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级职称材料清单
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不装订成册)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材料。
4、1寸彩照一张
第二部分(分三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任期考核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A4纸打印)。
2、任职期内(近4年)教师业务考核表一套。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6、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7、职称外语考核合格证书。
8、职称计算机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9、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0、班主任证明。
11、公开课、教研活动证明。
1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13、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实际使用的两门课程各1学年的完整教案。 第三分册: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注:
1、复印件提交时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3、档案袋必须整洁。档案袋封面上贴有申报专业、姓名、工作单位、申报 材料总目录等内容。
中级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一、证件类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和人事局继续教育证书两种)
4、3个计算机模块(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6、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职务聘书(原件、复印件)
8、农村任教证明(或支教备案登记表、协议、教案。县直学校提供)
二、业务类
9、03.9~08.7职务考核表5份
10、学校出具的诚信证明(校长、教师代表签字,详见附件)
11、教育教学工作述职报告(打印)
12、学校关于教师写实评价(打印)
13、08.9~09.7教案
14、08.9~09.7下学期学生作业30本
三、科研类
15、教育教学经验材料
16、校本研训笔记
17、学校提供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和评价意见
四、荣誉类
18、集体或个人获奖证书
19、其他荣誉证书
五、其他
20、《阳泉市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登记表》(2份,A4打印)
21、两个电子申报程序数据(教育厅、人事厅职称申报程序)。
22、教育厅 电子申报程序生成的评审表2份(A4打印)
材料证件的具体要求要逐条对照《2008年度阳泉市中小学(幼儿)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准备。
1、近四年《考核表》(2份)
2、 《评审表》 (2份)
3、 《专业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2份)
4、 《评审简表》 (22份)
5、 《五公开和测试结果》(2份)
6、业绩成果材料(2份)
7、 论文材料(原件)
8、 毕业证、职称证、聘书、外语合格证(备原件)
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1、评审表(1份)
2、上考核表(1份)
3、选票 (15份)
4、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审查表(2份)
6、评审简表(15份)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水平能力测试原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要加盖单位公章)
5、《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份六份
6、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社保缴费凭证》或《企业工资明细表》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8、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9、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0、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工程师需要材料清单
1、 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
3、 助理工程师及评审表
4、 所获证书及奖项(如建造师、造价员等)如有则提供
5、 劳动合同
6、 单位聘书
7、 职称计算机证书
8、 相关表格:
(1) 任期考核表
(2)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高级) (4)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 业绩证明材料
对应工程的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方案如有则提供。
10、 论文
11、 继续教育相应材料
12、 蓝底一寸证件照2张
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 对申报者的要求
申报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二份
申报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二)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
一式一份
《综合报告》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综合报告》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综合报告》,并请打印一份,装订成册。
(三) 证明材料
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复印件和电子文件 各一件份:
1、学历、学位证书
2、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以来)
4、职称外语证书
(按市职改办规定等级及成绩)
5、职称计算机证书
(按市职改办规定等级)
6、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7、继续教育(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证书
8、沪籍证明(身份证或居住证)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刻成光盘。。
(四)《主审论文》 一份
如有其他“论文” 各一份
论文是提供评审的又一主要材料,申报者需交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独立撰写的论文供作评审材料。不要求发表,如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
申报者必须在上交的论文中确定一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撰写。递交的《主审论文》须打印,并装订成册。 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
(五)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名字,装入信封)
(六)制证信息表
(七)外省市在沪专业技术人员须附“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八)申报对象花名册、通信录及光盘
申报对象花名册和通信录用Microsoft Excel系统,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主审论文和制证信息表用WORD文件,证明材料、照片扫瞄或拍照后生成JPEG或JPG文件,刻入光盘内署有自己姓名的文件夹内。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填写内容核实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第8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章;未经核实的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第8页“单位核实表存根”不需要填写具体核实意见,但需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单位对申报者提供的评审附件进行核实逐一核对,并在每一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1)学历、学位证书
(2)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以来)
(4)职称外语证书
(按市职改办规定等级及成绩)
(5)职称计算机证书
(按市职改办规定等级)
(6)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7)继续教育证书
(8)沪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三、对档案所在地(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的要求
1、档案所在地(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所填写学历、经历等情况内容进行核实
并在第8页“学历、经历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写上核实意见,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章;如档案由单位保管,仍需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章。第8页“单位核实表存根”不需要填写具体核实意见,但需盖档案所在地(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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