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2022-06-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造价审计角度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摘 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本文从造价审计角度阐述了现场签证费用的确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列举了一些施工现场通常需办理签证的一些事件,重点论述关于施工现场如何提高签证管理工作的一点想法。

关键词:造价审计;签证管理;施工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资金费用、工期长度及施工具体活动等特殊情况达成的协议,都要通过现场签证的形式进行,是整个工程施工索赔的依据,具有十分鲜明的协议契约特点,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控制造价、对工作进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影响这整个工程的成本,而且对施工的进程和整体效益都有重要作用。工程现场变更签证是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 一般由发、 承包双方代表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合同价款之外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现场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些签证把不该计取费用的内容列入直接费,从而增大了工程造价。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没有进行多方案论证。另外,设计过分考虑了建筑物整体外观形式的美观,只重视美观性,忽视经济性,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有些工程用料越来越高档,未考虑成本核算。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设计或隐蔽工程中较为多见(如钢筋只计增,不计减等)。部分材料验收质保书、合格证、规格、型号不一致,监理单位验收时不够认真。造成批次不符,或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当遇到问题时,双方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有些承包商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2.1组织措施

建立机构,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业主项目管理班子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进行跟踪管理。要达到有效控制,必须不断提高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运用组织措施时,应处理好以下几点: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施工前有市场调查,并取得一致后方可入场并签证。凡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关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业主及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施工方的报价书,不应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签证要一式五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签证单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

2.2技术措施

限额优化设计环节。对一些重大的设计或施工设计的修改要限额优化,应首先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必要时应组织论证,寻求通过完善设计,并从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挖潜以节约工程费用。材料采购环节。材料设备采购要“货比三家”,以质量价格比选定供应方,同时各施工期的材料价格发生市场变化也应有相应记录。工程延误环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签证,在建设工程结算中,同一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格也不同,工程量的增加是否对工期产生顺延要明确以免在结算时发生扯皮现象,主要看延误的是否是关键工序,是否影响总进度。隐蔽工程环节。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决算就难以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3合同措施

按合同条款支付时,要防止过早过量签证,对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签认要严慎,工程技术单签证要依合同相关条款来衡量,相互制约,预防无限扩大。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对造成的窝工、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停工的损失;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致使长时间的停工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日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等,租赁内容、数量、单价等,并列明细表。对于定额没有规定,如何界定和补偿,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来作补偿。

3.结束语

工程现场签证就是对合同的一种补充和调整。因此,它的质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的利益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价审计工作,对工程现场签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以及时间性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做好造价审计工作,促进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进一步完善,保证签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以及时间性,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本文对造价审计发现的工程现场签证问题分析和如何通过造价审计去做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能给读者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1]王影菊.施工现场签证的审计监督[J].投资与合作.2012

[2]黄华.工程造价审计与现场工程签证的关系[J].四川建材.2013

作者:李岩 吴迪

第2篇: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措施

摘要:安装工程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加强对现场签证造价管理对提高安装工程成本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某安装工程现场签证为例阐述引起现场签证的因素,分析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

安装工程现场签证主要是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图预算所出现的费用变化进行现场签证处理,以此维护安装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由于安装工程施工受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容易发生设计变更现象,而设计变更则会增加或者降低造价,因此安装施工企业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必须要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

1 引起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的因素分析

以某建筑安装工程为例,在该安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一些设计变更等因素的变动而不得不进行现场签证。因此通过对该工程的具体分析引起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的因素主要包括:(1)安装工程设计出现变更。由于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没有对工程的设备框架设计进行严格的核查,结果导致工程设备框架设计存在缺漏,因此不得不从新变更设计方案;(2)在安装工程施工前由于前期工程施工移交晚于合同规定的时间,导致安装工程工期后延,因此不得不更改施工周期,需要进行现场签证;(3)在安装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图纸和设计没有对某隐蔽工程的安装细节进行说明,但是完成该部分需要一定的费用,因此需要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的实施必然会增加安装费用,因此为了维护各方的利益需要施工方要严格做好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2 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结合某建筑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分析,在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1)设计不够严谨。根据实践经验,安装工程存在先施工后设计的问题,这样不规范的施工流程往往会造成设计变更等问题的出现,其结果必然是增加安装费用;(2)安装工程变更签证单不规范。在安装工程变更签证单管理上容易陷入误区。以采暖安装工程为例,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在某处加装一组散热器,但是在办理现场签证单时没有明确写明加装散热器而增加的管道、阀门以及支架等规格、数量等,导致在费用结算时容易出现纠纷;(3)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存在乱签证的现象,人为增加工程造价。安装工程具有很多隐蔽工程,虽然在安装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了总体预算,但是在实践工程中却存在施工方与监理人员相互勾结,故意虚高安装工程量。例如在工程暖通安装工程中,施工人员与监理人员故意夸大隐蔽工程量,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造价,以此达到获取私利的目的。

当然在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中还存在其它一些问题,例如现场签证造价没有做好原材料价格的控制,忽视对安装工程环境的控制等等。

3 加强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的对策

基于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3.1 优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在安装工程实施前施工人员必须要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了解,并且在具体的安装施工中需要及时就图纸相关问题与建设方、监理方进行沟通,做到潜在问题的及时解决,避免出现工程变更;其次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引起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设计变更,因此在具体的安装施工中必须要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控制。如果工程确实需要进行变更的则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对工程变更进行核查。同时在进行变更前需要进行投资分析论证,明确计算变更后的造价。当然也必须要明确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方式。如果发生的变更工程在合同报价单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价格,则应该以原价格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如果没有则可以由承包人编制一次性适当价格,报造价管理人员批准执行。

3.2 明确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程序

针对安装工程现场签证混乱的现象,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对现场签证造价的管理:首先施工企业必须要指定专人到安装工程现场进行指导与监督,对确实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的进行审核确定,然后报送监理确认,監理人员在确定之后上报甲方审核,只有经过三方签字确认之后,现场签证才具有效力。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需要由施工企业提出紧急报告,然后甲方代表与监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并且在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办理现场签证申请;其次客观准确的描述现场签证的内容。在安装工程现场签证单办理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内容的准确无误。

3.3 加强对安装设备、环境的造价控制

安装设备、环境等因素是影响安装工程造价的因素,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由于设备管理不到位,安装施工环境管理不完善而增加工程造价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一方面安装施工单位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施工方案对安装设备进行造价控制,例如要根据具体的安装工程施工进度对设备进行优化调配,以此保障设备的最佳效益;另一方面环境因素对安装工程造价控制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安装工程现场进行设备的准备,例如在进行室内钢结构安装时需要考虑室内施工现场环境,最好仔细的勘察工作,确保各项施工材料能够得到最优化的应用。

4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其综合素质是降低现场签证混乱现象的有效举措,因此一方面安装工程管理企业必须要加强对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对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做到实事求是绝不以权谋私。

当然基于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安装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依托BIM技术实现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动态化管理,提高现场签证造价管理水平。

5 结语

总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现场签证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安装施工单位应重视签证工作,强化签证意识,充分认识工程现场签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每一份现场签证,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建设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现场签证机制。

参考文献:

[1]朱生江.论如何有效做好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的造价管理[J].绿色环保建材,2017(08).

[2]于靖.加强安装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要点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31).

[3]张娟.浅谈高层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1).

作者:张巧琴

第3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变更签证的管理

一、施工现场签证产生的原因

1、近年来,施工单位为了获取工程,在投标过程中采用低价中标的策略。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办理各种涉及人工、机械、材料、措施等项目的签证,以获得利润补偿。可以说,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已经成为施工单位获得利润的一种重要手段。

2、建设单位为缩短建设期,在设计图纸不全的情况下,提前组织招投标、提前开工、边施工边设计以及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改变或增加在建工程的某些功能,使得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变更签证,这些变更签证多数涉及费用。

二、施工现场签证的种类

施工现场的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不涉及费用的技术签证。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步骤的调整。

2、经济签证。因施工环境、材料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导致施工单位需完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而产生的费用。

3、技术经济签证。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为达到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的签证。

4、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造成工期延期的签证。

三、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无中生有或没有必要的变更签证

在一些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常采用总承包方式为“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的方式。这些方式中,设计、采购、施工同位一个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获得高额利润,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设计角色,对施工中的一些会对施工单位不利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提出对施工单位有利的变更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根本未发生的变更签证的内容。

对于这类变更签证,现场工程师应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每一项变更的原因,变更对投资造价的影响程度,变更后是否会对在建工程的使用功能有实质性提高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同时对变更的执行要逐一落实。

2、事后补签

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建设单位的口头变更。这些变更往往时间紧迫,需要施工单位立即执行的。这类变更经常是事后补办。有的甚至在决算时才补办。但由于事过境迁,极易在决算时引起纠纷。

对于这类变更签证,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变更场签证的管理。项目核算员应深入施工现场,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在口头变更执行中和执行后及时办理变更签证。

3、虚假签证

有些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专业不熟悉,现场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当施工单位提出与施工事实不符的要求时,往往不清楚其中究竟,不负责任的在签证单上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建设单位在这方面的弱项,通过虚假证明,虚报工程量的方法获得高额利润。

对于这类签证,建设单位应聘用对施工业务熟悉的专业人员做为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同时强化监理工程师的审核作用。施工现场的签证均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再由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审核签发。

4、恶意篡改签证

現场签证是形成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资料,也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文件资料。其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恶意篡改已经签好的工程签证,使得工程决算失去准确性。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可要求承包商的签证单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同时签证单编号管理,签字盖章后,建设单位也应留存一份,以备查核。用这种方式可避免篡改签证的发生。

5、违背合同的签证

有些建设单位的工程师对在建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合同风险的承担范围不熟悉。对一些本应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风险,在施工中对这些内容进行现场签证,造成费用的重复计算,加大工程造价。

针对这类签证,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对现场工程师做详细的施工合同交底,使其充分掌握合同内容。如有必要,可以将施工合同在现场工程师处留存一份,以备随时查阅。

四、施工现场各种签证的办理

1、不涉及费用的变更签证

此类只需详细写明变动及调整的原因,变动及调整后详细的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即可。此类变更及调整的执行必须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后执行。

2、涉及费用的变更签证

(1)、技术类经济签证;只签证事实,不签工程量

该类签证只对工作事实的描述予以确认,工程量在竣工决算时由专业造价人员计算审核。此类签证如果直接确定工程量,会在竣工决算工程量审核时产生矛盾。

(2)、施工内容变动的签证:只签工程量,不签造价

施工过程中有时因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而产生签证,此类签证往往没有图纸记录,事后很难查证,所以事前必须及时记录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量。签证只涉及变更工程量,不涉及变更费用。因为在合同计价原则中大部分包含了这些变更工程量的计价依据。

(3)、涉及停工、窝工、零星用工和机械台班停工等现场签证。该类签证应注明其发生的原因,时间,部位等情况,签证前需认真核实。

3、涉及工期的签证

工期延期(索赔)的前提是: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停工造成关键工序的延期。因此,签证一定要写明停工的原因,停工时间段,停工部位。

五、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1、现场签证管理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项目参与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现场签证管理的经济措施

(1)、制定符合项目实际且切实可行的“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制定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明确工程建设参与方职责,严格规范现场签证的范围、内容、费用。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和风险的范围。

(3)、涉及现场材料价格的签证应表述清楚。表述时应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质量等级、产地、生产商、单价内涵、供货方式、时间、地点。

3、现场签证管理的合同措施

(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内容全面了解,分清双方的责任、风险。

(2)、在合同中应规定,现场签证费用累计达到合同的某一数值时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不在办理现场签证。

总之,施工现场签证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非常重要。在办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真实性、及时性、合理性原则办理,严禁事后补办。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内容不能以施工现场的签证形式代替;与承包合同相悖的内容不能以现场签证来敷衍。

3、严格按照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办理签证,不得无故拖延。现场签证建设单位应随时留底一份,避免发生签证内容被添加、涂改。同时现场签证应编号管理,避免重复签证。

作者:王永刚

第4篇:万科地产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4.职责

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4.2.现场成本管理员

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4.3.项目部经理

4.3.1.负责审核签证; 4.4.工程总监

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4.5.成本管理部

4.5.1.负责签证的审核; 4.6.成本分管副总

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4.7.总经理

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5.1.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5.1.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1.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4.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5.1.5.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5.1.6.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5.2. 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5.2.1.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5.2.2. 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5.2.3.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5.2.4. 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 5.2.5. 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5.3. 现场签证的提出

5.3.1. 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5.3.2. 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5.3.3. 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简图和当时照片,施工完成后照片及验收记录,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4. 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5. 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 5.4. 现场签证的审批

5.4.1.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5.4.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5.4.3. 现场成本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现场成本管理员对其中的签证费用进行核算;

对于其它情况引起的现场签证,现场成本管理员需进行审核。

5.4.4. 成本管理员审核完成之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批。

5.4.5. 签证的审批权限:

审批部门

签证类型 1总经理 2成本副总(成本审核) 3成本管理部 4工程总监(技术审核) 5项目部经理 6现场成本管理员 7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签证费用5000元及以上 1审批 2审核 3审核 4审核 5审核 6审核 7审核 签证费用5000元以下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5.5. 签证单的发放

5.5.1. 审批通过后,签证单汇总到成本管理部,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下发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 5.6. 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5.6.1. 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5.6.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的复核。

5.6.3. 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成本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

5.6.4. 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现场成本管理员、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6.5.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 5.7. 现场签证的结算

5.7.1. 成本管理部对已完工的项目按《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进行结算。 5.7.2.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需“一单一价”。7天之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5.7.3.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结算,结算编制需“一单一价”,并附《

项目

月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现场成本管理员、项目部经理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批。 5.8. 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

5.8.1. 现场成本管理员每月对现场工程签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签证汇总表》。 5.8.2. 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签单》进行归档保存。 5.9. 其他管理要求

5.9.1. 《现场签证签单》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5.9.2. 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所附资料有甲方指令单,现场实测实量记录,施工前照片,施工后照片。

5.9.3.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5.9.4. 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

5.9.5. 签证单需列出附带预算或各工作量计算稿,并画出草图;

5.9.6. 签证原件一式五份,乙方两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9.7. 项目部在办理承包商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 5.9.8.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a) 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b) 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c) 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d) 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

第5篇: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 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 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 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 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现场签证内容 及权限

第八条 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

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

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技术核定单或工程联系单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伍家城建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影像资料,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第十三条 对无印章、无签字、无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签证。

第十四条 对较大的事项,要有备份或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 总价合同包干的严禁签证 第十六条 拆除工程旧材料回收需要签证。 第十七条 因清单招标的投标人漏项的严禁签证。 第十八条 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有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九条 签证单必须一事一签,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未予签证”字样。

第二十条 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且估算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打报告或洽商经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分析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计量准确并附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第二十一条 现场签证单原件最少一式五份,项目经理、工程部、法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结算时无法对证。

第二十二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在14天之内完成所有签证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签证单。

第二十三条 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报伍家城建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签证时必须列明人工数及用工时间。

第二十四条 以下几种现场签证方式无效: 1)、签证单上只有----签名

2)、签证单上有------签名+“同意” 3)、签证单上有------签名+“情况属实”

4)、签证单上有------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签证” 正确的做法是:“签名+复核后的具体描述性签证意见”。即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能量化的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应统

一编号归档,建立好管理台账,以便工程结算时查找核对。

第二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必须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伍家城建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并附一份完整预算,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字盖章,城建公司对预算进行审核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现场签证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生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发生的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司工程部、法务部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审核后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十九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法务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签证流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加盖建设单位和伍家城建公司公章。

第七章 现场签证的效力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上报的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可以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交的文件未予以签证或答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所有现场签证单必须最后加盖了伍家城建公司或伍家建管办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章 现场签证的时效性

第三十六条 临时性工作、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7天内提交签证申请并附相关批复单的复印件,工程部在收到施

工单位送交签证单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在14天内完成签证, 隐蔽工程必须先签证后隐蔽。

第三十七条 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涉及楼层、部位较多,无法及时完成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第三十八条 工程部应按签证事件发生的时段按期签证或签字,法务部应按期核实签证费用。超过单项合同价款5%的,按《伍家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伍家岗区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第四十条 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原办法废止,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修订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6篇: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 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第7篇: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关于如何管理现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办法

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保证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二、 本市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三、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四、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五、 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名。

六、 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七、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八、 设计变更的程序:

1

1、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申请和建议书时,需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 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2、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方案意见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交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估算,然后由发包人召集财务总监(若设)、财政局、监察局(若需要)等单位人员现场签定、核准变更事项,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签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核实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对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令,由承包人组织实施。

3、设计变更的程序应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 设计变更通知书应由设计单位做出,并经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图章,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合同约定的程序送达现场工程师和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

2 报告,报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否则,该项设计变更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给予答复,逾期没有答复的,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款变更报告作为造价控制和工程款拨付的参考依据。

十、 现场签证及相应的报价由承包人在变更项目完成7天内提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给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

十一、 在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程序中,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函件往来均须办理有关签收手续,并作为工程结算的证据。 十

二、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非承包人原因需修改且修改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时,必须按现场签证办理。

十三、 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涉及工程价款索赔的,承包人应按有关索赔程序申报、审批后提出现场签证要求,明确停工、窝工的时间、涉及的人员和费用计算办法。

十四、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和内容等,必须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五、 负责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的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根据相关执业人员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签证的办理还应当符合有关管理机构的程序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行为,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和规定办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三条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作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且必须由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图章。

第四条 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现场签证必须同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七条 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现场签证必须以“现场签证单”为标题,并且载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签证的原因和范围、确认的工程量、签证费用或费用计算规定、办理签证的时间等。

第八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单位作出,并经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图章,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按约定的程序送达现场工程师和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报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否则,该项设计变更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人和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给予答复,逾期没有答复的,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第九条 现场签证由承包人提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给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确认同意时,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同意时,应提出异 4 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逾期没有答复的,该现场签证视为被确认同意。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确认同意的现场签证,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第十条 在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程序中,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函件往来均须办理有关签收手续,并作为工程计价的有效证据。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时,必须另行办理现场签证,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其他资料,如技术处理单、隐蔽验收单、材料验收单等均不能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 工程停工、窝工涉及工程价款索赔的,承包人应提出现场签证要求,明确停工、窝工的时间、涉及的人员和费用计算办法。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应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未提出现场签证的,视为该事件不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现场工程师确认的停工、窝工现场签证,可以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和内容等,必须同时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应实行无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其中政府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还应当符合有关管理机构的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浅谈工程建设现场签证费用管理工学论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现场签证;费用管理Abstract: The article point out that pays attention to the fabrication cost of stage of construction to control,strengthening the on-the-spot visa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course,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benefit of the investment of construction unit.Key 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on-the-spot visa;the expenses man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控制除设计阶段外,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4个部分。其中,现场签证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最为复杂,因为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人为因素多、临时性、弹性大、难管理、无规律性、涉及面广等特点。它是计算单位工程预算外费用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之一。据有关统计表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结算中,通过签证所增加的造价占整个工程造价的5%左右。可见,重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管理,是提高建设单位投资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所以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单位工程造价及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

1现场签证的概念

笔者认为,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合同与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或现场条件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经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与施工单位现场核实工程量后进行签证,同时报送上级领导签证盖章后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

2现场签证的原则

现场签证的原则主要有:一是用量价分离的原则。施工图中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施工图中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严禁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虚报工程量。

3目前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与现场监理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2)现场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如工完料尽,建筑场内的垃圾清理费用已包含在间接费中,但仍有垃圾外运工程量的签证。

(3)不规范的现场签证。许多签证建设单位签上“同意”、“属实”等字,没有附图与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定额子目无从确定。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4)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现场签证应边发生、边核实、边签证,可是集中补签的情况也不少。这样回忆录式的签证,其准确程度不言而喻,同时也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

(5)重复的现场签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对少报、漏报的项目不予追加。但是现场管理人员对招标文件与标书不熟悉,对此部分工程量仍进行签证,更有的是对中标承包价中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

(6)责任人不清的现场签证。一个工程建设单位多头签证,这容易给某些图谋不轨的施工单位钻空子,与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才有权签证不符。

(7)签证内容不明确。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细、内容含糊不清、摸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造价人员无从下手。如挖运土石方258 m3,是土方?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人工开挖挖还是机械开挖?挖出的土石方如何处理?运距是多少均没有明确。

4如何有效控制现场签证

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现场签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开始了。为了顺利进行签证工作,笔者认为现场签证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合同条款内容,经常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同时也要对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组成等情况进行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2)在图纸会审前,应熟悉图纸且仔细审阅图纸,了解设计人员意图,以便使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尽可能加以解决。

(3)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的优化组合,降低成本,减少无谓的浪费工料现象。同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做到文字说明清楚,图示、数字等准确,以减少2次核定。

(4)认真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分部分项内容、定额价、套用材料差价和费用计取等进行审查,以便为今后现场签证提供合理依据。

(5)建立和健全现场签证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进行签证,防止漏签、重复签证和无效签证的发生。

(6)凡涉及到现场临时设施的签证,施工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熟悉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后再进行签证,防止施工单位打“擦边球”。

(7)在办理签证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要对现场情况了如指掌,对施工做法、工作内容以及材料使用情况要实测实量,心中有数,防止假报和冒报签证的出现。

(8)建设单位对未完工程委托另一施工单位续建时,对原建工程已施工部分和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理或返工的签证,必要时将与该单位工程相关的部门人员请到现场共同进行认可,然后进行签证。

(9)由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或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在此期间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停滞台班、人工停窝工、以及周转材料的使用量进行签证时,应详细注明现场停水、停电等原因或附上必要的资料。

(10)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时间等要明确;签证单必须要电脑打印的不允许手工填写,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签证应由建设单位统一编号归档,统一由建设单位送审,以避免在送审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更改签证单。同时,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或最大的现场变化,还应附影像资料,使结算人员充分了解签证内容的现场情况。

(11)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由于监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经过严格的培训,同时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所以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签证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12)对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签证,必要时将工程造价人员请到现场,以免结算时牵扯不清。

(13)现场签证本身要有效。做了很多工作签证在决算中无效,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这就要求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外,定额外用工及费用签证,使签证能够及时进入决算。

(14)经过整理后的签证资料,要及时反馈给预算部门,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及时进行决算。

(15)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引起现场签证最大的源头。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均可导致设计变更。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做到“要先算账后变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综上所述,只要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面都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活动准则,使现场签证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就一定能控制好现场签证这笔费用。

第9篇:工程现场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1.0除设计院正式出的施工图纸外,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不详细或必须变更的情况,由建设方总工向设计院发出通知,设计院具体设计人员到场与现场建设方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现场监理公司的总监理,共同研究决定后由监理公司出具修改书面报告并共同签字方可施工。签字后的工作纪要存入档案。

2.0所需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质检员、专业工程师、总工程师、监理单位的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共同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总监签字认可,方可隐蔽。

3.0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的处理程序:由监理公司提出,建设单位现场专业工 程师、工程部经理应及时向总监汇报,并及时用照相机拍照留取证据。

4.0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参加的工程质量分析会,认真分析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文件,参会人员全部签字后存档,施工单位遵照解决方案执行。

5.0施工单位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单,若不涉及工程造价,可由监理公司现场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与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总工程师共同解决。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建设单位总监后方可变更。若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各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的预算部经理、预算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共同参加审定,形成书面文件共同签字后,才可计入所确定的工程量进入决算。

6.0工程部经理组织每周开工程例会一次,专题会议由现场工程师自行安排,工程例会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各专业工程师和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参加,会议纪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存入档案。

7.0进入工地现场施工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把好质量关,在办理材料进场认可手续后,经甲方工程部现场负责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场。甲供设备必须由施工方、甲方、设备供应商填写开箱报告表,必须经甲方工程部经理认可后方可进场。

8.0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供材料移交单》存档,以备结算时计量。

9.0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首先由施工单位写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书报甲方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再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申请单》并附进度报告书,由建设方总监审核按合同申报请款,同时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亦附合同复印件呈报总经理审批。 工程部工作流程

1.0 按各工程专业内容,落实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工作分工,各专业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工程作业过程。

2.0对隐蔽工程、工程图纸问题与施工矛盾、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由各专业工程师配合监理共同确认,真实、准确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3.0代表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成本和施工进度进行现场监督和控制,根据工程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本公司。

4.0严格按照设计图和建筑安装施工规范检查施工操作工序和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及时监督落实整改,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5.0每周组织工程例会(或工程协调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月上报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完成情况。

6.0对工程材料、工程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有监督、检查和落实的责任,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工程施工符合规范标准。

7.0确保确认工程量完成和质量状况的第一道把关,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款拨付程序按工作流程进行审批。

8.0隐蔽工程签证和工程签证、工程款拨付工作审批程序。

合约部工作流程

1.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可行性报告,尽可能做到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出工程项目估算。

2.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初步设计、扩大设计,分别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出工程项目概算。

3.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设计院施工图,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出施工图预算和标底。

4.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出工程项目预(决)算。

5.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必须参加工程量变更的现场签证,参加工程例会,真实、准确、及时处理涉及工程造价问题。

6.0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审核经监理公司、工程部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

7.0以上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审批程序: 预算工程师编制 部门经理审核 总监审核确认 副总裁审核确认 总裁批示确认。 设备招标工作流程

1.0目的为了防止某些厂家在设备招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竞争,确保我公司项目以较低的价格买到综合性价比较好的产品,同时亦防止出现漏洞,造成公司的损失,特制定本流程。

2.0基本流程

2.1工程技术组负责公开招标,分项管理,将符合项目的厂家筛选剩3~5家后移交给商务组后,技术组的任务已完成,不再跟进厂家的投标活动。为防止厂家围标,入选的厂家必须有外地厂家参加。

2.2商务组接到技术组移交的厂家名单后,即安排厂家举行商务谈判会议,商务组只向厂家明确为防止厂家围标,入选的厂家必须有外地厂家参加。

2.2商务组接到技术组移交的厂家名单后,即安排厂家举行商务谈判会议,商务组只向厂家明确提出商务方面(如付款方式、订金比例、交货时间、地点)的要求,价格由厂家根据自身的情况(按我们的商务条件符合后)自行封标,在指定的时间内密封交给集团总裁办公室。

2.3董事会成员研究后(参与技术标、商务标人员不参加定标讨论),根据厂家所报的价格及综合性价比(包括产品是否同一档次、付款是否优惠及有无其他互惠条款)作出决定中标的厂家。

2.4确定厂家后必须保密,再将资料返回商务组作合同起草工作,商务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再与中标厂家作短期研讨,看看能否在已确定的厂家价格上再压一些价,以及付款方式、互惠条款能否调整得更加有利于公司,若厂家已无调整空间,商务组草拟的合同条款不得高于厂家投标所列的价格。

2.5合同签署后,总裁办公室应将付款时间通知财务部,交货时间通知房产公司,产品保修时间通知物业部作资料备案。财务部根据合同情况做好资金调配计划,房产公司做好到货安装准备,物业部主要是关系到保修物业管理的工作,应做好资料保存。

3.0定标因设备牵涉到数十项,为保证工作效率,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视设备总价大小)实行董事办公会决定或集团总裁办公会定标的方式决定中标厂家。

4.0各小组职责

4.1技术组主要负责检查、落实厂家的产品是否符合我公司项目的要求,必须深入了解,分析产品的性能,产品稳定性及适应性,在接到厂家资料后应认真分析,列出对比表格送商务组及董事会。

4.2商务组首先审查技术标入围厂家是否有围标情况,若发现有厂家围标的可能,经董事会批准可加入其他厂家后退回技术标处一并审查。商务组必须深入了解产品在东莞、广州的成交价作为参考,摸清楚厂家产品在市场的价格底线以利商务谈判。

5.0 制约关系本流程采取了公开招标、分项管理、合理回避,相互制约,确保公正的原则。规定以技术组只负责技术,商务组只负责商务谈判,董事会决定的方式,由此确保了招标过程厂家无法钻空子,除非因集团重大利益需个别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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