3、严格登记管理。对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对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严禁黄标车在市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督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

4、严格营运管理。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同时,要进一步严格检验管理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安全技术检测、尾气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严格经营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报废车辆的唯一性并解体;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迅速掀起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宣传热潮,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率。

第6篇:做好黄标车治理工作

百林镇依托网格扎实做黄标车治理工作

为加快规范黄标车淘汰管理,全面改善空气质量。连日来,百林镇依托网格,采取多项措施做好黄标车治理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全镇二级正副网格长为成员的黄标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路办具体负责日常指导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进度要求、奖励政策和淘汰手续办理进行了说明及要求。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二级网格通过召开动员会、上门走访、介绍淘汰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黄标车治理的重要意义。在宣传过程中,一方面给车主算好“经济账”,让车主乐于配合;另一方面认真向讲明黄标车治理与环境污染及身体健康的密切联系,号召涉及车主积极配合做好黄标车治理,由被动接收淘汰向主动配合淘汰转变。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督导。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村加强与镇公路办协调配合,按时按期完成任务。同时为确保工作实效,还建立了网格日报告、周汇报制度。三级网格长协助村组做好政策宣传和手续办理工作,每日对工作进度向上一级网格汇报。领导小组每周对二级网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推进落后网格的网格长,在网格例会上实名通报。

截止目前,我镇累计完成黄标车治理任务75辆,完成任务总数位居全市前三。

上一篇:退伍军人发言稿下一篇:五年级科学上册教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